浅析马克思地租理论及其现实意义
地租理论的主要内容及其现实意义
地租理论的主要内容及其现实意义一、地租理论的主要内容土地所有者凭其所有权向使用土地者获取的收入,称为地租。
马克思认为,地租是土地使用者由于使用土地而缴给土地所有者的超过平均利润以上的那部分剩余价值。
马克思按照地租产生的原因和条件的不同,将地租分为三类:级差地租、绝对地租和垄断地租。
前两类地租是资本主义地租的普遍形式,后一类地租(垄断地租)仅是个别条件下产生的资本主义地租的特殊形式。
马克思认为地租是土地所有权的实现形式,一切形式的地租,都是土地所有权在经济上实现自己、增值自己的形式。
马克思指出:“不论地租有什么独特的形式,它的一切类型有一个共同点:地租的占有是土地借以实现的经济形式”。
资本主义地租就是农业资本家为获取土地的使用权而交给土地所有者的超过平均利润的那部分价值。
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实际的耕作者是雇佣工人,他们受雇于一个只是把农业作为资本的特殊使用场所,作为把自己的资本投在一个特殊生产部门来经营的资本家即农场主。
这个作为租地农场主的资本家,为了得到在这个特殊生产厂所使用自己资本的许可,要在一定期限内按契约规定支付给土地所有者一个货币额,这个货币额就是地租。
马克思指出,资本主义地租是以资本主义土地私有制为前提的,是土地所有者凭借土地所有权不劳而获的收入,其特点在于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分离。
马克思从土地所有制入手,对地租进行了分析,指出,无论地租的性质、内容和形式有何不同,都是土地所有权在经济上的实现。
马克思还对地租产生的原因和条件进行了分析和研究。
根据地租产生的原因和条件,马克思把地租分为级差地租和绝对地租,指出这是资本主义地租的两种基本形式。
此外,还有垄断地租、矿山地租、建筑地段地租等形式。
二、地租理论的现实实践意义1、地租理论为正视和研究社会主义地租的存在,提供了理论依据。
地租理论表明,只要土地所有权存在,就必然存在地租。
因为土地所有权在经济上的实现就决定了地租的存在。
土地所有权就是获取地租的权利。
马克思地租理论的内容及其现实指导意义
马克思地租理论的内容及其现实指导意义作者:寇文武来源:《商情》2015年第02期【摘要】本文简述了马克思地组理论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地租本质理论,级差地租、绝对地租、垄断地租、建筑地段地租和土地价格等地租形式理论;通过此内容分析了马克思地租理论对我国农村和城市土地利用的现实指导意义。
【关键词】马克思地组理论现实意义马克思的地租理论是在批判地继承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基础上建立和发起来的,它既是剩余价值理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剩余价值理论的最后完成。
地租不仅存在于资本主义社会,也同样存在于社会主义社会。
马克思的地租理论虽然主要研究的是资本主义地租,但它所包含的关于市场经济条件下地租的一般原理,同样适用于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一、马克思地租理论的内容关于地租理论,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三卷第六篇中做了全面、系统、科学的分析和论述。
马克思的地租理论主要包括地租本质理论和地租形式理论两个组成部分。
(一)地租本质理论马克思认为,地租是一个历史范畴,一切形式的地租,都是以土地所有权存在为条件的,也即地租是土地所有权借以实现的经济形式。
地租的性质由土地所有权性质决定,不同的所有权存在着不同性质的地租。
另外,地租的形成与存在还必须以土地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相分离为前提,也就是说,地租是土地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相分离的产物。
在资本主义社会,土地所有者不像封建主那样既占有土地又经营土地,而是凭借对土地的所有权将土地租给农业资本家(土地使用者),并收取地租,从而体现了使用者和所有者之间的社会经济关系。
最后,地租是超过平均利润的那部分剩余价值。
资本主义地租不仅是价值的一部分,而且在本质上是剩余价值的一部分,它是农业资本家为取得土地的使用权而不得不交给土地所有者的那部分超额利润,揭示了农业资本家和土地所有者共同剥削农业雇佣工人的本质。
(二)地租形式理论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全面系统地研究了资本主义农业中的级差地租、绝对地租、垄断地租以及建筑地段地租和土地价格等,分析了其形成的根本原因及其变动的一般规律。
马克思土地所有权理论和地租理论对我国城市土地使用制度的指导意义
马克思土地所有权理论和地租理论对我国城市土地使用制度的指导意义摘要:土地,是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之一。
不管社会形态如何,它的作用和地位都是显而易见的。
同时,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与城市的进步,土地问题日益突出化,亟待解决。
本文阐述了马克思土地所有权理论和地租理论,并指出了马克思土地所有权理论和地租理论对我国城市土地使用制度的指导。
关键词:土地;马克思土地所有权理论;地租理论土地,是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之一,不管社会形态如何,它的作用和地位都是显而易见的。
同时,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与城市的进步,土地问题日益突出化,亟待解决。
土地作为一种资产,首先是需要对其的所有权界定清楚。
鉴于我国目前的实情及有关法律制度的规定,我国的城市土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这是不容争议的。
马克思所研究的地租理论具有普遍意义,它揭示的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地租的一般规律,对资本主义市场经济适用,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适用。
根据马克思关于土地产权的理论,易知,土地产权包括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其中所有权是核心。
鉴于此,我国城市的土地的所有权已经很明确。
问题的关键是如何妥善处理城市土地的使用权问题,这其中包含土地使用权的如何下放及如何有效使用城市土地的问题。
一、马克思土地所有权理论和地租理论土地所有权问题,包括土地权属关系的性质、构成及其变更,以及土地所有权的经济实现等方面的内容,马克思在他的经典巨著《资本论》中作过详尽阐述。
何谓土地所有权?马克思指出:“土地所有权的前提是,一些人垄断一定量的土地,把它作为排斥其他一切人的、只服从个人意志的领域。
”他还认为,土地所有权是人的社会关系在土地问题上的表现,它是一个社会历史范畴。
马克思地租理论建立在一个原理之上,一个前提之下。
这一原理是:土地本身没有价值,“因为土地不是劳动的产品,从而没有任何价值”。
这一前提是:所有权的存在,“地租又是以土地所有权,以某些个人对地球的某些部分的所有权为前提”。
这两条是地租存在的一般规律,即凡是有土地所有权存在的地方就存在地租。
马克思地租理论对我国农村土地流转的意义论文
马克思地租理论对我国农村土地流转的意义论文本文从网络收集而来,上传到平台为了帮到更多的人,如果您需要使用本文档,请点击下载按钮下载本文档(有偿下载),另外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万事如意!一、我国农村土地流转背景地租是土地所有权的物化收益;是指土地持有人把土地使用权转化成经营权而获得的一种非劳动收入;是土地所有权实现经济形式的一种转换。
地租经历了多个历史时期的演变和发展,形成了多个完整的理论体系。
在生产资料私有制社会里,地租是劳动者直接创造的剩余价值被土地所有权人无偿占有的部分,是土地所有权人对劳动者的一种剥削形式。
在公有制社会里,土地有着重要的意义,地租是国民经济收入的组成部分,也是国家从宏观经济上管理土地的重要手段。
土地所有权的不同形式,决定了经营权的不同,也决定了地租的内容、形式、性质及其所体现的生产关系的相同。
马克思把私有制的资本主义社会地租分为三个级差,分别是级差地租Ⅰ、级差地租Ⅱ和绝对地租。
级差地租Ⅰ是由于不同的土地肥沃程度和不同的地理位置而造成的。
级差地租Ⅱ是指在相同的一块土地上等量追加投资的劳动生产率的不同而形成的。
劣等土地的价格决定了农产品的价格,劣等土地也决定了农产品的销售价格。
另外,土地的经营垄断权也控制着土地的价格。
根据法律规定,土地所有权人和土地经营者签约的合同期限内,级差地租是归土地的所有权人所有,合同到期,土地的经营权就会从经营者手中转移到土地的所有权人手中。
马克思认为,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是市场经济和资本主义私有制发展的必然产物。
资本主义社会的地租所体现了剥削与被剥削的生产关系,土地所有权人者、农业资本家共同剥削农业生产工人,无偿占有农业生产工人的剩余价值。
在生产资料公有制的社会主义国家,地租体现了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和全体农民共同致富的本质特点。
特别是我国社会主义农村土地属于村集体所有制,我国在计划经济时代,农村土地经营权分为,集体经营权和私人经营权两种不同的形势。
马克思地租理论的主要思想及其现实意义
中共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2009级课程论文目录摘要 (1)1马克思地租理论的主要思想 (2)1.1马克思地租理论的主要内容 (2)1.1.1级差地租 (2)1.1.2绝对地租 (2)1.1.3级差地租与绝对地租的区别 (3)1.2马克思地租理论的主要思想 (3)1.2.1土地所有权是地租产生的前提 (3)1.2.2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分离是地租产生的条件 (3)1.2.3绝对地租和级差地租共同存在于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 (3)2马克思地租理论的现实意义 (4)2.1运用地租理论探讨我国现行制度中的问题 (4)2.1.1如何保障农民的物质利益,调动其从事农业生产的积极性 (4)2.1.2 如何合理开发使用土地资源 (4)2.1.3 我国农地撂荒问题 (5)2.1.4 西部山区农村贫困 (5)2.2从地租理论角度提出的政策改革建议 (5)2.2.1采取对策,保障农民的物质利益 (5)2.2.2明晰产权, 处理好分配问题 (6)2.2.3运用级差地租原理,合理使用土地资源 (6)2.2.4加大投资开发力度,促进西部山区农村发展 (6)参考文献 (7)摘要马克思在其所著的《资本论》第三卷中深入揭示了资本主义地租形成的前提、条件和原因等,构建了马克思的地租理论,该理论揭示的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地租的一般规律。
本文通过运用马克思的地租理论分析了我国农业经济方面尤其是现阶段土地制度的缺陷及其影响,并提出了解决这些问题的基本思路,可以看出马克思地租理论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关键词:地租理论,主要思想,现实意义马克思地租理论的主要思想及其现实意义1马克思地租理论的主要思想1.1马克思地租理论的主要内容地租是直接生产者在农业(或其他产业)中所创造的生产物被土地所有者占有的部分。
不论地租有什么独特的形式,它的一切类型有一个共同点: 地租的占有是土地借以实现的经济形式。
根据地租产生的原因和条件,马克思把资本主义地租分为级差地租和绝对地租两种基本形式。
高成全 从马克思地租理论谈土地价格及对房地产价格的现实意义(内页)
从马克思地租理论谈土地价格及对房地产价格的现实意义(2013川大博士班高成全)1.从纲要中选题。
2.只概述《资本论》原理,先不考虑其他问题。
摘要:马克思主义地租理论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重要内容,也是房地产经济学最重要的理论之一。
这一理论对分析现实经济中的房地产价格问题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因此本文通过解读马克思的地租理论来找出其对土地价格的决定性意义,以及对我国现实社会中的房地产价格的指导意义。
关键词:马克思地租理论土地价格房屋不能脱离土地而存在,它必须根植于土地之上;房屋再生产的各个环节也是统一的整体,这就决定了地价和房价之间也是统一的不可分割的整体。
房价和地价都是房地产价格链条中的一个环节,就房地产企业来说,土地价格无疑是商品房价格的成本因素,土地价格的高低决定着房价成本的高低。
而土地价格的高低取决于什么呢?其价格构成中包括哪些具体内容呢?我想,马克思的地租理论正好可以解决这一难题,并为我们更加合理的认识土地价格提供了强有力的理论依据。
1 马克思地租理论的基本内容马克思主义的地租理论是在批判和继承古典经济学地租理论的基础上创立的,并赋予了地租理论崭新的科学内容。
其理论特点在于指出了资本主义地租的本质是剩余价值的转化形式之一,地租是土地所有权的实现形式,是土地所有者凭借其对土地的所有权获取的。
因而,任何地租都是以土地所有权的存在为前提,是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基础上的实现。
马克思在地租理论中主要阐明了三种地租形式:级差地租、绝对地租和垄断地租。
在马克思的《资本论》第三卷第三十九章的《级差地租的第一形式》中,《资本论》指出,由于土地肥力存在差异,导致在不同土地上生产小麦时,投入的劳动虽然相同,但小麦的产量却不同,从而产生了级差地租①。
级差地租是指租用较优土地所获得的归土地所有者所占有的超额利润。
级差地租与土地等级相联系,在等量投入的情况下,土地等级不同,土地的收益也就不同,因此地租额不同。
土地自然条件的差别只是级差地租形成的自然条件或自然基础,而土地的有限性所引起的土地经营商的垄断,才是级差地租产生的原因。
《资本论》马克思的地租理论及其现实意义
《资本论》马克思的地租理论及其现实意义马克思的地租理论及其现实意义一、地租理论的基本内容(一)资本主义土地所有制的特征土地所有者对土地的垄断属于土地所有权。
土地所有权的垄断是资本主义生产方法的历史条件。
资本主义土地所有权的根本特点是:土地所有权与劳动者人身依托关系相离散,再跟土地的经营离散。
(二)级差地租级差地租,每一个所要支付的地租要去根据这一块土地属于哪一个土地等级去支付。
级差地租的来源是农业聘用工人所制造的剩余价值。
级差地租的内容是由于农产品的部分生产价格低于社会生产价格而产生的超额收益。
级差地租有两种详细模式:级差地租和级差地租。
(三)绝对地租无论耕种什么样的土地,必须支付的土地租金都称为绝对地租。
绝对地租的内容是农产品价值与生产价格之间的差额。
绝对地租造成的因素是土地所有权的垄断。
绝对地租是农业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的来源。
(四)垄断地租在农业生产中,由特别的自然条件生产的特有产品,可以形成垄断价格,形成一种超额利润,并归土地所有者所有,形成垄断地租。
(五)建筑地段地租矿山地租。
建筑业和矿业仍然存在着土地管理和所有权的垄断,导致了建筑场地租金和矿山土地租金。
租金也有三种形式:差别租金、绝对租金和垄断租金。
(六)土地价格土地没有价值,但它有价格。
地价是地租的资本化。
土地价格决定于两个原因:土地租金和利率。
地价与地租成正比,与利率成反比,用以下公式表示:地价=地租/利率。
二、马克思地租理论的现实意义马克思对资本主义地租的分析是建立在全面发展全民私有制和商品交换的基础上的。
因此,他认为,在一个以单一社会所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社会中,土地私有制不再存在,土地租金自然消失。
但是,社会主义实践证实,在社会主义经济中拥有地租存在的条件。
所以,马克思地租理论的普遍原则拥有现实的指导意义。
在目前的形式下,“土地使用本身支付真正的土地租金”,因此在社会主义条件下,针对不同所有人的土地经营和应用,依然需要支付土地租金(包含级差地租和绝对地租)。
马克思的地租理论
马克思地租理论及其当代应用斌容摘要:地租理论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一个重要容。
地租分为级差地租、绝对地租、垄断地租和分离地租等,但其实质都是土地所有权的实现形式。
地租理论对于当前土地市场的建设与发展提供理论依据。
关键词:地租理论土地产权土地市场地租是土地所有者凭借土地所有权从土地使用者那里获得报酬。
地租理论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一个重要理论,对土地市场的建设和发展提供重要理论依据。
一、地租理论的基本容马克思主义认为,地租是土地使用者由于使用土地而缴给土地所有者的超过平均利润以上的那部分剩余价值。
马克思按照地租产生的原因和条件的不同,将地租分为三类:级差地租、绝对地租和垄断地租。
前两类地租是资本主义地租的普遍形式,后一类地租(垄断地租)仅是个别条件下产生的资本主义地租的特殊形式。
1、绝对地租及其实质绝对地租是指土地所有者凭借土地所有权垄断所取得的地租。
绝对地租既不是农业产品的社会生产价格与其个别生产价格之差,也不是各级土地与劣等土地之间社会生产价格之差,而是个别农业部门产品价值与生产价格之差。
因此,农业资本有机构成低于社会平均资本有机构成是绝对地租形成的条件,而土地所有权的垄断才是绝对地租形成的根本原因。
绝对地租的实质和来源是农业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
2、级差地租及其产生的条件与原因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的级差地租是经营较优土地的农业资本家所获得的,并最终归土地所有者占有的超额利润。
级差地租来源于农业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即超额利润,它不过是由农业资本家手中转到地所有者手中了。
形成级差地租的条件有三种:①土地肥沃程度的差别;②土地位置的差别;③在同一地块上连续投资产生的劳动生产率的差别。
马克思按级差地租形成的条件不同,将级差地租分为两种形式:级差地租第一形态(即级差地租Ⅰ)和级差地租第二形态(即级差地租Ⅱ)。
级差地租Ⅰ,是指农业工人因利用肥沃程度和位置较好的土地所创造的超额利润而转化为地租(即由前两个条件产生)。
马克思地租理论对我国房地产市场的现实意义
在当期我国土地市场中,存在农户或者被拆迁者,政府和房地产开发商这三大主体,政府以低价收取农民或 被拆迁者的土地,以高价将土地的使用权渡让给房地产开发商,收取巨额利润,但房地产开发商所支付的价格, 也只是土地的基础价格,随着土地的市场价格的不断提高,这一部分所产生的收益则被房地产开发商所瓜分。 最终,大部分的收益都被政府和房地产开发商所瓜分,收益分配明显不合理,是当前我国房地产市场亟待解决 的问题。
4 马克思地租理论对我国房地产市场建设的启示 4.1 严控房地产市场过度资本运作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会议中指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 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针对这一问题,首先,国家应该加强监管,对投机 的行为应加以引导和约束,进而避免大量资金涌入房地产市场,自然可以给房地产市场起到降温的效果;其次, 通过法律的手段,不断规范市场,针对很多钻法律漏洞而形成的逐利行为,应不断完善法律体系,使得这些投 机取巧的行为降到最低;最后合理化,购 房者的购买行为才能趋于理性,才能有效遏制房地产市场的跟风炒作。 4.2 建立健全的土地市场体系
马克思地租理论的当代价值
智库时代·17·党政智囊马克思地租理论的当代价值钟思婷(海南师范大学,海南海口 570100)摘要: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快速推进,市区土地的更新再利用速度加快,农村集体土地尤其是各城郊农民的大量土地都难逃被征收的宿命。
在掌握大量相关资料的前提下,结合国家自身发展背景,运用马克思地租理论为指导,根据其中原理,从精神方面和实践方面对于解决好该问题提出相关建议。
以期使国家发展政策合理有效的落实,这不仅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有利于促进经济和社会快速长远的健康发展,同时也是我国政府关注的重点问题。
关键词:马克思地租理论;土地;价值中图分类号:B01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4609(2018)28-0017-002一、时代背景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在会议中强调我国的发展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工作目的,让我国人民百姓充分地享受到改革发展成果。
因此处理好土地问题,并且做好失业农民的权益保障工作,让人民充分享受到城市化进程的成果,不仅是响应习近平总书记的号召,更重要的是有利于整个国家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人民安居乐业,充分彰显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并且有利于土地的合理规划使用,有利于土地征收工作的顺利进行,从而促进中国城镇化策略平稳有序的进行。
二、马克思地租理论必须明确的一点,马克思地租理论并不是对土地所有权的各种历史形式的分析,只是在资本所产生的剩余价值的一部分归土地所有者所有的范围内,研究土地所有权的问题。
马克思地租理论的基本内容:农业资本家通过资本主义土地所有者租得土地,继而农业资本家通过雇佣农业工人,榨取剩余价值,将获取的超额利润作为地租交给土地所有者。
马克思主义地租理论将地租划分为极差地租和绝对地租。
土地的资本主义经营垄断是极差地租形成的原因。
耕地的数量有限,优沃的耕地更是少数。
由于土地的资本主义经营垄断,促使较好的土地被先来承包的资本家长期占有,被迫耕种劣等地的资本家也要求获得平均利润。
马克思地租理论的主要思想及其现实意义(课程论文)
马克思地租理论的主要思想及其现实意义【内容摘要】马克思地租理论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地租不仅存在资本主义社会,也同样存在于社会主义社会,马克思地租理论在我国也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本文分析了马克思地租理论的形成背景,论述了马克思地租理论主要思想,最后从我国农业农村及土地实际分析了马克思地租理论对我国的作用。
【关键词】马克思地租理论现实意义一、马克思地租理论的形成十九世纪三、四十年代,资本主义在西欧多个国家蓬勃发展。
英国已完成产业革命,法国则正迅猛发展,德国也已经开始。
产业革命的发展带来经济的极大繁荣,但是同时又使资本主义的基本矛盾和阶级斗争日益尖锐化。
资本大量积累的背后,是无产阶级日益贫困,贫富分化日渐严重。
无产阶级开始站出来反对资产阶级,并从经济斗争逐渐转为政治斗争。
但是,无产阶级缺乏科学的革命理论依据来在经济理论上证明资本主义社会和资产阶级统治的不合理性,并进一步论证无产阶级在历史发展中的地位。
马克思在批判性继承人类思想史上的优秀成果的基础上,不断建立了一整套经济理论。
马克思吸收借鉴了威廉·配第、詹姆斯·安德森、亚当·斯密等古典经济学家的地租理论中的合理成分,尤其是批判吸收了大卫·李嘉图的地租理论。
其中,他通过对资产阶级古典经济学地租理论的研究和分析,建立了比较完备科学的劳动价值理论、生产价格理论和剩余价值理论,同时以这些理论为依托,建立了马克思主义的地租理论。
地租理论也成为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从十九世纪四十年代开始,马克思在研究政治经济学的初期,就把地租看成是私有制经济中的一个范畴。
到五十年代,马克思在批判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中获得了重大进展,创造了劳动价值论和许多其他理论。
其中,对地租理论的研究也获得了重大收获。
六十年代,马克思完成了对李嘉图地租理论的批判吸收,创立了完整的、科学的地租理论,并完全创造性地提出了绝对地租理论。
马克思地租、地价理论研究
马克思地租、地价理论研究一、本文概述本文旨在深入研究和探讨马克思的地租和地价理论,旨在全面理解这一经典理论在现代社会经济条件下的应用和发展。
马克思的地租和地价理论是其政治经济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理解资本主义经济中土地资源的分配、利用和流转具有重要的理论指导意义。
本文将从马克思的原著出发,结合现代经济实践,对地租和地价的形成机制、影响因素及其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进行深入分析,以期为我国土地制度的改革和完善提供理论支持和实践借鉴。
在概述部分,本文将首先介绍马克思地租、地价理论的基本框架和核心观点,包括土地所有权的本质、地租的形成与分配、地价的决定因素等。
随后,本文将回顾国内外学者对马克思地租、地价理论的研究现状,分析现有研究的不足之处,为后续的深入研究提供理论铺垫。
在此基础上,本文将明确本文的研究目的和意义,阐述研究方法、研究内容和创新点,为后续章节的展开奠定坚实的基础。
通过本文的研究,我们期望能够更深入地理解马克思地租、地价理论的内涵和精髓,揭示其在现代经济社会中的实践价值和应用前景。
我们也希望通过本文的研究,为相关领域的学术研究和政策制定提供有益的参考和启示。
二、马克思地租理论概述卡尔·马克思的地租理论,作为其政治经济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我们提供了深入理解土地经济关系的独特视角。
马克思认为,地租是土地所有者凭借其土地所有权而获得的剩余产品,它体现了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之间的经济关系。
这种关系在资本主义社会中表现为土地所有者和资本家之间的阶级关系,而在其他社会形态中则可能呈现为不同的形式。
在马克思的理论中,地租被划分为两种基本形式:级差地租和绝对地租。
级差地租源于土地的自然肥力、地理位置和投资额度的差异,这些差异使得不同的土地在同样的劳动投入下产生不同的产量。
而绝对地租则是指无论土地质量如何,土地所有者都会因其对土地的所有权而获得的地租。
这是因为土地作为一种稀缺资源,其所有权本身就具有一定的价值。
马克思地租理论的主要思想及其现实意义
马克思地租理论的主要思想及其现实意义作者:张蕾来源:《科学与财富》2019年第09期摘要:马克思地租理论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地租不仅存在资本主义社会,也同样存在于社会主义社会,马克思地租理论在我国也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本文分析了马克思地租理论的形成背景,总结了马克思地租理论主要思想,最后从我国农业农村及土地实际分析了马克思地租理论对我国的作用。
关键词:马克思;地租理论;现实意义一、马克思地租理论的形成背景十九世纪三、四十年代,资本主义在西欧多个国家蓬勃发展。
英国已完成产业革命,法国则正迅猛发展,德国也已经开始。
产业革命的发展带来经济的极大繁荣,但是同时又使资本主义的基本矛盾和阶级斗争日益尖锐化。
十九世纪末,无产阶级日益贫困,贫富分化日渐严重。
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矛盾加深,并从经济斗争逐渐转为政治斗争。
在这样的背景下,马克思在批判性继承人类思想史上的优秀成果的基础上,不断建立了一整套经济理论。
吸收了威廉?配第、詹姆斯?安德森、亚当?斯密等古典经济学家的地租理论中的合理成分,尤其是批判吸收了大卫?李嘉图的地租理论。
然后在劳动价值理论、生产价格理论和剩余价值理论的基础上建立了马克思主义的地租理论。
并创造性的提出了绝对地租的理论。
他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地租产生的条件地租是土地所有权在经济上借以实现的形式。
那么,土地所有权在经济上是如何实现的呢?按照马克思地租理论,地租实现必须有以下三个条件。
一是资本主义条件下的土地所有权,即土地所有权只拥有纯粹的经济权利,消除了非经济特权,土地所有者对土地的绝对占有以及土地所有权的独立地位;二是农民已被脱离于小农经济和封建制度的约束,从对土地的依附关系中解放出来成为出卖劳动力的无产者,为了生存必须出卖劳动力而创造由土地所有者、产业资本家共同攫取的剩余价值;三是土地所有权和土地经营权完全分离,产业资本家通过地租的方式获得土地经营权,并获取平均利润。
马克思地租理论对我国农村土地流转的意义
马克思地租理论对我国农村土地流转的意义【摘要】马克思地租理论是研究土地租金产生和分配的理论,对于我国农村土地流转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从马克思地租理论对土地流转的启示、理论基础、促进合理性、助力规划管理以及推动经济发展等方面进行分析,指出地租理论对我国农村土地流转具有深远的影响。
在总结了地租理论对我国农村土地流转的意义,探讨了地租理论指导下我国土地流转的前景以及持续发展对农村土地流转的影响。
马克思地租理论的运用,可以为我国农村土地流转提供理论依据和指导,有助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关键词】关键词:马克思地租理论、农村土地流转、启示、理论基础、合理性、规划和管理、经济发展、总结、前景、持续发展、影响。
1. 引言1.1 马克思地租理论的重要性马克思地租理论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我国农村土地流转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现实意义。
马克思地租理论的提出,深刻揭示了土地所有权与地租之间的内在联系,揭示了土地流转背后的经济规律和社会关系,为我们认识和解决土地流转中的问题提供了重要思想武器。
地租理论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地租理论帮助我们深刻理解了土地流转的本质。
马克思地租理论揭示了地主剥削农民的经济本质,指出地租是生产资料所有制的不同分配形式,地租是地主对农民的剥削。
通过对地租的分析,我们可以更好地认识土地流转中不同主体的矛盾和利益关系,有助于我们正确把握农村土地流转的规律和趋势。
地租理论对于指导我国农村土地流转政策具有重要启示意义。
地租理论提出了土地所有制和土地流转之间的联系,指导了我国农村土地流转政策的制定和实施。
在实践中,我们需要根据地租理论的指导,在推动土地流转过程中注重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
地租理论也为我国农村土地流转的长远发展提供了理论基础和政策支持。
1.2 我国农村土地流转的现状我国农村土地流转是指农村土地通过各种方式流转到农民之间,是农村土地利用和管理的重要环节。
马克思地租理论的划时代意义
Advances in Social Sciences 社会科学前沿, 2021, 10(4), 1029-1035Published Online April 2021 in Hans. /journal/asshttps:///10.12677/ass.2021.104138马克思地租理论的划时代意义张玮航,谢元态*江西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江西南昌收稿日期:2021年3月24日;录用日期:2021年4月20日;发布日期:2021年4月27日摘要首先说明问题的提出及本主题的研究意义。
然后重点论证马克思地租理论的划时代意义:厘清了地租与利润的关系,首次科学揭示了地租的本质是超额利润;丰富和发展了级差地租理论,首次科学构建了级差地租理论体系;创立了绝对地租理论,从而首次完善了地租理论体系;全面而科学地研究“垄断地租”,从而扩展了“地租”概念的外延;界定了土地的所有权和经营权,首次阐明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历史前提。
最后指出马克思地租理论对于我国当前实行的土地“三权分置”以优化农地流转机制有着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
关键词马克思,地租理论,划时代意义The Epoch-Making Significance of Marx’sLand Rent TheoryWeihang Zhang, Yuantai Xie*College of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 Jiangxi Agricultural University, Nanchang JiangxiReceived: Mar. 24th, 2021; accepted: Apr. 20th, 2021; published: Apr. 27th, 2021AbstractFirst, explain the question and the significance of this topic. Then focus on the epoch-making signi-ficance of Marx’s land rent theory: clarify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land rent and profit, and scien-tifically reveal for the first time that the essence of land rent is excess profit; enrich and develop*通讯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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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马克思地租理论及其现实意义
王权堂四川文理学院
【摘要】马克思地租理论是马克思经济学基本原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地租不仅存在资本社会也同样存在于社会主义社会,马克思地租理论在我国也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马克思地租理论现实意义
一、地租理论的基本内容1.资本主义土地所有权的特点与资本主义地租。
土地所有权是土地所有者对土地的垄断。
土地所有权的垄断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历史前提。
资本主义土地所有制的基本特征是:土地所有权同劳动者的人身依附关系相分离,又同土地的经营分离。
资本主义地租是租地农业资本家为了取得土地的使用权而交给土地所有者的超过平均利润以上的那部分剩余价值。
资本主义地租是超额利润的转化形式。
资本主义地租的基础是资本主义土地所有权。
资本主义地租依据产生的原因和条件分为两种基本类型,即级差地租和绝对地租。
2.级差地租。
依据土地等级不同而交纳的地租成为级差地租。
土地质量优劣的差别是产生级差地租的条件,土地的资本主义经营垄断是产生级差地租的根本原因。
级差地租的源泉是来自农业雇佣工人所创造的剩余价值。
级差地租的内容是农产品的个别生产价格低于社会生产价格而形成的超额利润。
级差地租有两种具体形式:级差地租Ⅰ和级差地租Ⅱ。
雇佣工人在肥沃程度较高或位置较好的土地上创造的超额利润转化为的地租,这就表现为级差地租Ⅰ。
级差地租Ⅱ是指由于连续追加投资于同一块土地,而具有不同劳动生产率所产生的超额利润而转化的地租。
级差地租I与级差地租II的本质是相同的,二者都是来源于农业超额利润,都是农业超额利润的转化形式。
二者的区别主要在于投资方式与经营方式的不同,级差地租I是一种粗放式经营,而级差地租II是一种集约式经营;而且,级差地租I可以事先确定,而级差地租II则会因为租约期限的长短引起土地所有者与租地农场主之间的矛盾。
但级差地租II的基础与出发点是级差地租I,况且级差地租II能否形成及数量确定归根到底取决于追加投资的劳动生产率与劣等土地劳动生产率的差别,从而取决于追加投资的农产品的平均个别生产价格与劣等地的农产品的起调节作用的生产价格之间的差别。
3.绝对地租。
不论耕种何种土地,都必须交纳的地租称为绝对地租。
绝对地租的内容是农产品价值和生产价格之间的差额。
绝对地租产生的条件是农业中的资本有机构成低于社会的平均有机构成。
绝对地租产生的原因是土地所有权的垄断。
绝对地租产生的源泉是农业雇佣工人所创造的剩余价值的一部分。
4.垄断地租。
在农业生产中,由于某种独特的自然条件而生产的某项独特的产品,可以形成垄断价格,从而形成一种超额利润并转归土地所有者占有,形成垄断地租。
5.建筑地段地租、矿山地租。
对土地的经营权垄断和所有权垄
断。
还存在于建筑业和采矿业中,并由此形成建筑地段地租和矿山地租。
建筑地段地租和矿山地租也存在级差地租、绝对地租和垄断地租三种形式。
6.土地价格。
土地没有价值,但有价格。
土地价格是地租的资本化。
土地价格取决于两个因素:一是地租的多少,二是利息率的高低。
土地价格与地租成正比,而与利息率成反比,用公式表示为:土地价格=地租/利息率。
7.所有地租来源都是剩余价值。
资本主义地租不论其表现形式如何,其来源都是农业工人创造的超过平均利润以上的那部分剩余价值。
是超额利润的转化形式,体现着土地所有者和农业资本家共同剥削农业工人的关系,以及土地所有者和资本家之间瓜分剩余价值的关系。
二、马克思地租理论的现实意义1.依据马克思关于农业地位的科学论述,强化与保护农业的基础地位。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行与发达的工业体系都必须建立在雄厚坚实的农业基础之上。
我们应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对我国农业进行适时适度的保护,以便充分发挥农业在国民经济运行中的基础地位。
2.农民是我国农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主体,必须保障农民的
物质利益。
我国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价值规律是其基本经济规律。
农民作为市场经济的主体主体之一,追求利润,增加收入是其内在要求。
必须在保障农民物质利益即合理分配级差地租的基础上,进一步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促使农民增加对土地的科技、资金投入,最终实现农业由粗放经营到集约经营的转变3.长期稳定土地承包制,确保级差地租Ⅱ归土地承包者所有。
根据马克思的级差地租理论,在我国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条件下,级差地租Ⅰ主要应归土地所有者即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级差地租Ⅱ,由于是联产承包责任制下农户追加投资形成的,主要应由土地经营者所得,即主要应由承包农户所有。
我国政府规定,在农村采取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不变的政策,则为农民增加对土地的劳动、科技、资金的投入提高了积极性,保证因投入而产生的级差地租Ⅱ归己所有,从时间上为保障农民的物质利益增加了可能性,可防止农民对土地经营的短期性。
4.正确认识土地产权关系,建立与健全土地资产的良性运营格局。
依据马克思的理论分析,凡是存在土地产权关系的地方,就必然存在地租。
要实行土地使用权的商品化,推行土地的有偿使用,根据土地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原则,在保证土地所有权主体不变的前提下,赋予土地使用权商品化属性,建立与健全土地使用权转让市场,这是我国土地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所在。
正确选择与确定土地价格与土地使用费标准,指导现实生活中的土地资源重组。
自觉利用价值规
律,强化对土地使用与土地配置的宏观管理,最大限度地提高土地资源的综合效益;借助于法律、经济等手段,对于微观土地资源配置行为实施有效地协调与监督,保障土地产权关系改革的顺畅进行,从而为农民积极性的发挥、为现代企业制度的发育、为土地市场的良性循环创造良好的条件与环境。
参考文献:
卡尔·马克思,《资本论》,人民出版社,1975年第一版.洪银兴等,.《<资本论>的现代解析》,经济科学出版社,2005.
刘炳英,《<资本论>选读和简论》,华夏出版社,2006.洪远朋,《<资本论>教程简编》,复旦大学出版社,2003.164理论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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