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学讲义书摘
高铭暄 马克昌《刑法学》(第三版) 总论讲义
高铭暄马克昌《刑法学》(第三版)总论讲义第一章刑法概说第一节刑法的概念和性质一、刑法的概念(一)总概念: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
具体些说,刑法就是掌握政权的阶级即统治阶级,为了本阶级政治上的统治和经济上的利益,根据自己的意志,规定哪些行为是犯罪和应负刑事责任,并对犯罪人处以何种刑罚处罚的法律。
(二)概念分类:①根据刑法规定范围的大小,可将刑法分为广义刑法和狭义刑法。
广义刑法是指一切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包括刑法典、单行刑法、附属刑法等。
狭义刑法仅指系统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刑法典。
在我国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②根据刑法适用范围的大小,可将刑法分为普通刑法和特别刑法。
普通刑法是指具有普遍适用效力的刑法,实际上即指刑法典。
特别刑法指仅适用于特定人、时、地、事刑法。
在我国,也就是指单行刑法和附属刑法。
二、刑法的性质(一)刑法的阶级性质①刑法是统治阶级根据自己的意志和利益制定的,是统治阶级对被统治阶级实行专政的工具。
②刑法的阶级本质是由国家的阶级本质决定的。
一切剥削阶级国家的刑法都是镇压人民的工具。
③我国刑法是社会主义类型的刑法,它是建立在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之上的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反映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保卫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保护广大人民当前及长远的利益。
(二)刑法的法律性质其一,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的范围更为广泛。
①刑法所保护的是所有受到犯罪侵害的社会关系,既涉及经济基础,又涉及上层建筑。
②刑法可以说是其他部门法的保护法,没有刑法作后盾,其他部门法很难得到彻底的贯彻实施,即充任“第二道防线”的角色。
其二,刑法的强制性最为严厉。
刑罚不仅可以剥夺财产,限制或剥夺人身自由,剥夺政治权利,而且在最严重的情况下还可以剥夺犯罪分子的生命。
其三,刑法是直接用来同犯罪作斗争的法律。
第二节刑法的创制和完善一、刑法的创制1、早在建国初,我国先后制定了一些单行刑事法律,如《惩治反革命条例》,为刑法的制定奠定了基础。
刑法学讲义
演讲人
202X-06-08
扉页
扉页
一.
第一章 刑法基 础知识
第一章 刑法基础 知识
刑法:犯罪人 的大宪章
刑法:犯罪人的大 宪章
001 刑罚的起源 002 刑法是道德伦理的最低要求 003 不受约束的刑罚权,比犯罪 更可怕
刑法的基本原 则
刑法的基本原则
004 罪刑法定原则:对权力的严 格约束 005 空白罪状怎么填 006 罪刑相当原则:罪刑的标尺 007 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并 非多余的重复
刑罚的裁量与 消灭
刑罚的裁量与消灭
038 量刑 039 自首 040 累犯和缓刑 041 刑罚的消灭:减刑和假释
第四章 危害公 共安全罪
第四章 危害公共 安全罪
危险方法类犯 罪
危险方法类犯罪
042 危险方法类犯罪 043 投放危险物质罪 044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事故犯罪
事故犯罪
生命健康
060 故意杀人 061 自杀行为 062 协助自杀 063 故意伤害罪 064 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
性自由权
性自由权
065 强奸罪 066 性同意年龄 067 强奸罪的加重情节 068 职场中交易与强奸 069 猥亵与强奸
侵犯自由
侵犯自由
070 非法拘禁罪 071 绑架罪 072 拐卖妇女、儿童罪 073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
婚姻家庭类
婚姻家庭类
074 婚姻自由 075 虐待和遗弃 076 家庭暴力 077 侵犯名誉和民主权的犯罪
第七章 侵犯财 产罪
第七章 侵犯财产 罪
强制占有型的 财产犯罪
强制占有型 的财产犯罪
06
083 索赔是 正当权利
读书笔记张明楷刑法学讲义
读书笔记张明楷刑法学讲义
《读书笔记张明楷刑法学讲义》是一本介绍刑法学的讲义,由张明楷撰写。
本书主要分为七个部分,分别介绍刑法学的基本概念、犯罪行为的构成要件、刑法责任、刑罚种类、刑法诉讼、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以及刑法学的发展历程。
在基本概念部分,张明楷主要介绍了刑法学的定义、作用、基本原则、刑法的意义以及刑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
在犯罪行为构成要件部分,他详细讲解了主观方面和客观方面的要件,以及犯罪的各种形式和特殊情况。
在刑法责任部分,他讲述了犯罪责任和民事责任的区别和联系,以及刑事责任的种类和刑罚的目的。
在刑罚种类部分,他详细介绍了死刑、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罚金、剥夺政治权利等各种刑罚,并讨论了各种刑罚的适用原则。
在刑法诉讼部分,张明楷阐述了刑事诉讼的主要程序和原则,以及证据的认定和刑事判决的执行。
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部分,他介绍了刑事案件中的民事诉讼,包括民事赔偿和民事调解。
最后,在刑法学发展历程部分,他回顾了刑法学的发展历程,探讨了现代刑法学的理论和实践问题。
总体而言,本书是一本系统、全面、深入的刑法学讲义,对刑法学的基本概念、犯罪构成要件、刑罚种类、刑事诉讼等方面都有详细的介绍和分析。
适合法学专业的学生、法律从业人员以及对刑法学感兴趣的读者阅读。
刑法学讲义读书笔记
刑法学讲义读书笔记罗翔老师的《刑法学讲义》是一本科普类读物的刑法教义,本书采用了举案说法的方式将刑法总论和分论在理论上深入浅出地讲了出来。
若要明白刑法的发展,与其从其本身出发讨论变化,不如从社会物质条件的发展中出发去观察其出现变化的动因。
如今,刑法作为现代法律体系中公法的一个种类,调节的是政府与公民之间的法律关系;因为,刑事犯罪危害到的法益是社会的公共安全,所以,提起刑事诉讼的一般都是行政机关(检察院),极少数情况下才会出现由公民个人到法院提起刑事诉讼。
而公民个人提起的刑事诉讼是由于案件在公安机关认为不够成刑事案件,因而不予立案侦查;但由于我国倡导“有权利必有救济”,因此在诉讼途径多元化的情况下公民个人可以自己到法院进行刑事诉讼的起诉。
这一点所体现出的,正是刑法对于程序正义追求的进步。
这是社会进步的使然,因为,刑法是国家法律体系中对公民的自由甚至生命处置最为严格的法律,而其衍生出的执行机关便是警察和监狱等暴力机关,所以,刑法天然最强调的是实体正义的实现;所以,当国家从程序正义出发,将刑法从一种单纯实现维护秩序稳定的法制工具转向视为保护公民以及罪犯本身的权利的法治工具时,体现的正是时代和文明的进步。
程序正义优先于实体正义,这是现代法治社会的共识,程序辅佐刑罚本身的合法实现,但是也许并不看重刑法本身规定了什么。
比如,韩国会对强奸幼女罪的罪犯在脚踝戴上可定位的机器,这成为了一种识别该类罪犯和其他社会人的最大标识,这让很多出狱的罪犯在生活中无地自容,纷纷要求撤掉这种装置。
这就像《水浒传》里体现出的,我国封建时代在犯人脸上刺字以表现和正常人的区别,宋三郎武二郎的脸上都有,而武松去快活林为施恩抢回酒庄时还要特意用一个药膏遮挡住脸上的“囚”字。
这种带有歧视性质的标识从理论上来说确实是现代社会所不应有的,但是,从实体正义和公共利益的角度出发,谁叫他活该呢。
正如《邪不压正》里,李天然对亨德勒大夫说:“我要把师兄和根本他们绑在一起facetoface,让他们知道什么叫罪有应得。
刑法学讲义
二、罪刑法定原则 (一)罪刑法定原则的含义 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 “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 罚” (二)罪刑法定原则的思想渊源 最早可以追溯到公元1215年英王约翰(1167 1215年英王约翰(1167— 1、最早可以追溯到公元1215年英王约翰(1167 1216年 签署的《英国大宪章》 1216年)签署的《英国大宪章》。 17、18世纪 世纪, 17、18世纪,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提出罪刑法 定主义——罪刑擅断主义 定主义 罪刑擅断主义 立法化:1789年法国 人权宣言》 1791年法 年法国《 2、立法化:1789年法国《人权宣言》、1791年法 宪法》 1810年法国 刑法典》 1787年美 年法国《 国《宪法》、1810年法国《刑法典》、1787年美 国宪法、 国宪法、美国模范刑法典
三、刑法的性质、任务、功能 刑法的性质、任务、
(一)刑法的性质
• 刑法的阶级性质 刑法的阶级性质 • 刑法的法律性质 刑法的法律性质 制定内容的特定性——犯罪、刑责 犯罪、 1、制定内容的特定性 犯罪 2、法益保护的广泛性 3、制裁手段的严厉性 部门法律的补充性(补充性、 4、部门法律的补充性(补充性、 谦抑性原 则) 其他法律的保障性(保护法) 5、其他法律的保障性(保护法)
第二节 刑法基本原则
刑法基本原则
罪 刑 法 定 原 则 适 用 刑 法 平 等 原 则
罪 责 刑 相 适 应 原 则
一、刑法基本原则概述 (一)概念 刑法本身所具有的,贯穿于刑法始终, 刑法本身所具有的,贯穿于刑法始终,指导 全部刑事立法和司法的准则 (二)特征 1、刑法规范所特有的准则 贯穿全部刑法规范, 2、贯穿全部刑法规范,具有全局性和根本 性的原则 刑法制定、 3、刑法制定、解释与适用必须遵守的准则
高 马 《刑法学》(第三版) 总论讲义 第五季
三、共同犯罪的认定
(一)不构成共同犯罪的情况:
1.二人以上的共同过失犯罪——双方缺乏意思联络
2.同时犯:二人以上没有共同的犯罪故意而同时在同一场所实行同一性质的犯罪。——双方缺乏意思联络。
3.罪过形式不同。表现:①过失地引起他人实行故意犯罪;②故意地教唆或帮助他人实施过失行为。——双方缺乏意思联络。
(三)依共同犯罪人之间有无分工,分为简单共同犯罪和复杂共同犯罪
简单共同犯罪:二人以上共同故意实行某一具体犯罪客观要件的行为。
要件:①主体要件:二个以上达到了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②客观方面:各共同犯罪人必须共同实行犯罪。
情况:共同实行同样行为;实行不同行为;对不同对象分别实行犯罪。
应注意:(1)我国刑法对胁从犯采取必减主义。
(2)对胁从犯予以减轻处罚,还是免除处罚,应按照其犯罪情节具体确定。
三、教唆犯的特征及其刑事责任
(一)教唆犯的概念和特征
1、概念:是指故意唆使他人犯罪的人。
2、构成要件:
(1)客观方面:行为人实施了教唆他人犯罪的行为即教唆行为。
第一节 罪数概述
一、研究罪数形态的任务和意义
(一)概念
罪数:犯罪的单复或个数,刑法理论上指一罪与数罪。
罪数形态:表现为一罪或数罪的各种类型化的犯罪形态。
(二)任务:
(1)探讨确定罪数的科学标准
(2)揭示一罪与数罪的区分
(3)阐明各种罪数形态的构成要件和本质属性
特点:①触犯的罪名可能不同,也可能相同;
②各自实施自己的犯罪行为;
③双方的对向行为互相依存而成立;
④一方构成犯罪,一方可能不够成犯罪。
刑法学讲义读书摘录读书感想读书笔记
《刑法学讲义》刑法规定了犯罪和刑罚,刑罚是对犯罪的惩罚,而刑法则是对刑罚的约束。
从表面上看,"刑"字从刀,拿人开刀,把开刀的依据合法化就叫刑法,但是如果只是为了惩罚犯罪,真的需要刑法吗?有一位女士网上发帖,说有两个同村的村民,在她小学7岁的时候就强暴她,现在她才敢出来向公安机关举报。
这两个男子在公安机关也承认有过强奸行为,但这个案件已经过了21年,公安机关会处理此案吗?如果没有刑法,该案能够打击吗?当然可以,法官拍案而起,下令把这种人渣拖出去,犬决。
但有了刑法,该案却无法处理,因为现行刑法规定追诉时效最长是20年,只有可能判死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才可以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
而本案并不属于可以核准追诉的情节,按照刑法规定,它的追诉时效是15年。
可见,如果只想惩罚犯罪的话,根本没必要制定刑法,刑法往往束缚了国家打击犯罪的手脚。
另外一个更经典的案件是1998年深圳的邓某驹案。
邓某驹年轻有为,30多岁就当上了农村信用合作社主任,不到3年贪污公款2.3亿,包养了5个情妇。
凭借我们朴素的情感,对邓某驹应该判处什么刑?你可能想到了死刑,不杀不足以平民愤。
但是邓某驹是农村信用合作社主任,按照刑法规定,他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不构成贪污罪,只能构成职务侵占罪,而职务侵占罪的最高刑是15年有期徒刑,最终邓某驹也确实被判处了15年有期徒刑。
你觉得,刑法是惩罚了邓某驹,还是保护了邓某驹?刑法,不仅惩罚罪犯,也保护罪犯刑法的机能不是一元的,而是二元的。
刑法既要实现惩罚犯罪的保护机能,也要恪守保障罪犯人权的保障机能。
古话说,"刑不可知,威不可测,则民畏上也"。
如果刑法的使命只是打击犯罪,其实没有必要制定成文刑法。
它只需存于统治者的内心深处,一种秘而不宣的刑法较之公开明示的法律,更能打击一切所谓危害社会的行为。
刑法理论也是简单明快的:因为你实施了危害社会的行为,所以你犯罪了,那么你就要接受包括死刑在内的一切刑罚,至于具体处何刑罚与你无关,这要看法官的心情。
刑法总论讲义
第三章
刑法的效力范围
一、刑法效力范围的含义
是指刑法在什么地方、对什么人和在什么 时间内具有效力。 它包括空间效力和时间效力两个方面
第一节
1、属地原则 2、属人原则
刑法的空间效力
一、刑法的空间效力的理论
3、保护原则
4、普遍原则
二、我国的属地原则(国内犯)
(一)原则
基本原则——属地主义 补充原则——旗国主义
立法解释、司法解释与学理解释 如果你是法官,你的解释会起作用吗?
(四)解释的方法
1.文理解释
2.论理解释
扩大解释与缩小解释:印鉴\情报
当然解释与反对解释:二次\二年
解释结论不是无限的, 但解释方法是 无穷的; 思考:刑法规定,冒充军警人员抢劫 的,重于一般抢劫,那么,真正的军警 人员抢劫的,应否重于一般抢劫呢? 要做到:心中永远充满正义,目光不 断地往返于法律规范与生活事实之间 切不可:大脑永远一片空白,目光不 断往返于法条文字与汉语词典之间
2。犯罪的实质概念:是从犯罪的本质特征 上给犯罪下定义,而不涉及犯罪的法律特 征。 例如1922年《苏俄刑法典》第6条规定: “威胁苏维埃制度基础及工农政权在向共 产主义制度过渡时期所建立的法律秩序的 一切危害社会的作为或不作为,都被认为 是犯罪。”这就是犯罪的实质概念的立法 例。
犯罪的实质概念不满足于对犯罪的法律 界定,而力图揭示隐藏在法律背后的社会 政治内容。犯罪的实质概念不是把犯罪当 作一种单纯的法律现象,而是首先把它视 为一种社会现象,在与社会的关联上揭示 犯罪的性质。由于犯罪的实质概念突破法 律形式理解犯罪,因而它在一定程度上回 答了一种行为为什么会被刑法规定为犯罪 这一具有实质意义的问题
3、应受刑罚惩罚性 应受刑罚惩罚性以行为的严重社会危害 性和刑事违法性为前提,行为如果没有严 重的社会危害性和刑事违法性,自然不应 受刑罚处罚。同时,应受刑罚处罚性是对 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和刑事违法性的的 评价 。
(完整版)陈永生刑法讲义
理论精讲阶段刑法学讲义陈永生主讲需要说明的是,本讲义内容的排列与考试大纲有一定的差别。
由于考试大纲不少内容司法考试实际上不会考,因而我这里不讲;另外,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以及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考试大纲自08年将每一节升格为一章,但实际上,这两类犯罪考试分数比重并不大,因而我还是将其作为一章;此外,有些内容大纲里没有规定,但实际上司法考试经常考到,因而我将其单列为一个问题甚至一章予以讲解。
第一章刑法概说一、刑法的解释:1 •根据解释主体的不同,可以分为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学理解释。
(1)立法解释与司法解释是有权解释,学理解释是无权解释;立法解释的效力大于司法解释。
(2 )立法可以创制新的规则,法律解释,包括立法解释不得超越法律条文字面可能具有的含义,不得创制新的规则。
2 •根据解释方法的不同,法律解释可以分为:文理解释:根据刑法用语的文义及通常使用方式阐释刑法意义的解释方法,主要根据语词的含义、语法、标点等进行解释。
论理解释:根据刑法产生的原因、理由、沿革及其他相关事项,按照立法精神,阐明刑法真实含义的解释方法。
论理解释又包括扩大解释与缩小解释。
注意:罪刑法定原则不排斥扩大解释,但排斥不利于被告人的类推解释。
二、刑法的基本原则我国刑法规定了三项基本原则:罪刑法定原则、平等适用刑法原则、罪刑相适应原则。
就司法考试而言,最重要的是罪刑法定原则。
刑法第3条规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1. 理论基础:保障人权。
2 •派生规则:8项派生规则。
这8项派生规则又可以分为两个方面:形式方面的要求和实质方面的要求:z (1)规定犯罪与刑罚的法律只能由中央立法机关制定:排斥行政法规、规章、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2 )规定犯罪与刑罚的必须是成文法:排斥判例、排斥习惯法。
Y (3)禁止不利于行为人的事后法:禁止溯及既往。
(4 )禁止有罪类推;不禁止扩大解释。
刑法学讲义
刑法学讲义刑法学讲义犯罪概念:(一)客体: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
(二)犯罪主体:实施危害社会行为的自然人和单位。
(三)犯罪主观方面: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四)犯罪客观方面:实施危害社会行为。
(五)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区别: 1、客体是社会关系。
而对象则是事物。
2、客体是指人的身体组织,而对象是指人身体外的器官、组织等。
3、客体是由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如矿藏、水流、植被、天气、风云雷电、山川草木等。
而对象则可能是事物,也可能是自然界的其他物质。
4、客体的内容是已经客观化了的社会关系,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而对象的内容仅仅是已经在现实中出现过的具体事物。
1、犯罪的概念和特征(1)犯罪是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是触犯刑律,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2)犯罪的严重社会危害性是犯罪的本质属性,它决定着刑事违法性和应受刑罚处罚性的统一。
(3)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必须达到一定程度才构成犯罪,否则就只能依照其他法律规范追究法律责任。
(4)犯罪的严重社会危害性是犯罪的本质属性,但不是犯罪的必要条件,而是犯罪成立的充分条件。
(5)犯罪的严重社会危害性与犯罪对象之间不是同一关系,即一个犯罪是否存在、是否具有社会危害性,不能仅仅从犯罪对象的客观存在与否来确定,还应当根据行为人的行为是否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而定。
2、犯罪客观方面:实施了危害社会的行为。
(一)客观方面是犯罪的本质属性,是一切犯罪的共同特征。
这一特征,体现了犯罪行为与一般危害社会行为的区别。
(二)犯罪客观方面又称犯罪的行为。
其特点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危害社会的行为,无论是何种形式,也无论是预备犯、未遂犯还是中止犯,都构成犯罪。
(三)犯罪客观方面还称犯罪的客观要件,是指决定某一具体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的各种事实特征,即该行为本身的一些必要特征。
1、犯罪的概念和特征(1)犯罪是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是触犯刑律,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司法考试刑法讲义
司法考试刑法讲义
1. 刑法基本原理
- 刑法的概念、性质和功能
- 刑法的基本原则:罪刑法定、疑罪从无、有罪推定、法无规定不可判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自由裁量原则等
2. 犯罪构成和犯罪形态
- 犯罪构成要件:犯罪主体、客体、行为、结果、因果关系和主观方面
- 犯罪形态:罪名、情节、手段、后果、时间、地点等
3. 犯罪量刑
- 犯罪的基本量刑原则和方法
- 量刑的具体因素:犯罪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犯罪主体的情况、犯罪的后果等
4. 刑法特殊规定
- 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强奸罪、盗窃罪、贪污罪、受贿罪、走私罪等
5. 刑法适用
- 刑法适用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 刑法适用中的特殊问题:从轻、从重、减轻或免除处罚的情形、追诉时效问题等
6. 刑法实施和刑罚执行
- 刑法实施的基本规定
- 刑罚执行的基本程序和方法:刑期计算、假释、缓刑、暂予监外执行等
7. 刑法改革和发展趋势
- 刑法改革的方向和目标
- 刑法的发展趋势:向严格化、细化、人性化、科技化、国际化方向发展。
2020年国家司法考试刑法学全册复习讲义(全册)
第六章 一罪与数罪
连续犯与继续犯两者有相似之处。 1) 两者的犯罪行为都在一段时间之内处于 相当程度的进行状态。 2) 两者都是侵犯同一或相同的直接客体。 3) 都不实行数罪并罚。
第六章 一罪与数罪
连续犯与继续犯的主要区别表现为:
1) 连续犯实施的是数个行为,继续犯实施 的是一个行为。
2) 连续犯主观上必须是数个同一的犯罪故 意,而继续犯是基于一个犯罪故意。
同类客体是某一类犯罪所共同侵犯的 客体。我国刑法依据同类客体原理将犯罪分 为十大类。
直接客体是某一特定犯罪所侵害的某 种具体的社会关系。强奸罪的直接客体是妇 女的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
第三章 犯罪的构成
二、犯罪客观方面指犯罪活动的客观外在表 现,主要包括危害行为、危害结果、犯 罪时间、地点、方法及刑法因果关系。 重点把握对危害行为的理解。
第五章 共同犯罪
一、共同犯罪人的种类及其刑事责任:(第25-29条)
1. 分工为标准划分:组织犯、实行犯、帮助犯、 教唆犯
2. 作用为标准划分:主犯、从犯、胁从犯 3. 我国刑法典将其划分为:
主犯、从犯、胁从犯、教唆犯
第五章 共同犯罪
二、主犯与首要分子的区别:(结合刑法97条学习) 所有的首要分子都是主犯、并非所有的主犯
第七章 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
三、紧急避险的成立条件: (第21条)
1. 起因条件:现实的危险存在 (假想避险) 2. 时机条件:危险正在发生 (避险不适时) 3. 主观条件:为使合法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
(避险不适时) 4.对象条件:针对第三者合法权益实施 5.主体限制条件:职务上、业务上不负有特定责
者不负刑事责任的特殊规定。因而,应当 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三章 犯罪的构成
刑法学讲义经典语录
刑法学讲义经典语录
1. “刑法可不是闹着玩的呀!就像一把利剑,你不好好对待它,它就会反过来刺你!比如说那些犯罪的人,不就尝到苦果了吗?”
2. “刑法学的知识多重要啊!这就好比在黑暗中给你指明方向的灯塔,没有它,社会不就乱套了?你看那些法治混乱的地方就知道啦!”
3. “刑法学真的能让人明白很多道理呢!这不就像一个智慧的长者,时刻提醒你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那些触犯刑法的人不就是没听进去嘛!”
4. “哎呀,刑法学的规则可不是随便说说的呀!它就像铁路上的轨道,火车偏离了轨道会怎样?会出大事故啊!犯罪不也是这样嘛!”
5. “刑法学里面的门道可多啦!就如同一个神秘的宝库,等你去探索,那些犯罪分子不就是没找对打开宝库的钥匙嘛!”
6. “刑法学是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保障啊!它就好像坚固的城墙,抵御着罪恶的入侵,一旦城墙有了缺口,那可不得了哇!”
7. “刑法学的意义深远着呢!简直就像春雨滋润大地,让社会充满生机,那些违法犯罪行为不就是破坏这份生机嘛!”
8. “刑法学可不是能轻视的呀!它像一个严厉的老师,督促你遵守规则,那些不把它当回事的人不就被教训了嘛!”
9. “刑法学真的太关键了!好比是人的心脏,一旦出问题,整个身
体都完了,犯罪对社会不也是这样的危害嘛!”
10. “刑法学的价值不可估量啊!就像明亮的星辰,照亮我们前行的路,那些违法犯罪的人不就是迷失在黑暗中了嘛!”。
刑法讲义1——精选推荐
刑法讲义1绪论⼀、刑法学的研究对象·通说:刑法学是研究刑法及其所规定的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科学。
→刑法是有关犯罪与刑罚的法律。
⼆、刑法学的分类·刑法是⼀门独⽴的法律。
·在母法与⼦法的分类中,刑法属于⼦法。
→“根据宪法”⽽制定·在公法与私法的分类中,⼀般认为刑法属于公法。
·在实体法与程序法的分类中,刑法属于实体法。
·在刑事法与民事法的分类中,刑法⽆疑属于刑事法。
·在强制法与任意法的分类中,刑法属于强制法。
三、中国刑法的演进·世界各国封建刑法的⼤致特征:1.⼲涉性:2.恣意性:3.⾝份性4.残酷性:严刑峻法·截⾄到2010年11⽉,全国⼈⼤常委会对现⾏刑法总共进⾏过8次修订,形成了1部单⾏刑法,7部刑法修正案。
·我国现⾏刑法是1997年10⽉1⽇正式⽣效的。
第⼀章刑法概说·刑法学的框架:刑法总论:刑法基础论、犯罪论、刑事后果论(刑罚论/刑事责任论)刑法各论·刑法总论的内容:绪论第⼀编刑法基础论第⼀章刑法概说第⼆章刑法的基本原则第三章刑法的适⽤范围第⼆编犯罪论第四章犯罪构成第五章客观构成要件第六章主观构成要件第七章犯罪的停⽌形态第⼋章共同犯罪第九章罪数形态第三编刑罚部分第⼀节刑法的概念、渊源⼀、刑法的概念1.刑法·刑法是有关犯罪与刑罚的法律。
·另外,我国刑法第37条还规定了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刑罚处罚措施”。
2.犯罪·所谓犯罪,就是诸如杀⼈罪、盗窃罪、放⽕罪那样,在侵害⼈们的社会⽣活的⾏为中,成为刑罚的处罚对象的⾏为。
3.刑罚·所谓刑罚,是指诸如死刑、⽆期徒刑、有期徒刑、罚⾦等那样,针对犯罪所科处的国家性制裁。
⼆、刑法的渊源·刑法的渊源,是指刑法的存在形式或者表现形式,是法官进⾏法律判断之时的基准。
◆具体渊源(1)刑法典·刑法典是国家以刑法名称颁布的,系统规定犯罪及其法律后果的法律。
刑法讲义参考
A.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B. 罪刑法定原则
C. 罪刑相当原则
D. 无过错责任原则
第二节 犯罪与犯罪构成
一、犯罪的概念
犯罪是指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违反刑事法律规范、依法应当受刑罚处罚的 行为。
二、犯罪构成
犯罪构成包括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 (一)犯罪主体
犯罪主体是指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自然人和单位。 1. 自然人 (1)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①年满 16 周岁。 ②间歇性精神病人精神正常时。 ③醉酒的人。
下手除掉了李某。王某的行为( )。
A. 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B. 属于意外事件,不负刑事责任
C. 属于自救行为,不负刑事责任
D. 属于故意杀人,应当负刑事责任
164
第二篇 法律部分
4.(多选)下列行为属于正当防卫的有( )。
A. 甲把小偷抓住后,因小偷不承认偷窃行为,将其打成轻伤
B. 抢劫犯正持刀威胁被害人,过路群众乙用木棍打伤其头部,将其赶跑
A. 犯罪预备
B. 犯罪未遂
C. 犯罪中止
D. 犯罪既遂
4.(单选)犯罪分子开枪杀人时,第一枪没打中,仍然可以继续射击但主动不再
继续射击的,属于( )。
A. 犯罪预备
B. 犯罪中止
C. 犯罪未遂
D. 犯罪既遂
166
第二篇 法律部分
5.(单选)甲在一胡同口抢劫一女青年钱包。抢到钱后,突然发现该女青年是自己
急刹车,朱某被摔倒在地,头部着地死亡。甲某对朱某死亡的心理态度是( )。
A. 直接故意
B. 间接故意
C. 过于自信的过失
D. 疏忽大意的过失
6.(单选)钱某欲谋害其夫,寻求“大仙”帮忙,将“大仙”提供的写有其夫名
韩友谊-刑法学总论讲义(01)
韩友谊-刑法学总论讲义(01)2007年刑法授课提纲韩友谊刑法学总论讲义第一章、刑法概说一、概述(一)刑法的概念和分类刑法典、单行刑法、修正案、附属刑法。
(二)刑法之机能行为规制机能:指刑法具有使对犯罪行为的规范评价得以明确的机能。
国民得以自由活动的前提条件,是确立公正且透明的行为规范,使其成为人们的行为规范。
在此规范的范围内,人们的自由活动将被保障,同时,当违反规范侵害他人利益时,将被追究责任。
2、保护法益机能:法益:有益于个人及其自由发展的,以及有益于为了这个目标而建设的制度本身功能的一种现实或者目标设定。
是对立法的限制。
3、自由保障机能:保障公民个人自由不受国家刑罚权不当侵害的机能。
(三)刑法的解释任何解释都必须符合刑法的目的。
文理解释论理解释扩大解释:341条:“出售”包括“出卖和以营利为目的的加工利用行为”。
116条:“汽车”包括作为交通工具使用的大型拖拉机。
2、缩小解释:111条:“情报”:“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尚未公开或者依照有关规定不应公开的事项”。
3、体系解释4、补正解释(63条)5、历史解释6、比较解释7、目的解释立法中的解释:第91条至99条。
例: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2006年卷二第20题,单选)【答案】D A.将强制猥亵妇女罪中的”妇女”解释为包括男性在内的人,属于扩大解释B.将故意杀人罪中的”人”解释为”精神正常的人”,属于应当禁止的类推解释C.将伪造货币罪中的”伪造”解释为包括变造货币,属于法律允许的类推解释D.将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中的”情报”解释为”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尚未公开或者依照有关规定不应公开的事项”,属于缩小解释二、刑法基本原则刑法基本原则(第3、4、5条)不仅对刑事司法而且对刑事立法也具有指导和制约意义。
(一)罪刑法定原则:1、思想基础:民主主义、国民具有预测可能性(尊重人权)2、主要要求(派生原则)形式的侧面:(1)法律主义(成文法主义)(2)禁止事后法:禁止重法(即不利于被告人的)溯及既往(3)禁止有罪类推(4)禁止绝对不定期刑实质的侧面:(5)明确性:对犯罪及其法律后果的规定必须明确。
刑法学讲义笔记整理
刑法学讲义笔记整理一、刑法学作为法学的重要分支,研究的是国家对犯罪行为的规制与处罚机制。
本文旨在通过系统整理,深入探讨刑法学的基本理论、重要原则以及具体的法律规定,为学习者提供清晰、系统的学习框架。
二、刑法学概述刑法学的定义与范畴刑法学是法学的一个分支,主要研究国家对犯罪行为的规制与处罚体系。
其研究内容包括犯罪构成要件、犯罪责任、刑罚种类与量刑标准等。
刑法学的基本任务与目的刑法学的基本任务是确立对犯罪行为的规制,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权利,实现社会正义。
三、刑法学的基本原理法律性原则刑法的规定必须通过法律的形式确立,不得违背法律文本的规定,避免滥用法律权力,确保刑罚的合法性与正当性。
罪刑法定原则罪刑法定原则要求刑罚必须以法律明文规定,禁止对行为进行过后追溯或者对未明文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
罪责刑一体化原则罪责刑一体化原则强调罪与刑之间的内在联系,犯罪行为与法定刑种应当相适应,不得随意变动或剥夺刑罚的法定性。
法律平等原则法律平等原则要求在刑事处罚的过程中,所有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不因社会地位、财富状况等因素而受到不公平待遇。
最大限度保护个人权利原则刑法学强调在惩治犯罪过程中,应最大限度地尊重与保护被告人的各项合法权利,如辩护权、沉默权等。
四、刑法学的基本理论犯罪构成理论犯罪构成理论是刑法学中的核心理论之一,研究的是什么样的行为可以构成犯罪,必须具备怎样的客观行为和主观意图。
犯罪责任理论犯罪责任理论研究的是犯罪主体对其行为的责任承担问题,包括充分刑事责任能力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等概念。
刑罚理论刑罚理论主要探讨刑罚的目的、种类、量刑标准及执行方式等问题,以实现刑法的预防、教育与惩罚功能。
五、刑法学的主要内容与分支学科刑法总论刑法总论主要研究刑法学的基本概念、基本原则及其适用范围,为其他刑法分支学科的理论基础。
特别部分特别部分主要包括各类犯罪构成要件、刑事责任与刑种等具体内容,如财产犯罪、人身犯罪、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等。
刑法学讲义书摘
刑法学讲义书摘一、刑法学的定义和作用1.1 刑法学的概念刑法学是研究刑法的一门学科,其研究对象是国家刑法规范、刑法制度以及刑法的理论和实践问题。
刑法学的任务是研究刑法的基本原则、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以指导刑法的适用和实践。
1.2 刑法学的作用刑法学在社会管理中起着重要作用。
它不仅能引导司法实践,规范公民行为,维护社会秩序,还能保护公民权益,实现社会公正与公平。
二、刑法学的发展历程2.1 早期刑法学的发展早期的刑法学以欧洲为主要发展地区。
罗马法学家贡献了很多刑法学的理论思想,例如贝克卢斯、乌尔比诺、马基维利等人对刑法学有深刻的贡献。
2.2 刑法学的现代发展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刑法学逐渐形成了现代的学科体系。
现代刑法学注重维护人权,尊重人的自由和尊严,强调罪刑法定原则,追求刑法的公正与公平。
2.3 刑法学的未来发展趋势随着人类社会的进步,刑法学将面临新的挑战和发展。
全球化的趋势使得国际刑法的发展成为一种趋势,刑法学也需要关注国际刑法的发展和应用。
三、刑法学的基本原则3.1 法律确定性原则刑法学认为,法律应当明确规定罪行的概念、要件以及刑罚的种类和程度,以确保法律的确定性,使公民能够合理预期自己的行为是否会构成犯罪。
3.2 罪刑法定原则罪刑法定原则是刑法学的重要原则之一,它要求刑法必须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不得随意扩大刑罚的适用范围,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3.3 人权保护原则刑法学强调保护人权,尊重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权利,以及刑罚的人道化,避免刑罚过重或不当。
3.4 公正与公平原则刑法学追求刑法的公正与公平,要求司法实践中对嫌疑人或被告人进行公正和公平的审判,确保无辜者不受冤枉,有罪者受到适当的刑罚。
四、刑法学的学科体系4.1 刑法学的基础理论刑法学的基础理论包括罪刑理论、法益理论、刑法与道德关系等,这些理论是刑法学的基础,为刑法的适用提供理论指导。
4.2 刑法学的实证研究刑法学的实证研究主要是对刑法规范和刑法制度的实践运用进行研究,从社会实际出发,对刑法进行描述和分析,以期获得刑法的实用性和科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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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学讲义书摘
1.1刑法的任务是保护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民权利,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惩罚犯罪行为,预防犯罪发生。
1.2 刑法的基本原则包括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罪刑法定原则、犯罪与刑罚的关系原则、罪责个别化原则、法定刑与量刑裁量原则、法无规定不可罚原则、犯罪人应负刑事责任原则等。
1.3 罪刑法定原则是刑法的核心原则,它要求刑罚必须事先明文规定,而且不能扩大解释,罪与刑应当合法、合理、适当。
第二章犯罪与刑罚的基本概念
2.1 犯罪是指违反刑法规定,危害社会秩序、社会公共利益,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行为。
2.2 刑罚是国家依法对犯罪分子实施的强制措施,包括剥夺自由、罚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等。
2.3 犯罪的构成要件包括犯罪主体、犯罪客体、犯罪行为和犯罪结果。
第三章犯罪构成与刑事责任
3.1 犯罪构成要件包括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客观要件包括犯罪行为和犯罪结果,主观要件包括故意和过失。
3.2 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犯罪行为、犯罪主体的刑事责任能力和犯罪人的主观过错。
3.3 犯罪人的主观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过失包括轻过失和重过失。
第四章刑法的特殊规定
4.1 刑法的特殊规定包括贪污贿赂罪、渎职罪、破坏选举罪、破坏国防罪、煽动分裂国家罪、恐怖主义罪等。
4.2 刑法的特殊规定是针对某些具体犯罪行为的规定,对于这些犯罪行为,应当根据刑法规定予以惩处。
4.3 刑法的特殊规定具有针对性和专业性,要求司法工作者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