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正式版

合集下载

船舶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船舶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船舶防火安全管理,保障船舶及船员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船舶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我国境内注册的船舶及其所属公司。

第三条船舶防火安全管理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船舶防火安全管理实行船舶公司统一领导,船长负责制。

第五条船舶公司应设立船舶防火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船舶防火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六条船长为船舶防火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船舶防火安全工作的全面实施。

第七条船舶各部门应设立防火安全管理员,负责本部门防火安全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八条船员应严格遵守船舶防火安全规章制度,积极参与防火安全工作。

第三章防火安全管理措施第九条船舶应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更换。

第十条船舶应制定详细的火灾应急预案,包括火灾报警、人员疏散、火灾扑救等内容。

第十一条船舶应定期进行消防演练,提高船员应对火灾的能力。

第十二条船舶应严格控制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严格执行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船舶应加强电气安全管理,定期检查电气线路,确保电气设备安全可靠。

第十四条船舶应加强厨房、机舱等重点部位的防火安全管理,严禁违规操作。

第十五条船舶应加强消防通道、消防设施的使用管理,确保畅通无阻。

第十六条船舶应加强火灾隐患排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第四章船员教育与培训第十七条船舶公司应定期对船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培训,提高船员防火安全意识。

第十八条船员应参加消防演练,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第十九条船员应了解火灾事故的危害,掌握火灾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第五章监督与检查第二十条船舶公司应定期对船舶防火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第二十一条船舶防火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应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船舶防火安全工作中的问题。

船舶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船舶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船舶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船舶防火防爆安全管理,确保船舶和人员的安全,保护海洋环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国内外所有船舶(以下简称船舶),包括但不限于商船、渔船、客船、货船等。

第三条船舶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应以预防为主,防治相结合的原则,实施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

第四条船舶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应以制定并执行详细的各项安全制度为基础,确保人员了解、掌握各种安全知识与技能。

第二章船舶防火防爆安全管理责任第五条船舶所属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成立专门的防火防爆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管理职责。

第六条公司的防火防爆安全管理机构应制定并实施船舶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船舶安全工作的组织和指导。

第七条船舶防火防爆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安全管理知识和技能,负责船舶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

第八条公司的防火防爆安全管理人员应定期组织船舶人员进行防火防爆安全培训,加强船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九条船舶船长是船舶防火防爆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应严格执行相关安全制度,保证船舶的安全运行。

第十条船舶船长应制定并实施船舶日常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船员的安全培训和指导,确保船舶防火防爆安全工作的落实。

第三章船舶防火防爆安全管理措施第十一条船舶应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防火防爆设备,按照相关规定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换。

第十二条船舶应设立防火防爆安全区域,确保易燃易爆物品储存、操作作业区域与生活区域分隔。

第十三条船舶应进行火灾风险评估,制定相应的火灾应急预案,并进行定期演练。

第十四条船舶应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和问题应及时整改,并完善相关安全措施。

第十五条船舶应加强船员的安全培训和考核工作,确保船员熟悉安全操作程序和应急措施。

第十六条船舶应设立船舶安全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讨论船舶安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第十七条船舶应定期组织船舶安全教育和培训活动,加强船员对安全事故的认识和遇险自救能力的培养。

修造船防火防爆管理规定(三篇)

修造船防火防爆管理规定(三篇)

修造船防火防爆管理规定船舶作为一种特殊的运输工具,必须满足一系列的安全要求。

其中,防火防爆是船舶安全管理的重要方面之一。

为了规范船舶的防火防爆管理,保障船员和货物的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防止船舶发生火灾和爆炸事故,保障人员和财产的安全,本规定依据《船舶安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船舶防火防爆管理。

第三条船舶防火防爆管理的目标是预防和控制火灾和爆炸事故,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四条船舶所有人、经营人、船长、船员和其他相关人员都有责任遵守本规定,并积极参与船舶防火防爆管理工作。

第五条船舶的防火防爆管理应当按照科学、规范、系统的原则进行,充分考虑船舶的特殊性和风险特点。

第六条进行船舶防火防爆管理应当根据船舶的类型、用途和运营条件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并进行定期的检查和评估。

第七条船舶防火防爆管理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防火设施的配置和维护、火灾和爆炸的预防措施、火灾和爆炸的应急预案、船员的防火防爆培训等。

第二章防火设施的配置和维护第八条船舶应当根据其类型和用途合理配置防火设施,保证其防火防爆性能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第九条船舶的防火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消防水源、消防设备、消防通道、防火墙等。

第十条船舶的防火设施应当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和有效性。

第十一条船舶的防火设施应当按照国家标准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三章火灾和爆炸的预防措施第十二条船舶应当根据其类型、用途和运营条件制定相应的火灾和爆炸预防措施。

第十三条船舶应当配备相应的监测和报警系统,能够及时发现火灾和爆炸危险。

第十四条船舶应当严格控制火源和爆炸源,禁止在船舶上存放易燃、易爆和剧毒品。

第十五条船舶应当定期进行火灾和爆炸危险源的检查和清理,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第四章火灾和爆炸的应急预案第十六条船舶应当制定火灾和爆炸的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十七条船舶的应急预案应当包括但不限于:火灾和爆炸的报警程序、人员疏散的路径和方法、火灾和爆炸的扑救程序等。

修造船防火防爆管理规定(4篇)

修造船防火防爆管理规定(4篇)

修造船防火防爆管理规定一、目的为加强船舶修理过程中的安全,防止船舶修理过程中发生火灾和爆炸事故,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在厂船舶修理过程中各种工程部位作业的防火、防爆安全要求。

三、定义1、危险因素能对人造成伤亡或对物造成突发性损坏的因素。

2、特种作业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的作业。

3、热工作业仅指焊接、气割及能产生热工、火花或灼热工艺的作业。

四、管理要求1、舶修理之前,厂方与船方需签定消防安全环保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消防安全责任。

2、按协议承担特定安全责任的一方,必须负责制定安全措施。

3、为确保修船中各项安全措施的贯彻落实,厂方、船方代表和负责该船的安全、防火人员,负责对该船安全、防火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4、船舶修理前,船厂须将安全要求和必要的资料提供给船方,船方要向厂方提供如下资料:船上所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各种危险物的品种、数量、特性、存放部位;船上消防设备的可用性,消防控制站的位置,以及防火控制图、油舱油柜分布图;船上可能引起危险的环境或修理部位、修理项目以及可能导致事态的隐患处所。

5、按工程项目或修理性质的危险程度,须做到如下基本要求:1)对存有刨花、油漆废料、废棉纱等处所和在蒸气管道、其它散热表面附近或存放过油类等易燃物品的材料处所,要设置防火警告牌。

2)对电气设备要标明“无关人员不得触摸和私自接通电源”等字样。

3)所有焊接和切割人员,严格履行动火审批手续,未经作业许可,不得在船上任何部位进行焊接和切割。

4)进入油、水舱柜、管隧道、隔离舱或类似上述的密闭舱室时,要采取如下措施:通风换气、并按测氧、测爆要求检测合格;要有监护人员进行监护;在进舱的入口处挂好进舱卡;铺设好照明设施5)要标明船上警报设施的种类,一旦发现火情,船上所有人员应迅速投入下列活动:要尽早发出消防警报,并以最快的办法通知安监部值班室;使用合乎要求的灭火器灭火。

采取隔离、降温、抑制等防止火焰蔓延的措施。

船舶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正式样本

船舶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5030There Are Certain Management Mechanisms And Methods In The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s, And The Provisions Are Binding On The Personnel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Which Should Be Observed By Each Party.(示范文本)编制:_______________审核: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船舶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正式样本船舶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正式样本使用注意:该管理制度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

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1 目的本制度规定了油船防火防爆的要求,旨在规范公司船舶防火防爆的管理工作,确保船舶安全生产。

2 船舶适航2.1 油船必须具有船舶检验部门签发的足以证明油船的布置、结构和设备均符合安全要求的检验合格证书,或入级证书和相应的安全证书,才能投入营运。

2.2 油船的布置、结构、管系及电气、消防和防污染设备等,未经船舶检验机构同意,不得擅自更改。

3 信号3.1 油船所载的油品或化学品卸完后,但舱内仍有可燃气体时,应按规定悬挂危险品信号。

3.2 要系泊和装卸作业时,除执行上款规定外,还应按港口规定显示慢车信号。

4 登船须知船员和登船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下列规定:4.1 禁止与本船工作无关的闲杂人员上船参观或游玩。

4.2 禁止喝醉酒者登船。

4.3 禁止穿鞋底有铁钉、铁码的人员登船,附着在鞋底的碎石、硬物等需除净。

4.4 禁止在甲板上、走廊里吸烟。

只准在船上指定的地点吸烟,并应将熄灭的烟头放在有水的烟火缸内,不得随手乱丢。

船舶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正式)

船舶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_船舶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正式)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文件编号:KG-AO-7519-73 船舶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正式)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

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 目的本制度规定了油船防火防爆的要求,旨在规范公司船舶防火防爆的管理工作,确保船舶安全生产。

2 船舶适航2.1 油船必须具有船舶检验部门签发的足以证明油船的布置、结构和设备均符合安全要求的检验合格证书,或入级证书和相应的安全证书,才能投入营运。

2.2 油船的布置、结构、管系及电气、消防和防污染设备等,未经船舶检验机构同意,不得擅自更改。

3 信号3.1 油船所载的油品或化学品卸完后,但舱内仍有可燃气体时,应按规定悬挂危险品信号。

3.2 要系泊和装卸作业时,除执行上款规定外,还应按港口规定显示慢车信号。

4 登船须知船员和登船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下列规定:4.1 禁止与本船工作无关的闲杂人员上船参观或游玩。

4.2 禁止喝醉酒者登船。

4.3 禁止穿鞋底有铁钉、铁码的人员登船,附着在鞋底的碎石、硬物等需除净。

4.4 禁止在甲板上、走廊里吸烟。

只准在船上指定的地点吸烟,并应将熄灭的烟头放在有水的烟火缸内,不得随手乱丢。

4.5 禁止闲杂人员接近液货舱舱口、量油孔和货泵舱。

船舶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船舶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船舶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为保障船舶防火防爆安全,避开损失与事故的发生。

规范船员的行为并提高其安全意识,削减船舶损失及人员伤亡。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船舶及其船员在船舶航行及作业过程中应遵守的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三、船舶防火标准1、船舶上的手提电动工具使用时必需注意防水防潮防激烈碰撞和跌落。

2、禁止在电气防火柜内密封设备,在灯箱内加设保温棉或填充材料。

3、禁止在轴承上停留太久的机器人,由于它们将直接燃烧。

4、使用的储油箱必需有防火阀,而不是一个板子上别的塑料封子。

5、可用扣子代替鱼尾带以锁定电缆。

6、清洗油漆时应注意防火,不应在易燃区域使用酒精、汽油等易燃液体清洗添加剂,以削减不安全发生。

7、应使用标准的安全防护设备,并在使用前进行检查和保养,确保设备正常,使用安全。

8、尽量削减热力使用的让您忘掉火警情况。

四、船舶防爆标准1、船舶上全部的电气设备(包括照明设备)均必需符合防护等级要求,严格依照规定安装接地,确保不发生电气火花引起的爆炸事故。

2、严禁使用碳氢化合物类的化学品,如煤油、丙烷气罐、养生茶、液体燃料、液氧、液氮等在船上。

3、船舶上的全部有机溶剂必需存放在安全的容器内,使其避开火花或热源引起爆炸。

4、应保持良好的通风情形,使用阻爆排风设备,以削减可燃气体浓度,提高场所安全系数。

5、船舶上作业时,必需严格依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严禁侥幸心理和超负荷作业。

五、船舶防火防爆管理规定1、船上进行作业前必需检查全部火源,并保证其他非作业区域的操作人员没有火源。

2、船上必需有专人负责火灾报警系统,确保能适时发觉并处理火警情况。

3、在平常巡检中,要适时发觉、清理船舶上潜在的火源,避开由于疏忽导致火灾发生。

4、必需有灭火设备和应急疏散设施,并保证其工作良好。

5、在船舶进入新港口时,必需进行全面的防火防爆设备检查,确保船舶进入港口前的准备工作已经全部就绪。

6、船舶备有应急照明以备应急照明。

7、在积水密封内安装放隔绝自慢或压力变化自救装置以防备火灾的扩散。

船舶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4篇)

船舶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4篇)

船舶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是指为了保障船舶乘员和货物的安全,预防和控制船舶发生火灾和爆炸事故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

该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防火防爆设备和装置:船舶应配置符合安全标准的防火设备和防爆装置,包括消防设备、防爆仓库、防火门窗等,以便在火灾或爆炸事故发生时能及时进行控制和扑灭。

2. 防火防爆材料和涂料:船舶的建造和维修过程中,应使用符合防火防爆要求的材料和涂料,提高船舶的火灾和爆炸阻燃性能。

3. 防火防爆教育和培训:船舶管理方应对船员和相关人员进行防火防爆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使其具备相关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能够在紧急情况下正确使用防火防爆装置和设备。

4. 防火防爆检查和维护:船舶管理方应定期对船舶的防火防爆设备和装置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和有效性。

5. 防火防爆应急预案:船舶应制定详细的防火防爆应急预案,明确各种情况下的处理措施和责任分工,以便在事故发生时能迅速应对并做出正确的反应。

通过严格执行船舶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可以有效预防和控制船舶发生火灾和爆炸事故,确保船舶乘员和货物的安全。

同时,也有利于提高船舶的安全性能和防灾能力。

船舶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2)是指为了保障船舶及其人员、货物和环境安全,合理规范船舶防火防爆工作,减少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制定的一整套安全管理制度。

下面将对船舶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进行详细阐述,包括制度内容、制度实施、常见问题以及防火防爆措施等方面。

一、船舶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船舶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应根据国际、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制定,内容应包括以下方面:1. 防火防爆制度的总则:指明制度的适用范围、目的和原则,以及相关责任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2. 高温区域管理:规定高温区域的划分和管理要求,包括高温设备的使用、维护和巡检。

3. 储存和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明确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运输和使用的规定,包括储存条件、防火防爆设施和操作程序等。

船舶日常防火防爆制度范本

船舶日常防火防爆制度范本

船舶日常防火防爆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船舶的日常防火防爆工作,保障船舶及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海上交通安全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所有船舶的日常防火防爆管理工作。

第三条船舶防火防爆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实行全员安全管理,确保船舶安全。

二、组织与管理第四条船舶应设立防火防爆组织机构,明确各级防火防爆责任人,负责船舶的日常防火防爆工作。

第五条船舶防火防爆责任人应具备相应的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负责组织防火防爆教育和培训,制定和实施防火防爆措施。

第六条船舶应建立健全防火防爆管理制度,明确防火防爆工作规程和责任,确保各项措施的落实。

三、船舶防火防爆措施第七条船舶应配备足够的消防设备和器材,保证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八条船舶应定期进行消防演练,提高船员应对火灾和爆炸事故的能力。

第九条船舶上的易燃易爆物品应妥善存放,标识清晰,实行分类管理。

第十条船舶应加强明火作业管理,实行审批制度,动火作业前应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

第十一条船舶应加强电气设备的管理,防止电气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发生。

第十二条船舶应定期检测防雷、防静电设施,确保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第十三条船舶应加强货物装卸过程中的防火防爆管理,防止因货物引发的火灾和爆炸事故。

四、船员行为规范第十四条船员应遵守船舶防火防爆制度,不得在禁火区域吸烟、使用明火。

第十五条船员应熟悉消防设施和器材的使用方法,掌握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应急处置程序。

第十六条船员应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五、监督检查第十七条船舶应定期对防火防爆工作进行自查,确保各项措施的落实。

第十八条船舶应接受海事管理部门的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第十九条船舶防火防爆责任人应定期向上级报告防火防爆工作的情况,及时通报事故处理结果。

六、法律责任第二十条违反本制度的,船舶防火防爆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船舶修理防火防爆安全管理范本

船舶修理防火防爆安全管理范本

船舶修理防火防爆安全管理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船舶修理过程中的防火防爆安全,保护工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维护船舶修理施工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管理范本。

第二条本管理范本适用于所有进行船舶修理的单位。

第三条船舶修理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船舶修理防火防爆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建立健全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第四条船舶修理单位应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明确工作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五条船舶修理单位应定期对安全设施和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六条船舶修理单位应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安全培训,提高其防火防爆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七条船舶修理单位应定期组织安全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二章安全管理制度第八条船舶修理单位应建立健全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并制定相应的工作程序和操作规范。

第九条船舶修理单位应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相关的岗位责任和工作人员的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条船舶修理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工作,监督和检查安全操作的执行情况。

第十一条船舶修理单位应建立健全事故报告和隐患整改制度,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第十二条船舶修理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技术档案,记录重要的安全管理信息和事故处理情况。

第十三条船舶修理单位应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考核,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三章设备和设施第十四条船舶修理单位应根据工作需要,配置合适的防火防爆设备和设施。

第十五条防火设施包括消防器材、防火隔离设施、防火涂料等,需要经常检查和维护。

第十六条防爆设施包括防爆灯具、防爆电器、防爆通风设施等,需要经常检查和维护。

第十七条船舶修理单位应制定相应的设备维修和检修计划,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八条执行防火安全管理的重要设施,应设置专人监督和操作。

第四章安全培训和演练第十九条船舶修理单位应定期组织防火防爆安全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二十条安全培训内容应包括防火防爆知识、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理等内容。

第二十一条船舶修理单位应定期组织安全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2023年船舶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2023年船舶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2023年船舶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船舶防火防爆安全管理,确保船舶的防火防爆安全工作有效实施,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船舶的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船舶的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单位应当依法设立,并配备符合资格的管理人员。

第四条船舶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单位应当制定详细的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并向相关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其掌握相关知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章管理监督
第四十五条有关海事机构应当加强对船舶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单位的监督检查,定期对其进行示范教育和业务培训。

第四十六条对违反本制度的相关人员,海事机构应当给予相应的处罚,并追究其责任。

第四十七条对船舶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工作表现优秀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奖励,激励其在防火防爆安全管理方面的积极作为。

第四十八条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船舶防火防爆事故,应当严肃追究责任,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并赔偿相应的损失。

第十二章附则
第五十条对于因特殊情况需要暂停或者调整本制度规定的内容的,由海事管理机构负责解释和决定。

第五十一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废止以前的相关规定。

第五十二条本制度解释权归海事管理机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解释和修改。

第五十三条对于本制度未能涉及的情况,应当参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以上是关于2023年船舶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的大致内容,详情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船舶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3篇)

船舶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3篇)

船舶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1 目的本制度规定了油船防火防爆的要求,旨在规范公司船舶防火防爆的管理工作,确保船舶安全生产。

2船舶适航2.1 油船必须具有船舶检验部门签发的足以证明油船的布置、结构和设备均符合安全要求的检验合格证书,或入级证书和相应的安全证书,才能投入营运。

2.2 油船的布置、结构、管系及电气、消防和防污染设备等,未经船舶检验机构同意,不得擅自更改。

3 信号3.1 油船所载的油品或化学品卸完后,但舱内仍有可燃气体时,应按规定悬挂危险品信号。

3.2 要系泊和装卸作业时,除执行上款规定外,还应按港口规定显示慢车信号。

4登船须知船员和登船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下列规定:4.1禁止与本船工作无关的闲杂人员上船参观或游玩。

4.2禁止喝醉酒者登船。

4.3禁止穿鞋底有铁钉、铁码的人员登船,附着在鞋底的碎石、硬物等需除净。

4.4禁止在甲板上、走廊里吸烟。

只准在船上指定的地点吸烟,并应将熄灭的烟头放在有水的烟火缸内,不得随手乱丢。

4.5禁止闲杂人员接近液货舱舱口、量油孔和货泵舱。

4.6禁止投掷铁器或能产生火星的重物,禁止在甲板上禁止在甲板上使用通汛工具和采用闪光摄影。

4.7 禁止随身携带易燃物品或火种(火柴、打火机等),不得在甲板上放置、使用聚焦的玻璃制品(蒸溜水瓶、放大镜、老花眼镜);4.8 禁止现场工作人员或值班人员穿着或更换尼龙、化纤服装。

5 作业规定5.1在未经洗舱、除气、测爆和确认没有可燃气体时,不得在甲板及液货舱附近进行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

5.2 装卸一、二级石油、压载、洗舱、除气时,禁止下列作业:5.2.1一切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5.2.2使用明火炉灶;5.2.3 敲铲铁锈;5.2.4 无线电发报;5.2.5 电瓶充电;5.2.6 用电扇通风5.2.7开启空调。

6明火作业6.1在装卸、压载、洗舱、除气作业时,一般不准进行明火作业,如因生产急需,非明火作业不可时,必须执行下列规定:6.2 预先申报,取得海事管理机构同意,必要时应取得作业许可证;6.2.1 测爆确认没有可燃气体;6.2.2 凡能拆卸的管系、机件等焊补作业,必须在电焊间或工作间内进行。

船舶防火防爆责任制度范本

船舶防火防爆责任制度范本

船舶防火防爆责任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船舶防火防爆工作,保障船舶及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船舶安全生产的实际需要,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防火防爆责任制度的原则船舶防火防爆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实行企业负责、船员自律、全员参与的管理模式。

第三条防火防爆责任分工1. 船舶公司总部:负责制定船舶防火防爆管理制度,对所属船舶的防火防爆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2. 船舶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船舶防火防爆工作,对船舶防火防爆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

3. 船员:负责执行船舶防火防爆措施,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第四条船舶防火防爆措施1. 船舶应配备足够的消防设备和器材,并保证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2. 船舶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船员的安全职责。

3. 船舶应定期进行消防演练,提高船员应对火灾爆炸事故的能力。

4. 船舶应加强火灾爆炸危险源的辨识和风险评估,制定针对性的防火防爆措施。

5. 船舶在航行、停泊、装卸作业等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防止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

第五条船舶防火防爆责任1. 船长:对本船的防火防爆工作全面负责,确保船舶消防安全。

2. 大副:负责船舶消防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检查,组织消防演练。

3. 二副:负责船舶火灾爆炸危险源的辨识和风险评估,制定防火防爆措施。

4. 轮机长:负责船舶消防设备的运行和维护,确保消防设备正常工作。

5. 船员: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及时报告火灾爆炸隐患。

第六条火灾爆炸事故的调查与处理1. 船舶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

2. 事故调查应遵循实事求是、公正公平的原则,查明事故原因,分清责任。

3. 对事故责任人依法进行处理,并提出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第七条培训与教育1. 船舶公司应定期组织船员进行防火防爆知识培训,提高船员的消防安全意识。

2. 船舶应开展防火防爆宣传教育,使全体船员了解防火防爆的重要性。

船舶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船舶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在使用消防器材时,应按照使 用说明进行操作,避免误操作
或损坏消防器材。
使用后应及时对消防器材进行 检查和维护,更换损坏或失效
的器材。
船舶消防演练和培训
船舶应定期进行消防演练,提高船员对火灾的应对能力。
船员应接受消防培训,了解火灾的预防、火灾应急处置方法以及如何正确使用消 防器材。
对于特殊类型的船舶,如油轮、液化气船等,还应进行针对性的消防培训和演练 。
适用范围
适用于各类船舶,包括内河、海上、渔业等船舶。
适用于船舶的建造、维修、改装、使用、管理等方面。
定义与术语
船舶
指在水上航行、停泊、作业的交通工具,包括船只、趸船、 浮船坞等。
防火防爆
指采取措施防止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发生,以及在火灾和爆炸 发生时,能够迅速采取措施进行灭火和防爆,确保人员安全 和财产安全。
06
船舶防火防爆安全管理责任制
船长和船员的安全职责
确保船舶防火防爆设备的完好性和 有效性,及时进行维护和检查,确 保其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发现火源或可燃物时,应立即采取 措施予以消除或控制火势,防止火 灾发生。
在船舶运行过程中,严格遵守防火 防爆安全规章制度,严禁违规操作 和违章指挥。
定期组织船员进行防火防爆培训和 演练,提高船员的防火防爆意识和 技能。
现场处置
在救援过程中,现场人员应遵守安全规定,避免造成二 次伤害,同时要保护好现场,以便后续调查处理。
防爆事故后的调查和处理
事故调查
当爆炸事故发生后,应成立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 全面调查,查明原因、责任人和相关责任单位。
事故处理
根据调查结果,对责任人和相关责任单位进行处理, 对事故进行总结教训,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 生。

船舶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模版

船舶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模版

船舶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模版一、总则1. 目的本船舶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船舶在航行过程中有效地进行防火防爆安全管理,预防和控制火灾和爆炸事件的发生,保障船员和船舶的安全。

2. 适用范围本船舶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本船舶及其所有船员和设备,包括但不限于船舶机舱、货舱、甲板和船员起居区域。

3. 法律法规依据本船舶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遵循以下的法律法规:(列举相关法律法规)4. 基本原则本船舶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必须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安全第一:船舶安全必须放在首位,确保船员和船舶的安全;(2)预防为主:采取积极的预防措施,预防火灾和爆炸的发生;(3)全员参与:船上所有人员都有责任和义务参与防火防爆安全工作;(4)科学管理:制定科学合理的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并进行有效的执行和监督;(5)技术保障:运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和设备,提高船舶防火防爆安全管理的水平。

二、组织和职责1. 船舶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委员会(1)船舶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委员会由船长担任主席,成员包括船舶管理人、技术人员、船舶保养人员等;(2)船舶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和修订船舶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并进行监督和评估;(3)船舶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开展防火防爆安全培训和教育活动,并对船员进行日常监督和管理。

2. 船长(1)船长必须对船舶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负责,并督促船员认真履行相应的职责;(2)船长必须对船舶进行定期的防火防爆设备和器材的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使用;(3)船长必须定期组织船舶防火防爆演习,提高船员的应急处理能力。

3. 船员(1)船员必须严格遵守船舶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船员必须参与定期的防火防爆培训和教育活动,提高自身的防火防爆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3)船员发现火灾或爆炸隐患,必须立即向船长或相关负责人报告,并按照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置。

三、防火防爆安全措施1. 船舶防火设施和设备(1)船舶必须装备有效的防火设施和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灭火器、灭火系统、防火墙等;(2)船舶防火设施和设备必须按照规定进行检查、测试和维护,确保其正常使用。

船舶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船舶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确保船舶在航行、停泊和作业过程中的安全,防止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发生,保障船员、旅客和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与海上设施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船舶及其在航、停泊和作业过程中的防爆安全管理。

三、职责1. 公司安全管理部负责制定、修订和监督实施船舶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2. 各船舶船长负责船舶防爆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本制度在本船的贯彻执行。

3.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防爆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协助船长落实防爆安全措施。

4. 船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积极参与防爆安全管理工作。

四、防爆安全管理措施1. 船舶设计、建造和改装应符合国家有关防爆安全标准。

2. 船舶应配备必要的防爆设备、器材和消防设施,并定期检查、维护。

3. 船舶在航行、停泊和作业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以下规定:(1)禁止在船舶上吸烟、使用明火和易燃易爆物品;(2)禁止在船舶上堆放易燃易爆物品;(3)禁止在船舶上存放超过规定数量的油品、化学品等易燃易爆物品;(4)禁止在船舶上私自进行焊接、切割等动火作业;(5)禁止在船舶上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

4. 船长应定期组织船员进行防爆安全培训,提高船员的防爆安全意识和技能。

5. 船舶在航行、停泊和作业过程中,应加强火灾、爆炸等事故的预防工作,包括:(1)定期检查船舶电气设备、消防设施等,确保其完好;(2)加强船舶内部通风,降低可燃气体浓度;(3)加强船舶外部巡逻,防止非法侵入;(4)加强船舶垃圾、废弃物处理,防止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

五、事故处理1. 船舶发生火灾、爆炸等事故时,船长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船员进行救援和灭火。

2. 船员应按照应急预案要求,迅速采取行动,确保旅客和财产的安全。

3. 事故发生后,船长应立即向公司报告,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船舶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船舶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船舶防火平安治理制度船舶防火平安治理制度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了保障运输船舶的平安,依据《中华人民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那么和国家有关法规,制定本规定。

其次条船舶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一切民用钢质运输船舶〔以下简称船舶〕以及与船舶消防有关的个人和单位。

运输船舶,是指从事客、货运输的机动船、驳船和拖带驳船的推、拖轮。

第四条本规定由船舶及航运单位贯彻实施,交通港航公安机关和港务监视部门负责监视。

其次章船舶火灾预防第五条船舶设计、建筑要符合有关国际公约和我国船舶建筑标准的消防规定,并经船舶检验部门审核、检验。

船舶建筑部门必需按批准的消防设计施工。

凡需变更设计的,须经审核部门同意。

第六条船舶探火、报警及固定灭火系统必需保证完好适用。

船舶的消防器材要在指定位置存放,确定专人负责维护、保养。

船舶要按规定配备消防员装备品。

第七条船舶机舱操作要严格执行各项平安规定,供油系统必需完好,高温管系不得暴露,准时去除可燃杂物。

第八条船舶自用的危急物品要集中存放于特地的物料间。

氧气和乙炔气瓶要分开存放,保持平安距离。

第九条船舶载运化学危急物品必需执行《化学危急物品平安条例》、《国际海运危急货物规那么》和交通部门关于船舶载运危急货物的有关规定。

船舶装卸《国际海运危急货物规那么》中的爆炸品〔第 1 类〕、压缩、液化或加压溶解气体〔第2 类〕、闪点低于61℃的易燃液体〔第3 类〕、易燃固体〔第4·1类〕、易自燃物质〔第4·2类〕、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第4·3类〕、氧化物质〔第5·1类〕、有机过氧化物〔第5·2类〕,须承受港口公安消防监视机构消防监护。

第十条油船要严格执行有关平安规定和平安技术操作规程,并符合以下规定:〔一〕要有防止静电产生、积聚和放电的措施;〔二〕避雷装置完好,接地电阻要在规定的范围内;〔三〕货油舱呼吸阀、阻火器要保持正常技术完好状态;〔四〕惰性气体装置要保护完好。

修造船防火防爆管理规定范本(2篇)

修造船防火防爆管理规定范本(2篇)

修造船防火防爆管理规定范本一、概述本管理规定的目的是确保修造船合格防火防爆措施的有效实施,保障修造船安全运营。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修造船场所及相关单位。

二、责任与义务1. 修造船场所负责人应确保修造船的防火防爆措施合格实施,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和器材,并组织定期演练和培训。

2. 修造船员工应遵守本规定,并接受相关防火防爆知识培训,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义务。

3. 监管部门应监督和检查修造船防火防爆工作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

4. 相关单位和个人应积极配合修造船场所的防火防爆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三、防火防爆设施设备1. 修造船场所应根据实际情况设置相应的防火防爆设施,如灭火器、消防水源、消防报警器等,并定期维护和检修。

2. 防火逃生通道应保持畅通,设施完备,并配备适当的标识,方便人员疏散。

3. 修造船场所应设置统一的报警系统,以便在发生火灾或爆炸事故时能及时报警并采取措施。

4. 各部门应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提高人员应对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应变能力。

四、防火防爆管理1. 修造船场所应制定防火防爆管理制度,并将其公示于修造船场所的显著位置,以提醒人员注意安全。

2. 禁止在修造船场所内吸烟、乱丢烟蒂,并加强对烟火的管理,确保修造船场所的火源安全。

3. 明确修造船场所内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和运输规定,并实行严格的管理制度。

4. 定期对修造船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和报告,确保修造船场所的安全。

五、员工教育和培训1. 修造船员工应定期接受防火防爆培训,学习正确的灭火和应急处理方法。

2. 新员工入职时应进行防火防爆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 组织岗位职责培训,明确各员工在防火防爆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

六、发生火灾或爆炸事故的应急处理1. 在发生火灾或爆炸事故时,修造船员工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应急处理,包括报警、疏散、组织灭火等。

2. 建立应急预案,明确每位员工在事故发生时的职责和行动计划。

修造船防火防爆管理规定范文(二篇)

修造船防火防爆管理规定范文(二篇)

修造船防火防爆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修造船业的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各类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修造船企业、相关船舶设计、加工、采购、安装、验收、使用及修造船相关行业从业人员。

第三条修造船企业应当按照本规定规定的各项要求,建立健全防火防爆管理体系,制定相关防火防爆管理制度、规程,落实责任,确保管理措施的有效实施。

第四条所有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必要的防火防爆操作培训,掌握相应的操作要求和应急处置措施。

第五条修造船企业应当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报告有关部门。

第二章防火防爆设施与设备第六条修造船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适用的防火防爆设施与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七条修造船企业应当定期对防火防爆设施与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和检修,确保其性能和功能完好。

第八条修造船企业应当对防火防爆设施与设备定期进行检测和试验,保证其安全可靠。

第九条修造船企业应当鼓励从业人员发现防火防爆设施与设备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第三章防火防爆管理措施第十条修造船企业应当制定详细的防火防爆管理制度和规程,明确各部门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一条修造船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防火防爆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防火防爆管理职责。

第十二条修造船企业应当做好各种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和管理工作,严禁乱堆乱放。

第十三条修造船企业应当合理划定易燃、易爆场所,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隔离和防护。

第十四条修造船企业应当制定防火防爆要求,确保作业现场的安全。

第十五条修造船企业应当制定完善的火灾预防措施和灭火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

第四章从业人员安全管理第十六条修造船企业应当对所有从业人员进行防火防爆操作的技术培训,并定期进行复训。

第十七条修造船企业应当建立从业人员的岗位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和防火防爆管理要求。

第十八条修造船企业应当对从业人员的操作规范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其严格按照操作要求进行工作。

船舶安全防火管理制度

船舶安全防火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船舶安全,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船员、旅客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船舶安全管理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船舶安全防火领导小组船舶安全防火领导小组负责船舶安全防火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其主要职责如下:(1)制定船舶安全防火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2)组织开展船舶安全防火培训和宣传教育;(3)监督检查船舶安全防火措施的落实情况;(4)组织船舶安全防火检查和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5)督促船舶安全防火设施的维护和更新。

2. 船舶安全防火管理人员船舶安全防火管理人员负责船舶安全防火工作的具体实施,其主要职责如下:(1)协助船舶安全防火领导小组制定船舶安全防火管理制度;(2)负责船舶安全防火设施的检查和维护;(3)组织开展船舶安全防火培训和宣传教育;(4)监督检查船员、旅客遵守船舶安全防火规定的情况;(5)及时报告船舶安全防火事故。

3. 船员船员是船舶安全防火工作的主体,其主要职责如下:(1)认真学习并遵守船舶安全防火规定;(2)熟悉船舶安全防火设施的位置和使用方法;(3)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报告;(4)在火灾发生时,按照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措施,保护旅客生命财产安全。

三、船舶安全防火措施1. 船舶安全防火设施(1)船舶应配备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消防器材,包括灭火器、消防水带、消防泵等;(2)船舶应设置消防栓、消防水池、消防水箱等消防水源;(3)船舶应设置消防报警系统、灭火控制系统等消防监控系统;(4)船舶应设置防火分隔设施,如防火墙、防火门等。

2. 船舶安全防火管理(1)船舶应定期进行安全防火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2)船舶应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3)船舶应加强火灾隐患排查,消除火灾隐患;(4)船舶应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船员、旅客的消防安全意识。

3. 船舶安全防火操作(1)船员应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掌握灭火技能;(2)船员应按照规定操作消防设施,确保消防设施正常使用;(3)船员应按照规定使用船舶电源,防止电气火灾;(4)船员应遵守船舶安全防火规定,不得擅自改变船舶安全防火设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船舶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正式版船舶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正式版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

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1 目的本制度规定了油船防火防爆的要求,旨在规范公司船舶防火防爆的管理工作,确保船舶安全生产。

2 船舶适航2.1 油船必须具有船舶检验部门签发的足以证明油船的布置、结构和设备均符合安全要求的检验合格证书,或入级证书和相应的安全证书,才能投入营运。

2.2 油船的布置、结构、管系及电气、消防和防污染设备等,未经船舶检验机构同意,不得擅自更改。

3 信号3.1 油船所载的油品或化学品卸完后,但舱内仍有可燃气体时,应按规定悬挂危险品信号。

3.2 要系泊和装卸作业时,除执行上款规定外,还应按港口规定显示慢车信号。

4 登船须知船员和登船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下列规定:4.1 禁止与本船工作无关的闲杂人员上船参观或游玩。

4.2 禁止喝醉酒者登船。

4.3 禁止穿鞋底有铁钉、铁码的人员登船,附着在鞋底的碎石、硬物等需除净。

4.4 禁止在甲板上、走廊里吸烟。

只准在船上指定的地点吸烟,并应将熄灭的烟头放在有水的烟火缸内,不得随手乱丢。

4.5 禁止闲杂人员接近液货舱舱口、量油孔和货泵舱。

4.6 禁止投掷铁器或能产生火星的重物,禁止在甲板上禁止在甲板上使用通汛工具和采用闪光摄影。

4.7 禁止随身携带易燃物品或火种(火柴、打火机等),不得在甲板上放置、使用聚焦的玻璃制品(蒸溜水瓶、放大镜、老花眼镜);4.8 禁止现场工作人员或值班人员穿着或更换尼龙、化纤服装。

5 作业规定5.1 在未经洗舱、除气、测爆和确认没有可燃气体时,不得在甲板及液货舱附近进行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

5.2 装卸一、二级石油、压载、洗舱、除气时,禁止下列作业:5.2.1 一切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5.2.2 使用明火炉灶;5.2.3 敲铲铁锈;5.2.4 无线电发报;5.2.5 电瓶充电;5.2.6 用电扇通风5.2.7 开启空调。

6 明火作业6.1 在装卸、压载、洗舱、除气作业时,一般不准进行明火作业,如因生产急需,非明火作业不可时,必须执行下列规定:6.2 预先申报,取得海事管理机构同意,必要时应取得作业许可证;6.2.1 测爆确认没有可燃气体;6.2.2 凡能拆卸的管系、机件等焊补作业,必须在电焊间或工作间内进行。

在机泵舱内焊接无法拆卸的管系、机件时,必须关闭邻近的阀门,确认已与其它舱室隔绝,并清洗、除气、测爆,清除现场的易燃物品,备妥足够的消防器材,派专人指挥看火。

7 电气防爆7.1 禁止使用明火灯具、悬挂彩灯和在通电情况下安装灯泡。

7.2 禁止在靠近油品或化学品货舱、泵间、油漆间、蓄电池间、未用隔离舱隔离开的物料间、输油管存放场所及主甲板,使用非防爆式灯具和可能产生电火花的电气设备。

7.3 必须使用封闭式电磁炉,并设在规定地点,用时要有人看管。

7.4 必须盖紧关严各水密插座、连结箱、继电器等设备,防止进水造成短路。

7.5 不准任意拉导线、安装插座和天线,不准加大电器功率。

7.6 不准在避雷针、防爆灯、电灯泡上涂漆。

7.7 房间无人时,各种灯具和电气设备必须关闭。

7.8 一切电器联接必须在装卸作业前完成。

电气人员必须经常检查电路及电气设备的绝缘情况,保证其绝缘处于良好状态。

7.9 系泊时,雷达天线的使用、保养、维修要取得海事管理机构同意,必要时取得作业许可证。

8 防止撞击8.1 吊运物件时,必须停止装卸、关阀封舱、放好衬垫、轻吊轻放。

8.2 使用工具要轻拿轻放,谨慎操作,防止铁质工具、物件掉落甲板及货油舱内;开闭油舱盖时,应轻、缓、稳,防止撞击。

8.3 在装卸二、三级油完毕和航行中,要揩净油污,封舱良好,经检验确认无可燃气体时,除主甲板附近外,可以敲铲除锈,但应随时注意风向、风力和现场有无可燃气体存在,如危及安全,要立即停止作业。

9 易燃品保管9.1 船用易燃品(如香蕉水、油漆、松香水、汽油、煤油等)必须指定专人负责,集中在专门的危险品舱室内保存。

9.2 禁止用汽油及其它一级油制品清洗机件。

9.3 禁止在电气设备、蒸汽管、排气管、机炉舱内烘烤衣物和放置沾有油污的棉纱及其它易燃物品。

9.4 禁止将潮湿或带油污的棉制品贮存于闷热处,并及时处理。

9.5 在油船液货舱、干隔舱、泵间等处所,不得使用铝质油漆。

10 洗舱防火10.1 采取与货油舱中残存的油种相应的防火防爆措施,备妥消防器材。

10.2 洗舱时或洗舱完毕后的相当时间内,为防止舱内静电产生火花,洗舱机接地必须良好,系放牢固稳妥,不得碰及船体结构;洗舱机和水带在放进舱内前应先灌水;取出洗舱机后,方可解脱水带接头,不得将其他导体放入舱内。

10.3 遇暴雨、雷电、烟囱冒火或附近发生火灾时,应即停止洗舱作业,采取必要安全措施。

11 机舱、泵舱防火11.1 杜绝任何油品与高温管系、电缆接触。

11.2 严防油类滴漏在内燃机排气管上。

11.3 装燃油前,阀门及透气管附近不得开动马达和放置容易发生火花的设备。

11.4 泵舱要保持清洁和良好通风。

11.5 当泵机发生故障时,应立即采取措施。

11.6 内燃机在运转中,防止高压油管、接头、油泵等漏油。

11.7 内燃机的排气道、锅炉烟道要定期清洁除灰,防止冒火。

11.8 烟囱上应装有火星熄灭器,并经常处于工作状态。

11.9 泵舱的通风筒应装有铜质防火网。

12 避雷装置12.1 避雷针的安装及设计满足规范要求,注意避雷针距桅杆顶灯大于150mm。

12.2 经常检查避雷针的连接,焊接要牢固,表面清洁无油污,无油漆。

12.3 保持支架与船体连接传导良好。

13 报警装置13.1 经常检查报警装置的连接,保持线路连接良好,保证电源安全畅通。

13.2 经常检查警示器械的有效性。

13.3 应标明警示标志的位置,保持清楚。

13.4 确保在警报按纽安装位置附近,无障碍设备,便于迅速使用。

14 厨房防火14.1 厨房不能存放易燃的垃圾、杂物、潮湿或油污的棉纱等。

14.2 备有防火的弃物容器并设有盖子。

14.3 定期彻底清扫炉灶、防护罩和抽风管道,保养清洁无油污,炉面不存放任何可燃物品。

14.4 电炉无短路,电线绝缘层无脆裂的现象。

14.5 电器设备维修良好。

14.6 电流线路不能超负荷。

14.7 炉灶开关指示灯正常。

14.8 油锅使用期间要始终有人看管。

14.9 灭火器状况良好。

15 船上吸烟规定15.1 船上人员必须在规定或允许的地点吸烟,烟头、火柴应随手熄灭,并放在注有水的烟灰缸内。

15.2 严禁在油船上流动吸烟。

15.3 严禁在在甲板、货舱区、机舱、泵舱、隔离舱吸烟。

15.4 严禁在船舶装卸油作业期间和在油品、化学品库区和码头区域吸烟。

15.5 严禁躺着特别是躺在床上吸烟。

16 其它规定16.1 装运一级油的油船,当气温超过28℃时,应洒水降温。

16.2 要编制全船应急部署和消防、防油污设备分布图。

所有船员均须熟悉自己的职责和消防、防油污设备存放地点及使用方法。

定期进行消防、防油污演习,并将演练情况记入航行日志内备查。

船舶应每季度至少一次接受海事和公安消防部门检查。

16.3 停泊时,应在舷边设置“登船须知牌”。

凡与油船工作无关的人员或未经船长许可者,不准登船。

16.4 装卸作业前、中、后的有关要求见《油船装卸安全操作须知》的有关规定。

16.5 严格执行《内河避碰规则》及有关港口的航行规定,防止由海损事故引起的火灾、爆炸、水域污染。

16.6 加强巡回安全检查,并将每次检查情况记入《航行日志》和《轮机日意油温、水温、油压变化稳定情况,确保主机运转良好;检查排烟烟色,有无火星,发现烟囱冒火星,立即报告值班轮机员,情况严重的,应报告轮机长或船长。

16.8 出航前,对可移动物件要绑牢固,防止撞击,各液货舱口水密孔盖和水密门、窗要关紧。

大风浪袭击前,对上述物件要重新检查加固。

16.9 油船进厂修理时,按《船舶修理及检验管理须知》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油船其它设备的防火防爆要求4.1 生活用电、动力用电的绝缘应符合规定。

4.2 防爆场所的电器应符合防爆要求。

4.3 液货舱测深棒(绳),取样器须采用防静电型。

4.4 液货(货油)舱(柜)透气管出口的防火网以及观察孔、洗舱孔和临时开口防火网齐备,无破损。

4.5 油船舶甲板上应使用防止产生火花的工具。

油船舶船员应穿着防静电服装。

4.6 避雷针的安装及设计满足规范要求,焊接要牢固,表面清洁无油污,无油漆, 保持支架与船体连接传导良好。

4.7 保持报警装置线路连接良好,保证电源安全畅通。

确保在警报按纽安装位置附近,无障碍设备,便于迅速使用。

——此位置可填写公司或团队名字——。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