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社(银行)公司类信贷资产风险十级分类管理办法
关于农村信用社公司类信贷资产风险十级分类
关于农村信用社公司类信贷资产风险十级分类关于农村信用社公司类信贷资产风险十级分类(三)、十级分类类别及与五级分类的对应关系:1、正常1、正常2、正常3,关注1、关注2、关注3,次级1、次级2,可疑,损失。
2、正常1、正常2、正常3对应五级分类中的正常类3、关注1、关注2、关注3对应五级分类中的关注类4、次级1、次级2对应五级分类中的次级类5、可疑、损失分别对应五级分类总的可疑和损失类6、次级1、次级2、可疑和损失合称为不良信贷资产(四)十级分类的主要依据:对公司类信贷资产进行风险分类,应以评估借款人的还款能力为核心,主要考虑以下因素:1、借款人的还款能力。
还款能力包括借款人的现金流量、财务状况,影响还款能力的非财务因素等。
2、借款人的还款记录。
3、借款人的还款意愿。
4、贷款项目的盈利能力。
5、贷款的担保。
6、贷款偿还的法律责任。
7、信贷管理状况。
(五)十级分类的分类方法通过现场、非现场查阅和分析,获取借款人的财务、现金流量、担保、非财务等方面的信息,将影响借款人还款能力的各种因素综合评估结论,作为判定信贷资产风险类别的主要依据。
具体是:1、财务状况的评估。
是指在对借款人经营状况和资金实力实地调查了解的基础上,对借款人财务报表中有关数据资料进行确认、比较,重点研究和分析借款人长短期偿债能力、盈利能力和营运能力等,综合评估借款反的财务状况。
2、现金流量分析。
是指根据借款人现金流量表中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信息,评估借款人产生、使用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能力、时间和确定性,判断借款人经营活动和筹融资活动的净现金流量变化对还款能力的影响。
3、担保分析。
是指对由借款人或第三人提供的债权保障措施(分为保证、抵押和质押三种方式)进行分析。
主要从法律上的有效性、价值上的充足性、担保续存期间的安全性和执行上的可变现性进行评估,判断担保作为第二还款来源对借款人还款能力的影响。
4、非财务因素分析。
主要包括:借款人的行业风险因素:包括成本结构、行业的成长阶段、行业的经济周期性、行业的盈利性和依赖性、产品的替代性、法律政策、经济和技术环境等。
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实施细则
山东省农村信用社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实施细则(试行)(鲁农信联办〔2009 〕366 号)为做好全省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工作,根据《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指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贷款风险分类的补充通知》、《小企业贷款风险分类办法(试行)》、《农村银行机构公司类信贷资产风险十级分类指引(试行)》,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分类目的(一)促进全省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树立审慎经营、风险为本的管理理念。
(二)揭示信贷资产的实际价值和风险程度,真实、全面、动态地反映其质量;(三)及时发现信贷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四)为充分提取损失准备提供依据,增强抗风险能力。
二、适用范围(一)农村信用社全部信贷资产,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个人类信贷资产适用风险五级分类;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公司类信贷资产适用风险十级分类。
(二)本《实施细则》所指信贷资产包括表内各类信贷资产(含本外币贷款、进出口贸易融资项下的贷款、贴现、银行卡透支、信用垫款等)和表外信贷资产(含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担保、贷款承诺等)。
三、分类原则(一)风险性原则。
风险分类应以信贷资产的内在风险为主要依据,逾期情况只作为重要参考因素。
内在风险是指潜在的、已经发生但尚未实现的风险。
(二)真实性原则。
风险分类应以借款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信用记录为主要依据,对各类信贷资产准确分类,真实反映其风险程度。
(三)审慎性原则。
通过对影响债务人偿还债务的可能性诸多因素的定性与定量分析、评估,合理划分风险类别。
介于相邻类别之间的信贷资产原则上归入低级档次。
(四)灵活性原则。
信贷资产原则上应逐笔分类。
同一借款人有多笔贷款,且条件基本相同,在不影响总的分类结果的前提下,可将多笔贷款合并分类。
(五)充分性原则。
对影响信贷资产分类的诸多因素,要根据核心定义确定关键因素进行评估和分类。
信用社(银行)公司类信贷资产风险十级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信用社(银行)公司类信贷资产风险十级分类工作实施方案为了提高我社公司类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水平,规范和加强对公司类信贷资产的管理,提高风险管理水平,按照银监会和省联社统一部署,根据《关于印发农村银行机构公司类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指引的通知》(银监办发[##]284号)和“关于印发《##省农村银行机构公司类信贷资产风险十级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农信联社发[##]260号),我社对全辖各网点的公司类信贷资产风险全面实行十级分类,具体方案如下:一、时间安排(一)培训收集资两阶段阶段(##年10月16日至1 0月31日)1、宣传发动。
各社召开公司类信贷资产风险十级分类工作动员大会,组织学习相关文件,部署公司类信贷资产风险十级分类工作。
2、业务培训。
联社将于##年10月下旬举办公司类信贷资产风险十级分类培训班,对涉及公司类贷款网点的负责人和信贷人员以及其它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3、资料准备。
各社要结合三季度信贷资产风险五级分类工作以及关于开展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检查的通知要求,立即组织做好9月底存量公司类贷款和分类期间增量公司类贷款的形态反映、管理资料核实、缺少资料的再收集和自查工作,做到债务落实、帐据相符、五级分类形态反映真实,为公司类信贷资产风险十级分类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二)组织实施(##年11月1日至11月15日)1、撰写资料(##年11月1日至##年11月5日)各社管户信贷员根据收集到的资料,依据分类要求、逐户撰写背景材料、工作底稿、利用相关工具进行必要的分析。
2、初分(##年11月6日至11月10日)各社管户信贷员依据撰写的背景材料、工作底稿、等填制分类认定表等,并对照分类核心定义进行初分,在初分的基础上通过社内风险分类小组讨论后确定分类结果,对权限以内的最终确定认定结果,对超权限的上报联社审批。
3、最终认定(##年11月10日至11月12日)各社在认定的基础上,对超权限认定的贷款上报,由联社风险管理委员会按照认定权限确定最终分类结果。
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管理办法
为加强风险管理,提高资产质量,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合用于公司对公司类客户和个人类客户办理的资产业务。
通过贷款资产风险分类(以下简称风险分类)应达到以下目标:(一)揭示贷款资产的实际价值和风险程度,全面、真实、动态地反映资产质量;(二)发现贷款资产发放、管理、监控、催收以及不良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加强管理;(三)为提取损失准备金、绩效考核等提供依据。
风险分类工作采取“按季认定,实时调整”。
即按季对所有贷款资产进行风险分类,同时将贷款资产风险分类纳入日常的管理工作,根据贷款资产风险变化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和调整统计汇总风险分类结果。
风险分类采用以风险为基础的分类方法评估公司贷款资产质量,即把贷款资产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类,前两类合称为正常资产,后三类合称为不良资产。
风险分类实际上是判断债务人及时足额归还债务本息的可能性,考虑的主要因素包括:(一)债务人的还款能力;(二)债务人的还款记录;(三)债务人的还款意愿;(四)贷款项目的盈利能力;(五)贷款资产的担保;(六)贷款资产偿还的法律责任;(七)公司的贷款管理。
对贷款资产进行分类时,要以评估债务人的还款能力为核心,把债务人的正常营业收入作为债务本金和利息的主要还款来源,担保作为次要还款来源。
债务人的还款能力包括债务人现金流量、财务状况、影响还款能力的非财务因素等。
正常类核心定义:债务人能够履行合同,没有足够理由怀疑债务本金和利息不能按时足额偿还。
普通具有以下特征:(一)债务人生产经营正常,主要经营指标合理,现金流量充足;(二)担保合法、有效、足值;(三)债务人即使存在消极因素,也不影响债务本息按时足额偿还;(四)贷款未到期、能按时支付利息。
关注类核心定义:尽管债务人目前有能力偿还债务本金和利息,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
普通具有以下特征 (潜在缺陷):(一)债务本息逾期不超过30 天(含);(二)宏观经济、行业、市场、技术等外部环境发生变化,对债务人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但其偿还债务的能力尚未浮现明显问题;(三)债务人的偿债能力、盈利能力、经营性净现金流量等关键指标浮现不利变化;(四)债务人或者有负债过大或者与上期相比有较大幅度上升;(五)债务人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资金;(六)债务人还款意愿差,不与公司配合;(七)债务人改制(如合并、分立、承包、租赁等)对公司债务可能产生不利影响;(八) 债务人虽涉及重大经济案件,但未对正常经营活动造成重大影响;(九) 债务人的主要股东、关联企业或者核心管理层等发生了重大的不利于债务偿还的变化;(十)抵(质)押物价值下降;(十一)担保人的财务状况浮现不利变化;(十二)贷款展期;(十三)债务人虽存在一些可能对还款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依靠其正常经营收入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但贷款担保合法、有效、足值、变现能力强,公司短期内彻底有能力通过追偿担保足额收回债务本息。
银行信贷资产风险十级分类管理办法模版
x银行信贷资产风险十级分类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准确、动态、全面衡量信贷资产风险程度,提高风险敏感度与前瞻性,强化信贷风险管理,并为准确计提信贷资产专项准备提供依据,依据中国银监会印发的《贷款风险分类指引》(银监发[2007]54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小企业贷款风险分类办法(试行)》(银监发[2007]63号)、《银行开展小企业授信工作指导意见》、《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参照《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标准与方法,制定《x 银行信贷资产风险十级分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十级分类定义本办法所称信贷资产风险十级分类是指信贷经营、管理人员按照规定的标准、方法、流程和要求对信贷资产进行全面、及时和准确的评价,按照风险程度将其划分为十个级别的过程。
第三条运用对象本办法适用于我行各类表内外信贷资产,包括贷款(含垫款、贴现等),担保类表外信贷资产(含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及承诺类表外信贷资产(含贷款承诺等)。
委托贷款及有条件贷款诺、贷款意向书、合作协议等意向类金融产品不纳入分类范围。
第四条风险分类原则(一)真实性原则,必须真实、客观反映风险状况;(二)及时性原则,必须及时、动态调整分类结果;(三)全面性原则,涵盖所有信贷资产及存续全过程;(四)规范性原则,必须按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分类;(五)审慎性原则,对难以准确判断债务人还款能力的信贷资产,应适度下调其分类级次。
第二章核心定义第五条核心定义按照风险程度大小,信贷资产划分为正常一级、正常二级、正常三级、关注一级、关注二级、关注三级、次级一级、次级二级、可疑级和损失级十个级别。
前六级合称优良信贷资产,后四级合称不良信贷资产。
各类(级)信贷资产核心定义分别为:(一)正常类:债务人人能够履行合同,没有足够理由怀疑债务人不能按时足额偿还信贷资产本息。
正常一级:借款人经营状况良好,连续保持良好的信用记录。
农村银行机构公司类信贷资产风险十级分类指引
农村银行机构公司类信贷资产风险十级分类指引(试行)第一条为提高农村银行机构公司类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水平,加强对公司类信贷资产的精细化管理,提高公司类信贷资产质量,根据《贷款风险分类指引》、《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指引》及其他规章,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通过风险分类应达到以下目标:(一)促进农村银行机构树立审慎经营、风险为本的管理理念。
(二)揭示农村银行机构公司类信贷资产的实际价值和风险程度,真实、全面、及时地反映公司类信贷资产质量。
(三)发现公司类信贷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切实加强贷款管理。
(四)为计提贷款损失准备金提供充足依据。
第三条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性原则。
分类应真实客观地反映农村银行机构公司类信贷资产的风险状况。
(二)及时性原则。
应及时、动态地根据借款人经营管理等状况的变化调整分类结果。
(三)充分性原则。
对影响信贷资产分类的诸多因素,要根据核心定义确定关键因素进行评估和分类。
(四)审慎性原则。
对难以准确判断借款人还款能力的贷款,应适度下调其分类等级。
第四条本指引适用于农村银行机构对公司类客户发放的信贷资产,包括表内信贷资产(包括本外币贷款、贴现、贸易融资、各类信用垫款等),以及表外信贷资产(包括银行承兑、信用证、银行保函、贷款承诺等)。
对表外信贷资产分类时,要将客户近期表内信贷资产分类情况作为重要参考依据。
原则上同一客户表外信贷资产分类不得高于其近期表内信贷资产的分类类别。
第五条根据公司类客户信贷资产的不同特点,将其分为以下两种类型进行风险分类。
(一)一般企业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标准见附件1),适用于在同一农村银行机构的授信余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公司类客户的信贷资产。
(二)小企业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标准见附件2),适用于在同一农村银行机构的授信余额在500万元(含)以下的公司类客户的信贷资产。
对于低风险授信业务、重组贷款等符合特别规定情形的,遵从特别规定进行分类(标准见附件3) 第六条信贷资产风险十级分类类别及其核心定义。
企业信贷资产风险十级分类标准
1.借款人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但借款人经营稳定性一
借款人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但借 般,对借款人的持续偿债能力需加以关注。
款人经营稳定性一般,对借款人的持续
偿债能力需加以关注。
2.借款人或有负债(如对外担保、签发商业汇票等)过
大或与上期相比有较大幅度上升。
1.借款人目前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但借款人经营稳定 性和所在行业一般,存在可能影响借款人偿债能力的不利因 素。
保,也肯定要造成较大损失。
5.借款人改制后,难以落实债务或虽落实债务,但不能
款
正常还本付息。
6.经过多次谈判借款人明显没有还款意愿。
7.已诉诸法律追收贷款本息。
8.本金或利息逾期181天以上的贷款或表外垫款91天以 上。
1.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
损
>的通知》(财金【2008】28号)规定的被认定为呆账条件
2.借款人已不得不通过出售、变卖主要的生产和经营性 固定资产来维持生产经营,或者通过拍卖抵押品、履行保证 责任等途径筹集还款资金。
3.借款人内部管理出现问题,对正常经营构成实质损
害,妨碍债务的及时足额清偿。
次级类 贷款
1.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营 业收入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及时执行担保,也可能造成 一定损失。
7.贷款本金或利息逾期31-90天以内的贷款或表外业务
垫款30天以内。或连续逾期3-6期(含6期)的抵押或按揭贷款
。
借款人目前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 但借款人经营效益、经营性现金流量连
8.借款人之直接关联公司的贷款被列为次级或以下。
续下降,存在可能影响借款人偿债能力 9.借款人涉及对其财务状况或经营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
农村信用社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实施方案
农村信用社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实施方案一、前言二、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原则1.全面性原则:对所有信贷资产实施风险分类,不能遗漏任何一个客户或贷款项目。
2.独立性原则:不同客户或不同贷款项目之间的风险分类应独立进行,互相不影响。
3.公平性原则:风险分类应公平合理,不偏袒任何一方。
4.可操作性原则:风险分类应方便、可操作,便于实施和管理。
三、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方法根据农村信用社的实际情况,可采用如下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方法:1.按还款状况分类按照贷款的还款情况,将信贷资产划分为正常贷款、关注贷款、次级贷款和可疑贷款等四个分类。
具体分类标准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一般可参考如下标准:(1)正常贷款:按时足额还款,无逾期记录的贷款;(2)关注贷款:客户还款能力存在一定风险,但尚未出现逾期现象;(3)次级贷款:客户存在逾期还款情况,但尚未丧失还款能力;(4)可疑贷款:客户长期逾期不还款或已丧失还款能力。
2.按担保方式分类按照贷款的担保方式,将信用社的信贷资产划分为无担保贷款、抵押贷款、质押贷款和担保贷款等四个分类。
具体分类标准如下:(1)无担保贷款:客户无提供任何担保物的贷款;(2)抵押贷款:客户提供房屋、土地等质押物担保的贷款;(3)质押贷款:客户提供股权、存货等质押物担保的贷款;(4)担保贷款:客户提供担保担保的贷款。
3.按行业分类根据农村信用社服务的不同行业特点,将信贷资产划分为不同行业分类。
这样可以更好地了解并评估不同行业的风险特点,针对性地采取控制风险的措施。
四、实施方案1.完善信贷资产信息管理系统,建立标准化的资料归档和整理制度,确保资料的准确完整。
2.制定风险分类标准,明确各类贷款的定义和分类依据,并加强内外部人员的培训,确保统一标准的理解和执行。
五、风险分类监管与评估1.信用社应建立健全风险分类监管机制,加强内部监督和外部审查,确保各项分类工作的准确性。
2.定期对信贷资产进行风险评估,以了解各项风险资产的劣化情况和风险暴露度,及时采取风险控制措施,以降低损失风险。
农村银行机构公司类信贷资产风险十级分类实施办法
ⅩⅩ农村银行机构公司类信贷资产风险十级分类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农村银行机构公司类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水平,加强对公司类信贷资产的精细化管理,提高公司类信贷资产质量,根据银监会《农村银行机构公司类信贷资产风险十级分类指引(试行)》、财政部《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及《ⅩⅩ省农村信用社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统称农村银行机构。
本办法所分类的信贷资产指农村银行机构对公司类客户发放的信贷资产,包括表内信贷资产(含本外币贷款、贴现、贸易融资、各类信用垫款等)和表外信贷资产(含银行承兑、信用证、银行保函、贷款承诺等)。
对表外信贷资产分类时,要将客户近期表内信贷资产分类情况作为重要参考依据。
原则上同一客户表外信贷资产分类不得高于其近期表内信贷资产的分类类别。
第三条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性原则。
应广泛搜集有关公司类客户的信息,正确运用分类分析工具,严格按照分类标准、方法和程序,准确估计信贷资产内在风险状况,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类信贷资产的风险状况。
二、及时性原则。
应把风险分类纳入曰常信贷管理工作,及时、动态地掌握影响信贷资产回收相关因素的变化情况,及时更新客户信息,并根据借款人经营管理等状况的变化,重新进行风险认定,调整分类结果。
三、充分性原则。
应对借款人财务状况、现金流量等相关指标进行量化分析,结合担保因素、影响还款能力的非财务因素分析,综合评估偿债能力和偿债意愿,并根据分类核心定义确定关键因素进行风险分类。
五、审慎性原则。
应从定量和定性两个方面对信贷资产风险进行整体评价,合理划分风险类别。
对难以准确判断借款人还款能力的贷款和介于相邻类别之间的信贷资产,应适度下调其分类等级。
第四条通过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应达到以下目标:一、促进农村银行机构树立审慎经营、风险为本的管理理念。
二、揭示农村银行机构公司类信贷资产的实际价值和风险程度,真实、全面、及时地反映公司类信贷资产质量。
农村合作银行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日常管理办法
ⅩⅩ农村合作银行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日常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贷款风险分类的工作程序,加强贷款风险分类日常管理工作,严格贷款风险分类工作的规范性、合规性、审慎性以及贷款风险分类程序的严密性,根据《ⅩⅩ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贷款五级分类实施细则》和银监《贷款五级分类指引》的规定,结合我行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我行贷款风险分类认定实行“支行认定、分级审批、常规管理、分工协作、归口负责”的工作原则。
第三条贷款风险分类日常管理基本要求:分类及时、动态调整、结果真实、程序合规、资料完整、加强培训、检查到位。
第四条信贷客户经理要严格按照银监部门的分类指引和区联社的分类实施细则以及本行的风险分类制度进行分类认定,本办法着重于贷款风险分类的日常管理。
第二章基本规定第五条我行贷款风险分类工作包括对所有贷款进行五级分类,同时对公司类贷款实行十级分类;一般要求先做五级分类,再做十级分类,十级分类结果要与五级分类结果相对应。
第六条我行贷款风险分类实行每季度对全部贷款进行一次分类认定,系统于每季末月25日对所有当季未进行过分类的贷款批量生成分类任务。
第七条信贷客户经理要在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分类任务,不得形成过期,分类任务时间超过次月3日的,要求在3日前完成,不得影响报表的生成和汇总。
第八条贷款风险分类结果要准确,不得随意调整,所选择的分类理由与其他分类要素及结论不能相互矛盾。
第九条信贷客户经理进行手工认定时,一般不得上调系统的初分结果。
第十条当系统生成分类任务不全、或最终审批的认定结果与原录入认定结果不符、或贷款风险状况有变化需调整分类结果时,信贷客户经理要及时手工生成分类任务,并及时进行认定,真实反映资产风险状况。
第十一条总行每年至少要组织一次检查和培训,确保风险分类工作合规、规范,并真实反映风险状况。
第三章分类认定工作程序第十二条贷款风险分类工作程序:(一)分类准备。
分类准备工作包括收集借款人会计报表等基础分类资料,通过常规或贷后检查了解客户信息和经营状况,综合分析评估借款人还款能力和风险状况,为认定分类结果作准备。
《信贷资产风险十级分类实施办法》解读
“信贷资产风险十级分类实施办法”解读
信贷管理部 张国广
2016年3月30日
培训内容
一、分类范围与分类原则 二、核心定义与参考特征
三、分类方法
四、分类程序
五、分类管理
六、重点工作安排
风险分类培训--《公司类信贷资产风险十级分类实施办法》解读
第2页
一、分类范围与分类原则
(一)分类目的
实现信贷精细化管理,促进审慎经营、风险为本的经营理念,充分 揭示信贷资产的实际价值和风险程度,提高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水平, 计提贷款损失准备提供充足依据。
风险分类培训--《公司类信贷资产风险十级分类实施办法》解读
第5页
中规定的大中型企业划分标准统计局关于印发统 计上大中小微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中规 定的小型企业划分标准。
(三)风险十级分类类别划分为:正常1、正常2、正常3;关注1、 关注2、关注3;次级1、次级2;可疑、损失。其中次级1、次级2、 可疑和损失合称为不良信贷资产。 正常1、正常2、正常3对应原五级分类的正常类;
第3页
1.真实性原则。根据搜集有关客户的信息,正确运用风险分类
分析工具,严格按照分类标准、方法和程序,准确估计信贷资产内 在风险状况,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信贷资产的风险状况。
2.及时性原则。风险分类属于日常信贷管理工作,应及时、动 态地掌握影响信贷资产回收相关因素的变化情况,及时更新客户信 息,并根据借款人经营管理等状况的变化,动态进行风险认定,调 整分类结果。 3.充分性原则。应对借款人财务状况、现金流量等相关指标进行 量化分析,结合担保因素、影响还款能力的非财务因素分析,综合 评估偿债能力和偿债意愿,并根据分类核心定义确定关键因素进行 风险分类。 4.审慎性原则。应从定量和定性两个方面对信贷资产风险进行整 体评价,合理划分风险类别。对难以准确判断借款人还款能力的贷 款和介于相邻类别之间的信贷资产,应适度下调其分类等级。
商业银行信贷资产分类管理办法-信贷资产支持证券管理办法
ⅩⅩ银行信贷资产分类管理办法(第三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及时反映我行信贷资产的真实价值,监测信贷资产质量,规范我行信贷资产分类和认定工作,发现信贷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现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银行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指引》等有关法规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信贷资产分类,是指按照风险程度将信贷资产划分为不同档次的过程,并实现以下目标:(一)揭示信贷资产的真实价值和风险程度,真实、全面、动态地反映信贷资产的质量。
(二)发现信贷资产发放、管理、监控、催收及不良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全面提高信贷管理水平。
(三)为我行计提贷款损失专项准备金提供依据。
第三条总行信贷管理部是全行信贷资产分类的管理机构,负责指导、管理全行信贷资产的分类工作。
第二章信贷资产分类标准第四条信贷资产分类采用以风险为基础的分类方法,把信贷资产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五类;后三类合称为不良资产。
第五条需要分类的信贷资产为各类表内和表外信贷资产,具体包括:(一)各类本外币贷款:固定资产贷款、流动资金贷款、贴现贷款、住房贷款、个人消费类贷款、个人经营性贷款等。
(二)贸易融资:国际贸易项下发生的进出口押汇、打包放款、出口保理项下融资、T/T融资、福费廷等及各种被迫垫款资产。
(三)融资租赁占款。
(四)其它信贷资产:信用卡透支等。
(五)表外资产:开出承兑汇票、担保(含保函、备用信用证)、开出信用证、贷款承诺等。
第六条五类资产(本外币)的定义分别为:(一)正常类资产:借款人(或主要债务人)各方面情况正常,不存在任何影响我行债权本息及时全额偿还的消极因素且一直能够正常还本付息,我行对借款人(或主要债务人)按时履约有充分把握,没有任何理由怀疑债权本息不能按时足额偿还。
本办法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二)关注类资产:借款人(或主要债务人)目前偿还我行债务没有问题,但有关方面包括借款人(或主要债务人)还款能力、还款意愿、担保能力、非财务因素等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这些因素继续存在下去将会影响债权的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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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社(银行)公司类信贷资产风险十级分类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我县农村信用社(筹建即将开业的##农村合作银行)公司类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水平,规范和加强即将成立的我县农村银行机构公司类信贷资产管理,提高农村银行机构风险管理水平,强化对公司类信贷资产的精细化管理,有效促进信贷资产质量稳步提高,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指引》(银监发[##]23号)、《农村银行机构公司类信贷资产风险十级分类指引》(银监办发[##]284号)及《##省农村银行机构公司类信贷资产风险十级分类管理办法(暂行)》(陕农信联发【##】264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是指我县各社按照风险程度将信贷资产划分为不同级次的过程,其实质是判断债务人及时足额履约的可能性。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司类信贷资产包括我县农村信用联社(筹建中的##农村合作银行)下辖各网点对公司类客户发放的信贷资产,包括表内信贷资产(包括本外币贷款、贴现、贸易融资、各类信用垫款等),以及表外信贷资产(包括银行承兑、信用证、银行保函、贷款承诺等)。
第四条公司类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目标:(一)促进我县农村信用社树立审慎经营、风险为本的管理理念。
(二)揭示我县农村信用社(即将成立的##农村合作银行)公司类信贷资产的实际价值和风险程度,真实、全面、及时地反映公司类信贷资产质量。
(三)发现公司类信贷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切实加强贷款管理。
(四)为计提贷款损失准备金提供充足依据。
第五条分类原则:(一)风险性原则。
风险分类应以信贷资产的内在风险为主要依据,逾期情况只作为重要参考因素。
内在风险是指潜在的、已经发生但尚未实现的风险。
(二)真实性原则。
农村银行机构应当以借款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信用记录为主要依据,对信贷资产准确分类,真实客观反映信贷资产的风险状况。
(三)审慎性原则。
农村银行机构要按照本办法要求,通过对影响债务人偿还债务可能性的诸多因素的定性与定量分析、评估,合理划分风险类别。
对难以准确判断借款人还款能力的贷款,应适度下调其分类级别。
(四)充分性原则。
对影响信贷资产分类的诸多因素,要根据核心定义确定关键因素进行评估和分类。
(五)及时性原则。
在定期进行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的基础上,及时、动态地根据借款人经营管理等状况的变化调整分类结果。
第六条根据公司类客户信贷资产的不同特点,将其分为以下三种类型进行风险分类。
(一)一般企业信贷资产风险分类。
适用于在全县各网点授信余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公司类客户的信贷资产。
此类信贷资产按照《农村银行机构公司类信贷资产风险十级分类指引》的要求,在对借款人财务因素、现金流量因素、非财务因素以及担保因素等各项指标进行全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分类。
(二)小企业信贷资产风险分类。
适用于在全县各网点授信余额在500万元(含)以下的公司类客户的信贷资产。
此类信贷资产按照《农村银行机构公司类信贷资产风险十级分类指引》的要求,根据贷款本金或利息逾期天数以及贷款方式综合判断其分类级别。
(三)贴现及表外信贷资产分类。
适用于银行承兑汇票贴现、转贴现及表外业务。
贴现类信贷资产在充分分析票据的真实、有效性,手续合法完备、以及贴现申请人、出票行资信情况基础上,依据核心定义确定分类结果。
表外信贷资产主要以客户近期表内业务分类情况作为参考确定分类结果。
第二章公司类信贷资产风险十级分类的方法及核心定义第七条对信贷资产进行风险分类,要以评估借款人的还款能力为核心,应主要考虑以下因素:(一)借款人的还款能力。
还款能力包括借款人的现金流量、财务状况、影响还款能力的非财务因素等。
(二)借款人的还款记录。
(三)借款人的还款意愿。
(四)信贷资金的使用效益或贷款项目的盈利能力。
(五)贷款的担保。
(六)贷款偿还的法律责任。
(七)信贷管理状况。
第八条逾期天数是风险分类的重要参考指标,农村银行机构应加强贷款的期限管理。
第九条以借据为单位进行风险分类,对同一公司类客户的多笔贷款分类结果原则上应相同,且分类结果就低不就高。
但存单、国债质押等低风险授信业务除外。
第十条分类方法:通过现场、非现场查阅和分析,获取借款人的财务、现金流量、担保、非财务等方面信息,将影响借款人还款能力的各种因素综合评估的结论,作为判定信贷资产风险类别的主要依据。
财务状况的评估是指在对借款人经营状况和资金实力实地调查了解的基础上,对借款人财务报表中有关数据资料进行确认、比较,重点研究和分析借款人长短期偿债能力、盈利能力和营运能力等,综合评估借款人的财务状况。
现金流量分析是指根据借款人现金流量表中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信息,评估借款人产生、使用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能力、时间和确定性,判断借款人经营活动和筹融资活动的净现金流量变化对还款能力的影响。
担保分析是对由借款人或第三人提供的债权保障措施(分为保证、抵押和质押三种方式)进行分析。
主要从法律上的有效性、价值上的充足性、担保续存期间的安全性和执行上的可变现性进行评估,判断担保作为第二还款来源对借款人还款能力的影响。
非财务因素分析包括借款人的行业风险因素(包括成本结构、行业的成长阶段、行业的经济周期性、行业的盈利性和依赖性、产品的替代性、法律政策、经济和技术环境等)、经营风险因素(包括借款人规模、所处发展阶段、产品多样化程度、经营策略、产品与市场分析、生产与销售环节分析等)、管理风险因素(包括借款人组织形式、管理层素质和经验、管理层的稳定性、员工素质等)、自然社会因素、还款记录(含在其他银行偿还记录)、还款意愿、债务偿还的法律责任以及农村银行机构的信贷管理。
第十一条信贷资产风险十级分类类别及其核心定义。
(一)十级分类分为:正常1、正常2、正常3,关注1、关注2、关注3,次级1、次级2,可疑,损失。
(二)十级分类是对五级分类的进一步细化。
十级分类与原五级分类的对应关系如下:正常1、正常2、正常3对应原五级分类的正常类。
关注1、关注2、关注3对应原五级分类的关注类。
次级1、次级2对应原五级分类的次级类。
可疑、损失分别对应原五级分类的可疑、损失类。
次级1、次级2、可疑和损失合称为不良信贷资产。
(三)十级分类核心定义。
正常1:借款人经营状况良好,连续保持良好的信用记录。
借款人在行业中享有较高声誉,产品市场份额较高,所在行业前景好。
借款人能够履行合同,有充分把握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
正常2:借款人经营状况稳定,连续保持良好的信用记录。
借款人处于良性发展状态,规模适中,所在行业前景好。
借款人能够履行合同,有能力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
正常3:借款人经营状况稳定,连续保持良好的信用记录。
所在行业发展具有一定不确定性。
借款人能够履行合同,没有足够理由怀疑贷款本息不能按时足额偿还。
关注1:借款人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但借款人经营稳定性一般,对借款人的持续偿债能力需加以关注。
关注2:借款人目前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但借款人经营稳定性和所在行业一般,存在可能影响借款人偿债能力的不利因素。
关注3:借款人目前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但借款人经营效益、经营性现金流量连续下降,存在可能影响借款人偿债能力的不利因素。
次级1:借款人目前的还款能力不足或抵押物不足值。
此类贷款存在影响贷款足额偿还的明显缺陷,如果这些缺陷不能及时纠正,银行贷款遭受损失的可能性较大。
次级2: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营业收入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可能造成一定损失。
可疑:借款人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肯定要造成较大损失。
损失: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和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后,贷款本息仍然无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极少部分。
第三章一般企业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标准第十二条在充分分析借款人及时足额归还贷款本息可能性的基础上,参照下列基本标准初步对一般企业信贷资产的风险状况作出基本判断后,严格依据核心定义确定分类结果。
第十三条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划入正常1类:(一)借款人经营管理状况良好,产品(商品)市场充分。
企业处于成长状态,货款及时回笼,盈利能力较强。
还款意愿良好,能正常还本付息,连续保持良好的还款记录。
(二)被分类的信贷资产属于低风险业务,范围为:全额存单质押、全额凭证式国债质押、全额银行承兑汇票质押、全额保证金项下授信业务、银行承兑汇票贴现、银行保证。
第十四条下列情况划入正常2类:借款人经营管理状况良好,产品(商品)有市场。
企业处于良性发展状态,利润持续保持增长。
借款人能够履行合同,有能力足额偿还贷款本息。
第十五条下列情况划入正常3类:借款人经营管理状况较好。
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和现金流量比较好,企业与产品的生命周期已处于顶峰或开始下滑。
对借款人最终偿还贷款有充分把握。
第十六条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划入关注1类:(一)借款人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但借款人经营稳定性一般,对借款人的持续偿债能力需加以关注。
(二)借款人或有负债(如对外担保、签发商业汇票等)过大或与上期相比有较大幅度上升。
第十七条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划入关注2类:(一)借款人目前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但借款人经营稳定性和所在行业一般,存在可能影响借款人偿债能力的不利因素。
(二)借款人改制(如分立、兼并、租赁、承包、合资、股份制改造等)对贷款偿还可能产生不利影响。
(三)借款人的主要管理层发生重大变化,对企业的未来经营可能产生不利影响。
(四)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经营者的品行出现了不利于贷款偿还的变化。
(五)贷款的抵(质)押物价值下降,可能影响贷款归还;保证人与借款人有关联关系,可能影响保证责任的履行。
(六)贷款本金或利息逾期30天以内的贷款或已发生表外业务垫款。
或连续逾期3期(含)以下的抵押或按揭贷款。
第十八条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划入关注3类:(一)借款人目前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但借款人经营效益、经营性现金流量连续下降,存在可能影响借款人偿债能力的不利因素。
(二)借款人的主要股东、关联企业或母子公司等发生了重大的不利于贷款本息偿还的变化。
(三)借款人经营管理存在问题,或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
(四)借款人的固定资产贷款项目出现重大的不利于贷款偿还的因素(如基建项目工期延长、预算调增过大等)。
(五)贷款的抵(质)押物价值下降至低于贷款发放时的评估价值,可能影响贷款归还;保证人的财务状况出现负面变化,可能影响保证责任的履行。
(六)本金或利息虽未逾期,但借款人还款意愿差,或有利用兼并、重组、分立等形式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的嫌疑。
(七)贷款本金或利息逾期31-90天以内的贷款或表外业务垫款30天以内。
或连续逾期3-6期(含6期)的抵押或按揭贷款。
(八)借款人之直接关联公司的贷款被列为次级或以下。
(九)借款人涉及对其财务状况或经营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未决诉讼。
(十)借款人在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被列入次级或涉及重大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