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法期末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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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某工艺美术学院接受上级下达的任务,组织本校教师研制某轮船模型,由副教授张某某、高级工程师王某某负责制定修改设计方案,雇请某木器厂工人黄某绘制了模型外观图,制成了轮船模型。此后,上级单位召开了审定会,确定该轮船模型的研制单位为该工艺美术学院。同年,学校确定由张某某、王某某组织撰写有关模型研制、创作过程的论文。张某某、王某某即各自着手整理材料。王某某将自己执笔写成的两篇论文初稿,均署名王、张二人,送张某某会稿,张将文字略作修改后提出将两篇论文合并为一篇。王某某依其建议将两篇初稿合为一篇,署名为王、张、黄三人,提交学术会议发表,并投寄它刊发表,且申报省社科优秀成果评奖获三等奖。王某某又将该论文中的一部分也即原先的初稿中的一篇以王某某一人署名发表。张某某对王某某自行将合作作品投稿、评奖,只署名王一人以及独得稿酬不满,遂以侵犯著作权为由向法院起诉。在审理中,木器厂职工黄某以曾为研制轮船模型绘制外观图为由,要求确认为研制组成员。
(二)严格单位在职务发明纠纷案件中的举证责任形式要求,促使单位重视书面文件和契约在职务发明中的重要作用,不断加强内部管理。
(三)改变目前专利法中将职务发明与非职务发明严格对立的“二分法”的规定,对与职务有关的发明创造的权利归属和利益实现形式做出形式多样的规定,在促进科技进步的原则下,尊重发明人与单位之间的约定。
2.著作权的人身权有哪些?内容是什么?
发表权,发表权是依法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以及如何公之于众的权利。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3.什么是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技术方案。
(二)专利法立法中,对于与职务发明有关的具体法律条文的设置存在若干不合理的地方。1、职务发明与非职务发明绝然对立的“二分法”的规定,不利于调动发明人的创造积极性,也不利于保证发明创造活动的延续性。

知识产权法期末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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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法试题一、填空题每空l分;共16分1.我国商标法规定;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必须申请 ;未经的;不得在市场销售..2.注册商标使用许可的形式主要有两种;即和'3.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4.发明人是指对发明创造的、特点作出——贡献的人..5.专利申请的优先权分为和两种6.作者着作权中的署名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7.巴黎公约的基本原则包括、、..8.着作权人行使着作权不得违反;不得损害..二、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20分..在每小题所给出的被选答案中..有1个或l个以上的正确答案..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括号内..多选、少选、错选均不得分1.我国商标法规定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有 ..A.同我国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标志性建筑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B.同外国各州省行政区划名称相同的 C.同“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相近的 D.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的2.我国商标法规定;不得作为商品注册的标志有 ..A.带有民族歧视性的B.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的C.与表示商品的主要原料、功能、用途无关的文字、图形 D.缺乏显着特征的3.李某申请的商标经初步审定;自公告之日起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A.1个月 B.3个月 C.6个月 D.12个月4.甲公司申请取得外观设计专利;其保护范围以为准..A.说明书 B.权科要求书的权利要求C.表示在图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D.表示在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5.实用新型的保护期为 ..A.5年 B.10年C.15年 D.20年6.产品专利侵权行为的表现形态有 ..A.制造专利产品 B.外国运输工具运行中使用专利产品 C.许诺销售专利产品 D.进口专利产品7.我国着作权法规定合理使用作品的情形包括 ..A.为学校课堂教学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使用B.将我国公民已经发表的汉语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在国内出版发行 C.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D.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8.我国着作权法规定;公民的作品的发表权的保护期为 ..A.不受限制 B.作品发表后50年C.作者终生及其死后50年 D.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法律不再保护9.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界定的知识产权范围包括 ..A.着作权 B.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C.商号权D.制止不正当竞争的权利 10.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 ..A.在商品上冒用认证标志 B.贬低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C.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允许他人使用别人的商业秘密的行为D.虚假宣传行三、名词解释每小题5分;共20分1.知识产权法2.驰名商标3.专利权4.信息网络传播权四、简答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1.简述申请对注册商标争议裁定的条件..2.简述着作权人享有哪些着作人身权利五、案例分析题24分案情介绍燕妫机械厂于2000.年8月12日取得一种“烧结机多辊布料器”实用新型专利权;2001年3月;专利权人变更为艾瑞机械厂..北京金都冶金机械厂未经许可;自2001年1月开始生产、销售烧结机多辊布料器产品;在其产品宣传材料中使用了该专利号;并变造专利证书欺骗客户;获取巨额利益..2003年燕妫机械厂、艾瑞机械厂认为北京金都冶金机械厂侵犯了其专利权;共同向法院提起诉讼..试分析北京金都冶金机械厂是否侵权其行为的性质及法律后果知识产权法试题答案及评分标准供参考一、填空题每空l分;共16分1.商标注册核准注册2.独占使用许可普通使用许可3.商标4.实质性创造性5.外国优先权本国优先权 6.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7.国民待遇原则优先权原则独立性原则8.宪法和法律公共利益二、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20分..在每小题所给出的被选答案中..有1个或l个以上的正确答案..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括号内..多选、少选、错选均不得分1.AC 2.ABD 3.B 4.CD 5.B6.A CD 7.ACD 8.CD 9.ACD l0.ABCD三、名词解释每小题4分;共20分1.知识产权法:是调整因创造、使用智力成果而产生的;以及在确认、保护和行使智力成果所有人的知识产权的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2.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 3.专利权:是基于发明创造;由申请人向国家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经专利局依法审查核准后;向申请人授予的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该项发明创造享有的独占权.. .4.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四、筒答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1.简述申请对注册商标争议裁定的条件..申请对注册商标争议裁定的;应符合以下条件:1申请人必须是商标注册人;而且其商标核准注册日期必须先于被争议商标核准注册周期..2.5分2申请注册商标争议裁定的法定期限为5年;申请人必须自被争议的商标核准注册之日起5年内申请注册商标争议裁定..2.5分3争议中的两个注册商标;即被争议商标和提出争议所依据的商标须具有利害关系..2.5分4申请争议裁定的事实与理由;不得与被争议商标核准注册前提出异议并经裁定的事实理由相同..2.5分2.简述着作权人享有哪些着作人身权利1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2.5分2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2.5分3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2.5分4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2.5分五、分析论述题24分答:l.燕妫机械厂、艾瑞机械厂分别是烧结机多辊布料器实用新型专利的原专利权人和现专利权人;在专利权有效持有期间享有该专利权..北京金都冶金机械厂实施假冒专利的侵权行为已经侵害了两原告的专利权;被告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立即停止假冒实用新型专利权生产、销售烧结机多辊布料器产品的行为;赔偿经济损失..8分2.燕妫机械厂于2000年合法取得“烧结机多辊布料器”实用新型专利权;依法享有专利的专有使用权..2001年专利权人变更为艾瑞机械厂;也是合法权利人..他人未经许可不得使用..我国专利法第57条规定;“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北京金都冶金机械厂未经权利人许可;擅自生产、销售他人的专利产品;已构成了专利侵权行为..8分3.2001年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84条规定;“下列行为属于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未经许可;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材料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所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技术;伪造或者变造他人的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北京金都冶金机械厂假冒他人专利号进行宣传和变造专利证书;已构成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我国专利法第58条规定;“假冒他人专利的;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外;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并与予公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8分。

《知识产权法》期末总复习知识点

《知识产权法》期末总复习知识点

《知识产权法》期末总复习知识点一、知识产权法概述中的有关知识点(一)知识产权的概念和范围知识产权(Intellectual Property)是指人们基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和对现代化产业的经营管理对独创性的智力成果、经营管理中的特定标志的使用、获取的知识经验所享有的独占性权利。

对这一概念的把握,主要是理解“智力活动”所创造出来的和知识产权的对象是一种“无形财产”。

“智力活动”创造了“无形财产”,这就使知识产权法的调整对象不象民法、经济法所调整的具体的财产关系能够体现对为有形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或针对特定的主体行使请求权。

知识产权的范围有广义和狭义两种。

狭义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广义的知识产权除包括这三种权利外,还包括商业秘密权、商号权、地理标记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等专有性权利。

我们认为,从国家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来讲,应采广义说,这样能促使人们更积极地去从事科学、技术、文化事业,促进经济的发展;但学习这门课的主要精力应放在狭义所指的著作权法、专利法和商标法的内容。

(二)知识产权的本质和特征知识产权的本质是一种无形财产权,也就是说知识产权的客体是一种智力成果(或精神产品),而非某种有形财物。

应当理解的是,知识产权和它所表现的外在形式或物化的载体是两码事。

例如:一台使用专利技术制造出来并使用了注册商标的机器,机器本身是载体,而非专利和商标本身,这二者是不同的,因为具有同样效能的机器可能未应用专利技术,也未使用注册商标。

知识产权的本质属性决定了它具有国家授予性、专有性、地域性、时间性四个特点。

国家授予性是指知识产权的取得是在一国特定的主管机关的授权、确认下使特定主体的独创性智力成果为其所独占性地享有,即由“自然权利”转化为“法定权利”,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任意使用,即使其他主体也是独创产生的(如注册商标专用权)。

知识产权的专有性是基于自身的无形财产性和国家法律的特别授权。

确认而产生的。

期末复习资料知识产权法

期末复习资料知识产权法

期末复习资料:知识产权法1. 简介知识产权法是保护知识产权的一套法律制度,旨在鼓励创新和创造,并保护创新者的合法权益。

知识产权包括专利、商标、版权、商业秘密和地理标志等多个领域,相关法律主要包括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等。

本文将对这些知识产权法律进行概述。

2. 专利法专利法是保护发明创造的一项法律制度。

它授予创新者对其发明的独占权,使其能够在一定时间内享受专利权益,同时鼓励其他人从中获得技术启发。

专利可以分为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两种类型,发明专利要求对所提出的技术进行充分的描述和说明,而实用新型专利则主要强调技术的新颖性和实用性。

3. 商标法商标法是保护商品和服务标识的法律制度。

商标是用于区分商品和服务来源的标识,可以是文字、图形、颜色、声音或其组合。

商标法允许商标所有人独占其商标,防止他人未经许可使用相同或相似标记,以避免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的混淆。

商标的注册及保护程序在各国可能会有所不同,但普遍要求商标具有独立性、新颖性和可区分性。

4. 著作权法著作权法是保护作品原创性和独立性的法律制度。

著作权适用于文学、艺术、科学和其他创作,包括文字、音乐、绘画、雕塑、电影和软件等。

著作权法保护作品的出版、复制、发行、表演和传播权益,但并不保护作品的思想、概念、方法或原理。

著作权可以通过注册和其他方式来获得,其保护期限根据国家和作品类型而有所不同。

5. 反不正当竞争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是保护市场经济秩序和公平竞争的法律制度。

不正当竞争包括虚假宣传、商业诋毁、商业贿赂和商业秘密的侵犯等行为。

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了这些行为的法律责任和补救措施,以维护市场竞争的公正性和诚信度。

不同国家和地区在反不正当竞。

知识产权法期末复习重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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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著作权的产牛.1、小国人:创作完成(事实行为,不要求民事行为能力)——H动取得(无需任何手续);2、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出版取得。

著作权法保护的客体是作品,必须具冇独创性和口J复制性。

(二)著作权的主体共包括11种类型,即作者,包括演绎作晶、合作作品、汇编作晶、影视作品、职务作站、委托作品作者,原件所有权转移的作品、作者不明的作品、由他人执笔,本人审阅定稿并以本人名义发表的报告、讲话等作品所冇人或使用人,当事人合意以特定人物经历为题材完成的白传体作品作者。

作者:(1)自然人——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

(2)单位——山法人或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其他组织视为作者。

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为作者。

(有署名推定为作者。

)|演绛作品|:不能吸收、覆盖原作品。

要想使用演绛作品,须得到双重许可,必须经得演绎作品与原作品的著作权同意。

|合作作品|:(1)认定——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

(2)使用——1)合作作品|可以分蔽则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口J以单独享冇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

2)合作作品|不町以另割使用的,其著作权由各合作作者共同享有,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

职务作品公民为完成法人或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

(1)一般的职务作品: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

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

(2)特殊的职务作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亨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具他组织亨有,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给了作者奖励:①主要是利用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山法人或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介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其他组织厚冇的职务作品。

知识产权期末复习重点

知识产权期末复习重点

简答题1.知识产权是民事主体依法对自己的特定智力成果、标记和其他相关客体所享有的专有权利。

(1)特征客体具有非物质性:可分离性支配性(专有性):分为排他性和自用性。

排他权是指非经知识产权人许可或法律特别规定,他人不得实施受知识产权专有权利控制的行为。

自用权是指知识产权人自己有利用智力成果等受保护客体的权利。

地域性:除非有国际条约、双边或多边协定的特别规定,否则知识产权的效力只限于本国境内;时间性:多数知识产权的保护期是有限的,一旦超过法律规定的保护期限就不再受到保护。

①著作权保护期:②商标权保护期:③专利权保护期:(2)性质:民事权利。

公权与私权的区分标准--法律关系主体地位是否平等;权利的行使是否遵循民法基本原则。

知识产权遵循法定主义原则。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是权利人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权利:作品;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标;地理标志;商业秘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

(3)产生原因:知识产权是一种法律意义上受保护的财产。

而法律意义上财产的条件有有用性,稀缺性,可控性(排除他人干涉),外在性。

作品一旦被公之于众,作者就无法控制对作品的复制与传播。

由此可见,作品不是法律意义上受保护的财产。

我国《著作权法》第一条规定-为保护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作者的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和科学事业的发展与繁荣,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2.两种权利的比较(1)表演权与表演者权的区别。

①权利主体不同,表演权由著作权人享有;表演者权由作品的表演者享有。

②权利客体不同,表演权的客体是作品;表演者权的客体是对作品的表演活动。

③权利内容不同,表演权为财产权;表演者权包括六项权能,既有人身权,也有财产权。

④保护期限不同,自然人的作品,其表演权的保护期限截止到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表演者权的保护期截止到该表演发生后第50年的12月31日;⑤法律性质不同。

知识产权期末复习资料整理版

知识产权期末复习资料整理版

单选题:10题,每题1分多选题:10题,每题2分简答题:5题,每题8分案例题:2题,每题15分选择题:课件里面的题目多选题:1、专利对象的考察;书本79页11点和12点11. 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

构成这类合理使用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五个条件:第一,针对的是具有中国国籍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

外国人,包括外籍华人的作品,均不包括在内。

对于合作作品,有一个作者不是中国人的,也不在此合理使用之列。

第二,针对的是已经发表的作品,未发表的作品不在此列。

第三,必须是用汉语言文字撰写的作品,如果具有中国国籍的人用外语创作的作品,也不在此范畴之内。

第四,必须是从汉语到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不能是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到汉语的翻译。

第五,翻译作品的出版发行只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

12.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此项规定体现了我国法律对身体残疾者的人文关怀。

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上述12种合理使用或者对著作权的限制,亦适用于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的邻接权。

2、职务发明书本1263、委托发明书本127简答题:1、作品的构成要件;(包含作品的概念)书本37页①概念:著作权法所称作品,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造成果。

②构成要件主要有:(1)作品要有特定的思想内容;(2)作品是思想或感情的表现形式;(3)表现形式必须是作者的智力创作成果;(4)作品具有独创性;(5)作品能够以有形的形式复制;(6)作品是文学艺术科学领域内的表达;(7)作品应当具有一定的客观表现形式;2、邻接权与著作权(版权)的联系与区别;邻接权与版权的区别;书本69页(1)联系:邻接权属于广义著作权的组成部分,同狭义著作权有着非常紧密的联系。

一般情况下,二者都与作品相联系。

二者具有某些相同的特征,如可以分地域取得和行使;有关著作权的一-些规定也适用于邻接权保护,如合理使用、权利质押等。

「知识产权法期末考试复习」

「知识产权法期末考试复习」

名词解释:职务作品:通常是指员工在受雇佣期间和受雇范围内所创作的作品。

合理使用:是指在特定的条件下,法律允许他人自由使用享有著作权的作品,而不必征得权利人的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的合法行为。

法定许可:是指根据法律的直接规定,以特定的方式使用已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的许可,但应向著作权人支付使用费,并尊重著作权人的其他权利的制服。

驰名商标:是指经过长期使用,在市场上享有较高信誉并为公众熟知的商标。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简答:简述知识产权的特征?1)专有性:第一,独占性,即知识产权为权利人所独占,权利人垄断这种专有权利并受到严格保护,没有法律规定或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使用权利人的知识产品。

第二,排他性,即对同一项知识产品,不允许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同一属性的知识产权并存。

(2)地域性:知识产权作为一种专有权在空间上的效力并不是无限的,而要受到地域的限制,即具有严格的领土性,其效力只限于本国境内。

(3)时间性:知识产权仅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受到保护,一旦超过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限,这一权利就自行消灭,相关知识产品即成为整个社会的共同财富,为全人类所共同使用。

(4)法律确认性简述职务作品及著作权归属?一、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由单位享有,作者享有署名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享有,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可以给予作者奖励:(1)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计算机软件、地图等职务作品;(2)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享有的职务作品。

二、著作权由作者享有,单位享有优先使用作品权除上述情况的职务作品著作权归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所有外,一般职务作品的著作权仍归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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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法⏹第一章知识产权概述⏹第一节知识产权基本认识⏹第二节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第三节国际的知识产权保护⏹第二章著作权⏹第一节著作权概述⏹第二节著作权的主体与客体⏹第三节著作权的内容⏹第四节相关权⏹第五节著作权的保护限制与利用⏹第三章专利权⏹第一节专利制度概述⏹第二节专利权的主体与客体⏹第三节专利权的内容与限制⏹第四节专利权的保护⏹第四章商标权⏹第一节商标及商标法概述⏹第二节商标权的内容取得与终止⏹第三节商标权的利用⏹第四节商标权的保护⏹第五章其他知识产权⏹第一节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第二节商业秘密权⏹第三节地理标志权⏹第四节植物新品种权⏹第五节反不正当竞争⏹使用教材:吴汉东主编《知识产权法》(第二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6⏹第一章知识产权概述第一节知识产权基本认识⏹一、知识产权的概念与范围⏹1、知识产权的概念:⏹知识产权(intellectual property)是人类劳动成果依法产生的专有权利。

⏹狭义:即传统意义上的知识产权。

包括著作权(邻接权)、专利权、商标权。

⏹广义:狭义知识产权+其他相关的知识产权(商业秘密权、地理标志权、植物新品种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等)。

⏹知识产权是一种新型民事权利。

⏹知识产权有向信息产权扩充的趋势。

如:知识信息;公共信息;商业信息。

⏹知识产权属于私权,应加以保护是共识。

⏹知识产权我国法学界称”智力成果权“;台湾学者称”智慧财产权“;国外称”无形财产权“。

⏹第一节知识产权基本认识⏹2、知识产权的范围⏹WIPO(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organization):3类:一、创造性成果权。

著作权、专利权、商业秘密权、工业品外观设计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权等。

二、经营性标记权。

商标权、商号权、地理标志权、其他制止不正当竞争的标记权等。

三、经营性资信权。

特许经营权、信用权、商誉权等。

⏹TRIPS(agreement on trade related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7种:著作权及其相关权利;商标权;专利权;地理标志权;工业品外观设计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未公开信息专有权(商业秘密权)。

⏹二、知识产权的性质与特征⏹1、知识产权的性质⏹(1)权利主体的私权性:⏹a、民事权利的性质。

私权——侵害——民事赔偿;b、刑事权利的性质。

私权——严重侵害——审判——刑事责任;c、行政权力的性质。

行政机构侵权——行政责任(领导责任)。

⏹(2)权利客体的非物质性:⏹A、不发生有形控制的占有;b、不发生有形损耗的使用;c、不发生消灭。

⏹2、知识产权的特征⏹(1)知识产权的独占性。

⏹(2)知识产权的地域性。

⏹(3)知识产权的时间性。

⏹(4)知识产权的无形性和法律确认性。

⏹三、知识产权的主体与客体⏹1、知识产权的主体⏹(1)知识产权的主体即权利所有人:自然人、法人、组织乃至国家。

⏹(2)知识产权的主体确认由国家法律直接规定:a、原始取得以创造者的身份资格为基础,以国家认可或授予为条件。

B、继受取得是不完全取得或有限制取得,产生数个权利主体,对同一知识产品分享利益。

C、知识产权法对外国人的主体资格确认,主要奉行“有条件的国民待遇原则”,以区别一般财产法的“有限制的国民待遇原则”。

⏹2、知识产权的客体⏹(1)知识产权的客体是指人们在科学、技术、文化等领域创造的精神产品,即知识产品。

是与物质产品相对应并存的一种民事权利客体。

⏹(2)知识产品的客体分为两大类(智力成果;经营标记),或三大类(创造性成果;经营性标记;经营性资信)。

⏹(3)知识产权客体具有创造性、非物质性、公开性、社会性等特点。

⏹四、知识产权法的概念、体系及地位⏹1、知识产权法的概念⏹知识产权法是调整因知识产品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是国际上通行的确认、保护和利用著作权、工业产权以及其他智力成果专有权的一种专门法律制度。

⏹A、知识产品私人占有权的确认;⏹B、知识产品在市场中的自由交换的肯定;⏹C、有形财产权向无形财产权及人身权的延伸。

⏹2、知识产权法的体系⏹知识产权法的体系是指为保护知识产权而形成的一系列法律规范或法律制度的总称。

它包括:⏹(1)著作权法律制度;⏹(2)专利权法律制度;⏹(3)工业产权法律制度;⏹(4)商标权法律制度;⏹(5)商号权法律制度;⏹(6)地理标志权法律制度;⏹(7)植物新品种权法律制度;⏹(8)商业秘密权法律制度;⏹(9)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

⏹3、知识产权法的地位⏹是指知识产权法在整个法律体系中所处的位置。

⏹(1)单行法的立法体例。

但又不属于独立的法律部门。

⏹(2)综合协调的法律保护体系。

⏹(3)兼具行政、民事、刑法等公法与私法相结合。

⏹第二节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一、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成就⏹20世纪70年代末,随着改革开放,我国知识产权制度逐步建立起来。

在短时间内取得重大进展,获得令世界钦佩的成就。

主要表现在:⏹第一阶段(80年代——90年代)建立基本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1、《商标法》的颁布实施。

1979年11月1日恢复商标统一注册;1983年3月1日《商标法》开始实施;《商标法实施细则》配合实施;1988年对《商标法实施细则》进行第一次修改,使其更具操作性。

⏹2、专利方面。

1980年成立中国专利局;1985年4月1日通过并开始实施《专利法》;相继颁布《专利法实施细则》、《专利代理条例》、《专利行政执法办法》、《关于实施专利权海关保护问题的若干规定》等。

⏹第二节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3、版权方面。

1991年6月开始实施《著作权法》;以后又颁布《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著作权行政处罚实施办法》和《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等。

⏹4、国际公约方面。

1980年加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目前我国已加入所有国际公约组织。

⏹第二节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第二阶段(90年代——20世纪末)修改充实现有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

⏹1、参与《知识产权协定》及WTO机构建设与相关文件的起草工作。

⏹2、1992年对《专利法》进行第一次修订。

增加对药品、食品和化学物质的专利保护;延长对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保护方法专利;对强制许可、进口专利品行为进行限制等。

⏹3、商标方面。

1993年2月对《商标法》进行第一次修订;1992年7月《商标法实施细则》二次修订;增加对驰名商标的保护。

⏹4、版权方面。

1994年8月颁布《音像制品管理条例》,2001年12月进行修订。

对保护音像制品,打击侵权具有重要作用。

⏹5、1997年10月1日颁布实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及实施细则。

⏹6、加强知识产权执法与实施力度。

⏹第二节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第三阶段(21世纪——至今)进一步修改完善法律体系⏹按WTO《知识产权协定》的最低保护标准,进一步修改并与国际接轨。

⏹1、对《专利法》第二次修订。

2001年7月1日施行。

⏹2、对《商标法》第二次修订。

2001年12月1日施行。

⏹3、对《著作权法》第一次修订。

2001年10月27日施行。

⏹4、颁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

2001年10月1日实施。

⏹5、2000年修订《海关法》;2003年12月修订《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加强海关进出境知识产权保护。

⏹6、结合已有的刑法、民事诉讼法、行政处罚法等对侵权行为进行打击。

⏹第二节我国知识产权的保护⏹二、WTO《知识产权协定》对我国的影响及对策⏹1、关于进一步落实和执行《知识产权协定》的问题⏹(1)继续推行立法和完善修改法律工作。

⏹(2)加大对知识产权保护的行政执法力度。

⏹(3)加强司法保护和救济机制的建设。

⏹2、关于《知识产权协定》的适用问题⏹(1)转化为国内法后具有法律效力。

⏹(2)“国民待遇”的特殊性。

⏹(3)“最惠国待遇原则”的困境。

⏹(4)专利、商标的优先权问题。

⏹3、《知识产权协定》新进展对我国的影响问题⏹(1)药品生产评估问题。

⏹(2)强制许可生产的药品专利权利人支付报酬问题。

⏹(3)地理标志立法与保护滞后问题。

⏹(4)动植物品种、生物多样性和传统知识保护,立法分散,效率不高问题。

(5)其他新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

如:电子商务、技术标准、数据库、网络知识产品等。

⏹第二节我国知识产权的保护⏹4、知识产权保护的对策⏹(1)符合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一体化、国际化的要求。

A、按《知识产权协定》要求,国内法必须适应国际法;B、知识产权保护的高标准化;C、法律实体规范与程序规范相统一;D、知识产权保护与国际贸易体制的结合。

⏹(2)加强我国公共政策体制建设。

A、构建以知识产权保护为导向的公共政策体系;B、知识产权制度建设与经济发展、科技创新有效配套,促进产业发展。

⏹(3)加强行政执法及处罚力度。

⏹(4)加强中美知识产权磋商与沟通。

⏹(5)充分利用知识产权争端解决机制。

⏹第三节国际知识产权保护⏹一、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制度的成因⏹1、国际经济贸易的发展与知识产权地域性限制的克服⏹(1)国际经济贸易中知识产品贸易的增加以及知识产权贸易市场的形成⏹(2)知识产权地域性阻碍了双边以及多边贸易的发展⏹2、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协调与国内法单独体系的改变⏹(1)各国国内法律的不完善,使知识产权保护出现空白⏹(2)双边及多边条约协议的出现,促进了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对多领域的协调⏹二、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制度的主要原则⏹1、国民待遇原则⏹2、最低保护原则⏹3、最惠国待遇原则⏹4、公共利益原则⏹5、其他原则(透明度原则、争端解决原则、行政终局决定的司法审查原则、承认知识产权为私权的原则)⏹第三节国际知识产权保护⏹三、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制度的历史分期⏹1、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制度的形成时期(1883年——1967年)⏹(1)1883年《巴黎公约》缔约国组成巴黎联盟和1886年《伯尔尼公约》缔约国组成的伯尔尼联盟,标志着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形成。

⏹(2)1893年两大联盟合并为“保护知识产权联合国际局”,1945年成为联合国专门机构——教科文组织管理的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机构。

⏹(3)以《巴黎公约》和《伯尔尼公约》为基础,制定了一系列知识产权保护的公约。

如《马德里协定》(1891年)、《外观设计国际注册海牙协议》(1925年)、《尼斯协定》(1957)、《里斯本协定》(1958年)等。

⏹第三节知识产权国际保护⏹2、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制度的发展时期(1970——1993)⏹(1)1970年由两大联盟提议成立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成为联合国的一个专门机构。

⏹(2)作为保护知识产权的政府间组织,促进了国际范围对知识产权的行政合作与保护。

⏹(3)主持和协调许多国际协议。

⏹3、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制度的变革(1994——今)⏹(1)1947年缔结的《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ATT)负责调节国际间贸易关系,1994年变为《世界贸易组织》(WTO)后,增加了知识产权贸易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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