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绿化补偿费标准
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本市征地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沪价商[2006]009号
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本市征地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
正文:
---------------------------------------------------------------------------------------------------------------------------------------------------- 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本市征地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
(沪价商[2006]009号)
各区(县)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财政局、房地局、市建设用地事务中心:
经市政府同意,自2006年8月1日起调整本市征地青苗补偿标准,此前被批准用地并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已签订征地包干协议的,仍按原补偿标准执行。
调整后的青苗补偿标准详见附表。
特此通知。
上海市物价局
上海市财政局
二○○六年七月二十八日
附表:
各区县征地青苗补偿标准
区、县粮棉地蔬菜地元/亩元/平方米元/亩元/平方米闵行(徐汇华泾、长宁新泾)15702.3532604.89嘉定(普陀长征、桃浦)15702.3529004.35宝山(闸北彭浦)15702.3529004.35浦东新区15702.3529004.35南汇15702.3529004.35奉贤15702.3529004.35松江15702.3529004.35青浦15702.3529004.35金山15702.3529004.35崇明15702.3527504.12
——结束——。
上海市绿地养护费标准
上海市绿地养护费标准上海市绿地养护费标准1、绿化基本充分,植物配置一般,裸露土地不明显。
2、园林植物达到:(1)生长势:基本正常。
(2)叶子基本正常:①叶色基本正常;②严重黄叶、焦叶、卷叶、带虫尿虫网灰尘的株数在10%以下;③被啃咬的叶片最严重的每株在20%以下。
(3)枝、干基本正常:①无明显枯枝、死杈:②有蛀干害虫的株数在10%以下;③介壳虫最严重处主枝主干上100平方厘米3头活虫以下,较细的枝条每尺长一段上在15头活虫以下,株数都在6%以下;④90%以上的树冠基本完整,有绿化效果。
(4)措施:按三级技术措施要求认真进行养护。
(5)行道树缺株在3%以下。
(6)草坪覆盖率达90%以上;草坪内杂草控制在30%以内;生长和颜色正常;每年修剪暖地型草1次以上,冷地型草6次以上。
3、行道树和绿地内无明显死树,树木修剪基本合理,能较好地解决树木与电线、建筑物、交通等之间的矛盾。
4、绿化生产垃圾主要地区和路段做到日产日清,其他地区能坚持在重大节日前突击清理绿地内的废弃物。
绿化三级养护取费标准一、基本费用:1、浇水费用以每平方米每年用水1t计,油费(加车辆保养费)2.5元/t,则每平方米浇水费用为:1*2.5=2.5元/年。
2、清残花落叶及绿化垃圾以该项工作占基本工作的15%计,以平均每人管理4000平方米计,一个绿化工人年工资为36000元,则清残花落叶及绿化垃圾费为:36000/4000*15%=1.35元/年/㎡3、服装费以平均发放2套工作服,每套70元计,每人管理4000平方米;,则服装费为70*2/4000=0.035元/平方米/年4、工具费以平均每年工作区(4000平方米)配500元工具计,则工具费为:500/4000=0.125元/年5、排污费以每年每个工作区(4000平方米)有一个台班(350元)计,平均每平方米的处理费为:350/4000=0.0875元/年。
6、补植及其他费用按前五项之和乘以20%计,则补植及其他费用为:【(1)+(2)+(3)+(4)+(5)】*20%=0.8195元/(年平方米)7、总基本费用(1)+(2)+(3)+(4)+(5)+(6)=4.917元/(年平方米)二、修剪费用:平均每次每平方米修剪费用=基本费*5%=4.917*5%=0.25元(/次平方米)。
上海市绿地养护费标准(3)
上海市绿地养护费标准(3)上海市绿地养护费标准一、基本费用:1、浇水费用以每平方米每年用水2t计,油费(加车辆保养费)2.5元/t,则每平方米浇水费用为:2*2.5=5.0元/年。
2、清残花落叶及绿化垃圾以该项工作占基本工作的15%计,以平均每人管理3000平方米计,一个绿化工人年工资为36000元,则清残花落叶及绿化垃圾费为:36000/3000*15%=1.35元/年/㎡3、服装费以平均发放2套工作服,每套70元计,每人管理4000平方米;,则服装费为70*2/4000=0.035元/平方米/年4、工具费以平均每年工作区(4000平方米)配500元工具计,则工具费为:500/4000=0.125元/年5、排污费以每年每个工作区(3000平方米)有一个台班(350元)计,平均每平方米的处理费为:350/3000=0.12元/年。
6、补植及其他费用按前五项之和乘以20%计,则补植及其他费用为:【(1)+(2)+(3)+(4)+(5)】*20%=1.326元/(年平方米)7、总基本费用(1)+(2)+(3)+(4)+(5)+(6)=7.956元/(年平方米)二、修剪费用:平均每次每平方米修剪费用=基本费*5%=7.956*5%=0.40元(/次平方米)。
每年修剪6次,则每年修剪费用为0.40*6=2.40元(次平方米)。
三、施肥费用:一般以1平方米每次生根剂20g算,按42元/kg计,则每次生根剂20克,按42元/公斤,则费用为42×0.02=0.84元/(㎡/次).一年施肥3次,则费用为0.84*3=2.52元/(㎡/次)四、松土除草费按基本费的10%计,则每年费用为7.956×10%=0.80元/(㎡/年)。
五、病虫害防治费平均每次按基本费的5%计,每次费用为0.40元(㎡/年),每年喷药6次,则费用为0.40×6=2.4元/(㎡/年)。
六、税费按5.6%税率计,则税费=(1+2+3+4+5)*5.6%=0.90元/(㎡/年)。
《上海市绿化条例》
*注:本篇法规已被《上海市绿化条例》(发布日期:2007年1月17日实施日期:2007年5月1日)废止上海市植树造林绿化管理条例(1987年1月8日上海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根据1991年12月19日上海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上海市植树造林绿化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1995年9月28日上海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上海市植树造林绿化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1997年5月27日上海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上海市植树造林绿化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2000年9月22日上海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修订根据2003年10月10日上海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上海市植树造林绿化管理条例>的决定》第四次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本市的植树造林绿化工作,加强树(林)木、绿(林)地建设和管理,保护和改善城乡生态环境,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根据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城市绿化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指的绿(林)地包括:(一)公园、植物园、动物园、陵园以及风景游览区、自然保护区、道路、广场等处的公共绿地;(二)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以及其他企业事业单位和居住区内的专用绿地;(三)铁路、公路、海塘、江堤、河道沿线以及水闸管理区和农田中用于防护目的的绿(林)地;(四)林场、苗圃、花圃、草圃以及用于绿化、林业科研等生产用地;(五)城镇和乡村的其他绿(林)地。
第三条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全市植树造林绿化工作,制定绿化分解责任指标和年度实施计划,实行植树造林绿化任期目标责任制。
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绿化分解责任指标,制定年度实施计划,负责本辖区内植树造林绿化建设的实施,实行植树造林绿化任期目标责任制。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调整和优化林地生态补偿考核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调整和优化林地生态补偿考核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公布日期】2022.07.13•【字号】沪绿容〔2022〕128号•【施行日期】2022.07.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调整和优化林地生态补偿考核工作的通知浦东、宝山、闵行、嘉定、金山、松江、青浦、奉贤、崇明区绿化市容局,光明食品集团、上实公司、地产集团、市土地储备中心、上海城投公司:为进一步用好生态补偿政策,切实加强公益林管理,根据中办、国办《关于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的意见》,以及市财政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市对区生态补偿转移支付办法〉的通知》(沪财预〔2017〕3号),拟从2022年起,对本市林地生态补偿考核作调整和优化。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核范围为各区纳入生态补偿范围的公益林、经济果林,以及市属国有企业纳入养护补贴的公益林。
二、考核内容包括公益林和经济果林面积、公益林养护质量,以及林地生态补偿工作等三方面考核。
三、考核方式(一)面积。
以上一年度森林资源监测成果数据为依据。
(二)养护质量。
按照《上海市公益林管护质量考核实施细则》,由市林业总站组成考核组,采取查验资料和现场踏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区和市属国有企业的公益林养护质量进行抽查考核。
(三)工作考核。
依据《上海市林地生态补偿考核办法》,由市绿化市容局、市发展改革委和市财政局共同对各区进行综合考核;考核重点根据市绿化市容局、市发展改革委和市财政局下达的本市公益林和经济果林生态保护补偿年度工作要点,包括公益林抚育、小微开放休闲林地建设、林业灾害预警防控设施设施建设、苗木经济林调整为公益林,以及经济果林安全优质生产、老果园改造与结构优化等年度任务落实情况。
四、考核时间2022年7月底之前完成,之后每年二季度前完成;工作考核每年三季度前完成。
五、具体要求(一)抓好任务落实。
上海小区绿化面积标准
上海小区绿化面积标准上海作为中国的一线城市,近年来城市化进程加速,楼盘高密度建设导致绿化面积减少,给居民居住环境带来一定的影响。
因此,上海对小区绿化面积的要求也越来越明确。
下面是一些关于上海小区绿化面积的相关参考内容:一、上海市管委会文件《上海绿化标准》中规定:1. 一般住宅小区的绿地率应不低于30%,其中公共绿地面积不低于居住建筑面积的15%。
2. 高层住宅小区的绿地率应不低于35%,其中公共绿地面积不低于居住建筑面积的20%。
3. 豪华住宅小区的绿地率应不低于40%,其中公共绿地面积不低于居住建筑面积的25%。
二、上海市小区绿化面积补偿办法:1. 新建住宅小区在确保达到上述绿地率的基础上,根据建设区域合理选择若干位置作为绿地,进行补偿绿化。
例如,在围墙外的巷道两边、楼宇周边、居民区入口处等。
2. 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创新设计绿化空间,合理布局公共绿地和私家花园,提高小区绿化质量和居民生活质量。
三、绿化标准实施的基本要求:1. 绿地面积应能保证居民进行休闲活动、体育健身以及遛狗的需求。
绿地中应包含步行道、运动场地、儿童游乐区、休闲座椅等设施。
2. 绿地应通过合理设置绿树、花坛、草坪等丰富景观,提升小区的美观程度和生态环境。
3. 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应采取生态友好、节能环保的绿化材料和技术,提高绿地的可持续性。
四、上海市对小区绿化面积的管理:1. 建设单位应向有关部门申请土地使用许可,并提交相关规划方案和设计图纸。
绿化面积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并由相关部门进行验收。
2. 相关部门将定期进行绿化面积的抽查和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小区进行整改,确保绿化面积达到标准。
上述的相关参考内容是根据上海市目前的规定和要求整理得出的,旨在确保小区居民在绿化面积方面能够得到良好的居住环境。
上海市征用占用林地补偿费管理实施办法(1998年1月4日)
上海市征用占用林地补偿费管理实施办法上海市政府批转,上海市农林局、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制订(1998年1月4日)为了保护本市郊区值树造林绿化成果,加强对征用、占用林地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其《实施细则》、《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林业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林地保护管理工作请示的通知》(国办发[1992]32号)以及《上海市植树造林绿化管理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本市郊县(区)范围内各种林地不得任意征用、占用、借用,禁止毁绿建房。
因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确需征用、占用林地的,须经市农林局审核同意,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并交纳林木补偿费、林地补偿费、森林植被恢复费和劳动力安置补助费后,方能办理划拨用地手续。
其他建设一般不得征用、占用林地。
二、凡申请征用、占用林地的单位,应提供下列文件:(一)征用、占用林地申请书;(二)县(区)级以上计划主管部门按国家基本建设程序批准的项目计划任务书或其他批准文件;(三)被征用、占用林地平面图和林木等地面附着物调查清册。
需伐除和挖去树木的,还应由原林地、林木所有权或使用权单位提交采伐林木申请书。
三、征用、占用林地补偿费,按如下标准缴纳:(一)林木补偿费1、防护林:以造林、培育(肥培管理、病虫防治、护林防火等,下同)全过程的投入加林木增值或按被征用、占用时林地上的林木实际价值计算。
暂定造林当年每亩为1000元,以后每增加一年增加500~800元计算。
2、用材林:同防护林。
3、经济林(果园、桑园,下同)、竹林:以造林、培育全过程的投入加增值或按被征用、占用前三年平均亩产值三至五倍计算。
暂定投产前每亩按1500~5000元计算,投产后每亩按5000~30000元计算。
4、特种用途林(包括国防林、实验林、母树林、环境保护林、风景林、名胜古迹林、纪念林、自然保护区林和珍贵树种林,下同):以防护林的林木补偿费二至三倍计算或以被征用、占用时的实际价值计算。
暂定造林当年每亩2000~3000元,以后每增加一年增加1000~2400元计算。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十四五”口袋公园、绿道建设项目资金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十四五”口袋公园、绿道建设项目资金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公布日期】2023.03.01•【字号】沪绿容 (2023) 90号•【施行日期】2023.03.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环境保护正文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十四五”口袋公园、绿道建设项目资金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各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为加快实施本市“十四五”期间口袋公园、绿道建设项目,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研究制定《上海市“十四五”口袋公园、绿道建设项目资金补贴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2023年3月1日上海市“十四五”口袋公园、绿道建设项目资金补贴实施细则为加快实施本市“十四五”期间口袋公园、绿道建设项目,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上海市“十四五”口袋公园(街心花园)建设项目专项扶持办法》(沪发改环资〔2022〕119号)、《上海市“十四五”绿道建设项目专项扶持办法》(沪发改环资〔2022〕120号)、《关于机关、企事业等单位附属空间对社会开放工作的指导意见》(沪规划资源详〔2022〕461号)及相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适用范围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十四五”期间新建或改建的口袋公园(街心花园)项目(含单位附属绿地开放项目,下同)以及在该期间开展并建成的市、区两级绿道专项规划明确的绿道项目。
新建公园绿地和新造林范围内的绿道项目不纳入市级资金扶持范围。
纳入其他市级资金扶持范围的项目,不纳入本次市级补贴范围。
二、资金来源口袋公园(街心花园)、绿道的市级补贴资金来源于绿化基金,按照《上海市绿化基金管理办法》实施。
三、职责分工市绿化市容局负责计划管理、方案审核、补贴资金审核,委托上海市绿化管理指导站会同上海市林业总站和上海市公共绿地建设事务中心,具体负责项目日常管理、设计方案初审、月报汇总、项目巡查、补贴申请资料初审等;区绿化市容局负责组织项目实施和项目验收,报送设计方案、进度月报、投资审核材料和补贴申请等。
上海市绿化补偿费标准
250
棵
高201-240cm,蓬径161-180cm,地径4.6-5.0cm,球径70cm
210
290
棵
高241cm以上,蓬径181-210cm,地径5.1-6.0cm,球径70cm
240
330
5
片植
灌木
m2
高40cm以下,蓬径30cm以下,球径20cm以下
100
120
25株/m2
m2
高41-60cm,蓬径31-50cm,球径30cm
灌木
棵
高40cm以下,蓬径30cm以下,球径20cm以下
32
48
1、落叶灌木包含月季、木槿、木芙蓉、红叶李、红枫、紫薇、花桃、花梅、南天竹、红叶小蘖、紫荆、紫玉兰、金丝桃、郁李、垂丝海棠、贴梗海棠、西府海棠、红瑞木、木绣球、石榴、八仙花、锦带、溲疏、棣棠、结香、腊梅等。
2、其中垂丝海棠、西府海棠、红枫、腊梅等赔偿标准在对应规格赔偿标准基础上乘以1.2系数。
棵
胸径36-40cm
20380
28840
棵
胸径41-45cm
26040
36910
2
落叶
乔木
棵
胸径6cm以下
128
192
1、落叶乔木包含水杉、池杉、悬铃木、柳树、合欢、栾树、青桐、重阳木、无患子、意扬、枫杨、乌桕、臭椿、香椿、苦楝,七叶树、马褂木、槐树、榆树、银杏、榉树、青枫、朴树、青冈栎等。
2、其中银杏、榉树、青枫、朴树、青冈栎、无患子、马褂木等赔偿标准在对应规格赔偿标准基础上乘以1.2系数。
120
140
16株/m2
m2
高61-80cm,蓬径51-70cm
140
160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2020年度林地生态补偿考核结果的通报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2020年度林地生态补偿考核结果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公布日期】2021.11.08•【字号】沪绿容 (2021) 335号•【施行日期】2021.11.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其他规定正文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2020年度林地生态补偿考核结果的通报浦东、闵行、宝山、嘉定、奉贤、松江、金山、青浦、崇明区绿化市容局,光明食品集团、上实公司、地产集团、市土地储备中心、上海城投公司:根据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委、市绿化市容局、市环保局《关于印发〈市对区生态补偿转移支付办法〉的通知》(沪财预〔2017〕3号)和市绿化市容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林地生态补偿考核工作的通知》(沪绿容〔2021〕117号),我局对全市9个涉林区和光明集团等5家市属企事业单位纳入生态补偿范围的林地进行考核。
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考核内容包括林地面积核定、养护质量和工作考核等三项内容。
二、考核方法(一)面积核定。
采用2020年森林资源监测成果数据。
(二)公益林养护质量抽查。
2021年4月26-30日,在各区和市属企事业对公益林的养护管理自查基础上,我局组织技术力量,采取查验资料和现场踏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抽查。
现场踏查主要包括林地管护、森林抚育、林相结构、树木生长、有害生物防控,以及基础设施维护和环境整洁等养护质量情况。
抽查面积均在各区和各企业公益林总面积5%以上。
(三)工作考核。
2021年9月3日,按照市绿化市容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上海市林地生态补偿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沪绿容〔2017〕374号),我局会同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共同开展工作考核。
考核分生态公益林和经济果林两类。
生态公益林包括森林覆盖率指标、抚育计划落实、养护质量、林政执法和乡镇林业队伍,以及资金使用等情况;经济果林包括制定补偿方案和面积保存情况。
上海市绿化条例「全文」
上海市绿化条例「全文」上海市绿化条例「全文」第二十三条绿地、行道树的养护单位按照下列规定确定:(一)公共绿地、行道树,由市或者区、县绿化管理部门负责养护或者落实养护单位;(二)居住区绿地,由业主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或者业主负责养护;(三)单位附属绿地,由所在单位负责养护;(四)铁路、河道管理范围内的防护绿地,分别由铁路、水务管理部门负责养护。
前款规定以外的绿地,由所在地区、县绿化管理部门确定养护单位。
建设工程范围内保留的树木,在建设期间由建设单位负责养护。
立体绿化,由其所附建筑物、构筑物的产权单位负责养护。
养护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绿地、行道树、立体绿化的养护技术标准进行养护。
第二十四条公共绿地和行道树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进行养护的,应当通过招标方式确定养护单位。
第二十五条养护单位应当根据树木生长情况,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树木修剪技术规范定期对树木进行修剪。
因树木生长影响管线、交通设施等公共设施安全的,管线或者交通设施管理单位可以向区、县绿化管理部门提出修剪请求。
区、县绿化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兼顾设施安全使用和树木正常生长的原则组织修剪。
发生自然灾害或者突发性事故导致树木影响架空线安全的,架空线权属单位可以先行修剪树木或者采取其他处理措施,并同时向所在地区、县绿化管理部门报告。
居住区内的树木生长影响居民采光、通风和居住安全,居民提出修剪请求的,养护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组织修剪。
第二十六条建设单位新建下列管线、设施或者新种树木,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地下管线外缘与行道树树干外缘的水平距离不小于零点九五米;(二)架设电杆、设置消防设备等,与树干外缘的水平距离不小于一点五米。
在新建绿地或者规划绿地区域内进行地下设施建设的,地下设施上缘应当留有符合植物生长要求的覆土层,并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技术规范。
第二十七条禁止擅自迁移树木。
因下列原因确需迁移树木的,建设、养护单位或者业主应当向市或者区、县绿化管理部门提出申请:(一)因城市建设需要;(二)严重影响居民采光、通风和居住安全;(三)树木对人身安全或者其他设施构成威胁。
上海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关于本市绿化补建费、绿地易地补偿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沪价费[2007]013号
上海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关于本市绿化补建费、绿地易地补偿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正文:---------------------------------------------------------------------------------------------------------------------------------------------------- 上海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关于本市绿化补建费、绿地易地补偿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沪价费[2007]013号)市绿化局:你局《关于报送<上海市绿化补建费和绿地易地补偿费收费标准>的函》(沪绿[2007]243号)收悉。
根据《上海市绿化条例》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原绿地补偿费更名为绿化补建费。
本市范围内所有新建、改建的建设项目,其绿地面积占用地总面积的比例,应当符合规定的标准。
确因条件限制而绿地面积达不到规定标准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所缺绿地面积缴纳绿化补建费。
二、因城市规划调整或者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确需占用公共绿地的,应当在所占绿地周边补建相应面积的绿地,确不具备补建条件的,应当向市绿化管理部门缴纳绿地易地补偿费。
市政项目需占用公共绿地的,按沪建交联[2007]171号文实行。
三、绿化补建费收费标准详见附件1。
绿地易地补偿费收费标准详见附件2。
绿化补建费、绿地易地补偿费七类地区的划分详见附件3。
四、市绿化管理部门执收由市规划管理部门负责审批的建设项目的绿化补建费,区县绿化管理部门执收由区县规划管理部门负责审批的建设项目的绿化补建费。
绿地易地补偿费由市绿化管理部门执收。
五、申请人凭已缴纳“绿化补建费”、“绿地易地补偿费”缴费凭证到市、区县绿化行政管理部门领取行政许可决定书,其中缴费凭证原件由绿化行政管理部门退还申请人,复印件与行政许可文书一并归档。
六、绿化补建费、绿地易地补偿费属于财政性资金,按规定收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绿化补偿费收费标准
绿化补偿费收费标准绿化补偿费是指在城市建设和扩建过程中,为了补偿因建设而减少的绿地面积或破坏的绿地环境,按照一定的标准和规定对建设单位征收的费用。
绿化补偿费的收费标准直接关系到城市绿地建设和保护的质量,对于城市的生态环境和居民的生活质量具有重要影响。
因此,制定合理的绿化补偿费收费标准是十分必要的。
首先,绿化补偿费的收费标准应当根据城市的地区和用途进行分类制定。
通常情况下,城市可以划分为不同的区域,例如市中心区、居住区、商业区、工业区等,每个区域的绿化补偿费标准可以有所不同。
同时,不同的用途也应有相应的绿化补偿费标准,例如住宅小区、商业综合体、工业园区等,都应有相应的绿化补偿费收费标准。
其次,绿化补偿费的收费标准应当综合考虑土地的利用价值、绿地的植被类型和面积等因素进行制定。
在城市建设过程中,土地的利用价值是一个重要的考量因素,而绿地的植被类型和面积则直接关系到绿化补偿的实际效果。
因此,绿化补偿费的收费标准应当根据不同的土地利用价值和绿地植被情况进行科学合理的制定,以确保绿化补偿费的收费标准能够真正反映出绿地的实际价值和建设成本。
另外,绿化补偿费的收费标准还应当考虑到城市的发展规划和环境保护政策。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的土地资源日益紧张,绿地的保护和建设变得尤为重要。
因此,绿化补偿费的收费标准应当与城市的发展规划和环境保护政策相协调,以实现城市建设和生态环境的双赢。
最后,绿化补偿费的收费标准应当具有透明和公开的特点。
建设单位和社会公众对于绿化补偿费的收费标准应当有清晰的了解,以便能够公正监督和评价。
因此,绿化补偿费的收费标准制定过程应当公开透明,同时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确保绿化补偿费的收费标准能够公正合理地制定和执行。
综上所述,绿化补偿费的收费标准应当根据城市的地区和用途进行分类制定,综合考虑土地的利用价值、绿地的植被类型和面积等因素进行制定,考虑到城市的发展规划和环境保护政策,具有透明和公开的特点。
2021年上海市绿地养护费标准
God will not treat hardworking people badly, nor will he sympathize with fake hardworking people. It knows how hard you work.通用参考模板(WORD文档/A4打印/可编辑/页眉可删)上海市绿地养护费标准1、绿化基本充分,植物配置一般,裸露土地不明显。
2、园林植物达到:(1)生长势:基本正常。
(2)叶子基本正常:①叶色基本正常;②严重黄叶、焦叶、卷叶、带虫尿虫网灰尘的株数在10%以下;③被啃咬的叶片最严重的每株在20%以下。
(3)枝、干基本正常:①无明显枯枝、死杈:②有蛀干害虫的株数在10%以下;③介壳虫最严重处主枝主干上100平方厘米3头活虫以下,较细的枝条每尺长一段上在15头活虫以下,株数都在6%以下;④90%以上的树冠基本完整,有绿化效果。
(4)措施:按三级技术措施要求认真进行养护。
(5)行道树缺株在3%以下。
(6)草坪覆盖率达90%以上;草坪内杂草控制在30%以内;生长和颜色正常;每年修剪暖地型草1次以上,冷地型草6次以上。
3、行道树和绿地内无明显死树,树木修剪基本合理,能较好地解决树木与电线、建筑物、交通等之间的矛盾。
4、绿化生产垃圾主要地区和路段做到日产日清,其他地区能坚持在重大节日前突击清理绿地内的废弃物。
绿化三级养护取费标准一、基本费用:1、浇水费用以每平方米每年用水1t计,油费(加车辆保养费)2.5元/t,则每平方米浇水费用为:1__2.5=2.5元/年。
2、清残花落叶及绿化垃圾以该项工作占基本工作的15%计,以平均每人管理4000平方米计,一个绿化工人年工资为36000元,则清残花落叶及绿化垃圾费为:36000/4000__15%=1.35元/年/㎡3、服装费以平均发放2套工作服,每套70元计,每人管理4000平方米;,则服装费为70__2/4000=0.035元/平方米/年4、工具费以平均每年工作区(4000平方米)配500元工具计,则工具费为:500/4000=0.125元/年5、排污费以每年每个工作区(4000平方米)有一个台班(350元)计,平均每平方米的处理费为:350/4000=0.0875元/年。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收缴绿地补偿费实施办法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收缴绿地补偿费实施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1996.06.29•【字号】•【施行日期】1996.06.29•【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收缴绿地补偿费实施办法(1996年6月29日)为了加强对建设项目配套绿化建设的管理,确保本市绿化指标的完成,根据《上海市植树造林绿化管理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本市范围内所有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项目,其绿地面积占用地总面积的比例,必须符合《上海市植树造林绿化管理条例》第九条的要求。
各级主管部门在审批建设项目时,均应严格执行。
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照规定的绿地比例进行规划建设的,经园林或林业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应按其所缺绿地面积缴纳绿地补偿费,由园林或林业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安排绿化建设。
建设单位取得园林或林业管理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配套绿化建设审核证明和绿地补偿费缴讫凭证后,方可向规划管理部门申请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二、市园林、林业管理部门按照管理分工,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
凡属市规划局审批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向市园林或林业管理部门办理绿地补偿费的缴纳手续。
凡属区、县规划管理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向区、县园林或林业管理部门办理绿地补偿费的缴纳手续。
三、绿地补偿费收取标准,按建设项目的容积率及所处地区绿地的价值计算。
容积率在1.8以内(含1.8)的,绿地补偿费按附件一、附件二的基价标准收取。
容积率超过1.8的,超过部分按下列公式计算:四、对未按规定办理绿地补偿费缴纳手续的,除责成补办手续外,并按照《上海市植树造林绿化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五、园林或林业管理部门收取绿地补偿费,应统一开具由市财政局监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
所收取的绿地补偿费按预算外资金管理,实行财政专户储存、收支两条线。
六、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本办法施行前尚未通过验收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于本办法施行之日起两个月内,向园林或林业管理部门补办绿地补偿费缴纳手续;逾期未补办的,按照《上海市植树造林绿化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上海市绿化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公共绿地建设资金补贴暂行规定》的通知
上海市绿化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公共绿地建设资金补贴暂行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绿化管理局•【公布日期】2007.03.13•【字号】沪绿[2007]0080号•【施行日期】2007.03.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绿化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公共绿地建设资金补贴暂行规定》的通知(沪绿[2007]0080号)各区县绿化林业管理部门、局各直属单位、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上海上实集团有限公司:为规范公共绿地新建、改建、扩建资金的补贴,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将《上海市公共绿地建设资金补贴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七年三月十三日上海市公共绿地建设资金补贴暂行规定第一条目的依据为规范公共绿地新建、改建、扩建资金的补贴,加强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市建设交通委《上海市城建资金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和我局《上海市绿化林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资金来源(一)上海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以下简称市城投公司)筹措的城建资金,资金性质为拨款。
(二)历年绿化发展补贴积存在各区县专户内的资金。
第三条适用范围(一)开放性集中公共绿地的新建和扩建。
(二)纳入统计范围及管理的市属和区(县)属城市公园改造项目。
(三)市建设交通委和市绿化局批准补贴的其他绿化建设项目。
第四条补贴标准(一)新建、扩建公共绿地原则上补贴工程总价的10%-30%。
(二)区(县)属公园改造资金原则上补贴工程总价的30-50%。
(三)市属公园改造资金原则上补贴工程总价的100%。
第五条管理职责市绿化局计划建设处(以下简称局计划建设处)负责项目的立项审批和报批;编报和下达年度投资计划;审核补贴项目和补贴标准。
市绿化局公共绿地管理处(以下简称局绿管处)负责公园改造的牵头、协调、推进工作;编制公园改造计划;提出补贴内容和补贴标准。
市绿化局总工室(以下简称局总工室)负责新建公园、开放性集中公共绿地、公园改造方案的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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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棵
高81-100cm,蓬径71-90cm,地径2.1-2.5cm,球径50cm
80
100
棵
高101-120cm,蓬径91-110cm,地径2.6-3.0cm,球径50cm
100
130
棵
高131-160cm,蓬径111-130cm,地径3.1-3.5cm,球径50cm
120
160
棵
高161-180cm,蓬径131-160cm,地径3.6-4.0cm,球径60cm
丛生竹,10支/丛
140
180
丛生竹包括慈孝竹、凤尾竹、紫竹等。散生竹包括刚竹、毛竹、哺鸡竹等。
根
散生竹,胸径6cm以下(含6cm)
80
110
根
散生竹,胸径6cm以上
130
180
7
攀缘
植物
棵
地径3cm以下(含3cm)
90
120
攀缘植物包括紫藤、金银花、常春藤、木香、凌霄、蔓常春花、油麻藤等
棵
地径3cm以上
4、胸径45cm以上的乔木每增加2cm的补偿标准,季节内的按20%递增,非季节的按30%递增。
棵
胸径7-10cm
490
600
棵
胸径11-15cm
890
1120
棵
胸径16-20cm
4100
5560
棵
胸径21-25cm
7080
9830
棵
胸径26-30cm
11400
15910
棵
胸径31-35cm
16420
470
590
棵
胸径16-20cm
1160
1420
棵
胸径21-25cm
2300
3080
棵
胸径26-30cm
3600
5110
棵
胸径31-35cm
5200
7270
棵
胸径36-40cm
6580
9690
棵
胸径41-45cm
9730
13400
3
常绿
灌木
棵
高40cm以下,蓬径30cm以下,球径20cm以下
32
48
棵
高201-240cm,蓬径161-180cm,地径4.6-5.0cm,球径70cm
250
330
棵
高241-260cm,蓬径181-200cm,地径5.1cm以上,球径80cm
300
390
4
落叶
灌木
棵
高40cm以下,蓬径30cm以下,球径20cm以下
32
48
1、落叶灌木包括月季、木槿、木芙蓉、红叶李、红枫、紫薇、花桃、花梅、南天竹、红叶小蘖、紫荆、紫玉兰、金丝桃、郁李、垂丝海棠、贴梗海棠、西府海棠、红瑞木、木绣球、石榴、八仙花、锦带、溲疏、棣棠、结香、腊梅等。
110
160
8
地被
植物
m2
球、块茎类
32
48
包括美人蕉、葱兰、麦冬、红花酢浆草、鸢尾、石蒜、燕麦草等。
m2
球、块茎类
24
32
同上,双排种植
m2
匍匐茎类
32
40
各类草皮、马蹄筋、白三叶等
9
高架盆
盆
280
310
10
修枝
短截
棵
胸径6cm以下
120
136
修枝短截指损坏树枝、花枝,但并不影响植株整体生长情况和景观的情形。
23240
棵
胸径36-40cm
20380
28840
棵
胸径41-45cm
26040
36910
2
落叶
乔木
棵
胸径6cm以下
128
192
1、落叶乔木包括水杉、池杉、悬铃木、柳树、合欢、栾树、青桐、重阳木、无患子、意扬、枫杨、乌桕、臭椿、香椿、苦楝,七叶树、马褂木、槐树、榆树、银杏、榉树、青枫、朴树、青冈栎等。
140
200
棵
高181-200cm,蓬径141-160cm,地径4.1-4.5cm,球径70cm
180
250
棵
高201-240cm,蓬径161-180cm,地径4.6-5.0cm,球径70cm
210
290
棵
高241cm以上,蓬径181-210cm,地径5.1-6.0cm,球径70cm
240
330
5
片植
3、行道树有树穴盖板、树桩的,按实另计。
1320
1460
棵
胸径36-45cm
2250
2480
棵
胸径46cm以上
3790
4160
说明:
1、未经批准迁移或砍伐树木(行道树、护路林)、未经批准建设造成绿化及绿化设施损坏的,在上述标准上加收20%。
2、植树季节是指:移植常绿树种为每年3月至6月,10月至11月;移植落叶树种为每年的11月至次年的3月。
灌木
m2
高40cm以下,蓬径30cm以下,球径20cm以下
100
120
25株/m2
m2
高41-60cm,蓬径31-50cm,球径30cm
120
140
16株/ m2
m2
高61-80cm,蓬径51-70cm
140
160
9株/ m2
m2
高81-100cm,蓬径71-80cm
110
140
4株/ m2
6
竹类
丛
棵
胸径7-10cm
200
220
棵
胸径11-15cm
360
400
棵
胸径16-25cm
950
1050
棵
胸径26-35cm
1450
1600
棵
胸径346cm以上
4140
4560
11
树枝花枝损坏
根
树枝直径2cm以内
8
9
根
树枝直径3-5cm
32
36
根
树枝直径6-10cm
80
88
附件1:
上海市绿化补偿费标准
序号
项目
单位
代表规格
补偿价格(元)
备注
季节内
非季节
说明(以下同)
绿化标准
绿化标准
1
常绿
乔木
棵
胸径6cm以下
280
336
1、常绿乔木包括香樟、女贞、广玉兰、杜英、金合欢、柳杉、雪松等。
2、其中雪松、深山含笑等的补偿标准在相应规格的补偿标准基础上乘以1.2的系数。
3、胸径25公分以上大树补偿费在上述标准上加收10%。
2、其中银杏、榉树、青枫、朴树、青冈栎、无患子、马褂木等的补偿标准在相应规格的补偿标准基础上乘以1.2的系数。
3、胸径25公分以上的大树的绿化补偿费在上述标准上加收10%。
4、胸径45cm以上的乔木每增加2cm的补偿标准,季节内的按20%递增,非季节的按30%递增。
棵
胸径7-10cm
300
370
棵
胸径11-15cm
100
140
棵
高121-150cm,蓬径101-120cm,地径3.1-3.5cm,球径60cm
140
180
棵
高151-180cm,蓬径121-140cm,地径3.6-4.0cm,球径60cm
170
220
棵
高181-200cm,蓬径141-160cm,地径4.1-4.5cm,球径70cm
200
260
根
树枝直径11-15cm
140
160
根
树枝直径16-20cm
240
260
12
排管切根,离树干外缘距离95cm以内
棵
胸径6cm以下
80
88
排管切根指损坏植株的根系、对植株生长稍有影响的情形。
棵
胸径7-10cm
220
240
棵
胸径11-15cm
260
280
棵
胸径16-25cm
870
960
棵
胸径26-35cm
棵
高41-60cm,蓬径31-50cm,球径30cm
40
56
棵
高61-80cm,蓬径51-70cm,地径2.0cm以下(含2.0),球径40cm
56
80
棵
高81-100cm,蓬径71-80cm,地径2.1-2.5cm,球径50cm
80
100
棵
高101-120cm,蓬径81-100cm,地径2.6-3.0cm,球径50cm
2、其中垂丝海棠、西府海棠、红枫、腊梅等的补偿标准在相应规格的补偿标准基础上乘以1.2的系数。
3、苗木高、蓬径、球径或地径的规格符合不同档次的,按最高档规格计算。
棵
高41-60cm, ,蓬径31-50cm,球径30cm
48
64
棵
高61-80cm,蓬径51-70cm,地径2.0cm以下(含2.0),球径40cm
1、常绿灌木包括黄杨类、柏类、夹竹桃、珊瑚、八角金盘、海桐、栀子、黄磬、迎春、金叶女贞、红花檵木、火棘、丝兰、石楠、十大功劳、桂花、桃叶珊瑚、蚊母、杜鹃、构骨、山茶、胡颓子、含笑等。
2、其中含笑、构骨、桂花、杜鹃、山茶、胡颓子等的补偿标准在相应规格的补偿标准基础上乘以1.2的系数。
3、苗木高、蓬径、球径或地径的规格符合不同档次的,按最高档规格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