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中介合同的认定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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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技术合同认定规则

上海市技术合同认定规则

技术合同认定是指一方为另一方提供技术服务、转让技术或进行技术开发的行为,其合同内容包括技术和商务条款等。

上海市技术合同认定遵循以下规则:1. 适用范围:适用于在市内签订、履行的技术合同以及涉及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产品的技术合同认定。

2. 技术门槛:技术门槛是指技术合同所涉及的专业技术方面基本要求,包括技术评估标准、技术指标、技术规范等。

技术门槛是技术合同认定的重要指标。

3. 认定机构:上海市技术合同认定工作由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负责,认定机构包括上海上工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和上海市技术合同监督中心。

4. 认定条件:技术合同认定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 技术是指利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工程技术等,生产商品或提供服务所必需的知识和技能。

(2) 技术交易是指供方向需方提供技术服务、技术引进、技术合作和技术转让等服务的行为。

(3) 技术门槛能够确保技术的合理准确和鉴别度。

5. 认定流程:技术合同的认定流程包括以下步骤:(1) 申请认定:需方向市科技委申请认定。

(2) 技术合同评估:认定机构对技术合同的技术方案、技术水平、技术应用前景、技术交易方式等进行评估。

(3) 资格审核:市科技委对认定机构提供的技术合同评审意见进行审核。

(4) 认定结果公示:市科技委对认定结果进行公示。

(5) 申诉处理:受到认定结果不满意的当事人可以向市科技委申请申诉,由市科技委处理。

6. 认定结果:技术合同认定结果可分为符合认定条件和不符合认定条件两种情况。

如符合条件,则认定合同的技术部分为合格的技术合同;如不符合条件,则认定的技术部分为无效的非技术合同。

上海市技术合同认定规则的制定,旨在为科技企业和科技创新提供保障,同时也促进了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推动科技创新转型升级。

合同认定--国科发政字[2001]253号

合同认定--国科发政字[2001]253号

关于印发《技术合同认定规则》的通知国科发政字[2001]25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科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委,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加强技术市场管理,提高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质量,切实保障国家有关技术交易优惠政策的贯彻落实,根据2000年2月28日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现将修订后的《技术合同认定规则》印发给你们,衣遵照执行。

1990年7月27日原国家科委印发的《技术合同认定规则(试行)》同时废止。

附件:技术合同认定规则二○○一年七月十八日附件:技术合同认定规则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一条为推动技术创新,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保障国家有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实施,加强技术市场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技术合同认定是指根据《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设立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对技术合同当事人申请认定登记的合同文本从技术上进行核查,确认其是否符合技术合同要求的专项管理工作。

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应当对申请认定登记的合同是否属于技术合同及属于何种技术合同作同结论,并核定其技术交易额(技术收入)。

第三条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应当贯彻依法认定、客观准确、高效服务、严格管理的工作原则,提高认定质量,切实保障国家有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财税优惠政策的落实。

第四条本规则适用于自然人(个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八章的规定,就下列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活动所订立的确立民事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技术合同:㈠技术开发合同1、委托开发技术合同2、合作开发技术合同㈡技术转让合同1、专利权转让合同2、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3、专利实施许可合同4、技术秘密转让合同㈢技术咨询合同㈣技术服务合同1、技术服务合同2、技术培训合同3、技术中介合同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分则部分所列的其他合同,不得按技术合同登记。

技术合同认定规则原文

技术合同认定规则原文

技术合同认定规则原文
对于技术合同的认定规则,我将从法律和相关法规的角度进行
解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合同是当
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

而技术合同是指当事
人之间就技术开发、转让、许可、咨询等技术合作事宜所订立的合同。

在认定技术合同时,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规则:
首先,要考虑合同的当事人意思表示。

根据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或者终止等事项有约定的,
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根据交易习惯、当
事人意思以及诚实信用原则来认定。

其次,要考虑合同的内容和形式。

技术合同应当明确技术开发、转让、许可、咨询等事项的内容、标的、条件、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并且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五条
的规定,合同可以采用口头形式,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采
用书面形式的除外。

技术合同一般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以确保合同
内容的明确性和证据的确凿性。

再者,要考虑合同的履行情况。

技术合同一旦订立,当事人应
当按照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之一不履行合同义务
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总的来说,技术合同的认定规则主要包括当事人意思表示、合
同内容和形式以及合同的履行情况等方面。

在具体认定技术合同时,需要综合考虑以上规则,并且要遵循法律的规定和相关的法律解释。

技术合同认定

技术合同认定

技术合同认定
合同范本。

技术合同认定。

鉴于甲方为一家技术型企业,具有丰富的技术研发和应用经验,拥有独特的技术优势;乙方为有意向与甲方合作开展技术合作的企业,双方就技术合同的认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技术合同的认定范围。

1. 技术合同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内容。

2. 技术合同应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技术成果的归属、技术转让费用、技术保密等条款。

二、技术合同的认定标准。

1. 技术合同应具备合法性和有效性,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

2. 技术合同内容应明确具体,条款清晰明了,不得含糊其词或
存在漏洞。

3. 技术合同应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确认,具备法律效力。

三、技术合同的认定程序。

1. 双方应就技术合同的具体内容进行充分协商,明确双方的权
利和义务。

2. 技术合同的起草应当由具备法律知识和经验的专业人士进行,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3. 技术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
约定。

四、技术合同的认定效力。

1. 技术合同一经签订生效,双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
的义务。

2. 如有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技术合同认定规则(科学技术部国科发政字[2001]253号)

技术合同认定规则(科学技术部国科发政字[2001]253号)

技术合同认定规则时间:2004-9-16 11:42:53关于印发《技术合同认定规则》的通知科学技术部国科发政字[2001]25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科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委,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加强技术市场管理,提高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质量,切实保障国家有关技术交易优惠政策的贯彻落实,根据2000年2月28日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现将修订后的《技术合同认定规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1990年7月27日原国家科委印发的《技术合同认定规则(试行)》同时废止。

附件:技术合同认定规则2001年7月18日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一条为推动技术创新,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保障国家有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实施,加强技术市场管理,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技术合同认定是指根据《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设立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对技术合同当事人申请认定登记的合同文本从技术上进行核查,确认其是否符合技术合同要求的专项管理工作。

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应当对申请认定登记的合同是否属于技术合同及属于何种技术合同作出结论,并核定其技术交易额(技术性收人)。

第三条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应当贯彻依法认定。

客观准确、高效服务、严格管理的工作原则,提高认定质量,切实保障国家有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财税优惠政策的落实。

第四条本规则适用于自然人(个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八章的规定,就下列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活动所订立的确立民事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技术合同:(一)技术开发合同1.委托开发技术合同2.合作开发技术合同(二)技术转让合同1.专利转让合同2.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3.专利实施许可合同4.技术秘密转让合同(三)技术咨询合同(四)技术服务合同1.技术服务合同2.技术培训合同3.技术中介合同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分则部分所列的其他合同,不得接技术合同登记。

技术合同认定规则

技术合同认定规则

技术合同认定规则国科发政字[]号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一条为推动技术创新,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保障国家有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实施,加强技术市场管理,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技术合同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技术合同认定是指根据《技术合同登记管理办法》设立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对技术合同当事人申请认定登记的合同文本从技术上进行核查,确认其是否符合技术合同要求的专项管理工作。

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应当对申请认定登记的合同是否属于技术合同及属于何种技术合同作出结论,并核定其技术交易额(技术性收入)。

第三条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应当贯彻依法认定、客观准确、高效服务、严格管理的工作原则,提高认定质量,切实保障国家有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财税优惠政策的落实。

第四条本规则适用于自然人(个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八章的规定,就下列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活动所订立的确立民事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技术合同:(一)技术开发合同.委托开发技术合同.合作开发技术合同(二)技术转让合同.专利权转让合同.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技术秘密转让合同(三)技术咨询合同(四)技术服务合同.技术服务合同.技术培训合同;.技术中介合同。

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分则部分所列的其他合同,不得按技术合同登记。

但其合同标的中明显含有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内容,其技术交易部分能独立成立并且合同当事人单独订立合同的,可以就其单独订立的合同申请认定登记。

第六条以技术入股方式订立的合同,可按技术转让合同认定登记。

以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或服务为内容的技术承包合同,可根据承包项目的性质和具体技术内容确定合同的类型,并予以认定登记。

第七条当事人申请认定登记技术合同,应当向技术合同登记机构提交合同的书面文本。

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可以要求当事人一并出具与该合同有关的证明文件。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加强技术市场管理,保障国家有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政策的贯彻落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法人、个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订立的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的认定登记工作。

法人、个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订立的技术培训合同、技术中介合同,可以参照本办法规定申请认定登记。

第三条科学技术部管理全国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划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

地、市、区、县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设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具体负责办理技术合同的认定登记工作。

第四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及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应当通过技术合同的认定登记,加强对技术市场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指导、管理和服务,并进行相关的技术市场统计和分析工作。

第五条法人和其他组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所订立的技术合同,从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的净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作为奖励和报酬,给予职务技术成果完成人和为成果转化做出重要贡献人员的,应当申请对相关的技术合同进行认定登记,并依照有关规定提取奖金和报酬。

第六条未申请认定登记和未予登记的技术合同,不得享受国家对有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规定的税收、信贷和奖励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第七条经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当事人可以持认定登记证明,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第八条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实行按地域一次登记制度。

技术开发合同的研究开发人、技术转让合同的让与人、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合同的受托人,以及技术培训合同的培训人、技术中介合同的中介人,应当在合同成立后向所在地区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提出认定登记申请。

第九条当事人申请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应当向技术合同登记机构提交完整的书面合同文本和相关附件。

合同文本可以采用由科学技术部监制的技术合同示范文本;采用其他书面合同文本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技术服务合同认定

技术服务合同认定

技术服务合同认定技术服务合同是指一方(即服务供应方)向另一方(即服务需求方)提供技术支持、咨询、培训等服务的合同。

该合同的目的是明确双方的权责,并确保双方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在实际操作中,对技术服务合同的认定是非常重要的,因为不同的认定结果将对合同双方的权益产生重要影响。

一、技术服务合同的要素为了明确技术服务合同的认定标准,需要对其要素做出明确界定。

技术服务合同的要素包括合同的主体、内容、期限和报酬。

1. 合同的主体技术服务合同的主体是指参与合同的双方,即服务供应方和服务需求方。

服务供应方通常是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企业或个人,而服务需求方则是需要获得该知识和技能支持的企业或个人。

2. 合同的内容技术服务合同的内容是指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技术支持、咨询、培训等具体服务内容。

合同内容应当明确具体,阐明双方责任和权利,并约定服务的范围、方式、时间等具体要求。

3. 合同的期限技术服务合同的期限是指合同的有效期限,即合同生效和终止的时间范围。

期限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约定,有些合同可能是一次性的短期服务,而有些合同可能是长期合作的协议。

4. 合同的报酬技术服务合同的报酬是指服务供应方提供技术服务所获得的经济补偿。

报酬可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支付,例如一次性支付、分次支付或按工时计费等。

二、技术服务合同的认定标准对于技术服务合同的认定,需要参考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的规定。

具体来说,可以参考以下几个方面的标准。

1. 是否存在技术服务关系技术服务合同的认定首先要求双方之间存在技术服务关系,即服务供应方向服务需求方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咨询、培训等服务。

这种服务关系应当是实质性的,而非名义上的。

2. 是否有明确约定技术服务合同的另一个认定标准是是否存在明确的约定。

合同应当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责任、服务的内容和方式、期限和报酬等关键要素。

如果合同内容模糊不清或没有明确约定,就无法认定为技术服务合同。

3. 是否存在经济交付技术服务合同通常伴随着经济交付,即服务需求方需要向服务供应方支付相应报酬。

2024年技术合同认定详解

2024年技术合同认定详解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2024年技术合同认定详解本合同目录一览1. 技术合同的定义与范围1.1 技术合同的定义1.2 技术合同的范围2. 技术合同的认定条件2.1 技术合同的认定条件2.2 认定条件的相关说明3. 技术合同的认定程序3.1 认定程序的步骤3.2 认定程序的相关要求4. 技术合同的认定材料4.1 认定材料的准备4.2 认定材料的提交5. 技术合同的认定费用5.1 认定费用的计算5.2 认定费用的支付6. 技术合同的认定结果6.1 认定结果的公布6.2 认定结果的查询7. 技术合同的有效期7.1 技术合同的有效期限7.2 技术合同的续签与终止8. 技术合同的履行与监督8.1 技术合同的履行8.2 技术合同的监督9. 技术合同的变更与解除9.1 技术合同的变更9.2 技术合同的解除10. 技术合同的违约责任10.1 违约责任的认定10.2 违约责任的赔偿11. 技术合同的争议解决11.1 争议解决的途径11.2 争议解决的时间限制12. 技术合同的解除与终止12.1 解除与终止的条件12.2 解除与终止的程序13. 技术合同的继承与转让13.1 技术合同的继承13.2 技术合同的转让14. 技术合同的法律适用与解释14.1 法律适用14.2 合同解释第一部分:合同如下:1. 技术合同的定义与范围1.1 技术合同的定义本合同是指双方为了共同研究开发、转让、许可使用某项技术成果,明确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责任和利益关系而签订的书面协议。

1.2 技术合同的范围本合同适用于各种技术领域的研究开发、技术转让、技术许可、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技术合作行为。

包括但不限于新产品、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研究开发,以及相关的技术培训、技术支持等。

2. 技术合同的认定条件2.1 技术合同的认定条件(1)合同双方应当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2)合同的研究开发项目应当符合国家的科技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3)合同的技术成果应当具有创新性、实用性和可行性;(4)合同双方应当具有完成合同约定的技术合作的能力和信誉。

关于印发《技术合同认定规则》的通知

关于印发《技术合同认定规则》的通知

关于印发《技术合同认定规则》的通知国科发政字〔2001〕253号科技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科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委,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加强技术市场管理,提高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质量,切实保障国家有关技术交易优惠政策的贯彻落实,根据2000年2月28日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现将修订后的《技术合同认定规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1990年7月27日原国家科委印发的《技术合同认定规则(试行)》同时废止。

科技部2001年7月18日技术合同认定规则目录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二章技术开发合同第三章技术转让合同第四章技术咨询合同第五章技术服务合同第六章技术培训合同和技术中介合同第七章核定技术性收入第八章附则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一条为推动技术创新,加强科技成果转化,保障国家有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实施,加强技术市场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技术合同认定是指根据《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设立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对技术合同当事人申请认定登记的合同文本从技术上进行核查,确认其是否符合技术合同要求的专项管理工作。

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应当对申请登记的合同是否属于技术合同及属于何种技术合同作出结论,并核定其技术交易额(技术性收入)。

第三条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应当贯彻依法认定、客观准确、高效服务、严格管理的工作原则,提高认定质量,切实保障国家有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财税优惠政策的落实。

第四条本规则适用于自然人(个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八章的规定,就下列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活动所订立的确立民事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技术合同:(一)技术开发合同1、委托开发技术合同2、合作开发技术合同(二)技术转让合同1、专利权转让合同2、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3、专利实施许可合同4、技术秘密转让合同(三)技术咨询合同(四)技术服务合同1、技术服务合同2、技术培训合同3、技术中介合同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分则部分所列的其他合同,不得按技术合同登记。

技术合同认定规则(科学技术部国科发政字[2001]253号)

技术合同认定规则(科学技术部国科发政字[2001]253号)

技术合同认定规则时间:2004-9-16 11:42:53关于印发《技术合同认定规则》的通知科学技术部国科发政字[2001]25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科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委,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加强技术市场管理,提高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质量,切实保障国家有关技术交易优惠政策的贯彻落实,根据2000年2月28日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现将修订后的《技术合同认定规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1990年7月27日原国家科委印发的《技术合同认定规则(试行)》同时废止。

附件:技术合同认定规则2001年7月18日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一条为推动技术创新,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保障国家有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实施,加强技术市场管理,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技术合同认定是指根据《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设立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对技术合同当事人申请认定登记的合同文本从技术上进行核查,确认其是否符合技术合同要求的专项管理工作。

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应当对申请认定登记的合同是否属于技术合同及属于何种技术合同作出结论,并核定其技术交易额(技术性收人)。

第三条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应当贯彻依法认定。

客观准确、高效服务、严格管理的工作原则,提高认定质量,切实保障国家有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财税优惠政策的落实。

第四条本规则适用于自然人(个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八章的规定,就下列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活动所订立的确立民事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技术合同:(一)技术开发合同1.委托开发技术合同2.合作开发技术合同(二)技术转让合同1.专利转让合同2.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3.专利实施许可合同4.技术秘密转让合同(三)技术咨询合同(四)技术服务合同1.技术服务合同2.技术培训合同3.技术中介合同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分则部分所列的其他合同,不得接技术合同登记。

技术合同认定规则(科学技术部国科发政字[2001]253号)

技术合同认定规则(科学技术部国科发政字[2001]253号)

技术合同认定规则时间:2004-9-16 11:42:53关于印发《技术合同认定规则》的通知科学技术部国科发政字[2001]25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科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委,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加强技术市场管理,提高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质量,切实保障国家有关技术交易优惠政策的贯彻落实,根据2000年2月28日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现将修订后的《技术合同认定规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1990年7月27日原国家科委印发的《技术合同认定规则(试行)》同时废止。

附件:技术合同认定规则2001年7月18日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一条为推动技术创新,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保障国家有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实施,加强技术市场管理,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技术合同认定是指根据《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设立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对技术合同当事人申请认定登记的合同文本从技术上进行核查,确认其是否符合技术合同要求的专项管理工作。

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应当对申请认定登记的合同是否属于技术合同及属于何种技术合同作出结论,并核定其技术交易额(技术性收人)。

第三条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应当贯彻依法认定。

客观准确、高效服务、严格管理的工作原则,提高认定质量,切实保障国家有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财税优惠政策的落实。

第四条本规则适用于自然人(个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八章的规定,就下列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活动所订立的确立民事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技术合同:(一)技术开发合同1.委托开发技术合同2.合作开发技术合同(二)技术转让合同1.专利转让合同2.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3.专利实施许可合同4.技术秘密转让合同(三)技术咨询合同(四)技术服务合同1.技术服务合同2.技术培训合同3.技术中介合同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分则部分所列的其他合同,不得接技术合同登记。

技术合同认定规则

技术合同认定规则

技术合同认定规则国科发政字[2001]253号第四章技术咨询合同第三十三条技术咨询合同是一方当事人(受托方)为另一方(委托方)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所订立的合同。

第三十四条技术咨询合同的认定条件是:(一)合同标的为特定技术项目的咨询课题;(二)咨询方式为运用科学知识和技术手段进行的分析、论证、评价和预测;(三)工作成果是为委托方提供科技咨询报告和意见。

第三十五条下列各项符合本规则第三十四条规定的,属于技术咨询合同:(一)科学发展战略和规划的研究;(二)技术政策和技术路线选择的研究;(三)重大工程项目、研究开发项目、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重要技术改造和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等的可行性分析;(四)技术成果、重大工程和特定技术系统的技术评估;(五)特定技术领域、行业、专业技术发展的技术预测;(六)就区域、产业科技开发与创新及特定技术项目进行的技术调查、分析与论证;(七)技术产品、服务、工艺分析和技术方案的比较与选择;(八)专用设施、设备、仪器、装置及技术系统的技术性能分析;(九)科技评估和技术查新项目。

前款项目中涉及新的技术成果研究开发或现有技术成果转让的,可根据其技术内容的比重确定合同性质,分别认定为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或者技术咨询合同。

第三十六条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其标的为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前期技术分析论证的,可以认定为技术咨询合同。

但属于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一部分、不能独立成立的情况除外。

第三十七条就解决特定技术项目提出实施方案,进行技术服务和实施指导所订立的合同,不属于技术咨询合同。

符合技术服务合同条件的,可退回当事人补正后,按技术服务合同重新申请认定登记。

第三十八条下列合同不属于技术咨询合同:(一)就经济分析、法律咨询、社会发展项目的论证、评价和调查所订立的合同;(二)就购买设备、仪器、原材料、配套产品等提供商业信息所订立的合同。

第五章技术服务合同第三十九条技术服务合同是一方当事人(受托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委托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合同认定标准是什么

技术合同认定标准是什么

技术合同认定标准是什么技术合同认定是非常重要和必要的,根据税法要求,技术合同要交VAT及附加(占合同金额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提高我国产业的技术水平,国家对不同的技术合同给予了不同的减免税政策,因此对技术合同的认定是保证这一政策得到有效贯彻的最重要的一环。

那么技术合同认定标准是什么?学习相关知识,请认真阅读为你做的详细介绍。

一、什么是技术合同认定、技术咨询合同和。

根据所订合同到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或技术合同登记机构进行认定登记。

那么技术合同认定条件都有哪些,自然人、、其他组织之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规定,就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所订立的合同,应使用标准的技术合同示范文本。

技术合同必须符合《技术合同认定规则》。

二、技术合同认定标准是什么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一条为推动技术创新,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保障国家有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实施,加强技术市场管理,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技术合同认定是指根据《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设立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对技术合同当事人申请认定登记的合同文本从技术上进行核查,确认其是否符合技术合同要求的专项管理工作。

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应当对申请认定登记的合同是否属于技术合同及属于何种技术合同作出结论,并核定其技术交易额(技术性收入)。

第三条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应当贯彻依法认定、客观准确、高效服务、严格管理的工作原则,提高认定质量,切实保障国家有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财税优惠政策的落实。

第四条本规则适用于自然人(个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八章的规定,就下列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活动所订立的确立民事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技术合同:(一)1. 委托开发技术合同2. 合作开发技术合同(二)技术转让合同1. 专利权转让合同2. 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3.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4. 技术秘密转让合同(三)技术咨询合同(四)技术服务合同1. 技术服务合同2. 技术培训合同3. 技术中介合同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分则部分所列的其他合同,不得按技术合同登记。

如何进行技术服务合同认定

如何进行技术服务合同认定

如何进行技术服务合同认定?技术服务合同是一方当事人(受托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委托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

但是,以常规手段或者为生产经营目的进行一般的加工、定作、修理、修缮、广告、印刷、测绘、标准化测试等订立的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安装等合同尽管也需要专门的知识和技术,但不属于技术服务合同,而属于经济合同范畴。

技术服务合同标的是指为完成特定技术问题所进行的科学技术服务活动;而经济合同的标的,是指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

技术服务合同,根据其内容不同,可分为两大类:即辅助服务合同和传授、传递科技知识和情报的合同。

辅助技术服务合同又分为:产品设计合同、工艺编制合同、测试分析合同、计算机程序编制合同、工程计算合同等。

传授和传递科技知识和情报的合同又分为:技术培训合同、传递科技情报合同和技术中介合同等。

技术服务合同的认定条件包括以下四个要点:1. 合同的标的为运用专业技术知识、经验和信息解决特定技术问题的服务性项目:2. 服务内容为改进产品结构、改良工艺流程、提高产品质量、降低产品成本、节约资源能耗、保护资源环境。

实现安全操作、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专业技术工作;3. 工作成果有具体的质量和数量指标;4. 技术知识的传递不涉及专利、技术秘密成果及其他知识产权的权属。

符合上述四个要点的基础上,合同标的专业技术项目有明确技术问题和解决难度的,属于技术服务合同。

所谓项目有明确的技术问题和解决难度指非一般日常经营业务范围以下十一项服务项目:1. 产品设计服务,包括关键零部件、国产化配套件、专用工模量具及工装设计和具有特殊技术要求的非标准设备的设计,以及其他改进产品结构的设计;2. 工艺服务,包括有特殊技术要求的工艺编制、新产品试制中的上艺技术指导,以及其他工艺流程的改进设计;3. 测试分析服务,包括有特殊技术要求的技术成果测试分析,新产品、新材料、植物新品种性能的测试分析,以及其他非标准化的测试分析;4. 计算机技术应用服务,包括计算机硬件、软件、嵌入式系统、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应用服务,计算机辅助设计系统(CAD)和计算机集成制造系统(CIMS)的推广、应用和技术指导等;5. 新型或者复杂生产线的调试及技术指导;6. 特定技术项目的信息加工、分析和检索;7. 农业的产前、产中、产后技术服务,包括为技术成果推广,以及为提高农业产量、品质、发展新品种、降低消耗、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有关技术服务;8. 为特殊产品技术标准的制订;9. 对动植物细胞植入特定基因、进行基因重组;10.对重大事故进行定性定量技术分析;11.为重大科技成果进行定性定量技术鉴定或者评价。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五类技术合同的认定范围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五类技术合同的认定范围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五类技术合同的认定范围技术开发合同定义:技术开发合同是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品种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开发合同包括委托开发合同和合作开发合同。

当事人之间就具有产业应用价值的科技成果实施转化订立的合同参照技术开发合同。

技术开发合同认定条件:1、有明确、具体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目标。

基础性研究和应用研究基础上有明确工业化、商业化目标和前景的科研课题。

2、合同标的为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尚未掌握的技术方案。

3、研究开发工作及其预期成果有相应的技术创新内容。

技术开发合同标的范围:(1)小试、中试技术成果的产业化开发项目(2)技术改造项目(3)成套技术设备和试验装置的技术改进项目(4)引进技术和设备消化、吸收基础上的创新开发项目(5)治理污染、保护环境和生态项目(6)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项目(包括植物新品种、野生物种的发现及后续开发、风能太阳能等新能源技术开发)(7)信息技术研究开发项目,包括语言系统、过程控制、管理工程、特定专家系统、计算机辅助设计、计算机集成制造系统(软件复制和无原创性的程序编制除外)(8)企业产品更新换代,建设工程中开发新设备、新材料、新结构,理化测试新方法、新技术的开发其他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下列合同不属于技术开发合同:(1)一般设备维修、改装、常规的设计变更及其已有技术直接应用于产品生产的;(2)合同标的为当事人已经掌握的技术方案;(3)合同标的技术上没有创新,仅为通过简单改变尺寸、参数、排列,或者现有产品改型、工艺变更、材料配方调整以及技术成果的验证、测试和使用的;(4)合同标的为一般检验、测试、鉴定、仿制和应用;(5)只制定规划和工作计划;(6)单纯以揭示自然现象、规律和特征为目标的基础性研究项目所订立的合同,以及就社会科学研究课题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转让合同和技术许可合同定义:技术转让合同是合法拥有技术的权利人,将现有特定的专利、专利申请、技术秘密的相关权利让与他人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合同认定规则

技术合同认定规则

技术合同认定规则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一条为推动技术创新,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保障国家有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实施,加强技术市场管理,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技术合同认定是指根据《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设立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对技术合同当事人申请认定登记的合同文本从技术上进行核查,确认其是否符合技术合同要求的专项管理工作。

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应当对申请认定登记的合同是否属于技术合同及属于何种技术合同作出结论,并核定其技术交易额(技术性收入)。

第三条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应当贯彻依法认定、客观准确、高效服务、严格管理的工作原则,提高认定质量,切实保障国家有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财税优惠政策的落实。

第四条本规则适用于自然人(个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八章的规定,就下列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活动所订立的确立民事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技术合同:(一)技术开发合同1.委托开发技术合同2.合作开发技术合同(二)技术转让合同1.专利权转让合同2.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3.专利实施许可合同4.技术秘密转让合同(三)技术咨询合同(四)技术服务合同1.技术服务合同2.技术培训合同3.技术中介合同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分则部分所列的其他合同,不得按技术合同登记。

但其合同标的中明显含有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或服务内容,其技术交易部分能独立成立并且合同当事人单独订立合同的,可以就其单独订立的合同申请认定登记。

第六条以技术入股方式订立的合同,可按技术转让合同认定登记。

以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或服务为内容的技术承包合同,可根据承包项目的性质和具体技术内容确定合同的类型,并予以认定登记。

第七条当事人申请认定登记技术合同,应当向技术合同登记机构提交合同的书面文本。

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可以要求当事人一并出具与该合同有关的证明文件。

技术中介技术服务合同

技术中介技术服务合同

技术中介技术服务合同一、引言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和应用,技术中介服务在现代社会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技术中介服务合同作为一种法律文件,旨在规范技术中介服务的双方关系,保护双方权益,确保合同的有效履行。

本文将探讨技术中介技术服务合同的定义、主要内容以及合同履行中的注意事项。

二、技术中介技术服务合同的定义技术中介技术服务合同是指技术中介机构与技术需求方之间签订的一种合同,约定了技术中介机构向技术需求方提供技术服务的具体内容、条件和方式。

技术中介机构作为中介方,负责寻找并介绍适合的技术供应方与技术需求方进行合作。

技术中介技术服务合同的签订可以促进技术的传播和应用,推动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

三、技术中介技术服务合同的主要内容1. 合同的基本信息:合同的标题、签订日期、双方的名称和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应当明确列出。

2. 技术需求方的要求:技术需求方应当明确列出自身的技术需求和要求,包括技术规格、性能指标、数量要求等。

3. 技术中介机构的责任:技术中介机构应当明确列出其在技术中介过程中的责任和义务,包括技术供应方的筛选、信息提供、技术咨询等。

4. 技术供应方的责任:技术供应方应当明确列出其在技术中介过程中的责任和义务,包括技术提供、技术支持、技术转让等。

5. 技术中介费用和支付方式:合同应当明确列出技术中介费用的金额和支付方式,以及支付的时间和方式。

6. 合同的履行期限和终止方式:合同应当明确列出合同的履行期限和终止方式,以及终止合同的条件和程序。

四、技术中介技术服务合同的履行中的注意事项1. 信息真实性:技术中介机构应当确保提供给技术需求方的技术信息真实可靠,避免虚假宣传和误导。

2. 合同履行监督:技术中介机构应当加强对技术供应方的履约监督,确保其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技术服务。

3. 合同变更和解决争议: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变更合同内容,应当通过协商一致达成变更协议。

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调解等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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