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零部件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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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材料、零部件控制程序

1材料、零部件控制程序

材料、零部件控制程序1、目的为了确保所购锅炉用材料和零部件满足质量要求和顾客财产的正确使用,特制定本控制程序。

2、职责2.1、项目质保师负责编制工程项目的材料消耗定额表;2.2、物资部门采购员根据材料消耗定额表,编制采购计划,到分供方合格单位进行采购;2.3、对进厂材料、零部件经材料检验员检查验收,入库保管,材料责任工程师负责质量控制。

仓库管理员负责实施,材料检验员予以配合。

3、范围适用于工业锅炉用主要材料包括:锅炉用钢板、锅炉用钢管、型钢(25号及以上)、(圆钢拉杆和直径40mm以上吊杆)、结构钢板(制造大板梁的翼板和腹板)和焊材(焊条、焊丝、药芯焊丝和焊剂)。

4、控制程序包括采购文件和计划编制、分供方评审和管理、进货检验和验收,材料保管、维护、发放、以及紧急放行等程序。

5、内容5.1、采购控制5.1.1、采购文件和计划编制;采购人员依据工艺人员编制的材料消耗定额表、采购技术文件、采购规范,结合库存编制采购计划,采购计划和采购合同按照程序实施,经材料责任工程师审批,签字确认。

5.1.2、分供方评审和管理;a、分供方评审和管理,按QC0506—2005《顾客提供产名控制程序》的规定进行。

b、采购时应选择分供方名录内的优秀者采购。

c、分供方选择、评价、重新评价、分供方行政许可、项目范围、有效期等评价。

5.1.3、材料控制;锅炉用材料入厂验收应参照JB/T3375-2002《锅炉用材料入厂验收规则》的有关规定进行。

a、入厂材料均附有质量证明书,未附者应拒收;b、以下情况应拒收:①质量证明书内容不全;②质量证明书内容与实物不符;③质量证明书中的炉(罐、批)号与实物相符,但其他内容不完整;④质量证明书内容完整、但实物上的炉(罐、批)号已混淆或模糊不清。

c、材料、零部件的验收程序①材料进厂后,仓库保管员应将材料暂堆放在待检区内,并及时填写《材料入库检验单》,同时将到货情况,及材料质量证明书一起交到检验组材料检验员。

材料、零部件控制程序-起重机械安装(含修理)

材料、零部件控制程序-起重机械安装(含修理)

1 目的对材料、零部件(包括施工设备、检测仪器)采购到使用全过程进行控制,确保采购产品在质量、交付和服务等方面符合规定的要求。

2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对材料、零部件(包括施工设备、检测仪器)采购、使用全过程及其供方的控制。

3 相关文件《文件控制程序》《记录控制程序》《设备和检验与试验装置控制程序》4 职责4.1 质量安全部和材料、零部件控制系统责任人是本程序的编制、修改并实施归口管理的部门和责任人,负责对材料、零部件采购、使用全过程和供方的控制。

4.2 工程技术部、办公室是本程序的配合部门。

4.3营销部负责编制《零部件进货质量检验规则》,质管部负责对材料、零部件进行进货的检验;办公室负责对材料、零部件的财务管理。

4.3质保师负责合格供方名册的审批。

5 工作程序5.1 材料、零部件(包括施工设备、检测仪器)采购过程控制正常情况下,应在合格供方处采购材料、零部件、施工设备、检测仪器。

应对任何影响到施工质量、安全的材料、零部件(包括施工设备、检测仪器)进行控制。

5.1.1 供方的选择与评价按照公司要求提供产品、服务的能力评价和选择材料、零部件(包括施工设备、检测仪器)供方。

5.1.1.1 对新开发供方评价的主要内容(1)供方的资质:证明是经国家工商部门批准、颁发营业执照的企业或经销商;提供的安全部件的有效型式试验报告等。

(2)供方质量管理体系,保证按要求如期提供稳定质量产品的能力;(3)供方产品质量状况或已向其他组织提供同类产品的质量状况;(4)产品交付后由供方提供相关的服务和技术支持能力(如零配件供应、维修服务等);(5)其他方面(必要时提供与履约能力有关的财务状况、价格和交付情况等);5.1.2.2 对现有供方的重新评价对现有供方的评价于每年年末进行,由材料、零部件控制系统责任人主持进行,以确定来年新的合格供方名册。

评价的依据是工程技术部对现有供方供货和服务的业绩考核记录(见本程序“5.1.3”条款),评价供方是否按要求提供产品的持续保证能力。

材料零部件的控制程序

材料零部件的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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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2物资供应部根据“材料计划表”经库管员核对库存后编制“材料采购单"和
“采购合同”。“材料采购单”中至少应包括材料名称、规格、材质、数量、技术要
求和质量要求等内容,“采购合同”中的分供方必须是按照第3.1。1条评价的合格分
3.2。2。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材料应进行复验:
①对性能有怀疑时;
②质量证明书真实性有问题时;
③存在缺项或超标;
④材料标准不符;
⑤炉批号不清。
材料复验由材料质控责任人决定取样位置,取样应保证试件有取双倍试样的长度。车间配合材检员取样送检,材料复验后应取回分包单位的复验报告,交材料质控责任人和理化质控责任人签字确定该材料是否合格,焊接质控责任人对焊接材料
3。2.4外购标准件、配套件的验收
3。2.4。1外协加工件返回后,由生产厂审核数量后将外协件单位提供的检验报告、原始记录(等质量证明文件)交检验人员进行进厂检验,检验质控责任人的进厂检验结果为最终认定供方所供产品的质量是否合格的最终结论;
3.2.4.2外协件涉及主要受压件的,如封头、铸件、锻件,应保持钢号的可追溯性标记的完整、清晰,封头及其他受压元件交验时,除了检查外观质量,还应检查几何尺寸、材质证明;核实是否达到外协任务单和图纸要求;封头的进货检验应记录于《封头尺寸检查记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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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范围
本程序规定了公司压力容器制造工程中对材料、零部件的采购、验收和复验、标识、存放和保管、领用和使用以及材料代用的控制。

材料质量控制流程图

材料质量控制流程图
2、验收时发现的问题应填入报验单《审查意见》栏内,列出问
题、建议和要求,承包单位整改自检合格后,重新报验,直
到通过,方可用于工程
工程变更处理流程
建设单位
提出工程
变更
承包单位
提出工程
变更
监理工程师从投资、进度、质量、使用功
能等角度分析工程变更的影响程度,向业
主提供监理意见
由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签复设计意见
材料质量控制流程
原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
承包单位自检、申报
1、承包单位自检合格,向监理单位书面报《工程材料/
构配件/设备报审表》(A9)表
2、附出厂合格证、准用证、试验报告等质量保证资料
3、分包商材料进场后,须经总包单位检查合格后,再
报监理单位
监理核查
1、承包单位书面报验资料,合格后,加盖“监理核查章“
2、在书面报验合格的提前下,进行实物检查,必要时进行抽
样复试;钢材、水泥(二材)必须由监理封样见证
3、必要时监理单位对生产厂家和材料试验室进行考察
监理签证1、书面资料和实物质源自检查均合格的条件下,通过验收,及时
签复《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A 9);钢材、水泥(二
材)必须待复试合格后,再签发(A9表)
或签发设计变更联系单(修改图纸)
监理工程师审查设计
修改图纸
承包单位提出变更价款和工期调整
监理工程师就变更价款,工期调整与承包
单位协商,与业主联系后予以确认
通知业主与承包单位

HSF材料控制程序

HSF材料控制程序

HSF材料控制程序一、目的为确保公司产品中使用的原材料、元器件、零部件、包装材料及辅助材料均受HSF指令控制,特制定该作业流程。

二、范围:所有的与产品相关的材料均适用。

三、责任1、采购部:负责HSF材料的采购及供应商“承诺书”的签署和提供检测报告。

2、营销科:负责HSF包装材料的采购及送检或检测试的验收。

3、仓库:负责对HSF产品(原材料、元器件、零部件、辅助材料)的验收、存放、标识。

4、库检站:负责对其质量控制范围的元器件、零部件定期送HSF 检测。

5、生产车间:负责对HSF要求的材料、半成品、成品的堆放标识。

6、环保工作室:负责HSF的检测、验证、审核、保存供应商提供的检测报告。

四、操作规程:1、采购员在采购单上注明采购的物料必需是符合HSF(及其它环保)指令,当物料出现禁令物质超标,及时通知供应商改善。

2、辅料仓库对辅助材料,每批送检合格才能入库。

3、营销科对包装材料根据不同产品,第次投产时需要送检,批量大的同一产品,每月至少送检一次。

4、原材料仓库对于公司统一采购的原材料,每批根据不同环保指令要求,进行送检合格后,才能入库发放。

五、库检站的送检规定:1、每种产品在重新投产时,产品的全部零部件必须经HSF检测合格后,才能进行其它项目检验。

2、对于批量大的产品,零部件每3批检测一次(如发现有不合格的,送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确认),后续联续检验。

3、对于不属于公司统一采购原料生产的零部每批检验。

4、对于送检不合格的供应商产品,进行加严每批检验,连续三批合格后,恢复正常送检。

六、其它:1、车间使用的清洗剂,润滑剂和油都必须是符合HSF要求,并经批准后才能使用。

2、本作业指导中未注明的事项,均按公司“绿色产品管理手册”执行。

(6)材料、零部件控制程序

(6)材料、零部件控制程序

机械厂起重机械安装维修质量保证体系文件文件编号:YGJ/QZ05-Ⅱ-2008版次/修订:A/0 材料、零部件控制程序审核:批准:受控状态:受控编号:2008年04月7日发布 2008年04月7日实施材料、零部件控制程序1、目的对起重机械安装、维修所使用的材料、零部件(配套件、电器元件等)采购质量符合法规、技术标准及用户的要求,以及确保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材料处于受控状态,以确保起重机械产品所用的原材料准确无误,并具有可追溯性。

2、适用范围适用于起重机械安装、维修使用的材料、零部件的采购、验收、贮存、保管、发放、回收、材料代用、材料标记、标记移植等的控制和管理。

3、职责3.1材料采购控制系统由物资站归口管理,安全生产科、技术开发科、技术质量科、起重机械大修厂等有关部门配合。

物资站负责制定、实施采购计划、供方评审及计划的实施。

物资站负责组织材料、零部件的验收、保管、发放等管理工作,起重机械大修厂具体实施。

3.2起重机械大修厂负责编制物资需求计划和技术标准。

3.3起重机械大修厂负责具体实施材料、零部件的理化检验和无损检测,材料责任工程师负责监管,3.4起重机械大修厂负责使用过程中的材料、零部件标记移植。

4、工作程序4.1 控制要求材料、零部件质量控制系统对采购定货、验收入库、材料保管、材料发放、材料代用等环节进行质量控制。

4.2合格供方评审1)物资站应对起重机械常用材料的供方进行调查,填写评审的有关资料。

2)物资站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对合格供方的资质进行审查,经分管厂长批准后,建立合格供方名录,采购人员应在合格供方内进行采购。

如遇特殊情况,应经技术负责人同意、分管厂长批准后,允许采购。

4.3材料、零部件的采购1)起重机械大修厂技术员根据图纸及技术要求编制《生产物资需用计划单》,详细注明技术要求、规格型号、数量、工期等,经起重机械大修厂负责人签批后,递交物资站。

物资站计划员根据《生产物资需用计划单》制定采购计划。

QB-12-03关键零部件和材料的控制程序

QB-12-03关键零部件和材料的控制程序

受控章:受控号:编号:QB-12-03 版次:A/0程序文件关键零部件和材料的控制程序实施日期:二零零六年七月一日编制:审核:核准: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关键零部件和材料的控制程序1目的通过对关键零部件和材料的控制,以确保关键零部件和材料满足认证所规定的要求。

2适用范围适用于对公司采购的、外协的关键零部件和材料(以下常称为采购产品)的采购、检验、验证和定期确认检验。

3术语3.1关键件:直接影响整机(车)产品认证相关质量的零部件、材料等。

通常这些关键件可以作为独立的零部件供货,并可按相关的独立零部件标准进行检测和认证。

(3C)3.2关键零部件和材料:对产品的安全、环保、电磁兼容、主要性能有较大影响的零部件和材料。

(3C)4 工作程序4.1控制范围4.1.1关键零部件面料、拉簧、角调器、阻尼器4.1.2关键材料板材4.2采购4.2.1采购产品应符合其产品标准的要求。

4.2.2采购产品的型号、规格、数量应符合本公司采购文件的要求。

4.2.3采购产品的包装完好,产品的外观应完好、符合产品标准的要求。

4.2.4对有使用有效期的采购产品,其进货日期不应接近、更不能超过保持期限。

4.3 检验的实施者检验可由本公司质检部进行,也可以由供方进行。

当由供方检验时,本公司应向供方提出明确的检验要求(如检验频次、项目、方法等)。

4.4检验和验证要求4.4.1凡未经检验、验证或经检验、验证不合格的采购产品,一律不得入库,更不能擅自使用。

4.4.2检验、验证的具体操作要求按检验指导书中的规定执行。

4.4.3检验员应认真填写检验/验证记录,并收存供方提供的质量证明文件。

4.4.4经检验、验证不合格的采购产品,应及时通知采购部,并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中规定执行。

4.5 定期确认4.5.1可选用的定期确认方式:a)对强制性认证产品可通过上网查找或供方提供“3C”证书复印件的方式确认其“3C”证书的有效性,由采购部将确认结果记录在“关键件定期确认记录表”上后,交质检部一份;b)对非强制性认证产品(如、板材、拉簧、阻尼器、角调器),可由供方提供质保书或检测报告,也可由本公司试验确认。

材料、零部件控制程序

材料、零部件控制程序

1. 目的根据《特种设备创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公司《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手册》的要求,建立材料、零部件质量控制系统,通过对材料、零部件的采购、验收、标识、存放与保管、领用和使用、材料代用等环节的管理和控制,以确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用的材料、零部件的质量和正确使用。

2. 合用范围合用于公司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工程所用材料、零部件的全过程控制。

3. 职责3.1 工程技术部a).工程室①.物资采购组:负责采集合格分供方的评审的输入资料和材料、零部件的采购。

②.库房:负责材料、零部件的标识、保管、发放和回收。

b).技术室:负责编制定货技术条件和参预合格分供方评审,并对分供方的技术能力提出合理意见。

c).项目组:负责材料、零部件的使用和参预合格分供方评审,并对分供方的综合服务能力提出合理意见。

3.2 质量安全部a).质量室:参预合格分供方评审,并对分供方的质量保证能力提出合理意见。

b).检验试验组:负责材料、零部件的验收。

3.3 运营管理部财务室:参预合格分供方评审,并对分供方的经济保证能力提出合理意见。

4. 程序4.1 合格分供方评价4.1.1 评价范围为公司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工程提供设备、材料、零部件的所有创造商、生产商、贸易商和外协加工商。

4.1.2 评价类型合格分供方评价分为准入评价和重新评价两种类型。

4.1.3 准入评价4.1.3.1 准入评价时机a).材料、零部件分供方拟为公司供货前。

b).拟在合格分供方名录外分供方采购时。

4.1.3.2 准入评价内容a).分供方合法性评价①.分供方必须是依法成立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或者其他组织。

②.分供方的经营范围必须符合其在工商部门登记的经营范围。

③.法规、安全技术规范有行政许可规定的设备、材料、零部件,其分供方必须具备相应的行政许可。

④.分供方为贸易商(代理、经销、销售)时,必须具有生产厂家或者创造厂家的授权委托且在其授权时限和范围内。

汽车零部件质量控制程序

汽车零部件质量控制程序

汽车零部件质量控制程序1. 介绍汽车制造商对于零部件的质量控制是非常重要的。

一个有效的质量控制程序可以确保汽车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本文档将介绍一个常用的汽车零部件质量控制程序。

2. 流程概述下面是汽车零部件质量控制程序的流程概述:1. 零部件采购:选择可靠的供应商,并与其建立合作关系。

2. 零部件质量测试:对零部件进行全面和严格的质量测试,包括性能、耐久性等方面。

测试过程应符合相关行业标准。

3. 质量记录和跟踪:对每个零部件的测试结果进行记录,并建立质量跟踪系统。

4. 零部件入库:对通过测试的零部件进行入库,并进行标记和分类。

5. 零部件装配:将质量合格的零部件用于汽车装配过程。

6. 质量监控:对装配过程进行质量监控,确保零部件装配正确且符合质量标准。

7. 最终测试:对组装完成的汽车进行最终质量测试,确保整车的质量和性能达到要求。

3. 质量问题处理如果发现零部件存在质量问题,应立即采取以下步骤处理:1. 停止使用:立即停止使用有质量问题的零部件,以防止安全风险。

2. 零部件追溯:在质量跟踪系统中查找该零部件的供应商和生产批次。

3. 零部件替换:更换有质量问题的零部件,并及时通知供应商。

4. 分析原因:对质量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并采取措施防止同样的问题再次发生。

5. 样本检测:对同一生产批次的其他零部件进行样本检测,确保没有类似问题。

4. 质量改进持续改进是一个有效的质量控制程序的核心。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质量改进策略:1. 收集反馈:及时收集来自客户和技术人员的反馈意见和建议。

2. 定期审查:定期对质量控制程序进行审查,识别改进的机会。

3. 培训和教育:为员工提供相关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对质量控制的意识和技能。

4. 技术创新:关注新的技术和材料,以提高零部件的质量和性能。

5. 合作伙伴关系:建立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与供应商共同推进质量改进。

5. 总结汽车零部件质量控制程序是确保汽车安全性和可靠性的重要环节。

064材料零部件代用控制程序

064材料零部件代用控制程序

材料、零部件代用控制程序
1目的和适用范围
1.1目的
为使压力管道安装所用材料变更后能满足工程设计条件和性能的要求,特制定本控制程序。

1.2适用范围
适用于压力管道安装材料、零部件按图纸规定的材料牌号和规格暂时确定无法供应时的材料代用。

2职责
2.1供应部提出施工材料变更要求。

2.2技术部负责对施工材料变更的审签。

2.3总工程师负责对主要材料变更的批准。

3工作程序
3.1材料、零部件按图纸规定的材料牌号和规格需要变更时,由供应部采购计划员在施工前提出材料变更,并填写“原材料变更单”,变更单内容包括:施工项目、产品名称及型号、零部件名称、图号、原设计用材料名称及材质规格、建议变更材料名称及材质规格。

3.2“原材料变更单”由供应部统一编号。

编号方法如下:
第××××—××—××
工程总图号年号顺序号
标准件、配套件、变更时,在年号后分别加写“标”、“配”、字样。

3.3填写完“原材料变更单”后,由供应部负责报送施工主管技术人员审批,涉及需要更改工艺的还要报送主管工艺人员审批;主要材料还要报请总工程师批准。

3.4经批准后的材料代用,仅限于“原材料变更单”上注明的施工项目、图号、规格和数量,未经办理代用手续的,施工项目、图号均不准代用。

3.6凡因材料代用而引起施工的变更时,由技术部出具“技术通知单”,工艺人员应编制临时工艺一并下发到有关部门和生产部。

3.7因原材料代用导致原焊接工艺评定不适用时,技术部应下发工艺评定“技术通知单”,按规定另做焊接工艺评定,在工艺评定合格后,代用材料方可用于工程上。

012关键零部件、材料检验和确认检验控制程序

012关键零部件、材料检验和确认检验控制程序
SHZ/CX 011-2016外部提供零部件质量控制程序
SHZ/CX 028-2016不符合输出控制程序
CNCA-C11-01:2014 强制性产品(汽车)认证实施规则
3 术语及定义
3.1关键零部件、材料:是指对产品的安全、环保、EMC、主要性能等有较大影响的零部件和材料,参见汽车产品强制性实施规则“关键重要零部件清单”。
5工作程序
5.1研发部根据配套件对车辆的主要性能、安全、环保、EMC的影响大小,制定关键零部件、材料明细。
5.2 研发部制定关键零部件、材料检验的标准。检验标准中应包括以下内容:
a)主要性能检验项目;
b)主要安装尺寸;
c)检验的抽样方法及检验的频次;
d)供方控制项目,进厂检验项目,包括控制的技术要求。
d)根据检验、验证结果,合格的关键零部件和材料方能办理入库手续。对确认检验不合格的关键零部件和材料,质量保证部应立即通知采购部,应在产品上作不合格标记进行隔离,并且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或者办理评审、退货等手续;
f)质量保证部应做好定期检验、验证的原始记录,并且对检验、验证过的关键零部件和材料做好明显的标识以便追溯。
5.7供方按要求每批提供关键零部件、材料检测报告,每年提供一次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据的确认检验报告,关键零部件、材料检测定期确认检验报告的有效期为相邻两次工厂检查的日期,具体按照检验作业指导书执行。必要时,可对关键零部件、材料供方的质量保证能力进行考核认定,确认供方对关键零部件、材料的检验和(或)验证得到有效控制。
关键零部件、材料检验
和确认检验控制程序
发布日期:2021年12月15日实施日期:2022年01月01日
1目的和范围
确保关键零部件、材料符合产品规定和认证所规定的要求,制定本程序。

关键零部件和材料检验及定期确认控制程序

关键零部件和材料检验及定期确认控制程序

关键零部件和材料检验及定期确认控制程序1目的通过对关键零部件和材料的检验和验证控制管理,确保产品质量的一致性和稳定性。

2范围适用于所有认证产品的关键零部件和材料。

3职责所有认证产品的关键零部件和材料检验由质检部门门负责。

4程序内容4.1检验或验证的确定4.1.1关键零部件和材料进厂时,由仓库通知质检部门门检验。

4.1.2质检部门门应及时安排检验人员对关键零部件和材料要按零部件和材料“检验规范”进行检验或验证。

4.1.3经使用质量稳定及本厂暂无能力进行检查的关键零部件,每次进货时应验证并保留其产品的出厂合格证。

每季度要求其提供1份符合其制造标准要求的检验报告。

4.1.4质检部门门应确认在强制性认证范围内的关键零部件的型号、规格、主要参数、品牌、外包装使用是否与要采购相符,不得随意替换。

4.2 正常检验和验证仓管员核实进料的采购单上的名称、数量、型号规格等无误后将进料放在待检验区域,交质检部门门指定的质检员签收。

质检员确认进料是否与订单、物料清单之规格是否相符。

检验和试验完毕,检验员将检验和试验的具体内容(外观、计测、试验等)填写于相应之《关键原材料和零部件进厂检验记录表》表中,并对检验和试验结果进行合格与不合格判定,交主管审核。

4.3 定期确认检验4.3.1检测项目参见相关支持性文件的检测项目规定。

4.3.2定期确认的频次每年进行了一次定期确认。

4.3.3定期确认的方法要求具有3C认证、出口许可证或质量安全认证的安全件的供应商提供每年通过的复查报告或其产品确认检验报告,对非获得认证的关键件要求供应商按相关产品国家标准检测并提供确认检验报告。

4.3.4定期确认结果评定由本厂质检部门进行确认,符合产品各项指标的,继续保持《合格供应商管理名录》。

不符合指标的,取消其供应商资格,重新选择供应商。

4.3.5对供应商的确认报告或工厂复查报告要归档保存(至少两年)。

5表格记录《关键原材料和零部件进厂检验记录表》《关键原材料和零部件定期确认检验记录表》。

来料质量控制流程

来料质量控制流程

来料质量控制流程一、背景介绍来料质量控制是指在供应链管理中,对从供应商处采购的原材料或者零部件进行质量检验和控制的过程。

通过建立科学的来料质量控制流程,可以确保进入生产环节的原材料和零部件的质量符合要求,从而保障产品的质量和客户满意度。

二、目的来料质量控制的目的是确保供应商提供的原材料和零部件符合产品质量要求,减少不良品的发生,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

三、流程步骤1. 来料质量接收a. 接收原料或者零部件的文件准备:接收人员准备接收文件,包括来料检验单、检验规范、样品接收记录等。

b. 来料质量接收:接收人员按照文件要求,对原材料或者零部件进行初步的外观检查和数量确认。

c. 样品接收:接收人员从来料中提取样品,并记录样品接收信息,以备后续检验使用。

2. 来料质量检验a. 检验计划制定:质量控制人员根据产品要求和供应商历史质量情况,制定来料质量检验计划。

b. 检验方法选择:根据产品特性和检验要求,选择合适的检验方法和仪器设备。

c. 检验执行:质量控制人员按照检验计划和方法,对原材料或者零部件进行全面的物理、化学、机械性能等方面的检验。

d. 检验结果记录:记录检验结果,包括合格、不合格和待处理等情况。

3. 来料质量判定a. 合格品判定:根据检验结果和产品要求,对原材料或者零部件进行合格品判定。

b. 不合格品处理:对于不合格的原材料或者零部件,质量控制人员应及时通知供应商,并按照不合格品处理程序进行处理,如退货、返修等。

c. 待处理品判定:对于待处理的原材料或者零部件,质量控制人员应制定相应的处理措施,并跟踪处理结果。

4. 来料质量反馈a. 反馈供应商:质量控制人员应及时将检验结果反馈给供应商,并与供应商进行沟通,共同解决质量问题。

b. 内部反馈:质量控制人员应将来料质量情况及时反馈给内部相关部门,如采购、生产等,以便采取相应的措施。

5. 来料质量改进a. 供应商评估: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包括质量绩效、交货准时率等指标,以便选择合格的供应商。

企业生产过程程序文件

企业生产过程程序文件

一、材料、零部件控制程序总则按图选材,按工艺选料,真材实料,保证质量。

1目的对钢构用原料、外购件、外协件进行控制,以确保其符合图纸的要求,辅助材料符合工艺的要求,产品符合《规程》的要求。

2适用范围适用于钢构用材料、外购件、外协件的验收、保管、和发放。

3职责3.1采购是材料、零部件控制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材料和外购件的物质采购,对采购质量负责,检验负责对材料、零部件的质量控制。

3.2 生产负责自制产品、零件的过程质量控制和外协计划的安排,确保自制、外协件质量。

3.3 检验负责对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的检验把关,并建立质量检验记录。

3.4 需要委外理化检验时,由检验提出经经理批准,到指定单位复验。

3.5 检验根据检验结果和试验报告,负责对材料是否合格进行审批。

3.6 仓库管理人员负责材料的入库保管、建账和发放。

3.7 仓库管理人员负责未发放材料的标识及标记移植。

4 工作程序4.1验收4.1.1检验核查质量证明书和实物后,开材料入库单并保留质量证明书和相关资料。

不合格的材料有权拒收。

4.1.2 检验根据相关资料,根据标准和技术要求,检验以下各项内容。

1) 核对钢厂的标记与质量证明书是否一致(生产从厂家、钢号,炉批号等);2)检查外观质量(表面及边缘断面层、锈蚀等);3) 检查尺寸、规格(幅度尺寸、厚度公差)4)核实数量。

4.1.3 对检验合格和不合格的材料,用记号笔在实物上分别做好标记并分开堆放(或挂牌堆放),合格材料做好验收标记,对待验收材料及需复验做好标识。

4.1.4 材料复验用于制造钢构的钢材,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复验:1)设计图样要求复验的;2)用户要求复验的;3)制造单位不能确定材料真实性和对材料的性能和化学成分有怀疑的;4)提供钢材质量证明书注明复印件无效或不等效。

取得国家安全检察机构产品安全质量认证并有免除复验标志的材料可以免除复验。

4.1.5 复验委托:应由仓库保管员按检验的复验内容和抽查数量,进行取样,并进行登记。

TS16949制造过程管制程序

TS16949制造过程管制程序

TS16949制造过程管制程序一、目的为确保产品质量,满足客户需求,制定本程序以规范和控制制造过程。

二、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公司所有制造过程。

三、定义1.制造过程:包括所有直接与产品制造相关的活动,如原材料采购、零部件加工、装配等。

四、程序内容1.工艺规程和作业指导书1.1.确保所有制造过程都有相应的工艺规程和作业指导书,并按要求进行更新和控制。

1.2.工艺规程和作业指导书应包括工序名称、工艺流程、质量要求等信息。

1.3.工艺规程和作业指导书的变更应经过授权和记录,并通知相关人员。

2.设备和工具管理2.1.设备和工具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经过定期检修和校准。

2.2.设备和工具的使用应按照要求进行操作和维护。

2.3.设备和工具的使用记录应及时填写和汇总,以便进行分析和改进。

3.原材料和零部件管理3.1.原材料和零部件的采购应从可靠的供应商处获得,并建立供应商评估和评价制度。

3.2.原材料和零部件的接收应进行严格的检验和测试,并记录相应结果。

3.3.不合格的原材料和零部件应进行隔离和处理,并进行原因分析和改进措施。

4.生产过程控制4.1.生产过程应按照工艺规程和作业指导书进行操作,并记录相应的参数和结果。

4.2.生产过程中应进行过程控制,并建立相应的控制图和检验记录。

4.3.出现不合格品时,应迅速采取纠正措施,并进行原因分析和改进措施。

5.品质记录和数据分析5.1.对制造过程中的各项参数和检验结果进行记录,并建立相应的品质档案。

5.2.对品质记录和数据进行定期分析,以识别潜在问题和改进机会。

5.3.品质记录和数据分析结果应进行归档和保存,以备将来参考和审核。

六、培训和沟通6.1.对制造过程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使其了解和掌握相应的工艺要求和操作规范。

6.2.定期组织会议和沟通,以确保对制造过程的要求和控制措施的有效传达和理解。

七、异常处理和纠正措施7.1.当出现产品不合格或制造过程异常时,应及时采取纠正措施,并进行纪录。

起重机程序文件:06.材料与零部件控制程序

起重机程序文件:06.材料与零部件控制程序

1、目的为使材料和零部件管理有序,特制定本程序2、范围本文件规定了材料控制的范围、程序、内容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起重机械工程施工全过程。

3、职责3.1制造部是材料和零部件的采购控制的管理部门,负责收集质量证明、原材料质量证明书的管理和存档。

3.2 管理部是材料和零部件检验和试验管理部门,负责材料和零部件的检验和试验。

3.3 生产分公司负责对所用材料的接收、标识、存放与保管、领用和使用的控制。

4、程序4.1 控制范围⑴材料的采购(包括采购计划、采购合同、供方评价和控制);⑵材料验收(复检)控制;⑶材料标识(可追溯性标识);⑷材料的存放和保管;⑸材料领用和使用控制;⑹材料代用。

4.2 控制程序内容和要求4.2.1 材料的采购控制材料的采购控制由制造部组织执行《机制公司采购管理办法》,选择和实施采购的供方必须是经包钢机制公司审核通过的合格供方。

4.2.2 材料的验收(复检)控制4.2.2.1材料到货后由各分公司材料仓库保管人员负责按《送货单》进行核对并验收,并按规定的要求将材料摆放在指定区域。

4.2.2.2管理部检验人员接收到各分公司材料仓库保管人员的报检后,对材料进行检验/验证;对有理化复检要求的,分公司按GB/T 2975《钢及钢产品力学性能试验取样位置及试样制备》的要求进行取样及打钢印号,管理部检查或验证取样过程。

4.2.2.3分公司取样及试样编号遵循以下原则:1、同一材质、批号、熔炼号(炉号)的板材割取一次试样(含物理性能、化学成分试验)。

2、板材与试样的编号要统一,由月份编号和本月第几次试样编号组成。

如:08-08,表示八月份第八次试样编号。

3、板材与试样的编号要和板材记账(单)相符统一。

4.2.2.4 取样完成后,分公司填写板报实验申请单,将申请单与试样送管理部,由管理部理化责任工程师委托检验。

4.2.2.5 备料单位在未接到管理部检查人员检验合格结果的通知前,不得将板料转移,更不能投入使用。

材料与零部件控制规定

材料与零部件控制规定

材料与零部件控制规定
1 目的
对材料与零部件进行控制,确保本公司购买与施工的材料、零部件符合设计的要求。

2 范围
适用于对产品及工程施工中的材料与零部控制。

3 程序、内容
本公司材料、零部件(包括配套设备)应按以下方式进行控制:本公司制定《采购控制程序》明确对材料、零部件供方实施质量控制的方式和内容,并严格按要求对方进行质量控制和采购。

对法规、安全技术规范有行政许可规定的分供方,制定《外委控制程序》并按要求对分供方许可资格进行确认;
(1)材料与零部件验收(复验)控制,包括未经验收(复验)或者不合格的材料、零部件不得投入使用等;
(2)材料标识(可追溯性标识))的编制、标注方法、位置和移植等;
(3)材料与零部件的存放与保管,包括储存场地、分区堆放等;
(4)材料与零部件领用和使用控制,包括质量证明文件、牌号、规格、材料炉批号、检验结果的确认,材料领用发放、切割下料、成型、加工前材料标识的移植及确认,余料、废料的处理等;
(5)材料与零部件代用,包括代用的基本要求及代用范围,代用的审批、代用的检验试验等。

(6)材料与零部件受委托方评价报告,材料与零部件检查验收报告,材料与零部件代用审批报告,由相应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审查确认,并对保管、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作出记录。

4 相关文件
《采购控制程序》
《外委控制程序》
《材料零部件控制程序》。

06 材料、零部件控制程序

06 材料、零部件控制程序

材料、零部件控制程序1.0 目的对材料和零部件采购供方及过程进行控制,确保采购物资满足规定要求;对材料和零部件的入库、保管、发放领用等过程及有关人员的职责作出规定,确保材料和零部件在受控状态下进行,进而保证产品质量。

2.0 范围适用于材料和零部件相应供方的选择、评价、采购及进厂检验、保管使用等质量控制。

3.0 职责3.1 资材部负责组织对供方进行评价和选择,制订和实施采购计划。

3.2 工程技术部负责提供采购物料的技术要求等有关资料,参与对供方的选择和技术性评价。

3.3质量部负责采购产品的验证,必要时参与供方评价。

3.4质量部、资材部、材料责任人分别为材料质量控制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各相关部门及人员应密切配合,并接受质保工程师的监督检查。

4.0 工作程序4.1 采购物资分类A类物资:影响锻制法兰性能的原材料,如锻坯等。

B类物资:间接影响产品质量的物资,如螺栓及一般量具等。

C类物资:对产品质量影响甚微的其他辅助性物资材料。

4.2 供方的评价选择4.2.1 根据供方按公司的要求提供产品的能力、服务和价格等方面对其进行选择和评价。

4.2.2 评价和选择原则1) 对供方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审核,并对其按计划提供所需产品的能力进行评价;2) 对供方产品的质量、价格、交货情况以及对质量问题的响应能力进行评审;3) 调查供方财务、交付后的服务和零配件供应及配套服务等情况;4) 对比类似产品的历史状况,进行产品评价;5) 产品试用和评价4.2.3 选择和评价步骤1) 资材部会同工程技术部、质量部对提供采购品的候选供方,按上述原则进行考察和评价,作出评审结论。

2) 若供方已通过体系认证(或产品质量认证),需提供有关证书,即可确认;3) 对原有供方,长期供货且质量稳定者,即可确认。

4.2.4 对供方的监控和评价1) 根据供方提供产品的重要程度、供方的质量保证能力以及进货复验结果,对供方实施分类控制。

a) 对提供A类采购品的供方:——对其质量管理体系保留有效证书复印件(如有变更应及时提供新版本);——要求供方按法规标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检验试验,并向本公司提供检验记录;——提供每批来货的质量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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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根据《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公司《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手册》的要求,建立材料、零部件质量控制系统,通过对材料、零部件的采购、验收、标识、存放与保管、领用和使用、材料代用等环节的管理和控制,以确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用的材料、零部件的质量和正确使用。

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工程所用材料、零部件的全过程控制。

3. 职责3.1 工程技术部a).工程室①.物资采购组:负责收集合格分供方的评审的输入资料和材料、零部件的采购。

②.库房:负责材料、零部件的标识、保管、发放和回收。

b).技术室:负责编制订货技术条件和参与合格分供方评审,并对分供方的技术能力提出合理意见。

c).项目组:负责材料、零部件的使用和参与合格分供方评审,并对分供方的综合服务能力提出合理意见。

3.2 质量安全部a).质量室:参与合格分供方评审,并对分供方的质量保证能力提出合理意见。

b).检验试验组:负责材料、零部件的验收。

3.3 运营管理部财务室:参与合格分供方评审,并对分供方的经济保证能力提出合理意见。

4. 程序4.1 合格分供方评价4.1.1 评价范围为公司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工程提供设备、材料、零部件的所有制造商、生产商、贸易商和外协加工商。

4.1.2评价类型合格分供方评价分为准入评价和重新评价两种类型。

4.1.3 准入评价4.1.3.1准入评价时机a).材料、零部件分供方拟为公司供货前。

b).拟在合格分供方名录外分供方采购时。

4.1.3.2 准入评价内容a).分供方合法性评价①.分供方必须是依法成立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或其他组织。

②.分供方的经营范围必须符合其在工商部门登记的经营范围。

③.法规、安全技术规范有行政许可规定的设备、材料、零部件,其分供方必须具备相应的行政许可。

④.分供方为贸易商(代理、经销、销售)时,必须具有生产厂家或制造厂家的授权委托且在其授权时限和范围内。

b).技术保证能力评价①.分供方为制造商和外协加工商时,必须具备与其供应产品相符合的制造或加工产品的技术能力和制造、加工水平,制造、加工技术和制造、加工工艺先进。

②.分供方为贸易商时,其供应产品的制造厂家必须具备与其供应产品相符合的技术能力和制造水平,制造技术和制造工艺先进。

c).质量保证能力评价①.分供方为制造和外协加工商时,其必须具备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检验、检测、试验装备齐全,检验、检测手段和检验、试验工艺先进。

②.分供方为贸易商时,其供应产品的制造或生产厂家必须具备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检验、检测、试验装备齐全,检验、检测手段和检验、试验工艺先进。

d).经济保证能力评价①.分供方为制造和外协加工商时,其必须具备满足公司需求的制造、加工实力,供应能力和经济实力。

②.分供方为贸易商时,其必须具备满足公司需求的供应能力和经济实力。

4.1.3.3 准入评价流程4.1.3.3.1评价材料准备物资采购组在评价前,应向被评审分供方索取如下资料:a).制造商、生产商和外协加工商①.制造商、生产商和外协加工商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行政许可资格证复印件,复印件上必须加盖制造商、生产商和外协加工商的公章鲜章,扫描件、彩印宣传资料无效。

②.制造商、生产商和外协加工商的质量保证体系描述文件或质保手册,如已通过第三方质量体系认证的,则还应提供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③.国家指定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性能、质量检验、检测、试验报告和其他能证明产品性能和质量的资料复印件。

④.制造商、生产商和外协加工商填写的《分供方情况及质量保证能力调查表》。

b).贸易商①.贸易商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复印件上必须加盖贸易商公章鲜章。

②.生产或制造厂家对贸易商的授权委托证明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加盖贸易商章公章鲜章。

③.生产或制造厂家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行政许可资格证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加盖生产或制造厂家的公章鲜章,扫描件、彩印宣传资料无效。

④.国家指定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性能、质量检验、检测、试验报告和其他能证明产品性能和质量的资料复印件。

⑥.贸易商填写的《分供方情况及质量保证能力调查表》。

4.1.3.3.2 评价组a).物资采购组将分供方评审所需的评价资料准备齐全后,应立即通知材料、零部件责任人组织评价。

b).材料零部件责任人接评价通知后,应立即上报至质量保证工程师,由质量保证工程师选定评价组成员成立评价组。

c).评价组由质量保证工程师任组长,成员由技术负责人、材料、零部件责任人和工程技术部、质量安全部、运营管理部相关人员组成。

4.1.3.3.3 分供方评价a).评审组成立后,由评审组组长选定评价时间、地点和制定评价计划,物资采购组应及时将评价的时间、地点和计划通知被评价分供方。

b).到达评价时间后,由材料、零部件责任人组织评价组和被评价分供方在指定地点召开评价会议,评价组成员根据分供方提供的材料,采用答辩的形式对分供方的合法性、技术保证能力、质量保证能力和经济保证能力进行评价,并在《合格分供方准入评价记录》上签署评审意见。

c).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或必要时,会议评价后由材料、零部件责任人组织评价组到分供方处进行实地考察,评价组成员应验证会议评价结果,并在《合格分供方准入评价记录》上签署评价意见。

4.1.3.4 分供方评价报告a).评价完成后,由材料、零部件责任人综合评价组成员的评价意见,编制分供方评价报告,并及时上报至质量保证工程师进行审核。

b).分供方评价报告内容①.分供方提供的评审材料。

②.分供方评审记录。

③.分供方评价报告主体。

4.1.3.5 评价结果及处理a).质量保证工程师接评价报告后,对评价报告进行审核,并给出最终评价意见。

b).最终评价意见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结果由物资采购组通知被评价分供方。

c).评价合格的分供方,由材料、零部件责任人将分供方信息录入公司《合格分供方名录》,准许其在评审合格的范围内供货。

d).评审不合格的分供方,物资采购组应向其说明不合格的原因,并禁止向其采购。

4.1.3.6 合格分供方名录a).合格分供方名录由材料、零部件责任人负责建立,质量保证工程师负责审核。

b).合格分供方名录的内容至少包括供货品种、分供方名称、供货范围、联系方式等。

c).合格分供方名录建立后,由材料、零部件责任人下发至物资采购组。

d).合格分供方名录内容发生变更后,材料、零部件责任人应及时将变更的内容通知物资采购组。

4.1.4 重新评价4.1.4.1 重新评价时机a).准入评价合格的分供方首次供货后。

b).每自然年年底。

4.1.4.2 重新评价内容对分供方的技术保证能力、质量保证能力和经济保证能力的准入评价结果进行验证。

4.1.4.3 重新评价流程a).评价前由材料、零部件责任人收集和整理分供方重新评价材料,材料内容至少包括分供方该次、该年的技术保证能力反馈信息,质量保证能力反馈信息、经济保证能力反馈信息和出现不合格品(项)的次数统计信息等。

b).评价材料准备完毕后,材料、零部件责任人应将准备情况上报至质量保证工程师,由质量保证工程师选定评价组成员成立评价组。

评价组由质量保证工程师任组长,成员由技术负责人、各质控系统责任人和各部门相关人员组成,评价组成立后,由评审组组长选定评价时间、地点和制定评价计划。

c).到达评价时间后,由材料、零部件责任人组织评价组在指定地点召开评价会议,评价组成员根据评价材料和实际工作中分供方的相关情况对进行分供方进行评价,并在《合格分供方重新评价记录》上签署评审意见。

4.1.4.4 评价结果及处理a).质量保证工程师对重新评价记录进行审核,并给出最终评价意见,重新评价的最终评价意见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由物资采购组通知各分供方。

b).重新评价合格的分供方,次年可继续在其供货范围内采购。

c).重新评价不合格的分供方,由物资采购组向其说明原因,并从合格分供方名录中予以清除,次年不得在其进行采购。

d).重新评价记录由材料、零部件责任人纳入分供方评价报告内。

4.1.5 评价报告保管分供方评价报告由材料零部件责任人按公司《文件和记录控制程序》的要求进行保管。

4.2 材料、零部件采购4.2.1 采购计划4.2.1.1 采购计划的编制时机设计文件会审完毕,且工程量确认和平衡库存后。

4.2.1.2 采购计划的编制依据a).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的设备、材料表。

b).经审核的顾客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4.2.2.3 采购计划的内容采购计划的内容至少包括设备、材料、零部件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执行标准、需求时间等。

4.2.2.4 采购计划的编制和审批流程a).设计文件会审完毕后,由工艺技术组根据设计文件和合同编制《材料、零部件需求清单》,经工艺责任人和负责该项目的项目经理审核后,移交至库房平衡库存。

b).库房接需求清单后,应立即根据需求清单的内容和库房内材料、零部件的实际库存情况平衡库存,并在需求清单上标注库存情况后,移交至材料、零部件责任人。

c).材料、零部件责任人接经平衡库存的需求清单后,应立即对清单进行审核,并填编制采购计划,采购计划编制完成后交工程技术部负责人进行审核。

d).审核合格的采购计划由材料、零部件责任人移交至物资采购组进行采购。

4.2.2 采购4.2.2.1 采购要求a).采购时,物资采购人员必须按采购计划的要求到合格分供方目录内的分供方进行采购,不得擅自更改材料、零部件的品种、规格和质量要求。

b).如采购时,出现采购困难,物资采购组应及时将情况上报至材料、零部件责任人,材料、零部件责任人根据相关的要求进行变更或代用,物资采购组按变更后的要求进行采购。

c).采购金额超过伍仟元或重要、关键的材料、零部件,必须签订采购合同,合同中应明确质量保证协议、验证方法和质量争端处理。

d).采购金额低于伍仟元或一般常规的材料、零部件可直接到合格分供方名录内的分供方采购。

4.2.2.2 采购流程a).合格分供方选择①.物资采购组根据采购采购计划的要求,按材料、零部件的品种、类别将采购信息分发至合格分供方名录内的各分供方,且不得少于两家。

②.各分供方接采购信息后,应立即进行报价,物资采购组应对分供方的报价情况进行跟踪和及时接收。

③.当分供方将采购的材料、零部件的报价文件,技术、质量资料送达至物资采购组后,由物资采购组将其送达至工程技术部负责人进行选择。

④.工程技术部负责人接相关材料后,应根据分供方的报价进行合理选择,采购金额超过伍万元的合同,还应经过总经理的审核。

b).采购合同①.分供方选定后,采购合同由物资采购组与分供方草拟采购合同,合同草拟完成后,由物资采购组将合同和相关资料按公司《合同控制程序》的要求移交至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合同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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