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房地产抵押贷款的法律风险与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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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房地产开发贷款业务的主要风险及防范措施

商业银行房地产开发贷款业务的主要风险及防范措施

商业银行房地产开发贷款业务的主要风险及防范措施商业银行的房地产开发贷款业务,是指商业银行向房地产开发公司、个人投资者等提供的用于房地产开发和建设的贷款。

这种贷款业务具有较大的风险,在开展该业务时,商业银行需要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来降低风险,保护自身利益。

本文将主要介绍商业银行房地产开发贷款业务的主要风险及防范措施。

一、主要风险1.市场风险。

房地产市场受到宏观经济波动、政策变化、市场供需状况等因素的影响,市场价格波动较大,可能导致房地产项目价值下降,借款人还款能力下降,从而带来贷款风险。

2.借款人信用风险。

房地产开发项目通常需要大量资金投入,借款人的财务状况和信用能力是商业银行考虑的关键因素。

借款人可能面临资金链断裂、经营不善、违约等风险,导致贷款无法按时偿还。

3.监管风险。

相关政府部门对房地产市场有一系列的监管政策,商业银行需要严格遵守,否则可能面临罚款、业务限制等风险。

4.项目开发风险。

房地产开发项目开发过程中可能面临土地、环境、技术、管理等方面的风险,如拖延交房、项目质量不达标等,对商业银行的贷款资金回收造成影响。

5.市场流动性风险。

房地产开发贷款通常期限较长,而存款的流动性较强,银行可能面临资金获取困难的风险。

二、防范措施2.审慎贷款。

商业银行在进行房地产开发贷款时,要审慎确定项目贷款额度和期限,确保贷款与项目的风险匹配,通过合理定价,确保足够的贷款利润,同时也要根据借款人的信用情况设置贷款利率和抵押物要求。

3.多元化风险。

商业银行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房地产开发贷款业务的规模和组合,控制与该业务相关的风险,并在开展该业务的同时,积极发展其他具有较低风险的业务,实现风险多元化。

4.加强内部控制。

商业银行应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房地产开发贷款业务的风险管理职责,加强对贷款风险的监测和控制,确保贷款的合规性和风险的可控性。

5.积极应对市场风险。

商业银行应密切关注房地产市场的变化,及时调整贷款策略,灵活应对市场风险。

浅析期房抵押贷款的法律风险及防范

浅析期房抵押贷款的法律风险及防范


期 房抵 押 法律关 系

期房 抵押 的法 律 关 系 是购 房 人 、售 房 人与 银 行 约 定 ,购房 人 将 其 已预 付 部 分 购 房款 的房 产 设 定 抵押 ,作 为 购房 人 按 期 清 偿银 行 贷 款 的 担保 而 使 抵 押 人 与抵 押 权 人 之间依法产生 的权利义务关系。 l 、期房 抵 押 的 主 体是 银 行 、购房 人 、 出售 商 品 房 的开 发商 ,他 们是 期 房 抵 押 的 当事 人 。 2 、期 房 抵 押 的 客 体 是 当事 人 权 利 义 务共 同指 向抵押 的标 的 物— — 期 房 。此 处 的期 房 指 的 是 购房 人 已与 商 品房 开 发 商 签 订 《 品房 销 售 合 同 》 取得 部 分 权 益 的 期 商 , 房。 3 期 房 抵 押 的 内容 , 、 即抵 押 人 与 抵押 权 人 所 享 受 的权 利 、所 应 承担 的义 务 。 抵 押人 ( 购房 人)有按照合 同规定履行债务 的义 务 。抵 押 人 在 合 同规 定 的债 务 履行 期 间没 有 履 行 债务 的 ,抵 押 权 人 ( 行 )在 银 债务 人 不 履 行债 务 情 况 下 可 以要 求 对 抵 押 的商 品 房 通 过变 卖 、 卖 、 价 等 形 式 , 拍 折 以

施 进行 探 讨 。
【 关键 词 】
抵押 贷款 ;期房 ;防范;法律风险
期 房 抵 押 ,是指 购房 人 在 支付 首期 规 定 的房 价 款 后 ,由贷 款 银 行 代 其 支付 其 余 的 购房 款 ,将 所 购商 品房 抵 押 给贷 款 银 行 作 为偿 还 贷 款 担 保 的行 为 。期 房 抵押 是 抵 押 人 以 即将 获 得 所有 权 的房 产 作抵 押 以分 期付款形式偿付抵押权人对该期房 发放 的 贷款 本息 。

房地产抵押贷款的法律风险分析与防范对策

房地产抵押贷款的法律风险分析与防范对策
不 是 土 地 使 用 权 处 于 交 易 之 中 ,就 有 可 能 是 财 产 权 属 不 清 晰 或 权 属 登 记 不 规 范 ,一 般 情 况 下 ,不 宜 接 受 房 、地 权 属 不 一 致 的抵 押 物 。如 确 实需 要 接 受 此 类 抵
位 、社会 团体的教 育设施 、医疗 卫生设 施和其他社会 公益设施 不得抵押 。 《 ” 担保法》第 3 7条也有 同样规
现 等 阶段 。在 每 个 阶段 ,如 未 履 行 审 慎 注 意 义 务 ,会 引 发 法 律 风 险 。 本 文 在 现 有 的 法 律 、法 规 框 架 内 . 对 银 行 在 办 理 房 地 产 抵 押 每 个 阶 段 可 能 存 在 的法 律 风 险进 行 分 析 ,并 提 出了 防 范措 施 。

审 查 阶 段 风 险 与 防范
( )抵押主体资格 的法律风 险与 防范 一 1公益设施的抵押 限制 。 《 . 物权法》第 l4条规 8
定: “ 学校 、幼 儿 园 、医 院等 以 公 益 为 目 的 的事 业 单
规 的规定 ,房屋 和其所 占用 的土地使用权一般应归属 同一 主体所有 。如房屋 和土地使 用权归 属不 同主体 ,
中 图 分 类 号 :F 3 .5 文 献 标 识 码 :B 文 章 编 号 :1 7 .2 5 ( 0 8 1-0 50 8 24 6 42 6 2 0 ) 10 5 .3
房地产抵押贷款是银行 以借款人或第 三人 合法拥 有的房地产作为抵押物发放 的贷 款。银 行在办理房地 产抵押贷款 时一般分审查 、手续 办理 、贷后管理 、实
定 。值得 注意 的是 ,民办 教育 和 医疗等 机构 是 否为
“ 公益性 的单位 ” 《 ? 民办教 育促进法 》第 3条规 定 :

房屋银行抵押贷款的风险及相应的防范措施

房屋银行抵押贷款的风险及相应的防范措施

房屋银行抵押贷款的风险及相应的防范措施第一篇:房屋银行抵押贷款的风险及相应的防范措施房屋银行抵押贷款的风险及相应的防范措施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对于事业都是“万事俱备,只欠东风”。

所谓的“东风”大多是指启动资金。

而如今社会和国家政策使得许多人想到了房屋银行抵押贷款,并以此为解决方案。

但是还有部分人对于房屋银行抵押贷款并没有系统的了解。

那在这就浅谈一下。

一、概念所谓住房屋银行抵押贷款,又称按揭。

是指银行向贷款者提供大部分购房款项,购房者以稳定的收入分期向银行还本付息,而在未还清本息之前,用其购房契约向银行作抵押,若购房者不能按照期限还本付息,银行可将房屋出售,以抵消欠款。

房屋银行抵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所购住房和其他具有所有权的财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由第三人为其贷款提供保证并承担连带责任的贷款。

它是由住房买卖合同、住房按揭协议、住房按揭贷款合同连接起来的三角关系。

借款人或产权人用现有完全产权的房屋抵押给贷款银行,贷得的款项用于各类消费用途,包括购房、购车、住房装修、留学、经营等。

银行具体要看你贷款的金额,用途的合法性,抵押物的足值性,还有你的收入是否能足额来偿还贷款来判断是否予以批准。

二、风险及相应防范措施房屋银行抵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所购住房和其他具有所有权的财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由第三人为其贷款提供保证并承担连带责任的贷款。

它是由住房买卖合同、住房按揭协议、住房按揭贷款合同连接起来的三角关系。

房屋银行抵押贷款的风险主要有以下几种:1.违约风险违约风险包括被迫违约和理性违约。

被迫违约是指借款人的被动行为,支付能力理论认为导致被迫违约是因为支付能力不足。

这说明借款人有还款的意愿,但无还款的能力。

理性违约是指借款人主动违约,权益理论认为在完善的资本市场上借款人可仅通过比较其住房中特有的权益与抵押贷款债务的大小,作出违约与否的决策。

当房地产市场价格上升时,借款人可以转让房屋还清贷款,收回成本并能挣取一定的利润;当房地产市场价格下降时,借款人为了转嫁损失,即使他有偿还能力,他也主动违约拒绝还款。

房产公证抵押风险(3篇)

房产公证抵押风险(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房地产市场日益繁荣,越来越多的人选择通过抵押贷款的方式购买房产。

在房产抵押贷款过程中,房产公证抵押作为一种常见的抵押方式,被广泛运用。

然而,房产公证抵押也存在一定的风险,本文将详细分析房产公证抵押的风险,以帮助消费者在购房过程中规避风险。

二、房产公证抵押概述房产公证抵押是指借款人将所购房产抵押给贷款银行,以获取贷款的一种抵押方式。

在房产公证抵押过程中,借款人需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房产公证,公证机构将对房产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核,确保抵押房产不存在产权纠纷。

三、房产公证抵押风险分析1. 房产真实性风险房产真实性风险是指抵押房产并非借款人真实拥有的房产。

在房产公证抵押过程中,若抵押房产存在虚假信息,将导致抵押无效,借款人可能面临承担法律责任的风险。

(1)房产信息虚假:部分借款人为了获取更多贷款,可能会提供虚假房产信息,如虚假房产证、虚假产权证明等。

(2)房产权属纠纷:部分房产可能存在权属纠纷,如共有房产、夫妻共有房产等,若借款人未如实告知,将导致抵押无效。

2. 房产合法性风险房产合法性风险是指抵押房产存在法律瑕疵,如未缴纳土地出让金、存在违建等。

在房产公证抵押过程中,若抵押房产存在合法性风险,将导致抵押无效,借款人可能面临承担法律责任的风险。

(1)未缴纳土地出让金:部分房产可能未缴纳土地出让金,导致房产无法办理产权登记。

(2)违建:部分房产可能存在违建问题,如未经批准擅自改建、扩建等,导致房产无法办理产权登记。

3. 房产价值风险房产价值风险是指抵押房产的价值低于贷款金额,导致抵押物不足以偿还贷款。

在房产公证抵押过程中,若抵押房产价值低于贷款金额,将导致抵押无效,借款人可能面临承担法律责任的风险。

(1)房产价值评估不准确:房产价值评估机构可能存在评估不准确的问题,导致抵押房产价值低于实际价值。

(2)市场波动:房地产市场价格波动可能导致抵押房产价值下降,若抵押房产价值低于贷款金额,将导致抵押无效。

当前房地产抵押贷款实务操作中存在的风险及防范对策

当前房地产抵押贷款实务操作中存在的风险及防范对策

取得销售租赁债权 的资 金 , 然后, 由 中间商 以这些 债权为抵
押, 发行 租赁 ( 抵 押) 债券 , 二级市场 的中介机构把证券化 的 租赁债权销售给投 资者 , 从 最终 投资 者那 里取得销售租赁抵
[ 4 ] 欧 阳卫 民 .中 国金 融租 赁 业 的现状 和 出路 [ M] . 北京: 中国
的过 程 。 这 一 过 程 的 资 金 流 动 方 向 是 , 租赁 债权 的拥 有者
[ 1 ] 吴 慎之 .强化 融资 租赁 : 小微企 业 融资 的必然选 择[ J ] . 中央 财 经大 学 学报 , 2 0 0 3 ( 4 ) . [ 2 ] 粱飞媛 .发展 中国小微 企 业 融资 租 赁 的若 干意 见 [ J ] . 商 业
研 究, 2 0 0 6 ( 7 ) .
( 租赁公 司) 将所持有 的各 种流动性 较差 的同类 或类似 的租 赁债权卖给租赁债权证券化 的机构( 中间商 ) , 从 中间商那 里
[ 3 ] 王爱英 , 梁喜 .面 向小微 企业 的租赁 创新 思路探 讨[ J ] . 商业
时代 , 2 0 0 9 ( 1 1 )
当前房地产抵押贷款 实务操作 中 存在 的风险及防范对 策
口 饶 以春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化市分行 , 湖 南 怀化 4 1 8 0 0 0 )
摘要 : 房地产贷款是 商业银行 最为 常见的贷款 业务 , 它 不仅 关 系到 商业 银 行 经 营 效 益 , 也 影 响 到 我 国金 融 市 场 和 社
权、 房屋所有权作 为偿还 贷款 的担 保。 自《 担保 法》 1 9 9 5年 押合 同编号与实际签订 的抵押合 同编号不一致 。
者拟设立抵押的房产 , 在抵押 物清单 中只填列房 产 , 未填列

房产抵押的风险预警与监控

房产抵押的风险预警与监控

房产抵押的风险预警与监控随着房地产市场的繁荣,房产抵押已成为一种常见的融资方式。

然而,房产抵押不仅涉及巨额资金,还可能引发一系列风险。

本文将讨论房产抵押的风险预警与监控的重要性,并提供一些实用策略。

一、风险预警1.借款人信用风险:房产抵押贷款的风险首先源于借款人的信用状况。

对于房产抵押贷款而言,借款人的信用历史、收入稳定性、负债状况等因素都可能影响其还款能力。

因此,金融机构需要仔细评估借款人的信用风险,制定相应的贷款政策。

2.市场风险:房产抵押贷款的市场风险主要来自于房地产市场的波动。

如果房地产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房价下跌或房地产市场萧条,可能会导致借款人无法按期还款。

为防范市场风险,金融机构需要密切关注房地产市场的变化,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

3.法律风险:在房产抵押过程中,法律风险不容忽视。

如借款人违约或欺诈行为,都可能导致法律纠纷。

因此,金融机构需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抵押过程的合法性。

二、风险监控1.定期检查:金融机构应定期对抵押的房产进行检查,确保其价值仍符合贷款条件。

这包括对房屋的状况、市场价值、租赁情况等各方面的评估。

如果发现房产价值下降或存在潜在风险,应及时采取措施,如追加担保或调整贷款额度。

2.贷款监控:金融机构应密切关注借款人的还款情况,确保借款人按期还款。

一旦发现还款逾期或违约行为,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如增加催收力度、启动法律程序等。

此外,金融机构还应定期对借款人的信用状况进行评估,调整贷款政策。

3.风险管理工具:金融机构可以采用各种风险管理工具来降低风险,如保险、担保、信用评级等。

通过这些工具,金融机构可以更准确地评估风险,制定更合理的贷款政策,降低不良贷款率。

4.建立风险预警系统:为了更有效地监控风险,金融机构可以建立一套风险预警系统。

该系统可以通过数据分析、数据挖掘等技术手段,对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市场变化、法律环境等进行实时监测,及时发现潜在风险,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商品房预售抵押登记中银行的法律风险防控

商品房预售抵押登记中银行的法律风险防控

商品房预售抵押登记中银行的法律风险防控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商品房预售抵押登记已经成为一种常见的资金筹集方式。

银行作为资金的供应方,在商品房预售抵押登记中承担着重要的角色,但同时也面临着一定的法律风险。

银行在商品房预售抵押登记中需要进行法律风险的防控,以确保自身的利益不受损害。

对于商品房预售抵押登记中的法律风险,银行可以通过完善风险审查机制来进行防控。

在与开发商签订贷款合同之前,银行应当对开发商进行严格的审查,包括开发商的经营状况、资金来源、项目风险等方面的评估。

银行还需对该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相关手续进行审核,确保项目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只有经过严格审查的项目才能获得银行的贷款支持,从而降低银行的法律风险。

银行在商品房预售抵押登记中需要加强合同风险的防控。

在与开发商签订贷款合银行应当明确合同中的各项条款,并确保各项条款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银行在合同中应当明确规定抵押物的范围、评估价值、抵押权的建立条件和优先权等要素,以确保抵押登记的有效性。

在合同中还应当约定开发商的还款责任和还款方式,确保开发商按时偿还贷款。

如果开发商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银行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权益,避免法律风险的发生。

在商品房预售抵押登记中,银行还需注意公证风险的防控。

在办理抵押登记时,银行应当要求开发商提供相关的材料,如权证、预售合同等,并与开发商一起前往公证处办理相关手续。

在办理公证时,银行需要仔细核对开发商提供的材料,确保所办理的抵押登记手续符合法律的要求。

如果发现开发商提供的材料存在虚假或欺诈行为,银行应当及时停止相关手续,避免因为公证风险而导致的法律纠纷。

银行在商品房预售抵押登记中需要做好风险跟踪和监控,及时发现和应对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

银行应当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制度,包括定期对贷款项目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项目中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解决。

银行还需密切关注法律法规的变化和政策的调整,及时调整风险管理策略,以确保银行的资金安全和合规经营。

房产证抵押贷款注意事项

房产证抵押贷款注意事项

房产证抵押贷款注意事项以房产证抵押贷款注意事项为标题,写一篇文章。

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的法律凭证,是购房者的重要财产证明。

在购房过程中,有些人会选择将房产证作为抵押物来申请贷款。

这种方式可以为购房者提供资金支持,但在办理房产证抵押贷款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购房者需要确保自己对房屋的所有权,即房产证上的所有人信息与购房者的身份信息一致。

如果房产证上有多个共有人,所有共有人都需要同意并签署相关文件。

此外,购房者还需要对房屋进行评估,确保其价值与贷款金额相符合,以便顺利办理抵押贷款手续。

购房者需要选择信誉良好的金融机构进行贷款申请。

不同的金融机构在办理抵押贷款时可能存在不同的要求和利率,购房者应该根据自身需求选择适合自己的金融机构。

在选择金融机构时,购房者可以咨询多家机构,比较其服务质量和利率水平,选择最有利于自己的金融机构。

在办理房产证抵押贷款时,购房者还需要了解相关的费用和手续。

一般来说,购房者需要支付一定的评估费用、抵押登记费用和贷款手续费用。

这些费用在贷款申请过程中是必须支付的,购房者应提前做好相关准备,以免影响贷款办理进程。

购房者在办理房产证抵押贷款时还需要了解相关的法律风险。

购房者应仔细阅读贷款合同,确保自己清楚各项条款和责任。

购房者还应该了解利率的调整方式,以及逾期还款的后果。

如果购房者在还款期限内无法按时偿还贷款,金融机构有权对购房者的房产进行拍卖,以偿还未偿还的贷款金额。

购房者应当对此有清醒的认识,并做好相应的还款计划,以避免不必要的风险。

购房者在办理房产证抵押贷款前还需要做好相关的准备工作。

购房者应该收集和整理好购房所需的各种资料,包括购房合同、身份证明、收入证明等。

购房者还需要了解自己的还款能力,根据自身的经济状况合理规划贷款金额和还款期限。

办理房产证抵押贷款是购房者获取资金支持的一种方式,但在办理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上几点。

购房者应确保房产证的合法性和完整性,选择信誉良好的金融机构,了解相关费用和手续,了解法律风险,并做好相关的准备工作。

房地产金融所存在的风险及防范措施

房地产金融所存在的风险及防范措施

房地产金融所存在的风险及防范措施房地产金融是指以房地产为抵押或担保的金融活动,是房地产市场与金融市场的结合体。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房地产金融蓬勃发展,但也面临着一系列风险挑战。

本文将针对房地产金融存在的风险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以期为行业提供参考。

一、房地产金融存在的风险1.市场风险房地产行业受政策、市场、经济等因素的影响较大,市场风险较高。

房价波动导致的抵押物价值的不确定性带来了对债权人的违约风险。

2.信用风险房地产金融业务中,居民或企业以房产贷款为主要方式,资金需求量大,还款周期长,存在着借款人信用不良导致的违约风险。

3.流动性风险房地产金融业务中,多数贷款违约后,资金需求量将迅速增加,银行资产负债结构可能发生变化,从而面临着流动性风险。

4.操作风险房地产金融机构通常规模庞大,业务繁杂,操作风险隐患多。

员工、管理风险事件、设备故障等会给运作管理和客户利益带来严重损害。

5.监管风险监管情况的不确定性,政策的变动,可能对房地产金融行业及其相关机构的经营带来重大影响。

二、防范措施建立一套完善的市场风险管理系统,加强市场监测及反应机制,注重对市场风险的监控、评估以及预警,以做到及早发现和应对市场风险。

建立健全的信用风险管理体系,加强借款人的信息披露,提高对清偿能力的评估,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减少信用风险。

建立较为完善的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合理规划负债结构,开展流动性风险管理评估,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储备。

建立健全的操作风险管理体系,加强员工培训,规范业务流程,提高操作流程的科学性、规范性和透明度。

建立完善的监管合规检查机制,提高对监管政策的及时响应,加强对政策的解读和应用,确保在国家政策的规范下稳健经营。

房地产金融风险的存在是不可避免的,但是只要我们充分认识到这些风险因素,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来管理和规避这些风险,就能够有效地保障房地产金融的健康发展。

政府、金融机构和相关部门也应积极合作,共同努力,共同应对,让房地产金融风险得以有效管控,为行业发展提供更加可靠的保障。

我国发展住房反向抵押贷款风险及防范措施探讨

我国发展住房反向抵押贷款风险及防范措施探讨

我国发展住房反向抵押贷款风险及防范措施探讨一、什么是住房反向抵押贷款住房反向抵押贷款是一种可以帮助老年人实现财富增值和提高生活水平的方式,也是为满足老年人生活所需而发展的金融产品。

具体来说,住房反向抵押贷款就是指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将其房屋典押给揭示意向、经营合规的金融机构,获得一笔资金作为养老资金的来源,在他们去世或房屋被转让时,抵押的房屋才被卖出,通过获得售房所得来偿还债务和利息。

这一形式的贷款由于借款人拥有房屋的权利,所以被称为反向抵押。

二、住房反向抵押贷款的风险在住房反向抵押贷款的过程当中,潜在的风险有很多。

比如,借款人对房产价值风险的认知程度不足、形式化的风险收费以及在房屋在贬值或用途失当时可能带来的法律风险等。

1.房地产市场波动风险住房反向抵押贷款的安全性是建立在借款人所典押的房屋的价值保值下的。

如果房地产市场出现可预见的波动或者崩溃,那么借款人抵押贷款也会相应的处于危险之中。

2.经济环境下滑风险在经济发展放缓或者是房地产市场处于危机时,银行抵押品的质量和尽职调查变成了更为重要的一项工作,如果借款人房屋的市场价值处于衰退状态,银行在偿还时无法得到足够的抵押品,那么风险也将向银行倾斜。

3.利率风险利率风险也常常是住房反向抵押贷款的风险之一。

房屋反向抵押贷款的借款利率通常是单独达成的,所以,如果当前市场利率发生了变化,例如上个月的借款利率可能会比当下要高出很多,那么这种风险也可能就会产生。

4.不动产权纠纷风险在房屋反向抵押贷款过程中,如果涉及到的不动产权问题无法得到明确定论,那么将会引发一系列的法律问题。

三、预防住房反向抵押贷款的风险1.加强监管不断加强对行业资质的市场准入、业务范围和服务质量的监管,规范行业秩序,积极探索完善相关法规法则,引导行业健康发展。

2.加大宣传力度加大对住房反向抵押贷款的宣传力度,使更多的老年人能了解住房反向抵押贷款的特点、操作规范和风险,并善加利用。

3.完善制度体系必须建立起完善的制度体系,加强与房地产登记管理、民政部门、税务部门、公安部门等部门的信息互通与共享,以保证住房反向抵押贷款的合规与安全。

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风险与防范(5篇模版)

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风险与防范(5篇模版)

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风险与防范(5篇模版)第一篇: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风险与防范一、抵押贷款风险表现形式1、抵押物价值高估风险。

由于农信社缺乏抵押物评估的专门人才,贷款抵押物价值评估普遍依赖资产评估中介机构,因此易出现抵押物价值高估风险。

一方面中介机构是按照评估值的一定比例收费,标的物价值越高,评估费收取越多;另一方面借款人主观上希望通过抵押物价值高估而多获得贷款,所以采取不正当手段诱使评估机构高估被评估物价值,在对评估机构的监督约束机制不健全的情况下,评估机构往往与借款人串通一气,“溢价评估”。

2、抵押物管理风险。

在住房贷款抵押过程中,由于借款人只通过办理他项权证进行抵押权出让,但抵押物的实际管理权并未改变。

在日常管理过程中,抵押人因信用与法制观念淡薄而随意处置抵押物或外部的原因(如不可抗力)而致使抵押房屋毁损、灭失,极易造成贷款的损失。

3、抵贷资产的接收、管理和处置风险。

抵押贷款逾期,抵押物转化为抵贷资产后,农信社往往面临抵贷资产接收难、管理难、处置难的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中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须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而允许其使用,致使农信社许多抵押贷款成为“信用贷款”,抵押物毫无意义。

同时,因抵贷资产常常被高估,收回物所不值,不收则贷款会完全损失,农信社往往处于两难境地,而且由于时间推移和市场变化,导致抵贷资产贬值,形成抵贷资产的“冰棍效应”。

二、抵押贷款风险防范建议要树立贷款抵押有风险的观念,防止片面追求抵押率而忽视风险管理,不能单纯以是否办理抵押来判断贷款风险。

1、注重对借款人的第一还款来源审查。

借款人的借款资格、还款能力和信用状况情况是住房抵押贷款风险的关键。

在发放抵押贷款前,必须审查借款人是否有可靠的资金来源,根据借款人的工作情况、收入情况、文化程度、专业技能等方面综合平衡后作出抵押期内是否具有可靠收入的判断,设置个人信用等级,以此作为是否贷款和贷款多少的基本依据。

房地产抵押贷款评估存在的风险及防范措施

房地产抵押贷款评估存在的风险及防范措施

房地产抵押贷款评估存在的风险及防范措施摘要:近年来,随着全球经济的迅猛发展,社会的不断进步,房地产交易形式愈发多样化。

在当今我国房地产市场高速发展背景下,房地产抵押贷款评估业务逐渐增多。

目前,受相关评估人员技术水平及、能力素养,以及银行贷款门槛低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使我国银行面临着一定的风险。

基于此,本文阐述了房地产估价的方法,结合房地产抵押贷款评估存在的风险及原因,提出了科学合理、可行有效的房地产估价风险防范措施,以期为有关人士提供有力参考。

关键词:房地产抵押贷款评估;风险;估价制度前言:21世纪,在我国经济社会蓬勃发展视域下,房地产行业进入了飞速发展阶段,市场规模越来越庞大,逐渐成为了我国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

但是,房地产的过快发展,使房屋价格存在很大水分。

面对此种情况,有关人员应根据自身工作经验,严格遵循估价原则,按照特定程序,合理运用科学有效的估价方法,综合、全面分析本区域房地产价格的各类影响因素,从而实现对房地产特定时间范围内合理价格的估计、推测及判断。

房地产估价方法一般包含三种,即:市场比较法、收益法和成本法。

这三种方法在实际使用中,结果各不相同,因此,要求估价人员需严格分析、评价估价结果,最后对取值进行合理处理。

1房地产估价的方法1.1市场比较法市场比较法,即:将估价对象和近期类似房地产交易进行对比,然后对其成交价格进行适当调整与修正,是估算出合理价格的一种有效方法。

1.2收益法收益法又称为收益还原法,即:结合不同区域、用途和类型的房地产的收益,返算其价值的一种方法。

计算公式为:房地产纯收益/收益还原利率=房地产价值1.3成本法成本法包含成本积算法、重置成本法两种。

1.3.1成本积算法对已获得的土地,或已完成的土地开发涉及的各项成本费用进行核算,去除其中非正常因素价值,对正常成本费用进行累积,扣除相应的资本利息和投资利润后,获得土地使用权价值的一种方法。

1.3.2重置成本法按照市场标准,对既有房屋重新建造需要的成本进行测算,然后扣除资金、利息和一定的建设利润后,获得的价值,并在此基础上,结合具体的实际情况,遵循有关法律法规,明确房屋成新率,将二者相乘得出房屋估价的一种方法。

房贷担保业务主要风险点及防范措施

房贷担保业务主要风险点及防范措施

房贷担保业务主要风险点及防范措施、一手楼直客式担保业务主要风险点:1、虚假交易或取消交易的风险①发展商作弊,以虚假交易套取银行按揭资金。

多见于发展商资金周转困难而用虚假交易方式套取银行资金。

例如以虚假身份证或员工身份证交易等;②发展商毁约取消交易。

例如房价上涨,发展商毁约利益大于成本;③买家毁约取消交易。

例如房价下降造成买家可能负资产;④由于发展商原因交易无法完成。

例如不具备售楼条件、楼盘烂尾、无法通过验收等。

2、未能如期办理鉴证的风险①买家未能如期交付款项,导致发展商不办理鉴证手续。

这种可能性较少,一般买家支付首期以后,发展商就会办理鉴证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催促买家尽快支付余款;②发展商拖延鉴证。

发展商因人手不足或成交不多,要等到一定量以后才去办理;房价上升,发展商想拖延违约;发展商和办证机构关系不好,逾期不办理被取消办理资格;发展商保管不善,遗失合同、受理回执等资料要件;发展商未及时将买家的定金或首期款转入监控帐户,不具备办理资格;③发展商不办理鉴证。

例如发展商以虚假交易套取银行资金,取得银行按揭贷款后取消交易,形式上退回资金给虚拟购房者。

3、未能如期办理抵押登记备案的风险①买家不配合取回并递交鉴证后资料要件;②银行或银行委托代理机构未能及时取回或督促买家取回并递交鉴证后的资料要件;③发展商或买家、银行、银行委托代理机构保管不善,造成资料要件遗失;④银行资料不全造成无法办理抵押登记备案;⑤银行或银行委托代理机构未能及时申请办理抵押登记备案。

防范措施:1、承保前:①选择优质楼盘。

例如上市公司、地方知名企业、有过往楼盘销售业绩等,并事前做好考察评价;②审核买家,最好为公务员、白领、当地人士、夫妻等。

炒家和经商的需要慎重;③收集资料齐备无缺,真实不虚假;④和买家面谈面签,了解情况;⑤审核买家个人资信报告,考核过往资信记录;⑥上网核实成交情况。

2、承保后:①跟进发展商办理鉴证进度,上网核查;②核实办理鉴证后,跟进银行取回鉴证后资料要件;③跟进银行办理抵押登记备案;④定期上网核查有无中途退房;⑤定期做保后检查,根据进度拟定跟进措施;风险处理:1、买家退房:马上联系发展商按划款途径原路退回款项,已退回的跟进银行尽快收回,已收回的尽快出具解保通知。

房产抵押贷款风控要点

房产抵押贷款风控要点

房产抵押贷款风控要点
房产抵押贷款的风险控制是银行和金融机构在放贷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环,以下是一些房产抵押贷款风险控制的要点:
1. 评估抵押物价值,银行需要对抵押物进行严格的评估,确保其价值足以覆盖贷款金额。

这通常需要由资深的评估师进行评估,确保抵押物价值的准确性。

2. 借款人信用调查,银行会对借款人的信用记录进行审查,包括借款人的还款记录、收入状况、工作稳定性等方面的调查,以评估借款人的信用风险。

3. 贷款比例控制,银行通常会设定抵押贷款的贷款比例上限,确保借款人有一定比例的自有资金投入,降低银行的风险。

4. 收入稳定性审查,银行会审查借款人的收入稳定性,以确保借款人有足够的能力偿还贷款。

5. 法律法规遵从,银行会确保贷款合同符合当地的法律法规,以保障银行的权益。

6. 利率风险控制,银行需要考虑利率上升对借款人偿还能力的影响,可以采取一些对冲措施,如设定利率上限或者选择固定利率贷款。

7. 监控抵押物状况,银行在贷款期间需要定期监控抵押物的状况,确保其价值不会因为损坏或者其他原因而减少。

总的来说,房产抵押贷款的风险控制需要银行综合考虑抵押物价值、借款人信用、收入稳定性、法律法规、利率风险等多个方面的因素,以确保贷款的安全性和稳健性。

房地产抵押贷款评估中的潜在风险及防范解析

房地产抵押贷款评估中的潜在风险及防范解析

现代商贸工业房地产抵押贷款评估中的潜在风险及防范解析黄秋英(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土地测绘规划队,福建宁德352000)摘要:所谓房地产抵押贷款,即银行、相关金融机构在得到借款人房产、地产抵押担保的基础上向其借款的一类抵押贷款方式,一般来讲,把房地产当作抵押贷款的贷款方式有三类,分别是个人住房贷款、房地产开发贷款、其他贷款°整个房地产抵押贷款模式中,所占比重最高的是房地产项目贷款、个人按揭住房贷款以及流动资金贷款°因为对于房地产抵押贷款来讲,最终的贷款额度主要是分析抵押物的评估值°因此,科学合理化的评估抵押房地产价值能够更好地为银行信贷资金、房地产抵押贷款提供保障,减少各类不必要风险的出现°以此作为基础,本文就房地产抵押贷款评估中存在的潜在风险进行研究,并提出相应对策和防范要点°关键词:房地产抵押贷款;潜在风险;提升途径中图分类号:D9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ki.1672-3198.2021.13.068近年来,房地产交易市场蓬勃发展,我国的房地产金融市场随着房地产市场发展逐渐活跃与完善,房地产抵押贷款评估业务日益增多。

中国房地产业日渐成熟的发展,也推动了房地产中介行业的发展,诸如与房地产密切关联的抵押贷款咨询业、评估业当下的整体发展速度即是十分迅猛的。

此类中介结构的出现与发展代表中国房地产行业的繁荣,然而因为中国中介机构整体的发展时间偏晚,且无科学化的管理机制,所以在发展中总会出现部分违规操作问题。

若房地产抵押价值偏高,即会导致信贷风险爆发,反之则抵押物的担保价值便无法展现。

《关于规范与银行信贷业务相关的房地产抵押估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当中明确谈到:商业银行派发房地产抵押贷款之前,需首先明确出房地产在抵押方面的价值,以此当作核定贷款额度的参考。

由此,评估师是否能够准确、合理的明确出抵押房地产的相应价值,对于后续风险的把控来讲十分关键。

房地产开发贷款抵押风险及防范措施

房地产开发贷款抵押风险及防范措施

房地产开发贷款抵押风险及防范措施
一、房地产开发贷抵押相关风险
(一)出具同意预售函触发空押风险
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达到预售条件时,不动产登记部门一般要求银行出具同意预售的函件。

银行虽未直接释放土地他项权证,但在出具同意预售函后,对同意预售的房产对应的土地抵押物的优先受偿权存在无法对抗购房者的风险,同意预售的房产所对应的土地押品形成实质性释放(部分登记机关在不动产登记证上注明“预售房屋所占土地不在抵押范围之内”)。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房地产纠纷案件和办理执行案件中,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的规定,认定建筑工程的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消费者交付购买商品房的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项后,承包人就该商品房享有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买受人”。

该批复体现了当购房者利益与抵押权人利益发生冲突时,对消费者利益予以优先保护的司法精神。

根据上述规定,已预售商品房的受偿顺序为:已交付全部或大部分房款的购房者>建设工程承包人>抵押权人。

如在后续诉讼中发生购房者利益与银行抵押权的冲突时,法院优先保护购房者的权利,导致银行抵押权落空。

(二)未落实后续抵押导致对新增建筑物无优先受偿权风险
一是未按照批复要求,在条件成熟时办理在建工程抵押;二是在建工程后续新增部分未及时追加。

根据《物权法》第一百八十七条“正在。

我国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违约风险及防范

我国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违约风险及防范

我国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违约风险及防范,不少于1000字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是指以个人住房为抵押物,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款的一种贷款形式。

由于个人住房是家庭最重要的资产之一,同时抵押贷款的额度也相对较高,因此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违约风险较高,需要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我国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违约风险及防范进行探讨。

一、我国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违约风险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违约风险主要有以下几方面:1. 经济风险经济因素是影响住房抵押贷款违约的最主要因素之一。

例如,当房地产市场出现滞涨或下跌时,房屋价格下降,贷款金额可能会超过房屋的价值,借款人可能无法及时偿还贷款,从而导致违约。

2. 个人信用风险个人信用状况也是影响住房抵押贷款违约的重要因素之一。

如借款人信用记录不良,或者无法证明其偿债能力,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审批时难以通过贷款申请。

即使被批准贷款,借款人可能也面临无法按时还款的问题。

3. 法律风险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涉及大量法律问题,如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担保合同等,其中可能会发生许多法律纠纷。

例如,如果银行或金融机构的抵押评估不确定或评估失误,可能导致借款人贷款金额偏高而违约;如果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内没有办法在银行或金融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偿还贷款,可能面临银行起诉和资产被拍卖的风险。

二、防范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违约的措施1. 加强贷前审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在借款人提交贷款申请时,应严格审查借款人的财务状况、信用状况以及还款来源等信息,避免出现无偿违约或提前还款的情况。

同时,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应加强房屋估价和抵押物评估工作,在确保抵押物价值的前提下,防范贷款违约的风险。

2. 变通还款方式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可以根据借款人的实际情况,灵活变通还款方式。

例如,提供灵活还款期限、借款延期、收益再结算、利率浮动等服务,以减轻借款人的负担和压力,防范贷款违约。

3. 提高个人信用意识加强个人信用意识教育,引导借款人树立良好的信用意识,理性消费,合理规划借贷行为,避免过度依赖信贷等方式,这也是减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违约的一项有效措施。

房地产抵押贷款的法律风险防范

房地产抵押贷款的法律风险防范

二、 防范房地产抵押贷款风险的对策
( ) 真 审核 贷 款 资料 , 一 认 实地 开展 调 融 资 项 目本 身 的 经 济 效益 、社 会 效 益 以 及
贷业务 中多采用房地产抵押担保方式。但 押物 的价值与市场变现价值 相差较 大 ; 二
在实践中 . 房地产抵押贷款经济纠纷较多 , 是用专用性很强如厂房 、职工 宿舍楼等作
要求法院驳回诉讼请求 , 最终银行撤诉。 二 置抵押房产 ,但在执行 中被执行人以上述 行要充分考察抵押房产的抵押值 ,审查抵 是抵押物登记时相关合同填 写不全 。有 的 条 款 为 由要 求 法 院 不 予 执 行 ,因此 银 行 利 押房产是否列入拆迁范 围,是否是经济适 经办人员 图省事只填一 、两份完整 的抵押 益受损 .银行不得 已多次向法院及上级部 用房及是否有其它不稳定因素 ;同时对抵 合同 。留空 白合同或者在办理抵押登记手 门 申诉 .历 时 几 年 .花 费 了一 定 的人 力 物 押率进行科学的分类 。按不同抵 押物及其 续后补充填写合同内容 ,导致抵押登记部 力 。 门留存的合同与银行 留存的不一致 ,存在 变现能力确定抵押率。银行可 以调整抵押
关条款的约束 。三是对按 揭贷款没有进行 地使用权所得必须首先用于支付 职工安置 的抵押物分值高 , 押率 高。 抵 不容易变现的
预抵押登记 。预抵押登记使抵 押合 同具有 费 。如果企业在提供抵 押之前就 已拖欠税 抵押物分值低 , 抵押率低 。
物 权 效 力 。 则 银 行 难 以 防 止 “ 房 多 卖 ” 款 。税务机关有权先于商业银行处置抵押 否 一 失。
金 融 与 法
本栏编辑 黄瑞峰
房地产抵押贷款 的法律风险防范
口 严 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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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抵押贷款的法律风险与防范
房地产抵押贷款的法律风险与防范
所属分类:数据/知识/短文 -> 工程合同
资料来源:互联网编制日期:2011-12-12 点击:356
房地产抵押贷款的法律风险与防范
目前全国房地产市场处于“震荡”之中,虽然国家、地方不断出台调控政策措施,如果房地产市场一旦衰退,将对银行的信贷资金将构成巨大的风险,其“杀伤力”不可低估。

房地产抵押贷款相对于保证贷款风险较小,但目前房地产抵押贷款潜在着较大的法律风险,不能不引起银行高度的警觉和重视,有必要对房地产抵押贷款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以防止信贷资产的流失。

一、房地产开发抵押贷款的风险和防范
1、房地产开发应具备“四个证”,按照《建设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规定,“对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的项目,不得发放任何形式的贷款。

”按照《担保法》司法解释第四十八条规定“以法定程序确认为违法、违章的建筑物抵押的,抵押无效。

”不具备“四证”建筑起来的房产应属于违章建筑,因此银行不应向“四证”不齐的开发商发放房地产抵押贷款。

2、房地产开发建筑承包商优于抵押权人受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

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工程依法拍卖。

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的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
问题的批复》第一条进一步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在受理房地产纠纷案件和办理执行案件中,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的规定,认定建筑工程的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先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

”因此如果借款人欠银行贷款(房地产抵押贷款),又欠建筑工程款,那么按照上述法律规定建筑
工程款优先于银行抵押贷款受偿。

银行应采取以下两种方式防范这种贷款风险:一是认真执行贷款“三查”制度,切实做好贷前调查,查明防地产开发商是否欠建筑商建筑工程款;二是根据意思自治的原则,由建筑商作出放弃建筑工程优先受偿的书面承诺;三是通过借款人要求建筑商对借款本息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二、房产抵押贷款的风险与防范
1、商品房预购人对房产抵押权人的对抗权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筑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第二条规定:“消费者交付购买商品房的全部或大部分款项后,承包人就该商品房享有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买受人。

”第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房地产纠纷案件和办理执行案件中,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的规定,认定建筑工程的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人。

”所以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来,即使办理了抵押贷款登记,银行的房产抵押贷款也排在商品房预购者、建筑商优先
受偿权之后。

2、房产抵押期限问题。

实践当中房屋管理部门内部规定贷款期限与抵押权必须一致,人为地为抵押权设定了期限,如贷款到期未还,抵押权过期失效或房产部门主动撤销抵押权,给贷款造成很大的风险,而按照《担保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抵押权与债权同时存在,同时消灭。

登记部门要求登记的担保期间,对担保物权的存续,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因此,银行应看到这种矛盾情况,从法理上讲,行政部门内部规定与法律相抵触的,部门内部规定自然无效,但为减少贷款风险和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可采取变通做法,在到房产部门办理登记时,把房产抵押担保合同中的贷款期限尽量约定较长一些,这样就避免了抵押权过期问题。

3、家庭房产抵押贷款风险问题。

家庭房产房产证上虽然注明房产属于一人,但实质上属于家庭共有财产,只有一人办理抵押手续,将导致抵押无效。

家庭财产在法律上被认为是一种共有财产,按照《担保法》司法解释第五十四条规定:“共同共有人以其共有财产设定抵押,未经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抵押无
效。


因此银行在办理此类贷款时,应让房产共有人即夫妻双方都签字,表示夫妻双方都同意用家庭房产抵押贷款,防止因一方不知情、离婚、假离婚等导致
抵押无效。

4、已租赁房屋抵押贷款和已抵押房屋租赁问题。

一是按照《担保法》司法解释第六十五条规定:“抵押人将已出租的财产抵押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在有效期内对抵押的受让人继续有效。

”从上述规定看出,如果借款人将出租的房产抵押给银行,银行实现抵押权后,银行仍受租赁合同的约束,不能将房产重新办理出租。

为防范此类风险,对未出租的抵押人要求出具未出租书面证明,对已出租的要求承租人书面放弃优先权。

二是按照《担保法》司法解释第六十六条规定:“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

”因此银行应弄清楚出租是在抵押前,还是在抵押后,如果是在抵押后出租的,租赁合同对银行不具
有约束力。

5、“借新还旧”房产抵押风险与防范
“借新还旧”的旧贷款与新贷款是两个借贷法律关系,旧贷款还清后,旧的债权也就消灭,按照《担保法》的规定,抵押权也同时消灭,所以用不存在的抵押权来对新的贷款进行担保是无效的。

因此银行在办理“借新还旧”过程中,旧的房产抵押贷款还清后,在办理新贷款的同时,应重新办理房产抵押登记,以保证新抵押权对新贷款的有效担保
性。

6、抵押人变相变卖房产的风险与防范
部分房屋所有人对于难以变卖的房产,用房产抵押向银行贷款,变相地把房产卖出去,造成银行贷款沉淀,难以收回。

因此银行要防范这种风险,必须做好贷款前调查,对房产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充分考虑房产变卖的难易程度,尽量压低房产抵押贷款的抵借比。

7、抵押人改变房屋结构、增添房屋及房屋灭失的风险与防范
借款人对抵押房产的某些行为,如改变结构、装饰、增添等,可能会使抵押房产的价值产生变化,如果抵押房产价值减少,或发生灭失,从而使房产抵
押贷款发生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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