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HNPR—2017—16009湖南省房产面积测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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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NPR—2017—16009湖南省房产面积测算规则1 总则1.0.1为了规范房产面积测算,保护房屋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产测量规范》GB/T17986—2000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则。
1.0.2本规则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房屋交易产权管理的房产面积测算。
1.0.3本规则所称房产面积测算系指房屋各层水平投影面积的测量、绘图与计算,包括房屋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共有建筑面积、产权面积、使用面积等的测算。
房产面积测算分幢进行。
2 术语2.0.1自然层按楼板、地板结构分层的楼层。
2.0.2房屋的自然层数房屋的自然层数,一般按室内地坪±0.00以上计算,采光窗在室外地坪以上的半地下室,其室内层高在2.20m以上(含2.20m,下同)的,计算自然层数。
房屋的地下层(负层)数按±0.00以下的自然层计算。
2.0.3房屋层高房屋的上下两层楼面、或地面至楼面、或楼面至屋面的垂直距离,局部不一致时,以主要部分的层高为准。
2.0.4地上层数房屋±0.00以上的自然层数。
地上层数用正整数表示。
2.0.5地下层数房屋±0.00以下,其室内层高在2.20m以上的地下室(含采光窗在室外地坪以下)— 1 —层数。
地下层数用负整数表示。
2.0.6房屋总层数房屋的地下层数与地上层数之和。
假层、夹层、插层、阁楼、装饰性塔楼以及突出屋面的楼梯间、水箱间不计房屋层数。
2.0.7地下室房间地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1/2的建筑物。
2.0.8半地下室房间地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3但不超过1/2,且采光窗在地坪以上的建筑物。
2.0.9架空层底层架空一定的高度,作为入口、存车、储藏、公共活动等使用的空间。
2.0.10 结构转换层简称转换层,是指建筑物某楼层因上部与下部的平面使用功能不同而采用不同建筑结构类型,通过该楼层进行结构转换。
湖南省建筑工程竣工综合测量和建筑面积计算技术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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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J 湖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DBJ43/T×××-2019J×××-2019湖南省建筑工程竣工综合测量和建筑面积计算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2019-×-×-发布2019-×-×-实施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目次1 总则2 术语3 基本规定3.1 测量基准3.2 测量精度3.3 成果质量检查4 控制测量4.1 平面控制测量4.2 高程控制测量5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5.1 一般规定5.2 计算全部建筑面积的范围5.3 计算一半建筑面积的范围5.4 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5.5 特殊情况下建筑面积计算的相关规定6 房产测量与房屋面积计算6.1 一般规定6.2 房产勘测6.3 共有建筑面积分摊6.4 成果提交7 规划测量7.1 一般规定7.2 竣工地形图测绘7.3 竣工建(构)筑物测量7.4 建筑基底面积与建筑物面积测量7.5 车位测量与统计7.6 建筑工程竣工图绘制7.7 竣工规划比对7.8 主要技术指标编制8 绿地测量8.1 一般规定8.2 绿地面积测量9 消防测量9.1 一般规定9.2 建筑类别测量9.3 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测量9.4 防火、防烟分隔和防爆测量9.5 安全疏散和消防电梯测量9.6 消防设施测量10 人防测量10.1 一般规定10.2 人防建筑面积计算10.3 成果提交11 幕墙测量11.1 一般规定11.2 幕墙测量12 地下管线测量12.1 一般规定12.2 地下管线测量12.3 地下管线竣工图13 建设用地复核测量及地籍测量13.1 一般规定13.2 权属调查13.3 要素测量13.4 成果图测制13.5 宗地面积计算和汇总13.6 成果整理与组卷结合14 成果数据要求附录A 综合测量报告附录B 房产测量图表附录C 规划测量成果图表附录D 绿地测量成果图表附录E 消防测量图表附录F 人防测量成果图表附录G 幕墙测量成果图表附录H 不动产权籍调查表(试行)本规程用词用语说明引用标准名录附:条文说明1 总则1.0.1 为统一全省建筑工程综合测量技术标准和建筑面积计算,确保建筑面积计算和测量成果质量,满足城乡现代化建设发展、信息化管理和信息资源综合应用的需要,制定本规程。
长沙市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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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2007-03-28 11:48:40 来源:好房子网阅读(216)次我要评论(0)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2005-09-23 -------------------------------------------------------------------------一、总则1、为规范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面积计算,统一计算方法,制定本规范。
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面积计算。
3、建筑面积计算应遵循科学、合理的原则。
4、建筑面积计算除应遵循本规范,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二、术语1、层高story height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2、自然层floor按楼板、地板结构分层的楼层。
3、架空层empty space建筑物深基础或坡地建筑吊脚架空部位不回填土石方形成的建筑空间。
4、走廊corridor gallery建筑物的水平交通空间。
5、挑廊overhanging corridor挑出建筑物外墙的水平交通空间。
6、檐廊eaves gallery设置在建筑物底层出檐下的水平交通空间。
7、回廊cloister在建筑物门厅、大厅内设置在二层或二层以上的回形走廊。
8、门斗foyer在建筑物出入口设置的起分隔、挡风、御寒等作用的建筑过渡空间。
9、建筑物通道passage为道路穿过建筑物而设置的建筑空间。
10、架空走廊bridge way建筑物与建筑物之间,在二层或二层以上专门为水平交通设置的走廊。
11、勒脚plinth建筑物的外墙与室外地面或散水接触部位墙体的加厚部分。
12、围护结构envelop enclosure围合建筑空间四周的墙体、门、窗等。
13、围护性幕墙enclosing curtain wall直接作为外墙起围护作用的幕墙。
14、装饰性幕墙decorative faced curtain wall设置在建筑物墙体外起装饰作用的幕墙。
湘潭市房产面积计算实施细则【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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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房产面积计算实施细则一、计算建筑面积应具备的条件计算建筑面积的房屋原则上应具备以下普遍性条件:1.应具有上盖;2.应有围护物;3.结构牢固、属于永久性的建筑物;4.层高在2.20m以上;5.可作为人们生产或生活的场所。
其中:层高指上下两层楼面或地面至楼面、或楼面至屋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二、房产面积计算规则2.1 计算全部建筑面积的范围(1)永久性结构的单层房屋,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多层房屋按各层面积的总和计算。
(2)穿过房屋的通道、房屋内的门厅、大厅,不论其层高,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
门厅、大厅内回廊部分,层高在2.20m 以上的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3)楼梯间、电梯(观光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等,均按房屋自然层计算。
(4)房屋内的附层(含夹层、插层、技术层)及其梯间、电梯间等,其高度在2.20m以上部位计算建筑面积。
(5)房屋天面上,属永久性建筑,层高在2.20m以上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6)挑楼、全封闭的阳台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7)属永久性结构有上盖的室外楼梯,按各层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8)与房屋相连且相通的有柱走廊,两房屋间有上盖和柱的走廊,均按其柱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9)房屋间永久性的封闭的架空通廊,按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0)地下室、半地下室及相应出入口,层高在2.20m以上的,按其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保护墙)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1)有柱或有围护结构的门廊、门斗按其柱或围护结构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2) 玻璃幕墙、金属幕墙及其他材料幕墙作为房屋外墙的,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既有主墙又有幕墙时,以主墙为准计算。
(13)属永久性建筑物有柱(非单排柱和非独立柱)的车棚、货棚等按柱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4)依坡地建筑的房屋,利用吊脚做架空层,有围护结构的,按其高度在2.20m以上部位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长沙市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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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2007-03-28 11:48:40 来源:好房子网阅读(216)次我要评论(0)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2005-09-23 -------------------------------------------------------------------------一、总则1、为规范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面积计算,统一计算方法,制定本规范。
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面积计算。
3、建筑面积计算应遵循科学、合理的原则。
4、建筑面积计算除应遵循本规范,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二、术语1、层高story height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2、自然层floor按楼板、地板结构分层的楼层。
3、架空层empty space建筑物深基础或坡地建筑吊脚架空部位不回填土石方形成的建筑空间。
4、走廊corridor gallery建筑物的水平交通空间。
5、挑廊overhanging corridor挑出建筑物外墙的水平交通空间。
6、檐廊eaves gallery设置在建筑物底层出檐下的水平交通空间。
7、回廊cloister在建筑物门厅、大厅内设置在二层或二层以上的回形走廊。
8、门斗foyer在建筑物出入口设置的起分隔、挡风、御寒等作用的建筑过渡空间。
9、建筑物通道passage为道路穿过建筑物而设置的建筑空间。
10、架空走廊bridge way建筑物与建筑物之间,在二层或二层以上专门为水平交通设置的走廊。
11、勒脚plinth建筑物的外墙与室外地面或散水接触部位墙体的加厚部分。
12、围护结构envelop enclosure围合建筑空间四周的墙体、门、窗等。
13、围护性幕墙enclosing curtain wall直接作为外墙起围护作用的幕墙。
14、装饰性幕墙decorative faced curtain wall设置在建筑物墙体外起装饰作用的幕墙。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最新)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最新)](https://img.taocdn.com/s3/m/d46bb5150622192e453610661ed9ad51f01d54ff.png)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最新)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建筑面积是指以平方米为计量单位,反映房屋建筑规模的实物量指标。
它在基本建设计划、统计、设计、施工和工程概预算等各个方面广泛应用,是房屋建筑计价的主要指标之一。
为了帮助大家研究和使用规范,我们在这里解读最新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并提供一些实用的技巧。
规范内容包括总则、术语、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三个部分以及规范条文说明。
总则阐述了规范制定目的、适用范围、建筑面积计算应遵循的原则等。
术语部分列举了25条术语,对建筑面积计算规定中涉及的建筑物有关部位的名词作了解释或定义。
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共有25条,包括建筑面积计算范围、计算方法和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规范条文说明对建筑面积计算规定中的具体内容、方法做了细部界定和说明,以便能准确地使用规定和方法。
房屋建筑的主体部分1、单层建筑物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单层建筑物高度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
勒脚是指建筑物外墙与室外地面或散水接触部位墙体的加厚部分;高度是指室内地面至屋面(最低处)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
单层建筑物设有局部楼层者,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
围护结构是指围合建筑空间四周的墙体、门、窗等。
2、多层建筑物多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不同的层高划分界限分别计算。
首层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以上楼层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
这种算法称为“层高界限计算法”。
层高是指上下两层楼面(或地面至楼面)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其中,最上一层的层高是其楼面至屋面(最低处)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
3、单(多)层建筑物的坡屋顶内空间单(多)层建筑物的坡屋顶内空间不计算建筑面积。
2007年版消耗定额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2007年版消耗定额建筑面积计算规则](https://img.taocdn.com/s3/m/610274d03186bceb19e8bbcb.png)
2007年版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1 总则1.0.1 为规范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面积计算,统一计算方法,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面积计算。
1.0.3 建筑面积计算应遵循本科学、合理的原则。
1.0.4 建筑面积计算除应遵循本规范,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语2.0.1 层高story height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2.0.2 自然层floor按楼板、地板结构分层的楼层。
2.0.3 架空层empty space建筑物深基础或坡地建筑吊脚架空部位不回填土石方形成的建筑空间。
2.0.4 走廊corridor gollory建筑物的水平交通空间。
2.0.5 挑廊overhanging corridor挑出建筑物外墙的水平交通空间。
2.0.6 檐廊eaves gollory设置在建筑物底层出檐下的水平交通空间。
2.0.7 回廊cloister在建筑物门厅、大厅内设置在二层或二层以上的回形走廊。
2.0.8 门斗foyer在建筑物出入口设置的起分隔、挡风、御寒等作用的建筑过渡空间。
2.0.9 建筑物通道passage为道路穿过建筑物而设置的建筑空间。
2.0.10 架空走廊bridge way建筑物与建筑物之间,在二层或二层以上专门为水平交通设置的走廊。
2.0.11 勒脚plinth建筑物的外墙与室外地面或散水接触部位墙体的加厚部分。
2.0.12 围护结构envelop enclosure围合建筑空间四周的墙体、门、窗等。
2.0.13 围护性幕墙enclosing curtain wall直接作为外墙起围护作用的幕墙。
2.0.14 装饰性幕墙decorative faced curtain wall设置在建筑物墙体外起装饰作用的幕墙。
2.0.15 落地橱窗French window突出外墙面根基落地的橱窗。
99湖南定额解释汇编
![99湖南定额解释汇编](https://img.taocdn.com/s3/m/23c43bd084254b35eefd34ce.png)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1.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以下简称“规则”)第1.12条屋面上部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其高度是否应超过2.2Om才可以计算建筑面积?不受2.20m高度的限制,均可计算建筑面积。
2.无烟灶台是否可计算建筑面积?无烟灶台从楼地面悬挑且高度(楼地面至顶板面)超过2.2Om者,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在窗台上悬挑的不计算建设面积。
3.底层架空层(贮藏室)层高在2.2Om以内,但楼梯间以及通过贮藏室的通道因室内地面比架空层低、稍高于室外地坪其高度超过2.2Om,是否应计算建筑面积?根据“规则”第1.7条规定,室内楼梯间按建筑物的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
故不计算建筑面积。
4.“规则”第1.14条,关于有盖无柱的走廊、檐廊挑出墙外宽度在1.5m以上时以及阳台计算面积的规定,其有楼层的挑出墙外宽度及对应的地面部分如何计算建筑面积?有盖无柱的走廊、檐廊以及有楼层的阳台或走廊其垂直对应的底层有平台、且高于设计室外地坪面的(如图所示)按以下规定处理:楼层走廊超过外墙宽1.5m或屋盖挑出墙外宽1.5m的檐廊以及楼层为阳台的,按楼层或屋盖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5.单层建筑物内设部分楼层建筑如何计算建筑面积?首层建筑面积已包括在一层建筑面积之内,二层及二层以上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如图01所示。
图01(1)已含在一层建筑面积以内。
(2)、(3)以b×L(长度)计算建筑面积并入总建筑面积之内。
6.单层建筑与多层建筑联为一体的单位工程,如何计算建筑面积?多层建筑物按其结构外围面积之和计算建筑面积。
单层按外层结构外围至层结构的外围计算建筑面积,如图02。
图02单层:b×L1计算建筑面积;多层:a×L2×4计算建筑面积。
7.建筑面积按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应如何理解为正确?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结构的外围是指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结构主体层(砌体或混凝土主体),不包括装饰层。
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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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1.常见的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方法包括“套内建筑面积”和“套外建筑
面积”。
其中,“套内建筑面积”是指房屋内部的实际使用面积,包括墙
体内的面积和各种房间的实际面积。
“套外建筑面积”则是指房屋建筑外
墙外的总面积,包括外墙的厚度和阳台等。
2.建筑面积通常是按平方米(㎡)计算的,根据规定,建筑面积计算
的精度应达到0.1平方米。
3.在计算建筑面积时,应将房屋各个房间的面积按照实际情况计算,
通常以房间的内墙为界线,不计算外墙的厚度。
4.套间及楼梯间面积应计入建筑面积。
套间是指几个房间之间互不依
赖的组合,楼梯间是指连接两个及以上楼层的垂直通道。
5.对于公共设施和服务设施区域,该区域的面积也要计入建筑面积内。
常见的公共区域包括大堂、楼梯间、电梯间、走廊、过道等。
6.在计算建筑面积时,还需考虑共用部分的分摊面积。
例如,与其他
房屋共用的墙体、地板、天花板等部分的面积需要按比例计算并分摊到每
个房屋的建筑面积中。
7.在进行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时,要特别注意不计算未完成的建筑部分。
例如,未加固的房间、未完成的厨房和卫生间等不可用空间,不应计入建
筑面积。
8.房屋建筑面积的计算结果可以通过平面图、设计图纸或实地测量等
方式进行验证和确认。
总之,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是根据国家标准和建筑法规进行的,其中考虑了房屋的实际使用情况、共用部分的分摊面积以及公共设施和服务设施区域等因素。
在实际应用中,需要注意遵循计算规则,并通过合适的方式进行验证和确认。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最新最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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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最新最全版
建筑面积是指建筑物在水平投影上的面积,通常用于评估建筑物的大小和价值,也是制定建筑设计、施工和管理规范的重要依据。
建筑物的建筑面积主要包括建筑的地面面积、楼板面积、外墙面积等部分。
1. 建筑地面面积计算规则
建筑地面面积可以直接用测量工具量取,也可以通过建筑平面图纸按比例计算。
一般建筑地面面积=建筑平面图纸上建筑物的地面轮廓面积。
2. 楼板面积计算规则
楼板面积是指建筑楼层的水平面积。
根据建筑领域的约定,楼板面积通常包括
悬挑部分。
一般楼板面积=楼板平面图纸上的实际面积。
3. 外墙面积计算规则
外墙面积是指建筑物外立面的总面积。
外墙面积通常不包括门窗面积。
计算外
墙面积时,需要根据实际测量的墙体数据计算,一般外墙面积=实测外墙墙体的投
影面积。
4. 窗户面积计算规则
窗户面积是指建筑外墙上的窗户所占的面积总和。
窗户面积常用于计算建筑的
采光性能和热量损失。
一般窗户面积=所有窗户的实际开口面积的总和。
5. 楼梯面积计算规则
楼梯面积是指楼梯占用的有效面积,通常不计算在建筑总面积内。
楼梯面积的
计算可以按照楼梯平面图纸上的实际尺寸进行测算。
综上所述,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涉及建筑地面面积、楼板面积、外墙面积、窗户
面积、楼梯面积等内容。
合理计算建筑面积是建筑设计和规划的重要环节,也是保证建筑质量和安全的基础。
建筑面积的准确计算对于建筑管理和评估具有重要意义。
希望以上关于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内容能为您提供一些参考和帮助。
最新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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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最新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是指,按照国家规定,用以衡量一
栋房屋实际占地面积及建造方式、结构、户型等方面综合性指标的
一种计算标准。
该标准在房地产交易、核定房屋使用年限以及规划
建设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根据《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最新标准,房屋建筑面积主
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 建筑公共部位面积
建筑公共部位面积是指整个房屋内部共用的建筑面积,包括楼梯、走廊、电梯、门厅、楼道等公共走廊和公共设施面积,以及房
屋周围的绿化带、公共道路等面积。
通常建筑公共部位面积在房屋
总建筑面积中所占比例为10-20%。
2. 建筑主体面积
建筑主体面积是指房屋内部有效的、可供居住使用的建筑面积,包括卧室、客厅、厨房、卫生间、储藏室等私人生活、娱乐使用的
建筑面积,不包含阳台、走廊等公共部位。
建筑主体面积是房屋中
最主要的计算指标,通常占总面积的60-80%。
3. 附属设施面积
附属设施面积是指房屋外部固定附属设施(如阳台、露台、凉台、雨棚、车库、花园等)以及室内固定附属设施(如壁柜、过道、阁楼、室内楼梯等)的建筑面积。
通常附属设施面积在房屋总面积
中所占比例为10-20%。
4. 公用设施面积
公用设施面积是指整个小区中公共设施所占的建筑面积,如停车场、游泳池、健身房等。
公用设施面积在房屋总面积中所占比例较小,通常为1-2%。
总的来说,房屋建筑面积的计算主要考虑了房屋的整体结构、房间布局、附属设施以及小区公共设施等方面的因素,使得房屋的实际使用面积更加客观、准确。
对于购房者、开发商以及政府相关部门来说,都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建筑工程管理)湖南省房产面积测算及共有建筑面积分摊规则
![(建筑工程管理)湖南省房产面积测算及共有建筑面积分摊规则](https://img.taocdn.com/s3/m/91ba8e6704a1b0717fd5ddf5.png)
(建筑工程管理)湖南省房产面积测算及共有建筑面积分摊规则关于印发《湖南省房产面积测算及共有建筑面积分摊规则》的通知湘建房[2004]391号各市、州房地产管理局、建设局、规划局:为规范房产面积测算,根据《房产测量规范》(GB/T17986.1—2000、GB/T17986.2—2000),结合本省实际,我厅制定《湖南省房产面积测算及共有建筑面积分摊规则》,现印发给你们,自2005年1月1日起实施,请遵照执行。
湖南省建设厅二○○四年十壹月十日湖南省房产面积测算及共有建筑面积分摊规则第壹部分房产面积测算壹、房产面积测算的壹般规定1.房产面积测算的内容房产面积测算包括房屋建筑面积、共有建筑面积、产权面积、使用面积等测算。
2.房屋建筑面积房屋建筑面积系指房屋外墙(柱)肋脚之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具备有上盖,结构牢固,层高2.20m之上(含2.20m,以下同)的永久性建筑。
3.房屋使用面积房屋使用面积系指房屋户内全部可供使用的空间面积,按房屋的内墙面水平投影计算。
4.房屋产权面积房屋产权面积系指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建筑面积。
房屋产权面积由市、县(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确权认定。
5.房屋共有建筑面积房屋共有建筑面积系指各产权人共同占有或共同使用的建筑面积。
6.面积测算要求各类面积测算必须独立测算俩次,其较差应在规定的限差以内,取中数作为最后结果。
面积以平方米为单位,取至0.01m2。
房产面积测量精度分三级,如下表:上式中:S——所测量的房产面积;D——测量长度ma、mb——测距仪的固定误差、比例误差mz——测量距仪和反射面的对准误差7.测量中所使用的仪器、设备和测绘软件应按规定检定或鉴定。
二、计算建筑面积应具备的条件根据计算建筑面积有关规定和规则,能够计算建筑面积的房屋原则上应具备以下普遍性的条件:1、应具有上盖;2、应有围护物;3、结构牢固,属永久性的建筑物;4、层高在2.20m之上;5、可作为人们生产或生活的场所。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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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建筑面积的计算规则一般遵循以下原则:
1.建筑面积的划分:
建筑面积可以划分为净面积和建筑外部边界面积。
净面积是指建筑内部可用于实际活动的面积,而建筑外部边界面积是指建筑墙壁的外部表面积。
2.楼层面积的计算:
楼层面积是指建筑物各个楼层的面积总和。
在计算楼层面积时,可以按照以下两种方式进行计算:一是按建筑物外墙投影面积计算;二是按建筑物实际使用面积计算。
3.外墙面积的计算:
外墙面积是指建筑物外部墙壁的总面积,包括主体结构的外墙面积和附属结构的外墙面积。
外墙面积的计算通常按照建筑物的立面、形状和材料等因素进行。
4.屋面面积的计算:
屋面面积是指建筑物顶部的面积,包括主体结构的屋面面积和附属结构的屋面面积。
在计算屋面面积时,通常按照建筑物的水平面布置、形状和材料等因素进行。
5.其他附属面积的计算:
除了楼层面积、外墙面积和屋面面积,建筑面积还包括其他附属结构和设备的面积,如阳台、走廊、楼梯间、电梯井等。
总之,建筑面积的计算规则是建筑设计和施工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它直接关系到建筑物的规模、功能和质量。
准确计算建筑面积有助于合理
布局和优化设计,同时也为建筑物的施工和验收提供了依据。
因此,建筑
面积计算规则的正确应用对于建筑领域的相关人员来说是非常必要的。
湖南省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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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房产面积测算及共有建筑面积分摊规则第一部分房产面积测算一、房产面积测算的一般规定1.房产面积测算的内容房产面积测算包括房屋建筑面积、共有建筑面积、产权面积、使用面积等测算。
2.房屋建筑面积房屋建筑面积系指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具备有上盖,结构牢固,层高2.20m以上(含2.20m,以下同)的永久性建筑。
3.房屋的使用面积房屋使用面积系指房屋户内全部可供使用的空间面积,按房屋的内墙面水平投影计算。
4.房屋产权面积房屋产权面积系指权得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建筑面积。
房屋产权面积由市、县(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确权认定。
5.房屋共有建筑面积房屋共有建筑面积系指各产权人共同占有或共同使用的建筑面积。
6.面积测算的要求各类面积测算必须独立测算两次,其较差应在规定的限差以内,取中数作为最后结果。
面积以平方米为单位,取至0.01m2。
房产面积测量精度分三级,如下表:房产面积精度等级一二三限?? 差0.02√s+0.0006S0.04√s+0.0002S0.08√s+0.0006S中误差0.01√s+0.0003S0.02√s+0.0001S0.04√s+0.0003S测量面积范围>100000 m2100000~20000m2<20000m2测量工具手持式测距仪经检定的纤维皮尺、钢尺测量方法两次测量取中数两次测量取中数两次丈量较差±2√(ma+mb×D×106)2+mz2±(0.0015+D/600)上式中:S——所测量的房产面积,D——测量长度ma、mb——测距仪的固定误差、比例误差mz ——测量距仪和反射面的对准误差。
7.测量中所使用的仪器、设备和测绘软件应按规定检定或鉴定。
二、计算建筑面积应具备的条件根据计算建筑面积有关规定和规则,能够计算建筑面积的房屋原则上应具备以下普遍性的条件:1、应具有上盖;2、应有围护物;3、结构牢固,属永久性的建筑物;4、层高在2.20 m以上;5、可作为人们生产或生活的场所;其中:层高系指房屋的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至地面,或楼面至屋顶面(不包括隔热层高度)的垂直距离。
房产面积计算(长沙市)
![房产面积计算(长沙市)](https://img.taocdn.com/s3/m/88f9e61ea2161479171128d1.png)
房产面积计算一、计算建筑面积应具备的条件(一)计算建筑面积的房屋原则上应具备以下普遍性的条件:1、应具有上盖;2、应有围护物;3、结构牢固、属于永久性的建筑物;4、层高在2.20m以上;5、可作为人们生产或生活的场所。
(二) 计算全部建筑面积的范围1、永久性结构的单层房屋,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多层房屋按各层面积的总和计算。
2、穿过房屋的通道、房屋内的门厅、大厅,不论其层高,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
门厅、大厅内回廊部分,层高在2.20m以上的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3、楼梯间、电梯(观光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等均按房屋自然层计算。
4、房屋内的附层(含夹层、插层、技术层)及其梯间、电梯间等其高度在2.20m 以上部位计算建筑面积。
5、房屋天面上,属永久性建筑,层高在2.20m以上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6、挑楼、全封闭的阳台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7、属永久性结构有上盖的室外楼梯,按各层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8、与房屋相连且相通的有柱走廊,两房屋间有上盖和柱的走廊,均按其柱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9、房屋间永久性的封闭的架空通廊,按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0、地下室、半地下室及相应出入口,层高在2.20m以上的,按其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保护墙)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1、有柱或有围护结构的门廊、门斗按其柱或围护结构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2、玻璃幕墙、金属幕墙及其他材料幕墙作为房屋外墙的,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既有主墙又有幕墙时,以主墙为准计算。
13、属永久性建筑物有柱的车棚、货棚等按柱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4、依坡地建筑的房屋,利用吊脚做架空层,有围护结构的,按其高度在2.20m 以上部位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5、与室内相通,并能正常利用的变形缝计算建筑面积。
16、房屋屋顶为斜面结构(坡屋顶)的,按层高2.20m以上部位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湖南省宅基地面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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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宅基地面积标准湖南省宅基地面积标准是指在湖南省范围内,对于农村居民建设宅基地所规定的土地面积标准。
宅基地是指农村居民建设住宅及其附属设施所需的土地,是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对于农村居民的居住和生产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合理规定宅基地面积标准,对于保障农村居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湖南省相关规定,宅基地面积标准应当根据当地的自然条件、农村居民的实际需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因素进行科学确定。
一般来说,宅基地面积标准应当充分考虑农村居民家庭的人口规模、生产生活需要、农村居民的生活习惯和文化传统等因素,以保障农村居民的基本居住和生产需求。
在湖南省,宅基地面积标准的具体规定是,一般情况下,宅基地面积不得低于150平方米。
对于有特殊情况的农村居民,如家庭人口较多或者有特殊生产经营需要的,宅基地面积标准可以适当放宽,但应当符合当地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
此外,宅基地面积标准的确定还应当考虑土地资源的保护和利用效率的问题,避免过度占用土地资源,保障农村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因此,在确定宅基地面积标准时,应当充分考虑土地资源的承载能力,避免过度开发和浪费。
总的来说,湖南省宅基地面积标准的确定应当兼顾农村居民的实际需求和土地资源的保护利用,促进农村居民的居住条件改善和农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只有科学合理地确定宅基地面积标准,才能更好地保障农村居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在实际工作中,相关部门应当严格执行宅基地面积标准,加强对宅基地使用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宅基地的合理利用,防止出现滥用宅基地资源的现象,保障农村居民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湖南省宅基地面积标准的确定应当兼顾农村居民的实际需求和土地资源的保护利用,促进农村居民的居住条件改善和农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只有科学合理地确定宅基地面积标准,才能更好地保障农村居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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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标准化管理处编码[BBX968T-XBB8968-NNJ668-MM9N]湖南省房产面积测算及共有建筑面积分摊规则第一部分房产面积测算一、房产面积测算的一般规定1.房产面积测算的内容房产面积测算包括房屋建筑面积、共有建筑面积、产权面积、使用面积等测算。
2.房屋建筑面积房屋建筑面积系指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具备有上盖,结构牢固,层高以上(含,以下同)的永久性建筑。
3.房屋的使用面积房屋使用面积系指房屋户内全部可供使用的空间面积,按房屋的内墙面水平投影计算。
4.房屋产权面积房屋产权面积系指权得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建筑面积。
房屋产权面积由市、县(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确权认定。
5.房屋共有建筑面积房屋共有建筑面积系指各产权人共同占有或共同使用的建筑面积。
6.面积测算的要求各类面积测算必须独立测算两次,其较差应在规定的限差以内,取中数作为最后结果。
面积以平方米为单位,取至。
房产面积测量精度分三级,如下表:房产面积精度等级一二三限差√s+中误差√s+测量面积范围>100000 m2100000~20000m2<20000m2测量工具手持式测距仪经检定的纤维皮尺、钢尺测量方法两次测量取中数两次测量取中数两次丈量较差±2√(ma+mb×D×106)2+mz2±+D/600)上式中:S——所测量的房产面积,D——测量长度ma、mb——测距仪的固定误差、比例误差mz ——测量距仪和反射面的对准误差。
7.测量中所使用的仪器、设备和测绘软件应按规定检定或鉴定。
二、计算建筑面积应具备的条件根据计算建筑面积有关规定和规则,能够计算建筑面积的房屋原则上应具备以下普遍性的条件:1、应具有上盖;2、应有围护物;3、结构牢固,属永久性的建筑物;4、层高在 m以上;5、可作为人们生产或生活的场所;其中:层高系指房屋的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至地面,或楼面至屋顶面(不包括隔热层高度)的垂直距离。
三、计算全部建筑面积的范围1、永久性结构的单层房屋,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多层房屋按各层建筑面积的总和计算。
2、房屋内的附层(含夹层、插层、技术层)及其梯间、电梯间等其高度在 m以上部位计算建筑面积。
3、穿过房屋的通道、房屋内的门厅、大厅、不论其层高,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门厅、大厅内回廊部分,层高在 m以上的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4、楼梯间、电梯(观光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等均按房屋自然层计算。
房屋的自然层是指已列入房屋总层数的各楼层。
房屋的自然层数,一般按室内地坪±0以上计算。
为,负层计算;采光窗在室外地平线以上的半地下室,其室内层高不低于 m以上的架空层也计算自然层数,房屋的地下层(负层)数按±0以下的自然层计算。
房屋的总层数为房屋自然层数与地下层数之和。
假层、附层、插层、阁楼(暗楼)、装饰性塔楼、以及突出屋面的楼梯间,水箱间等不计层数。
5、房屋天面上,属永久性建筑,层高在 m以上的楼梯间、电梯机房等,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6 、挑楼、全封闭的阳台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7 、属永久性结构有上盖的室外楼梯,按各层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8 、与房屋相连且相通的有柱走廊,两房屋间有上盖和柱的走廊,均按其柱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9 、房屋间永久性的封闭的架空通廊,按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0、地下室、半地下室及相应出入口,层高在 m以上的,按其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保护墙)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1、有柱或有围护结构的门廊、门斗按其柱或围护结构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2、玻璃幕墙、金属幕墙及其他材料幕墙作为房屋外墙的,按其外围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
既有主墙又有幕墙时,以主墙为准计算。
13、属永久性建筑有柱的车棚、货棚等按柱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4 、依坡地建筑的房屋,利用吊脚做架空层,有围护结构的,按其高度在 m以上部位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15、与室内相通,并能正常利用的变形缝。
16、房屋屋顶为斜面结构(坡屋顶)的,按层高以上的部位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7、突出外墙的落地凸窗、无油烟灶台,高度大于以上,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8、室内体育馆按实际层数计算。
体育馆(场)看台下空间加以利用的,高度在以上的部位,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多层按多层计)。
19、机械停车库不论其高度和停放层数,均按一层计算。
20、设有结构层的立体仓库、立体车库按结构层计算。
21.舞台灯光控制室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22、有柱无围护结构的架空层,按其主墙体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23、独立户室内已封闭的花园房屋和阳光屋,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四、计算一半建筑面积的范围1、与房屋相连,有上盖无柱的走廊、檐廊,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2、未封闭的阳台、挑廊,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3、独立柱、单排柱的门廊、车棚、货棚等属永久性建筑的,按其上盖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4、无顶盖的室外楼梯按各层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5、有顶盖不封闭的永久性架空通廊,按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五、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1、层高小于 m以下的附层(含夹层、插层、技术层)和层高小于 m以下的地下室和半地下室。
2、突出房屋墙面的构件、配件、装饰性的玻璃幕墙、垛、勒脚、台阶、无柱雨蓬等。
3、房屋之间无上盖的架空通廊。
4、房屋的天面、挑台、天面上的花园、泳池。
5、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及利用建筑物的空间安置的箱、罐的平台。
6、骑楼、过街楼的底层以及穿过房屋的通道用作街巷通行的部分。
7、临街房屋、挑廊下的底层作为社会性公共道路通行的,不论是否有柱、是否有围护结构。
8、利用引桥、高架桥、高架路、路面作为顶盖建造的房屋。
9、活动房屋,临时房屋,简易房屋。
10、独立烟囱、亭、塔、罐、池、地下人防干、支线。
11、与房屋室内不相通的变形缝。
12、底层架空用作公共休憩、绿化园艺使用的以及空中花园。
13、已计算建筑面积的楼梯的下方空间。
14、与室内不相通的阳台、挑廊、檐廊等。
15、非落地的凸窗、无油烟灶台。
16、起隔热作用的非结构墙体。
17、成套复式住宅上层为空的相关外围墙体。
18、无顶盖、隔层设置顶盖或顶盖投影面积小于阳台、挑廊底板水平投影面积的。
19、地下层中的水池。
六、特殊情况的处理1、阳台围护结构向外倾斜的,按阳台围护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2、墙体向外倾斜的房屋,按各层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墙体向内倾斜的房屋,按距底板层高以上部位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3.商业楼层、车库层内无间隔墙的产权单元须埋设永久性界址标志后才能进行分户测绘。
第二部分成套房屋的建筑面积和共有建筑面积分摊一、一般规定(一)成套房屋建筑面积的测算1、成套房屋的建筑面积成套房屋的建筑面积由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组成。
2、套内建筑面积成套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为房屋的套内使用面积与套内墙体面积以及套内阳台建筑面积三部分之和。
3、套内使用面积套内使用面积为套内房屋使用空间的净面积,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一般根据内墙面之间的水平距离计算,内墙面的装饰厚度应计入使用面积。
4、套内墙体面积套内自有墙体面积,全部计入套内墙体面积。
套与套之间的共有墙体,套与公共部位的共有墙体,套与外墙(包括山墙的墙体),均按墙体的中线计算套内墙体面积与套内建筑面积。
5、套内阳台面积套内阳台建筑面积均按前款有关规定计算。
(二)共有建筑面积分摊原则1、产权各方有合法产权分割文件或协议的,按其文件或协议规定执行。
2、产权各方无合法产权分割文件或协议的,可按产权各方相关的建筑面积按比例进行分摊。
3、房屋共有建筑面积分摊以幢为单位,仅限于本幢房屋内的仅为本幢服务的共有建筑面积。
4、整栋房屋在销售和产权转移、分割中只能采用一种分摊方法。
(三)共有建筑面积的所有权与使用权1、房屋共有建筑面积分摊后,不划分各产权人分摊面积的具体部位,共有建筑面积一经分摊,未经合法程序,任何人不得侵占或改变其原使用功能。
2、列入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的所有权,使用权,由参与共有建筑面积分摊的各产权人共同所有、共同使用。
(四)共有建筑面积的确认方法1、未经规划及相关部门验收的房屋,对共有建筑面积范围及功能的确认,以规划等相关部门批准的建筑施工图为依据。
2、经规划及相关部门验收合格的房屋,对共有建筑面积范围及功能的确认,以房屋实际状况为准。
3、商业层、车库层内无间隔墙的产权单元,其内部通道等设施的设置如符合消防要求,该层共有建筑面积方可确认。
(五)共有建筑面积按比例分摊的计算公式为:δSi=K×Si上式中:K=∑δSi/∑SiK——共有建筑面积分摊系数;Si——各单元参加分摊的建筑面积,m2δSi——各单元参加分摊所得的分摊面积,m2∑Si——参加分摊的各单元建筑面积总和,m2∑δSi——需要分摊的分摊面积总和,m2二、共有建筑面积的组成1、共有建筑面积包括幢内电梯井、管道井、公共厕所、垃圾道、楼梯间、屋顶梯间、配电间、屋顶水箱间、水泵房、电梯机房、智能监控室、消防设施房、消防通道、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技术设备层等为本幢房屋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2、共有建筑面积还包括各产权单元与公共建筑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一半的建筑面积。
三、不计入共有建筑面积的范围(一)下列情形不计入共有建筑面积,但应分摊所在幢相关的共有建筑面积。
1、为多幢服务的管理用房、警卫室。
2、独立使用的地下室、半地下室、车棚、车库。
3、为公共事业服务的配套用房。
4、避难层(室)及结构转换层内可独立使用的部位。
5、产权单位自营、自用的房屋。
(二)下列情形不作为共有建筑面积,但不分摊所在幢内相关的共有建筑面积。
1、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
2、为多幢服务的配电间、水泵房等设备用房。
3、避难层(室)及结构转换层。
4、幢与幢之间连接的通廊。
四、共有建筑面积的分摊方法(一)住宅共有建筑面积的分摊方法1、各套房屋的分摊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其中:分摊系数=幢内共有共用建筑面积/幢内各套房屋套内建筑面积之和2、多层住宅楼原则上以幢为单位采用一级分摊,如楼内各单元户数不一致时,采用多级分摊。
(二)商住楼共有建筑面积的分摊方法:1、功能区域的划分(1)根据住宅和商业不同的使用功能,将整幢房屋划分成不同的功能区,按各自的建筑面积将整幢的共有建筑面积分摊成住宅和商业两部分(2)裙楼上有多个独立塔楼的,则各塔楼应为单个功能区。
(3)具有特定的服务对象以其实际作用功能不同设定不同功能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