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规定
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3
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政府采购是指政府机关或者其他政府采购人以货币形式支付给供应商获取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作为一种重要的公共资源配置方式,政府采购在促进经济发展、推动社会进步和维护公共利益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
然而,由于其中涉及的资金数额巨大及采购程序复杂,政府采购用途的正确性和货款的支付都需要得到严格的监督和管理。
因此,建立有效的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是非常重要的。
一、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的必要性政府采购涉及到大量的公共资金,为了确保公共资源有效合理地利用,保障购买的产品及服务质量,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公众和税源来源,需要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
具体来说,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的必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资金的合理使用:政府采购涉及大量资金的支出,如果没有严格的内部监督管理制度,极易导致资金的浪费和滥用,给公共财务带来风险。
2. 防止腐败现象:政府采购涉及庞大的利益,如果没有严格的监督制度,极易滋生腐败行为。
建立科学、规范的内部监督管理制度有助于预防和遏制腐败。
3. 提高采购效率:建立有效的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可以减少程序性错误和延误,提高政府采购的效率,缩短采购周期。
二、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主要包括监督机构设置、监督职责分工、监督依据和监督方法等方面的内容。
1. 监督机构设置:政府组织应该在采购机构内设立专门的内部监督机构,负责对政府采购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
2. 监督职责分工:监督机构应该明确各级采购机构和人员的监督职责,确保各环节的监督工作全面到位。
3. 监督依据: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应该明确监督的依据,包括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采购合同等。
4. 监督方法: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应该明确监督的方法和手段,包括常规检查、暗访核实、对重点项目的专项审计等。
5. 外部监督机构:除了内部监督机构,政府还应该加强外部监督力量的建设,引入第三方机构对政府采购活动进行监督和评估,提高监督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政府采购项目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政府采购项目管理内部控制制度介绍政府采购项目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是为了确保政府采购项目的合规性、透明度和效率而制定的一套规范和流程。
该制度旨在提供明确的指导,确保政府采购项目在执行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防止腐败和滥用职权现象的发生。
目标该制度的目标是建立一个有效的管理体系,确保政府采购项目的所有阶段都得到适当的控制和监督。
主要目标包括:1.合规性:确保政府采购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以及其他相关规定;2.透明度:确保政府采购项目的过程和结果公开透明,提高公众对政府采购的信任度;3.效率:提高政府采购项目的执行效率,合理利用资源,降低采购成本。
内容政府采购项目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1.组织架构:明确政府采购项目管理的责任分工和层级关系,确保每个相关部门和个人的职责清晰;2.流程规定:规定政府采购项目从立项、招标、评审、合同签订到验收等各个阶段的具体流程和要求;3.决策制度:制定权责清晰、程序规范的决策制度,确保政府采购项目的决策过程公正、科学;4.内部监督:建立健全的内部监督机制,包括审计、评估和风险控制等,有效防止不法行为和违规操作;5.外部监督:加强政府采购项目的社会监督,接受公众的监督和舆论的监督;6.文件记录:要求政府采购项目的各个环节都有详细的文件记录,以备查证和追责;7.培训和教育:开展政府采购项目管理相关的培训和教育,提高相关人员的法律法规意识和专业能力。
实施措施为了确保政府采购项目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实施,应采取以下措施:1.制定明确的操作指南和标准,以及相应的模板和表格,便于操作和监督;2.对政府采购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能力和管理水平;3.建立完善的信息化系统,提高政府采购项目管理的效率和透明度;4.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改进;5.加强与相关部门和机构的合作,共享资源和信息,提高政府采购项目管理的整体水平。
结论政府采购项目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是确保政府采购项目合规性、透明度和效率的重要保障。
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制度(2)
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降低行政成本、促进廉政建设,根据《关于加强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管理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采购,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用等。
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
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第三条采购工作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实行统一管理、分类采购。
第四条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在采购活动中,与供应商有直接利害关系的相关人员,依法实行回避。
第五条采购员岗位实行定期轮换制度,原则上每3-5 年轮岗一次。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六条成立镇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组长由主要领导担任,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党政办公室、财政所、相关科室等科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
党政办公室是政府采购业务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日常政府采购执行管理。
第七条采购领导小组职责1.审批本年度政府采购计划和预算;2.审批采购项目预算调整以及预算追加事项;3.审批采购方式和选择采购代理机构;4.确定中标供应商名单;5.对未通过验收的项目作出处理决定;6.审批政府采购其他有关事项。
第八条党政办公室职责(一)贯彻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以及镇党政班子联席会议、采购领导小组有关政府采购事项的决定;(二)审核和汇总各科室上报的年度采购计划和预算, 编制本年度政府采购计划和预算;(三)负责政府采购计划备案、采购合同管理、合同公开、合同备案等工作;(四)负责镇政府日常办公用品和消耗品、办公设备、家具电器、装修(修缮)工程、安保、保洁绿化服务、办公设备维护服务、信息化建设等机关运转保障类项目的政府采购;(五)协助采购科室开展政府采购工作;(六)管理全镇的采购预算资金、审核采购项目资金申请和办理资金结算以及固定资产登记和管理等工作;(七)组织项目实施完成后的合同履约验收工作;(八)协助答复政府采购询问、质疑以及处理采购投诉;(九)采购文件归档管理;(十)办理政府采购的其他事项。
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制度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制度为了规范事业单位政府采购行为,确保采购资金的合理使用和采购项目的高效实施,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制度应运而生。
该制度是一套规范和监督事业单位政府采购活动的管理机制,旨在确保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防止贪污腐败和其他违规行为的发生。
该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内外部监督机制:制定内外部监督机制,确保采购活动的公开透明。
内部监督机制包括事业单位内设的监察机构或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采购活动进行监督和审计。
外部监督机制包括法律、监察机构和社会舆论的监督,对事业单位采购活动进行监督和评价。
2. 采购程序和标准:制定采购程序和标准,确保采购活动的公平、公正和合法。
包括采购计划、招标文件、评标流程、合同签订等环节的规定,并制定相应的操作流程和标准模板,使采购过程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
3. 内部控制制度:制定内部控制制度,提高采购活动的风险防控能力。
包括分工、权限、责任的明确,采购人员从业资质和职责的要求,采购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规定,以及对供应商的资质和信用评估等方面的控制措施。
4. 信息公开和报告制度:建立信息公开和报告制度,确保采购活动的透明度和责任追究。
包括采购公告、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信息的公开,以及采购结果的报告和监督部门的监督评估。
5. 违规违纪处罚制度:制定违规违纪处罚制度,对违反采购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
包括违法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程序,相应的纪律处分和行政处罚措施等,以及对失信行为的记录和联合惩戒措施。
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制度的实施将有效规范事业单位的采购行为,保护采购活动的公平竞争环境,防止贪污腐败和其他违规行为的发生,提高采购效率和资金的使用效益。
同时,该制度也为监督机构和社会公众提供了监督和评价事业单位采购活动的依据,促进了政府采购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制度对于提高事业单位政府采购的效能和规范程度具有重要意义。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监督管理制度
内部(监督)管理制度中咨环球(北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18年4月CCG管理制度汇编目录第一篇人力资源管理 (3)第1章劳动合同制度 (3)第2章部门人员职责 (5)第3章员工薪酬制度 (11)第4章考勤管理制度 (13)第5章咨询工时定额(试行) (15)第二篇行政管理 (17)第6章办公用品制度 (17)第7章印章证照制度 (18)第8章会议管理制度 (21)第9章办公环境规定 (24)第10章驻地设施规定 (26)第11章集体宿舍制度 (27)第三篇经营管理 (30)第12章分支管理制度 (30)第13章经营管理制度 (32)第四篇业务管理 (33)第14章合同管理制度 (33)第15章质量管理制度 (36)第16章项目巡检制度 (37)第17章资料管理制度 (40)第18章保密管理制度 (42)第五篇财务管理 (44)第19章财务管理制度 (44)第20章差旅管理制度 (46)第21章成本管理制度 (49)第六篇招标采购管理 (53)第22章招标采购文件编审规程 (53)第23章政府采购代理规程 (57)第24章施工招标代理规程 (68)第25章服务招标代理规程 (74)第26章货物招标代理规程 (80)第一篇人力资源管理第1章劳动合同制度1.聘用1.1应聘者应当通过公司笔试、面试、背景审查和体格检查,合格后方可聘用。
1.2新员工入职后应签署《新入职员工告知书》,并从OA系统填写《应聘人员履历表》,上传身份证、学历学位、职称及执业资格等证件的彩色扫描件;并向综管部提交彩色一寸照片2张、前述证件的复印件1份、家庭住址和紧急联络电话等。
2.试用期2.1新员工录用后,试用期均为1-3个月。
试用期间公司将对员工表现及其对工作的适应程度进行考核;考核由部门经理负责,公司经理对考核结果进行认定,并通知综管部。
2.2试用期间,员工可提前3日向公司提出终止试用并解除劳动合同。
试用期间被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公司可以直接解除合同。
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
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管理,规范代理行为,提高业务效率,促进公司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凡使用政府财政性资金采购的货物、服务和工程类项目均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政府采购项目必须经过立项、审批、论证等确认程序,并落实资金来源后,由采购人委托方可组织实施。
第四条政府采购活动,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政府采购负面清单》及政府其他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一律从其规定执行。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按照政府采购代理业务执行与监督相互分离的原则,公司成立监督审查领导小组,对政府采购代理业务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协调、监督、检查。
组长:总经理副组长:分管监审部的副总经理成员:综合财务部经理、监审部经理、招标部经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监审部,监审部经理兼任办公室主任。
其主要职责是:(一)全面监督公司政府采购代理工作。
(二)审定公司政府采购代理工作规章制度。
(三)讨论、决定政府采购代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七条政府采购代理工作中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一)监审部是政府采购代理工作的监督、审查机构,主要职责是:1.制订、修订公司政府采购代理工作的规章制度。
2.监督检查政府采购代理工作遵守国家、地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3.全过程监督审查政府采购代理活动,对采购过程中的违规行为提出纠正建议。
4.监督政府采购项目评标专家的抽取或确定工作。
5.监督受理采购项目的有关投诉。
(二)招标部是政府采购代理工作的业务部门,主要职责是:1.签订代理委托合同、项目备案、招标信息发布。
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是政府采购活动中必不可少、极其重要的一部分,对政府采购活动的全过程进行有针对性的监督,有效地管理节约
资源,避免采购活动中的腐败和浪费,有助于政府采购活动更加有效,更加符合社会公共利益。
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所确定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精准采购内容.根据政府使用的采购内容的类型,就全过程的设计,施工,质量检验和评价等等方面,制定准确的采购内容,同时也要确
保采购的内容不超出实际需要的范围;
二是细化单项预算把握.政府采购活动将采购内容分解成若干个采购单项,并分类,然后细化对各项采购内容预算,通过充分考虑和分析,
就采购价格和质量,建立比较科学合理的采购价格及规格;
三是科学招标流程及技术和方法实施.根据各项采购活动所涉及公司和
技术方面的要求,实施招标,确保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标行为;
四是严格的质量检验和评价.对于采购内容均采取质量检验和评价,追
求完美,达到质量标准,确保质量符合招标规范;
五是实施完全合规版权管理.对于采购内容,例如软件,文档,论文等,要求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著作权法律,确保合规性。
政府采购的内部控制制度,不仅提高政府采购的效率,使其更加规范化,而且还能避免在采购活动中发生违规,损害政府利益的行为。
因
此,善于运用政府采购内部控制提高政府采购效率,是政府采购活动中必不可少的一个关键,是政府采购项目管理中必不可少的内容。
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
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管理,规范代理行为,提高业务效率,促进公司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凡使用政府财政性资金采购的货物、服务和工程类项目均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政府采购项目必须经过立项、审批、论证等确认程序,并落实资金来源后,由采购人委托方可组织实施。
第四条政府采购活动,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政府采购负面清单》及政府其他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一律从其规定执行。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按照政府采购代理业务执行与监督相互分离的原则,公司成立监督审查领导小组,对政府采购代理业务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协调、监督、检查。
组长:总经理副组长:分管监审部的副总经理成员:综合财务部经理、监审部经理、招标部经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监审部,监审部经理兼任办公室主任。
其主要职责是:(一)全面监督公司政府采购代理工作。
(二)审定公司政府采购代理工作规章制度。
(三)讨论、决定政府采购代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七条政府采购代理工作中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一)监审部是政府采购代理工作的监督、审查机构,主要职责是:1.制订、修订公司政府采购代理工作的规章制度。
2.监督检查政府采购代理工作遵守国家、地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3.全过程监督审查政府采购代理活动,对采购过程中的违规行为提出纠正建议。
4.监督政府采购项目评标专家的抽取或确定工作。
5.监督受理采购项目的有关投诉。
(二)招标部是政府采购代理工作的业务部门,主要职责是:1.签订代理委托合同、项目备案、招标信息发布。
政府采购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单位政府采购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XXX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事项清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政府采购,是指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服务和工程的行为。
以上所称财政性资金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和财政管理的其他资金。
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视同财政性资金。
采购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货物、服务和工程应按照《XXX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XXX)的规定全部纳入电子卖场管理,协议供货、定点采购有关办法停止执行。
车辆销售、会议服务、公务机票等特殊品目,在电子卖场中按照相关政策对供应商实行管理。
第三条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单位各部门政府采购活动。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五条党委会是政府采购最高决策机构,主要职责:(一)审批采购管理、采购程序等相关制度;(二)研究决定重大采购事项,审批政府采购预算、重大采购需求;(S)审定单位内部采购目录、内部采购预选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四)其他相关决策事项。
第六条财务部门是政府采购的日常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政府采购管理工作,主要职责:(一)负责制定政府采购管理相关制度;(二)负责汇总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和实施计划;(S)负责审核各项采购业务的采购需求,确定采购方式和组织实施;(四)负责政府采购资金支付;(五)负责编制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第七条采购归口管理部门,指的是在归口管理原则下具体负责某类资产或者项目的部门,是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具体执行部门,主要职责:(一)负责受理其他部门的采购项目报告和项目需求方案,并提出初步审核意见;(二)负责提供政府采购事项相关技术及有关资料;(三)负责落实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并对采购合同的执行进行监督;(四)负责政府采购事项的验收及资产入库登记;(五)负责收集和整理采购相关工作的相关文档;(六)采购管理工作的其他相关事宜。
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
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管理,规范代理行为,提高业务效率,促进公司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凡使用政府财政性资金采购的货物、服务和工程类项目均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政府采购项目必须经过立项、审批、论证等确认程序,并落实资金来源后,由采购人委托方可组织实施。
第四条政府采购活动,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政府采购负面清单》及政府其他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一律从其规定执行。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按照政府采购代理业务执行与监督相互分离的原则,公司成立监督审查领导小组,对政府采购代理业务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协调、监督、检查。
组长:总经理副组长:分管监审部的副总经理成员:综合财务部经理、监审部经理、招标部经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监审部,监审部经理兼任办公室主任。
其主要职责是:(一)全面监督公司政府采购代理工作。
(二)审定公司政府采购代理工作规章制度。
(三)讨论、决定政府采购代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七条政府采购代理工作中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一)监审部是政府采购代理工作的监督、审查机构,主要职责是:1.制订、修订公司政府采购代理工作的规章制度。
2.监督检查政府采购代理工作遵守国家、地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3.全过程监督审查政府采购代理活动,对采购过程中的违规行为提出纠正建议。
4.监督政府采购项目评标专家的抽取或确定工作。
5.监督受理采购项目的有关投诉。
(二)招标部是政府采购代理工作的业务部门,主要职责是:1.签订代理委托合同、项目备案、招标信息发布。
政府采购内控制度
政府采购内控制度
政府采购是指政府通过购买货物、工程、服务等方式,满足政府公共部门的使用和执法行为的需要。
为了保证政府采购的公平公正和合理合法,建立一个科学规范的内控制度是必要的。
首先,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应该明确行为准则。
政府采购人员应遵守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公正、廉洁自律的原则,不得违法违纪。
同时,采购人员在进行采购决策时,应坚持公开透明原则,确保采购过程公开、公正,减少腐败和滥用职权现象的发生。
其次,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应规范采购流程。
采购流程是政府采购的核心环节,要确保流程规范、程序合法。
内控制度应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和权限,要求采购人员依法履行相关程序,确保采购文件的编制、评审、招标、合同签订等过程符合法律规定。
第三,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应加强监督机制。
加强对政府采购行为的内部监督,通过设置监督人员和机构,对政府采购活动进行监督,强化对采购决策、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的监管,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同时,建立健全外部监督机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公开采购信息,接受公开投诉和举报,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和惩处力度。
第四,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应加强信息化建设。
通过建立政府采购信息管理系统,实现采购信息的全程跟踪和记录,确保采购过程的可追溯性和透明度。
采购信息的及时公开,可以提高采购效率,减少不公平竞争行为的发生。
综上所述,政府采购内控制度的建立是保证政府采购公平公正、合理合法的重要保障。
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应明确行为准则,规范采购流程,加强监督机制,加强信息化建设。
只有这样,才能有效防止腐败和滥用职权,保证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效益。
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
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一、抓好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落实。
要深刻领会内控管理对于规范和约束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采购行为、促进政府采购提质增效、防范和控制廉政风险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落实政府采购内控管理的各项具体任务和措施,健全制度规则,强化权力制约,严肃责任追究,切实提高政府采购内控管理水平。
采购人要强化采购责任。
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过程中要落实好五项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建立健全内控制度,科学界定岗位职责,梳理内部工作流程。
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作用,对于采购项目,可以委派审计、纪检监察等人员监督评审过程或参与履约验收等工作,形成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
二、采购代理机构要建立内控制度。
各社会代理机构要建立健全内控制度,明确岗位职责。
认真梳理政府采购代理工作流程,不断提高规范化、标准化和专业化水平。
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委托代理协议,明确委托事项范围和权利义务关系,不得超越代理权限开展采购活动。
要提高采购文件编制水平,做到评审因素全面反映采购需求,评审标准合法合规、明确量化。
要加强评审现场组织工作,明确细化组织流程,维护评审秩序,做好评审全过程录音录像。
要做好采购信息发布工作,确保政府采购信息及时、准确、完整的发布。
要依法处理供应商质疑,加强调查核实,做好沟通解释,并严格按照时限要求进行书面答复。
完善工作机制,着重加强政府采购重点环节的控制和管理,重要事项层层把关,确保采购活动规范开展。
三、加强监督管理。
我局具体负责对本单位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提高自身风险防控意识,建立健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内控制度和工作机制。
定期开展《政府采购法》执行情况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政府采购中存在的问题,严肃查处违反各种《政府采购法》行为;进一步完善采购活动公示制,加大中标信息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积极受理政府采购投诉,依法依规开展调查和处理,通过以查促改,进一步规范新华区司法局政府采购管理。
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
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规范公司政府采购过程,确保公司合法合规地进行政府采购,维护国家利益和企业利益,保障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开公正公平和透明度,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职能部门、分支机构在进行政府采购过程中的行为规范及内部监督管理。
三、制度制定程序本制度制定程序应经过以下步骤:1、明确制定本制度的目的和意义。
2、收集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及公司内部制度和规定。
3、召开相关会议,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政府采购管理制度进行研究、讨论和修改。
4、组织有关人员对制度进行审核。
5、报公司董事会或领导班子审议,并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生效。
四、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1、政府采购的定义及法律法规规定范围。
政府采购是指国家机关及其授权的单位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使用财政资金、国有金融资本及其他资金进行的活动。
政府采购受《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管理。
2、政府采购的目的。
政府采购的目的是为了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和提高国家行政管理效能,同时维护国家利益、促进公共资源的合理利用、推进市场经济的建设等方面起到重要作用。
3、政府采购的主体责任。
政府采购的主体责任是指政府采购活动中所有涉及到管理、执行、监督等各个环节的责任。
4、政府采购的程序及责任追究。
政府采购程序应该包括项目审批、需求确认、招标采购、履约管理和监督管理五个环节。
会签机构应该对其审核所涉及的项目范围、采购方式、采购计划等方面进行审核。
采购人应该就政府采购活动所涉及的事项,坚持公开透明、公正公平的原则,落实供需双方的合同责任,防范采购人违法行为。
监督机构应该对政府采购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五、责任追究对于未履行本制度规定、造成损失或者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对负有责任的人员依法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附则1、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实行制度化、规范化操作,对提高经济效益和规范公司的生产经营具有重要意义。
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管理的指导意见
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管理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16.06.29•【文号】财库〔2016〕99号•【施行日期】2016.06.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政府采购正文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99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全国人大机关采购中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政府采购中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政府采购中心: 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内部控制管理,是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重要举措,也是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内在要求,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进依法采购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一些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和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积极探索建立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制度,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总体上还存在体系不完整、制度不健全、发展不平衡等问题。
为了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中的权力运行,强化内部流程控制,促进政府采购提质增效,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适应政府职能转变和构建现代财政制度需要,落实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要求,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和《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15﹞24号)相关规定,坚持底线思维和问题导向,创新政府采购管理手段,切实加强政府采购活动中的权力运行监督,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提升政府采购活动的组织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高政府采购公信力。
(二)基本原则。
1.全面管控与突出重点并举。
将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贯穿于政府采购执行与监管的全流程、各环节,全面控制,重在预防。
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
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目的:为了规范企业内部政府采购的行为,保证采购活动的公正、透明和合法,提高企业的采购效率和管理水平,减少采购诈骗和贪污等问题的发生,特编制本制度。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进行的所有政府采购活动,包括货物、服务和工程等。
制度制定程序:本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审批程序如下:(1)制定草案:由公司采购管理部门起草制度草案。
(2)意见征集:将制度草案呈报公司领导,并向涉及的相关部门及员工征求意见。
(3)审批:公司领导审批通过后,正式发布并全面实施。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政策规定:政府采购行为应当遵守《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内部政策规定,执行公司采购管理制度。
制度名称: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范围: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进行的所有政府采购活动,包括货物、服务和工程等。
目的:为了规范企业内部政府采购的行为,保证采购活动的公正、透明和合法,提高企业的采购效率和管理水平,减少采购诈骗和贪污等问题的发生。
内容:1、政府采购管理机构的职责和责任;2、政府采购项目的立项、采购计划和采购程序,以及资格预审和招标投标程序的规定;3、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履行和支付管理,对于违约行为的处罚和惩戒措施;4、对于采购活动相关人员的管理、培训和考核;5、监督检查和不合规行为的处理程序;6、密码管理、保密工作和档案管理等方面的规定。
责任主体:(1)政府采购管理机构负责本制度的实施和监督。
(2)采购项目负责人应根据本制度的规定,严格管理汇编和保密资料,并负责采购合同的履行。
(3)采购人员和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对政府采购各环节严格执行本制度的规定,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并配合审查。
执行程序:(1)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应当制定实施计划,确保本制度的执行;(2)政府采购项目负责人应当制定相应采购计划,并按照规定发布招标公告;(3)采购人员和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认真执行招投标程序,并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资格审查;(4)政府采购合同执行时应当严格履行合同规定并按规定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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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
规定
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
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管理,规范代理行为,提高业务效率,促进公司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凡使用政府财政性资金采购的货物、服务和工程类项目均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政府采购项目必须经过立项、审批、论证等确认程序,并落实资金来源后,由采购人委托方可组织实施。
第四条政府采购活动,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政府采购负面清单》及政府其他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一律从其规定执行。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按照政府采购代理业务执行与监督相互分离的原则,公司成立监督审查领导小组,对政府采购代理业务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协调、监督、检查。
组长:总经理
副组长:分管监审部的副总经理
成员:综合财务部经理、监审部经理、招标部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监审部,监审部经理兼任办公室主任。
其主要职责是:
(一)全面监督公司政府采购代理工作。
(二)审定公司政府采购代理工作规章制度。
(三)讨论、决定政府采购代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七条政府采购代理工作中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
(一)监审部是政府采购代理工作的监督、审查机构,主要职责是:
1.制订、修订公司政府采购代理工作的规章制度。
2.监督检查政府采购代理工作遵守国家、地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3.全过程监督审查政府采购代理活动,对采购过程中的违规行为提出纠正建议。
4.监督政府采购项目评标专家的抽取或确定工作。
5.监督受理采购项目的有关投诉。
(二)招标部是政府采购代理工作的业务部门,主要职责是:
1.签订代理委托合同、项目备案、招标信息发布。
2.招标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谈判文件)编制、组织项目论证、发售招标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谈判文件)。
3.现场踏勘及组织投标预备会、招标答疑、开标准备。
4.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组织开评定标、中标(成交)信息发布。
5.中标合同的签订、项目验收等后期跟踪服务。
(三)综合财务部是政府采购代理工作的行政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
1.依据公司有关印章用印流程,完成业务部门印章用印申请。
2.按照招标信息的约定收取招标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谈判文件)、图纸、投标保证金、招标代理服务费等政府采购活动中的相关费用。
3.根据采购项目进度,按照业务部门申请,退付投标保证金。
4.收集整理政府采购项目招标档案资料。
第三章政府采购项目监督程序
第六条政府采购项目的事前监督程序
(一)招标部经理对委托项目的各种采购审批文件进行符合性检查,包括项目立项文件、采购方式批准文件、资金落实情况、委托代理协
议、招标方案等,审查委托项目是否具备采购条件。
(二)招标公告(磋商公告、谈判公告)发布前两个工作日,报监审部、招标部经理完成会审,由监审部对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提出会审意见,招标部经理对公告格式及相关法定时效约定提出会审意见。
(三)招标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谈判文件)发售前两个工作日,报监审部、招标部经理、公司主管领导完成三级复核:监审部审核时间为二个工作日、招标部经理审核时间为一个工作日、公司主管领导审核时间为一个工作日,应填写招标文件审核单(附件一)并按复核意见进行相应修改。
招标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谈判文件)内容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的各种相关规定,内容齐全,不允许存在任何的倾向性。
招标的时间安排、招标工期、投标报价、采购预算价的编制等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的各种相关规定。
招标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谈判文件)中合同条款有国家示范文本合同的必须采用示范文本,并对合同专用条款在国家政策范围内同委托方充分沟通,对专用条款的内容必须做到明确。
明确投标格式化文件,并在招标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谈判文件)发售时将电子版文件同时发放投标单位。
评标办法必须符合国家、省、市的相关规定,在规定的指导下制定
评标办法不允许有任何的倾向性,必须坚持平等的竞争原则。
第七条政府采购项目的事中监督程序
(一)项目经理做好在采购项目工作中的一切文件领取签字手续及接收文件的领取记录手续。
包括:投标报名表、投标报名资料留存、招标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谈判文件)、图纸及答疑纪要的领取等。
(二)项目经理必须精心准备组织开标工作,开标前一天向采购人、相关单位及监管部门发出参会邀请。
做好评标专家的抽取及保密工作,按照法定程序组织开标、评标会议。
严格禁止同投标单位互相串通,损害委托人利益。
(三)开标工作结束后,应在二个工作日内将评审结果报采购人进行定标,并由采购人出具定标复函。
(四)依据定标复函内容编制中标(成交)公示,报采购人确认后,两个工作日内发布中标(成交)公示。
(五)中标(成交)公示期满方可向中标(成交)单位发出经采购人确认的《中标(成交)通知书》。
第八条政府采购项目的事后监督程序
招标采购工作结束后,按照公司关于档案管理的规定将纸质招标资料及与纸质招标资料一致的电子版完整归档。
电子版招标资料交招标部内勤人员整理归档。
项目经理将纸质版招标资料整理完善后,报招标部经理对档案内容进行复核,应填写档案卷宗审核单(附件二),并提出审核意见,同意归档后,报综合财务部存档,并建立档案台账。
第四章政府采购项目纪律及准则
第九条依法代理,不违规操作和违法乱纪。
第十条诚实守信,不畏惧权势和弄虚作假。
第十一条优质服务,不敷衍塞责和玷污信誉。
第十二条正直公正,不隐瞒真相和营私舞弊。
第十三条公平竞争,不互相拆台和私下交易。
第十四条爱岗敬业,不玩忽职守和推诿扯皮。
第十五条秉公办事,不假公济私和感情用事。
第十六条遵章守纪,不违章违纪和泄露秘密。
第十七条开拓创新,不因循守旧和固步自封。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公司原相关文件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附件一:
招标文件审核单
注:本审核单需同招标文件初稿共同存档。
附件二:
档案卷宗审核单
注:本审核单需同档案卷宗共同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