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申请细则的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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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引言概述: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是指针对大学生在校期间参与创新活动所获得学分的认定标准和规定。

随着社会对大学生创新能力的重视,越来越多的高校开始实施创新学分认定制度,以鼓励学生参与创新活动,提升其综合素质和竞争力。

本文将详细介绍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的相关内容。

一、认定标准1.1 创新活动范围: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应明确创新活动的范围,包括科研项目、创业实践、学科竞赛、社会实践等各类创新活动。

1.2 参与要求:细则应规定学生参与创新活动的要求,包括参与时长、完成任务、取得成果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1.3 认定标准:制定认定标准,明确学生参与创新活动所获得学分的具体计算方式和评定标准,确保认定公平公正。

二、认定流程2.1 申请材料:学生参与创新活动后,需准备相关申请材料,包括活动证明、成果展示、指导老师推荐信等。

2.2 评审流程:设立专门的评审机构或委员会,负责对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评定学生所获得的创新学分。

2.3 结果公示:评审结束后,将学生的创新学分认定结果进行公示,确保透明度和公正性。

三、学分使用3.1 学分转换:学生获得的创新学分可转换为学业学分或绩点,以提升学生的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

3.2 学分累积:学生在校期间可累积获得的创新学分,为将来的学业发展和就业提供有力支持。

3.3 学分认可: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应明确学校对创新学分的认可范围和使用方式,确保学生获得的学分得到有效利用。

四、激励机制4.1 奖励措施:学校可设立创新学分奖励机制,对获得创新学分的学生给予奖励,激励更多学生参与创新活动。

4.2 荣誉称号:设立创新学分荣誉称号,对获得一定数量创新学分的学生进行表彰,鼓励学生持续参与创新活动。

4.3 实践机会:通过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为学生提供更多实践机会,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成长。

五、监督与评估5.1 监督机制:建立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的监督机制,对评审过程进行监督,确保认定结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和高等教育的普及,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日益受到重视。

为了鼓励和支持大学生的创新实践活动,许多高校开始实施创新学分认定制度。

本文将详细介绍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二、创新学分认定的目的创新学分认定的目的是为了鼓励大学生积极参与创新实践活动,提升其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培养创新创业人才,推动高等教育与社会需求的对接。

三、创新学分认定的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创新学分认定应基于客观评价,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每位学生都有机会参与认定。

2. 灵活多样原则:创新学分认定应充分考虑学生的个人特长和兴趣,鼓励多种形式的创新实践活动,如科研项目、创业实践、社会实践等。

3. 导师指导原则:创新学分认定应由专业导师进行指导和评价,确保学生在创新实践活动中获得有效的指导和支持。

4. 跟踪记录原则:创新学分认定应建立完善的跟踪记录机制,记录学生的创新实践活动和成果,为认定提供依据。

四、创新学分认定的流程1. 申请阶段:学生在创新实践活动结束后,向学校提交创新学分认定申请。

申请材料包括创新实践活动的介绍、导师推荐信、成果展示等。

2. 审核阶段:学校设立创新学分认定委员会,由专业教师和相关专家组成,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审核主要包括创新实践活动的质量、学生的参与程度、成果的创新性等方面的评估。

3. 面试评审阶段:对通过初步审核的申请,学校组织面试评审。

面试评审主要考察学生对创新实践活动的理解和应用能力,以及成果的展示和表达能力。

4. 认定结果:创新学分认定委员会根据审核和面试评审结果,对学生进行认定。

认定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并在学生的成绩单上进行标注。

五、创新学分认定的奖励与激励1. 学分奖励:学生获得创新学分认定后,可以获得相应的学分奖励,作为学位课程的一部分。

2. 荣誉称号:学校可以根据学生的创新学分认定成绩,授予相应的荣誉称号,如创新创业优秀学生、创新实践先进个人等。

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与实践学分认定管理办法

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与实践学分认定管理办法

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与实践学分认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全面规范我校全日制本科生的创新、创业教育与实践活动,引导学生积极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学科竞赛、艺术创作等创新实践活动,主动强化专业技能,积极开展创业实践训练和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全面促进学生的个性化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创新、创业教育与实践学分是指全日制本科生在校期间,根据自己的爱好和特长,参与以培养学生创新、创业能力为主的相关训练和实践活动,并取得一定成效或成果,经学校相关管理部门认定,所获得的学分。

第二章组织管理机构第三条学校成立创新、创业教育与实践学分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学校评审委员会”),负责全校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与实践学分的审核评定。

学校评审委员会主任由主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担任,副主任由教务处处长担任。

成员包括教务处、学生处、团委、招生就业处、科技处、社会科学处、教师教育中心负责同志,以及相关学院教学副院长等。

第四条教务处教学实践管理办公室负责创新、创业教育与实践学分认证的组织与管理工作,包括:组织并受理申报、组织评审会议、公布认定结果等。

第五条各学院成立创新、创业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创新、创业教育与实践活动,并对本学院学生提交的创新、创业教育与实践学分认证材料进行审核。

第三章认定范围第六条凡我校全日制本科生,在校学习期间明确以“XX 大学学生”身份参与创新、创业教育与实践学分认定项目的活动,并达到相关学分认定标准,均可申请创新、创业教育与实践学分认定。

第七条我校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与实践学分认定范围包括:1.发表科研论文、出版学术著作、注册国家专利、发表艺术作品、参加相关学术会议并宣读论文或作学术报告。

2.参与科研立项并成功结项、参加相关学科技术研究培训、研究性课程学习经考核合格。

3.参加国家、省主管部门以及学校统一组织的学科竞赛、技能竞赛和文体比赛并获等级奖励。

创新学分实施细则

创新学分实施细则

创新学分实施细则创新学分是指通过参与创新型项目、活动或课程等,获得的额外学分。

它是对学生创新能力的认可和激励措施,旨在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实践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为了规范创新学分的申请和认定流程,制定以下实施细则。

一、创新学分的申请和认定对象1.本科阶段在校的全日制学生均可以申请参与创新学分项目。

2.研究生阶段在校的研究生也可以申请参与创新学分项目,但学分认定主要以本科阶段为基础,研究生阶段的认定根据具体情况酌情给予。

二、创新学分的项目内容1.创新学分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科研项目、创业项目、社会实践项目、学科竞赛项目等。

2.学生可以选择自己感兴趣和擅长的项目进行参与,但需符合学校相关要求和条件。

三、创新学分的申请流程1.学生通过填写创新学分项目申请表,提出参与创新学分项目的申请。

2.学生需要在申请表中详细描述项目的背景、目标、内容、计划和预期成果等,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3.申请表经学生所在院系审核后,提交学校的创新学分评审委员会评审。

四、创新学分的认定标准1.创新学分项目的认定主要考量项目的科学性、创新性、实践性和团队合作精神等方面。

2.学生需提交项目的成果报告或实践总结,并进行口头答辩或项目演示等评审环节。

五、创新学分的学分认定1.学校设立创新学分的学分制度,将申请认定的学分计入学生的学业学分中。

2.学生通过创新学分的认定,获得的学分将在学位证书中注明。

六、创新学分项目的监督和评估1.学校建立创新学分项目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定期评估项目的进展和成果。

2.学校将组建专门的评估团队对创新学分项目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项目绩效的重要依据。

七、创新学分项目的奖励和支持1.学校将对创新学分项目的参与者进行奖励和表彰,包括奖学金、荣誉称号等。

八、创新学分项目的推广和宣传1.学校将积极宣传和推广创新学分项目,鼓励更多的学生参与其中。

2.学校将组织相关的宣传活动,展示创新学分项目的成果和效果。

九、创新学分项目的持续优化和改进1.学校将定期评估和改进创新学分项目的管理和运行机制,提高项目的质量和效益。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大学生创新学分是指在大学期间,通过参与科研、创新创业、社会实践等活动,获得的一定学分,用于补充和丰富学生的综合素质。

为了规范大学生创新学分的认定流程和标准,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认定流程1. 学生申请:学生在完成相关创新活动后,向学院或学校提交创新学分认定申请,包括个人信息、创新活动介绍、导师意见等。

2. 学院审核:学院根据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保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

3. 评审专家评审:学院组织评审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包括创新活动的质量、学生的表现等方面。

4. 结果公示:学院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接受学生的异议和投诉。

5. 最终认定:学院根据评审结果和公示期的情况,最终确定学生的创新学分认定结果。

三、认定标准1. 创新活动类型:包括科研项目、创新创业项目、社会实践项目等。

学生可以根据自身兴趣和专业方向选择适合的创新活动类型。

2. 创新活动内容:创新活动应具有一定的学术或实践价值,能够展示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

3. 创新活动时长:学生参与创新活动的时长应达到一定要求,具体要求由学院根据不同类型的创新活动进行规定。

4. 创新成果:学生在创新活动中应有一定的成果产出,可以是学术论文、发明专利、创业计划书等。

5. 导师评价:学生的创新活动应有指导教师的评价,包括学生的参与度、表现等方面。

6. 学分认定:学院根据学生的创新活动情况,按照一定的学分比例进行认定。

四、其他规定1. 学分上限:学生在大学期间的创新学分认定上限为30学分,超过该上限的创新活动将不再认定学分。

2. 学分转换:学生的创新学分可以转换为绩点,具体转换比例由学校规定。

3. 创新学分证书:学生获得创新学分后,学校将颁发相应的创新学分证书,作为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证明材料。

五、实施效果评估学校将定期对大学生创新学分的认定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包括学生参与度、创新活动的质量、学生综合素质的提升等方面,以便不断完善和优化认定细则。

关于创新创业学分部分审核项目的补充说明

关于创新创业学分部分审核项目的补充说明

关于创新创业学分部分审核项目的补充说明根据《2018版仰恩大学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关于修读素质拓展与创新教育学分中已经有明确全体学生参与的课程为5.5学分,学生只需要另外再按照《仰恩大学创新创业及素质能力学分积累与转换试行办法》的规定修满 4.5学分即可毕业的这一变化,因为与2015-2017级学生比较,学分要求低了很多,经征求各学院建议,为了提高学生参与创新创业实践及有关素质拓展、能力等活动的水平,现对2018级以后入学(含2018级)的学生创新创业学分的项目进行补充说明:1.不再作为申请创新创业学分依据的项目(1)为提高学生参加竞赛活动的级别与水平,学院自行组织的比赛不再作为申请创新创业学分的审核项目;(2)仰恩大学运动会开幕式表演:因运动会开幕式表演参加学生面广,无法达到我校创新创业学分设置的目的,因此不再作为审核创新创业学分的项目;(3)由于国家政策的调整,部分已经取消的职业资格证书不再作为审核创新创业学分的项目(例如:会计从业资格证);或者与专业基本无关的资格证书(例如:国家篮球二级裁判员)。

2.需补充加分细则的项目(1)学科与技能竞赛项目除《仰恩大学创新创业及素质能力学分积累与转换试行办法》规定的A\B\C类竞赛的加分奖励外,现补充说明参加市级、校级的学科与技能竞赛项目的加分细则,同一个比赛不同等级的获奖必须按照最高奖项进行申请。

如:先获得“挑战杯”校级赛奖项,接着又获得省级赛奖项,需按照省级赛奖项进行申请。

优秀奖、参赛奖等一般不给予认定学分。

表1 各级各类学科与技能竞赛创新创业学分明细获奖等级学分A类赛事B类赛事C类赛事市级竞赛校级赛事第一名、一等奖、金奖 6 4 3 2 1第二名、二等奖、银奖 5 3 2 1 0.5 第三名、三等奖、铜奖 4 2 1 0.5 0.25 (2)实践活动项目除参加学校团委组织的大学暑期实践活动外的其他形式的教学计划外的实践活动,必须由学院先报备学校审核通过后才能组织外出实践,按照文件规定,实践完成后,由院系组织认定,每3周1个学分,最多不超过3个学分。

《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课程学分认定管理实施细则

《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课程学分认定管理实施细则

附表1
广西xxx技术学院xxxxx系
《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课程学分认定标准
附表2
广西xxx技术学院xxxxx系参加实践活动申请表
广西xxx技术学院xxxxx系
《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申请汇总表班级:指导教师
广西xxx技术学院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申请表
填表日期:年月日
附表5
广西xxx技术学院xxxxx系创新创业学分认定汇总表班级:指导教师
附表6
xxx系组织参加的各级各类竞赛一览表
根据实际情况,当年组织的各级各类竞赛有变化的,具体以竞赛通知或文件为准。

附表7
广西xxx技术学院xxxxx系《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
学分冲抵申请表
附表8
广西xxx技术学院xxxxx系《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
课程任课教师变更申请表。

2023年课外创新实践学分实施细则

2023年课外创新实践学分实施细则

2023年课外创新实践学分实施细则一、前言课外创新实践是高等教育中培养学生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的重要途径之一。

为了更好地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创新能力的培养,我校决定从2023年开始实施课外创新实践学分制度。

本细则旨在规范课外创新实践学分的申报、评审和管理流程,确保学生能够公平、合理地获取学分。

二、申报对象全日制本科生均可申报课外创新实践学分。

三、学分要求1. 学分要求:学生须在大三或大四学年累计获得8个学分方可毕业。

2. 学分分配:根据学生的课外创新实践成果和实际情况,学分分为创新项目类学分、社会实践类学分和个人项目类学分。

四、学分申报1. 学生申报: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或学校提交学分申报材料,包括课外创新实践成果材料、学分申报表等。

2. 学院审核:学院对学生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评估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成果,并判定是否合格。

3. 学校复核:学校将选取一部分学生进行学分复核,确保学分的公正、准确。

五、学分认定标准1. 创新项目类学分:1)学生在课外参与科研项目或大型创新实践项目时,可以获得相应的学分。

2)学生的创新实践成果需通过学科竞赛、论文发表、专利申请等方式进行证明。

3)学分认定标准由学院和学校制定,并根据创新项目的难度、范围和影响力等因素进行评定。

2. 社会实践类学分:1)学生在暑期或寒假期间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可以获得相应的学分。

2)学生的社会实践活动需有明确的实践目的和实践计划,并有实践指导老师进行指导和评估。

3)学分认定标准由学院和学校制定,并根据实践活动的难度、效果和社会影响力等因素进行评定。

3. 个人项目类学分:1)学生在课外独立完成的个人项目,可以获得相应的学分。

2)个人项目需有明确的实践目的和实践计划,并经过学院和学校的评审认可。

3)学分认定标准由学院和学校制定,并根据个人项目的难度、创新程度和实践成果等因素进行评定。

六、学分管理1. 学分公示:学校将每学期公示获得课外创新实践学分的学生名单和学分认定情况。

课外创新实践学分实施细则

课外创新实践学分实施细则

课外创新实践学分实施细则概述课外创新实践学分是高校为了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所设立的一种学分方式。

通过参与各类创新实践活动,学生能够提高自己的动手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为将来的工作和学习打下坚实的基础。

本文旨在详细阐述课外创新实践学分实施细则。

一、申请条件1.学生必须是本校在册注册学生,无不良记录。

2.学生必须在申请学分前已完成规定的必修课程,并具备相应的基础知识。

3.学生必须在课外创新实践活动中参与活动的时间不少于60个学时,并完成指导教师布置的任务。

4.学生必须在课外创新实践活动中取得一定的创新成果或研究成果。

二、学分申请流程1.学生需提前向学院或指导教师咨询并确定课外创新实践学分申请的流程。

2.学生需要填写相关的学分申请表格,并递交给指导教师进行审核。

3.指导教师对学生的课外创新实践活动进行评估,并给出评价意见。

4.学院成立学分评定小组,对学生的申请进行综合评定。

5.学分评定小组根据评定情况,将结果通知学生并将学分记录在学生的学籍档案中。

三、学分评定标准1.参与度:取决于学生在课外实践活动中的积极程度和投入程度。

2.成果质量:学生在课外实践活动中所取得的独立研究成果或创新成果的质量和影响力。

3.团队合作:学生在团队中的协作能力和对他人贡献的评估。

4.实践能力:学生通过参与课外实践活动所展示出的实际操作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学分认定范围1.科研项目:学生主动申请参与科研项目,经导师同意后进行实践。

2.创新实践活动:学生积极参与校内外的创新竞赛、创业实践等实践活动。

3.社会实践项目:学生参与社会实践项目,如在乡村支教、社区服务等方面的实践。

4.科技论文发表:学生在高水平学术期刊上发表的科技论文可以得到一定的学分认定。

5.专利申请:学生在实践中产生的具有创新性的发明、实用新型等专利可以得到一定的学分认定。

五、学分使用方式1.学分可以作为选课优先权的依据,学生在选课时可以优先选择所修学分在同一学院的课程。

课外创新实践学分实施细则范文(二篇)

课外创新实践学分实施细则范文(二篇)

课外创新实践学分实施细则范文一、引言本文旨在制定并详细说明课外创新实践学分的具体实施规定,以促进学生的综合素质提高和创新能力培养。

本细则提供了具体的课外创新实践项目要求和评定方法,并对学分的认定和管理进行了规范。

二、课外创新实践项目要求为获得课外创新实践学分,学生需完成以下项目中的一项或多项,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1. 科技创新项目学生可以参与科研项目、科技竞赛、发明创造等科技创新活动。

需提交项目计划、研究报告、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

2. 社会实践项目学生可以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如志愿者服务、社会调研、社会实习等。

需提交实践记录、实践报告、机构证明等相关材料。

3. 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可以参与创业项目,如公司创立、产品开发、商业计划书等。

需提交创业项目报告、商业计划书、注册证明等相关材料。

4. 文化艺术项目学生可以参与文化艺术活动,如文学创作、音乐演出、艺术展览等。

需提交作品或演出证明、创作经历、评定机构证明等相关材料。

5. 体育运动项目学生可以参与体育运动活动,如校队训练、比赛参与、体育培训等。

需提交训练记录、比赛成绩、教练证明等相关材料。

6. 综合实践项目学生可以参与其他类型的实践活动,如学科竞赛、书法绘画、外语演讲等。

需提交相关活动证明、成绩或奖项证书等相关材料。

三、课外创新实践学分的认定和管理1. 学生需在校外完成课外创新实践项目,并按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 学生递交材料后,学院或院系将对其进行审核,并评定相应的学分。

3. 学分将被记录在学生的学籍档案中,并计入学业成绩。

4. 学生可在每学期结束后申请课外创新实践学分认定。

5. 学分认定结果将由学院或院系在规定时间内公布,并通知学生。

四、课外创新实践学分的评定方法根据不同的项目类型,课外创新实践学分的评定方法如下:1. 科技创新项目根据项目的深度、难度、创新性等因素进行评定,可结合项目的成果和获奖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2. 社会实践项目根据实践活动的时长、内容、成果等因素进行评定,可结合实践记录和实践报告的质量进行综合评定。

大学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管理实施细则

大学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大力推进我校素质教育,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提升本科教学质量,根据《XX海事大学关于制定(修订)本科专业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指本科生参加学校组织或认可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各类学科竞赛、社会实践活动、专家讲座等,取得的成效或成绩,经审核后认定获得的学分。

第三条凡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取得创新创业教育实践3学分、专升本学生必须取得2学分方可毕业。

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转专业前所取得的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可纳入转入专业累计。

转到外校学习的,应按有关学校的规定办理。

第四条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部门为各学院,督促检查部门为教务处。

第五条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申报登录1.各学院应成立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小组来开展这项工作,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小组由各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党委副书记、团委书记、办公室主任、教学秘书及辅导员组成,分管教学副院长任组长。

2.每学期结束时,学生将填写好的《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申请表》以及有关支撑材料递交到学院进行学分申报。

3.各学院应每学期统计学生的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每年九月底前要把前一学年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的得分情况予以公布,以便监督。

4.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实行课程化管理,全学程内课程成绩只累计记录一次,同一项目有多种认定结论时按就高计,学生进入毕业环节前由各学院指定人员按百分制记载并纳入学分绩点。

第六条每位学生在校期间必须修满规定的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其中专家讲座1学分为单列),超出部分中,与本专业相关的发表论文、专利、参加学科竞赛获得的学分可以按照下述规定替代本专业课程:1.通识教育选修课中科学与技术类或创新创业类一门课程;不超过2学分的专业选修课。

2.只能替代已修课程中的不及格课程,且课程成绩按照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的成绩记载。

创新创业活动学分认定细则

创新创业活动学分认定细则

创新创业活动学分认定细则为鼓励学生个性发展,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进一步推进人才培养方案改革,根据学校《“四个结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标准》文件精神,特制订电信学院创新创业活动学分认定管理办法。

一、学分类型及认定安排创新创业活动学分包括学生通过参加假期教学、技能竞赛、科技创新、特长生培养、首席工人技术能手带徒、校园创业、第二课堂等活动取得的学分。

三年制学生在校期间应取得创新创业学分不低于10分,两年制学生在校期间应取得创新创业学分不低于6分。

表1 三年制创新创业活动学分类型及认定安排表二、学分内容1、假期实践假期实践主要是指利用暑假期间,到与本专业相关的企业进行实习,了解企业对专业人才专业技术能力的要求、职业素质的要求和岗位设置情况。

或者利用暑假期间,对专业相关企业进行调研,了解行业发展动态,企业发展对专业人才培养的要求。

假期实践学习成果为在企业进行生产实习的实习报告,或者行业调研报告,行业调研报告调研企业不得少于8家。

假期教学结束后一学期开学2周内上交学习成果,根据学制不同,每次学分分别为1分或者2分,设封顶。

2、技能竞赛(1)技能竞赛学分认定细则电信学院大学生技能竞赛活动包括《大学生科技活动与技能竞赛管理办法》(浙工商教〔2007〕87号)所规定的技能竞赛活动和院级技能竞赛活动。

得分标准是:省级一等奖8分,省级二等奖6分,省级三等奖4分。

其他级别奖项得分以省级奖项为基准,国家级为2,省级为1,市级为0.8,校级为0.5,院级为0.25。

多人参加的竞赛每个人平均分配分数。

成功参加省级及以上竞赛但未获得奖项者,按校级三等奖认定,成功参加市级竞赛但未获得奖项者,按院级三等奖认定(竞赛级别按教务处备案级别执行)。

3、科技创新科技创新指学生参与各类科技创新、开发活动,含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立项、科技制作、申报各种专利(或软件著作权)等。

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以结题通过为准,专利以正式的专利证书或相关公告为准。

课外创新实践学分实施细则

课外创新实践学分实施细则

课外创新实践学分实施细则
课外创新实践学分的实施细则包括以下内容:
1. 学分申请:学生根据自己参与的课外创新实践活动,准备相应的申请材料,包括活动内容、活动时间、活动地点等,并提交给学校的相关部门或指定的老师进行审核。

2. 学分标准:学校制定了课外创新实践学分的标准,对于不同类型的活动给予不同的学分奖励。

例如,参与学术科研项目的学生可以获得更高的学分奖励,而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的学生则获得较低的学分奖励。

3. 学分认定:学校设立专门的学分认定机构或委员会,负责审核学生的课外创新实践学分申请,并根据学校的规定,给予学生相应的学分认定。

4. 学分统计:学校建立了学生课外创新实践学分的统计系统,记录学生参与的活动、获得的学分等信息,并将其纳入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中。

5. 学分使用:学生获得的课外创新实践学分可以用于学业辅修、申请奖学金、升学加分等用途。

学校可以根据学生的意愿和需要,给予相应的学分使用政策。

6. 学分监督:学校对于学生的课外创新实践活动进行监督,确保学生真实参与活动,并按照规定的学分标准进行学分认定。

7. 学分奖励:学生获得较高的课外创新实践学分可以获得学校的表彰和奖励,例如荣誉证书、奖学金等。

这也是鼓励学生积极参与课外创新实践活动的一种方式。

细则的具体内容可以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规定,以满足学生的需求和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2024年课外创新实践学分实施细则(4篇)

2024年课外创新实践学分实施细则(4篇)

2024年课外创新实践学分实施细则为确保高等教育质量,落实教育部教学“质量工程”的相关要求,推动我校人才培养模式的深入改革,培养具备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依据《仲恺农业工程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特制定本细则如下:一、本细则旨在规范课外创新实践活动的开展,以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创业能力和知识应用能力为主,包括但不限于各类校内外学科、科技竞赛及社会实践活动。

二、课外创新实践学分是指学生在校期间,依据个人特长和兴趣参与创新实践活动,取得具有创新意义的成果,按照本细则规定经认定后所获得的学分。

三、学生需在规定学习期限内,获得特定数量的课外创新实践学分(专升本插班生学分要求减半)方可毕业。

四、所要求的课外创新实践学分中,部分学分可通过参加学校组织或认可的创新实践活动取得,其余学分可通过参与学生所在院(系)组织或认可的创新实践活动获得。

五、课外创新实践学分的认定范围及标准如下:(一)学校认可的课外创新实践学分认定标准:1. 专利方面:国家授权发明专利,每项计6学分;成功申请发明专利,每项计4学分;授权实用新型专利,每项计4学分;成功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每项计2学分。

对于多人参与专利,第二、第三人学分减半,第四人起不计算学分。

2. 论文或作品发表:专业性论文或作品在正式科技或本学科刊物上公开发表,第一作者计2学分;在核心或权威刊物上发表,第一作者计6学分。

3. 创新基金项目:获学校学生创新基金立项的课题组前三名主要成员,每人计1学分;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组成员,每人计2学分。

立项申请通过学院审批并推向学校的加0.5学分。

4. 学科及科技竞赛:参加不同级别学科、科技竞赛,根据竞赛等级和成绩,给予相应学分。

5. 社会实践:参加社会实践,受到不同级别表彰者,分别给予相应学分;提交高水平的调研报告,经认定成绩优秀者,计1学分。

(二)院(系)认可的课外创新实践学分的认定标准,由院(系)制定,并报学校审批后公布实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参与教师科研活动,包括制作课题申报材料、科研实验操作等,给予相应学分。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引言概述: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是指针对大学生在校期间参预创新实践活动所获得的学分进行认定的具体规定。

这一细则对于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激发学生的创新潜能,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就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的具体内容进行详细介绍。

一、认定范围1.1 创新项目1.2 创新竞赛1.3 创新实践二、认定标准2.1 项目难度2.2 创新性2.3 成果质量三、认定流程3.1 申请材料准备3.2 学校审核3.3 学分认定四、认定方式4.1 学分认定4.2 学分转换4.3 学分积累五、认定效果5.1 学业成绩5.2 学术荣誉5.3 就业竞争力正文内容:一、认定范围1.1 创新项目:大学生可以参预学校组织的创新项目,如科研项目、实践项目等。

惟独在完成并取得一定成果的情况下,才干被认定为创新学分。

1.2 创新竞赛:大学生可以参加各类创新竞赛,如学科竞赛、创业大赛等。

获得奖项或者提出创新方案的学生可以获得相应的学分认定。

1.3 创新实践:大学生可以参预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创新实践活动。

惟独在实践活动中表现出色,得到相关证明材料的情况下,才干获得学分认定。

二、认定标准2.1 项目难度:创新项目的难度越大,对学生的创新能力要求也就越高。

学生完成的项目越具挑战性,获得的学分认定也就越高。

2.2 创新性:创新学分认定的核心在于创新性。

学生参预的项目或者竞赛必须具有一定的创新性,才干获得学分认定。

2.3 成果质量:学生完成的项目或者竞赛成果质量是认定的重要指标之一。

成果的质量越高,获得的学分认定也就越高。

三、认定流程3.1 申请材料准备:学生需要准备相关的申请材料,包括项目报告、竞赛证书、实践证明等。

这些材料需要详细描述学生的参预情况和成果。

3.2 学校审核:学校会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包括项目的难度、创新性和成果质量等方面。

惟独审核通过的学生才干进行学分认定。

3.3 学分认定:学校根据学生的申请材料和审核结果,对学生的创新学分进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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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申请细则的补充说明各学院: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生申请创新创业实践学分,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68号)的内容要求,学生申请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的“技能学分”中的职业资格书须符合国家公布的职业资格目录(共计140项,详情见附件)。

另外,在“社会实践学分”项目中,学生通过志愿者服务活动申请学分的,申请学分数最多不超过2学分(≤2学分)。

以上要求从2016级本科生开始执行。

附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68号)
教务处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19年3月4日
上传:教务处 审核:赵万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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