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社区信息化建设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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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居委会信息化建设规划

社区居委会信息化建设规划

社区居委会信息化建设规划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信息化已经成为各行各业不可或缺的发展趋势。

作为基层组织之一的社区居委会也需要顺应时代潮流,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服务水平和管理效率。

因此,制定一份社区居委会信息化建设规划显得尤为重要。

一、信息化建设目标社区居委会信息化建设的核心目标是提高服务效率,优化管理体系,提升居民生活品质。

具体目标包括:1.建立完善的信息收集和分发系统,实现信息共享和透明化。

2.搭建在线服务平台,方便居民便捷获取相关信息和办理业务。

3.强化内部管理系统,提高工作效率,减少人力资源浪费。

4.建立社区居民档案系统,做好信息管理和保密工作。

二、信息化建设内容为了实现上述目标,社区居委会信息化建设规划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建设信息化平台:通过建设统一的信息化平台,整合社区各方信息资源,实现信息共享与互通。

2.建立居民服务系统:搭建线上服务平台,包括社区活动发布、服务指南查询、在线报修等功能。

3.完善管理系统:建立规范的内部管理系统,包括财务管理、人事管理、物资管理等,提高工作效率。

4.建设社区档案系统: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系统,保障居民信息安全和隐私。

5.加强信息安全:建立健全的信息安全管理机制,保护个人信息安全,防范信息泄露。

三、实施步骤与时间安排为了有效推进社区居委会信息化建设,需按步骤制定实施计划并分阶段进行。

具体步骤如下:1.前期准备阶段(1个月):确定信息化建设目标、需求分析、组建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

2.方案设计阶段(2个月):邀请专业机构设计信息化建设方案,确定技术路线和系统架构。

3.系统建设阶段(6个月):按照方案设计要求,开展系统建设和功能调试。

4.试运行与优化阶段(3个月):系统上线运行后,进行试运行和用户培训,优化系统功能。

5.全面推广与应用阶段(长期):系统稳定后,全面推广应用,持续改进和升级。

四、资源保障与风险控制为了保障信息化建设顺利推进,需充分调动各方资源,包括财务、技术、人力等资源。

社区信息化建设的问题与对策

社区信息化建设的问题与对策

社区信息化建设的问题与对策[摘要]社区信息化是当今的世界潮流,对于促进社会发展有着积极的意义。

常州是数字化城市管理试点工作城市之一,近年来在社区信息化建设上进行了大量工作。

本文总结了常州在社区信息化建设上所取得的成绩,分析了在思想观念、满足居民需求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在以上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应对策略。

[关键词]社区;信息化;电子政务1引言近年来,社区信息化建设已经成为一个世界性热门话题。

随着计算机技术和网络通信技术的快速发展和深入应用,社区信息化逐步成为城市信息资源开发和有效利用的核心。

顺应国际形势的发展,我国政府也积极推进社区信息化建设。

为明确社区信息化建设的各项相关任务,国家先后出台了《2006-2020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关于推进社区信息化工作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政策来积极鼓励和大力推进社区信息化建设,明确了社区信息化的内容:整合各类信息系统和资源,构建统一的社区信息平台,加强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的信息化管理,改善社区服务。

2006年,常州成为我国第二批开展数字化城市管理试点工作的城市之一。

国家建设部责成各试点城市(城区)要按照《关于推广北京市东城区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的意见》和《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试点实施方案》的要求,搞好社区信息化建设。

常州紧紧把握时代发展的脉搏,充分认识到社区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信息技术为手段、以社区服务为切入点,整合并充分利用城市的各种数字信息及资源,积极开展社区信息化建设并不断将其推向深入。

但由于我国社区信息化建设的整体水平仍需进一步提高,常州的工作凸显摸索阶段的特征,取得了一些成绩,可是也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2 常州社区信息化取得的成绩社区是城市的细胞,社区信息化是城市信息化建设的基础。

常州紧紧围绕“构筑数字常州”这个首要任务,以居民的需求为出发点,提出“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的设计思路,通过需求应用拉动发展,通过发展指导建设,使得常州社区信息化建设能够走得又快又好。

2024社区信息化建设工作总结

2024社区信息化建设工作总结

2024社区信息化建设工作总结2024年社区信息化建设工作总结如下:一、工作概述2024年,社区信息化建设工作在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取得了显著成效。

社区信息化建设的目标是通过科技手段提升社区管理效能,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加强社区居民的参与感和获得感。

二、工作亮点1. 建设了完善的社区信息化平台,实现了信息化管理系统的全面覆盖。

通过统一的平台,实现了社区居民信息、公共服务信息、社区活动信息等的集中管理和共享。

2. 推行了智慧社区建设,利用物联网技术实现了社区设施的智能化和互联互通。

居民可以通过手机APP远程控制家居设备、查看社区设施使用情况等。

3. 开展了社区居民信息采集工作,建立了健全的社区居民信息库。

通过信息采集,可以更好地了解居民需求,为居民提供个性化、精准化的服务。

4. 搭建了社区公共服务平台,提供了在线缴费、在线预约等便民服务。

居民不再需要亲自去柜台缴费,只需轻轻一点即可完成。

5. 创新了社区活动模式,结合信息化手段开展了在线健康讲座、线上志愿服务等活动,提升了社区居民的参与度和归属感。

三、存在问题1. 社区信息化建设工作刚起步,有些工作仍需要完善。

如社区信息化平台的功能还有待进一步扩展,智慧社区设施覆盖率还有待提高。

2. 社区居民对于信息化工作的意识和接受度有待提高。

还有一部分居民对于使用信息化设备和平台还存在一定的障碍。

3. 社区信息化工作涉及到大量的数据,隐私保护和信息安全问题需要重视。

四、改进措施1. 加大对社区居民的宣传和培训力度,提高居民的信息化意识和技能水平。

2. 完善社区信息化平台的功能,进一步提高智慧社区设施的覆盖率。

3. 加强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工作,建立健全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综上所述,2024年社区信息化建设工作取得了重要进展,但仍面临一些挑战。

通过不断完善和改进,将进一步提升社区服务水平,让社区信息化建设更好地为居民服务。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2021〕24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2021〕24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2021〕24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江苏省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4月27日江苏省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省级政务信息化建设管理,推动政务信息基础设施集约建设、政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提升政务信息系统应用绩效,加快推进“数字政府”建设,根据《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国办发〔2019〕57号)、《江苏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苏政发〔2020〕6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主要包括:省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使用预算资金实施建设的电子政务网络、重点业务信息系统、信息资源库、信息安全基础设施、电子政务基础设施(数据中心、机房等)、电子政务标准化体系以及相关支撑体系等符合《政务信息系统定义和范围》规定的系统。

第三条政务信息化建设管理应当坚持统筹规划、共建共享、业务协同、安全可靠的原则。

第四条省政务办负责牵头编制省级政务信息化建设规划、统筹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会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委网信办对项目前期技术方案和网络安全部分方案提出审核意见;省发展改革委负责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审批;省财政厅负责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预算管理和政府采购管理;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项目建设、运行和安全监管等相关工作,加强对政务信息化项目的并联管理。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信息化规划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信息化规划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信息化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2.28•【字号】苏政办发[2012]29号•【施行日期】2012.02.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信息化规划的通知(苏政办发〔2012〕29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江苏省“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信息化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江苏省“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信息化规划“十二五”时期(2011-2015年),是江苏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并向基本实现现代化迈进的关键阶段,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攻坚时期。

准确把握信息化发展的趋势和重点,促进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加快推进经济社会各领域信息化,是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的战略选择。

本规划依据《2006-2020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是“十二五”时期政府履行信息化发展职责的重要依据。

一、发展现状和面临形势(一)“十一五”期间的成绩和问题“十一五”期间,是江苏信息化进程中的重要5年。

全省上下紧紧围绕富民强省、“两个率先”的战略目标,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实施《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意见》(苏政发〔2005〕26号),顺利完成了“十一五”信息化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信息化进入了全面发展的新阶段,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推动作用日益显现。

2010年,全省信息化水平总指数超过了0.73,提前2年实现了国家提出的“十一五”期末信息化水平总指数超过0.7的目--国民经济信息化全面推进,成为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的内在动力。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卫生厅•【公布日期】2012.05.14•【字号】苏卫社妇[2012]14号•【施行日期】2012.05.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正文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苏卫社妇〔2012〕14号)各市、区(市)卫生局:为认真贯彻落实“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加快社区卫生改革与发展,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建立健全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基础的新型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切实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矛盾,根据《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苏发〔2009〕7号)、《江苏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条例》以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现就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功能任务1、明确综合性服务功能。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以社区、家庭和居民为服务对象,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为重点服务人群,以维护居民健康为工作中心,向辖区内常住居民主动提供预防、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医疗和康复等“六位一体”的综合性卫生服务,提供与上述服务内容相关的中医药服务。

2、完善公共卫生服务职能。

根据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要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提供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监督协管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与咨询指导,以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公共卫生服务。

3、健全基本医疗服务职能。

本着“小病在社区、大病到医院”的原则,按照社区首诊、双向转诊、分级医疗、方便群众就医的要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护理和诊断明确的慢性病治疗,社区现场应急救护,家庭出诊、家庭护理、家庭病床等基本医疗服务,以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其他医疗服务。

社区居委会的信息化建设提高管理效率的现代手段

社区居委会的信息化建设提高管理效率的现代手段

社区居委会的信息化建设提高管理效率的现代手段社区居委会是居民自治的基层组织,负责社区内的基本管理和服务工作。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信息化建设已成为提高管理效率的现代手段。

本文将探讨社区居委会如何通过信息化建设来提升管理效率。

一、信息化办公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移动办公的发展,社区居委会可以利用互联网技术建立信息化办公平台,实现办公信息的数字化、网络化管理。

通过电子邮件、在线办公系统等工具,居委会工作人员可以快速传递信息、协同办公,提高工作效率和准确性。

二、信息化服务社区居委会可以建立社区管理信息系统,实现社区居民信息的全面管理和统一查询。

通过系统化的信息管理,居委会可以更好地了解社区居民的需求,提供更加精准、高效的服务。

例如,通过信息化系统进行居民意见调查、活动通知发布等,可以加强与居民的沟通与互动,提升服务水平。

三、智能化设备现代社区居委会可以引入智能化设备,如智能门禁系统、智能巡检机器人等,提高管理效率。

通过智能设备的使用,可以实现自动化巡检、数据采集等工作,降低人力成本,提高管理水平。

四、数据分析与决策信息化建设可以帮助社区居委会实现数据化管理。

通过数据的采集、分析,居委会可以获取更多的信息,为决策提供有力支持。

比如,可以根据数据分析结果调整管理策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管理效率。

五、网络安全保障在信息化建设过程中,社区居委会要重视网络安全问题。

建立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加强数据保护和隐私保密工作,防范信息泄露、网络攻击等风险,确保信息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和可持续发展。

总结起来,信息化建设是提高社区居委会管理效率的现代手段。

通过信息化办公、信息化服务、智能化设备、数据分析与决策、网络安全保障等措施,社区居委会可以实现管理工作的智能化、高效化,为社区居民提供更好的服务。

希望社区居委会能够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不断提升管理水平,实现社区治理的现代化和精细化。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进智慧工地建设的指导意见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进智慧工地建设的指导意见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进智慧工地建设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20.05.08•【字号】苏建质安〔2020〕78号•【施行日期】2020.05.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进智慧工地建设的指导意见苏建质安〔2020〕78号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南通市市政园林局:智慧工地是基于信息技术,围绕建筑工程项目全生命周期,建立支撑现场管理、互联协同、智能决策、数据共享的信息化系统。

随着智能技术发展,特别是互联网、物联网和数字技术加速应用,推进智慧工地建设已成为加快江苏建造方式转型升级的突破口和着力点,助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路径,实现施工安全生产治理体系与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方法。

近年来,我省积极探索智慧工地建设,但还存在着系统集成度低、“信息孤岛”现象较为突出、用户端与监管层数据融通度不高、软硬件集成难等应用技术难点。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深化建筑业改革发展的意见》(苏政发〔2017〕151 号),围绕打造“江苏建造”品牌,推行精益建造、数字建造、绿色建造、装配式建造等新型建造方式,助推建筑产业优化升级,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经研究,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按照“提升行业监管和企业综合管理能力、驱动建筑企业智能化变革、引领项目全过程升级”的总体要求,将施工现场所应用的各类小而精(杂)的专业化系统集成整合,利用物联网等先进信息化技术手段,提高数据获取的准确性、及时性、真实性和完整性,实现施工过程相关信息的全面感知、互联互通、智能处理和协同工作。

采集、集成和应用散落在项目、企业、政府等各个层级的建筑施工海量数据,利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分析等技术助力建筑产业的数字化、信息化变革,驱动产业转型升级,建设形成涵盖现场应用、集成监管、决策分析、数据中心和行业监管等五个方面内容的智慧工地。

江苏省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苏卫办〔2011〕3号)

江苏省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苏卫办〔2011〕3号)

江苏省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苏卫办〔2011〕3号)第一篇:江苏省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苏卫办〔2011〕3号)关于推进我省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苏卫办〔2011〕3号各市、县(市)卫生局,厅直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建立适应我省卫生改革发展需要的卫生信息化体系,提高卫生服务与管理综合能力,根据卫生部《基于健康档案的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指南》(卫办综合〔2009〕89号)、《基于健康档案的区域卫生信息平台技术解决方案(卫办综发〔2009〕230号)及相关的卫生信息标准和规范,现就我省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的重要性信息化已成为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标志。

卫生信息化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卫生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是建立覆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卫生制度、落实医改近期五项重点工作的重要支撑。

基于健康档案的省辖市级和县(市)级区域卫生信息平台,是国家卫生信息化发展总体规划所确定的三级平台建设总体框架中的核心和枢纽;是实现区域内医疗卫生资源整合利用、信息系统互联互通的重要基础;是为城乡居民建立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提供系统性、连续性、全过程健康管理,获得便捷的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以及医保费用及时结报、安全用药的重要手段。

加强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对于强化政府与社会对医疗卫生服务的监管,改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运行状态,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促进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具有重要意义。

区域卫生信息平台不仅为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业务活动提供支持,还为省级、国家级综合卫生管理信息平台提供基础信息,对于构建统一高效、资源整合、互联互通、信息共享、透明公开、使用便捷、实时监管的医药卫生信息系统,起着基础性、关键性的作用。

二、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的目标和原则(一)总体目标根据国家卫生信息化发展总体规划和我省卫生信息化“十二五”发展规划要求,到“十二五”期末,依托我省电子政务网和公用网络,初步建立覆盖城乡居民,服务于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监管与供应保障、综合卫生管理各主要环节,以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信息服务共享为基础的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实现各重点业务领域信息系统在不同层级上的数据交换、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实现对传统医疗卫生服务和管理流程的再造,实现观念创新、管理创新和服务创新。

关于社区信息化建设的思考与建议

关于社区信息化建设的思考与建议

关于社区信息化建设的思考与建议当前,人类社会正从工业社会向信息社会迈进。

社区信息化是社会信息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社区信息化建设是在政府主导和社会广泛参与下,以居民需求为导向,综合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整合社区资源,为社区居民提供全方位信息服务,提高社区管理和服务水平的过程。

标签:社区;信息化建设;重要性1 社区信息化建设的背景和必要性1.1 进行社区信息化建设势在必行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信息化进程逐步加快,我国城乡基层社会正在发生深刻变化,社区信息化工作面临着难得的机遇和重大的挑战。

一方面,财政保障能力逐步增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完善,各级政府对社区发展高度重视,为社区信息化系建设提供了有利条件。

另一方面,社会转型、政府职能转变,大量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向社区转移,社区居民的服务需求日趋个性化、多元化,开展社区信息化建设已势在必行。

1.2 进行社区信息化建设符合各类群体的诉求首先,社区居民希望通过社区信息化建设带来多项便利,包括通过社区信息化平台享受社区便民利民及商业服务;进一步扩大社区事务参与和监督等。

其次,社区组织和工作人员希望通过社区信息化建设更好地服务居民,推进社区建设,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最后,社区内的企业和商家希望通过信息化平台对其产品和服务进行销售和推广。

2 社区信息化建设的构想2.1 社区便民热线建设设立便民热线,全面提升社区与居民的信息沟通效率。

居民随时拨打都可以自动或人工转接到各个社区有关办事机构的办公电话,或者社区物业、医疗、饮食、购物等服务机构的电话上,实现社区服务”一号通”。

此外,社区还可以利用社区总机服务随时以语音或文字短信向所有社区居民的住宅电话、移动电话发送防火防盗、防灾抗灾、社会保障、卫生防疫等重要事务通告,从根本上解决社区事务无法全面、及时、准确通知到所有居民的难题。

2.2 社区信息服务网建设通过对各类与社区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建设社区信息服务网,为社区居民提供一站式的综合信息交互服务。

江苏省关于加快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扩大信息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

江苏省关于加快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扩大信息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

江苏省关于加快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扩大信息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为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创新引领作用,加快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新型信息消费扩大和升级,推动产业数字化转型,助力产业升级,带动创业就业,增强经济发展新的支撑力和新动能,现提出以下政策措施。

一、加快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建设1﹒推进5G网络建设。

扩大5G建设投资规模,2020年计划投资120亿元,新建5G基站5.2万个,实现各市县城区、重点中心镇5G 网络全覆盖。

统筹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对完成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任务及采购计划的电信运营企业、广电运营企业给予支持。

加快推进5G在智慧医疗、智慧教育、智慧交通、智慧城市、智慧环保、智慧水利、工业互联网、车联网等领域的深度应用。

建设城乡一体化精品网络,开展“双千兆宽带城市”试点。

支持电信运营企业、广电运营企业单独装表建户,对符合条件的5G基站实施电力直接供电,制定执行5G基站峰谷电价政策,全面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加价行为,降低建设单位用电成本。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省通信管理局、省财政厅、省广电局、省能源局、省电力公司等负责)2﹒加快推动5G网络设施延伸覆盖。

推动5G等网络设施与新建建筑物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积极稳妥推动既有建筑物信息基础设施升级改造。

各级财政投入建设的建筑物、道路、市政绿化用地等公共区域以及路灯、杆塔等公共资源面向5G等网络设施免费开放。

加快建设城市智能杆及相关配套设施,推动智能杆在5G网络建设中的广泛应用。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机关管理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等负责)3﹒实施“5G+工业互联网”512工程。

组织省内重点企业开展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建设,对符合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申报条件的建设项目,给予支持。

推进电信运营企业、广电运营企业、重点IT企业及工业企业开展工业互联网内网建设改造,打造“5G+工业互联网”典型应用场景,建立“5G+工业互联网”重点项目库,复制推广10个以上行业解决方案。

江苏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工作指引的通知

江苏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工作指引的通知

江苏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工作指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民政厅•【公布日期】2023.08.24•【字号】•【施行日期】2023.08.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正文江苏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工作指引的通知各设区市、县(市、区)民政局:为进一步健全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切实增强基层群众自治能力和基层服务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在总结各地经验基础上,制定《江苏省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工作指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执行。

江苏省民政厅2023年8月24日江苏省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工作指引为加强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充分激发社区居民自治活力,提升城市社区治理和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有关政策法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制定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工作指引如下。

一、规范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职能定位1. 合理设置社区居民委员会。

按照便于管理、便于服务、便于居民自治原则,科学合理设置城市社区,社区人口规模一般为2000—3000户常住居民。

筹建和新设住宅区居民入住率达到50%以上的,且人口规模达到要求的,应及时成立社区居民委员会。

社区居民委员会的重新设立(拆分、合并),所属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充分调研论证,深入开展社区协商,广泛征求居民意见,达成统一意见后,报不设区的市、县(区)人民政府批准。

2. 明确社区居民委员会主要职责。

社区居民委员会负责组织推动本社区居民自治工作,积极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教育引导居民遵守社会公德和居民公约、依法履行应尽义务,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召集社区居民会议,办理本社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活动,兴办有关服务事业,推动社区互助服务和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居民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开展群防群治,调解民间纠纷,及时化解社区居民群众间的矛盾,促进家庭和睦、邻里和谐;管理本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财产,推行居务公开;协助人民政府及其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工作,并及时向人民政府及其派出机关反映社区居民群众的意见、要求并提出建议。

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

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

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中共江苏省委员会•【公布日期】2001.08.10•【字号】苏办发[2001]15号•【施行日期】2001.08.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苏办发[2001]15号)加强城市社区建设,是新形势下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做好群众工作、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新世纪推进城市现代化建设的重要途径。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0]23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就进一步加强我省城市社区建设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加强城市社区建设的重要意义,明确指思想、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1.加强城市社区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社区是指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人们所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目前城市社区主要是指经过社区体制改革后作了规模调整的居委会辖区。

社区建设是指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依靠社区力量,利用社区资源,强化社区功能,解决社区问题,促进社区政治、经济、文化、卫生、环境等协调、健康发展,不断提高社区成员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过程。

加强城市社区建设,是提高我省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健全和完善城市功能,加快推进城市化进程的重要基础;是落实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社会需求,提高城市居民生活质量和文明程度,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是维护社会稳定,巩固城市基层政权,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我省实施富民强省、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战略目标的重要途径。

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社区建设的重要意义,明确工作思路,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好这项工作。

2.城市社区建设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精神,从我省的实际出发,改革城市基层管理体制,强化社区功能,加强社区党的组织和社区自治组织建设,完善社区服务,丰富文化生活,提高社区居民的生活质量和文明程度,扩大基层民主,密切党群关系,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城市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

江苏省中小企业局关于印发《加快全省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江苏省中小企业局关于印发《加快全省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江苏省中小企业局关于印发《加快全省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中小企业局•【公布日期】2007.03.02•【字号】苏中小服[2007]13号•【施行日期】2007.03.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正文江苏省中小企业局关于印发《加快全省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苏中小服[2007]13号)各市中小企业局:为加快推进全省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根据《江苏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结合我省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实际,省局制定了《关于加快全省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研究贯彻。

附件:关于加快全省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二○○七年三月二日关于加快全省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江苏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促进中小企业快速健康发展,现就加快全省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以下简称“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发挥政策引导与市场机制的作用,不断优化服务资源配置,增强服务功能,扩大服务范围,提高服务水平,培育服务市场,加快形成适应我省中小企业发展需要的服务体系,为中小企业的创立与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和条件。

(二)基本原则:一是市场主导,政策引导。

遵循市场经济规律,注重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同时,也要发挥政策的导向作用,通过必要的扶持、规范和引导,实现多元化投入,市场化运作。

二是依法建设,公平竞争。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坚持平等进入,公平待遇;通过公平竞争,不断提高为中小企业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三是整合资源,形成合力。

整合社会服务资源,鼓励和引导更多的社会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发挥各方面的优势和积极性;坚持公益性服务与商业性服务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社区居委会的信息化建设与管理

社区居委会的信息化建设与管理

社区居委会的信息化建设与管理社区居委会在社区管理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负责居民的基本服务和管理工作。

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到来,如何进行信息化建设并有效管理成为社区居委会必须面对的重要课题。

本文将针对社区居委会的信息化建设与管理进行探讨。

一、信息化建设信息化建设是社区居委会发展的必然趋势。

通过信息化建设,社区居委会可以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质量,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给居民。

首先,社区居委会可以建立信息化管理平台,将工作流程纳入系统中,实现信息的集中管理和便捷查询。

其次,可以建立居民信息库,包括居民基本信息、健康档案、服务需求等,为提供精准化服务提供支持。

另外,信息化建设还可以推动智慧社区建设,实现公共资源的共享和互联互通。

二、信息化管理信息化管理是信息化建设的核心内容。

社区居委会需要建立完善的信息化管理体系,确保信息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首先,要建立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信息备份、防火墙设置、权限管理等,保障信息系统的稳定和安全。

其次,要加强信息技术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信息化水平,使其能够熟练运用信息化工具进行工作。

另外,还需要建立信息反馈机制,及时收集和处理居民的意见和需求,不断改进信息化服务质量。

三、案例分析以某社区居委会信息化建设为例,该居委会建立了信息化管理系统,包括人员管理、财务管理、文档管理等模块。

采用云计算技术,实现信息的实时共享和同步更新。

同时,通过建立居民档案库和服务需求登记系统,实现对每位居民的个性化服务和管理。

经过信息化建设,该社区居委会工作效率得到大幅提升,居民满意度明显增加。

四、未来展望未来,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社区居委会的信息化建设将迎来更多机遇和挑战。

社区居委会需要不断更新技术,提升管理水平,保障信息的安全和保密。

同时,要注重与居民的互动和沟通,促进信息化技术与社区服务的深度融合。

只有不断改进信息化建设和管理,才能更好地为居民提供优质服务,实现社区管理的现代化和智能化。

通过对社区居委会的信息化建设与管理进行探讨,我们可以看到信息化对社区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江苏省信息化条例》

《江苏省信息化条例》

《江苏省信息化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信息化发展,提高信息化水平,规范信息化管理,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信息化规划与建设、信息资源共享与开发利用、信息产业发展与技术推广应用、信息安全保障及其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信息化发展遵循统筹规划、资源共享、统一标准、实用高效、惠民优先、保障安全的原则。

社会公众平等享有获取和利用公共信息资源的权利。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信息化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信息化工作领导协调机制,推行政府信息主管制度。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制定相关扶持政策,安排信息化专项资金,支持和促进信息化发展,优先支持实现资源共享、业务协同和信息安全保障的基础性公共信息系统建设。

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投资信息化建设。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信息化发展的统筹协调、规划编制、组织推进和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展改革、财政、公安、广播电视等部门以及通信管理机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信息化发展的相关管理工作。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统计等相关部门,建立本地区信息化发展水平评价体系,定期发布评价报告。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信息化主管部门建立本地区信息化发展水平评价体系,应当以省信息化发展水平评价体系为依据。

第七条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用于信息化发展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应当依法进行政府采购。

第八条鼓励和支持信息化研究与创新、信息技术相关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加强各种信息化知识和技能普及。

普及中小学校信息技术教育,鼓励发展信息技术职业教育。

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应当开展信息化宣传、教育和科普活动。

第九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对在信息化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第二章信息化规划与建设第十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上级信息化发展规划以及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的信息化发展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上一级信息化主管部门备案。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开展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的意见的通知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开展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的意见的通知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开展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的意
见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江苏省建设厅
•【公布日期】2020.11.02
•【字号】苏建房管〔2020〕174号
•【施行日期】2020.11.0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市建设
正文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开展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的意见的通知
苏建房管〔2020〕174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发展改革委、教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商务局、文化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委、税务局、市场监管局、体育局、邮政局、残联,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开展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的意见》(建科规〔2020〕7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高度重视,并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请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将工作推进情况及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计划于11月20日之前报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联系人:陈玉光,电话:************
附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开展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的意见
(建科规〔2020〕7号)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江苏省公安厅江苏省商务厅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江苏省体育局江苏省邮政管理局
江苏省残疾人联合会
2020年10月28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推进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推进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推进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日期】2009.12.30•【文号】人社部发[2009]186号•【施行日期】2009.12.3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推进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8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劳动保障局:现将《关于推进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二○○九年十二月三十日关于推进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为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有关规定和国务院67次常务会关于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网络的要求,提高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全面推进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工作,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一、明确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意义(一)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是就业工作的重要基础之一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是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的信息化,涵盖了就业工作的方方面面,是促进就业工作的重要基础之一。

它承担着联通政策制定与实施、就业与失业管理、就业服务与就业援助、信息监测与市场监督等重要功能,是掌控就业局势、推动就业工作的基础手段和重要信息来源,可以有效地支持落实就业政策、提供针对性服务、提高管理效能和为政府提供及时准确的市场监测信息。

(二)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在整个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工作中,具有基础性和普遍性的特点,是整个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的重要支柱。

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不仅承担着整个就业工作的信息化支撑任务,还作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基础信息资源,为其他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提供了直接的支撑。

同时,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与社会保险信息化相互联系、互为依托,是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领域做好服务、搞好管理的重要基础,也是掌握情况、把握形势的重要手段,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江苏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指南》的通知

江苏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指南》的通知

江苏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指南》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建设厅•【公布日期】2008.08.18•【字号】苏建城[2008]239号•【施行日期】2008.08.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江苏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指南》的通知苏建城〔2008〕239号各市、县城管(市容)局:为指导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的建设,提高城市管理工作水平,我厅编写了《江苏省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指南》,现印发给你们,供实际工作中参考。

同时,对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的建设提出以下意见:一、加快工作进度未开展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的城市,要按照省政府2008年工作目标任务中“创新城市管理体制,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的要求,加快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的各项前期工作,参考《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指南》结合本地实际,尽早编制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的工作方案和技术方案。

二、因地制宜确定系统框架模式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的建设,要坚持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同时参考《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指南》,紧密结合本地实际条件,合理选择适宜本地的管理体制、系统架构、运行模式和建设模式。

三、结合实际、积极创新在管理单元划分、管理、考核中,要认真贯彻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关于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的要求;在《指挥手册》制定和事件派遣、处理、考核中,要充分吸取以往工作中“条块结合”、“城管工作重心下移”等成功经验;在系统建设上,可以借鉴一些城市的经验,采取“建设-移交”、“建设-租用”的方式。

四、循序渐进,厉行节约在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上,要坚持经济实用的原则。

在应用系统建设上,先保证基本功能,后拓展新的模块和功能;先整合现有信息资源、行政资源、人力资源,后新增设施设备;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运行范围,要先覆盖稳定的建成区,对非中心区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循序推进。

社区信息化建设要做到“四统一”

社区信息化建设要做到“四统一”

作者: 无
作者机构: 不详
出版物刊名: 中国民政
页码: 54-54页
主题词: 社区信息化建设 南京市江宁区 统一思想 管理效能 社区服务 部门利益 协作意识民政局
摘要:南京市江宁区民政局封鹏程认为,在社区信息化建设过程中,要努力做到“四统一”。

(一)统一思想。

一方面,要统一各部门的思考,要明确社区信息化建设是提升社区服务水平和管理效能的重要载体,而不是谋取部门利益,体现部门地位的手段,要勇于打破部门壁垒,强化协作意识,另一方面,要统一社区人员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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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民政厅省通信管理局
(2008年10月)
为贯彻落实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意见》(苏政发〔2005〕26号)、《省政府关于加强社区服务促进和谐社区建设的意见》(苏政发〔2007〕84号),发挥信息化在和谐社区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现就加强社区信息化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增强社区管理和服务能力,满足居民物质和精神文化需求为重点,统筹规划、注重实效,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加快社区管理信息化和社区服务信息化建设。

到“十一五”末,全省基本形成高效有序的社区信息服务体系,建立规范的社区信息采集、共享、维护机制,社区信息化覆盖所有市和80%的县(市、区),基本形成“资源共享、协同服务、方便快捷、惠及全民”的社区信息化工作格局。

二、主要任务
(一)整合各类信息系统和资源。

提倡以县(市、区)为单元,统筹规划社区信息网络,统一建设社区服务和管理综合信息平台,统一建立各类信息服务渠道,实行县(市、区)、街道、居委会三级社区信息化管理联网,为实现政府各部门业务“一线接入、集约管理”,社区事务“一站受理、一网协同”,信息采集“一次产生、多方使用”打下基础。

(二)推进社区管理信息化。

在统一的社区服务和管理综合信息平台上,建立社区管理信息系统,汇集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日常办公信息,实行社区对辖区法人单位和常住、暂住、寄住、流动人口管理数字化,促进居务公开及社区居委会代办事项电子化、网络化。

加快实现街道、居委会社区政务管理信息系统联网,促进街居工作联动协同。

(三)推进社区服务信息化。

充分利用社区服务和管理综合信息平台,建立社区服务信息系统,将政府服务延伸到社区和家庭,向居民提供婚姻生育、户籍护照、学校教育、医疗卫生、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残疾人康复、土地房产、消费维权、法律援助等服务。

鼓励商业主体利用社区服务和管理综合信息平台,提供服务申
请、需求查询、服务发布等便民利民服务,形成“社区服务网上超市”,为居民提供“一网式”、“一线式”服务。

(四)抓好社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根据社区居民需求,合理布放公共信息终端。

鼓励电信运营商加强社区网络基础设施建设,采取优惠措施,提高宽带网络普及率。

支持设备制造商、软件与服务提供商研发各类社区适用信息终端产品,参与社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广信息无障碍技术与应用,提供方便、快捷、价格合理的信息服务。

(五)强化信息资源共享工作。

加强基础信息采集管理,建立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信息采集共享机制,建设共享数据库。

加快信息资源建库、入库工作,制定动态信息更新维护制度,避免所辖区域人口、法人单位基础信息重复采集,推进人口、法人单位基础信息共享。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要将社区信息化纳入当地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与城域网、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统筹规划建设。

省级建立省信息办、民政厅、通信管理局、教育厅、公安厅、劳动保障厅、文化厅、卫生厅、人口计生委、体育局、残联等部门和单位参加的社区信息化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各地要相应建立社区信息化工作机制,努力形成共同推进社区信息化工作的良好局面。

(二)加大投入力度。

各地要将社区信息化建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所需资金的落实。

要吸引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鼓励采用租用网络、共建平台、外包服务等方式,调动电信运营商、信息服务提供商的积极性,建立多元化资金筹集渠道。

(三)探索长效机制。

各地要选择具有代表性的地区开展社区信息化工作试点,探索建立信息平台、信息系统、信息资源、人才队伍建设长效运行机制,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积极稳妥加以推广。

省信息办制订评价指标体系,开展社区信息化绩效评估。

(四)营造良好环境。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信息化建设的法律法规,广泛宣传推进社区信息化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和成功经验,引导广大群众积极支持、主动参与社区信息化建设,形成推动社区信息化发展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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