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管理规约(范本)
物业临时管理规约(范本)
物业临时管理规约(范本)物业临时管理规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物业临时管理行为,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保障小区内的秩序和安全,特制定本规约。
第二条物业临时管理规约(以下简称“本规约”)适用于本小区内所有业主、使用人员及相关合法单位。
第三条本规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临时管理责任、临时管理费用、临时管理办法等。
第二章临时管理责任第四条本小区内的业主、使用人员及相关合法单位对小区内的安全、秩序负有责任。
第五条物业公司作为临时管理的主体,负责组织、协调和管理小区内的临时管理工作。
第六条业主、使用人员应积极配合物业公司的临时管理工作,不得干扰物业公司的工作秩序。
第三章临时管理费用第七条业主、使用人员应按规定缴纳相应的临时管理费用,用于支付临时管理工作所产生的费用。
第八条临时管理费用的具体标准,由物业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经物业业主大会审议通过。
第九条业主、使用人员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缴纳临时管理费用,逾期未缴纳的,物业公司有权采取相应的措施。
第四章临时管理办法第十条物业公司应建立健全临时管理制度,明确各项管理工作的流程和具体实施方法。
第十一条物业公司应加强对小区内临时管理人员的培训和监督,确保其履行管理职责。
第十二条物业公司应建立投诉举报机制,便于业主、使用人员及相关合法单位反映问题和提出建议。
第五章附件本文档涉及以下附件:1. 临时管理费用缴纳通知书2. 临时管理责任书附件1:临时管理费用缴纳通知书附件2:临时管理责任书附件详见附件页。
第六章法律名词及注释1. 物业公司:指负责小区管理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 临时管理责任书:由业主、使用人员及相关合法单位签署的书面文件,明确各方的相关责任。
3. 物业业主大会:小区内业主的集体决策机构,负责审议物业管理相关事宜。
第七章结束语本规约是本小区内临时管理工作的依据和指导,希望广大业主、使用人员及相关合法单位能够自觉遵守,共同维护小区的安全和秩序。
临时管理规约(范本)
物业管理临时管理规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和共同利益,明确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以及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权利义务,特依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制订XXX华府临时管理规约(以下简称“本规约”)。
第二条本规约对本物业区域范围内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具有同等约束力。
第三条业主转移所有权或对外出租物业,应将本管理规约作为房产销售(租赁)合同附件。
本规约对物业的继受人、承租人自动产生效力。
第四条词语释义【业主】:指拥有全部或部分所有权的法人或自然人。
【物业使用人】:指业主以外的物业承租人或其他实际使用物业的法人或自然人。
【共用部位】:建筑物中结构相连或具有共有、共用性质的部位,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的承重结构(包括:基础、承重墙体、梁柱、楼盖等);非承重结构的内外墙体、梁、柱、楼板、屋盖、屋面;大堂、门厅、公共通道、楼梯间、电梯井、共用排烟道(管)等;污水管、雨水管、楼道灯、避雷装置等。
【共用设施设备】:具有共有、共用性质的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共用的上下水管道、雨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空调系统、供电设备和线路、楼宇自动化系统、通讯线路、天线、照明、供气线路、消防设施等。
【公共场所(地)】:包括但不限于本物业规划红线范围内的道路(市政道路除外)、路灯(照明)、广场、沟渠、池、井、园林绿化、连廊、地下排水管等;【专有部分】:业主/物业使用人拥有所有权/使用权,具有构造上的独立性,能够明确区分,具有利用上的独立性,可以排他使用的包含设施设备在内的空间或区域。
【专项维修资金】:是指《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业主/物业使用人按专有部分的建筑面积分摊缴纳,用于共用部位、公共场所(地)及共用设施设备维修、翻修、改造的资金。
第二章物业基本情况第五条本物业基本信息物业名称:XXX华府坐落位置:XXXXXX物业类型:住宅、附属配套商业项目宗地编号H307-0038,项目占地面积42928.49㎡,计容建筑面积约为202234.97㎡,项目商品房总建筑面积175982.48㎡(可售商品房建筑面积173607.4㎡),幼儿园总建筑面积2431.84m²,小学风雨操场总建筑面积927.07m²,小学教学楼总建筑面积4614.90m²,商业总建筑面积6782.34m²,覆盖率:17.5%,容积率4.71。
物业临时管理规约(范本)
物业临时管理规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规范物业临时管理行为,保障业主、住户和物业公司的合法权益,提高物业管理水平,制定本规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约适用于本小区的临时管理事宜。
第三条定义1.物业公司:指负责本小区物业管理的公司。
2.业主:指购房并登记在册的合法住户。
3.住户:指住在本小区并与物业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的合法租户。
4.临时管理:指在特定情况下,由物业公司临时承担起管理职责。
第二章临时物业管理的条件和程序第四条条件1.物业公司的正常管理无法继续进行时;2.物业公司仍需保证小区基本运行;3.物业公司与业主或住户达成一致。
第五条程序1.物业公司应当及时向业主或住户告知临时管理的原因、内容和期限;2.物业公司与业主或住户进行沟通、协商,双方达成一致后,签订书面协议;3.物业公司按照协议的约定临时承担管理职责;4.临时管理期满后,物业公司将职责交还给业主或住户。
第三章临时物业管理的职责第六条业主或住户的职责1.提供必要的工具和设备;2.配合物业公司进行管理工作;3.按时支付管理费用。
第七条物业公司的职责1.维护小区环境卫生;2.组织小区安全防范工作;3.协助解决住户之间的纠纷;4.监督小区公共设施的维修和保养;5.其他在协议中约定的职责。
第四章临时物业管理的法律责任第八条违约责任1.业主或住户未按照协议约定的条件履行职责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2.物业公司未按照协议约定的条件履行职责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九条争议解决1.对于物业管理中的争议,双方应当先行协商解决;2.协商不成的,可通过诉讼、仲裁等方式解决。
附件:1.临时物业管理协议范本法律名词及注释:1.物业管理:指对小区内的公共设施、绿化景观、环境卫生等进行管理维护的行为。
2.业主权益:指业主在小区内享有的合法权益,包括使用公共设施、参与小区管理决策等。
3.住户权益:指住户在租赁物业期间享有的合法权益,包括使用租赁物业、享受物业服务等。
临时管理规约示范文本
临时管理规约示范文本临时管理规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临时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约。
第二条本规约适用于临时管理人员。
临时管理工作是指临时委派给某个人或者团队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临时管理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劳动法》、《临时管理办法》和相关政策法规。
第四条临时管理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管理知识和技能,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
第五条临时管理工作人员应保证工作质量,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做到公正、公平、公开。
第二章临时管理工作职责第六条临时管理工作人员的职责主要包括:1. 协调各方资源,确保任务的顺利完成;2. 组织人员开展工作,建立有效沟通渠道;3. 监督工作进程,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4. 协助上级领导做好决策工作。
第七条临时管理工作人员应按照上级领导的安排和要求,完成相应的工作任务。
第八条临时管理工作人员应维护组织的利益,保护工作的机密性,不得泄露和透露工作相关信息。
第九条临时管理工作人员应主动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不断完善管理技能。
第三章工作纪律第十条临时管理工作人员应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不擅离职守。
第十一条临时管理工作人员应保守秘密,不得随意泄露和透露工作相关信息,涉及机密的事务须经上级同意。
第十二条临时管理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提前规划好工作内容和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
第十三条临时管理工作人员应与相关人员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积极解决问题,做到工作协调统一。
第四章责任追究第十四条对违反本规约的临时管理工作人员,根据违纪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警告、记过、降职、撤职等处理。
第十五条对故意泄露和透露工作相关信息的临时管理工作人员,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对临时管理工作人员的表现出色的,将给予适当的奖励和表扬,以鼓励其积极向上的工作态度。
第五章附则第十七条本规约由临时管理工作人员和相关领导共同遵守,不得随意修改和违背。
XX小区临时管理规约
XXXX小区临时管理规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XXXX小区的管理,维护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物业区域内公共环境和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合理使用,维护并营造安全文明、方便、舒适的生活与工作环境。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和枣庄市物业管理有关规定,在维护业主共同利益和公共秩序的前提下制定,由本物业区域内全体业主及物业管理者共同遵守,本规约对建设单位、全体业主及物业使用者均有约束力。
第二条、本《临时管理规约》由XXXX小区的建设单位XXXX 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商)与XXXX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订立。
XXXX 的购房业主在审阅本《临时管理规约》后需承诺并认真遵守。
第三条、本《临时管理规约》对XXXX小区全体业主、使用人及管理者均有同等约束力,其中涉及开发商、管理者及业主(均包括其受让人、继承人、合并人、接办人、承租人或占有人)。
第四条、《临时管理规约》泛指本“临时管理规约”、附件及根据本“临时管理规约”赋予之权利而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章物业基本情况第一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基本情况物业名称:XXXX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物业类型:高层住宅、商业坐落位置:XXXX黄河路南侧,民生路西侧(XXXX广场东侧)。
总建筑面积:141388.27平方米第二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物业买卖合同,全体业主享有以下物业自用部位、自用设备、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自用部位:是指住宅单元内仅供该单元所有人、使用人独立使用卧室、客厅、厨房、卫生间、阳台以及室内墙面等部位;自用设备:是指一套单元内部,由单元的所有人、使用人自用的门窗、卫生洁具以及通向总管的供排水燃气管道、电线等设备;共用部位:是指XXXX小区范围内部,所有能容许超过一个单元以上的所有人、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门厅、楼梯间、水泵间、变电房、煤气房、管理用房、电表房、弱电分线间、走廊通道、保安室、房屋承重结构、内天井、室外墙面、屋面、传达室等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是指XXXX小区范围内,供所有人、使用人使用的供水、供电、煤气管道、电梯、有线电视、水箱、水泵、消防安保、绿地、道路、化粪池、污水井、垃圾中转站、信报箱、公共照明设施、监控设施、避雷设施、共用天线、露天停车场、共用设施设备房、物业管理用房等设备。
临时管理规约(示范文本)模板
临时管理规约(示范文本)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环境和社会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合理使用,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建设单位在销售物业之前,制定本临时管理规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本临时管理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
第二条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销售前将本临时管理规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
物业买受人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对本临时管理规约予以的书面承诺,表示对本临时管理规约内容的认可。
第三条本临时管理规约对建设单位、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有约束力。
第四条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涉及业主共同利益的约定,应与本临时管理规约一致。
第二章物业基本情况第五条(建设单位)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通过(招投标或协议)的方式选聘了(物业服务企业)向本物业提供物业服务,并签订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第六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基本情况1、物业名称;2、座落位置;3、物业类型;4、物业管理区域四至:东至;南至;西至;北至O5、总占地面积:平方米;6、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住宅平方米,商业用房平方米,其他平方米,共计楼宇栋套;7、业主数量:户;8、基本配套设施状况:(1)物业管理用房平方米;(2)园林绿地面积平方米;(3)文体设施处,占地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4)非机动车停车场个,建筑面积平方米;机动车停车场个,总占地面积平方米,车位个。
第七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物业买卖合同,业主享有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1、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包括该幢建筑物的承重结构、主体结构,公共门厅、公共走廊、公共楼梯间、户外墙面、屋面、.、、—等:2、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设施设备,包括该幢建筑物内的给排水管道、落水管、水箱、水泵、电梯、冷暖设施、照明设施、消防设施、避雷设施,、等;3、由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围墙、池井、照明设施、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物业管理用房、等。
物业管理临时管理规约(示例文本))
物业管理临时管理规约(示例文本))物业管理临时管理规约第一章:总则1.1 引言物业管理临时管理规约是为了规范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保障小区内的秩序与安全,提供良好的居住环境而制定的。
1.2 适用范围本规约适用于本小区内的所有住户和物业管理公司,是双方共同遵守的准则。
第二章:业主权益与义务2.1 房屋使用权业主享有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合法使用其住房的权利,并有义务按规定使用和保养住房。
2.1.1 楼道清洁业主需负责楼道的日常清洁,保持楼道干净整洁,确保安全顺畅。
2.1.2 垃圾分类业主应按规定进行垃圾分类,配合物业管理公司的垃圾清运工作。
2.1.3 物业设施使用业主应正确使用公共物业设施,并遵守相关使用规定,保护设施设备的安全。
2.2 住户安全2.2.1 安全教育业主需加强对家人的安全教育,特别是儿童和老人,提高安全意识,防范火灾、盗窃等事件。
2.2.2 消防安全业主应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的完好性,禁止私拉乱接电线,确保小区的消防安全。
2.3 绿化环境保护2.3.1 清洁小区业主需参与小区的环境卫生保洁工作,不乱扔垃圾,不随意破坏绿化植物,维护小区的整洁与美观。
2.3.2 爱护花草树木业主应爱护小区内的花草树木,不随意破坏,不私自种植,妥善保护小区绿化环境。
第三章:物业管理公司权益与义务3.1 物业服务3.1.1 日常维护物业管理公司应定期检查和维护小区内的设施设备,保证正常运行。
3.1.2 环境卫生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小区内的环境清洁工作,保持小区的整洁与美观。
3.1.3 保安服务物业管理公司应安排专业保安人员,保障小区的安全和秩序。
3.2 维修管理3.2.1 报修服务物业管理公司应建立健全的报修服务系统,及时响应业主的维修需求,解决问题。
3.2.2 维修协调物业管理公司应协调业主之间的邻里关系,解决因维修问题引发的纠纷。
3.3 规章制度3.3.1 制定规则物业管理公司应制定小区的规章制度,并及时向业主公布和解释。
物业临时管理规约制度范本
物业临时管理规约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和公共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制定本临时管理规约。
第二条本临时管理规约对全体业主和使用人均有约束力。
第三条本临时管理规约的制定、修改和解除,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业主大会的决议执行。
第四条物业服务企业应按照本临时管理规约的规定,履行物业服务职责,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和业主的共同利益。
第五条业主和使用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临时管理规约的规定,履行物业使用和维护的义务。
第二章物业基本情况第六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基本情况如下:(一)物业名称:____________(二)座落位置:____________(三)物业类型:____________(四)建筑面积:____________(五)物业管理区域四至:东至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
第七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包括:(一)共用部位:公共门厅、公共走廊、公共楼梯间、户外墙面、屋面、公共平台、电梯间等。
(二)共用设施设备:给排水管道、落水管、水箱、水泵、电梯、冷暖设施、照明设施、消防设施、避雷设施等。
第三章业主和使用人的义务第八条业主和使用人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得擅自占用公共走道、楼梯间、绿地、屋面等共用部位,不得占用公共设施设备。
(二)不得在公共场所晾晒衣物,不得在公共场所堆放废物箱、垃圾箱、家私、机器、货物或其他物品。
(三)不得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及其他有毒有害的物质。
(四)不得擅自改变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用途,不得妨碍他人合法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
(五)不得利用共用部位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六)不得损坏路灯、消防设施、水泵、配电房、避雷针、道路、花基等共用设施设备。
(七)不得制造超标准噪声,不得破坏公众安宁。
(八)不得利用物业从事危害公共利益的活动,不得进行法律法规和政府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物业临时管理规约(范本)
物业临时管理规约(范本)物业临时管理规约第1条临时管理期限1.1 本规约的临时管理期限为从年月日开始,至年月日结束。
第2条管理内容2.1 物业公司将负责对小区内的公共设施、绿化、卫生等进行管控和维护。
2.2 物业公司将负责对小区内违章搭建、乱堆乱放等行为进行整治。
2.3 物业公司将负责对小区内的秩序管理,维护良好的居住环境。
第3条管理措施3.1 物业公司将加强对小区内的巡查力度,确保小区内的安全和秩序。
3.2 物业公司将建立投诉管理机制,及时处理居民的投诉和意见。
3.3 物业公司将加强对小区内的安全检查,提高居民的安全感。
第4条秩序管理4.1 物业公司将加强对小区内的停车管理,确保车辆停放秩序。
4.2 物业公司将加强对小区内的垃圾分类管理,推行垃圾分类制度。
4.3 物业公司将加强对小区内的宠物管理,禁止宠物乱拉乱尿。
第5条工作职责5.1 物业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小区的管理职责。
5.2 物业公司将保障小区内的基本生活设施的正常运行。
5.3 物业公司将配合居民委员会进行相关工作。
第6条物业费用6.1 物业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收取物业费的职责。
6.2 物业费用的收取、使用和管理将按照相关法规进行。
第7条违约责任7.1 物业公司未按照本规约的约定履行其职责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7.2 居民未按照本规约的约定履行其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8条争议解决8.1 物业公司与居民之间因本规约引发的争议,可协商解决。
8.2 如协商解决不成的,可通过法律手段解决。
第9条附则9.1 本规约自年月日起生效。
9.2 本规约解释权归物业公司所有。
本规约的内容由物业公司和居民委员会共同制定,旨在确保小区内的安全、秩序和良好的居住环境。
物业公司在临时管理期限内负责本规约的执行和监督,居民应配合并遵守本规约的约定。
物业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居民委员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居民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临时物业管理规约合同模板5篇
临时物业管理规约合同模板5篇篇1甲方(物业管理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业主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正、诚信的基础上,就甲方对乙方物业实施临时管理达成以下协议:一、物业基本情况物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物业类型:住宅/商业/综合类等具体描述:_____________________物业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二、管理内容与要求1. 甲方应提供的服务内容:包括安全管理、保洁服务、绿化管理、设施设备维护等。
2. 甲方应按照相关标准和操作程序提供服务,确保物业服务质量。
3. 乙方应遵守物业使用规定,不得擅自改变物业用途,不得损害公共设施。
三、管理期限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四、物业服务费用1. 乙方应按照约定的标准支付物业服务费用。
2. 物业服务费用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
3. 支付方式及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保证金为保证本合同的履行,乙方应在签订合同时支付一定金额的保证金。
合同终止时,如无未结费用或违约情况,保证金将如数退还。
六、权利与义务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2)对乙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3)对物业公共设施进行维护和管理;(4)其他约定权利与义务。
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按照约定支付物业服务费用;(2)遵守物业使用规定,不得损害公共设施;(3)对甲方的物业服务进行评价和监督;(4)其他约定权利与义务。
七、违约责任与赔偿1. 甲乙双方如无正当理由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2. 因违约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 违约责任承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临时管理规约(示范文本)
物业临时管理规约(示范文本)一、目的为了规范物业临时管理工作,确保小区内的安全、卫生和正常秩序,制定此规约。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小区内暂无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等组织主体管理的情况下,成立临时管理委员会,负责小区内的物业管理工作的情况。
三、临时管理委员会的成立1、符合法律法规,按照业主大会公开、民主、平等、自愿的原则,成立临时管理委员会。
2、临时管理委员会应按照小区业主的利益,择优选人,由三名以上业主组成,设委员长一名,由委员会选举产生。
临时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是监督小区物业管理经营、收取物业服务费、制定小区内部管理规范等。
四、临时管理委员会的职责与权利1、制定小区内部管理规范。
制定并发布小区内部管理规范,规范业主居住行为、公共场所使用行为,严格禁止大噪声、乱停车、乱扔垃圾等行为。
2、确定物业服务费用。
委员会应根据小区状况,制定物业服务费缴费标准、时间等,并及时向业主发布通知。
3、监督物业公司的服务质量。
委员会应定期组织业主与物业公司沟通交流,对物业公司服务质量进行监督,保证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达到业主的需求。
4、维护小区的安全和卫生。
委员会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小区内的安全和卫生,加强对小区周边环境的管理和维护,保持小区环境整洁美观。
5、制定应急预案。
委员会应制定应急预案,做好突发事件发生时的应急处置工作,减少事故的发生和影响。
五、临时管理委员会的运作模式1、临时管理委员会应每月召开一次会议,总结工作,研究解决问题,并记录会议纪要。
2、委员应当积极参与小区事务,协助物业公司管理小区,确保小区内的安全、卫生等工作的顺畅进行。
3、委员会应建立完整的信息交流渠道,与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等进行沟通交流,共同制定小区的管理计划和改进措施。
4、委员会应当积极组织业主参加相关培训和活动,提高业主的社区意识和参与度。
六、违约责任1、出现违约行为,应当按照规约规定进行惩罚。
如情节严重,应当取消其在委员会中的资格。
2、被取消委员资格的人员不得再次当选为临时管理委员会委员。
社区物业临时管理规约(范本文)
社区物业临时管理规约一、前言社区物业是维护社区良好秩序和公共设施的重要保障,为了进一步规范社区物业临时管理行为,有效提升服务质量,特制定本规约。
二、管理原则1.公平公正原则:物业管理对待每一个业主应当一视同仁、公平公正,不得与任何个人或组织建立非正当利益关系。
2.保障居民权益原则:物业管理应当听从业主会议或物业委员会的安排,不得侵犯业主的合法权益。
3.高效便捷原则:物业管理应当积极配合业主需求,快速解决问题,并提供便利的服务。
三、临时管理事项1. 物业委托在特殊情况下,社区物业可以委托其他专业机构或个人提供服务。
委托期限需在业主会议或物业委员会的决定下进行,并在委托期限届满后重新评估是否继续委托。
2. 物业费调整临时管理物业费的调整需征得业主会议或物业委员会的同意,并提前通知全体业主。
调整物业费应有合理的原因,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3. 紧急维修在紧急情况下,物业管理有权立即采取必要的维修措施,保障居民的安全和正常生活。
维修费用由物业管理先行垫付,然后向业主进行统一收费。
4. 设施设备维护社区物业需定期对公共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
如遇需要进行大修或更换的情况,应事先征得业主会议或物业委员会的同意,并及时通知全体业主。
5. 安全管理社区物业应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定期检查各类安全设施的完好情况,并及时修复和更换。
同时,定期组织安全演练,提高居民的安全意识。
6. 垃圾分类管理社区物业应加强对垃圾分类的宣传和指导工作,确保居民正确分类投放垃圾。
物业管理需设置合理的垃圾分类收集点,并与相关部门合作进行垃圾处理。
四、违规处理措施五、附则1.本规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实行五年。
如需修改或终止,需经过业主会议或物业委员会的讨论和表决。
2.物业管理人员应熟悉本规约的内容,并严格按照规定履行管理职责。
3.本规约解释权归业主会议或物业委员会所有。
临时管理规约(范本)
阅读使人充实,会谈使人敏捷,写作使人精确。
——培根临时管理规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维护公共秩序,创造良好的环境,根据国家物业管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订本临时管理规约。
第二条建设单位在物业销售前将本临时管理规约提供给物业买受人,并予以说明。
物业买受人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对本临时管理规约予以书面承诺,表示认可本临时管理规约的内容。
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涉及业主利益的规定,应当以本临时管理规约为准。
第三条本临时管理规约对全体业主及物业使用人均有约束力。
物业使用人违反本临时管理规约的规定,相关业主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物业的所有权发生变更时,原业主对本临时管理规约书面承诺的效力及于新的物业继受人。
第四条本临时管理规约的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以及本物业所在地的法规政策。
本临时管理规约与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相抵触部分无效,但不影响本临时管理规约其他部分的效力。
第五条“业主”指对该单元拥有或共同拥有所有权的人,并包括其日后的合法继承人或受让人(包括但不限于变卖、赠与及互易等)。
如果该单元已被合法抵押,则“业主”应包括该抵押人和抵押权人。
但以上所述抵押权人只是在抵押权人占有该单元或收取该单元的租金或利益时才算是业主。
“使用人”指物业的承租人或其他实际使用物业的人。
第二章物业管理区域概况第六条本临时管理规约所涉及物业管理区域的基本情况如下:物业名称:物业类型:座落位置:第七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物业买卖合同,业主享有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一)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包括但不限于该幢建筑物的承重结构、主体结构,公共门厅、公共走廊、公共楼梯间、户外墙面、屋面等;(二)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该幢建筑物内的给排水管道、落水管、水箱、水泵、电梯、冷暖设施、供电设备、照明设施、消防设施、避雷设施等;(三)由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围墙、池井、照明设施、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临时管理规约
楼板等承重结构,损坏共用的设施、设备,在外墙上拆改、增设门窗,或者扩大 原有门窗尺寸,损坏和改变房屋外貌;
(二)在楼板、阳台、露台、屋顶超荷载铺设材料或者堆放物品、在室内增设超
荷载分隔墙体;在外墙安装存在安全隐患、有碍观瞻或者破坏小区整体环境的物 品;
(二)自觉维护物业的整洁、美观和共用部位、通道的畅通及共用设备、公共设 施的完好;
(三)安装空调,应当按照房屋设计预留的位置安装,未预留位置的,按照物业 服务企业指定的位置安装;
(四)当物业的专有部分出现影响他人正常使用的情况时,业主、物业使用人应
当及时维修,消除隐患。
第九条 业主、物业使用人应当合法使用房屋,保障房屋的整体性、抗震性和结 构安全,使用物业不得有下列行为:
(二)推选业主代表,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享有被选举权;
(三)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四)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就物业管理服务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五)提出制定或者修改本临时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六)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违规、违章装饰装修房屋或者妨碍他人正常使用物业的,应 当恢复原状,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 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房屋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装饰装修房屋前,业主、物业使用人和装饰装修企业应当与物业服务企业 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遵守装饰装修的注意事项和有关规定;
(二)施工时遵守物业服务企业对施工人员、 施工时间和装修设备使用等方面的 要求;
(三)施工期间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或避免施工过程中对相邻业主或物业使
物业临时管理规约(范本)
物业临时管理规约(范本)物业临时管理规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临时管理工作,维护小区的正常秩序和安全,参与物业临时管理的各方应遵守本规约。
第二条物业临时管理是指在小区物业管理机构暂时无法履行职责时,由业主委员会、业主代表或其他指定的人员暂时承担起小区管理工作的一种形式。
第三条物业临时管理的目标是确保小区居民生活的正常进行,保障小区的公共设施和环境质量,并尽力维护小区的安全和秩序。
第四条参与物业临时管理的各方应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相互合作,共同承担管理责任。
第二章物业临时管理范围第五条物业临时管理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小区公共设施的维护和管理;2. 小区环境的卫生保洁;3. 小区安全的维护和管理;4. 居民生活问题的协调解决;5. 其他与小区管理相关的事务。
第三章参与方的权责第六条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代表作为物业临时管理的组织方,负责协调相关工作,指导物业临时管理工作的开展。
第七条物业临时管理小组由业主委员会、业主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具体的物业临时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巡逻、维修、投诉处理等。
第八条物业临时管理小组成员应按照要求配合工作,如实报告工作进展和问题,并及时汇报给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代表。
第九条物业临时管理小组成员应具备相应的管理知识和技能,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条物业临时管理小组成员应遵守工作纪律,服从指挥,严禁擅自扩大权力范围或滥用职权。
第四章工作流程第十一条物业临时管理工作按照以下流程进行:1. 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代表组织召集相关人员进行会议,制定物业临时管理计划;2. 物业临时管理小组成员按照计划开展工作,如巡逻、维修、投诉处理等;3. 物业临时管理小组成员及时报告工作进展和问题,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代表及时予以指导和解决;4. 物业临时管理工作结束后,召开总结会议,评估工作效果,提出改进建议。
第五章管理费用第十二条物业临时管理期间,参与物业临时管理的各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管理费用的支付方式和金额。
物业临时管理规约(范本)
物业临时管理规约(范本)一、背景和目的为了规范临时管理物业的行为,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约。
二、适用范围本规约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签订的临时管理合同。
三、义务和责任1. 物业管理公司应根据合同约定,对所管理的临时物业进行维护、修缮、保安、清洁等工作,确保物业的安全和正常运营。
2. 物业管理公司应提供与物业临时管理相关的服务咨询和投诉受理,及时处理业主提出的问题和意见。
3. 物业管理公司应向业主提供管理费用的明细,确保费用的合理性和透明度。
4. 物业管理公司应做好物业设备设施的日常巡查维修,确保设施的正常使用。
5. 物业管理公司应组织常规培训,提高物业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
四、业主的权利和义务1. 业主有权要求物业管理公司按时按质完成各项管理工作,并对物业的维护、保养提出合理建议和要求。
2. 业主有权向物业管理公司提出有关物业管理的意见和投诉,并要求得到及时回复和解决。
3. 业主有义务按时缴纳物业管理费用,并配合物业管理公司的工作,不得采取破坏物业公共设施和影响物业安全的行为。
4. 业主有义务保持物业的卫生,不得乱堆乱放垃圾和危险物品,保持良好的生活环境。
5. 业主有义务遵守物业管理规约和公共秩序,不得干扰邻居的正常生活和工作。
五、费用管理1. 物业管理公司应按照规定的管理费用标准,向业主收取物业管理费用,并及时提供费用的明细。
2. 物业管理费用应合理、透明,不得随意涨价,如有调整应提前通知业主,并明确调整理由和范围。
六、违约和解除1. 若物业管理公司违反本规约的规定,未按时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业主有权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违约金。
2. 若业主违反本规约的规定,严重影响物业管理公司的正常运作和物业安全,物业管理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责任。
七、纠纷解决1. 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之间的纠纷应尽量通过协商解决,如无法解决,可依法向有关行政机关或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仲裁。
2. 物业管理公司和业主应共同遵守仲裁结果或法院判决。
物业管理临时管理规约(示范文本))
物业管理临时管理规约(示范文本))临时管理规约为维护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物业”)全体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以及公共环境和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制订本公约。
本《临时管理规约》对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各业主和使用人具有约束力。
第一条(业主的权利与义务)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依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享受相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二条(相邻关系)各业主同意,遵守物业管理法规、规章、制度,按照有利于物业使用、安全以及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供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维修、装饰装修、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相邻关系。
第三条(物业的使用)业主、使用人同意按照下列规定使用物业:一)按照规划管理部门批准或者房地产权证书载明的用途使用物业,不得擅自改变物业使用性质。
二)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事先告知物业管理企业,并与其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遵守装饰装修的注意事项,不从事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
三)在指定地点安排装饰装修材料及装修垃圾,不擅自占用共用部位和公开场合。
施工期间应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或避免施工过程中对相邻业主或使用人日常生活造成的影响,晚间时至次日上午时和节沐日,不得从事敲、凿、锯、钻等产生严重噪声的施工。
(四)因装饰装修房屋影响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安全使用以及侵害相邻业主合法权益的,应及时规复原状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五)安装空调,应当按照房屋设计预留的位置安装,未预留位置的,按照有关规定或者物业管理企业指定的位置安装。
六)合理使用水、电、气等共用设施设备,不擅自拆改。
七)使用电梯,遵守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电梯使用管理规定。
八)停放车辆,应遵守本物业管理区域车辆停放有关规定。
第四条(使用物业的禁止行动)业主、使用人在物业使用中,除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外,不得有下列行动:(一)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三)_____________________四)_____________________五)_____________________六)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五条(物业的维涵养护)业主、使用人同意按照下列规定维修养护物业:一)对物业专有部分的维涵养护,不侵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物业临时管理规约简洁范本
物业临时管理规约物业临时管理规约为了维护小区内的秩序和提升居民的生活质量,特制定以下物业临时管理规约,望广大居民遵守。
一、小区内道路和车辆管理1. 小区内道路只允许小汽车、电动车等机动车辆通行,禁止非机动车在小区内行驶。
2. 禁止车辆在小区内超速行驶,最高车速限制为每小时20公里。
3. 小区内严禁乱停乱放车辆,禁止占用他人车位,车辆停放区域应按规定进行停放。
4. 车辆报废后需及时办理相关手续,禁止将无法行驶的车辆丢弃在小区内。
二、小区内环境卫生管理1. 每户业主应自觉保持小区内环境整洁,禁止随意倒乱垃圾。
2. 业主应按时将垃圾分类投放至指定垃圾桶内,不得乱扔垃圾。
3. 禁止在小区内乱扔烟蒂、矿泉水瓶等一次性用品,保持小区内环境卫生整洁。
4. 小区内禁止乱堆乱放杂物,保持小区公共区域的整洁和美观。
三、小区内安全管理1. 业主应加强对家庭门窗的安全防护,确保家庭财产和人身安全。
2. 室外门窗应保持关闭状态,禁止长时间开启或未上锁。
3. 室内门窗应定期检查,确保能正常关闭和锁紧,防止入室盗窃事件发生。
4. 居民发现可疑人员或可疑车辆时,应及时向物业或公安机关报警。
四、小区内噪音管理1. 居民在小区内应注意控制音量,尽量减少各类噪音对周围居民的影响。
2. 禁止在小区内高声喧哗、放音乐或进行吵闹活动,尊重邻居的生活和休息。
3. 室内装修应按规定施工,避免产生过多的噪音污染。
4. 居民有特殊情况需产生一定噪音时,应提前向邻居做说明,并尽量避免晚间时段。
以上小区临时管理规约即日起施行,希望广大居民自觉遵守。
如有违反规约的行为,物业有权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物业也欢迎居民提出宝贵建议,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文明、舒适的小区环境。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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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管理规约(范本)临时管理规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维护公共秩序,创造良好的环境,根据国家物业管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订本临时管理规约。
第二条建设单位在物业销售前将本临时管理规约提供给物业买受人,并予以说明。
物业买受人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对本临时管理规约予以书面承诺,表示认可本临时管理规约的内容。
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涉及业主利益的规定,应当以本临时管理规约为准。
第三条本临时管理规约对全体业主及物业使用人均有约束力。
物业使用人违反本临时管理规约的规定,相关业主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物业的所有权发生变更时,原业主对本临时管理规约书面承诺的效力及于新的物业继受人。
第四条本临时管理规约的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以及本物业所在地的法规政策。
本临时管理规约与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相抵触部分无效,但不影响本临时管理规约其他部分的效力。
第五条“业主”指对该单元拥有或共同拥有所有权的人,并包括其日后的合法继承人或受让人(包括但不限于变卖、赠与及互易等)。
如果该单元已被合法抵押,则“业主”应包括该抵押人和抵押权人。
但以上所述抵押权人只是在抵押权人占有该单元或收取该单元的租金或利益时才算是业主。
“使用人”指物业的承租人或其他实际使用物业的人。
第二章物业管理区域概况第六条本临时管理规约所涉及物业管理区域的基本情况如下:物业名称:物业类型:座落位置:第七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物业买卖合同,业主享有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一)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包括但不限于该幢建筑物的承重结构、主体结构,公共门厅、公共走廊、公共楼梯间、户外墙面、屋面等;(二)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该幢建筑物内的给排水管道、落水管、水箱、水泵、电梯、冷暖设施、供电设备、照明设施、消防设施、避雷设施等;(三)由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围墙、池井、照明设施、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第三章业主权利和义务第八条业主、物业使用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物业服务活动中享有相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而不履行义务。
第九条业主享有下列权利:(一)参加业主大会会议,发表意见,行使投票权;(二)推选业主代表,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享有被选举权;(三)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四)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就物业服务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五)提出制定或者修改本临时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六)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八)监督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九)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条业主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临时管理规约;(二)执行业主大会通过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三)配合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协议》的约定实施物业服务活动;(四)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协议》的约定,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五)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六)按照规定交存或者续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四章物业使用和维护第十一条业主、物业使用人应当按照下列规定使用物业:(一)业主对物业的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不得侵害其他人的合法权益;(二)自觉维护物业的整洁、美观和共用部位、通道的畅通及共用设备、公共设施的完好;(三)应当按照房屋设计预留的位置安装安装空调,未预留位置的,按照物业服务企业指定的位置安装,并按要求做好噪音及冷凝水的处理;(四)当物业的专有部分出现影响他人正常使用的情况时,业主、物业使用人应当及时维修,消除隐患;(五)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通知物业服务企业并经其同意后确定使用范围和时限,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六)业主同意建筑区划内所有与某住宅单位(包括低密度住宅、联排住宅等)相邻的花园、绿地、楼宇屋面、露台、底层庭院、地下室、架空层、地下车库/车位,由该住宅单位的买受人按《商品房买卖合同》内容享有所有权或物业服务企业有权不受任何限制地进入相关业主的物业专有部分进行维修养护,但事后应及时通知相应业户,善后工作由受益方负责处理。
第十八条物业维护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业主负责专有部分和专有设施设备的维修和养护,对物业专有部分的维修和养护,不得侵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二)业主自有物业出现人为损坏或自行装修过的部位出现非建筑质量问题时,维修费用由业主自己承担;(三)因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将渣滓、布屑、油脂或其他硬物等扔进排水设施而导致淤塞,由责任人负责处理,无法查究责任人时,则由接驳该排水渠道的所在物业业主共同承担该段渠道的修理费用;(四)业主应按有关规定合理使用水、电、气、暖等共用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改。
第十九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按规定缴存、使用和管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保修期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更新和改造,或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可以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的分摊遵循“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
发生影响物业使用的紧急情况时(如突发事件、不可预见事件等),由第三方(如所在地居委会或派出所等)和三户或三户以上受益业主确认或提议,经物业服务企业公示后,即可视为全体受益业主确认并授权物业服务企业使用专项维修资金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和更新、改造。
业主分户账面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余额不足首期交存额30%的,应当及时续交;因未及时续交所产生一切后果由业主全部承担。
第二十条所有人/使用人对房屋的使用和修缮必须符合本物业整体规划的要求,并应按照有利使用、共同协商、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毗连关系;第二十一条业主、物业使用人对共有、共用的门厅、阳台、屋面、楼道及院落、上下水设施等,应共同合理使用并承担相应的义务,除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得多占、独占。
业主、物业使用人在房屋共有、共用部位不得有妨碍或损害他人利益的行为;第二十二条异产毗连房屋所有人以外的人,如需使用异产毗连房屋的共有部位时,应取得所有人和物业公司的一致同意,并签定书面协议;第二十三条一方所有人如需改变共有部位外形或结构时,除以物业公司批准外,还需征得其他所有人的同意;第二十四条凡异产毗连单元发生损坏(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坏的视同自然损坏),所需修缮费用依下列原则处理:(一)共有单元主体结构中的基础柱、梁、墙的修缮,由共有房屋所有人按份额比例分担;(二)共有墙体的修缮(包括因结构需要涉及的相邻部位的修缮),按两侧均分后,再由每侧单元所有人按份额比例分担;(三)楼面的修缮,楼面与顶棚部位由所在房屋所有人负责,其结构部位,由毗连上下单元所有人按份额比例分担;(四)屋面的修缮,由修缮所及范围覆盖下的单元所有人按份额比例分担;(五)多层共用楼梯,由单元所有人按份额比例分担;(六)单元共有部位必要的装饰,由受益的单元所有人按份额比例分担;(七)单元共有共用的设备和附属建设(如:水泵房、配电房、明暗沟、各类管线、水、电、照明、通讯线路、道路、园林绿化、建筑小品、化粪池、垃圾箱等)的修缮,由受益人按份额比例分担;(八)异产毗连单元的维修养护费用按照“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进行合理分担。
第五章装饰装修管理第二十五条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房屋,应当保证房屋的使用安全,不得影响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维修和养护,遵守国家及本市有关物业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并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对房屋装饰装修的监督管理。
凡不符合安全要求和影响公共利益的装修行为,应当服从管理、及时改正。
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违规、违章装饰装修房屋或者妨碍他人正常使用物业的,应当恢复原状,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六条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房屋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装饰装修房屋前,业主、物业使用人和装饰装修企业应当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遵守装饰装修的注意事项和有关规定;(二)施工时遵守物业服务企业对施工人员、施工时间和装修设备使用等方面的要求;(三)施工期间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或避免施工过程中对相邻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日常生活造成的影响。
本物业管理区域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为: 周一至周五 8:30—12:00;14:00—19:00;公众假日及法定节日 9:00—12:00;15:00—18:00;其他时间严禁施工;公众假日、法定节日期间严禁产生噪音、异味等影响业主生活的施工,否则物业服务企业有权制止违反规定的装修行为;(四)遵守物业服务企业对装饰装修材料、装修垃圾存放的要求,在指定地点放臵装饰装修材料及装修垃圾,不得擅自占用共用部位和共用场地;(五)因装饰装修房屋影响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以及侵害相邻业主合法权益的,责任人应及时恢复原状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六)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房屋,应按有关规定合理使用水、电、气、暖等共用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改;若擅自改动卫生间、厨房、阳台或其他部位造成地面出现渗漏或其他情况影响到相邻业主使用物业或对相邻物业造成损害等问题,由该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七)不得违反建筑物规划设计要求擅自封闭、改建阳台。
安装拉闸或防盗网必须内臵安装,并做活动式栏网或至少有一个可供人员安全疏散的活动口。
严禁擅自安装外臵拉闸、防盗门、窗;违者责令限期整改,恢复原状;(八)不得擅自改变装修单元结构、外观及公共设施,不得改变装修单元及配套设施的使用功能,严禁在建筑物外立面开门、窗;违者责令恢复原貌,导致他人利益受到损害的,业主、装修责任人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第六章遵规守约第二十七条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互助友爱,和睦共处,共同创造和维护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第二十八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当自觉做到:(一)按照国家、本市的相关规定及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相关制度,文明饲养宠物、文明祭奠、定点燃放鞭炮、维护环境卫生;(二)停放车辆应当遵守本物业管理区域停车管理规定和停车服务协议的相关规定,不得占用消防通道、道路及碾压绿地;(三)进入本物业区域的车辆必须服从物业服务企业管理,驾驶人员应遵循交通信号及标志,按规定路线限速行驶;(四)与相邻业主和睦相处,模范履行业主义务,共建共管和谐家园;(五)业主、物业使用人带领探亲访友人员进入本小区的,须经持卡人刷卡登记后即可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