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提前实习管理规定每人一份图文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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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提前顶岗实习的有关规定

毕业生提前顶岗实习的有关规定

北京北大方正软件技术学院关于毕业生提前顶岗实习的有关规定(修订稿)为适应新形势下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需要,学院本着“以技能为本位,以就业为导向”的人才培养要求,原则上同意学生提前到协议用人单位进行实习,以便使学生更好、更快地进入工作角色;同时,学院为了保障毕业生学业的质量及实习期间的人身安全,特制定以下规定:一、学生提前顶岗实习的基本原则1、坚持有利于学生成长发展,有利于学生就业的原则。

2、坚持严格管理,用人单位、学校共同育人的原则。

3、提前顶岗实习不等于毕业实习。

二、学生提前顶岗实习的条件1、已完成两年学业的大三合格学生,没有受过学院处分,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已修科目成绩全部合格,第五学期所选修课程不超过2门。

2、最后一学年已经完成交费、注册手续。

3、持用人单位出具的实习接收证明(证明需有明确的实习时间和岗位要求,岗位原则上与所学专业吻合)或由学院统一组织的。

4、第五学期第8教学周后提出提前实习的学生,期末必须回校参加期末考试,并提交实习报告。

(无实习报告者,平时成绩以零分计)5、由学院统一组织到合作企业参加顶岗实习的,时间可适度放宽,由所在院系打请示报告。

三、学生提前顶岗实习的申办手续流程1、本人出具提前顶岗实习书面申请和用人单位的实习接收证明。

2、填写《安全承诺书》1份,和书面申请、用人单位实习接收证明存于辅导员处。

3、填写《毕业生提前顶岗实习审核表》1份,存于辅导员处。

四、学生到用人单位顶岗实习的要求1、服从实习单位的教育、管理,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实习。

2、加强自我管理意识,注意人身安全。

3、按要求定期向本系指导教师汇报本人的工作情况,指导教师应有相应的纪录。

4、实习学生须在本学期期末将在实习单位的实习成果(设计、程序或论文等,具体由各系视专业情况规定)、实习报告及实习鉴定,按照各系规定按时交给所在系相关负责人。

5、按要求回校参加实习答辩。

由所属专业教研室组成答辩小组,教研室主任任答辩小组组长、成员为校内指导教师,另配1—2名教师。

毕业提前顶岗实习规定

毕业提前顶岗实习规定

毕业提前顶岗实习规定关于提前顶岗实习的规定(讨论稿)根据学校顶岗实习管理办法,针对用人单位要求学生提前实习情况,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学生提前顶岗实习需要上交资料1、签订就业协议,经审核就业协议符合要求;2、就业单位书面的提前实习证明(见附件一);3、学生提前实习申请表(见附件二);4、特殊情况在课程没结束之前离开的,需要办理未结业课程的课程学习计划申请表(见附件三);5、提供单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的保险单复印件或副本(费用自理)。

二、提前申请实习条件1、学生在学校综合表现良好,专业学习成绩较好,具有较强的自律能力;2、原则上在课程学习结束后方可申请提前顶岗实习;3、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允许提前顶岗实习;(1)学生有不及格课程的,且未参加补考或补考不合格的;(2)在前期的课程学习中,没有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3)违反学校纪律,处分为撤销的。

三、审批流程签订就业协议后----- 用人单位发书面申请函(给班主任)班主任电话联系落实,在学生申请表签字班主任汇总报专业教研室,对未结业课程的学习做出计划毕业设计指导老师及课程老师签字上报学院分管领导学院教学领导小组审核。

四、其他1、申请提前实习的学生,其家长必须在申请表上签字确认,并短信通知班主任(班主任留存短信)。

2、学生申请表必须经班主任签字认可;3、以专业为单位,对课程的修课计划提出要求,毕业设计指导老师及未修完课程教师要提出设计、修课要求及考核办法。

附件一提前实习证明由于工作需要,我单位要求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建筑设计与装饰学院专业同学到我单位提前顶岗实习。

实习所在城市为省市,实习具体工地为,实习岗位是。

实习前,我单位对该同学进行了系统的岗前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并安排同志(手机:)作为现场指导教师,已制定相关实习计划,并对该同学毕业设计进行指导。

此证明收单位全称(盖章)年月日提前顶岗实习申请表备注:1、必须签订就业协议2、注意实习期间的安全,遵守安全规定和完成教学要求3、按照学院要求进行考核附件三建筑设计与装饰学院提前顶岗实习学生课程学习计划表专业姓名:班级。

毕业生提前实习的管理办法

毕业生提前实习的管理办法

技术工程系学生校外生产实习管理办法为做好技术工程系学生校外生产实习的工作,结合学院学生培养的实际情况及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一、参加校外生产实习的条件1、参加校外生产实习指在校期间第五学期的应届毕业生;2、参加校外生产实习的学生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情况;3、参加校外生产实习前,学生应按校外生产实习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二、申请提前实习的程序1、毕业生个人联系到相对固定的校外生产实习单位,达成意向后,向辅导员领取福州职业技术学院技术工程系学生校外生产实习申请表、福州职业技术学院技术工程系学生校外生产实习承诺书、福州职业技术学院技术工程系学生校外生产实习与实习单位的安全协议书、致家长信、接收函;2、学生按规定填写福州职业技术学院技术工程系学生校外生产实习申请表,交予辅导员审核、签署意见,经系领导审批后留系办存档;3、辅导员将参加校外生产实习的学生的致家长信寄给其家长;4、学生与企业签订的接收函、福州职业技术学院技术工程系学生校外生产实习与实习单位的安全协议书,应及时提交系部存档备案;5、企业对学生校外生产实习进行实习评定,签署学生校外生产实习评定表,学生校外生产实习结束后及时提交系部存档备案;三、毕业生在校外生产实习单位实习期间的具体要求:1、保证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注重个人品德修养,关心集体,团结友爱,乐于助人,树立良好形象,维护学院声誉;2、遵守学院有关校外生产实习的规定,严格要求自己,自学遵守实习单位的安全、保密、操作等规章制度及与实习单位签订的安全协议,注意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严格要求自己,自学遵守实习单位的安全、保密、操作等规章制度;3、学生在校外生产实习期间必须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和吃苦精神,必须认真遵守实习单位规章制度,努力提高自身的专业实践技能和专业知识,不断提升自己的组织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和社会实践的能力;4、学生在校外生产实习期间保持与学校的联系,每3—7天至少要与辅导员联系一次,汇报实习情况;因联系和工作地点发生变动时要及时通知辅导员和家长;附件:1、福州职业技术学院技术工程系学生校外生产实习申请表2、福州职业技术学院技术工程系学生校外生产实习承诺书3、福州职业技术学院技术工程系学生校外生产实习与实习单位的安全协议书4、致家长信5、接收函二0一一年九月附件一:福州职业技术学院技术工程系学生校外生产实习申请表附件二:福州职业技术学院技术工程系学生校外生产实习承诺书1、本人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学院有关校外生产实习的规定,遵守实习单位的相关制度及与实习单位签订的安全协议,注意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2、本人在校外生产实习期间认真遵守实习单位规章制度,努力提高自身的专业实践技能和专业知识,不断提升自己的组织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和社会实践的能力;4、本人在校外生产实习期间保证每3—7天至少要与辅导员联系一次,汇报实习情况;因联系和工作地点发生变动时保证及时通知辅导员和家长;申请人:签章附件三:福州职业技术学院技术工程系校外生产实习毕业生与实习单位的安全协议书为了搞好毕业生校外生产实习工作,加强毕业生校外生产实习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针对当前实习工作中的实际情况,经双方协议如下:第一条:甲、乙两方,甲方为实习单位,乙方为学生;第二条:毕业生校外生产实习期间安全概念是指:;第三条:乙方到达甲方后,甲方须让乙方明确工作职责及相关制度,乙方应遵守甲方的有关规定;遵守国家法规法令;如违反相关规定造成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如无违法违纪、违规操作等造成的安全事故,由学校和甲方、乙方酌情处理;第四条:乙方确需中途终止实习,应事先在甲方办理有关手续,由乙方在离开前告之辅导员,必须经学校批准后方可离开;否则,由此引发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第五条:以上未尽事宜,视情双方协商处理;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和学校各留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甲方:乙方:盖章签章年月日年月日附件四:致家长的一封信尊敬的家长:您好您的孩子将于年月日至月日参加校外生产实习,为了使您能及时了解子女在实习期间的动态并加强监管,请您填写下列资料,并传真或寄回系部;此致敬礼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学院技术工程系年月联系:辅导员:系主任办公室:0591系书记办公室:0591通信地址:福州大学城源阳路1号福州职业技术学院技术工程系邮政编码:350108温馨提示:为方便联络,请记录好您的孩子实习期间的; —————————————————————————回执学生姓名:校外生产实习地点及单位:是否同意学生去该单位进行实习:联系:家庭住址:家长签名:日期:附件五:接收函福州职业技术学院技术工程系届专业毕业生现在单位名称部门实习; 接收单位盖章联系:年月日。

毕业生提前离校顶岗实习管理办法(修订)2010112173943

毕业生提前离校顶岗实习管理办法(修订)2010112173943
2、选派实习指导教师对实习人员的实习、培训、食宿及日常生活等方面进行定期访问,与乙方共同制定实习计划。
3、了解实习人员在乙方实习的工作环境,维护实习人员合法权益。
4、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相关权利。
第四条甲方的义务
1、安排的实习人员须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对实习人员进行思想品德、劳动纪律和安全管理等方面的教育工作。
2.顶岗实习内容应做到与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校内实训基地训教、就业岗位等具有关联性。各专业顶岗实习为必修课程,学生完成顶岗实习并考核合格方能毕业。
3.顶岗实习是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重要形式之一,做实、做好顶岗实习工作是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对高等职业院校的要求。为此,要加强顶岗实习管理,总结管理经验,完善顶岗实习制度,使顶岗实习走向规范化制度化。
3.指导教师要在对学生进行业务指导的同时,注重培养学生良好的职业素养。在学生实习结束前指导学生撰写实习报告。
4.在条件许可情况下,可安排校内指导教师以双重身份参加顶岗实习工作。校内指导教师应与顶岗实习学生“同吃、同住、同劳动”,边顶岗边指导。
5.校内指导教师应与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密切沟通,加强对学生实习过程的指导,帮助解决实习中存在的问题,协助企业指导教师对学生进行考核。
第一章 目的与要求
1.学生应通过顶岗实习,巩固已学理论知识,增强感性认识,实现在学期间与企业、与岗位的零距离接触,掌握基本的专业实践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获得符合实际工作要求的基本训练,从而提高独立工作能力和实践动手能力;通过顶岗实习深入了企业实际,认识社会,养成爱岗敬业、吃苦耐劳的良好品质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树立起质量意识、效益意识、竞争意识,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创新精神;提高综合素质,提高自身的就业、择业和市场竞争能力。
8.按照顶岗实习计划和岗位特点,安排好自己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实习任务。

学生提前离校顶岗实习管理办法

学生提前离校顶岗实习管理办法

附件:黑龙江科技职业学院学生提前离校顶岗实习管理办法(暂行)为了深入贯彻“以就业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的办学思路,进一步探索工学结合的有效途径,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规范提前离校顶岗实习学生的管理,妥善处理社会需求与学生学业管理的矛盾,结合我院实施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及用人单位需求的实际情况,按照有利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有利于规范教学管理运行、有利于学生顶岗实习和就业的原则。

制订本管理办法(暂行)。

一、学生提前离校顶岗实习条件(一)第五学期申请离校顶岗实习条件1. 根据二级学院教学安排,向学院提出学生提前离校顶岗实习申请。

2.由学生本人提出提前离校顶岗实习申请。

3.申请人的顶岗实习单位已经由二级学院确定。

4.申请人无留校察看及以上纪律处分。

5.申请人已交清应缴费用,无欠费。

6.办理了大学生平安保险和大学生实习保险。

(二)第四学期申请离校顶岗实习者除符合第五学期提前顶岗实习条件外,还要符合下列条件:1.离校顶岗实习的学生须专业对口,且达到一定的规模方可申请,由二级学院报送教务处审核,经主管院长批准后按有关流程办理。

2.申请人课程没有不及格项。

3.申请人对未完成的课程学习和毕业顶岗实习提出完成方案,并报所在二级学院审批。

二、学生办理提前离校的程序及需提供的相关材料(一)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家长签署意见。

(二)提供与接受单位签订的用人合同、录聘用证明或顶岗实习协议。

(三)按规定办理离校手续。

(四)与二级学院签订顶岗实习承诺书。

(五)向二级学院提供未完成课程学习方案。

三、学生离校实习期间的要求(一)服从实习单位的教育、管理,认真实习。

(二)加强自我管理、注意安全及纪律要求。

(三)每周向二级学院指导教师汇报一次本人的工作及生活情况。

(四)按学院要求完成毕业顶岗实习周记,并准时上交。

(五)实习结束后,需向教务处提供经二级学院审核的由实习单位考核的置换岗位课程考核成绩表。

(六)进入顶岗实习学期后应服从学院统一规定管理。

关于应届毕业生提前离校(实习)的有关规定

关于应届毕业生提前离校(实习)的有关规定

重庆科技学院关于应届毕业生提前离校(实习)的有关规定为了适应新形势下学生就业的需要,规范我校应届毕业生提前离校(实习)行为,确保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提前离校(实习)的条件1.学生必须在学业完成的最后一学期才能办理提前离校手续,即专科学生在第六学期,本科生在第八学期才能申请办理。

2.有签约单位需要学生离校实习的公函或证明。

3.不及格的学分不超过6学分(不含毕业设计(论文)学分 )。

4.技能训练必修学分已修完。

5.已明确毕业设计(论文)的相关要求指导教师须与提前离校(实习)的学生商定好学校和院系要求的毕业设计(论文)相关事项:(1)有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2)有开题报告(含文献综述)并可开题;(3)学生必须在毕业答辩前10天返校,并提交毕业设计(论文)的相关材料。

二、提前离校(实习)手续办理流程1.教务处主页下载专区下载:《重庆科技学院应届毕业生提前离校(实习)责任书》(二份)和《重庆科技学院应届毕业生提前离校(实习)审核表》(一份)。

2.学生本人在《重庆科技学院应届毕业生提前离校(实习)审核表》“学生申请”栏签字后,凭签约单位需要学生离校实习的公函或证明,到院(系)辅导员处确认签约单位需求信息。

3.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在《重庆科技学院应届毕业生提前离校(实习)审核表》相关栏目签署意见,并对学生的毕业实践教学环节提出要求。

4.院(系)教研室及院(系)办审核学生是否有任务书,是否有开题报告,不及格学分是否超过6学分等,并签署意见。

5. 院(系)主管领导审查符合规定后,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院(系)主管领导与学生签署《重庆科技学院毕业生提前离校(实习)责任书》(一式二份),一份由二级院(系)留存,另一份学生自己保留。

审核完毕后,学生将《重庆科技学院毕业生提前离校(实习)审核表》和签约单位公函或(证明)交二级院(系)备案。

三、其它规定1.学校办理提前离校(实习)手续的起始时间原则上为毕业生完成教学计划中规定的理论教学和校内实践专周教学之后,截止时间为最后一学期第十周,第十周后原则上不再办理提前离校(实习)手续。

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范文

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范文

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学生的实习行为,提升学生实践能力,加强对学生实习活动的管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生实习是指学校组织学生进入实际工作单位进行实际操作、实际实践,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和实践经验的过程。

第三条学生实习应当遵循自愿的原则,学生实习单位和学校应当按照实习双方的意愿和基本要求进行内容、时期、方法等方面的协商,实现资源共享、互利共赢。

第四条学校应当为学生实习提供必要的组织、条件和保障,制定实习考核标准,加强对学生实习活动的指导和管理。

第五条学生实习活动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所有参与学生实习活动的师生员工必须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确保学生实习的安全和合法性。

第六条学生实习活动应当注重实践与理论相结合,注重实际操作能力的培养与提高,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二章学生实习的程序第七条学生实习应当经学生、学校和实习单位三方同意,并按照学校规定的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第八条学校应当加强实习信息的发布和宣传,使学生了解实习的机会和要求。

学生可以通过学校官方网站、学生管理系统等途径了解实习机会,并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报名。

第九条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实习管理的数据库,记录学生实习信息,包括实习单位、实习时间、实习地点等,方便学校对学生实习活动的管理和评估。

第十条学校应当委派专门的老师或实习管理人员负责学生实习的指导和管理工作,协助学生选择实习单位,制定实习计划,并定期与学生进行沟通交流。

第十一条学生实习的选拔工作应当充分考虑学生的专业背景、学习成绩、综合素质和实习能力,公平、公正地进行选拔,并按照学校规定的程序公示选拔结果。

第十二条学生实习的实施应当有实习合同或协议作为依据,明确实习的内容、时间、地点、薪酬等相关事项,并由实习单位和学生签署。

第十三条实习过程中,学生实习单位应当严格遵守学校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

第三章学生实习的要求第十四条学生实习应当围绕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为目标,确保实习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学生提前实习(就业)管理办法》

《学生提前实习(就业)管理办法》

信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提前实习(就业)保证书我是学院(部)专业班同学(学生姓名)。

本人经家长同意后,因(原因),自愿向学校提出提前实习(就业)的申请,实习时间为年月至年月,实习(就业)单位是。

如学院批准,我做出如下保证:1、本人在办理提前实习(就业)手续时和进入提前实习(就业)状态后无条件遵守本保证书,严格按照保证书的各项保证执行。

2、实习(就业)期间自学同步开设的所有课程,并按时返校参加期末考试,如不能按时返校,自愿按旷考处理。

按时上交毕业论文、毕业实习(就业)鉴定表、实习(就业)总结等材料。

3、提前实习(就业)期间,自觉遵守《信阳职业技术学院实习生守则》,遵纪守法、认真工作。

4、实习(就业)期间如联系方式有所变动,主动告知班主任、辅导员,如因联系方式变动导致辅导员无法联系,后果自负。

5、本人保证向学院提供的所有信息、资料(包括用人单位信息、提前实习(就业)原因、本人电话、家庭电话、单位电话、家庭地址、单位地址等)真实可信,如有虚假成分,责任自负,并接受学院给予的纪律处分。

学生(签字):家长(签字):年月日信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提前实习(就业)申请表普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合同一、甲方情况:用人单位:法人代表:单位性质:(1.党政机关 2.科研设计单位 3.学校 4.医疗卫生 5.金融单位6.国有企业7.三资企业 8.部队 9.其它)注册地址: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州)县(区)人事部门联系人:联系电话:单位详细地址:邮编:一、乙方情况:毕业生姓名:性别:政治面貌:身份证号:毕业学校:专业:学历:学制:联系电话:手机:通讯地址:邮编: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接受乙方到本单位工作,乙方愿意到甲方任职,为确保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本合同为灵活用工合同,用工时间一般不少于半年,自年月日生效,于年月日终止。

二、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报酬,以双方协商的标准由甲方按时支付给乙方。

关于毕业班学生提前就业(实习)的管理规定(试行)

关于毕业班学生提前就业(实习)的管理规定(试行)

武华院学字[2010]256号关于毕业班学生提前就业(实习)的管理规定(试行)根据我院教学管理及就业工作实际,为了规范已经签订就业(实习)工作单位应届毕业生提前就业(实习)的管理,现就提前就业(实习)的学生(以下简称学生)离校前有关事项规定如下:一、提前就业(实习)的基本条件1. 申请提前就业(实习)的学生必须是在校期间政治思想表现良好,学习成绩基本合格,初步具备毕业资格且已经基本修完全部理论教学课程,可以进入实习期的应届毕业生(本科四年级,专科三年级)。

2. 凡要求提前就业(实习)的学生,必须就离校就业(实习)期间的后续课程、课程设计、专业(生产)实习,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撰写与答辩等问题做好妥善安排,并得到系、教务处的同意,方能办理提前就业(实习)的手续。

3. 为保障学生合法权益,凡申请提前进入就业(实习)的学生,必须与就业单位签订有效的“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并经“招生与就业处”认可,否则一律不予批准,擅自离校者按院有关纪律及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二、提前就业(实习)的审批程序(一)申请提前就业(实习)的学生到各系领取并填写《毕业班学生提前就业(实习)审批表》。

(二)申请提前就业(实习)的学生必须征得家长同意,应准备以下材料报批:1.学生本人书面申请,家长同意学生提前就业(实习)的书面材料,学生及家长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2.与就业单位签定的“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3.填写《毕业班学生提前就业(实习)审批表》;4.签订《毕业班学生提前就业(实习)安全承诺书》;(三)辅导员要对学生进行初审,对符合基本条件者,提出后续课程、学业管理及其它方面要求,并签署意见;(四)学生所在系对学生所提供的有关信息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五)教务处对学生后续教学环节,如应修课程、课程设计、专业(生产)实习,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撰写与答辩等安排签署意见;(六)院招生与就业处对学生“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进行审核,确认后签署意见;(七)《毕业班学生提前就业(实习)审批表》一式三份,学生本人、系教学办、学工办各留存一份备案,其它材料各系留存。

关于本科毕业生实习(就业)的管理规定

关于本科毕业生实习(就业)的管理规定

关于本科毕业生实习(就业)的管理规定为了加强本科毕业生的毕业实习(就业)管理,促进本科毕业实习(就业)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为毕业生顺利走上工作岗位打下坚实基础,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一式二份),申请书上应注明实习单位名称、单位地址、实习时间、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

二、外出实习的学生必须经过家长同意并签字,并持有实习单位出具的证明或接收函方可请假。

三、学生外出实习应征得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班主任、辅导员、系主管党政领导签字同意,否则不允许外出实习。

四、学生外出实习须提交一份承诺书,实习期间应注意人身财产安全,在实习期间由学生自负一切安全责任。

五、学生实习的单位必须是具有一定规模的持有国家合法营业执照的正规公司,且应与所学专业相符或上市公司、大型知名企业。

六、毕业论文(设计)方面:学生应至少每两周通过电话或QQ、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指导教师汇报毕业论文(设计)进展情况,并及时将电子稿等材料交给指导教师批阅,按时填写指导手册;在开题答辩、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一般在5月初)两个重要阶段返校与指导教师见面,确定下一步的工作任务;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前一周必须返校,准备答辩及毕业生应提交的相关材料,与其他毕业生统一离校,在此期间不再接受任何形式的理由请假。

七、外出参加实习的学生每两周至少向辅导员汇报一次实习情况。

应积极接受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老师的指导,并按要求完成各项学习任务、上交各项材料。

不及时汇报实习情况、未完成学习任务或未能按时上交有关材料的,取消答辩资格。

八、学生如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受到用人单位处分的,暂缓发放毕业证、学位证。

九、学生实习开始后三周之内,应与实习单位签订网签或三方协议书,并保证工作一年以上,否则取消实习资格,暂缓发放毕业证、学位证。

十、学生凭实习单位出具的证明或实习合同书到系辅导员处领取申请表(一式二份),按表中的有关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实习结束后,实习单位在实习申请表中签署实习意见后,由学生带回学校交到辅导员处,否则取消毕业论文答辩资格。

学生提前离校顶岗实习管理办法

学生提前离校顶岗实习管理办法

学生提前离校顶岗实习管理办法附件:黑龙江科技职业学院学生提前离校顶岗实习管理办法(暂行)为了深入贯彻“以就业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的办学思路,进一步探索工学结合的有效途径,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规范提前离校顶岗实习学生的管理,妥善处理社会需求与学生学业管理的矛盾,结合我院实施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及用人单位需求的实际情况,按照有利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有利于规范教学管理运行、有利于学生顶岗实习和就业的原则。

制订本管理办法(暂行)。

一、学生提前离校顶岗实习条件(一)第五学期申请离校顶岗实习条件1. 根据二级学院教学安排,向学院提出学生提前离校顶岗实习申请。

2.由学生本人提出提前离校顶岗实习申请。

3.申请人的顶岗实习单位已经由二级学院确定。

4.申请人无留校察看及以上纪律处分。

5.申请人已交清应缴费用,无欠费。

6.办理了大学生平安保险和大学生实习保险。

(二)第四学期申请离校顶岗实习者除符合第五学期提前顶岗实习条件外,还要符合下列条件:1.离校顶岗实习的学生须专业对口,且达到一定的规模方可申请,由二级学院报送教务处审核,经主管院长批准后按有关流程办理。

2.申请人课程没有不及格项。

3.申请人对未完成的课程学习和毕业顶岗实习提出完成方案,并报所在二级学院审批。

二、学生办理提前离校的程序及需提供的相关材料(一)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家长签署意见。

(二)提供与接受单位签订的用人合同、录聘用证明或顶岗实习协议。

(三)按规定办理离校手续。

(四)与二级学院签订顶岗实习承诺书。

(五)向二级学院提供未完成课程学习方案。

三、学生离校实习期间的要求(一)服从实习单位的教育、管理,认真实习。

(二)加强自我管理、注意安全及纪律要求。

(三)每周向二级学院指导教师汇报一次本人的工作及生活情况。

(四)按学院要求完成毕业顶岗实习周记,并准时上交。

(五)实习结束后,需向教务处提供经二级学院审核的由实习单位考核的置换岗位课程考核成绩表。

(六)进入顶岗实习学期后应服从学院统一规定管理。

学生提前离校顶岗实管理办法

学生提前离校顶岗实管理办法

附件:黑龙江科技职业学院学生提前离校顶岗实习管理办法(暂行)为了深入贯彻“以就业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的办学思路,进一步探索工学结合的有效途径,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规范提前离校顶岗实习学生的管理,妥善处理社会需求与学生学业管理的矛盾,结合我院实施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及用人单位需求的实际情况,按照有利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有利于规范教学管理运行、有利于学生顶岗实习和就业的原则。

制订本管理办法(暂行)。

一、学生提前离校顶岗实习条件(一)第五学期申请离校顶岗实习条件1. 根据二级学院教学安排,向学院提出学生提前离校顶岗实习申请。

2.由学生本人提出提前离校顶岗实习申请。

3.申请人的顶岗实习单位已经由二级学院确定。

4.申请人无留校察看及以上纪律处分。

5.申请人已交清应缴费用,无欠费。

6.办理了大学生平安保险和大学生实习保险。

(二)第四学期申请离校顶岗实习者除符合第五学期提前顶岗实习条件外,还要符合下列条件:1.离校顶岗实习的学生须专业对口,且达到一定的规模方可申请,由二级学院报送教务处审核,经主管院长批准后按有关流程办理。

2.申请人课程没有不及格项。

3.申请人对未完成的课程学习和毕业顶岗实习提出完成方案,并报所在二级学院审批。

二、学生办理提前离校的程序及需提供的相关材料(一)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家长签署意见。

(二)提供与接受单位签订的用人合同、录聘用证明或顶岗实习协议。

(三)按规定办理离校手续。

(四)与二级学院签订顶岗实习承诺书。

(五)向二级学院提供未完成课程学习方案。

三、学生离校实习期间的要求(一)服从实习单位的教育、管理,认真实习。

(二)加强自我管理、注意安全及纪律要求。

(三)每周向二级学院指导教师汇报一次本人的工作及生活情况。

(四)按学院要求完成毕业顶岗实习周记,并准时上交。

(五)实习结束后,需向教务处提供经二级学院审核的由实习单位考核的置换岗位课程考核成绩表。

(六)进入顶岗实习学期后应服从学院统一规定管理。

应届毕业生提前离校管理规定-1

应届毕业生提前离校管理规定-1

应届毕业生提前离校管理规定-1第一篇:应届毕业生提前离校管理规定-1关于已签约应届毕业生提前离校相关管理工作的规定(草案)鉴于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严峻的就业形势,为促进应届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同时保证人才培养质量和正常的教育教学管理秩序,针对某些用人单位提出毕业生提前离校的要求,经研究,特就资格审核、教育教学管理和手续办理等相关问题做出以下规定:一、原则上不允许提前离校。

招生就业处和各系(院、部)对用人单位提出所录用毕业生提前离校到岗见习、顶岗实习、培训等要求,应在充分尊重的基础上予以耐心解释,尽量按照现行教育教学管理要求来安排。

二、招生就业处和各系(院、部)可以有选择性地满足以下用人单位提出提前离校要求:长期与我院有密切合作关系的重点单位,用人需求量较大、涵盖专业面较广、就业质量较高的大型企业或新兴行业企业,行业代表性强、就业岗位层次较高的重要单位等。

三、提前离校学生仅限于我院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专科毕业生。

用人单位须向招生就业处或各系(院、部)出具要求学生提前离校的书面证明。

经接洽、审核同意后,由招生就业处或各系(院、部)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实习协议”(见附件1)后,学生方可办理提前离校手续。

四、由各系(院、部)接洽和组织招聘的用人单位,各系(院、部)照本规定执行;由招生就业处接洽和组织招聘的用人单位,招生就业处审核同意后,与单位签订就业实习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并将协议、用人单位书面证明与录用人员名单交付相关系(院、部),各系(院、部)按本规定执行。

五、提前离校学生,离校前必须由本人向所在系(院、部)提出书面申请。

各系(院、部)对照用人单位证明、协议、录用名单,经审核同意后,由各系(院、部)指定专人汇总、统一填写“洛阳理工学院已签约毕业生提前离校审批登记表”(附件2),报系(院、部)党政领导签字审批,招生就业处、学生处、教务处领导签字备案后,方许离校。

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离校的学生,按学校有关管理规定处理。

毕业生实习管理规定

毕业生实习管理规定

附件1山东省菏泽财经学校会计电算化专业毕业生实习管理规定实习是教学的重要环节,是学生把课堂理论知识付诸实践,提高学生实际动手操作能力的重要途径。

为确保毕业生顺利完成实习任务,特制订有关规定。

具体如下:1.学校鼓励学生自行联系实习单位,自行联系实习单位的学生,实习前须出具实习单位证明,并与学校签订《毕业生实习协议》。

未落实实习单位,学校将根据实习单位的需求分批推荐。

由学校推荐实习单位的学生必须与学校签订《毕业生实习协议》。

2.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必须遵纪守法,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职业道德修养,不断提高自身思想素质。

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各项规定制度和劳动纪律,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工,有病有事须先向用人单位和班主任办理请假手续。

3.加强安全文明意识,学校负责与实习单位联系,要求实习单位召集实习学生学习安全文明有关规定,强化安全意识。

实习生要虚心听从有关指导老师安排,严禁违规操作,避免产生经济纠纷和经济损失。

4.实习期间严格要求自己,遵守实习纪律,工作踏实勤勉,实习期满由实习单位和学校对实习生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可获得相应实习学分,实习生实习考核不合格根据学籍管理规定不予毕业。

实习成绩特别优秀,受到实习单位表扬的,学校将给予全校通报表扬、张榜公布,并加学分若干以资鼓励。

5.实习生必须严格履行《毕业生实习协议》,实习期间原则上不许调动实习单位,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经家长签字,出具接收单位证明,并征得原实习单位同意,方可提前终止实习关系。

同时,毕业生要与学校重新签订《毕业生实习协议》。

6.实习期间,学校协助实习单位加强实习生思想教育工作,不定期走访(或电话联系)实习单位,了解实习者思想工作表现,并与实习生座谈,及时向实习单位反映实习生生活、工作中存在的困难,作好实习单位和实习生沟通工作。

7.实习期满实习单位对实习者进行考核后,作出实习鉴定,学校评定实习成绩,并存入实习者个人档案。

8.有以下情况者,学校将给予严肃批评,纪律处分、毕业鉴定不合格直至不予毕业处理。

信息系关于学生提前(个人)实习的规定

信息系关于学生提前(个人)实习的规定

关于学生提前(个人)实习的有关规定为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进一步规范我系学生的顶岗实习工作,现对学生提前(个人)实习作如下规定:一、一、二年级学生不允许提前实习。

二、系部不支持三年级学生的提前实习,但如果工作岗位专业对口且与就业挂钩,对学生的职业生涯发展帮助较大,系部也不反对,辅导员与专业教研室主任按此原则严格审批。

三、对于符合提前(个人)实习条件要求的学生,必须办理相关手续。

程序如下:(一)征得家长同意(学生提供家长电话与辅导员老师沟通确认)。

(二)需提交实习单位的接收证明。

(三)需办理《提前(个人)实习审批单》、《提前(个人)实习保证书》审批手续。

(见后附件)1、先由辅导员按原则在《实习审批单》上审批。

2、由学生填写《实习保证书》并签名,辅导员认可签名。

(此保证书辅导员代系部存档)3、最后由专业教研室主任在《实习审批单》上审批。

(实习单位的接收证明留教研室存档)4、获批准的同学,将审批单复印多份,分别交给自己的每门课程任课教师。

任课教师应与学生沟通,明确本课程自学及完成作业、集中实训报告(如是项目实训课程)等要求,并负责在课程结束时,根据学生的完成情况,给出相应的平时成绩,建议一般按不超过中等给分。

四、学生在实习期间应定期向辅导员老师汇报实习情况。

辅导员老师也应主动与提前实习的学生联系,了解其实习期间的工作、学习、生活以及安全情况。

附件:提前实习(个人)审批单提前实习(个人)保证书信息工程系2011年10月24日信息工程系____级______________班学生________申请前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实习,时间: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学生电话_____________。

辅导员意见:签名:本专业教研室主任意见:签名:(以上两位老师均同意方为批准)年月日系部提示:1、获批准的同学,将审批单复印多份,分别交给自己的每门课程任课教师。

2、任课教师应与学生沟通,明确本课程自学及完成作业、集中实训报告(如是项目实训课程)等要求。

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范文(二篇)

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范文(二篇)

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范文一、实习目的学校学生实习管理旨在提供学生实践锻炼的机会,促进学生的职业发展和个人成长。

通过实习,学生能够将所学知识应用于实际工作中,增加实践经验,提升职业素养。

二、实习岗位学校将根据学生专业和实习需求,提供多样化的实习岗位,包括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等。

实习岗位的选择应与学生专业相关,有利于学生将所学知识运用到实践中。

三、实习条件1. 学生实习的最低学分要求是50学分以上,且已完成专业核心课程学习。

2. 学生须通过学院组织的实习招聘与申请流程,获得实习机会。

3. 学生须签署实习协议,并按规定提供相关材料,包括身份证件、学历证明等。

四、实习期限1. 学生实习的最短期限为一个月,最长期限为六个月。

2. 实习期限由实习单位和学生双方协商决定,并报学校备案。

五、实习教师指导1. 实习单位应指派专门的实习教师对学生进行指导和管理。

2. 实习教师负责学生实习期间的日常指导和实习进展评估,并及时反馈学生的表现和问题。

六、实习安全1. 实习单位应确保学生的安全,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2. 学校将定期进行实习单位的安全检查,确保实习环境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

七、实习报告1. 学生须提交实习报告,内容包括实习期间所从事的工作内容、所取得的成绩和困难、对实习单位的评价等。

2. 实习报告应具体、真实,学校将对实习报告进行审核和评分。

八、实习评估1. 实习教师将根据学生的实习表现进行评估,包括工作态度、专业能力、团队协作等方面。

2. 根据实习评估结果,学校将对学生进行综合评价,并计入学生个人成绩。

九、实习证书1. 实习结束后,学校将颁发实习证书给合格的学生。

2. 实习证书将作为学生求职材料的一部分,有利于学生提高就业竞争力。

十、实习管理监督1. 学院将建立健全的实习管理机构和工作流程,加强对实习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2. 学校将定期开展实习工作评估,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实习管理规定。

十一、违纪处理1. 若学生在实习期间出现违纪行为,学校将视情况采取相应纪律处分。

关于提前顶岗实习规定

关于提前顶岗实习规定

关于提前顶岗实习的规定院属各系部:顶岗实习是教学环节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了规范提前顶岗实习教学行为,特作如下规定:1、关于提前顶岗实习的规定(1)提前顶岗实习的条件及要求提前顶岗实习仅限第5学期且实习单位是成批制(原则上要在20人以上)的接受学生实习。

(2)提前顶岗实习的教学安排成批提前顶岗实习的学生,若未学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主干课程,系部要安排教师到实习单位上课并组织考核;若是毕业设计,原则上可以安排与实习岗位相近的课题或撰写实习报告;若因提前顶岗实习而未参加的实习实训、课程设计等实践教学环节可以不另行组织教学,其成绩评定原则为:实习实训成绩参照顶岗实习成绩来评定,课程设计成绩参照毕业设计成绩。

(3)提前顶岗实习的学生需要办理顶岗实习的相关所有手续,见附件。

2、参加提前顶岗实习前履行的手续(1)填写提前顶岗实习申请表,见附件一。

(2) 签定实习安全协议,见附件二。

(3)填写实习承诺书,见附件三。

3、提前顶岗实习计划表提前顶岗实习计划表,在到达实习单位实习2周内填写完毕并邮寄(或电子文档传)给指导老师,顶岗实习计划表,见附件四。

4、提前顶岗实习结束要提交的实习资料及要求(1)顶岗实习鉴定表(实习单位盖章、实习成绩由校外实习指导老师评定),见附件五。

(2)实习日(周)记顶岗实习日(周)记主要记录实习日(周)的工作内容、实习收获或心得体会。

要求每工作日(周)写一片日(周)记,日(周)记字数每篇100(500)字左右。

(3)实习报告,见附件六。

①实习单位基本情况(名称、性质、规模、产品服务门类、生产经营管理特点等);②实习岗位基本情况(职责、操作规程、设备情况、技术工艺情况、班组车间情况等);③现场指导教师基本情况(职称职务、技术专长、成果等);④实习总结(主要实习内容、收获、建议等);⑤实习期间获得的奖励证书或其他能证明实习成果的材料(可以是复印件);⑥技术资料(图纸、说明书、工艺卡、程序清单、招标书、合同等),作为附件与报告一起装订;⑦实习报告总字数在5000字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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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提前实习管理规
定每人一份
Company number【1089WT-1898YT-1W8CB-9UUT-92108】
技术工程系学生校外生产实习管理办法为做好技术工程系学生校外生产实习的工作,结合学院学生培养的实际情况及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参加校外生产实习的条件
1、参加校外生产实习指在校期间第五学期的应届毕业生。

2、参加校外生产实习的学生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情况;
3、参加校外生产实习前,学生应按校外生产实习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二、申请提前实习的程序
1、毕业生个人联系到相对固定的校外生产实习单位,达成意向后,向辅导员领取《福州职业技术学院技术工程系学生校外生产实习申请表》、《福州职业技术学院技术工程系学生校外生产实习承诺书》、《福州职业技术学院技术工程系学生校外生产实习与实习单位的安全协议书》、《致家长信》、《接收函》;
2、学生按规定填写《福州职业技术学院技术工程系学生校外生产实习申请表》,交予辅导员审核、签署意见,经系领导审批后留系办存档。

3、辅导员将参加校外生产实习的学生的《致家长信》寄给其家长。

4、学生与企业签订的《接收函》、《福州职业技术学院技术工程系学生校外生产实习与实习单位的安全协议书》,应及时提交系部存档备案。

5、企业对学生校外生产实习进行实习评定,签署《学生校外生产实习评定表》,学生校外生产实习结束后及时提交系部存档备案。

三、毕业生在校外生产实习单位实习期间的具体要求:
1、保证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注重个人品德修养,关心集体,团结友爱,乐于助人,树立良好形象,维护学院声誉。

2、遵守学院有关校外生产实习的规定,严格要求自己,自学遵守实习单位的安全、保密、操作等规章制度及与实习单位签订的安全协议,注意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严格要求自己,自学遵守实习单位的安全、保密、操作等规章制度。

3、学生在校外生产实习期间必须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和吃苦精神,必须认真遵守实习单位规章制度,努力提高自身的专业实践技能和专业知识,不断提升自己的组织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和社会实践的能力。

4、学生在校外生产实习期间保持与学校的联系,每3—7天至少要与辅导员联系一次,汇报实习情况。

因联系电话和工作地点发生变动时要及时通知辅导员和家长。

附件:1、《福州职业技术学院技术工程系学生校外生产实习申请表》
2、《福州职业技术学院技术工程系学生校外生产实习承诺书》
3、《福州职业技术学院技术工程系学生校外生产实习与实习单位的安
全协议书》
4、《致家长信》
5、《接收函》
二0一一年九月附件一: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技术工程系学生校外生产实习申请表
附件二: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技术工程系学生校外生产实习承诺书
1、本人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学院有关校外生产实习的规定,遵守
实习单位的相关制度及与实习单位签订的安全协议,注意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2、本人在校外生产实习期间认真遵守实习单位规章制度,努力提高自身的专
业实践技能和专业知识,不断提升自己的组织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和社会实践的能力。

4、本人在校外生产实习期间保证每3—7天至少要与辅导员联系一次,汇报实
习情况。

因联系电话和工作地点发生变动时保证及时通知辅导员和家长。

申请人:
(签章)
附件三: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技术工程系
校外生产实习毕业生与实习单位的安全协议书
为了搞好毕业生校外生产实习工作,加强毕业生校外生产实习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

针对当前实习工作中的实际情况,经双方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两方,甲方为实习单位,乙方为学生。

第二条:毕业生校外生产实习期间安全概念是指:。

第三条:乙方到达甲方后,甲方须让乙方明确工作职责及相关制度,乙方应遵守甲方的有关规定;遵守国家法规法令;如违反相关规定造成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如无违法违纪、违规操作等造成的安全事故,由学校和甲方、乙方酌情处理。

第四条:乙方确需中途终止实习,应事先在甲方办理有关手续,由乙方在离开前告之辅导员,必须经学校批准后方可离开。

否则,由此引发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以上未尽事宜,视情双方协商处理。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和学校各留一份。

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
(盖章)(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四:
致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家长:
您好!
您的孩子将于年月日至月日参加校外生产实习,为了使您能及时了解子女在实习期间的动态并加强监管,请您填写下列资料,并传真或寄回系部。

此致
敬礼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学院技术工程系
年月
联系电话:辅导员:
系主任办公室:(0591)
系书记办公室:(0591)
通信地址:福州大学城源阳路1号福州职业技术学院技术工程系
邮政编码:350108
温馨提示:为方便联络,请记录好您的孩子实习期间的联系方式。

—————————————————————————
回执
学生姓名:
校外生产实习地点及单位:
是否同意学生去该单位进行实习:
联系电话:
家庭住址:
家长签名:
日期:
附件五:
接收函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技术工程系届专业毕业生现在(单位名称)(部门)实习。

接收单位(盖章)
联系电话: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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