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业务逾期代偿追偿和损失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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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担保项目的代偿与追偿

关于担保项目的代偿与追偿

关于担保项目的代偿与追偿1. 代偿条款- 代偿责任:明确担保方在债务人违约时,对债权人承担代偿责任的范围和条件。

- 代偿程序:详细规定担保方在债务人违约后,代偿的具体流程和时间限制。

- 代偿金额:确定担保方代偿的金额上限,以及代偿金额的计算方式。

2. 追偿条款- 追偿权:担保方在履行代偿责任后,对债务人拥有的追偿权利。

- 追偿范围:明确担保方追偿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代偿金额、利息、违约金等。

- 追偿程序:规定担保方追偿的程序,包括通知、协商、诉讼等步骤。

3. 代偿与追偿的条件- 债务人违约:明确债务人违约的具体情形,作为触发代偿和追偿的条件。

- 债权人请求:债权人需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代偿请求,逾期可能丧失请求权。

4. 代偿与追偿的限制- 代偿限制:设定担保方代偿的责任上限,避免无限责任。

- 追偿限制:规定担保方追偿的时效限制,超过时效可能丧失追偿权。

5. 代偿与追偿的法律效力- 代偿效力:明确担保方代偿后,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转移至担保方。

- 追偿效力:担保方追偿成功后,债务人需向担保方履行相应的债务。

6. 代偿与追偿的争议解决- 争议解决方式:约定代偿与追偿过程中争议的解决方式,如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

- 争议解决机构:指定争议解决的机构或地点,确保争议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7. 代偿与追偿的附加条款- 附加条款:根据具体情况,双方可以协商增加其他有利于保障双方权益的条款。

8. 代偿与追偿的生效与变更- 生效条件:明确合同生效的条件,如签字盖章、备案登记等。

- 变更程序:规定合同变更的程序和条件,确保合同的稳定性和可操作性。

以上条款应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进行调整和完善,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担保公司代偿管理制度

担保公司代偿管理制度

担保公司代偿管理制度一、概述担保公司作为一种金融机构,为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为客户提供风险管理和资金筹措的支持。

在履行担保职能的过程中,担保公司不可避免地会面临债务违约等风险,而代偿管理制度就是为了规范担保公司在代偿工作中的行为,保障企业和个人的利益,维护担保公司的资金安全和经营稳健。

二、代偿管理的基本原则1. 风险提示原则:担保公司应当在为客户提供担保服务之前,对客户进行风险评估,明确客户的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防范潜在风险。

2. 代偿责任原则:担保公司应当在为客户提供担保服务的过程中,明确自己的代偿责任,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代偿计划。

3. 风险分散原则:担保公司应当根据客户的风险水平和担保金额的大小,合理分散风险,避免集中风险。

4. 合规原则:担保公司在代偿管理工作中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代偿行为,保障客户的合法权益。

5. 透明原则:担保公司应当在代偿管理过程中对客户进行及时、全面的沟通,保障信息的透明化,促进客户和担保公司之间的沟通和合作。

三、代偿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1. 风险评估机制担保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风险评估机制,包括客户的还款能力评估和还款意愿评估。

客户的还款能力评估主要通过客户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行业状况等方面进行评估;客户的还款意愿评估主要通过客户的信用记录、信用评级、还款记录等方面进行评估。

2. 代偿责任分工担保公司应当明确内部各个岗位的代偿责任分工,包括代偿委员会、风险管理部门、财务部门等各个部门的具体职责和权限。

代偿委员会是担保公司代偿管理的决策机构,负责审核和决定代偿事项;风险管理部门是担保公司代偿管理的执行机构,负责实施代偿计划和监督代偿风险;财务部门是担保公司代偿管理的支撑机构,负责资金拨付和账务记录等工作。

3. 代偿计划的制定担保公司应当根据客户的风险水平和担保金额的大小,制定详细的代偿计划,包括代偿方式、代偿金额、代偿期限、代偿条件等方面的内容。

代偿计划一经制定,必须经过代偿委员会审核通过,并经客户同意后方可实施。

担保公司事后追偿和处置制度

担保公司事后追偿和处置制度

担保公司事后追偿和处置制度一、概述担保公司是指具有担保服务许可资质的机构,主要提供对借款人的信用风险进行担保的金融服务。

在担保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可能会出现担保事件,需要担保公司进行事后追偿和处置。

因此,建立健全的担保公司事后追偿和处置制度,是担保公司顺利开展业务、防范风险的重要保障。

二、事后追偿制度(一)基本原则担保公司在参与担保过程中,必须根据合同约定承担担保责任,一旦发生担保事故,就要运用各种手段尽可能维护自身权益和投资人利益,保障借款人的合法权益。

担保公司的事后追偿应基于以下原则:1. 追偿时限。

担保公司应及时与借款人协商解决事故,如协商无效则应立即启动追偿程序进行处理,尽可能减少损失。

2. 追偿方式。

担保公司应根据担保合同的约定进行追偿并制定追偿方案,采用调解、诉讼、仲裁等方式进行追偿。

3. 担保金额的追偿范围。

担保公司应按照合同的约定,对未偿还的本金、利息、逾期罚息、滞纳金、违约金和其他费用进行追偿。

4. 追偿成本和效益。

追偿成本要低于预期收益,同时要考虑追偿所需的时间和劳动力成本,以确保追偿的效益。

(二)担保公司事后追偿程序以下是担保公司事后追偿程序的主要步骤:1. 系统准备。

担保公司应建立完善的追偿管理制度和数据库,并确定追偿流程、责任及权限。

2. 通知借款人。

担保公司应及时通知借款人,要求其履行还款义务,并威胁采取法律手段进行追偿。

3. 核查欠款。

担保公司应对借款人的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相关凭证进行核查,确定借款人的欠款金额和违约行为。

4. 制定追偿方案。

担保公司应根据欠款金额、担保方式和借款人资产状况等情况制定追偿方案,包括法律手段和非法律手段。

5. 谈判或调解。

担保公司应与借款人进行谈判或调解,寻求双方的共同利益,以达成追偿协议。

6. 诉讼或仲裁。

如果谈判或调解无法达成协议,则担保公司应采取诉讼或仲裁等法律手段进行追偿。

7. 追偿记录。

担保公司应对追偿的全过程进行记录,包括通知借款人、核查欠款、制定追偿方案、谈判或调解、诉讼或仲裁和追偿结果等重要信息,以备日后查证。

担保公司代偿管理制度

担保公司代偿管理制度

担保公司代偿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担保公司代偿业务管理,加强风险控制,保障公司资金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代偿业务管理机构设置1. 担保公司应设立专门的代偿管理部门,负责代偿业务的全面管理和监督。

2. 代偿管理部门主要由风险管理、财务管理、法务管理和项目管理等相关人员组成,其中风险管理人员应占比不少于50%。

3. 代偿管理部门设有专职代偿专员,负责具体的代偿事务处理。

三、代偿业务管理流程1. 代偿申请:借款人或担保方提交代偿申请,需提供相关资料支持。

2. 代偿审核:代偿管理部门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评估代偿风险并提出意见。

3. 代偿决策:由代偿管理部门领导小组对代偿申请进行综合评定,决定是否进行代偿。

4. 代偿实施:担保公司按照代偿决定实施代偿措施,保障出借人权益。

5. 代偿追偿:担保公司对代偿后的债权进行追偿,争取最大限度地实现资金回收。

6. 代偿结案:代偿管理部门对代偿业务进行结案处理,做好结案工作。

四、代偿风险控制1. 风险评估:担保公司应建立完善的风险评估体系,评估借款人、担保方及项目的风险程度。

2. 代偿审查:对代偿申请进行审查,严格审核代偿资格及资金来源。

3. 负债管理:担保公司应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体系,实现代偿款项的跟踪管理和统一收支。

4. 项目管理:对代偿项目进行全面监控,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解决。

5. 法务风险:担保公司应建立法务专业团队,处理代偿过程中的法律事务及纠纷。

6. 信息披露:担保公司应及时向出借人披露代偿信息,保障出借人知情权。

五、代偿管理制度执行1. 担保公司代偿管理部门应按照本制度要求,认真履行代偿管理职责。

2. 担保公司董事会应对代偿管理部门工作进行定期检查,确保代偿业务合规运行。

3. 代偿管理部门应定期对代偿业务进行自查和外部审查,及时处理存在的问题。

4. 担保公司应将代偿管理情况纳入年度审计,并向监管部门进行定期报告。

六、附则1. 本管理制度由担保公司制定并施行,如需修订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报监管部门备案。

担保业务追偿程序及方案

担保业务追偿程序及方案

担保业务追偿程序及方案一、项目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担保业务逐渐成为金融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在担保业务中,追偿问题一直是一个棘手的问题。

如何在确保合规的前提下,提高追偿效率,降低追偿成本,成为担保公司关注的焦点。

二、追偿程序1.追偿启动当债务人未能按照担保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时,担保公司应立即启动追偿程序。

担保公司要对债务人的还款情况进行详细调查,了解其未还款的原因。

2.发出催款通知在确认债务人未履行还款义务后,担保公司应向债务人发出催款通知,明确债务人的还款义务和期限。

催款通知可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进行。

3.贷款逾期处理(1)对债务人的财产状况进行调查,了解其偿债能力。

(2)与债务人协商,制定还款计划。

(3)如债务人同意还款计划,担保公司应与债务人签订还款协议。

(4)如债务人不同意还款计划,担保公司可采取诉讼或仲裁等法律手段进行追偿。

4.法律诉讼或仲裁在启动法律诉讼或仲裁程序前,担保公司应对债务人的财产状况、还款能力等进行充分了解,以确保诉讼或仲裁的胜诉可能性。

具体步骤如下:(1)收集证据,包括担保合同、借款合同、还款计划等。

(3)向法院或仲裁委员会提交起诉状或仲裁申请书。

(4)参加庭审或仲裁庭,进行陈述和辩论。

(5)根据法院或仲裁委员会的判决或裁决,执行追偿程序。

三、追偿方案1.担保公司内部追偿(1)成立追偿小组,由业务部、法务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组成。

(2)制定追偿计划,明确追偿目标、追偿期限、追偿手段等。

(3)对债务人进行分类,根据其还款能力和意愿,采取不同的追偿策略。

(4)实施追偿计划,包括催款、协商、诉讼等。

2.委托外部追偿机构(2)与外部追偿机构签订委托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提供追偿所需的资料,包括担保合同、借款合同等。

(4)对外部追偿机构进行监督,确保追偿程序的合规性。

四、追偿风险防控1.完善担保合同条款担保公司在签订担保合同时,应尽量完善合同条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降低追偿风险。

担保业务管理制度

担保业务管理制度

担保业务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和加强公司的担保业务管理,防范担保风险,保障公司资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的担保业务活动。

二、担保业务的原则1、合法性原则:担保业务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

2、安全性原则:公司应充分评估被担保方的信用状况和偿债能力,确保担保风险可控。

3、效益性原则: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合理开展担保业务,为公司创造一定的经济效益。

4、平等自愿原则:担保业务应基于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进行。

三、担保业务的对象和范围(一)担保业务对象公司担保业务的对象主要为与公司有业务往来或合作关系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经济组织。

(二)担保业务范围1、银行贷款担保2、商业汇票承兑担保3、贸易融资担保4、项目融资担保5、信用证担保6、其他经公司批准的担保业务四、担保业务的审批权限担保业务的审批权限应根据公司的组织架构和授权制度进行明确规定。

一般情况下,担保业务需经过以下审批流程:1、业务部门提出担保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包括被担保方的基本情况、财务状况、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

2、风险管理部门对担保申请进行风险评估,包括对被担保方的信用分析、还款能力评估等,并出具风险评估报告。

3、财务部门对担保业务的财务影响进行分析,包括担保费用的收取、可能的代偿损失等,并出具财务分析报告。

4、公司管理层根据风险评估报告和财务分析报告进行审批,对于重大担保业务,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五、担保业务的调查与评估(一)调查内容1、被担保方的主体资格,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

2、被担保方的经营状况,包括主营业务、市场份额、行业地位等。

3、被担保方的财务状况,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4、被担保方的信用状况,包括银行信用记录、商业信用记录等。

5、担保项目的可行性和效益性,包括项目的投资回报率、还款来源等。

(二)评估方法1、定性分析:通过对被担保方的经营管理水平、市场前景、行业发展趋势等进行分析,评估其信用状况和偿债能力。

担保业务管理制度

担保业务管理制度

担保业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本公司担保业务的管理,防范担保风险,保障公司资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担保业务,是指本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为被担保人向第三方提供的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行为。

第三条担保业务应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担保风险。

第二章担保业务的受理与调查第四条担保业务的受理应符合公司的业务范围和风险政策。

业务部门在接到担保申请时,应要求申请人提供完整的申请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营业执照、财务报表、贷款用途说明、还款计划等。

第五条业务部门应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信用状况、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担保需求的合理性等进行全面调查。

调查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实地考察、查阅资料、访谈相关人员等。

第六条调查人员应在调查结束后撰写调查报告,详细说明调查情况、存在的问题及风险评估意见,并提交给风险管理部门进行审核。

第三章担保业务的审查与审批第七条风险管理部门对业务部门提交的调查报告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查。

审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担保申请人的主体资格、信用状况、还款能力、反担保措施的可行性等。

第八条风险管理部门根据审查结果,提出审查意见,并提交给公司担保审批委员会进行审批。

第九条担保审批委员会按照规定的审批程序和权限,对担保业务进行集体审议和决策。

审批决策应形成书面记录,并由参与审批的人员签字确认。

第四章担保合同的签订第十条经审批同意的担保业务,由法律事务部门负责起草担保合同。

担保合同应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担保方式、担保范围、担保期限、违约责任等重要条款。

第十一条担保合同起草完成后,应提交给担保申请人进行确认。

担保申请人对合同条款有异议的,双方应协商修改。

第十二条担保合同经双方确认无误后,正式签订。

签订担保合同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第五章反担保措施第十三条为降低担保风险,公司原则上要求被担保人提供反担保措施。

担保业务逾期、代偿、追偿和损失管理制度

担保业务逾期、代偿、追偿和损失管理制度

担保业务逾期、代偿、追偿和损失管理制度一、前言担保业务作为一种金融服务方式,已成为许多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担保业务的本质是为借款人提供更有利的借款条件,促进经济活动的发展。

然而,担保业务本身也存在着风险,比如借款人违约、抵押物价值下降等。

为了保证担保业务的稳健运营,需要建立完善的担保业务逾期、代偿、追偿和损失管理制度。

二、担保业务逾期管理制度1. 逾期标准当借款人未按时还款,距离最后还款日超过30天时,就属于逾期。

对于逾期情况,应该立即开展调查和处理,以确保不会发展为更为严重的问题。

2. 逾期处理流程(1)宣布逾期:在借款人逾期后即可将其逾期宣布,通知借款人并记录到该笔担保业务档案中。

(2)展开催收:在宣布逾期的同时,应展开催收工作。

优先与借款人联系以获得还款承诺,如果借款人未能还款,则需要向其提供还款计划。

(3)催收策略:采用不同的催收策略,包括短信、电话、上门催收等,从而促使借款人尽快还款。

(4)制定还款计划:如果借款人表示有还款能力,则需要制定还款计划,确定还款周期和金额,并向其发放还款提醒、收据等。

(5)外部催收:如果借款人不予理会或无力还款,则需要启动外部催收。

可以委托专业催收机构进行催收,或采用法律手段,向法院提起诉讼,继续追收欠款。

三、担保业务代偿制度1. 代偿标准如果借款人无能力还款,抵押物价值又不足以弥补欠款,就需要启动代偿程序。

代偿标准是指:借款人逾期超过60天,并且故意拖欠,或者出现不可抗力因素而导致不能还款,且作为担保方的财务状况较好,及时代偿不会对其造成太大的经济损失。

2. 代偿管理流程(1)代偿决策:在确定借款人无能力或不愿意还款之后,需要启动代偿程序。

首先需要确定是否满足代偿标准,并获得担保方同意。

(2)代偿程序:通知代偿方,发布代偿公告,指示代偿方对应担保物进行评估、变现;另外需要与借款人进行协商,尽量减少代偿金额。

(3)代偿资金:在拍卖或变现担保物后,取出代偿资金,用于清偿债务。

担保业务逾期、代偿、追偿和损失管理制度

担保业务逾期、代偿、追偿和损失管理制度

担保业务逾期、代偿、追偿和损失管理制度第一节机构设置和职责分工第一条为强化公司担保业务的风险处置力度,提高对风险项目控制、保全、追偿的决策和执行能力,最大限度地降低担保风险损失,公司成立风险处置委员会。

第二条公司风险处置委员会一般由分管风险管理负责人、分管业务的领导班子、公司监事、财务部负责人、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等组成。

根据风险处置项目的不同情况,委员会具体人员组成由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确定。

风险处置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风险管理部承担。

第三条风险处置委员会职责具体如下:(一)决定风险项目(关注类以上风险)处置预案;(二)决定风险项目催收、代偿、追偿操作方案和调整方案;(三)决定风险处置过程中的其他应急措施;(四)决定追偿中止(终止)、报请损失、核销等相关事宜;(五)确定风险处置相关人员的工作调度安排;(六)决定有关风险处置工作的奖惩措施。

第四条风险处置会议由风险处置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召集。

参加人员包括风险处置委员会全体委员,必要时请董事长、总经理及项目经理等相关人员参加。

紧急情况经董事长或总经理同意,可召开临时会议,由公司领导及风险管理部负责人、财务部负责人、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等不少于5人参加。

风险处置会议决议经参会人员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报董事长批准后执行。

董事长为风险处置决议的审批人。

为提高风险处置工作效率,对代偿额100万元以下的风险项目,其风险处置预案、追偿方案,可采用简化程序,由风险管理部审核后直接报公司董事会审批。

风险处置会议由风险管理部记录并负责落实会议精神。

第五条参会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应严格执行会议议定事项,不得向风险项目单位和相关单位、个人泄漏会议秘密和其他不利于公司实施风险处置的信息;除非会议要求,不得向无关人员和单位透漏风险处置信息。

第六条相关人员职责分工如下:(一)风险项目代偿前的相关风险化解、风险处置工作,以项目经理A、B角为主完成,风险管理部主审;(二)代偿后的追偿及对债务人的管理工作,由风险管理部负责,业务部门项目经理A、B角配合。

担保业务代偿与追偿管理办法

担保业务代偿与追偿管理办法

担保业务代偿与追偿管理办法第一条代偿时,本公司按照与贷款银行合作协议严格履行保证责任。

在实际代偿之前,有关责任部门、责任人员应充分开展风险化解工作。

第二条偿项目风险处置原则一、取银行支持原则。

涉险项目无论是否处于逾期或代偿阶段,均应加强与银行的信息沟通,争取银行支持和理解,充分利用银行优势化解风险,如提前收贷、冻结结算账户、先行提起诉讼.二、刚柔相济原则。

根据客户经营情况、配合程度、风险严重程度采取相应措施,诉讼手段追偿和非诉讼手段追偿相结合.三、效率和效益相统一原则。

以降低担保代偿损失为宗旨,注重追偿成本与收益分析。

一般以专门人员追偿、诉讼代理为主,但对债权债务关系复杂、法律争议较多、回收难度大的项目,可以采取外聘律师风险代理。

四、灵活应变、反应迅速原则。

形成定期、不定期风险报告制度,上下信息畅通、快速决策,一把钥匙开一把锁,注重捕捉化解风险的有力时机。

五、保密原则。

涉险项目资料建立严密保管制度,有关信息不张扬,不外泄,不传播。

第三条事故分析及风险处置调查一、涉险项目,无论项目是否处于逾期催收、代偿、非诉讼追偿、诉讼追偿等阶段,项理均为第一责任人,须认真负责,按风险管理、债务追偿等主管部门部署,配合、落实、推进风险化解工作。

二、处置调查内容包括:(一)托保证、反担保等法律文件。

核查所签合同是否完整、方式是否正确、法律文件的签署是否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证抵(质)押登记是否在有限期内。

如发现法律文件存在无效或效力不足的情形,检查人员应立即报告。

(二)评估客户以及抵(质)押物。

通过查阅项目评审报告、保后检查报告、财务报表等客户档案资料,了解客户历史关系、信用状况、掌握其经营及财务状况的基本情况。

咨询专业评估人员,了解抵(质)押物的有关情况,包括所有人、抵(质)押的处置变现的限制条件、变现市场价值等。

(三)实地核查。

根据资料反映情况进行实地深入查房,进一步了解:1、经营状况。

取得客户对有关财务报表的解释,并注意掌握客户主要资产和负债的明细结构及权属状况。

担保公司代偿追偿制度范本

担保公司代偿追偿制度范本

担保公司代偿追偿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担保公司代偿追偿行为,保护担保公司、借款人及其他相关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担保公司为借款人提供担保服务,在借款人未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时,担保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履行代偿义务,并通过追偿手段实现债权的行为。

第三条担保公司代偿追偿应遵循依法合规、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担保公司应建立健全代偿追偿内部控制体系,明确代偿追偿工作流程、责任分工、审批权限和信息披露等要求,确保代偿追偿行为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第二章代偿第五条担保公司应在借款人未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时,按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履行代偿义务。

代偿范围包括借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他相关费用。

第六条担保公司代偿后,应依法取得对借款人的追偿权,有权向借款人追偿代偿金额及相应费用。

第七条担保公司在代偿过程中,应充分了解借款人的财务状况、资产状况和还款能力,合理估计追偿难度,并根据风险程度采取相应的措施。

第三章追偿第八条担保公司应通过法律途径追偿代偿金额及相应费用。

追偿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诉讼、仲裁、财产保全、执行等。

第九条担保公司在追偿过程中,应依法行使权利,遵循程序正义,确保借款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第十条担保公司应建立健全追偿档案管理制度,对追偿过程中产生的文件、证据等进行归档保管,以备查证。

第四章风险控制与信息披露第十一条担保公司应加强代偿追偿风险控制,合理设置代偿追偿权限,确保代偿追偿行为的风险可控。

第十二条担保公司代偿追偿相关信息,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确保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第五章责任与追究第十三条担保公司在代偿追偿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本制度规定的,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担保公司未按照本制度规定履行代偿追偿职责,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担保公司代偿管理制度

担保公司代偿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担保公司代偿行为,保障债权人和担保公司的合法权益,防范和降低担保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分支机构(以下简称“担保公司”)在开展担保业务过程中发生的代偿行为。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原则:担保公司代偿行为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的要求;(二)审慎经营原则:担保公司在代偿前应充分评估风险,确保代偿行为的合理性;(三)公平公正原则:代偿过程中应公平公正地处理各方权益;(四)及时高效原则:代偿行为应迅速、高效地进行,以减少损失。

第二章代偿范围第四条担保公司代偿范围包括:(一)因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导致债权人无法实现债权时,担保公司按照担保合同约定履行代偿义务;(二)因债务人破产、解散、清算等原因,导致债权人无法实现债权时,担保公司按照担保合同约定履行代偿义务;(三)经债权人、债务人、担保公司三方协商一致,由担保公司代偿的;(四)其他依法应予代偿的情形。

第三章代偿程序第五条代偿程序如下:(一)债权申报:债权人应向担保公司提交书面债权申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债权凭证、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的证据、代偿申请等。

(二)风险评估:担保公司对债权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评估代偿风险,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

(三)决策审批:担保公司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召开决策会议,对代偿申请进行审批。

(四)代偿执行:经审批同意的代偿申请,担保公司应及时履行代偿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支付代偿款项、提供其他代偿方式等。

(五)代偿后的处理:代偿完成后,担保公司应及时向债权人、债务人等相关方报告代偿情况,并采取措施追偿债务。

第四章风险控制第六条担保公司应建立健全风险控制体系,采取以下措施防范代偿风险:(一)严格审查担保对象:对担保对象进行尽职调查,确保其具备良好的信用和偿债能力;(二)合理设定担保比例:根据担保对象的信用状况和业务风险,合理设定担保比例;(三)强化担保合同管理:确保担保合同合法、合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四)加强代偿后的追偿工作:代偿后,积极采取措施追偿债务,降低损失。

担保业务逾期、代偿、追偿和损失管理制度

担保业务逾期、代偿、追偿和损失管理制度

担保业务逾期、代偿、追偿和损失管理制度第一节机构设置和职责分工第一条为强化公司担保业务的风险处置力度,提高对风险项目控制、保全、追偿的决策和执行能力,最大限度地降低担保风险损失,公司成立风险处置委员会。

第二条公司风险处置委员会一般由分管风险管理负责人、分管业务的领导班子、公司监事、财务部负责人、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等组成。

根据风险处置项目的不同情况,委员会具体人员组成由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确定。

风险处置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风险管理部承担。

第三条风险处置委员会职责具体如下:(一)决定风险项目(关注类以上风险)处置预案;(二)决定风险项目催收、代偿、追偿操作方案和调整方案;(三)决定风险处置过程中的其他应急措施;(四)决定追偿中止(终止)、报请损失、核销等相关事宜;(五)确定风险处置相关人员的工作调度安排;(六)决定有关风险处置工作的奖惩措施。

第四条风险处置会议由风险处置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召集。

参加人员包括风险处置委员会全体委员,必要时请董事长、总经理及项目经理等相关人员参加。

紧急情况经董事长或总经理同意,可召开临时会议,由公司领导及风险管理部负责人、财务部负责人、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等不少于5人参加。

风险处置会议决议经参会人员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报董事长批准后执行。

董事长为风险处置决议的审批人。

为提高风险处置工作效率,对代偿额100万元以下的风险项目,其风险处置预案、追偿方案,可采用简化程序,由风险管理部审核后直接报公司董事会审批。

风险处置会议由风险管理部记录并负责落实会议精神。

第五条参会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应严格执行会议议定事项,不得向风险项目单位和相关单位、个人泄漏会议秘密和其他不利于公司实施风险处置的信息;除非会议要求,不得向无关人员和单位透漏风险处置信息。

第六条相关人员职责分工如下:(一)风险项目代偿前的相关风险化解、风险处置工作,以项目经理A、B角为主完成,风险管理部主审;(二)代偿后的追偿及对债务人的管理工作,由风险管理部负责,业务部门项目经理A、B角配合。

担保公司代偿追偿实施方案

担保公司代偿追偿实施方案

担保公司代偿追偿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

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担保公司在企业融资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然而,随之而来的风险也日益凸显,特别是在债务违约的情况下,担保公司需要积极采取措施进行代偿追偿,以保护自身利益。

二、风险防范措施。

1. 建立完善的风险评估体系,对担保对象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等进行全面评估,以便及时发现潜在风险。

2. 加强与担保对象的沟通,及时了解其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等,以便及时调整风险防范策略。

3. 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制度,包括风险监控、风险预警、风险应对等环节,确保在风险发生时能够迅速做出反应。

三、代偿追偿实施方案。

1. 代偿方案。

担保公司在担保对象发生违约情况时,可以通过代偿的方式保障自身利益。

代偿的方式可以包括一次性支付、分期支付等,具体方式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灵活选择。

2. 追偿方案。

一旦担保公司进行了代偿,就需要积极采取追偿措施,以尽快收回损失。

追偿的方式可以包括诉讼追偿、协商追偿等,需要根据担保对象的具体情况进行选择。

四、实施步骤。

1. 确认担保对象的违约情况,对担保责任进行评估。

2. 制定代偿方案,与担保对象进行沟通,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3. 如担保对象无法履行代偿协议,立即启动追偿程序,通过法律手段进行追偿。

4. 在追偿过程中,及时调整策略,灵活应对担保对象可能采取的各种逃避追偿的手段。

五、总结。

担保公司代偿追偿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需要全面考虑各种风险因素,同时要注重与担保对象的沟通和协商,以求达成双赢的局面。

在实施过程中,要灵活应对各种情况,及时调整策略,以最大程度地保护担保公司的利益。

六、结束语。

担保公司代偿追偿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对于保障担保公司的利益、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担保公司需要不断完善自身的风险管理体系,提高风险防范和应对能力,以应对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

担保公司代偿后追偿处置制度

担保公司代偿后追偿处置制度

担保公司代偿后追偿处置制度展开全文为了有效地防范和控制风险,保护公司利益,一旦发生担保人未能履行债务偿还,由公司代偿后,公司即取得债权人资格,应依法向被担保人及反担保人追索债务,以实现债权,特制定本处置制度。

一、建立代偿报告制度当银行等主债权人提出代偿要求的当日内,业务部和担保部经理应向总经理报告;2个工作日内,总经理应向执行董事报告;3个工作日内,业务部应会同担保部制定代偿方案,经担保评审委员会审查和总经理审定后报执行董事审批(必要时经股东会审批)。

代偿方案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为被担保人向银行等主债权人担保的基本情况。

2、被担保人及其担保项目运行情况。

3、形成被担保人未能履行债务偿还的主要原因。

4、公司与银行等主债权人追偿被担保人债权的主要措施与效果。

5、代偿的法律依据及金额、时间、方式。

6、代偿期间保全担保债权的应急方案。

二、提出追偿方案在发生代偿后的当日内,项目经理、风控部经理应向总经理报告,在发生代偿的1个工作日内,总经理应向董事长报告;风控部应会同担保部制定出追偿方案,经担保评审委员会和总经理审定后报执行董事或股东会审批。

追偿方案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为被担保人向银行等主债权人担保及代偿情况。

2、与被担保人签订的《委托担保合同》的主要约定事项及抵押、质押、保证反担保情况。

3、反担保债权情况。

4、被担保人及反担保人生产经营、资产及债权情况。

5、抵(质)押物状况及其变现能力。

6、追偿的责任人、时间、方式及其预期效果。

三、代偿后追偿程序和方式1、在发生代偿后的1个工作日内,风控部和担保部提出实施追偿方案,并向被担保人和反担保人发出担保代偿追偿通知书,并附代偿的相关原始凭证复印件。

2、在发生代偿后的2个工作日内,公司决策机构即批准实施风控部提出的追偿方案。

3、在发生代偿后的3个工作日内,公司向法律顾问单位预告担保代偿情况和追偿方案。

4、在发生代偿后的7个工作日内,公司应进入依法诉讼程序或与被担保人(或反担保人)协调担保债权债务处置办法。

融资担保公司代偿管理制度

融资担保公司代偿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融资担保公司代偿行为,有效控制代偿风险,保障公司资产安全和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代偿范围1. 被担保人因自身原因无法按时履行债务,导致担保公司承担代偿责任的;2. 被担保人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导致无法履行债务,经担保公司评估确认需承担代偿责任的;3. 被担保人恶意逃避债务,经担保公司调查确认需承担代偿责任的;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需要担保公司承担代偿责任的情况。

三、代偿程序1. 代偿申请:被担保人发生代偿情况时,应立即向担保公司提出代偿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代偿审核:担保公司接到代偿申请后,应及时进行审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代偿原因及证明材料;(2)被担保人债务情况;(3)担保合同及相关文件;(4)代偿金额及支付方式。

3. 代偿审批:担保公司对代偿申请进行审核后,根据实际情况,由有权部门进行审批。

4. 代偿执行:代偿审批通过后,担保公司应及时履行代偿义务,将被担保人的债务转嫁给担保公司。

5. 债权追偿:担保公司承担代偿责任后,有权向被担保人及其相关责任人追偿。

四、代偿风险控制1. 严格审查担保项目,确保担保对象具备良好的信用和偿债能力。

2. 加强对被担保人的监控,及时发现其财务状况变化,防范代偿风险。

3. 建立健全代偿风险预警机制,对可能发生代偿的项目进行提前预警。

4. 对已发生代偿的项目,及时采取风险化解措施,降低代偿损失。

五、责任追究1. 担保公司工作人员在代偿管理过程中,因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行为导致代偿损失,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 被担保人恶意逃避债务,导致担保公司承担代偿责任,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由担保公司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制度,融资担保公司可以规范代偿行为,有效控制代偿风险,保障公司资产安全和合法权益,为担保业务的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最新某担保公司担保业务逾期、代偿、追偿和损失的管理办法

最新某担保公司担保业务逾期、代偿、追偿和损失的管理办法

担保公司担保业务逾期、代偿、追偿和损失的管理办法为强化风险管理,明确相关管理程序及确认标准,明晰相关机构及相关人员的各自责任,确保处置及时、措施得力、节约开支,尽可能将担保风险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根据《ⅩⅩⅩⅩ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担保业务操作规程》等规定,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机构设置及相关人员职责分工公司成立风险处置委员会。

1、风险处置委员会人员组成公司风险处置委员会一般由分管风险管理的副总经理、分管业务的副总经理、风险控制部负责人、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律师、外聘专家等组成。

根据各风险处置项目的不同情况,委员会成员由公司总经理或主任委员确定。

风险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风险控制部承担。

2、风险处置委员会职责(1)决定风险项目(关注类以上风险)处置预案。

(2)决定风险项目催收、代偿、追偿操作方案和调整方案。

(3)决定风险处置过程中的其他应急措施。

(4)决定追偿中止(终止)、报请损失核销等相关事宜。

(5)确定风险处置相关人员的工作调度安排。

(6)决定有关风险处置工作的奖惩措施。

(7)在项目处置过程中按照国家颁布的《担保法》、《物权法》及财政部印发的2010年《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等法规执行,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签订的法律格式文本,由合作律师事务所审阅,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3、工作程序风险处置会议由风险处置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召集。

参加人员包括风险处置委员会全体成员,必要时请董事长(总经理)及项目经理、项目主办和其他相关人员参加。

紧急情况经董事长(总经理)同意,可召开临时会议,由公司领导及风险控制部负责人等不少于4人参加。

风险处置会议决议经参会人员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总经理为风险处置决议的审批人。

风险处置会议由风险控制部记录并负责落实会议精神。

4、保密规定参会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应严格执行会议议定事项,不得向风险项目单位和相关单位、个人泄漏会议秘密和其他不利于公司实施风险处置的信息;除非会议要求,不得向无关人员和单位透漏风险处置信息。

担保公司担保业务责任追究制度

担保公司担保业务责任追究制度

担保公司担保业务责任追究制度一、责任追究的原则1.依法追究:担保公司在担保业务中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追究担保责任违法行为的责任。

2.严格追究:对于担保责任违法行为,不论其性质和影响大小,都应严格追究责任,并依法进行相应的处罚。

3.真实追究:在责任追究中,要求担保公司必须提供真实、完整的相关资料和证据,确保追究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4.权益保障:责任追究过程中要充分尊重担保公司的合法权益,保护其经营合法合规的权利。

二、责任追究的主体1.担保公司内部:担保公司应设立专门的监督管理机构,对担保业务进行内部审查和监控,对内部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和整改。

2.监管机构:相关金融监管机构有权对担保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对发现的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罚。

3.受损方或债权人:受损方或债权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究担保责任,要求担保公司赔偿损失。

三、责任追究的方式1.内部处罚:担保公司内部可以通过警告、罚款、限制业务等方式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2.行政处罚:监管机构可以对担保公司违规行为处以罚款、吊销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等行政处罚。

3.民事责任:受损方或债权人可以通过起诉等方式要求担保公司赔偿因违规行为造成的损失。

4.刑事责任:对于涉及犯罪的情况,违规行为构成犯罪的,相关责任人将受到刑事追究。

四、责任追究的程序1.调查核实:相关机构对担保责任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和核实,收集相关证据。

2.评估和认定:根据调查结果,评估和认定违规行为的性质、影响和责任人。

3.追究责任:根据评估认定的结果,依法对违规行为追究责任,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4.整改和赔偿:担保公司应及时进行整改,并根据法律规定赔偿受损方或债权人的损失。

五、责任追究的监督机制1.内部监督:担保公司内部应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对担保业务的内部审核、监控和审计,确保合规运营。

2.监管机构监督:相关监管机构对担保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和监督,确保担保业务的安全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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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业务逾期、代偿、追偿和损失管理制度
第一节机构设置和职责分工
第一条为强化公司担保业务的风险处置力度,提高对风险项目控制、保全、追偿的决策和执行能力,最大限度地降低担保风险损失,公司成立风险处置委员会。

第二条公司风险处置委员会一般由分管风险管理的副总经理、分管业务的副总经理、公司监事、风险管理部负责人、资产财务部负责人、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等组成。

根据风险处置项目的不同情况,委员会具体人员组成由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确定。

风险处置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风险管理部承担。

第三条风险处置委员会职责具体如下:
(一)决定风险项目(关注类以上风险)处置预案;
(二)决定风险项目催收、代偿、追偿操作方案和调整方案;
(三)决定风险处置过程中的其他应急措施;
(四)决定追偿中止(终止)、报请损失、核销等相关事宜;
(五)确定风险处置相关人员的工作调度安排;
(六)决定有关风险处置工作的奖惩措施。

第四条风险处置会议由风险处置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召集。

参加人员包括风险处置委员会全体委员,必要时请董事长、总经理及项目经理等相关人员参加。

紧急情况经董事长或总经理同意,可召开临
时会议,由公司领导及风险管理部负责人、资产财务部负责人、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等不少于4人参加。

风险处置会议决议经参会人员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报董事长批准后执行。

董事长为风险处置决议的审批人。

为提高风险处置工作效率,对代偿额100万元以下的风险项目,其风险处置预案、追偿方案,可采用简化程序,由风险管理部审核后直接报公司董事会审批。

风险处置会议由风险管理部记录并负责落实会议精神。

第五条参会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应严格执行会议议定事项,不得向风险项目单位和相关单位、个人泄漏会议秘密和其他不利于公司实施风险处置的信息;除非会议要求,不得向无关人员和单位透漏风险处置信息。

第六条相关人员职责分工如下:
(一)风险项目代偿前的相关风险化解、风险处置工作,以项目经理A、B角为主完成,风险管理部主审;
(二)代偿后的追偿及对债务人的管理工作,由风险管理部负责,业务部门(分公司)项目经理A、B角配合。

但与债务人的日常联系、督促还款工作,仍由项目经理A、B角负责;
(三)有代偿项目或逾期项目达两户的A角应暂停开展新担保业务。

上述项目的B角应优先保证风险项目的处置工作;
(四)代偿项目达两户以上的项目经理A角应暂停开展除在保项目跟踪以外的所有担保业务;
(五)上述人员开展业务的限制由风险处置委员会根据追偿进展等情况决定解除。

第二节担保逾期
第七条在贷款到期前一个月内,项目经理须实地调查一次,提前通知被担保人做好还款准备,督促被担保人尽早沉淀还款资金,并确认被担保人是否具备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

第八条如果确认被担保人在担保到期日还没有还款能力或没有还款意愿的,公司应立即进入风险处理程序。

由业务部门牵头、项目经理A、B角负责在两日内草拟制订出下列方案:
(一)风险化解方案。

采取一切积极、必要和有效补救措施督促被担保人按时归还担保贷款;
(二)风险处置方案。

对可能发生的逾期、代偿等风险提出应对处置建议,并做好对抵、质押物进行处理和诉讼的准备。

上述方案经风险管理部审查后,公司研究审批后,交由业务部负责组织实施,项目经理A、B角配合。

第九条在担保项目发生逾期后,应在三日内向被担保人发出不定期催告书面通知,督促被担保人尽快归还逾期贷款本息。

第三节担保代偿
第十条担保贷款到期后,借款人没有归还贷款的,省公司应按照《保证合同》等有关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履行自己的代偿责任,以维护省公司的担保信誉。

但贷款银行应向公司提供下列文件以供代偿前的核查:
(一)借款合同;
(二)借款借据;
(三)保证合同;
(以上三项可提供加盖贷款银行公章的复印件)
(四)借款人没有还款的证明文件(借款人签收第5项文件并承认欠款事实的,此项可略);
(五)贷款逾期催收函(附借款人签收回执);
(六)借款人账户内存款余额和到期前十日的收到情况;
(七)通知公司代为偿还借款的公函。

第十一条公司收到贷款银行要求代偿的通知后,应按下列程序进行审查批准:
(一)项目经理受理
项目经理应对担保逾期项目进行初步审查,并提出初审意见,主要内容应包括:
1、借款到期未归还的事实是否真实,借款人所欠本金与利息数额是否准确;
2、重新评价项目可行性;
3、借款使用情况,确认协议各方是否严格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义务,如银行贷款资金全部及时到位,是否设置了可以抵扣代偿金额保证金等措施;
4、项目是否存在欺诈行为,如企业与银行经办人串通骗取担保机构的担保,用担保贷款归还银行的逾期贷款等行为;
5、借款催收情况;贷款银行对该笔贷款的态度及配合意愿等;
6、借款人未还款的原因分析;
7、借款人生产经营状况、资产状况;
8、反担保措施及现状;
9、代偿与追偿的建议;
10、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业务部门负责人审查、报公司分管业务副总经理批准后,将报告及相关资料移交风险管理部。

(三)风险管理部审查
风险管理部根据项目经理报送的资料和初审意见,具体承办代偿和追偿等风险管理工作。

l、风险管理部就下列方面提出意见:
(1)初审意见中事实陈述(1、3、5、7、8)的真实性与客观性;
(2)初审意见中分析、评价与论证(2、6)的充分性和客观性;
(3)初审意见中建议(9)可行性;
(4)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2、风险管理部(法律人员)就下列方面提出明确法律意见:
(1)重新评价借款与担保的合法性;
(2)判断是否符合代偿条件;
(3)判断是否具有免责事由;
(4)提出追偿方案
(四)风险管理部负责人审查后,报公司分管副总经理签署审批意见后,报风险处置委员会研究和审批。

(五)公司董事会审批。

(《项目代偿审批表》格式见附件一)
第十二条公司董事会审批同意后,由项目经理A角负责办理具体代偿手续,并取得贷款银行关于公司已承担保证责任并享有追偿权的确认函(见附件二)和关于借款人债务责任转移的通知函(见附件三)。

第十三条公司代偿后,须立即书面通知被担保企业,由项目经理负责送达追偿通知(见附件四)并取得被担保企业签收回执,同时代贷款银行送达债务责任转移通知函。

若被担保企业不按要求出具上述书面债务确认文件的,应采用公证送达等方式取得。

第四节代偿项目的追偿
第十四条代偿项目的管理
(一)代偿后的追偿及对债务人的管理工作,由风险管理部负责,业务部门该项目的项目经理A、B角配合。

(二)发生代偿后,要对被担保企业不能按时还本付息的实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被担保企业财务状况和预期状况,重新检查反担保措施。

根据代偿项目的性质和严重程度,每个代偿项目要制订具体的工作方案,要一户一策,对症下药,重点突破,确保措施有效。

(三)建立代偿项目风险报告制度,及时监控代偿资金总量及风险转移的情况,定期反映代偿项目的动态情况。

第十五条代偿项目的追偿
代偿项目追偿应坚持“及时快捷、认真高效、抓住要害、宽严并济”的原则。

在具体追偿方式的选择上,可根据各代偿项目的实际情况,考虑从以下方式中组合:
(一)与被担保人重新制订还款计划并监督其严格执行。

(二)向反担保人追索.被担保人在履行期限内未向公司偿付款项的,公司即应向反担保人主张反担保债权,并送达书面通知(见附件五)。

(三)转移债务,保全债权。

如债务人有其他效益较好的关联企业,应设法将债务转移给债务人的其他关联企业,使公司的债权先得到保全,以后再选择机会进行处理。

(四)变更反担保,增加抵押物价值。

(五)债权转股权及债权重组。

经评估后若确认债务人或其关联企业的股权是有价值的,可以采取“债权转股权”的方式来保障公司的利益。

但持有的股应尽可能进行转让,回收观金。

(六)以资抵债,减少损失。

但要注意用以抵债的资产应该是有价值的、容易变现的。

(七)行使抵押权。

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行使质押权。

与出质人协商以应受清偿的债权额作为价款之一部分或全部,取得质物的所有权;依法拍卖或变卖质物,公司可自己行使质权,也可以申请法院执行。

(九)依法起诉。

是最基本、最有效的措施,但也是要最后才考虑的手段。

考虑到起诉行方程序复杂,耗时长久,在起诉前,须慎重权衡以下情形后方可实施:
1、债务人主观有意逃废债务;
2、债务人有多重逾期债务或潜在逾期债务,面临多个债权人争夺有限资产的局面;
3、债务有可执行资产,或有望通过法律措施发现其可执行资产;
4、债权债务关系不明确,希望通过法院司法裁定予以明确。

第十六条代偿项目的诉讼(或仲裁)
(一)申请支付令
被担保企业承认欠款事实并承诺了还款期限,但期限届满未还款,也未对还款责任与数额提出任何异议,公司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待支付令异议期(十五日)期满后,直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财产保全
被担保企或反担保人存在或可能出现资产贬损、流失、被隐匿、被转移或被多个债权人分割等情况的,公司应在诉讼前或诉讼中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项目经理与风险管理部应积极查找可保全的财产线索,尽可能地选择流动性强、保值性好,易变现处理的财产,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查封(或预查封)、扣押或冻结。

(三)起诉(申请仲裁)、审理与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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