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新讲义税法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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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知识培训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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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申报
• 年度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 • 年度综合所得收入>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400元的
02.个人应知应会点
8.其他新政策 年度中首次取得工资的预扣预缴
举个例子:大学生小李2020年7月毕业后进入某公司工作,7月份工资收入1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 项扣除1000元,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1500元。计算当期应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时,可减除费 用35000元(7个月x5000元/月)
3.6万x3%
10.8万x10%
0.6万x20%
02.个人应知应会点
4.个税免征额,不叫起征点
起/征/点/vs/免/征/额
起征点
金额达到某条线,全部征税,不达 这条线,全部不交税
免征额
点以下不征,点以上征税,无论超过多少永远有一 部分是不征税的 (个税5000元免征额)
02.个人应知应会点
5.什么是个税汇算清缴?
超过960000元的部分
3
0
10
2520
20
16920
25
31920
30
52920
35
85920
45
181920
02.个人应知应会点
无需申报
7.是否需要汇算申报
• 年度汇算需补税但年度综合所得收入s12万元的,未预扣预交的情形除外 • 年度汇算需要补税金S400元的,未预扣预缴的情形除外 • 年度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 • 符合年度汇算退税条件但不申请退税的
个人应知应会点 02
02.个人应知应会点
1.什么是个税?
征税 对象
个人
偶然的、临时的,货币、有价 证券、实物
02.个人应知应会点

新税法下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

新税法下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

新税法下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随着国家税收政策的不断调整和税法法规的更新,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变得愈发重要。

新税法下,对个人所得税的纳税政策进行了一系列调整,旨在更好地满足广大纳税人的实际需求,提高纳税效率,减轻纳税负担。

针对新税法下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我们需具体分析新政策的主要变化,结合个人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筹划,尽量减少纳税负担,提高自身的财务福祉。

一、新税法的主要变化1. 起征点提高新税法调整了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对于税前收入低于一定标准的纳税人可以享受相应的免税政策。

根据新税法规定,起征点由之前的3500元提高到5000元,这意味着多数纳税人的纳税负担将进一步减轻。

对于纳税人而言,应合理规划自己的收入来源和收入水平,以充分利用起征点的优惠政策,降低纳税支出。

2. 税率调整新税法对个人所得税税率也进行了相应的调整。

最高税率调整为45%,对高收入人群的税负将相应增加。

同时对于低收入者,新税法采取了更加温和的税率政策,使得个人所得税逐渐趋向于公平合理。

因此纳税人需根据自身的收入水平和税前收入来源,合理规划自己的财务安排,尽量避免高税率的适用,减轻个人所得税的负担。

3. 新政策的过渡期新税法在适用过渡期方面也做出了一定的规定,为广大纳税人提供了一定的缓冲期。

在过渡期内,纳税人可以有足够的时间适应和规划个人所得税的纳税方式,从而更好地享受新政策所带来的纳税优惠。

纳税人需要在过渡期内对自身的财务情况和纳税方式进行全面分析,找到最适合自己的纳税筹划方案。

二、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建议1. 合理规划收入结构针对新税法的变化,纳税人首先应考虑合理规划自己的收入结构。

通过调整工资收入和其他收入的比例,尽量使得税前收入低于起征点,从而最大限度地减轻个人所得税的负担。

可以通过发放股权、分红、奖金等非工资性收入,来实现收入结构的优化,减少纳税支出。

2. 合理分配财产收益在新税法下,个人所得税的税率随税前收入的提高而逐步增加。

2024年新税法学习心得体会模版(2篇)

2024年新税法学习心得体会模版(2篇)

2024年新税法学习心得体会模版2023年的新税法对于我来说是一个全新的挑战和机遇。

学习和研究新税法的过程中,我收获了很多,也深刻理解了税法在社会经济中的重要性。

下面是我对2023年新税法学习心得体会的总结:首先,新税法带来了一些重要的变化。

在过去的几年里,我一直遵循着旧税法的规定纳税,但新税法对于我来说是一个全新的挑战。

新税法对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等方面进行了修改和完善。

通过学习和理解新税法,我明白了新税法的核心目标是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公平,通过合理调整税率和减税措施来实现这一目标。

其次,新税法的学习需要深入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

税法是一门涉及法律、经济和财务等多学科知识的综合学科,需要掌握一定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才能正确理解并应用税法。

通过学习新税法,我发现了很多以前不了解的概念和规定,需要通过深入研究和实践来掌握并应用。

再次,新税法对于个人和企业的影响是深远的。

个人所得税是新税法中的一个重要方面,对于大部分工薪阶层来说,新税法意味着更加合理的纳税方式和更加公平的税负分配。

企业所得税方面,新税法对于企业的减税优惠政策更加明确和多样化,给企业提供了更多的经营和发展空间。

通过学习新税法,我对个人和企业如何根据自身情况合理遵循税法规定,减轻税负并实现经济发展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此外,新税法的学习需要与时俱进。

税法是一个不断变化的领域,新的经济形势和法律法规的出台都会对税法产生影响。

因此,作为学习者和从业者,我们需要不断学习和研究新的税法知识,及时更新自己的知识和理解。

只有与时俱进,才能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

最后,通过学习新税法,我深刻认识到税法在社会经济中的重要性。

税法不仅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也是调节经济发展和社会公平的重要手段。

税法的健康发展需要政府、企业和个人的共同配合和努力,只有通过合理的征税和分配,才能实现社会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总的来说,2023年新税法的学习是一次对我的挑战和机遇,通过学习和研究,我收获了很多,也深刻理解了税法在社会经济中的重要性。

新税法个税规定

新税法个税规定

新税法个税规定新税法个税规定近日,我国正式实施了新税法,对个人所得税进行了一系列的规定和调整。

这一新税法的出台,旨在进一步完善个税制度,提高纳税人的公平感和获得感。

下面将就新税法的具体规定进行介绍。

首先,新税法对个人纳税起征点进行了调整。

从现行的3500元上调到5000元,意味着只有月收入超过5000元的人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这一调整将减轻中低收入者的税负,为他们增加了更多的收入,促进了消费的增长。

其次,新税法对个税税率进行了调整。

原有的7个税档位被调整为了7个超额累进税率。

个税综合税率分别为3%、10%、20%、25%、30%、35%和45%。

这一调整使得个人所得税计算更加合理,体现了对高收入人群的适当调节。

此外,新税法还对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等方面的专项扣除进行了优化。

子女教育支出每个子女每年可扣除1.2万元,继续教育专项扣除上限由4000元提高到4800元。

同时,在大病医疗方面,个人可申请医疗费用专项扣除,减轻了因患大病而产生的经济压力。

此外,新税法还增加了一项新的专项附加扣除,即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支出。

按照规定,个人每个纳税年度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和住房租金支出共计12万元以内的,可以按照合理标准在综合所得中扣除。

新税法还明确了纳税人的义务和责任。

根据新法规定,纳税人应如实申报个人所得状况,按时缴纳税款,并保存相关凭证和会计资料。

同时,纳税人还有权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如合理享受专项扣除、利息收入个人起征点等。

总结而言,新税法的实施对于个人所得税制度的完善和推进具有重要意义。

它进一步增加了中低收入者的收入,减轻了他们的税负,提高了他们的获得感。

同时,新税法的调整也使得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更加公平合理,更好地体现了纳税人的负担能力。

未来,我们相信新税法的实施将进一步推动我国税制的改革,为经济的健康发展提供更好的支持和保障。

心得体会-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与个税实施条例学习心得

心得体会-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与个税实施条例学习心得

心得体会-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与个税实施条例学习心得在学习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与个税实施条例的过程中,我深受启发,获得了许多新的心得体会。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出台,是我国税收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减轻中低收入群体负担、促进消费升级、激发居民消费潜力具有积极意义。

而个税实施条例的学习,则让我更加深入地了解了我国的税收法规体系,也增强了我对税收领域的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

以下是我在学习过程中的一些心得体会:首先,在学习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时,我深刻感受到政府对于改善民生、促进经济发展的决心和努力。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实施,使得纳税人可以享受更多的税收优惠,减轻了中低收入群体的税收负担,提高了他们的实际收入水平。

而对于一些重点领域的专项扣除,比如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住房贷款利息等,更是在一定程度上激励了个人的消费行为,促进了相关产业的发展。

这种政策的出台,不仅体现了政府的社会责任感,也展现了我国税收制度的渐进性和人性化。

其次,在深入学习个税实施条例时,我对我国税收法规体系有了更清晰的认识。

个税实施条例作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重要法规,规定了纳税人的申报纳税义务、税收征收管理、纳税申报方式等方面的内容,旨在保障税收征管的规范性和便捷性。

通过学习个税实施条例,我不仅了解了个人所得税的基本征收原则和征收程序,还学习到了如何正确合法地进行纳税申报,如何避免税收风险,确保自身权益。

总的来说,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与个税实施条例的学习,不仅让我在税收领域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和认识,也提升了我的实际操作能力和风险防范意识。

在未来的工作和生活中,我会继续关注相关税收政策的变化,不断提升自身的税收知识水平,积极遵守税法法规,合法合规地缴纳个人所得税,为国家税收事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学习和实践,不仅可以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也能为社会的繁荣稳定贡献一份力量。

个人所得税知识讲座

个人所得税知识讲座
*个人捐赠时应向相关社会团体、国家机关索要正式票据作为税前扣除的依据。
(五)个人离退休后返聘取得工资收入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 得税?
答:对于离退休后返聘所取得的工资、薪金收入,以及离 退休后重新就业取得的工资、薪金收入,属于个人离退休 后重新受雇取得的收入,应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 人所得税。
*由于上述计算纳税方法是一种优惠办法,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人,该计算纳税办法只允许 采用一次。对于全年考核,分次发放奖金的,该办法也只能采用一次。
*按照总局最新的解释,对于既有年终加薪(双薪或13个月工资)又有其他全年一次性奖金的纳税人 而言,可以将两项全年性奖金收入合并,适用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分摊计税方法。在一个月内发放的 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以合并为一笔奖金按此方法计税。
9、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10、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
*主要包括举报违法行为的奖金、税款代扣代缴手续费、房屋拆迁补偿款、独生子女补 贴、托儿补助费、差旅费津贴和误餐补贴(据实扣除、不能人人有份)
(三)个人所得税的减征范围?
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减税的范围仅限于劳动所得,其中包括工薪所得、生产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等。目 前我市的政策是以每人每年8000元为限。享受减税政策的残疾人,是指持有《中华人 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上注明属于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 疾和精神残疾的人员和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人员。
*目前国家税务总局明文规定的共有27项个人捐赠并不受30%扣除额的限制, 可以在税前全额扣除。这27项捐赠分别是:红十字事业,农村义务教育,公 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福利性、非营利性的老年服务机构,中华健康快车基 金会,孙冶方经济科学基金会,中华慈善总会,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中华 见义勇为基金会,中国教育事业基金会,宋庆龄基金会,中国福利会,中国 残疾人福利基金会,中国扶贫基金会,中国煤矿尘肺病治疗基金会,中华环 境保护基金会,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上海世博局,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 会,中国华文教育基金会,中国绿化基金会,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基金会, 中国光彩事业基金会,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中国关心下一代健康教育基金 会,中国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基金会。

学习个人所得税法体会

学习个人所得税法体会

学习个人所得税法体会个人所得税法是我国税收法律中的一部分,旨在规范个人的所得税征收和管理。

个人所得税是一种直接税,根据个人的收入水平对其征税。

作为一个普通人,了解和学习个人所得税法对于正确履行个人纳税义务,确保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就我个人学习个人所得税法的体会进行阐述。

首先,学习个人所得税法让我深刻认识到纳税的重要性。

个人所得税是一种直接税,对于国家来说,它是最重要的税种之一。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直接关系到国家财政收入的增长和社会公共事业的发展,也关系到国家经济的稳定和社会的持续发展。

而对于个人来说,纳税是一种法律义务,也是一种道德责任。

通过学习个人所得税法,我深刻认识到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也是对国家和社会的一种贡献。

其次,学习个人所得税法加深了我对纳税制度的理解。

个人所得税法作为我国税收法律体系中重要的一环,详细规定了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对象、计算方法、税率等方面的内容。

通过学习个人所得税法,我了解了个人所得税的基本概念,如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如何确定适用税率和税额等。

同时,个人所得税法还规定了一系列的减免税政策和优惠政策,如专项附加扣除、个人住房贷款利息抵扣等。

学习个人所得税法,让我更加了解和掌握了纳税的相关知识,也更加清晰了纳税的程序和方式。

再次,学习个人所得税法提醒我保持合法合规的纳税行为。

个人所得税法作为我国税收法律的一部分,对于个人纳税行为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学习个人所得税法,我意识到自己应当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的时间、金额和方式进行申报和纳税,不能有任何违法行为。

此外,个人所得税法还规定了严格的税务管理制度,如征收、管理和纳税人权益保护等方面的内容,这些制度保障了个人纳税的合法权益。

通过学习个人所得税法,我深刻认识到自己应当遵守纳税的法律法规,保持合法合规的纳税行为,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纳税风险。

最后,学习个人所得税法让我明白了纳税意识的重要性。

个人所得税法是一部涉及广泛的税法,它关系到每个有收入的公民。

个人所得税法知识讲义

个人所得税法知识讲义

第十六章个人所得税法•本章是所得税中的一个要紧税种,也是考试命题的重点内容。

历年考题中各种题型均出现过,特别个人所得税税额的计算。

从历年的考试分值瞧,均在10分左右。

今年可能还会加重份量。

•个人所得税与前面两种所得税法最大的区不在于: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其应税范围比企业所得税范围要广,但它们的计税原理是一致的,即以纳税人应税收进扣除费用后的余额为征税对象。

•本章学习和掌握的重点是:纳税人身份确实定、纳税人所得来源确实定、应税所得的工程、税率、不同税目的费用扣除标准、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和应纳税额的计算,以及减免税优惠和境外所得税额扣除、纳税方法等内容。

•本章难点咨询题是:费用的扣除有关次的、应纳税所得额确实定、应纳税额计算中的一些特别咨询题等。

第十六章个人所得税法历年分值分布1、在第三节应税所得工程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中新增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成员支付的相关支出的。

P3592、在第三节应税所得工程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中新增个人投资者的。

P3613、在第三节应税所得工程的“财产转让所得〞中新增非产权人重新购房免征个人所得税的。

P3634、新增了核定征收的内容。

P393•一、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1、中国公民•2、外籍人员•①居民纳税人:有住宅或无住宅居住满1年的个人:担当无限纳税义务。

P354•②非居民纳税人:无住宅不居住或无住宅居住不满1年:担当有限纳税义务。

P355•二、所得来源确实定•对纳税人所得来源的判定应反映经济活动的实质,要遵循方便税务机关实行有效征管的原那么。

P356•1、所得来源地的具体判定方法。

•〔1〕工资、薪金所得,以纳税人任职、受雇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部队、学校等单位的所在地,作为所得来源地。

•〔2〕生产、经营所得,以生产、经营活动实现地作为所得来源地。

•〔3〕劳务酬劳所得,以纳税人实际提供劳务的地点作为所得来源地。

税法第五章——个人所得税法(讲义)

税法第五章——个人所得税法(讲义)

税法第五章——个⼈所得税法(讲义)税法第五章——个⼈所得税法(讲义)前⾔个⼈所得税是以⾃然⼈取得的各类应税所得为征税对象⽽征收的⼀种所得税。

【提⽰1】⾃然⼈,包括居民个⼈、⾮居民个⼈、⾃然⼈企业【提⽰2】个⼈所得税三种征收模式:分类征收制——综合征收制(复杂,但有利于平衡纳税⼈税负)——混合征收制。

⽬前,我国个⼈所得税已初步建⽴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征收模式,即混合征收制(2016年多选题考点)。

【知识点1】纳税义务⼈【考情分析】重要考点⼀、纳税⼈的⼀般规定中国公民、个体⼯商业户、个⼈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以及在中国有所得的外籍⼈员和港澳台同胞,为个⼈所得税的纳税义务⼈。

⼆、居民个⼈与⾮居民个⼈(⼀)划分标准:住所、居住时间,符合其中之⼀。

其税收含义:1.住所标准:习惯性居住地在中国境内。

【提⽰】“中国境内”是指中国⼤陆地区,⽬前还不包括⾹港、澳门和台湾地区。

2.时间标准:在⼀个纳税年度(即公历1⽉1⽇起⾄12⽉31⽇⽌)内,在境内居住累计满183⽇。

【提⽰】2018年税法修订时变动(原365天),参考以前年度考题时注意。

【解释1】在计算居住天数时,取消了原有的临时离境规定。

即境内⽆住所的某⼈在⼀个纳税年度内⽆论出境多少次,只要在我国境内累计住满183天,就可判定为我国的居民个⼈。

【解释2】对在中国境内⽆住所的个⼈,需要计算确定其实际在华逗留天数计算:1.个⼈⼊境、离境、往返或多次往返境内外的当⽇,均按1天计算其在华实际逗留天数。

2.计算其境内⼯作期间时,对其⼊境、离境、往返或多次往返境内外的当⽇,均按半天计算为在华实际⼯作天数。

(⼆)居民个⼈与⾮居民个⼈判定:三、所得来源地的确定下列所得,不论⽀付地点是否在中国境内,均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1.因任职、受雇、履约等⽽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2.将财产出租给承租⼈在中国境内使⽤⽽取得的所得;3.转让中国境内的不动产等财产或者在中国境内转让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4.许可各种特许权在中国境内使⽤⽽取得的所得;5.从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以及居民个⼈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新个税政策的学习心得

新个税政策的学习心得

新个税政策的学习心得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将于2019年1月1日开始实施,各种配套政策在本月底集中发布,最近,各级税务机关的官网和公众号、各税务相关的公众号平台几乎每天都在推送新个税的政策解读。

通过一周的学习,我也写写自己的学习心得。

个税应该是税源覆盖面最广的一个税种,可以大致概括为:所有取得收入的个人都是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主体。

所以个税改革的关注度很高,涉及到我们每个人的切身利益。

当然,除去纳税人的纳税意识和税务机关的征管成本等复杂因素的考虑,现实中,并非所有应纳个税的人都缴税了,比如小摊位的业主、个体户的雇员等等。

同时,我们也可以看到,随着科技的进步,大数据时代的到来,在税负公平这方面相关部门已经做了很多努力,从技术上也将倒逼纳税人依法纳税,比如购房资格所需的社保或个税缴纳记录、社保划转税务机关征管等等。

新个税改革,个人认为是给已纳入管理的纳税人的一次很大的优惠,扣除费用的提高、专项附加扣除项的加入都将减少个税的纳税额,同时,也综合考虑了家庭支出等因素,让个税更加人性化、合理化。

好的政策要落到实处才是王道,税务机关也陆续发布落实配套政策和操作指引,让每个人真正享受改革红利。

通过学习,个人将掌握新个税政策的方法概括为:基本点——《个人所得税法》和《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重点——《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难点——新个税衔接问题的两个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实施新个人所得税法若干征管衔接问题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一系列配套政策。

逐条学习政策,提取关键点,心得大纲如下:01基本点分清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合并后的经营所得居民个人每一纳税年度的综合所得的减除项纳税申报期限汇总扣缴义务人的责任或将是涉税服务机构或人员的喜讯02重点六项专项附加扣除的税收筹划切入点与住房相关的扣除项选择附则里的重要信息03基本点喜忧参半的居民个人预扣预缴办法年中新入职人员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及汇缴问题的探讨技术含量极高的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计税问题。

2020注会-税法-讲义-第05章 个人所得税法

2020注会-税法-讲义-第05章 个人所得税法

第五章个人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是主要以自然人取得的各类应税所得为征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所得税,是政府利用税收对个人收入进行调节的一种手段。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不仅包括个人还包括具有自然人性质的企业。

从世界范围看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模式分为三类,具体情况见下表:第一节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一、纳税义务人1.基本规定: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不仅涉及中国公民,也涉及在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员(包括无国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还涉及个体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

2.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的划分(★★)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按照国际通用的做法,依据住所和居住时间两个标准,区分为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分别承担不同的纳税义务。

居民个人——就其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就其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判定居民身份的两个标准:住所;境内居住天数【注意】判定纳税义务时计算在中国境内居住天数无住所个人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累计居住天数,按照个人在中国境内累计停留的天数计算。

在中国境内停留的当天满24小时的,计入中国境内居住天数,在中国境内停留的当天不足24小时的,不计入中国境内居住天数。

【提示】由于一国两制和税收管辖权的缘故,我国现行税法中关于“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

二、征税范围(一)工资、薪金所得(★★★)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奖金是指所有具有工资性质的奖金,免税奖金的范围在税法中另有规定。

【提示】工资、薪金所得建立在取得收入者与支付单位之间存在任职受雇关系上。

【注意辨析】考生要辨析下列五方面的差异:1.辨析劳动分红与股份分红。

劳动分红属于劳动所得,列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股份分红属于资本利得,列入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2.辨析不属于工资、薪金所得的项目。

个人所得税知识点总结6篇

个人所得税知识点总结6篇

个人所得税知识点总结6篇篇1一、引言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居民和非居民个人所得征收的一种直接税。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个人收入水平的提升,个人所得税在财政收入中的作用愈发重要。

本文旨在对个人所得税的核心知识点进行全面总结,帮助广大纳税人更好地了解和运用相关政策。

二、个人所得税基本概念1. 纳税人: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以及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且不居住或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2. 征税对象:包括工资、薪金所得,生产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等。

3. 税率:采用累进税率,收入越高,税率越高。

三、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1.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总收入- 允许扣除的费用- 允许减计的金额。

2. 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四、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1. 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

2. 税收优惠:对部分收入如离退休工资、失业保险金、抚恤金、救济金等给予税收减免。

3. 其他优惠:如对高新技术企业的奖励、对个人捐赠的税收减免等。

五、个人所得税申报与缴纳1. 申报方式:个人所得税可以通过网络、手机APP、纸质申报表等途径进行申报。

2. 缴纳方式:支持银行转账、第三方支付等多种方式缴纳个人所得税。

3. 申报时间:每年度结束后的一定时间内完成年度汇算清缴。

六、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1. 税务部门负责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

2. 纳税人应依法申报并缴纳个人所得税,不得偷税漏税。

3. 税务部门会对纳税人进行稽查,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处罚。

七、个人所得税的意义与作用1. 调节收入分配:通过征收个人所得税,可以减少贫富差距,实现社会公平。

2. 引导消费与投资: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可以引导纳税人更加理性地消费与投资,促进经济发展。

《个人所得税讲义》课件

《个人所得税讲义》课件

适用税率
根据应税所得额确定适用 的税率档次。
扣除费用
减除税款前的特定费用和 支出。
个人所得税的申报和缴纳
1
填写申报表
根据个人情况填写个人所得税申报表。
2
缴纳税款
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缴纳个人所得税。
3
报送相关材料
提交申报表和相关材料到税务机关。
个人所得税的减免和退税
减免
根据个人情况,可以享受个 人所得税的一定减免政策。
3 税务登记
个人在达到规定的应税收入额时需要进行个人所得税的税务登记。
个体工商户从 业人员。
财产权人
包括股东、知识产权权 益人等。
其他所得者
包括利息、红利、稿酬、 特许权使用费等其他类 型的所得者。
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
计税依据
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 应税所得。
《个人所得税讲义》PPT 课件
本课程将介绍有关个人所得税的重要知识,帮助您更好地理解个人所得税的 基本概念、征收对象、计算方法、申报和缴纳、减免和退税等内容。
个人所得税的基本概念
1 纳税义务
个人所得税是指个人依法缴纳的以其所得额为税款的一种税种。
2 所得范围
个人所得税的范围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等。
退税
符合退税的个人可以向税务 机关申请退还已缴纳的个人 所得税。
免税
符合免税条件的个人可以免 除个人所得税的缴纳。
个人所得税的问题和挑战
1 税收合规
2 税收优惠政策
个人需要确保自己的 个人所得税缴纳合规。
了解和应用相关的税 收优惠政策,以最大 限度地减少个人所得 税负担。
3 税收规划
进行个人所得税规划, 合理安排自己的财务 状况和税务情况。

个人所得税法解读宣讲课件

个人所得税法解读宣讲课件

税收征管制度不完善
02
现行税收征管制度存在漏洞和不足,导致偷税、漏税现象时有
发生,严重影响了税收公平和社会公正。
税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03
部分税务人员业务素质不高,对税法理解不透彻,导致税收征
管工作出现偏差。
纳税服务中存在的问题
纳税服务体系不完善
目前纳税服务体系尚不健全,服务流程繁琐,导致纳税人办税不 便。
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 用后计算应纳税所得额,适用超额累 进税率,税率为3%到45%。
财产租赁所得
01
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建筑 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 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02
财产租赁所得以每次取得的收入 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比例税 率,税率为20%。
财产转让所得
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 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个人所得税法解读 宣讲课件
目录
• 个人所得税法概述 •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 • 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 •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和计算方法 • 个人所得税的减免和抵免 •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 •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中的问题与对策
01
个人所得税法概述
个人所得税法的定义
01
02
03
定义
个人所得税法是我国税收 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 分,主要对个人所得额征 收所得税。
财产转让所得以每次取得的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比 例税率,税率为20%。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 、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取得的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第六章 个人所得税(最新 税法PPT课件)

第六章   个人所得税(最新  税法PPT课件)
纳税额的计算、征收管理办法。
本章难点: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6.1 个人所得税概述
一、概念 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税。
二、个人所得税的税制模式 1、分类征收制 是指对同一纳税人不同类别的所得,按不同的税率分别征收。 2、综合征收制—— 美国 是指将纳税人在一定时期内的各种所得综合起来,减去各项法定减
税法
第六章 个人所得税Fra bibliotek本章主要内容
6.1 个人所得税概述 6.2 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人 6.3 个人所得税征税范围 6.4 个人所得税税率 6.5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6.6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6.7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
本章重点难点
本章重点: 个人所得税税目、个人所得税税率、个人所得税应
取得的报酬是“工资、薪金”所得。 ❖ 外部董事,指不在本公司任职、受雇的董事,其取得的董事费所得,
属于劳务报酬所得。
6.3 个人所得税征税范围
❖ 【例题1·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有( )。
❖ A.劳动分红 ❖ B.离退休后再任职的收入 ❖ C.差旅费津贴 ❖ D.发放给职工的午餐费
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 ❖ (3)托儿补助费; ❖ (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6.3 个人所得税征税范围
❖ 3、区分内部退养、提前退休与法定退休的不同
6.3 个人所得税征税范围
4、区分法定退休的工资与退休再任职收入的不同。 ❖ 5、董事费内外有别 ❖ 内部董事,担任公司董事的同时在公司任职、受雇,其因任职受雇而
研讨会、工作考察等名义组织旅游活动,通过免收差旅费、旅游费 对个人实行的营销业绩奖励(包括实物、有价证券等),应根据所 发生费用的全额并入营销人员当期的劳务收入,按照“劳务报酬所 得”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由提供上述费用的企业和单位代扣 代缴。 ❖ 而对于雇员取得上述待遇则按照工资、薪金所得计税。

个人所得税讲座课件

个人所得税讲座课件

注意:本年度扣除不完的,不得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专项附加扣除
请以最终实际公布文件为准
主要变化2 – 新增专项附加扣除(征求意见稿)
(一)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主要内容及规定
1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
受教育子女的父母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经父母约定,也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
提供资料
03
自行判断
01
申报扣除
02
主要变化2 – 新增专项附加扣除(征求意见稿)
纳税人方面
办理税前扣除,并计算应纳税款
03
员工向单位财务提交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应当接收
01
在发放工资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时,将员工相关专项附加扣除项目的可扣除金额填写至扣缴报告表
02
主要变化2 – 新增专项附加扣除(征求意见稿)
纳税人识别号
Part 02
改革主要内容
主要变化 – 个人所得税改革内容
经营所得
主要变化1 – 简并所得项目,确定综合所得范围
主要变化1 – 综合所得 – 征税范围
概念解释
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2
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应当留存相关证书等资料备查。

新税法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新税法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个人所得税学习(二)新税法下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新税法下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在新的个人所得税法中扣缴义务人应代扣代缴的应税所得项目包括:①工资、薪金所得;②劳务报酬所得;③稿酬所得;④特许权使用费所得;⑤利息、股息、红利所得;⑥财产租赁所得;⑦财产转让所得;⑧偶然所得。

本文围绕这八个项目,简要介绍其的个税计算方法。

一、工资、薪金所得税款的计算方法(一)居民个人综合所得预扣预缴税款的计算方法1. 累计预扣法:具体公式: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上述公式中,员工当期可扣除的专项附加扣除金额,为该员工在本单位截至当前月份符合政策条件的扣除金额。

其中,本期可扣除的专项附加扣除金额的计算方法举例说明如下:例1:如老员工2019年3月份向单位首次报送其正在上幼儿园的4岁女儿相关信息。

则3月份该员工可在本单位发工资时扣除子女教育支出3000元(1000元/月×3个月)。

例2:如果该员工女儿在2019年3月份刚满3周岁,则可以扣除的子女教育支出支出仅为1000元(1000元/月×1个月)。

例3:如某员工2019年3月新入职本单位开始领工资,其5月份才首次向单位报送正在上幼儿园的4岁女儿相关信息。

则5月份该员工可在本单位发工资时扣除的子女教育支出金额为3000元(1000元/月×3个月)。

2.计算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如果计算本月应预扣预缴税额为负值时,暂不退税。

纳税年度终了后余额仍为负值时,由纳税人通过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税款多退少补。

举例说明工资、薪金所得税款的计算方法:例1:某职员2015年入职,2019年每月应发工资均为10000元,每月减除费用5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为1500元,从1月起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1000元,没有减免收入及减免税额等情况,以前三个月为例,应当按照以下方法计算预扣预缴税额:1月份:(10000-5000-1500-1000)×3% =75元;2月份:(10000×2-5000×2-1500×2-1000×2)×3%-75 =75元;3月份:(10000×3-5000×3-1500×3-1000×3)×3%-75-75 =75元;进一步计算可知,该纳税人全年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为30000元,一直适用3%的税率,因此各月应预扣预缴的税款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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