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个人所得税法业务培训.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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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法PPT培训课件
•根据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 代定》第四次修正
•根据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 得税法〉的决定》第五次修正
•根据2011年6月30日第十一届全国人 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 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 所得税法〉的决定》第六次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 条例》(国务院令第600号)
•关于印发《修订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及其 实施条例有关问题宣传口径》的通知
国税办发[2011]95号
二、企业年金个税新规
(一)企业年金的定义
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 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 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 主要由个人缴费、企业缴费和年 金投资收益三部分组成,即企业 年金是补充养老保险的一种主要 形式。
企业年金税收制度的运 行环节: (1)缴费环节:企业和 职工个人向养老金计划 进行缴费,并在此环节 征收个人所得税; (2)收益环节:养老金 计划取得投资收益; (3)领取环节:向退休 者支付养老金,不再征 收个人所得税。
基本养老保险
•按规定比例缴纳的保险金,免于征收个人所得税 •领取原提存的保险金,免于征收个人所得税 •缴付的保险金存入银行个人账户取得的利息收入,免于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级数 1 2 3 4 5 6 7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不超过1500元的
3
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
10
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
20
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25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30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根据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 得税法〉的决定》第五次修正
•根据2011年6月30日第十一届全国人 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 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 所得税法〉的决定》第六次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 条例》(国务院令第600号)
•关于印发《修订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及其 实施条例有关问题宣传口径》的通知
国税办发[2011]95号
二、企业年金个税新规
(一)企业年金的定义
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 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 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 主要由个人缴费、企业缴费和年 金投资收益三部分组成,即企业 年金是补充养老保险的一种主要 形式。
企业年金税收制度的运 行环节: (1)缴费环节:企业和 职工个人向养老金计划 进行缴费,并在此环节 征收个人所得税; (2)收益环节:养老金 计划取得投资收益; (3)领取环节:向退休 者支付养老金,不再征 收个人所得税。
基本养老保险
•按规定比例缴纳的保险金,免于征收个人所得税 •领取原提存的保险金,免于征收个人所得税 •缴付的保险金存入银行个人账户取得的利息收入,免于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级数 1 2 3 4 5 6 7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不超过1500元的
3
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
10
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
20
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25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30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个人所得税培训课程幻灯片PPT
▪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
五、保险赔款;
▪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
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
八、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
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
一、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二千元后的余额,
为应纳税所得额。
▪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
额,减除本钱、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
度的收入总额,减除必要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
四、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
▪ 100/〔1-40%〕*40%=66.67万 ▪ 正确吗? ▪ 100/〔1-40%〕*〔1-20〕*40%=53.33万
计算题
▪ 某人1月工资4000元,社保个人缴纳局部 300元,年终奖24000元,取得国债利息 收入600元,自己捐给汶川灾区某人500 元。取得年终发福利微波炉一只,市价 800元。请问此人1月应交多少个税?
▪ 第一条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 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 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 人所得税。
▪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 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 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 所得税。
▪ 第二条 以下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 一、工资、薪金所得; ▪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
个人所得税培训课件(PPT 19张)
一、工资、薪金所得
应纳税额=Σ每一级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每月收入减除一定费用后的余额 关于应税所得额 =(每月收入-2000或480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1、扣除2000元/月 2、扣除4800元/月:适用范围
(一)一般支付方式计算
1.某企业一职工本月工资单上的收入2800元,其中包 括误餐补贴100元,独生子女费100元,该职工应纳的 个人所得税? 2.在境内某公司受聘的美籍专家杰克逊(非居民纳税 人),2009年2月从公司取得工资收入计人民币20 800 元。杰克逊2月份应纳的个人所得税? 1.当月应纳税所得额=2800-200-2000=600(元) 当月应纳税额=600×10%-25=35(元) 2.当月应纳税所得额=20 800-4 800=16 000(元)
应纳税所得额=[(100 000-20 000)+1100×12]- 2000×12=69200(元)
相关案例
应纳税额=69200×35%-6 750=17470(元)
三、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 (个人独资、合伙)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1.查账征收:
应纳税所得额=全年收入总额-成本、费用及损失 注意:
1.投资者只允许扣除每月2000元计生费 2.企业向其从业人员实际支付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允许在 税前据实扣除。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发生的职工福利费、 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分别在工资薪金总额2%、14%、2.5%的标准 内据实扣除。 3. 广告和业务宣传费用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 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二、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1、对经营成果不拥有所有权(比照工资薪金计税) 2、对经营成果有所有权:承包、承租经营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 =纳税年度承包、承租经营收入总额-必要费用 (每月2000元) 应纳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五级超额累进 ) 3、实际不足一年,按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
应纳税额=Σ每一级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每月收入减除一定费用后的余额 关于应税所得额 =(每月收入-2000或480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1、扣除2000元/月 2、扣除4800元/月:适用范围
(一)一般支付方式计算
1.某企业一职工本月工资单上的收入2800元,其中包 括误餐补贴100元,独生子女费100元,该职工应纳的 个人所得税? 2.在境内某公司受聘的美籍专家杰克逊(非居民纳税 人),2009年2月从公司取得工资收入计人民币20 800 元。杰克逊2月份应纳的个人所得税? 1.当月应纳税所得额=2800-200-2000=600(元) 当月应纳税额=600×10%-25=35(元) 2.当月应纳税所得额=20 800-4 800=16 000(元)
应纳税所得额=[(100 000-20 000)+1100×12]- 2000×12=69200(元)
相关案例
应纳税额=69200×35%-6 750=17470(元)
三、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 (个人独资、合伙)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1.查账征收:
应纳税所得额=全年收入总额-成本、费用及损失 注意:
1.投资者只允许扣除每月2000元计生费 2.企业向其从业人员实际支付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允许在 税前据实扣除。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发生的职工福利费、 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分别在工资薪金总额2%、14%、2.5%的标准 内据实扣除。 3. 广告和业务宣传费用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 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二、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1、对经营成果不拥有所有权(比照工资薪金计税) 2、对经营成果有所有权:承包、承租经营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 =纳税年度承包、承租经营收入总额-必要费用 (每月2000元) 应纳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五级超额累进 ) 3、实际不足一年,按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
新个人所得税培训课件PPT((最新)
主要亮点
1 建立对综合所得按年计税制度
此次改革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4 项劳动性所得纳入综合征税范围,适用统一的超额累进 税率,按年计税,体现了量能负担原则。
3 首次设立专项附加扣除
增加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 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扣除,进一步增强税制的 公平性。
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居民个人)
综合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 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
纳税人依法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向任职、受雇 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附件1)。纳税人有两处以 上任职、受雇单位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处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人没有任 职、受雇单位的,向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预扣预缴税款计算方法(居民个人)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1.计算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三项综合所得以每次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费用按八百元计算; 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百分之二十计算。 2.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以每次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3. 计算预扣预缴应纳税额。根据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预扣率计算应预扣预缴税额。劳 务报酬:三档预扣率;稿酬、特许权使用费:预扣率20%。
预扣预缴税款计算方法(居民个人)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预扣预缴税款计算方法(居民个人)
个人所得税讲解培训(34张)PPT
5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 30 分
6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 35 分
7 超过80000元的部分
45
速算扣 除数
0 105 555 1005 2755
5505
13505
五、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个人所得税实行分项扣除、分项定率、分项征收 的计征办法。
工资、薪金所得部分的个人所得税额=应税所得金额 ×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人所得税法
内容概述
❖ 个人所得税纳税人 ❖ 个人所得税征税对象 ❖ 个人所得税税率 ❖ 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 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 ❖ 个人所得税征管
二、个人所得税纳税人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 人是在中国境内居住有 所得的人,以及不在中 国境内居住而从中国境 内取得所得的个人,包 括中国国内公民,在华 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员和 港、澳、台同胞。
三、个人所得税征税对象
❖ (一)应税所得的类别 ❖ 1.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
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 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 (1)工资薪金的基本范围 ❖ ——基本工资、工龄工资、职务工资 ❖ ——各种补贴、津贴 ❖ ——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 ❖ ——与任职受雇相关的其他所得
❖ (二) 非居民纳税人 ❖ 1.在我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在我国的自然人; ❖ 2.在我国境内无住所而居住在我国境内不满1年
的自然人; ❖ 3.在我国境内无住所,但居住满1年,且在一个
纳税年度内一次离境超过30日或者多次离境累计 超过90日的自然人。
三、个人所得税征税对象
❖ 工资、薪金所得 ❖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 劳务报酬所得 ❖ 稿酬所得 ❖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 财产租赁所得 ❖ 财产转让所得 ❖ 偶然所得 ❖ 其他所得
新个人所得税法政策征管及操作培训PPT(完整版)
六万元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
主要变化2 – 完善扣除模式
子女教育
继续教育
3
专项附加扣除
大病医疗 住房贷款利息 住房租金 赡养老人
依法确定的其他
4
扣除
商业健康险
税收递延型养 老保险
年金
综合所得扣除项目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取得综合所得,减除 扣除项目后,再对照7级税率表。
主要变化2 – 提高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到5000元/月
专项扣除(维持不变)
基本养老保险8%
基本医疗保险 2%
失业保险 0.2%
住房公积金 512%
主要变化2 – 新增专项附加扣除
子女教育 继续教育
大病医疗
住房贷款利息 或者住房租金
赡养老人
1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 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立法 5个征税项目 减除费用标准 800元
第2次修正 储蓄存款利 息所得开始 征税,税率 20%
XXX
XXX
XXX
XXX
第4次修正 储蓄存款利息税 率,由20%降低 为5%。
第6次修正 提高减除 费用标准到3500元 调整税率和纳税期限
XXX
XXX
XXX
XXX
第1次修正 “三税合一” 征税项目增加到 11个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 1
元定额扣除。(有变化)注:新增“中国境内”
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在取 2
得相关证书的年度,按照年3600元定额扣除。
(二)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2、其他规定
个人接受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符合本办法规定扣除条件的,可以选择由其父 母扣除,也可以选择由本人扣除。但不得同时扣除。(有变化)注:原征求意见稿为 1 “个人接受同一学历教育事项,符合本办法规定扣除条件的,该项教育支出可以由其 父母按照子女教育支出扣除,也可以由本人按照继续教育支出扣除,但不得同时扣 除。”
个人所得税培训(ppt38张)
特别提醒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 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的单位,个人取得年 终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按年终奖金的办法 执行。 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它各种 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 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 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提前退休取得补贴收入的处理
例如,2011年2月某企业的叶女士如果提前 5年退休, 将取得3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按公告中的新计税公式, 叶女士在取得一次性补贴后应纳税额为: [ ( 300000÷60-2000 )×15%-125]×60=19500 (元)。 如果叶女士是在于 2010年办理提前退休,也是提 前 5 年退休,将取得 30 万元的一次性补贴。那么个税 的计算要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 问题的通知》(国税发 [1999]058 号)执行,使用的 个税税率虽然仍是 15% ,但按 1999 年规定计算, 30 万 元一次性补助应缴( 300000-2000 )×15%-125=44575 (元),相比现在会多缴25075元。
经济补偿金
个人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减去当地上年职工平 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2011年我市个人与用人 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免征个人所 得税的标准为39614元) ,再减去按规定比例实际 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社保等,用此余额除以个人在 本企业的实际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 工资、薪金收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算出 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然后再乘以年限数,就是应纳 个人所得税税额。 个人在该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 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30%:
我国个人所得税系列培训课程.pptx
计算公式:
➢ 应纳税所得额=月工资薪金所得-1600元(3200元) ➢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额的计算-工资薪金所得
三险一金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 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 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号)
➢ 单位和个人超过规定的比例和标准缴付的“三费一金” 应计入年所得范围内。
应纳税额的计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基本规定
➢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 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 得额,适用20%的比例税率,以支付利息、股息、红 利时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 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应纳税额的计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 个人出租房屋的所得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
应纳税额的计算-财产租赁所得
北京市出租房屋应征收的各项算缴纳各种 税费
➢ 综合征收率计征方式:按每100元应税收入含5元的税 额负担水平统一计算应纳税额,即按实际收入的5%计 征。
主题内容概述
我国个人所得税税制简介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自行纳税申报相关知识简介 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年所得
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申报)填报详解
我国个人所得税税制简介
概述
➢ 什么是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即自然人)取得的应税所得 征收的一种税。
➢ 与个人所得税相关的重要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我国个人所得税税制简介
征税对象
➢ 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个人取得的应税所 得。
➢ 应纳税所得额=月工资薪金所得-1600元(3200元) ➢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额的计算-工资薪金所得
三险一金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 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 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号)
➢ 单位和个人超过规定的比例和标准缴付的“三费一金” 应计入年所得范围内。
应纳税额的计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基本规定
➢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 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 得额,适用20%的比例税率,以支付利息、股息、红 利时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 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应纳税额的计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 个人出租房屋的所得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
应纳税额的计算-财产租赁所得
北京市出租房屋应征收的各项算缴纳各种 税费
➢ 综合征收率计征方式:按每100元应税收入含5元的税 额负担水平统一计算应纳税额,即按实际收入的5%计 征。
主题内容概述
我国个人所得税税制简介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自行纳税申报相关知识简介 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年所得
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申报)填报详解
我国个人所得税税制简介
概述
➢ 什么是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即自然人)取得的应税所得 征收的一种税。
➢ 与个人所得税相关的重要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我国个人所得税税制简介
征税对象
➢ 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个人取得的应税所 得。
新个人所得税法业务培训
05
CHAPTER
新个人所得税法的热点问题解析
新税法规定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新税法规定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新个人所得税法业务培训
汇报人:
2023-12-06
目录
新个人所得税法概述新个人所得税法主要内容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细则新个人所得税法对纳税人的影响新个人所得税法的热点问题解析新个人所得税法的案例分析
01
CHAPTER
新个人所得税法概述
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的演变历程
当前个人所得税制度存在的问题
本次修订的背景和必要性
04
CHAPTER
新个人所得税法对纳税人的影响
纳税人权利义务的总体变化
新个人所得税法对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较大的调整,包括纳税人识别、应纳税额计算、税收优惠、征收管理等方面。
03
调整税率结构
新税法将个人所得税的税率结构调整为七档,适用范围更加广泛,减轻了部分纳税人的税负。
01
减税政策
新税法实施后,个人所得税的税率结构得到了优化,增加了专项扣除项目,减轻了低收入人群的税负。
自行申报
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向税务机关如实申报所得并缴纳税款。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申报纳税的,税务机关可以依法进行税务稽查和追缴税款。
代扣代缴
新个人所得税法规定,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并向纳税人提供其个人所得和已扣缴税款等信息。
CHAPTER
新个人所得税法的热点问题解析
新税法规定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新税法规定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新个人所得税法业务培训
汇报人:
2023-12-06
目录
新个人所得税法概述新个人所得税法主要内容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细则新个人所得税法对纳税人的影响新个人所得税法的热点问题解析新个人所得税法的案例分析
01
CHAPTER
新个人所得税法概述
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的演变历程
当前个人所得税制度存在的问题
本次修订的背景和必要性
04
CHAPTER
新个人所得税法对纳税人的影响
纳税人权利义务的总体变化
新个人所得税法对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较大的调整,包括纳税人识别、应纳税额计算、税收优惠、征收管理等方面。
03
调整税率结构
新税法将个人所得税的税率结构调整为七档,适用范围更加广泛,减轻了部分纳税人的税负。
01
减税政策
新税法实施后,个人所得税的税率结构得到了优化,增加了专项扣除项目,减轻了低收入人群的税负。
自行申报
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向税务机关如实申报所得并缴纳税款。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申报纳税的,税务机关可以依法进行税务稽查和追缴税款。
代扣代缴
新个人所得税法规定,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并向纳税人提供其个人所得和已扣缴税款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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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照收付实现制原则申报的扣缴单位,今后应 依法调整,因此导致信息系统缺少“201108”
代扣代缴、自行申报注意事项
申报表如何填写“所得期间”?
如所得期间填写为“201108”,信息系统按 2000元减除费用和旧税率表计税。
如所得期间填写为“201109” 及以后月份,信 息系统按3500元减除费用和新税率表计税。
提高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
影响面 全国工薪阶层约6000万人免于纳税,纳税面由
28%降为7.7%。 深圳市工薪阶层约170万人免于纳税,纳税人数
由284.52万减至114.15万。 中低收入者减税有助稳定职工队伍:劳动人力密
集型的制造业、建筑安装业、服务业、运输业发 展受益。 中低收入者减税增加的可支配收入偏好于消费食 品、基本生活用品:日用品销售企业(肉菜市场 、超市、百货公司、服装等)发展受益。
注:2006年1月1日至2008年2月29日,减除费用为1600 元,附加减除费用3200元;2008年3月1日至2011年8月 31日,减除费用为2000元,附加减除费用2800元;2011 年9月1日起,减除费用为3500元,附加减除费用1300元
为平衡税负,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和 合伙企业的投资者的必要减除费用提高到3500元/每月。
纳税人2011年9月1日前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 所得,无论税款是否在2011年9月1日以后入库 ,适用2000元减除费用标准和9级超额累进税率 表计税。
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的 适用问题
按纳税人实际取得所得期间判断适用税法
正常工资薪金、全年一次性奖金、中国境内无住 所个人数月奖金、解除劳务合同经济补偿收入、 内退一次性收入、提前退休一次性补贴收入、企 业年金等收入
将9月1日至12月31日单独视为一个纳税年度, 对这段期间的股权激励所得适用税法修改后的税 率表合并汇算,否则产生9月1日前已缴税款的不 合理退税问题
操作上,暂可按“特殊工资薪金”征收品目在网 报系统代扣代缴模块(新电子税务局)申报。
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的 适用问题
2011年9月1日以后补发9月1日之前工资的减除 费用标准和税率问题
举例:2011年12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 12个月后,直接按税法修改后的税率表确定税率 、速算扣除数计税
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的 适用问题
一个纳税年度内多次取得股权激励所得(股票期 权、限制性股票、股票增值权)的,每次取得须 合并汇算缴税。
对2011年9月前多次取得股权激励所得已合并汇 算缴税,9月1日后又取得股权激励所得的:
延长申报缴纳税款期限
由“次月7日内”调整为“次月15日内” 影响:与其他税种相一致,减轻办税负担。
贯彻实施新税法有关申报 衔接注意事项
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的 适用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执行修改后的个人所得 税法有关问题的公告》(2011年第46号)
纳税人2011年9月1日(含)以后实际取得的工 资、薪金所得,适用3500元减除费用标准和7级 超额累进税率表计税。
新个人所得税法 修改的主要内容
提高工资薪金所 得减除费用标准
调整工资薪金所 得税率结构
调整个体工商户 及承包承租经营 所得税率级距
提高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
减除费用标准,由2000元提高至3500元。
附加减除费用标准,由2800元调减为1300元。即涉外人 员(外籍人员、港澳台同胞、华侨)总的减除费用标准维 持4800元不变。
2.5%下调为1.5% 各省市税务机关相应下调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
个体工商户的税负。
调整个体工商户及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税 率级距
调整个体工商户及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税 率级距
影响面 年应纳税所得额60000元以下的纳税人,税负平
均降幅约40%,最大降幅为57%
个体工商户、承包承租经营业主,个人独资企业 பைடு நூலகம்合伙企业自然人投资者税负减轻,个体经营、 私营经济发展获益
调整工资薪金所得税率结构
简化、优化税率结构:9级超额累进税率修改为7 级,取消15%和40%两档税率
减轻中低工薪阶层纳税人税负:最低一档税率由 5%降为3%,扩大3%和10%两个低档税率的适 用范围
加大对高收入者的调节力度:扩大最高税率45% 的覆盖范围,适用40%税率的应纳税所得额并入 45%税率。
代扣代缴、自行申报注意事项
“所得期间(税款所属期)”的填写遵循收付实 现制原则
举例:国内人员2011年8月份工资于9月发放, 依法在次月(10月)申报时,填写“所得期间” 为“201109”,系统按3500元减除费用和新税 率表计税。但一部分扣缴单位习惯在9月份提前申 报,并将“所得期间”错填为“201108”,系 统会按2000元减除费用和旧税率表计税。
1994年至2011年8月31日适用税率表
2011年9月1日起适用税率表
工资薪金所得税负变动测算
调整个体工商户及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税 率级距
平衡生产经营所得、工薪所得的纳税人税负水平 :扩大调整生产经营所得税率表5档级距,以降低 税负
平衡查帐征收户、核定征收户的税负水平 全国代开票货物运输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征率由
对9月1日以后补发之前工资,原则上应遵循收付 实现制原则,与发放当月的工薪收入合并计税。
但对确属应发未发、欠发工资的补发行为(如工 人欠薪),允许与工资所属月份的已发放金额合 并,按工资所属月份适用的费用扣除标准和税率 表计税。
跨月奖金、绩效工资、考核提成工资不属于补发 工资的性质,应在其实际发放月数,与当月工薪 收入合并计税。
代扣代缴、自行申报注意事项
9月1日以后如何进行代扣代缴申报?
新个人所得税法知识讲座
2012年6月
本次讲座提纲
个人所得税法修改的主要内容 贯彻实施新税法有关申报衔接注意事项
6月30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 定》
7月19日,温家宝总理签署第600号国务院令 发布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新税法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
代扣代缴、自行申报注意事项
申报表如何填写“所得期间”?
如所得期间填写为“201108”,信息系统按 2000元减除费用和旧税率表计税。
如所得期间填写为“201109” 及以后月份,信 息系统按3500元减除费用和新税率表计税。
提高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
影响面 全国工薪阶层约6000万人免于纳税,纳税面由
28%降为7.7%。 深圳市工薪阶层约170万人免于纳税,纳税人数
由284.52万减至114.15万。 中低收入者减税有助稳定职工队伍:劳动人力密
集型的制造业、建筑安装业、服务业、运输业发 展受益。 中低收入者减税增加的可支配收入偏好于消费食 品、基本生活用品:日用品销售企业(肉菜市场 、超市、百货公司、服装等)发展受益。
注:2006年1月1日至2008年2月29日,减除费用为1600 元,附加减除费用3200元;2008年3月1日至2011年8月 31日,减除费用为2000元,附加减除费用2800元;2011 年9月1日起,减除费用为3500元,附加减除费用1300元
为平衡税负,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和 合伙企业的投资者的必要减除费用提高到3500元/每月。
纳税人2011年9月1日前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 所得,无论税款是否在2011年9月1日以后入库 ,适用2000元减除费用标准和9级超额累进税率 表计税。
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的 适用问题
按纳税人实际取得所得期间判断适用税法
正常工资薪金、全年一次性奖金、中国境内无住 所个人数月奖金、解除劳务合同经济补偿收入、 内退一次性收入、提前退休一次性补贴收入、企 业年金等收入
将9月1日至12月31日单独视为一个纳税年度, 对这段期间的股权激励所得适用税法修改后的税 率表合并汇算,否则产生9月1日前已缴税款的不 合理退税问题
操作上,暂可按“特殊工资薪金”征收品目在网 报系统代扣代缴模块(新电子税务局)申报。
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的 适用问题
2011年9月1日以后补发9月1日之前工资的减除 费用标准和税率问题
举例:2011年12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 12个月后,直接按税法修改后的税率表确定税率 、速算扣除数计税
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的 适用问题
一个纳税年度内多次取得股权激励所得(股票期 权、限制性股票、股票增值权)的,每次取得须 合并汇算缴税。
对2011年9月前多次取得股权激励所得已合并汇 算缴税,9月1日后又取得股权激励所得的:
延长申报缴纳税款期限
由“次月7日内”调整为“次月15日内” 影响:与其他税种相一致,减轻办税负担。
贯彻实施新税法有关申报 衔接注意事项
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的 适用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执行修改后的个人所得 税法有关问题的公告》(2011年第46号)
纳税人2011年9月1日(含)以后实际取得的工 资、薪金所得,适用3500元减除费用标准和7级 超额累进税率表计税。
新个人所得税法 修改的主要内容
提高工资薪金所 得减除费用标准
调整工资薪金所 得税率结构
调整个体工商户 及承包承租经营 所得税率级距
提高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
减除费用标准,由2000元提高至3500元。
附加减除费用标准,由2800元调减为1300元。即涉外人 员(外籍人员、港澳台同胞、华侨)总的减除费用标准维 持4800元不变。
2.5%下调为1.5% 各省市税务机关相应下调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
个体工商户的税负。
调整个体工商户及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税 率级距
调整个体工商户及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税 率级距
影响面 年应纳税所得额60000元以下的纳税人,税负平
均降幅约40%,最大降幅为57%
个体工商户、承包承租经营业主,个人独资企业 பைடு நூலகம்合伙企业自然人投资者税负减轻,个体经营、 私营经济发展获益
调整工资薪金所得税率结构
简化、优化税率结构:9级超额累进税率修改为7 级,取消15%和40%两档税率
减轻中低工薪阶层纳税人税负:最低一档税率由 5%降为3%,扩大3%和10%两个低档税率的适 用范围
加大对高收入者的调节力度:扩大最高税率45% 的覆盖范围,适用40%税率的应纳税所得额并入 45%税率。
代扣代缴、自行申报注意事项
“所得期间(税款所属期)”的填写遵循收付实 现制原则
举例:国内人员2011年8月份工资于9月发放, 依法在次月(10月)申报时,填写“所得期间” 为“201109”,系统按3500元减除费用和新税 率表计税。但一部分扣缴单位习惯在9月份提前申 报,并将“所得期间”错填为“201108”,系 统会按2000元减除费用和旧税率表计税。
1994年至2011年8月31日适用税率表
2011年9月1日起适用税率表
工资薪金所得税负变动测算
调整个体工商户及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税 率级距
平衡生产经营所得、工薪所得的纳税人税负水平 :扩大调整生产经营所得税率表5档级距,以降低 税负
平衡查帐征收户、核定征收户的税负水平 全国代开票货物运输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征率由
对9月1日以后补发之前工资,原则上应遵循收付 实现制原则,与发放当月的工薪收入合并计税。
但对确属应发未发、欠发工资的补发行为(如工 人欠薪),允许与工资所属月份的已发放金额合 并,按工资所属月份适用的费用扣除标准和税率 表计税。
跨月奖金、绩效工资、考核提成工资不属于补发 工资的性质,应在其实际发放月数,与当月工薪 收入合并计税。
代扣代缴、自行申报注意事项
9月1日以后如何进行代扣代缴申报?
新个人所得税法知识讲座
2012年6月
本次讲座提纲
个人所得税法修改的主要内容 贯彻实施新税法有关申报衔接注意事项
6月30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 定》
7月19日,温家宝总理签署第600号国务院令 发布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新税法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