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高管管理制度
企业高管分工管理制度

企业高管分工管理制度
1. 职责分工,高管团队根据各自的专业领域和经验背景,负责不同的业务板块或管理职能,如财务、营销、生产等,以确保企业各项工作有人负责、有章可循。
2. 协作机制,高管之间需要建立有效的协作机制,包括定期会议、信息共享、决策协商等,以确保各部门之间的协调与合作。
3. 目标管理,高管团队需要共同确定企业的长期发展目标和短期业绩指标,并将其分解到各个部门和个人,以实现整体目标的达成。
4. 绩效考核,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体系,对高管团队进行绩效评估,激励他们为企业目标的实现做出贡献。
5. 沟通机制,高管团队需要建立有效的内部沟通机制,确保信息的畅通和沟通的透明,以便快速响应市场变化和内部问题。
总的来说,企业高管分工管理制度是为了有效组织和协调高管团队的工作,以实现企业整体目标的一套管理体系。
公司高管分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明确公司高管职责分工,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高管,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各部门负责人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第二章高管职责分工第四条总经理1. 负责公司全面工作,对董事会负责;2. 制定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方针和重大决策;3. 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确保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4. 协调各部门工作,确保公司运营顺畅;5. 审批公司重大投资项目、资金使用和人员调配;6. 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公司经营状况。
第五条副总经理1. 协助总经理工作,对总经理负责;2. 负责分管部门的工作,确保部门目标的实现;3. 参与公司重大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4. 协调部门间工作,提高部门协作效率;5. 监督部门预算执行,控制成本;6. 定期向总经理汇报部门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1. 负责本部门工作,对总经理和分管副总经理负责;2. 制定部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3. 组织部门内部管理,提高员工素质;4. 确保部门预算执行,控制成本;5. 定期向上级领导汇报工作;6. 组织部门内部培训和考核。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七条高管分工工作流程如下:1. 总经理主持制定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方针和重大决策;2. 总经理组织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解决公司重大问题;3. 总经理协调各部门工作,确保公司运营顺畅;4. 各部门负责人组织本部门工作,向上级领导汇报;5. 总经理和分管副总经理定期召开部门负责人会议,研究解决部门工作问题;6. 总经理向董事会报告公司经营状况。
第四章监督与考核第八条公司设立高管分工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本制度执行情况。
第九条公司对高管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业绩、团队协作、廉洁自律等方面。
第五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公司高管分工管理制度

公司高管分工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公司高管分工管理制度旨在明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范围,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公司战略目标的顺利实现。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高级管理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市场总监、人力资源总监等。
3. 高管应根据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开展工作,同时应相互协作,共同推动公司发展。
二、职责划分1. 总经理负责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和运营管理,对外代表公司签署重要文件,对公司的经营成果负总责。
2. 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根据总经理授权负责特定的业务领域或项目,并在总经理缺席时代行部分职权。
3. 财务总监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风险控制和会计报告,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4. 市场总监负责市场调研、产品推广和客户关系管理,制定并执行市场营销策略。
5. 人力资源总监负责公司人才招聘、培训、绩效评估和薪酬福利管理,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
三、协作机制1. 高管之间应建立定期沟通机制,包括每周工作会议和每月战略会议,以确保信息共享和战略协同。
2. 各部门之间应建立项目协调小组,针对跨部门项目进行专项管理和推进。
3. 在紧急情况下,高管应根据公司应急预案迅速响应,协同处理突发事件。
四、监督与考核1. 公司设立高管绩效考核委员会,负责对高管的工作绩效进行定期评估。
2. 高管的工作绩效将与其薪酬、奖金和晋升直接挂钩,以激励高效履职。
3. 对于违反分工管理制度的行为,公司将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2. 本制度的修改权属于董事会,任何修改都应及时通知所有高管并公布实施。
3. 本制度的具体实施细则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报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公司高管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高管人员的管理,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保障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担任高管职务的人员,包括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人力资源总监等。
第三条公司高管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坚持诚信、公正、高效的原则,积极履行职责,为公司发展贡献力量。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第四条高管人员职责:1. 贯彻执行公司战略规划,制定年度经营计划;2. 组织领导公司各部门开展工作,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3. 监督检查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确保公司管理规范;4. 负责公司财务管理,确保公司财务状况良好;5. 负责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优化人才队伍结构;6. 负责公司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确保公司经营安全;7. 完成公司董事会和总裁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五条高管人员权限:1. 对公司各部门的日常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2. 对公司重大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3. 根据公司需要,对各部门人员进行调配、考核和奖惩;4. 依法签订和变更劳动合同,调整员工薪酬待遇;5. 根据公司需要,对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6. 在授权范围内,代表公司进行对外谈判、签订合同等。
第三章考核与评价第六条高管人员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
第七条年度考核:1. 依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和各项规章制度,对高管人员进行综合考核;2. 考核内容包括:工作业绩、工作态度、团队协作、创新能力、廉洁自律等方面;3. 考核结果作为高管人员薪酬、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八条任期考核:1. 任期考核周期为三年,由董事会组织进行;2. 任期考核内容包括:工作业绩、领导能力、团队建设、公司治理等方面;3. 任期考核结果作为高管人员续聘、晋升的重要依据。
第四章培训与发展第九条公司为高管人员提供培训机会,提高其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第十条高管人员应根据公司要求,参加各类培训,不断提升自身能力。
国企高管的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有企业(以下简称“企业”)高管人员的日常管理,规范高管人员的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总经理、副总经理、各部门负责人等。
第三条企业高管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企业规章制度和本制度,自觉接受党组织、群众和上级的监督。
第二章日常工作规范第四条工作时间1. 高管人员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 因特殊原因需请假者,应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并说明请假理由。
3. 严格遵守工作时间,不得擅离职守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第五条工作态度1. 高管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勤奋工作,积极进取。
2. 对工作认真负责,敢于担当,勇于创新。
3. 对待同事团结友爱,互相尊重,共同进步。
第六条工作纪律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定。
2. 保守企业商业秘密,不得泄露企业机密。
3. 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得收受贿赂。
第七条会议纪律1. 高管人员应按时参加各类会议,不得无故缺席或迟到。
2. 在会议中应认真听讲,积极发言,遵守会议纪律。
3. 会议结束后,应及时传达会议精神,并抓好贯彻落实。
第三章工作考核第八条考核原则1. 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 德、能、勤、绩、廉全面考核的原则。
3. 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原则。
第九条考核内容1. 工作绩效:包括完成工作任务的质量、效率、成果等。
2. 工作态度:包括工作积极性、主动性、责任心等。
3. 团队协作:包括与同事的合作、沟通、协调等。
4. 个人品德:包括廉洁自律、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
第十条考核方式1. 定期考核:每季度或每半年进行一次。
2. 不定期考核: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进行。
3. 自我评价:高管人员应定期进行自我评价。
第四章监督与处罚第十一条监督1. 企业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高管人员的日常行为进行监督。
企业公司高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公司高管人员的管理,提高企业整体运营效率,保障企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公司所有高管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人力资源总监、技术总监等。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明确高管人员的职责、权利、义务,规范高管人员的选拔、任用、考核、薪酬、激励等管理制度。
第二章职责与权利第四条高管人员职责:1. 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确保企业合法经营;2. 参与制定企业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组织实施各项计划;3. 负责企业日常经营管理,确保企业各项业务有序开展;4. 带领团队完成年度经营目标,提高企业经济效益;5. 负责企业内部管理,提高员工素质和团队凝聚力;6. 负责企业外部关系协调,维护企业形象。
第五条高管人员权利:1. 参与企业重大决策;2. 对企业内部管理和运营提出建议;3. 对下属部门进行考核和评价;4. 根据公司规定,享受相应的福利待遇。
第三章任用与考核第六条高管人员选拔:1. 高管人员选拔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2. 高管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3. 高管人员选拔应通过竞聘、推荐等方式进行。
第七条高管人员考核:1. 高管人员考核应定期进行,考核内容包括业绩、能力、品行等方面;2. 考核结果作为高管人员晋升、降职、奖惩的依据。
第四章薪酬与激励第八条高管人员薪酬:1. 高管人员薪酬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年终奖等;2. 薪酬水平应根据市场行情、企业经济效益、个人能力等因素综合确定;3. 高管人员薪酬应定期进行调整。
第九条高管人员激励:1. 对表现优秀的高管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2. 对贡献突出的高管人员,给予股权激励等长期激励措施。
第五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企业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管理制度针对高管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管理,提高公司整体运营效率,保障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高管,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监、部门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高管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及职业道德,以身作则,发挥表率作用。
第二章权责明确第四条高管在公司内部享有相应的决策权、管理权和监督权,同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五条高管应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岗位职责,制定本部门或团队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六条高管应定期向上级领导汇报工作进展,及时沟通协调,确保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七条高管应加强对下属员工的培训和指导,提高员工业务水平和工作效率。
第八条高管应严格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公司内部管理规范、有序。
第三章工作纪律第九条高管应严格遵守工作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工。
第十条高管应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积极主动,认真负责,确保工作质量。
第十一条高管应保守公司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公司内部信息。
第十二条高管应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活动,增强团队凝聚力。
第四章奖惩制度第十三条公司对工作表现优秀、业绩突出的高管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四条高管如有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记过、降职、解聘等。
第五章保密制度第十五条高管应严格执行公司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公司商业秘密。
第十六条高管应妥善保管公司文件、资料等,不得随意丢弃或借给他人。
第十七条高管应加强网络安全意识,不得利用公司网络进行违法活动。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二十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完善。
高管工作管理制度

高管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公司高管的工作管理,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高管指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等拥有一定权力和责任的主管人员。
第三条高管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循公司的决策和部署,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的利益。
第四条公司的高管应当具备高度的政治觉悟和专业素养,具有优秀的管理才能和领导能力。
第五条公司的高管应当保持与员工和各个部门的良好沟通,促进信息的共享和交流。
第六条公司的高管应当勤奋敬业,勇于创新,不断提升自身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
第七条公司的高管应当遵守公司的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公司的制度和规定。
第八条公司的高管应当树立正确的工作态度和价值观,做到政治过硬,作风优良,为公司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第九条公司的高管应当定期接受公司领导班子的考核和评审,接受职业道德和工作能力的检验。
第十条公司的高管应当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保护公司的知识产权,维护公司的声誉和形象。
第二章选拔任用第十一条公司的高管由公司董事长或董事会根据公司的发展需要和工作适配性,经过公开选拔任用。
第十二条公司高管的选拔任用应当符合公司的管理制度和程序,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第十三条公司高管的选拔任用应当注重综合素质和业绩表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其职务级别和薪酬待遇。
第十四条公司高管的选拔任用应当经过严格的考核和评审,确保选人用人的公正性和科学性。
第十五条公司高管在任用后,应当接受公司的培训和考核,适应新的工作环境和岗位要求。
第十六条公司高管在担任职务前,应当签订书面的聘任合同和保密协议,明确工作职责和权利义务。
第十七条公司高管的职务任期一般为三年,经过考核合格后,可以续任或调整。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十八条公司高管应当遵守公司的决策和部署,认真履行职责,完成公司交办的各项任务。
第十九条公司高管应当协调各个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确保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二十条公司高管应当制定发展规划和业绩目标,确保公司的经营目标和利润目标得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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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高管管理制度
篇一:企业高管人员管理暂行规定
企业高管人员管理暂行规定
一、总则
1、为加强集团公司干部队伍建设,实现公司高管人员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考核评价公司高管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和业务能力,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特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适用于湖北振亚科贸发展有限公司集团总经理、集团副总经理、各版块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总监、集团部长、董事长秘书以上级人员。
二、高管人员的培养和培训
1、各版块必须认真制定接班人计划,做好高管人员的培养、培训和考察工作。
必须按照公司有关高管人员职位定编的相关规定,每一副职至少明确一名培养对象,作为接班人提前进行岗位培训。
培养对象一般应选择40岁以下、有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在本公司工作三年以上的中层干部。
若确定的培养对象不能满足以上条件,一般同一岗位应选择两名培养对象同时培养。
人才较多的版块同一岗位应选择两名培养对象同时培养。
培养对象确定后,应报集团综合管理部备案。
培养对象应有明确的培养方向即拟任岗位,中途不得随意变更。
确需变更的,要先取消培养对象资格,再重新推荐并确定。
培养对象的培养期一般不超过六年。
六年内培养对象若不能获得晋升,则终止对该培养对象的培训、考察、考核工作。
培养期内考察、考核不合格的,则随时停止其培养对象人选资格。
培养对象晋升、被终止培养对象资格后,所在版块应随时按照程序增补同一岗位培养对象。
各版块总经理是培养接班人计划的直(企业高管管理制度)接责任人。
总经理应组织每半年对培养对象进行一次考核考察,并进行至少一次面谈。
集团综合管理部和各版块总经理应建立每个培养对象的培养考察工作档案。
2、公司应做好高管及培养对象的培训工作,持续提升高管人员队伍素质。
集团综合管理部应在董事长、总经理的指导下,制定高管人员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
根据不同版块的业务性质,选择相关课程、安排培训内容。
3、各公司高管人员应努力提高专业化管理水平,提升工作能力和胜任力,并把培养复合型管理人才作为目标。
对
培养对象可调任不同的岗位进行培养锻炼。
三、任免
1、公司高管人员职务任免按照管理权限分级进行。
2、公司高管人员可以在集团内聘任,也可以直接面向社会招聘。
3、集团总经理、集团副总经理由集团公司董事长提名并决定聘任。
4、集团总监、部长、董事长秘书级高管人员由集团总经理提名,并报集团公司董事长审批、聘任。
5、各版块总经理由集团总经理提名,并报集团公司董事长审批、聘任。
6、各版块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总监级高管人员由所在版块总经理提名,报集团总经理审批、聘任。
7、集团总经理、集团副总经理的解聘,由集团公司董事长提议并决定。
8、集团总监、部长、董事长秘书级高管人员的职务解聘,由集团总经理提议,报集团公司董事长审批并决定。
9、各版块总经理的职务解聘,由集团总经理提议,报集团公司董事长审批并决定。
10、各版块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总监级高管人员的职务解聘,由所在版块总经理提议,报集团总经理审批并决定。
四、考核
1、考核工作必须坚持注重实绩原则,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按照绩效管理办法进行。
2、各版块总经理由集团综合管理部、集团财务部按照绩效管理办法,以季度和年度为周期进行考核,报集团总经理审批并兑现。
3、各版块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总监级高管人员,由各版块总经理主持,所在版块综合管理部、财务部按照绩效管理办法,进行周期性考核。
4、集团总部高管人员,由集团总经理按照绩效管理办法,直接予以考核。
5、各级高管人员的考核,应以年初签订的年度工作计划书及个人的岗位职责、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设计绩效考核表格,报集团总部备案。
6、考核结果作为公司高管人员聘用、奖惩的重要依据。
7、考核结果应正式通知被考核者,被考核者对考核结果若有异议,可以向集团总经理提出申诉。
8、考核部门及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实施考核,要全面、准确、细致地了解和客观公正地反映考核对象的情况。
要严肃考核工作纪律,对考核工作中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行为,视其性质、情节轻重和造成后果,进行批评教育或给予相关处分。
五、高管人员行为规范
1、公司高管人员行为规范,是指高管人员在任职期间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工作程序、办事规则、行政纪律及言行标准。
2、公司高管人员应当忠于企业,把公司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克己奉公,廉洁守法。
不得贪污受贿、以权谋私;严禁利用职权和职务之便为本人及亲友谋取私利;严禁违反规定谋取小团体利益;严禁从事第二职业。
3、公司高管人员应增强保密观念,不得泄露公司秘密,不得私自转借、复印公司秘密文件资料,不得向竞争对手提供本公司的任何技术和经营管理信息。
4、公司高管人员应忠诚正直,实事求是。
在向上级汇报或向下级通报情况时,不得有意夸大统计数字,编造假情况,欺骗上级和员工。
5、公司高管人员应当光明磊落,作风正派,言行一致,维护集体的统一与团结。
不得阳奉阴违,搞两面派;不得拉帮结派,搞小团体活动;不得打击报复,从事有损于公司利益与安定团结的活动。
6、公司高管人员应当严于律己,严格要求下级,坚持原则,公道正派。
坚持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和标准,不搞封官许愿、任人唯亲;对下级的错误不护短、不迁就、不包庇。
7、公司高管人员应当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生活严谨,
认真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在日常生活中发挥表率作用。
8、高管人员事假及出差规定
(1)集团总经理事假及出差,需报集团董事长审批;
(2)集团副总经理、总监、部长级管理人员事假及出差,需报集团总经理审批;
(3)各版块总经理事假及出差,需报集团综合部备案,由集团总经理审批;
(4)国外出差,一律报集团综合部备案,由集团董事长审批。
公司高管人员需严格履行事假及出差审批程序,未按本规定办理者,除不予报销差旅费外,另行在当季绩效考核中予以考核。
篇二:xx公司高管管理暂行办法
附件1xx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建立健全富有生机与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建设一支政治坚定、开拓进取、勤奋务实、团结坚强、清正廉洁、具有领导现代企业能力的高级管理人员队伍,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党组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的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公司助理层
人员、机关部门(含矿区事业部机关部门)负责人、直附属单位负责人、所属单位(含矿区事业部所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等由公司公司党委和公司公司管理的正、副处职领导人员。
第三条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应遵循的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五)民主集中制原则。
(六)依法办事原则。
第二章管理权限
第四条公司公司助理层人员,机关部门(含矿区事业部机关部门)及直附属单位、所属单位(含矿区事业部所属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由公司公司党委、公司公司管理。
其中,第三采油厂、井下作业公司下属单位(部门)的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公司党委、公司公司统一管理下,由本单位党委、本单位协助管理。
第五条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由公司公司委派或推荐并按有关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班子的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党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