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标准
合肥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规范及等级指导性标准图文稿
合肥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规范及等级指导性标
准
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
附件3-1
附件3-2
合肥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规范及等级指导性标准(乙级)
附件3-3
合肥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规范及等级指导性标准(丙级)
附件3-4
合肥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规范及等级
指导性标准(丁级)
1.服务项目按照丙级指导性标准约定。
2.服务内容和标准参照或部分达到丙级的内容与标准,由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3.管理服务年代较早的住宅小区,达不到丙级服务内容与服务标准的等级为丁级。
合肥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规范与等级指导性标准
附件3-1
合肥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规范及等级指导性标准(甲级)
附件3-2
合肥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规范及等级指导性标准(乙级)
附件3-3
合肥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规范及等级指导性标准(丙级)
附件3-4
合肥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规范及等级
指导性标准(丁级)
1.服务项目按照丙级指导性标准约定。
2.服务内容和标准参照或部分达到丙级的内容与标准,由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3.管理服务年代较早的住宅小区,达不到丙级服务内容与服务标准的等级为丁级。
合肥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规范及等级指导性标准(甲级)
(8) 停车场(库)内配备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做好记录。
(9) 停车场地面每日清扫 1 次,地下停车库地面(含车位地面)每月清拖 1 次。
(10)车库无渗漏,无积水,通风良好,无易燃、易爆及危险物品存放。
一、基本要求:
(一) 楼内
(1)每日清洁 1 次、每日清拖 1 次大堂地面;每周擦拭 3 次信报箱、大堂玻璃; 每月天刮 2 次大堂玻璃;每月清洁 2 次大堂、候梯厅墙面;每日巡视保洁 1-2 次。
(2)每日清洁 1 次楼内地面、楼梯,每周清拖 2 次;每周擦拭 3 次楼梯扶手、
公共 栏杆、窗台;每月擦拭 4 次防火门、共用防盗门、消防栓、指示牌等公共设施; 区域 灯具每季度除尘 1 次;每日巡视保洁 1-2 次。
1、小区绿地率达 40%以上。
Hale Waihona Puke 2、绿地总体布局合理,满足居住环境的需要,集中绿地率 10%以上。
3、利用植物、山石、水景等设置景点,且与环境协调。
4、乔、灌、地被、草配植合理,层次较丰富,景观好。花坛、花境面积占绿地 总面积的 0.5%以上。
5、绿地保存率 100%,乔、灌、草等保存率 98%以上。绿地设施、硬质景观保持 完好。
六、 检查记录
(1) 各项工作记录完整有效,
(2) 绿化档案齐全。
(3)每月至少检查绿化工作 2 次并对植物的养护情况进行记录。
一、综合管理
(1) 建立房屋及共用设施设备档案,有运行、检查、维修养护记录。
(2) 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对房屋使用安全情况进行评估检查。
(3)每年第四季度制定下一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并组织实施。
序维 来车辆的登记记录。
合肥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规范及等级指导性标准(甲级)
(3) 根据地面材质,定期做地面清洗、养护。
(二) 电梯
(1)每日擦拭1次电梯轿厢门、面板;每日清拖1次电梯轿厢地面;每日巡视保洁2次。
合肥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规范及等级指导性标准(甲级)
序号
内 容
服务要求
1
管理处
设 置
(1)小区内设置管理机构,并设客服接待中心,公示服务电话;管理人员每日巡查小区两次以上,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在客服接待中心悬挂或张贴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或复印件、项目负责人照片,公示物业服务事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信息。提供特约服务的,公示特约服务项目及服务标准、收费标准。
(20)综合管理的其它服务项目达到约定的服务标准。
(21)对小区内违反治安、规划、环保等方面法律、法规及违反管理规约(临时管理规约)的行为,应及时劝阻、制止并报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全体业主。
5
公共区域卫生保洁服务
一、 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
(1) 配置密闭式垃圾收集容器,有分类标志。塔楼按栋、板楼按单元设置垃圾收集容器。
(18)能提供四种以上特约服务(有偿)和四种以上便民(无偿)服务;重要节日进行美化装饰;每年组织两次以上的社区文化活动。
(19)专项服务委托管理。依据相关规定,签订规范的委托服务合同,明确各方权利义务;专项服务企业应具备相应资质,操作人员持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专项服务企业人员佩戴标志,仪表整洁,行为规范,用语文明;对专项服务企业的服务有监督管理及评价记录。
(14)每年至少公开征集1次物业服务意见,问卷率达到实际入住业主80%以上,公示整改情况。
合肥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规范及等级指导性标准(乙级)
(21)对小区内违反治安、规划、环保等方面法律、法规及违反管理规约(临时管理规约)的行为,应及时劝阻、制止并报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全体业主。
5
公共区域卫生保洁服务
一、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
(1)配置密闭式垃圾收集容器,有分类标志。
(2)生活垃圾实行分类收集。
7
停车管理
(1)建立停车管理制度。
(2)建立停车管理档案。
(3)定期存放车辆的,应签订停车服务协议。
(4)在显著位置公示停车须知。
(5)设置规范的交通标志,包括引导标志,疏散指示灯,安全出口标志灯和其他警示性标志。
(6)机动车辆凭证出入,对临时进入的机动车辆进行登记。
(7)24小时有专人定时巡查停车场(库)及其设施设备。
(2)每日清洁1次楼内地面、楼梯,每周清拖1次;每月擦拭2次楼梯扶手、栏杆、窗台;每月擦拭1-2次防火门、共用防盗门、消防栓、指示牌等公共设施;灯具每季度除尘1次;每日巡视保洁1次。
(3)根据地面材质,定期做地面清洗、养护。
(二)电梯
(1)每日擦拭1次电梯轿厢门、面板;每日清拖1次电梯轿厢地面;每日巡视保洁1次。
一、综合管理
(1)建立房屋及共用设施设备档案,有运行、检查、维修养护记录。
(2)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对房屋使用安全情况进行评估检查。
(3)每年第四季度制定下一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并组织实施。
(4)对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巡视检查和维修养护并做好记录。
(5)特种设备按照有关规定运行、维修养护和定期检验检测并做好记录。
(2﹚每月巡查1-2次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按照责任范围进行维修养护,做好记录。
(3﹚每季度检查1次房屋共用部位的室内地面、墙面、天棚;室外屋面、散水等,按照责任范围进行维修养护,做好记录。
合肥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规范等级标准
合肥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规范等级标准一、背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住宅小区的建设和规模不断扩大。
作为住宅小区的管理者,物业服务的规范和质量是居民生活质量的重要关键。
合肥市作为一个快速发展的城市,为了提高住宅小区的物业服务质量,制定了一套物业服务规范等级标准,以便居民有一个可信赖和统一的评判标准。
二、等级划分合肥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规范等级标准主要分为优、良、合格三个等级。
每个等级都有相应的要求和指标。
2.1 优等级2.1.1 安全管理•每天进行小区巡逻,保持小区内部的安全和秩序;•建立健全的门禁系统,保证小区的安全性;•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2.1.2 环境管理•每周对小区的公共区域进行清洁和消毒;•定期维护小区绿化和花草,保持良好的环境;•积极开展环保活动,推广垃圾分类等措施。
2.1.3 服务质量•耐心和礼貌地处理居民的投诉和问题;•及时解决小区设施和设备的故障;•提供一流的物业服务,包括快递收发、维修等。
2.2 良等级2.2.1 安全管理•每周进行小区巡逻,确保小区的安全;•提供常态化的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合理规划小区的防盗和防火设施。
2.2.2 环境管理•定期维护和清洁小区的公共区域;•及时修剪植物和清理垃圾,保持小区的整洁;•提供给居民一个舒适的环境,包括休闲设施等。
2.2.3 服务质量•解决居民的问题和投诉,提供合理的解决方案;•提供基本的物业服务,包括维修和保洁等;•对居民的需求和意见进行及时反馈和处理。
2.3 合格等级2.3.1 安全管理•监控小区安全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安排保安巡逻和门禁管理,确保小区的安全;•保证小区公共场所的安全和整洁。
2.3.2 环境管理•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确保小区的整洁;•维护小区的绿化和花草,美化小区环境;•短期内解决垃圾处理问题。
2.3.3 服务质量•提供基本的物业服务,包括快递收发等;•解决居民的基本问题和投诉;•对工作不到位的人员进行培训和管理。
合肥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规范及等级指导性标准
合肥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物业服务水平,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合法权益,促进物业服务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范围内的物业服务收费及其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物业服务收费,是指具有物业服务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区域内房屋及配套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收取的费用。
第四条合肥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指导价收费标准由市价格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并对其监督管理。
合肥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标准由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并对其服务质量进行监督管理。
第五条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中应当遵循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严格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为业主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
第六条提倡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聘物业服务企业;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正当的价格竞争,促进物业服务收费通过市场竞争形成。
第二章收费范围第七条物业服务收费根据物业服务内容的性质和不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中的物业综合服务费、车辆停放服务费、装饰装修垃圾清运费等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非住宅的物业服务费、别墅(含独栋、双拼、联排、叠加)和实行酬金制的住宅小区的物业综合服务费、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开展的特约服务等其他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八条住宅小区物业综合服务费实行分等级定价。
市价格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物业类型、服务内容、服务等级和服务成本等,制定相应的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并适时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由双方当事人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事先约定,不得强行服务,强行收费。
合肥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规范及等级指导性标准
附件3-1
合肥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规范及等级指导性标准(甲级)
附件3-2
合肥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规范及等级指导性标准(乙级)
附件3-3
合肥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规范及等级指导性标准(丙级)
附件3-4
合肥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规范及等级
指导性标准(丁级)
1.服务项目按照丙级指导性标准约定。
2.服务内容和标准参照或部分达到丙级的内容与标准,由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3.管理服务年代较早的住宅小区,达不到丙级服务内容与服务标准的等级为丁级。
合肥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等级评分表
合肥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等级评分表该评分表将物业管理服务分为五个等级,从高到低依次为: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
每个等级都有相应的评分标准和要求,以确保物业服务能够达到一定的水平。
一、优秀的物业管理服务这种服务不仅能够满足业主的基本需求,还能够提供更加细致、周到的服务。
例如,24小时保安巡逻、定期清洁卫生、绿化养护等。
同时,优秀的物业管理服务还需要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服务态度,能够及时解决业主的问题和反馈。
二、良好的物业管理服务这种服务的水平比优秀稍低一些,但同样能够满足业主的基本需求。
例如,日常保洁、绿化养护、安全巡逻等。
同时,良好的物业管理服务还需要具备基本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技能,能够有效地处理业主的问题和反馈。
三、合格的物业管理服务这种服务的水平比前两种稍低一些,只能满足业主的基本需求。
例如,基本保洁、简单的绿化养护、简单的安全巡逻等。
同时,合格的物业管理服务还需要具备基本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技能,能够处理一些简单的问题和反馈。
四、基本合格的物业管理服务这种服务的水平比前三种更低一些,只能满足业主的基本需求中的一小部分。
例如,简单的保洁、不定期的绿化养护、简单的安全巡逻等。
同时,基本合格的物业管理服务还需要具备一定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技能,能够处理一些简单的问题和反馈。
五、不合格的物业管理服务这种服务的水平无法满足业主的基本需求,甚至存在严重的问题和隐患。
例如,不定期的保洁、不完整的绿化养护、不安全的安全巡逻等。
同时,不合格的物业管理服务还缺乏必要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技能,无法有效地处理业主的问题和反馈。
合肥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等级评分表的制定对于规范物业管理市场、提高服务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通过不断加强服务质量的提升和完善服务体系的建设,才能够更好地满足业主的需求和期望,推动城市化进程的健康发展。
《合肥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收费等级评定标准规定》
《合肥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收费等级评定标准规定》(试行)关于印发《合肥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收费等级评定标准规定》(试行)通知二○○一年四月二十四日合价经费[2001]99 号各物业管理公司: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的物业管理工作,根据《安徽省经营性服务收费办法》和《合肥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现将《合肥市住宅小区物业收费等级评定标准规定(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合肥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收费等级评定标准的规定(试行)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明确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行为,在充分体现“公平合理,按质收费”的原则下,促进我市物业管理工作的健康发展。
根据《安徽省经营性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精神和《合肥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以来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第二条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收费是指物业公司提供的公共性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实行评分定级,按等级收费的制度。
第三条公共性服务费的构成成本包括:(一)管理、服务人员工资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其员工工资标准要求按照国家规定的劳动用工工资定额标准执行;外聘员工以企业的用工合同测算,各公司应严格控制管理、服务人员和工资标准。
(二)公共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及保养费,每人负责500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公共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及保养,日常维护及保养的材料费按实计算.(三)绿化管理费.一般每个绿化工负责养护面积4000平方米.绿化工具和材料费按实计算。
(四)保洁费。
一般每个清洁工负责不少于5000平方米建筑面积保洁工作,清洁工具等费用按实计算。
(五)保安费。
2万平方米以下建筑面积封闭式小区配备4名保安,各企业也可根据管理需要和业主承受能力并经业主委员会同意可适当增加或减少保安人员. 2万平方米以上的小区,可按每人5000平方米的标准递增保安人员。
(六)办公费.用于小区的日常管理,帐务和物业资料管理,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的办公经费,以及其他与物业管理事务相关的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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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秩
序
维
护
1.应建立公共秩序台账,各项记录完整;
2.应在出入口配有专职秩序维护人员值守,各出入口有专人24小时值守,主出入口立岗时间不少于6小时;
3.秩序维护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路线,每天不少于8次进行巡查,发现异常情况,现场采取必要措施进行处理;
4.小区应有火警、水警、警情应急预案,并在监控中心控制室内悬挂,专业人员24小时值守安防控制室,每年应组织不少于1-2次的应急预案演习;
7.每日清扫楼梯1次,无电梯住宅隔日清拖楼道1次,有电梯住宅每周清拖楼道1次,每周擦拭楼梯扶手、栏杆、窗台、防火门、消火栓(箱)、指示牌等共用设施3次,每月除尘、擦拭门窗玻璃和灯具2次;
8.每日擦拭电梯轿厢门、面板2次,清拖轿厢地面1次;
9.对车库每日巡视保洁1次,每半月全面清扫1次地面,每半月清洁1次车库内公共设施设备,每月清理1次排水沟;
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维护管理
1.制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管理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定、维护保养和巡查规程,建立台账,保持检查和维修记录完整;
2.设备机房,每日巡视2次、每周清洁1次,机房内不得堆积杂物,按规范设置鼠药盒或粘鼠板、挡鼠板;在明显易取位置配备消防灭火器材,并定期检查器材完好情况,设施设备标识、标牌齐全;在显著位置张贴或悬挂相关制度、证书;各类管线有分类标志和流向标志;交接班记录齐全、完整;确保正常运行;
8.应保持安防设备设施24小时运转正常,画面齐全、清晰,实现对管理区域的有效监控,每周对图像采集设备的监视画面、录像功能检查1次,每半年对摄像机的聚焦、红外夜视、防水、接线等检查1次,每月对红外对射探测器检查1次,图像保存时间应不少于30天;
9.应设立电梯安全员,负责日常巡视电梯运行和使用状况的记录,并落实电梯定期检验计划,确保电梯24小时运行,发生电梯困人或其它重大事件时,应迅速启用紧急救援预案,组织救助,物业管理人员须在15分钟内到现场,专业维修人员须在30分钟内到现场进行救助;
3.对楼外道路每日进行清扫,保持道路、人行道无垃圾、杂物、积水、积雪、泥沙等;
4.对天台屋面每季度清理1次;
5.对休闲健身器材、儿童游乐设施、标识牌等公共设施每3日清洁1次,设施保持基本干净,无污渍、锈迹;
6.对住宅楼门厅每日清扫、清拖地面1次;隔日擦拭信报箱 1次,每周擦拭门厅玻璃、墙面3次,每日巡视保洁1-2次;
4.应对二次供水的水箱、水池每季度清洗消毒1次,并对水质进行化验,水质应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5.应每2月检查1次雨水管道,每半年清理1次窨井,每2月清理1次排水沟,确保排水畅通;
6.室内外公共照明应每周巡检1次,一般故障即时修复,其他复杂故障3-5日内修复,每月巡查高压柜3次;
7.发电机每2月要试运行1次,每年带负荷运行1次,每年活化蓄电池1次,每月巡检充电机和蓄电池3-4次,做好记录;
3.小区项目经理应有5年以上物业管理工作经历;物业服务人员应佩戴统一标识,挂牌上岗,应统一着装;
4.小区管理机构提供业务接待每日不低于12小时,其他时间设置值班人员,并提供24小时客户服务专线电话,负责项目运行,及时处理各种临时或突发事件;
5.及时做好各种档案记录管理工作,对业主资料要保密;
6.水、电、气等报修20分钟内按规范进行处理,一般修理2日内完成(预约除外),对业主或使用人提出的意见、建议、投拆在1个工作日内处理回复;
3.秩序维护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路线,每天不少于10次进行巡查,发现异常情况,现场采取必要措施进行处理;
4.小区设有监控中心,应具备录像监控(监控点至少覆盖单元进出口、小区主要道路出入口)、楼宇对讲、周界报警、门锁智能卡等技防设施,24小时开通;
5.小区应有火警、水警、警情应急预案,并在监控中心控制室内悬挂;专业人员24小时值守安防控制室;每年应组织2次以上的应急预案演习,成立义务消防队;
合肥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标准
物业服务等级:甲级
项目
主要服务内容
综
合
服
务
1.小区内设置管理机构,配备相应数量的物业服务人员,办公设施及办公用品配置完善,并设客服接待中心,公示服务电话,公示工作时间;管理人员每日巡查小区2次以上,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在客服接待中心悬挂或张贴物业服务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或复印件、项目负责人照片,公示物业服务事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信息,提供特约服务的,公示特约服务项目及服务标准、收费标准;
7.每日清扫楼梯1次,无电梯住宅每日清拖楼道1次,有电梯住宅每周清拖楼道1次,每周擦拭楼梯扶手、栏杆、窗台、防火门、消火栓(箱)、指示牌等共用设施4次,每月除尘、擦拭门窗玻璃和灯具3次;
8.每日擦拭电梯轿厢门、面板2次,清拖轿厢地面2次;
9.对车库每日巡视保洁2次,每周全面清扫地面1次,每周清洁车库内公共设施设备1次,每月清理排水沟1次;
10.应配置专业人员对消防安全进行24小时值守,处理各类报警信息,在显著位置张贴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备存紧急消防物资;
11.应按消防管理有关规定,对消防泵、消火栓、水枪、水带、灭火器、消防安全标志、安全出口指示灯、应急照明、疏散导向灯、消防风机、风口等消防设施设备,每月进行1次巡视、检查和维护,保持完好,可随时启用。
3.应保持生活水箱、水池检查孔盖板完好并落锁,溢流管口安装防护网,定期检查保养附属配件;
4.应对二次供水的水箱、水池每季度清洗消毒1次,并对水质进行化验,水质应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检验合格报告公示;
5.应每月检查1次雨水管道,每半年清理1次窨井,每月清理1次排水沟(梅雨季节每周清理1次排水沟),确保排水畅通;
9.应设立电梯安全员,负责日常巡视电梯运行和使用状况的记录,并落实电梯定期检验计划。确保电梯24小时运行;发生电梯困人或其它重大事件时,应迅速启用紧急救援预案,组织救助,物业管理人员须在15分钟内到现场,专业维修人员须在30分钟内到现场进行救助;
10.应配置专业人员对消防安全进行24小时值守,处理各类报警信息,在显著位置张贴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备存紧急消防物资;
10.对绿地每日巡视保洁1次,目视无垃圾杂物;
11.对水景喷水池每周打捞杂物3次,人工湖每10日打捞杂物1次,每年清洁水池池底2次;定期进行水体净化处理。
公
共
绿
化
养
护
1.应建立园林设施管理档案,小区绿地率达35%以上;
7.按照规范要求,每年第一季度向业主公示上一年度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物业服务项目收支相关情况、公共收益情况;
8.能提供4种以上特约服务(有偿)和4种以上便民(无偿)服务;重要节日进行美化装饰;每年组织2次以上的社区文化活动;
9.对小区内违反治安、规划、环保等方面法律、法规及违反管理规约(临时管理规约)的行为,应及时劝阻、制止并报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全体业主。
3.适时修剪,乔、灌木树冠整齐美观,草坪、绿篱、造型植物年普修4遍以上,草屑及时清理,草坪常年保持平整、边缘清晰,丛、草高应适度;
4.按植物品种、生长状况、土壤条件,适时、适量施肥。年普施基肥1遍,花灌木追肥2遍,满足植物生长需要。常年保持有效供水,草坪充分生长,低洼处及时整平,保持排水通畅;
5.树木缺株尽早补植,行道树无缺株;补植的树木选用原树种,规格近似;草地空秃地段及时补植;
6.室内外公共照明应每周巡检2次,一般故障即时修复,其他复杂故障2-3日内修复,每周巡查高压柜1次;
7.发电机每月要试运行1次,每年带负荷运行1次,每年活化蓄电池2次,每周巡检充电机和蓄电池1次,做好记录;
8.应保持安防设备设施24小时运转正常,画面齐全、清晰,实现对管理区域的有效监控,每周对图像采集设备的监视画面、录像功能检查2次,每季度对摄像机的聚焦、红外夜视、防水、接线等检查1次,每2周对红外对射探测器检查1次,图像保存时间应不少于30天;
5.及时做好各种档案记录管理工作,对业主资料要保密;
6.水、电、气等报修20分钟内按规范进行处理,一般修理2日内完成(预约除外);对业主或使用人提出的意见、建议、投拆在1个工作日内处理回复;
7.按照规范要求,每年第一季度向业主公示上一年度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物业服务项目收支相关情况、公共收益情况;
8.能提供3种以上特约服务(有偿)和3种以上便民(无偿)服务;重要节日进行美化装饰;每年组织2次以上的社区文化活动;
9.对小区内违反治安、规划、环保等方面法律、法规及违反管理规约(临时管理规约)的行为,应及时劝阻、制止并报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全体业主。
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维护管理
1.制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管理规定、维护保养和巡查规程,建立台账,保持检查和维修记录完整;
10.对绿地每日巡视保洁2次,目视无垃圾杂物;
11.对水景喷水池每日打捞杂物1次,人工湖每周打捞杂物1次;每季度清洁水池池底1次;定期进行水体净化处理。
公
共
绿
化
养
护
1.应建立园林设施管理档案,小区绿地率达40%以上;
2.各类花草树木生长旺盛,叶色正常,乔、灌木保存率95%以上,栽(补)植成活率95%以上,木本花卉种植轮廓清晰,整齐美观,高矮搭配合理,疏密均匀,草坪覆盖率95%以上,生长旺盛,生长季节不枯黄,无杂草、斑秃;绿篱和造型植物外形美观,无断垄;
2.在客服接待中心悬挂或张贴物业服务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或复印件、项目负责人照片,公示物业服务事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信息,提供特约服务的,公示特约服务项目及服务标准、收费标准;
3.小区项目经理应有5年以上物业管理工作经历,物业服务人员应佩戴统一标识,挂牌上岗,应统一着装;
4.小区管理机构提供业务接待,每日不低于10小时,其他时间设置值班人员,负责项目运行,及时处理各种临时或突发事件;
11.应按消防管理有关规定,对消防泵、消火栓、水枪、水带、灭火器、消防安全标志、安全出口指示灯、应急照明、疏散导向灯、消防风机、风口等消防设施设备,每周进行1次巡视、检查和维护,保持完好,可随时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