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利车内零部件挥发性有机物和醛酮物资采样测定 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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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JLY J711489-2008
车内零部件挥发性有机物和醛酮物质
采样测定方法
编制: 毛招凤
校对: 曹绪军
审核: 俞厚升
审定: 杨国斌
标准: 黄晶晶
批准: 何伟
浙江吉利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
GEELY 车内零部件挥发性有机物和醛酮物质采样测定方法 Q/JLY J711489-2008
前 言
车内零部件挥发性有害物质是造成车内空气污染的最主要原因之一。为了防治车内空气污染,改善车内环境质量,实现对汽车非金属件环保质量的统一控制,确保汽车能够满足国内外汽车环保法规要求,提高汽车品质,为消费者营造一个安全环保的乘车环境,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是对JLYY-JT9-08《车内非金属材料挥发性有机物和醛酮物质采样测定方法》的修订。与JLYY-JT9-08相比,主要差异如下:
——增加零部件封装规范;
——对测量用样件要求进行重新定义;
——对TENAX管、DNPH管的采样条件进行重新定义;
——对分析设备进行重新定义;
——对原有的章节进行重新编排。
本标准由浙江吉利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浙江吉利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试验部负责起草。
本标准起草人:毛招凤。
本标准于2008年12月30日发布并实施。于2008年3月第一次发布;本次修订为第一次。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车内零部件挥发性有机物和醛酮物质的术语和定义、测试原理、试验设备、测量目标化合物、样件采集、气体捕集、分析方法、质量控制、结果报告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汽车内饰、行李箱等涉及的零部件及与汽车内室导入流动空气接触的零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HJ/T 400-2007 车内挥发性有机物和醛酮类物质采样测定方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挥发性有机组分
挥发性有机组分是指利用TENAX等吸附剂采集,并用极性指数小于10的气相色谱柱分离,保留时间在正己烷到正十六烷之间的具有挥发性的化合物的总称。
3.2
醛酮组分
醛酮组分是指利用采用高效液相色谱能测出的甲醛、乙醛、丙酮、丙烯醛、丙醛、烯醛、丁酮、丁醛、甲基丙烯醛、苯甲醛、戊醛、甲基苯甲醛、环己酮、己醛等化合物的总称。
4测试原理
选用固相吸附剂进行吸附后,用气质联用(GC-MS)和高效液相色谱(HPLC)分别对挥发性有机组分和醛酮组分定性定量分析。
4.1 挥发性有机组分测试原理
将试验材料置于密闭的氮气中在规定的温度下加热2h后,利用TENAX管采集一定体积的气体样品,样品中的挥发性有机组分被捕集在采样管中。用干燥的惰性气体吹扫采样管后经二级脱附进入毛细管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从而对挥发性有机组分进行定性与定量分析。
4.2 醛酮组分测试原理
将试验材料置于密闭的氮气中在规定的温度下加热2h后,利用DNPH管采集一定体积的气体样品,样品中的醛酮组分被捕集在采样管中。乙腈进行洗脱,采用高效液相色谱对醛酮组分进行定性定量分析。
5试验设备
5.1 测量用样袋
样袋尺寸: 10L、50 L、100L、200L、500L、1000L、2000L。
本测量应使用有2处以上的阀门、进行过以下前处理的密封袋(以下简称样袋):
a)向样袋中充注其容积40%左右的纯氮气(纯度99.999%以上)并将其密封;
b)在100℃恒温槽内保管24小时后,利用泵等迅速将袋内的气体抽出;
c)反复进行3次上述a),b)的操作。
5.2 气体捕集装置
气体捕集装置应符合表1的基本要求。
表1 采样装置概要
装置名称 装置概要
恒温槽 槽内的温度可控制在±5%以内的空气循环型
配管 特氟隆制外径φ6(内径φ4),长度应为50cm以内,另外配管和捕集管、配管和采样袋的管径不相一致时可使用有伸缩性的配管等将其接在一起。配管本身或接头不吸附或释放气体,另外应注意接头部不能有气体泄漏。使用前应在100℃的洁净空气内加热50小时左右
采样泵
密闭式的气泵在装有捕集管的状态下能够确保(50~1000)ml/min 的捕集流量。配有流量控制器及精密气
表,能对采样流量准确控制
5.3 成分分析设备
5.3.1 挥发性有机组分分析设备应符合HJ/T 400-2007中附B.5的规定。
5.3.2醛酮组分分析设备应符合HJ/T 400-2007中附C.5的规定。
5.3.3 挥发性有机物与醛酮组分的分析还可以采用HJ/T 400-2007规定以外的其他设备,但必须保证:动态范围内的定量偏差不大于10%,且5次连续进样的定量重复性RSD不大于10%。
6测量目标化合物
本测量中作为测量对象的化合物为以下化合物:
a) 甲醛;
b) 乙醛;
c) 丙烯醛;
d) 苯;
e) 甲苯;
f) 二甲苯;
g) 乙苯;
h) 苯乙烯;
i) TVOC(从正己烷—正十六(碳)烷的峰值间表示的所有化合物)。
7样件采集
7.1 测量用样件要求
对于整车开发SOP节点前的零件,本测量中所用的零件应为下线后于通常保管状态下保存5-10天的零件;对于整车开发SOP节点后的零件,本测量中所用的零件应为入库后、装车前的零件。与通常保管状态不同的零件应在报告书内注明(温度、湿度、通风状况)。取好的样品用铝膜或锡箔纸包装后再用PE袋密封,邮寄或托运至检测单位。样件送达检测单位后应置于阴凉处保存,并在10天之内分析完毕。
7.2 样件的封装
a)称量并记录样件的质量W(g);
b)向5.1要求的样袋中投入样件,将投入口进行加热密封或者采用不会泄漏气体的构造将其密封;
c)向样袋内充入其容积30%左右的纯氮气后,用泵将气体抽出;
d)反复进行3次该作业后在25℃的温度下注入容积50%左右的纯氮气。在抽取气体时,注意避免零件端部的锐利部分损害样袋。
注1:若考察零部件的挥发性,零部件封装时采用样袋的规格参照附录A。
注2:若考察材料的挥发性,均质面料或板材可切割为10cm×10cm的试样片,不规则样品或粒料可取样100g,然后将试样片投入10L的采样袋中。
8气体捕集
在进行气体捕集前将在7.2 中准备的样袋投入到60℃的恒温槽内放置2小时。
8.1 捕集管的安装和捕集步骤
样品60℃下恒温2小时后,按照图1所示装配管,并应按照以下的步骤采样:
a)轻揉装有零件的样袋,使内部的气体均匀化,微开阀门,挤出管道内残留气体;
b)在管道1上安装TENAX管、在管道2上安装DNPH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