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房前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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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房前准备工作
一、确定交房工作小组人员名单:
地产公司:,,,,。
销售公司:,,,,。
物业公司:,,,,。
确定小组第一次会议时间
二、地产公司准备事项:
公示事项:
《重庆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修订草案)》要求公示
交房的11条标准
1.开发商已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
2.住宅生活用水已纳入城市自来水管网;
3.住宅用电已按照电力部门提供的供电方案纳入城市供电网络,不使用临时施工用电;
4.住宅小区附近有燃气管网的,完成住宅室内、室外燃气管道的敷设并与燃气管网相接;
5.住宅小区内电话通信线、有线电视线和宽带数据传输信息端口敷设到户;
6.住宅的雨水、污水排放已纳入永久性城乡雨水、污水排放系统,确因客观条件所限需要采取临时性排放措施的,应当经水务、环保部门审核同意,并确定临时排放的期限;
7.住宅小区与城市道路或者公路之间有道路相连接,已完成小区内的道路建设;
8.住宅小区内的绿化建设已经按照园林管理部门审核通过的方案完成,确因季节原因不能完成的,应当确定绿化建设完成期限并在小区内公示;
9.已完成销售现场公示的房地产开发项目配套设施建设承诺书确定的配套设施建设;
10.住宅项目分期建设的,建成的住宅周边场地清洁、道路平整,与施工工地有明显有效的隔离措施;
11.已依法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前期物业管理企业,并签订了书面物业服务合同。
“五证”即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商品房预售或销售许可证;
“两书”即住宅质量维修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三表”是竣工验收备案表、房屋实测面积表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
根据小区的实际情况编写和印制《业主手册》。
确定移交时间:
1、工程部联合物业部,检查各套住宅的质量情况(包括:门、门牌、窗、水、电、锁、电梯、公共照明等公共设施的正常使用和确认的最终开通时间);工地工程人员居住情况及清理现场。
2、由工程部提供《竣工验收报告》
3、最终确认地下管网铺设、道路、绿化的完工时间。
4、已验收合格的套房向物业交接钥匙。
5、由工程部确认之前的方案哪里有改动并向房管局提出统一变更。
6、由房管所出示的面积表盖章.
7、毛坯房墙面、地面、门窗基础清洁完成。
8、公共走廊墙面、地面、门、公共楼梯间、扶手、风井、水电管道等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9、电梯运行检测,保障稳定运行。
10、公共绿化完工,达到交付使用标准。
11、泵房等机电配电机房,保障稳定运行。
12、移交业主水、电、气说明及卡
移交下列资料:
(一)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二)共用设施设备清单;
(三)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四)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竣工验收证书、消防验收合格证、综合验收合格证书,用电许可证、供用电协议书、用水协议书。
(五)业主名册;
(六)物业管理必需的其他资料。
准备交房前事项:物资采购、交房场地摆设、礼品、公告、休息区域。
三、销售部
1、收集业主名单;①提交资料与款项未清客户名单。②确认手续齐全客户名单。
(可交房资格审查及商议处理办法,包括款项不齐,按揭手续未办)
(一定要核实业主的详细地址,如有变更,要求业主提供书面通知)
2、提前通知业主交房,以挂号信、特快专递为主。(形式上只承认挂号信或快递方式。电话只是辅助手段)
3、统一说词。
备注:信函内容包括,业主交房所需的材料,按揭所缺材料、余款数额。
提前电话通知业主,通知业主来交房时带齐交房、办理产权、按揭、余款等。
三、物业:
1、物业人员尽快到岗及人员到岗后培训,办公场地的装饰装修,订做工服、办公设施及设备的配置、
2、提前在销售部与物业部展示:业主临时规约、交房流程、装修制度等相关约定。(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
3、提出交房方案。
4、对交房参与人员进行适当培训和相关客户问题解释。
5、制作物业使用交房答客问。
6、对的物业费的收取制定人性化标准,对各种情况提前做出相应的收取方法及标准。(收费项目:物业费、电梯运行费、卫生费、装修施工垃圾清运费、装修押金、契税、专项维修资金、房产证代办费等)
7、确定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8、印刷各类入住表格。
9、熟悉了解本项目详细情况
10、与销售部密切配合:客户在销售部的所有相关手续齐全后,(包括:按揭资料手续完成、购房余款、面积差价补足)由销售部确认并出具交房通知书与物业部方可与客户办理相关手续。
四、办公室及外协配合工作
1、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房管所、物价局)上报申请工作(完善物业接管与物业收费标准申请备案)
2、与供水、供电、供气、排污(城市配套设施)、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的商讨有关费用的代收代缴,促使协议的达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