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职务犯罪论文
试析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预防
试析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预防试析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预防论文摘要职务犯罪是一个历久弥新的老话题,随着经济发展,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日益增多起来。
本文拟对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预防展开论述,试找到此类犯罪的根源并提出预防对策。
论文关键词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预防一、相关概念的辨析(一)司法工作人员我国《刑法》第94条规定,司法工作人员指的是负有侦查、检察、审判、监管职责的工作人员。
对于该概念,学术界与实务界由于所持的角度不一样,对概念一直有分歧,其分歧主要集中在以下三种观点:公务说、身份说、混合说。
公务说认为:“无论行为人主体是否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只要他的行为属于公务,就应该属于司法工作人员。
”身份说认为:“只要行为人主体具有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身份,就应当属于司法工作人员,反之则不属于司法工作人员。
”混合说认为:“只有符合上述两种条件时才属于司法工作人员。
”本文倾向于同意公务说的观点,从现行刑法规定来看,只需要行为人负有侦查、检察、审判、监管职责时,就属于司法工作人员,而并没有提到,行为人是否需要是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因此,本人认为只要行为人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管职责时就应当属于司法工作人员。
(二)职务犯罪对于职务犯罪的内涵,我国现行刑法并没有规定,在当前理论界和实务界,由于角度和立场不同,对于该内涵,也有不同的见解。
第一种:认为职务犯罪是指掌握一定管理、支配公共财产、人事关系等多种实权的国家公务人员谋取私利、侵犯公共利益的高层次、高智商犯罪,其本质是谋取私利、权钱交易。
第二种:认为职务犯罪是掌握国家公职权力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私用或滥用公共权力破坏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侵犯国家和公民利益,依法应当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第三种:认为“职务犯罪就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从事的犯罪活动。
”综上,本文认为职务犯罪应当是指行使国家公共权力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依刑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的总称。
最新-预防职务犯罪论文预防职务犯罪应突出三性 精品
预防职务犯罪论文预防职务犯罪应突出三性一代伟人邓小平同志指出:反腐败“还是法制靠得住些”。
要保障预防职务犯罪健康发展,必须推动和建立预防职务犯罪的法律保障。
因为法律具有权威性、明确性、强制性和稳定性的特点。
只有法律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重要地位的确认,才能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只有法律对预防犯罪主体、机制、措施、程序等方面明确的规定,才能保证预防工作在全社会的共同参与下各司其职,互相配合,有条不紊的开展;只有法律才能排除各种障碍,确保预防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强化思想意识突出政治上的坚定性政治上的坚定性应着重体现在思想意识上。
应不断学习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学习中纪委有关反腐倡廉的一系列论著,弄清为谁从政,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
邓小平同志曾精辟的指出:“共产党要出问题,还在党的内部”。
他十分强调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提出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
这就要求我们应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前途具有坚定的信念,对党的事业忠诚执着。
联系我们检察工作的实际,就是要用三个代表武装头脑,按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规定,从讲政治的高度出发,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做好、做深、做细。
切实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进入新世纪,新阶段,党的执政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一些领导干部受拜金主义思想的影响,放松了世界观的改造,演变成为以权谋私,贪污受贿的腐败者。
因此,我们既要增强对职务犯罪工作的紧迫感,又要认识其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运用超前思维,创新预防思路,创新监督机制,在正确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的支配下,认真履行检察职能,积极转变思想观念,做到常怀爱民之心,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牢记“两个务必”,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自觉经受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改革开放条件下的各种考验,努力形成一心一意谋发展,聚精会神干工作的良好氛围。
职务犯罪预防分析论文
职务犯罪预防分析论文一、职务犯罪的本质透视(一)职务犯罪的概念截至目前,我国法学界对什么是职务犯罪仍然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其代表性的观点有两种。
第一种观点认为,职务犯罪是指“国家公职人员不履行职责,不正确履行职责或者利用职权谋取不法利益,妨害国家对职务行为的管理活动,损害公众对于政府的信赖感,依法应受刑事处罚的行为的总称”。
“职务犯罪是国家工作人员及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或职权实施的犯罪”。
第二种观点认为,职务犯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和其他依法履行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贪污受贿,失职渎职,致使公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依照法律应当受到刑事处罚的行为”。
笔者认为,我国职务犯罪概念的确定必须把握两大基本原则。
一是有利于打击和预防职务犯罪,二是符合我国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实践的现实。
以此标准来衡量,上述两种观点都不尽科学和完善。
第一种观点将职务犯罪的主体界定为“国家公职人员”或“国家工作人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而未将那些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编制但实际上行使或部分行使国家职权,依法从事公务的“准国家工作人员”涵盖在职务犯罪的主体范围之内。
第二种观点虽然将其他依法履行公务的人员纳入了职务犯罪的主体范围,但与第一种观点并无实质性差别,其缺陷仍然是主体范围外延过窄。
因此,我们必须超然于现有职务犯罪的概之外,重构我国职务犯罪的概念,以澄清某些似是而非的错误观念或认识。
笔者认为,我国职务犯罪主体除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准国家工作人员”、司法解释中“以国家机关人员论”的人员以外,还应该包括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中依章程规定或合同约定而从事一定管理工作的人员。
(二)职务犯罪的特征职务犯罪虽然既不是法定的类罪名,也不是法定的具体罪名,而是法学研究者对与职务有关的犯罪的概称,但是我们仍然可以依据传统的犯罪构成理论剖析其必然具备的法律特征。
职务犯罪应有的基本特征:(1)具有巨大的社会危害性;(2)具有刑事违法性;(3)应受刑罚性。
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与时俱进
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与时俱进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社会的进步,职务犯罪也越来越严重。
许多案件都是由一些担任职务的人员利用职权和职务之便,进行侵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违法犯罪活动而引起的。
为了保障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切实维护社会稳定,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显得非常重要。
本文就是要探讨如何使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与时俱进,以提高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效果。
首先,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职务人员的自我防范意识。
许多职务犯罪都是因为职务人员在工作中缺乏法制观念而把持不住自己的欲望,从而导致了犯罪。
因此,对职务人员的宣传教育工作,应该在平时就给予足够的重视。
可以通过宣传海报、组织学习班、举办讲座等多种方式,让职务人员更加了解职务犯罪的危害性,并提高他们的法制观念和反腐败观念。
只有增强职务人员的防范意识,才能以“防患于未然”的态度来防范职务犯罪。
其次,要大力推广信息技术,建立信息化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体系。
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我们有更加便捷、快速的方式来防范职务犯罪。
例如,建立职务犯罪嫌疑人信息库,运用大数据分析的技术,查找存在的职务犯罪的迹象。
同时,利用信息智能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大数据分析技术等手段,对职务犯罪嫌疑人的行踪进行全面、深入的监控和跟踪,及时发现和预警职务犯罪造成的恶劣后果。
第三,要强化监督管理,严格执行职务犯罪惩治制度。
对于职务犯罪嫌疑人,一定要依法惩治,绝不姑息。
加强职务犯罪嫌疑人的监管和管理,定期进行审计,对于有线索的情况,要及时调查处理。
同时,对于提供职务犯罪嫌疑人情况的人员进行保护,制定保密机制增强人们的举报意识,有力地打击职务犯罪,提高预防职务犯罪的效果。
第四,要加强法律法规建设,完善预防职务犯罪法制体系。
建立起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对于职务犯罪的处罚和防范措施进行明确规定和制定,从而可以在制度间接地起到预防职务犯罪的作用。
同时,加强法律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对于职务犯罪的惩治和预防工作起到积极地推进作用。
论职务犯罪的预防
论职务犯罪的预防【摘要】职务犯罪是指利用职权、职务之便,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行为。
本文旨在探讨如何预防职务犯罪,通过对职务犯罪的定义与分类进行分析,揭示职务犯罪给社会带来的危害,提出加强监督管理和制定严格规章制度等预防措施。
在强调了职务犯罪预防的重要性,并提出可持续发展策略。
通过本文的研究,可以更好地了解职务犯罪的本质和特点,为预防职务犯罪提供有效的方法和建议,促进社会的良性发展。
【关键词】关键词:职务犯罪、预防、监督管理、规章制度、危害、重要性、可持续发展、定义、分类1. 引言1.1 背景介绍职务犯罪是一种在职务领域内犯下的违法行为,严重危害国家、企业和社会的利益。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职务岗位的增多,职务犯罪现象也日益突出。
在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学校等各种组织中,都可能存在职务犯罪行为,给组织的稳定运行和健康发展带来严重影响。
近年来,随着反腐败斗争的不断深入,职务犯罪问题得到了广泛关注。
职务犯罪现象依然存在,并呈现出新的特点和趋势。
面对职务犯罪的严重威胁,预防职务犯罪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
只有通过有效的预防措施和加强监督管理,才能有效防范和打击职务犯罪行为,维护组织的正常运转和社会的稳定和和谐。
as一篇关于的文章。
1.2 研究意义职务犯罪作为社会治理领域的重要问题,一直是各界关注的焦点。
深入研究职务犯罪的预防措施,不仅可以帮助政府机构更好地管理和监督公职人员,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更可以提高社会治理水平,建设更加公正、透明、廉洁的社会治理体系。
对职务犯罪的预防具有重要的研究意义。
研究职务犯罪的预防可以帮助相关部门更好地认识职务犯罪的本质和特点,有效制定针对性的预防策略和措施。
通过深入研究职务犯罪的危害程度,可以更好地引起社会的重视和关注,促使各方积极参与到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中。
研究职务犯罪的预防也有助于推动推动社会治理体系的不断完善和提升,实现法治社会建设和现代化治理体系的目标。
研究职务犯罪的预防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意义,对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高国家治理水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论职务犯罪的预防
论职务犯罪的预防【摘要】职务犯罪是指在行使职务时滥用职权谋取私利的行为,给组织和社会带来极大危害。
为了预防职务犯罪,我们需要强化组织管理,加强监督机制,建立激励机制,加强法律法规建设和加强教育培训。
只有通过全社会共同努力,提升个人道德素质,加强制度建设和教育培训,才能有效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
预防职务犯罪不仅仅是组织内部的事情,更是全社会的责任。
只有通过不懈努力,才能建立一个清廉的社会环境,让每个人都能遵纪守法,守住自己的底线,共同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关键词】职务犯罪、预防、组织管理、监督机制、激励机制、法律法规、教育培训、社会共同努力、道德素质、制度建设。
1. 引言1.1 什么是职务犯罪职务犯罪是指利用或滥用职权、职务之便,以谋取个人私利,造成国家、集体或他人利益损失的违法犯罪行为。
在现实生活中,职务犯罪已经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重要问题。
职务犯罪的主要特点包括:犯罪主体通常是担任特定职务或职位的人员,他们利用职务之便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犯罪行为往往与职务关联紧密,涉及到权力、资源的配置和管理;职务犯罪给社会带来的危害不可低估,严重影响了社会正常秩序和全体公民的合法权益。
及时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提高全社会对职务犯罪的认识,对维护社会秩序和建设法治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1.2 职务犯罪的危害1. 经济损失:职务犯罪往往伴随着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行为,导致国家和社会财富遭受损失。
这种行为不仅影响了国家的经济发展,也损害了人民的利益。
2. 社会秩序混乱:职务犯罪的存在会破坏社会公平正义,使得社会秩序失序,影响人民的安定生活。
一些官员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导致社会资源的不合理分配,加剧了社会的不公平现象。
3. 政治信任危机:职务犯罪会破坏人民对政府的信任,降低政府的公信力。
如果政府官员滥用职权,违法行为屡禁不绝,人民对政府的信任将逐渐瓦解,政治制度的稳定性将受到威胁。
4. 思想道德败坏:职务犯罪者常常心存不轨,背离了自己的职责和使命,伤害了公民合法权益。
论职务犯罪的控制与预防
论文摘要历代统治者对职务犯罪,无不深知其害。
目前腐败己成为困扰各国领导人的一个重要话题,而腐败的最终根源就在于职务犯罪。
本文从认识职务犯罪的危害的严重性、发生原因谈起,提出只有在充分认识职务犯罪的危害性及其发生原因的前提下,方能找出预防职务犯罪的对策。
首先谈到危害后果……既造成国家巨大损失,又毒化社会空气,使人们的道德沦丧,社会奢靡。
其次一一列举职务犯罪的发生原因:实践中许多职务犯罪的产生,尤其是贪利性职务犯罪的产生,与我国目前落后的经济发展水平有着非常密切的联系;社会分配不公是产生某些职务犯罪的重要诱因;在当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阶段,等价交换是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则之一,一些公职人员由于受资本主义腐朽思想的影响,而将其应用于职务犯罪。
继而阐述了由于立法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不足与不协调,司法实践中存在对职务犯罪存在打击不力的现象,以及受封建特权思想等各种消极思想的影响,是职务犯罪屡禁不止、恶化蔓延的原因之一。
最后经过分析原因并联系改革开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际,从有利于防止权力滥用,规范政府行为、司法行为和经济活动,创新体制、机制、法律和制度的层面,以实事求是的态度提出防止职务犯罪的对策:1、建立、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经济,消除职务犯罪赖以生存的经济条件;2、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法律建设,充分发挥法制在预防职务犯罪的积极作用;3、強化以权力机关监督、检察监督、纪检监察监督、中介组织监督、新闻监督等为主的几种监督,形成有效监督体系。
4、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从思想上铲除职务犯罪的土壤,堵塞职务犯罪的机遇,从而有效地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
5、加强宣传,提高全社会的民主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预防职务犯罪。
关键词:职务犯罪危害的严重性发生原因控制与预防纵观历史,历代统治者对职务犯罪,无不深知其害。
古语说“明主治吏不治民”、“得人者昌、失人者亡”①,都表明统治者知道官吏在立法、执法、治民中的重要性。
论职务犯罪的预防
论职务犯罪的预防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和经济的繁荣,职务犯罪已经成为了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给我们的国家、企业、社会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
特别是在一些重要的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职务犯罪更是带来了严重的后果,不仅损害了企业和单位的利益,更损害了公众的利益和信心。
因此,如何预防职务犯罪已经成为了一个必须认真思考、积极解决的问题。
首先,预防职务犯罪必须从制度上入手。
建立完善的职务犯罪预防制度和预警机制,能够有效防止职务犯罪的发生。
制度可以包括以下方面:1、加强岗位责任制:赋予岗位责任,让每个员工在工作中都有明确的责任和义务,形成一种“以责任为重”的工作氛围,有助于遏制职务犯罪的发生。
2、加强信息系统建设:建立科学完善的信息体系,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数据共享,保证了信息的及时更新和准确性,防止信息漏洞和信息泄露,提高了工作效率和保密水平。
3、加强内部监督机制:建立内部监察制度,制订行业标准和公平公正的制度评价标准,确保公司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其次,必须加大对职务犯罪的法律打击力度。
政府和司法机构应该加强对职务犯罪的调查、追究和处罚力度,发现职务犯罪应当及时打击,现行法规在刑罚方面应加大对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同时加强司法制度的完善,提高职务犯罪公正审判的能力,保证刑事司法的公正性和权威性,给犯罪分子一个严厉的法律惩罚。
第三,职业道德的培育和提升对于预防和遏制职务犯罪至关重要。
正确引导和培养职工的职业道德是预防职务犯罪的重要措施之一。
企业应通过各种形式,强化职工道德、法律和常识的教育,培养职工的遵纪守法意识,提高职工的法律和道德素质,使每个职工进一步加强对职业道德的重视和认识,从而阻止职务犯罪的发生。
第四,加强对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完善和规范。
企业必须做好内部管理制度的制定、完善、执行和监督,使企业管理制度与法律制度相衔接,严格遵守法律,合法合规,在规范的制度框架下开展工作,从而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
综上所述,职务犯罪的预防是一个长期、系统的工作。
预防职务犯罪论文
预防职务犯罪论文摘要职务犯罪是指利用职务之便,以违法或违纪手段获得非法的私利的行为。
预防职务犯罪是保护社会利益和经济秩序的重要手段。
本论文就预防职务犯罪进行探讨,包括职务犯罪的种类、预防职务犯罪的重要性、预防职务犯罪的原则和方法等。
第一部分:引言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组织的日益复杂化,职务犯罪问题日益突出。
职务犯罪不仅对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造成威胁,还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
因此,加强对职务犯罪的预防至关重要。
本文将对预防职务犯罪进行深入研究。
第二部分:职务犯罪的种类职务犯罪可以分为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渎职、徇私舞弊等多种类型。
贪污受贿是指公职人员以权力为工具,获取非法私利的行为;挪用公款是指公职人员将公款用于非法私利;渎职是指公职人员不履行职责、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是指公职人员滥用职权干预或放纵他人违法犯罪行为。
了解职务犯罪的种类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进行预防。
第三部分:预防职务犯罪的重要性预防职务犯罪对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职务犯罪不仅损害了公众的利益,还破坏了社会道德和法治建设。
通过有效预防,可以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提升社会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因此,预防职务犯罪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第四部分:预防职务犯罪的原则预防职务犯罪应遵循以下原则:1.法治原则:依法预防职务犯罪,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2.教育原则:通过加强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教育,提高公职人员的法制素养和职业操守。
3.监督原则: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加强对公职人员的监督,防止职务犯罪的发生。
4.奖惩并举原则:对涉嫌职务犯罪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形成威慑,同时对预防职务犯罪作出激励措施。
第五部分:预防职务犯罪的方法1.建立健全的制度和规章加强制度和规章的建设,明确公职人员的权责和行为规范,规范公共资源的使用和管理,减少职务犯罪的机会。
2.加强监督和审计建立有效的监督和审计机制,加强对公职人员的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职务犯罪行为。
预防职务犯罪征文-加大惩治力度促进犯罪预防
预防职务犯罪征文-加大惩治力度促进犯罪预防
随着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职务犯罪的风险和规模也在不断增加。
这给社会安全和社
会稳定带来了严重的挑战。
为了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我们需要加大惩治力度,促进
犯罪预防。
首先,加大惩治力度是预防职务犯罪的重要手段。
惩罚制度应当更加严厉,以有效地
震慑潜在的犯罪分子。
同时,对于已经犯罪的人员,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加大
对其的制裁力度。
只有这样,才能使潜在的犯罪分子感到恐惧,从而减少职务犯罪的
发生。
其次,促进犯罪预防也是非常重要的。
预防工作要从源头入手,通过多种手段加强对
职务犯罪的防控。
例如,加强对公职人员的法律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他们的法
治意识和职业操守。
同时,加强对公职人员的背景调查和监督,及时发现和排查潜在
的问题。
此外,还应当加强对公共部门的监督,建立健全的内部监督机制,及时发现
和纠正职务犯罪行为。
另外,加强国际合作也是预防职务犯罪的重要手段。
职务犯罪具有跨国性和网络化的
特点,需要各国加强合作,共同打击犯罪分子。
通过加强情报共享、提供相互协助和
联合办案等方式,实现信息共享和合作调查,共同解决职务犯罪问题。
总之,预防职务犯罪需要加大惩治力度,促进犯罪预防。
只有通过依法惩治犯罪分子,加强对公职人员的教育和监督,并加强国际合作,我们才能够有效地预防和打击职务
犯罪,保障社会的安全和稳定。
《论职务犯罪预防》范文
《论职务犯罪预防》篇一一、引言职务犯罪是一种严重破坏社会公正和秩序的犯罪行为,它严重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
预防职务犯罪不仅是维护社会公正、法治的重要任务,也是维护公共利益和保障公民权利的必然要求。
本文将从职务犯罪的定义、特点、成因及预防策略等方面进行深入探讨,旨在提出一套行之有效的职务犯罪预防措施。
二、职务犯罪概述职务犯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行为,从而侵犯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公民个人利益的行为。
其特点包括隐蔽性、危害性、复杂性和长期性等。
职务犯罪的危害不仅在于其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更在于其对社会公正、法治和公信力的破坏。
三、职务犯罪的成因分析职务犯罪的成因复杂多样,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制度不健全,如监督机制不完善、权力过于集中等;二是法律意识淡薄,部分国家工作人员缺乏法治观念,以权谋私;三是社会环境影响,如经济利益驱动、人际关系复杂等。
这些因素相互交织,共同导致了职务犯罪的发生。
四、职务犯罪预防策略(一)完善法律法规加强法律法规建设是预防职务犯罪的根本途径。
应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国家工作人员的职责和权力范围,规范其行使权力的行为。
同时,加大对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提高违法成本,使潜在犯罪者望而却步。
(二)强化监督机制建立健全监督机制是预防职务犯罪的重要手段。
应加强内部监督,完善审计制度、财务制度等,防止权力滥用。
同时,加强外部监督,如媒体监督、公众监督等,形成对权力运行的全方位监督。
(三)提高法治意识提高国家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是预防职务犯罪的关键。
应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国家工作人员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使其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履行职责。
(四)加强教育培训加强教育培训是预防职务犯罪的基础性工作。
应定期对国家工作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教育培训,提高其职业素养和道德水平。
同时,加强对新任岗位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其具备履行职责的能力和素质。
预防惩治职务犯罪科学发展观论文
职务犯罪是腐败最严重的表现,它严重地损害了党和国家的形象;危害着国家正常的政治经济管理秩序;毒害着社会风气和社会道德,成为阻碍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的巨大障碍。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统计,20xx年至20xx年全国检察机关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179696件,其中超过百万元以上的大案35255件,因职务犯罪被立案侦查的县处级以上干部13929人。
从20xx年至20xx年全国检察机关共查办各类渎职类职务犯罪34973件420xx人,这些犯罪给国家和人民造成经济损失达数千亿元。
一个个触目惊心的数字,一桩桩职务犯罪的案例,值得我们去深入思考和应对。
“治国重在治吏”,职务犯罪的严峻性,已引起广大人民群众对预防和惩治职务犯罪的强烈呼声。
这是历史经验的总结。
在创建和谐社会的今天,惩治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已是一项迫在眉睫的重要工作。
坚决惩治职务犯罪和有效预防职务犯罪,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
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
这为我们全党预防和惩治职务犯罪指明了努力的方向和目标、工作的思路和方法。
预防职务犯罪必须加强党性修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只有不断强化政治学习,提高自身的政治修养,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才能坚决抵制社会上的各种诱惑,才能洁身自好,坦荡一生,平稳着陆。
云南省红塔集团原老总褚时建就是在最后关头丧失了政治敏锐性,丧失了领导干部的原则,从功臣沦为罪人;原北京市交通局副局长、首都公路发展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兼董事长毕玉玺,因受贿一千余万元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被捕后自己就曾忏悔说:“本来家庭生活就很好,钱也够用了,就是因为丧失了党性原则,产生了赌徒心理,先是人玩钱,结果是钱玩了人。
”预防职务犯罪必须加强对法律知识的学习。
浅谈预防职务犯罪
Abstract
Anti-Corruption ( prevention of such crimes ) almost all countries are facing a long-term test. Throughout our country's anti- corruption system , people bear most of the prosecution task. Practice shows from abroad , punishment , prevention and education three-pronged approach is the best experience in the prevention of corruption . This article will focus on the theme "Prevention of crimes " under the current legal framework through research is mainly responsible for the prevention of such crimes prosecutors in practice difficulties and problems, to further explore the prosecution should do, around the deeper social and political environment , the prevention of corruption policy rethinking the evolution of corruption prevention policy and other issues were discuss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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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预防职务犯罪论文篇一:职务犯罪预防论文职务犯罪预防论文:职务犯罪预防立法工作的若干思考[摘要]预防职务犯罪是反腐倡廉建设的治本之策。
当前全国性的职务犯罪预防立法处于空白状态,亟需予以完善。
本文从职务犯罪预防立法的理论基础、政治基础、实践基础出发,在论证其可行性的基础上,对职务犯罪预防立法的条文结构、预防措施、职责分工、主管机关、法律责任等进行了构建。
[关键词]职务犯罪预防;立法;反腐倡廉党的十七大报告在关于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时强调指出:“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
”可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是反腐倡廉建设的治本之策,在整个反腐倡廉建设中占有重要的地位。
而目前,虽然有关预防职务犯罪的地方性立法已方兴未艾,但从总体上讲,全国的预防职务犯罪仍处于无法可依的状态,影响了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健康发展。
因此,笔者认为,要尽快启动全国性立法工作。
一、预防职务犯罪立法的必要性(一)预防职务犯罪是反腐倡廉建设的治本之策反腐败是一项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严重政治斗争,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不断加大打击职务犯罪力度,反腐倡廉建设的成绩不可低估,但是,必须清醒的看到,腐败现象还未得到有效遏制,职务犯罪形势依然严峻。
一是犯罪手法不断翻新,手段更加智能化,隐蔽性越来越强。
腐败分子利用各种手段,转移、隐瞒巨额财产。
而在表面上又进行各种伪装,使其腐败行为长期不被或难以揭露。
二是职务犯罪的低龄化特征越来越明显。
在某地检察机关近年来查处的贪污贿赂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在40岁以下的案件已占立案总数的60%以上。
三是群众犯罪,窝案、串案增多。
案件往往是查处一个带出一串,挖出一案端了一个窝,明显表现为“集体腐败。
地税系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论文
地税系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论文职务犯罪不仅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也严重破坏了地税系统的形象和公信力。
预防职务犯罪是地税系统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地税事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地税系统职务犯罪的表现形式及特点(一)地税系统职务犯罪的主要表现形式地税系统职务犯罪主要集中在税收征管、税务稽查、税务审批等环节。
常见的表现形式包括: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不正当税收优惠,收受贿赂;虚报、冒领、截留税款;滥用职权,违规减免税款;贪污、挪用税款等。
(二)地税系统职务犯罪的特点1、专业性强地税工作涉及复杂的税收法律法规和财务知识,职务犯罪往往利用专业知识和工作流程的漏洞进行,具有较强的隐蔽性。
2、涉案金额较大税收直接关系到国家财政收入,一旦发生职务犯罪,涉案金额往往较大,给国家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
3、窝案串案较多地税系统内部工作联系紧密,一个环节的职务犯罪往往会牵扯出其他环节的问题,形成窝案串案。
4、社会影响恶劣地税部门作为国家重要的执法部门,其职务犯罪行为容易引起社会公众的关注和不满,严重损害政府形象。
二、地税系统职务犯罪的成因(一)主观因素1、价值观扭曲一些地税工作人员放松了对自身的思想道德教育,价值观发生扭曲,追求个人私利,漠视法律法规。
2、法制观念淡薄对税收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缺乏深入了解,心存侥幸,认为自己的行为不会被发现和追究。
3、心理失衡看到社会上的一些不正当暴富现象,心理失衡,试图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财富。
(二)客观因素1、税收征管制度存在漏洞税收征管流程不够完善,监督机制不健全,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
2、权力过于集中在一些关键岗位,权力过于集中,缺乏有效的制衡和监督,容易导致权力滥用。
3、外部环境的影响市场经济环境下,各种利益诱惑增多,一些企业和个人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不惜拉拢腐蚀地税工作人员。
4、监督不力内部监督存在薄弱环节,外部监督渠道不够畅通,对职务犯罪行为发现不及时、查处不力。
《论职务犯罪预防》范文
《论职务犯罪预防》篇一一、引言职务犯罪是指国家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谋取私利或者不正当利益,违反国家法律规定,所实施的犯罪行为。
这种犯罪行为不仅侵害了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而且也侵害了公民个人的合法权益,对国家政治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都构成了极大的威胁。
因此,加强职务犯罪预防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旨在深入探讨职务犯罪的预防策略与措施。
二、职务犯罪的特点与危害(一)特点职务犯罪的特点包括犯罪主体的特定性、犯罪手段的隐蔽性、犯罪行为的危害性等。
犯罪主体多为国家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进行犯罪;犯罪手段隐蔽,不易被发现;犯罪行为危害严重,涉及面广。
(二)危害职务犯罪的危害表现在多个方面。
首先,它破坏了国家政治清明、社会公正;其次,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再次,影响了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因此,预防和打击职务犯罪势在必行。
三、职务犯罪预防策略(一)加强法律法规建设加强法律法规建设是预防职务犯罪的基础。
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使法律法规覆盖到职务犯罪的各个方面,为打击职务犯罪提供法律依据。
同时,要加强执法力度,确保法律法规得到有效执行。
(二)强化监督机制强化监督机制是预防职务犯罪的关键。
要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和外部监督机制,形成对公职人员的全方位、全过程监督。
同时,要加强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使公职人员的行为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
(三)提高公职人员素质提高公职人员素质是预防职务犯罪的根本。
要加强公职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公职人员的法律意识和纪律意识。
同时,要加强公职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能力提升,提高其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
(四)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是预防跨国职务犯罪的重要途径。
要与其他国家建立合作机制,共同打击跨国职务犯罪。
同时,要借鉴其他国家的成功经验,不断完善本国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四、具体措施(一)完善反腐法律体系完善反腐法律体系是预防职务犯罪的重要保障。
要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职务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为打击职务犯罪提供法律依据。
《论职务犯罪预防》范文
《论职务犯罪预防》篇一一、引言职务犯罪是指国家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以权谋私,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近年来,职务犯罪的严重性及普遍性不断受到社会的关注,因此,职务犯罪的预防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旨在深入探讨职务犯罪预防的策略和措施,以实现国家公职人员队伍的清正廉洁。
二、职务犯罪的现状与危害职务犯罪现象在我国屡见不鲜,其危害性不容小觑。
一方面,职务犯罪严重破坏了社会公平正义,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另一方面,职务犯罪也严重影响了国家公信力和政府的形象。
此外,职务犯罪还可能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如贪污腐败、权钱交易等,进一步加剧社会不公。
三、职务犯罪预防的必要性针对职务犯罪的严重性和危害性,预防职务犯罪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预防职务犯罪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需要。
通过预防措施,可以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其次,预防职务犯罪是提高政府形象和公信力的需要。
一个清正廉洁的政府形象能够赢得人民的信任和支持,提高政府的公信力。
最后,预防职务犯罪是推动社会和谐发展的需要。
通过预防职务犯罪,可以减少社会矛盾和冲突,推动社会和谐发展。
四、职务犯罪预防的策略和措施(一)加强法制教育,提高公职人员的法律意识加强法制教育是预防职务犯罪的基础。
应通过开展法律法规教育、案例分析等形式,提高公职人员的法律意识,使其明确知晓职务犯罪的危害性和严重性。
同时,应加强公职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培养其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观。
(二)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强化内部管理建立健全监督机制是预防职务犯罪的关键。
应加强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的结合,建立健全审计、监察、检查等制度,对公职人员的行为进行全面监督。
同时,应强化内部管理,完善内部控制体系,防止权力滥用和以权谋私的行为。
(三)加大惩治力度,严惩不贷对于已经发生的职务犯罪行为,应依法严惩不贷。
加大对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形成强大的震慑力,使潜在的犯罪分子望而却步。
论职务犯罪的预防
论职务犯罪的预防【摘要】职务犯罪对企业和社会都造成了严重的危害,因此预防职务犯罪显得尤为重要。
为了有效预防职务犯罪,可以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员工道德教育,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实行监督机制,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加强法律意识培养等。
这些措施能够有效提升员工的道德素养和法律意识,加强内部监督和控制,确保信息安全,从而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
预防职务犯罪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只有加强预防措施,才能有效减少职务犯罪的风险,维护企业的正常运转和社会的稳定发展。
加强预防措施的必要性也是毋庸置疑的。
通过全面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可以有效预防职务犯罪,实现企业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职务犯罪、预防、员工道德教育、内部控制制度、监督机制、信息安全管理、法律意识、预防措施、重要性、必要性1. 引言1.1 职务犯罪的危害职务犯罪的危害包括给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和声誉上的负面影响。
职务犯罪可能导致企业在经济上遭受重大损失,例如财务造假、盗窃公司资产等行为会直接影响企业的盈利能力和财务稳定性。
这些损失不仅仅是物质上的,还会影响企业的市场信誉和客户信任度,进而影响企业的未来发展。
职务犯罪会损害企业的声誉和形象。
一旦职务犯罪事件曝光,企业将受到来自社会各界的负面评价和严厉批评,这不仅会导致客户和投资者的流失,还会影响企业与其他合作伙伴的信任关系,甚至引发法律诉讼和涉及机构的处罚。
职务犯罪的危害不仅仅局限于企业内部,还会波及到整个社会和经济系统中。
预防职务犯罪的重要性就体现在避免这些危害的发生,保护企业的利益和社会的稳定发展。
在接下来的我们将探讨如何有效预防职务犯罪,保障企业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1.2 预防职务犯罪的重要性预防职务犯罪的重要性在于企业和组织能够避免经济损失、声誉损害以及法律责任。
职务犯罪不仅会给企业带来直接的经济损失,还会损害企业形象和声誉,影响其长期发展。
职务犯罪行为还可能触犯法律,导致法律制裁和法律责任,给企业和个人造成严重后果。
浅议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方式司法制度论文(1)
浅议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方式司法制度论文(1)为了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现象滋生蔓延,检察机关在不断加大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力度的同时,结合检察职能,按照“教育是基础,法制是保证,监督是关键”的精神,积极探索建立在党的领导下与有关部门配合,专门预防和系统预防、检察机关预防同社会预防相结合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
因此,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方式也就成了摆在各级检察机关领导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人员面前的重要课题。
下面笔者结合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实践,就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方式略呈管见。
一、建议党委牵头,实现网络预防。
由于产生职务犯罪原因的多方面,决定了预防职务犯罪是一个涉及到政治、经济、文化、教育、行政、法律等方方面面的系统工程。
在整个预防职务犯罪的系统工程中检察机关仅仅是一个组成部分。
所以,检察机关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必须贯彻党中央关于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要求,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动员全社会力量,发挥预防工作的整体效能,才能取得预期的效果。
因此,各级检察机关要主动争取党委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重视,通过党委牵头组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网络非常必要。
其工作方式可以通过向党委提出当地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意见,建议党委成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指导(领导)小组,并由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处(科)负责处理指导(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工作。
在各部门、厂矿、乡镇聘请纪委书记或党委书记担任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联络员,建立起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网络。
坚持在党的领导下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强联系沟通和协调,进行信息交流,推广预防经验,走系统预防、部门预防与社会预防相结合的道路,共同推进预防工作的深入。
二、促成专项立法,实行依法预防。
2001年8月1日,经无锡市人民检察院提请,由无锡市人大常委会制定,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的《无锡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正式实施,这是我国第一部地方性预防职务犯罪的专项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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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职务犯罪论文自上个世纪年代以来,国家把惩治职务犯罪作为重点工作之一,侦破了一批职务高、数额大、影响大的大案要案,特别是成克杰、胡长清、李纪周等重大案件的查处,有力地震慑了犯罪分子,振奋了党心民心。
在我国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职务犯罪已成为需要高度重视、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
在此,本人就职务犯罪这个课题作一尝试性的浅述。
一、职务犯罪的概念及其特点职务犯罪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进行的犯罪,它的本质特征是权力商品化,犯罪人利用社会公共权力进行“权钱交易”,以满足个人、家庭或小集体利益,其犯罪造成的危害较之其他刑事犯罪相比更甚,是一种严重的腐败现象,据我国经济学家的保守估计,在年代后半期,“国家因腐败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消费者福利损失平均每年在亿-亿元之间,占全国总量比重在-之间。
”预防职务犯罪、惩治腐败已成为我国迫在眉睫的问题,其严重程度恰如江泽民同志多次强调的那样,已经成为“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严重政治斗争”!从大量的已被揭露出来的职务犯罪的案例来看,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职务犯罪作为刑事犯罪的一种,在整个犯罪中占有相当的比例,比较突出的如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罪等等。
分析其主要原因就是在权、钱、情这三个环节的管理上存在漏洞,总体来讲主要有以下特点:(一)、位高权重,贪污受贿。
位高权重,贪污受贿是众多职务犯罪的首要特征。
孟德斯鸠指出:“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
”据有关报道,仅一个建筑项目的兴建,从可行性研究开始,到项目竣工,共有个环节可能出现违法违纪现象,轻则“吃拿卡要”,重则行贿受贿;建筑工程的规划、设计、采购、施工、质量监督、监理等环节都有可能是职务犯罪案件的多发区。
行家们说,工程设计文件的一笔一划,一句话,甚至一个字,都是“钱”。
像广东的于飞,沈阳的慕绥新和马向东等都与此有关。
通过对近年来查处的大案、要案进行分析后发现,现阶段职务犯罪在一定程度上呈现出“五多”、“两突出”的现象。
即:从发案单位类型看,工矿企业发案多;从涉嫌犯罪的主体看,担任正职领导的多;从岗位分类看,经手管理财物的人员多;从单位层次看,基层部门发案多;从犯罪性质看,贪污、挪用公款犯罪多。
在这些案件当中,以小集体私分公款贪污问题突出;作案时间长、频率高、数额大的现象突出。
(二)、品行堕落,贪色循情。
经济上的犯罪与生活上的堕落,从来都是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
一些干部的堕落就是从生活公务员之家版权所有作风不检点开始的,在金钱、权力、美色面前经受不住考验,往往背叛自己的誓言,贪赃枉法,搞权钱交易、权色交易,最终品行堕落,沦为人民的罪人。
根据对缉拿归案的职务犯罪嫌疑人进行的“罪情”分析,发现大多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贪色循情。
调查发现,这些人为了满足女人的欢心,不惜铤而走险“弄”钱的占了%。
另一种情况,就是用贪来的赃款找女人。
从公布的厦门“远华”、沈阳“慕马”等案情看,不少犯了罪的领导干部都属这种类型。
此外,家族的一些成员在其蜕变过程中有的却起到了不可小视的推波助澜作用,这些家族成员主要是利用干部的权力和威望进行违法乱纪的活动。
目前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夫唱妇随”。
大多数情况是丈夫担任领导职务,手中掌握着一定的权力,投机者为了达到某种不可告人的目的则贿之,意志不坚定者也许开始还能抵挡一阵子,久而久之也就下了水,做妻子的不是劝其守节,而是同流合污。
更有甚者,有些妻子在尝到“甜头”后便一发不可收拾,主动进攻,利用丈夫的威望索贿,海南省东方市原市委书记戚火贵之妻就是这样。
二是“父债子收”。
有些领导干部在行违法乱纪之事时往往还装出一副清廉的样子,自己不直接收受,而是让子女帮着收,这些子女也就明目张胆地变着法子到处索要,想着法子捞钱,为其父母收“债”,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于飞利用手中权力,由其子女出面非法炒作地皮,从中“得益”上千万元,成了“父债子收”的“典型”。
三是“亲朋借威”。
有些领导干部的“七大姑八大姨”,甚至是远房亲戚、同学朋友,也凭借某些干部手中的权力为自己谋“利”,收取“报酬”,而后与当官的亲朋共享这份“利益”。
二、产生职务犯罪的主要原因(一)、政治素质低。
职务犯罪的干部大多没有良好的思想基础,又放松自身学习,不注意改造自己的世界观和严格自律。
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受西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等腐朽思想文化的影响、侵蚀,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世界观、人生观错位,价值观扭曲,把一切向钱看的腐朽思想带入执法领域中,把手中的权力视为交换的筹码,以权谋私、权钱交易,把公正执法扔到了脑后。
究其根本原因是丢掉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理想信念动摇。
(二)、法制观念淡薄。
职务犯罪的干部大多没有牢固树立公正执法的思想观念,在实际工作中也就不可能自觉遵照法律规定做到依法办事。
违法办事的干部往往认为工作不会出问题,自己不会犯错误,就是发生了一些违纪违法情况,还认为自己是正确的,对工作缺乏高标准、严要求,不能兢兢业业对待每一项具体工作,法制观念淡薄。
(三)、特权思想严重。
特权思想有两种表现,一是在这些职务犯罪的干部中,往往拥有特权,以管人者的身份自居,自认为高人一等,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利当作耍特权的资本,认为自己可以不受法律约束,凌驾于法律之上。
事实上,但凡腐败分子在受到惩处后都会自我反省:“如果当时有人提醒我、监督我,就不会有如此的下场”,但悔之已晚。
二是缺乏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和为人民甘于奉献的敬业精神,忘记了“权力来自于人民”、“人民公仆为人民”的崇高宗旨。
群众观念淡薄,颠倒了主仆关系,忘记了干部的本色是为人民服务。
(四)、工作机制和管理方式尚待完善。
少数基层领导对干部职务违纪违法导致的各种问题认识模糊,加之受“难免论”、“难管论”的影响,行动上自然对干部失察、失管、失控。
对违纪违法干部无原则地加以袒护和纵容。
领导干部的一岗双责制度,明确规定既要抓业务也要抓队伍建设,但少数领导往往只顾压任务定指标,忽视讲纪律,提要求;只注重完成工作任务指标数字,不检查完成任务的方法和手段,不检查制度规定的落实情况。
因此,工作上满足于一般化的部署要求,缺少深入检查;对违纪违法干部姑息迁就,缺乏严肃批评教育;思想政治工作停留在表层,缺乏渗透到每个环节的具体措施。
尤其是不能有效地启动预防机制,处理上又失之于宽。
(五)、监督制约机制松懈,制度流于形式。
近年来,各地各部门都普遍制定了相应的预防职务犯罪的规定、纪律、制度、办法等,但在具体落实上,却缺乏广度和深度,没有起到干部之间相互监督,部门之间相互制约的作用。
如在一些司法机关中,存在刑讯逼供等严重违法行为,法规制度失去了应有的约束力,成了一纸空文。
这些管理上存在的漏洞,也是监督制约机制没能正常运转的结果。
三、职务犯罪的防治打击是惩治职务犯罪的治标措施,预防才是治本之策。
人们往往关注打击职务犯罪而忽视预防工作。
惩办贪污腐败,令人解气,但更重要的是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以减少国家和人民群众的损失,树立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
预防职务犯罪本人认为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一)、加强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
不少事实证明,“千腐败、万腐败,都是思想先腐败。
”陈希同、成克杰、王宝森、胡长清、程维高等,这些高级干部之所以堕落,都是从思想蜕化变质开始,逐步滑向腐败深渊的。
以此为鉴,必须从思想上强化预防职务犯罪的建设,在广大党员和领导干部思想上筑起预防职务犯罪的坚固堤坝。
要做到这一点,就要加大思想教育力度。
江泽民同志指出:“有了比较健全的法律和制度,如果人们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淡薄,思想政治素质低,再好的法律和制度也会因为得不到遵守而不起作用,甚至会形同虚设。
”要把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特别是中高级干部的教育作为重点,把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作为培训党员干部的必修课。
思想教育既要突出教育的广泛性,又要讲究教育方法的多样性和针对性;既要讲实效,又要造成一定的声势。
要在各级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把纪委、组织部门、宣传部门、党校、以及新闻单位,文化艺术部门的力量集中起来,发挥思想教育工作的整体优势,形成纵横交错的思想教育网络,造成强大的思想教育攻势。
(二)、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
健全的监督机制对预防和揭露腐败的作用至关重要。
马克思主义监督学说认为,监督是国家的一种职能,是维护一定社会政治和经济秩序的手段。
从政治学的角度看,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走向腐败。
监督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例如增加重大决策和重大问题的透明度,实行各种公开制度,改革和健全各种审批制度等等。
应该肯定,我们党多年来已经形成了不少党内监督的好制度和经验。
但是,监督体制还不够完善,没有形成具有足够约束力的监督体系,是目前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
在监督机制方面,特别重要的三种监督力量是,一是反腐败专门机关的专门监督,主要要依靠检察机关的反贪污贿赂局的作用,要保证司法机关的独立性、执法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同时发挥中国共产公务员之家版权所有党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党内监督作用。
二是要高度重视和发挥人大和政协的监督功能,强化权力机关的监督。
人大监督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有各种法定的监督方式,不能流于形式,而政协的民主监督则是我国的一种不可或缺的宝贵资源,这也是我国宪法规定的一项政治制度。
三是要鼓励新闻媒体发挥监督功能,通过公开暴光和披露来促使腐败现象得以收敛,要确保新闻自由对滥用权力的来自公众的制约,要在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的前提下,尝试给予新闻媒体的知情权、调查权、评论权、曝光权,使之不失为制约职务犯罪的锐利武器。
四是强化经济监督。
这方面的监督主要是指国家授权经济监督职能的专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内部的监督机构,按照一定的法律、制度和纪律对一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经济活动,以及国家公务人员的经济行为进行监察和督促,这是防止贪污、贿赂、挥霍浪费等职务犯罪现象的重要手段。
特别要加强财务监督制度,用法律制度保证财会监督人员的政治、经济地位不受监督对象支配,依法独立行使经济监督权,抓好对本单位本部门执行财会制度情况的监督。
(三)、健全和规范法制制度。
现在我国宪法已经明确要建设法治国家,这也是中央的纲领性目标,必须明确法治对政府而言,其实质意义在于防止行政权力的泛滥。
由于行政权是一种由国家行政机关主动行使的权力,其作为或不作为均必须依照法律的授权和规定,否则就容易扰民,进而形成腐败,要依法行政必须重点抓住两个方面:一是立法;二是执法。
一方面必须切实加强预防职务犯罪的立法工作。
由于立法方面的不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一直在探索中前进。
要尽快建立和完善职务犯罪预防、惩治、监督等方面的制度、法规,除党内《两个条例》外,比如建立《行政程序法》、《财产申报法》、《国家公务员监督法》、《预防职务犯罪法》等法规,形成一套比较完善和规范的预防职务犯罪的法规体系,使预防职务犯罪真正做到有法可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