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干部、职工请销假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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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职工请销假制度

医院职工请销假制度

医院职工请销假制度为了规范医院职工请销假行为,保障医院的正常工作秩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职工。

二、请假类型及期限(一)事假1. 事假是指职工因个人原因无法正常上班,需要临时请假的情况。

2. 事假最长不超过3天,职工应在请假前向所在科室(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并说明请假原因。

3. 事假期间,职工不享受工资待遇。

(二)病假1. 病假是指职工因疾病或受伤无法正常上班的情况。

2. 病假最长不超过15天,职工应在病假期间持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向所在科室(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

3. 病假期间,职工可享受基本工资待遇。

(三)婚假1. 婚假是指职工本人结婚的情况。

2. 婚假最长为3天,职工应在婚假前向所在科室(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并提交结婚证明。

3. 婚假期间,职工可享受基本工资待遇。

(四)丧假1. 丧假是指职工直系亲属去世的情况。

2. 丧假最长为3天,职工应在丧假前向所在科室(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并提交死亡证明。

3. 丧假期间,职工可享受基本工资待遇。

(五)产假1. 产假是指女职工生育的情况。

2. 产假最长为98天,职工应在产假前向所在科室(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并提交生育证明。

3. 产假期间,职工可享受基本工资待遇。

(六)哺乳假1. 哺乳假是指女职工生育后,因哺乳需要临时请假的情况。

2. 哺乳假最长不超过1年,职工应在哺乳假前向所在科室(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并提交生育证明。

3. 哺乳假期间,职工可享受基本工资待遇。

三、请假程序1. 职工如需请假,应提前向所在科室(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并说明请假原因和期限。

2. 科室(部门)负责人应在接到请假申请后,及时进行审批,并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

3. 职工在请假期间,应保持电话畅通,以便医院联系。

四、销假程序1. 职工在请假结束后,应及时向所在科室(部门)负责人办理销假手续。

2. 科室(部门)负责人应在接到销假申请后,及时进行审批,并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

职工请销假管理制度

职工请销假管理制度

职工请销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提高工作效率, 强化劳动纪律, 转变工作作风, 保障医院科学发展推进医院各项工作旳正常开展, 特制定职工请销假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措施规定实行范围: 病假、事假、探亲假、年休假、丧假及惩罚。

计划生育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职工请假必须填写《请假申请表》, 并按摄影应管理职能进行审批立案。

第二章、病假第四条: 职工患病、受伤可享有病假。

第五条: 体病假必须有专科医生检查诊断证明、科室负责人和主管职能科室签订意见后, 报人力资源处同意立案后有效。

第六条: 体病假, 原则上应在居住地体息, 未经同意, 不得外出。

第七条:职工在休假期间外出患病, 原则上回医院治疗, 确因疾病无法返回者, 必须在原假满之前, 报单位同意后方可续假, 返院后持县以上医院病情证明到人力资源处销假。

第八条:凡病假时间已靠近六个月者, 本人规定上班, 须经专科医生证明疾病痊愈, 经人力资源处请示院领导同意后上班。

如本人勉强上班, 一月内原病复发继续病休者, 其前后病休时间应持续计算。

第九条: 病假工资待遇按医院有关制度执行。

第三章、事假第十条: 职工因事可向单位请事假。

请事假时, 必须本人书面申请, 载明请假事由, 请假天数等内容, 在不影响科室工作旳前提下, 经同意方能体假。

第十一条: 职工请事假半天以内, 由本科负责人同意;一天由科室签订意见, 主管职能科室同意后, 人力资源处同意立案;两天以上由科室负责人和主管职能科室签订意见, 报院领导同意, 人力资源处办理休假手续。

假满后由本人到人力资源处销假。

第十二条:事假不准续假, 确因特殊状况续假。

须汇报单位领导后重新办理休假手续。

第十三条:享有护龄津贴旳职工, 事假超过一种月, 从次月起停发护龄津贴。

第四章、探亲假第十四条: 职工符合国家规定旳条件, 可以休探亲假。

编外职工参照编内职工执行。

第十五条: 职工因出差, 病休等多种原因与父母团聚二十天, 与配偶团聚三十天旳, 不再享有探亲假, 但可按规定报销一次来回路费。

医院职工请销假制度

医院职工请销假制度

医院职工请销假制度1. 简介医院职工请销假制度是指医院为了合理安排员工的休假和工作,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并确保医院正常运营而建立的一套请假和销假的管理规定。

该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医院的人员资源高效利用,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满意度。

2. 请假的种类和期限2.1 年休假年休假是指员工在每个年度累计享受的带薪休假。

根据员工从事工作的时间长短,医院设定了不同的年休假天数。

员工需要提前向所在部门或人事部门提出年休假申请,并经过审批后方可休假。

年休假可以一次休完,也可以分段使用,但需在当年内完成。

2.2 病假病假是指员工因患病需要暂停工作并接受医疗治疗时的假期。

员工在申请病假时,需提供相关的医疗证明或诊断证明。

病假的天数和待遇根据员工所在医院的规定而定,通常会有一定的限制和补偿政策。

2.3 事假事假是指员工因非病因个人原因暂停工作的假期,如参加婚丧嫁娶、子女入学等特殊情况。

员工需要提前向所在部门或人事部门提出事假申请,并说明原因。

事假的天数根据员工的特殊情况和医院的规定而定,需要经过审批方可生效。

2.4 婚假婚假是指员工因结婚而享受的假期。

员工需要提前向所在部门或人事部门提出婚假申请,并提交相关的结婚证明。

婚假的天数根据员工的婚龄和医院的规定而定,通常会有一定的限制。

2.5 产假/陪产假产假是指女性员工因分娩而享受的假期,陪产假是指男性员工因配偶分娩而享受的假期。

员工需提前向所在部门或人事部门提出产假/陪产假申请,并提交相关的产假/陪产假证明。

产假/陪产假的天数根据员工的分娩情况和医院的规定而定,通常会有一定的限制和补偿政策。

2.6 哺乳假哺乳假是指女性员工为了照顾新生儿进行哺乳而享受的假期。

员工需提前向所在部门或人事部门提出哺乳假申请,并提交相关的哺乳证明。

哺乳假的天数和安排根据员工的需要和医院的规定而定,通常会有一定的限制和补偿政策。

3. 请假申请流程3.1 申请流程员工需要按照医院规定的流程提出请假申请,一般包括以下步骤: 1. 填写请假申请表:员工需填写请假申请表,包括请假类型、请假日期、请假时长等信息,并签名确认。

医院请销假制度范本

医院请销假制度范本

医院请销假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了规范医院职工的请销假行为,保障医院工作的正常运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请假的种类和程序1. 事假:职工请事假,一天以内由各科室、部门负责人批准,超过一天由分管领导批准,超过三天由院长批准,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2. 病假:以医院证明为依据,由院长批准,按允许天数休息。

如需住院治疗的人员,须持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或卫生防疫部门出具的介绍信,由院长批准。

到专科、省立医院或跨省就医者,需经院领导班子批准,并报市局领导同意。

就医期间药费按医疗保险规定执行,其它各项费用自理(工伤除外)。

3. 休假:按照办公室安排的时间填写休假申请表,交院长审批后,按规定天数休假。

4. 婚、丧假:按规定天数写出请假条,交院长审批,超过规定时间以事假论。

第三条销假上述各项请假期满上班后应及时向科室、部门负责人汇报,到人力资源部销假,超假部分领导同意后按事假论。

无科室、部门负责人批准的事、病、休、婚、丧假,均视为无故旷工。

第四条旷工的处理1. 职工应提前做好工作准备,规定上班时间为上岗时间,未在规定时间上岗者即为迟到;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下班者为早退。

2. 职工无论因公或因私不能到岗上班者均应办理请假手续并获准假,未办理请假手续或未获得准假,擅自不到岗上班者即为旷工;获准假期时间已满,需延长假期者,亦应提前办理续假手续并获得准假后,方可延长假期,擅自延长假期亦为旷工;旷工时间连续计算。

3. 旷工一天扣发当天工资、当月奖金,旷工三天以上及三天扣全日工资、全年奖金,超过三天按违反管理制度建议市局予以停薪离岗处理。

第五条特殊情况处理1. 职工因特殊情况无法提前办理请假手续的,应在请假结束后及时向科室、部门负责人汇报,并说明原因。

2. 职工因紧急情况需立即离岗的,应口头向科室、部门负责人报告,并在离岗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第六条监督与检查1. 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全院职工的请销假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确保制度的贯彻执行。

医院请销假制度

医院请销假制度

医院请销假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医院管理,规范职工请假行为,确保医院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请假范围和种类1. 病假:职工因疾病或受伤需要休息治疗,应按本制度规定申请病假。

2. 事假:职工因个人原因需要暂时离开工作岗位,应按本制度规定申请事假。

3. 婚假:职工结婚,应按本制度规定申请婚假。

4. 丧假:职工直系亲属去世,应按本制度规定申请丧假。

5. 产假:女职工生育,应按本制度规定申请产假。

6. 计划生育假:职工因计划生育需要休息,应按本制度规定申请计划生育假。

7. 哺乳假:女职工生育后需要哺乳,应按本制度规定申请哺乳假。

8. 护理假:职工直系亲属生病需要护理,应按本制度规定申请护理假。

三、请假程序1. 职工申请请假,应提前向所在科室主任提出书面申请,说明请假原因和时间。

2. 科室主任收到请假申请后,应在24小时内进行审批,并将审批结果告知申请人。

3. 申请人应在请假结束后,向科室主任报告实际请假时间,并办理销假手续。

四、请假时间规定1. 病假:职工因病需要休息治疗,应提供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

病假时间根据病情和医院建议确定。

2. 事假:职工因个人原因需要暂时离开工作岗位,应提前申请,事假最长不超过15天。

3. 婚假:职工结婚,应提前申请,婚假最长不超过3天。

4. 丧假:职工直系亲属去世,应提前申请,丧假最长不超过3天。

5. 产假:女职工生育,应提前申请,产假最长不超过90天。

6. 计划生育假:职工因计划生育需要休息,应提前申请,计划生育假最长不超过15天。

7. 哺乳假:女职工生育后需要哺乳,应提前申请,哺乳假最长不超过1年。

8. 护理假:职工直系亲属生病需要护理,应提前申请,护理假最长不超过15天。

五、请假期间待遇1. 病假:职工在病假期间,根据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可享受病假工资待遇。

2. 事假:职工在事假期间,不享受工资待遇。

3. 婚假、丧假、产假、计划生育假、哺乳假、护理假:职工在上述假期期间,可享受相应的假期工资待遇。

医院请销假制度

医院请销假制度

医院请销假制度为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办公秩序,规范干部职工行为,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加强队伍建设,现对我院考勤和请销假制度作进一步规范,请认真执行。

一、实施范围全院正式、借调、返聘、人事代理及劳务派遣人员。

二、请假程序及要求1.请假人员填写书面请假条,按照批准权限审批以后,报办公室备案后方可休假,休假结束后需及时向批准人和办公室销假。

续假的,按以上程序办理,否则视为旷工。

不请假或先离岗后电话请假、找人代交假条的,按旷工处理,旷工超过7天按自动离职处理,请假期间须保持通讯联络畅通。

2.中层正职以上干部请假由院长审批;其他人员请假1天以内的,由科室负责人审批,2天由分管领导审批,3天及以上的逐级同意后提交院长审批。

无特殊情况,原则上请假不能超过3天,经所在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及院长签字同意后方能生效。

三、休假时间及待遇规定任何原因请假,必须与绩效待遇挂钩。

1.病假:休息3天以上者,必须有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请假期间只发基本工资的90%和津贴补贴的90%;连续超过2个月的发基本工资的80%和津贴补贴的80%;连续超过3个月的发基本工资的70%和津贴补贴的70%;连续超过6个月的只发基本工资的60%;病假累计超过15天不参加县先进评选,累计超过20天不参加本院先进评选。

2.事假:期间发基本工资的70%和津贴补贴的70%,累计1个月以后只发基本工资的70%,扣除所有津贴及补助部分。

事假累计超过7天不参加县先进评选,累计超过15天不参加本院先进评选。

3.婚假:法定婚假3天,期间按天数扣除绩效工资和保健津贴。

4.产假:产假5个月,剖宫产者增加15天,并给予男方陪产假7天;期间按天数扣除绩效工资和保健津贴;其它情况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6.丧假:职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丧假7天,公婆、岳父母丧假3天,期间按天数扣除绩效工资和保健津贴。

如需延长,经批准后延长假期可按事假处理。

7.哺乳假:婴儿不满周岁者,上、下午各半小时。

医院职工请销假制度

医院职工请销假制度

医院职工请销假制度医院是一个特殊的工作环境,职工请销假制度对于医院的正常运转和职工的工作稳定非常重要。

请销假制度是指职工可以在需要休假时向医院提出请假申请,并经医院审批后获得休假的机会。

下面是关于医院职工请销假制度的详细介绍。

一、请假申请流程职工申请请假时需履行以下流程:1.提交申请:职工需要将请假申请书以书面形式提交给所在科室主管或相关负责人,申请书应包括请假原因、具体请假时间和申请人签字。

2.审批流程:科室主管或相关负责人收到请假申请后,需在一定时间内进行审批。

审批结果应及时告知职工,并记录在相关请假记录中。

3.申请审批:科室主管或相关负责人审批通过后,将请假申请材料提交给人事部门进行最终审批。

人事部门根据医院相关规定,对请假申请进行综合考虑后做出最终决定。

4.通知职工:人事部门审批通过后,需将请假结果通知职工。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请假时间或拒绝请假申请,应及时与职工沟通,解释具体原因。

二、请假事由职工请假事由一般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病假:职工因生病需要休养,可以申请病假。

病假申请需提供相应的医生证明或相关医疗报告作为依据。

2.事假:职工因私事需要请假,如处理家庭事务、参加婚丧嫁娶等,可以申请事假。

3.年假:根据职工的服务年限,医院规定了相应的年假制度。

职工根据规定可以申请年假,用于休息放松或外出度假。

4.调休:职工在工作日加班或者周末加班可以申请相应的调休时间,用于补偿工作时间。

5.其他特殊情况:如公休日需要加班、临时性的特殊任务等,职工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申请相应的特殊请假。

三、请假时间限制医院通常会根据不同类型的请假事由设定不同的请假时间限制,例如:1.病假:根据病情的严重程度和需要恢复的时间,医院会规定不同的病假时间。

如一般的感冒发烧可以申请2-3天的病假,更严重的疾病可以申请更长的病假。

2.事假:轻微的私事,如处理家庭事务,可以申请1-2天的事假。

对于重要的家庭事务或婚丧嫁娶等,可以申请较长的事假。

医院职工请销假制度劳动纪律奖罚规定

医院职工请销假制度劳动纪律奖罚规定

医院职工请销假制度劳动纪律奖罚规定1.请假制度1.1 假期分类医院职工享有的请假类型包括:年休假、病假、事假、产假、陪产假、婚假、丧假等。

1.2 请假方式医院职工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请假:向上级领导提出书面申请、在人力资源系统中提交请假单,或者通过医院内部应用程序发起电子请假。

1.3 请假流程请假者需要提前向其直接上级申请请假,并填写请假单,经审核后由其直接上级签字确认。

请假单需提交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1.4 请假期限请假期限分以下几种:短期请假(不超过3天)、中期请假(3天至15天)、长期请假(超过15天)。

若需要延长请假期限,必须重新提出申请并经上级批准。

2.销假制度2.1 销假时间医院职工需在请假期满后的次日起三日内销假,否则将视为旷工。

2.2 销假方式销假方式有以下几种:向上级领导提交销假单、在人力资源系统中提交销假单,或通过医院内部应用程序提交电子销假申请等方式。

2.3 未销假处理如医院职工未按时提交或提交的销假单未被审核通过,将被视为未销假,违反劳动纪律,将按旷工处理。

3.劳动纪律3.1 出勤医院职工应准时上班,不得旷工、迟到、早退,且不得因私事请假频繁影响工作效率。

3.2 工作纪律医院职工应遵守公务员工作纪律,不得滥用职权,不得对待就诊者态度恶劣,不得擅自离职或跳槽等。

3.3 行为规范医院职工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公共场合注意言行举止,不得传播虚假信息或传染性疾病等。

4.奖惩制度4.1 奖励医院职工在工作中表现出色或在学术研究上有重大突破,医院将给予相应奖励,例如表彰、物质奖励等。

4.2 处罚医院职工若违反上述规定,医院将给予相应处罚,例如扣除工资、禁止晋升、辞退等。

5.总则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对医院职工请销假以及劳动纪律奖罚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已经成为医院内部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各医院职工必须遵守。

若有需要更新或改动,将由医院内部相关部门提出并经医院领导审批后执行。

公立医院请销假管理制度

公立医院请销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内部管理,保障医院正常医疗秩序,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职工,包括正式员工、合同制员工和临时工作人员。

第三条请销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请假审批程序。

第二章请假管理第四条请假类型1. 事假:因私事需要请假,如婚丧嫁娶、探亲访友等;2. 病假:因身体不适需要请假就医;3. 产假:女职工生育期间;4. 陪护假:因家庭成员病重需要陪护;5. 假期:法定节假日、年假、调休假等。

第五条请假程序1. 职工请假需提前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填写《请假审批表》;2. 科室负责人对请假申请进行审核,对符合规定的请假申请签字同意;3. 请假审批表经科室负责人签字后,报送人事部门审批;4. 人事部门对请假申请进行审核,对符合规定的请假申请予以批准,并通知科室负责人。

第六条请假期限1. 事假:一般不超过三天,特殊情况需延长请假期限的,经科室负责人同意,报人事部门审批;2. 病假:根据实际情况,经医院批准,可按医院规定享受病假待遇;3. 产假:女职工生育期间,按国家规定享受产假待遇;4. 陪护假:根据实际情况,经医院批准,可按医院规定享受陪护假待遇;5. 假期:按国家规定享受假期待遇。

第三章销假管理第七条销假程序1. 职工请假结束后,应及时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销假情况;2. 科室负责人对销假情况进行审核,对符合规定的销假申请签字同意;3. 销假审批表经科室负责人签字后,报送人事部门备案。

第八条销假期限1. 职工请假结束后,应在规定时间内销假;2. 超过规定时间未销假的,视为无故旷工,按医院规定予以处理。

第四章附则第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医院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十一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医院领导集体研究决定。

医院职工请销假制度

医院职工请销假制度

医院职工请销假制度医院职工请销假制度是指员工在工作期间因个人原因需要请假或者销假时,按照医院规定在合理范围内提出申请,并经过审批后执行的一种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员工合法权益,规范员工请假和销假的程序,确保医院正常运转。

以下是医院职工请销假制度的具体内容:一、请假的原因和范围1.疾病请假:员工本人或其直系亲属患有急性疾病需要请假时,可以提出申请。

2.事假请假:员工因有正当事由需要请假时,可以提出申请,如丧家之痛、婚丧嫁娶等。

3.年假请假:员工累计工作满一年后,享有带薪年假,可以根据年假政策提出申请。

4.首日病假:员工突发疾病需提前请假,需要在病假发生的当天提出申请。

二、请假的流程1.提出申请:员工需要提前在请假时限内向所在部门提交书面请假申请,说明请假原因、请假时间以及如何安排工作。

2.审批程序:所在部门负责人将申请向上级部门审批,须说明是否影响工作进度以及是否有其他员工替代等情况。

3.审批结果:经审批后,上级部门将给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答复,并及时通知员工和所在部门。

4.请假记录:医院将记录员工的请假情况,包括请假原因、请假时间等内容。

三、销假的程序1.销假申请:员工在请假期满后,需及时向所在部门提出销假申请,说明销假时间和原因。

2.部门确认:所在部门负责人将根据员工的销假申请,确认是否批准销假,如有特殊情况需与上级部门协商。

3.销假结果:部门负责人将告知员工销假是否获得批准,并及时通知医院相关部门记录。

四、请销假的注意事项1.请销假时间:请假或销假应提前足够的时间提出申请,以便医院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审批和安排。

2.汇报工作:员工请假期间需将工作情况以及待处理事项逐日向所在部门进行汇报,确保工作的连续性。

3.严禁乱请假:员工不得出现滥请假、虚假请假等情况,一经发现将依法追究责任。

五、医院制罚规定1.违反制度者,将受到纪律处分,严重者可能面临解雇。

2.恶意请假或者滥用请假者,医院有权扣除相应工资,甚至终止劳动合同。

医院职工请销假制度.doc

医院职工请销假制度.doc

医院职工请销假制度.doc为了规范医院职工的请假和销假行为,保证医院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请假分类1. 事假:因个人原因无法正常上班,需提前向上级领导申请的事假。

2. 病假:因患病或受伤,无法正常上班,需提供病假条的事假。

3. 婚假:职工本人结婚,可享受的带薪假期。

4. 产假:职工女性因生育,可享受的带薪假期。

5. 丧假:职工直系亲属去世,可享受的带薪假期。

6. 产检假:职工女性因孕期产检,可享受的带薪假期。

7. 哺乳假:职工女性在哺乳期内,可享受的带薪假期。

8. 护理假:职工直系亲属生病,需职工进行护理,可享受的带薪假期。

9. 公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

二、请假程序1. 职工需提前向上级领导申请请假,填写请假申请单,注明请假类型、请假时间、请假原因等。

2. 事假、病假、产检假、哺乳假、护理假等,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病历本、结婚证、出生证明等。

3. 婚假、丧假等,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结婚证、死亡证明等。

4. 公休假按照国家法定节假日安排执行。

三、请假审批1. 事假、病假、产检假、哺乳假、护理假等,由职工所在科室主任审批。

2. 婚假、丧假等,由职工所在科室主任审批,报人事部门备案。

3. 公休假按照国家法定节假日安排执行,无需审批。

四、销假程序1. 职工需在假期结束后,按时返回工作岗位,并向上级领导报告。

2. 职工需在假期结束后,及时填写销假报告,报人事部门备案。

3. 职工需在假期结束后,及时归还相关证明材料。

五、违反请假销假制度的处理1. 未经批准擅自离岗的,视为旷工,根据旷工天数,给予相应的处罚。

2. 请假期间,未经批准擅自改变请假时间的,视为旷工,根据旷工天数,给予相应的处罚。

3. 请假期间,未经批准擅自外出旅游、参加聚会等与请假无关活动的,视为旷工,根据旷工天数,给予相应的处罚。

医院职工请销假制度

医院职工请销假制度

医院职工请销假制度引言医院作为一个特殊的工作场所,对职工的请假与销假有着严格的管理要求。

为了保证医院的正常运转,提高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效率,制定了医院职工请销假制度。

本文将详细介绍医院职工请销假制度的相关规定和操作流程。

1. 请假规定为了保证医院的工作秩序和职工的合法权益,医院制定了请假规定,明确了请假的类型、申请流程和审批条件。

具体规定如下:1.1 请假类型医院职工的请假可分为年休假、事假、病假和婚假等多种类型。

每种类型的请假都有不同的请假天数和申请条件。

•年休假:根据职工的工龄和医院的规定,享受相应的年休假。

•事假:如遇到亲属重病、丧失、婚丧嫁娶、家庭事变等特殊情况,可申请事假。

•病假:如因疾病需要休息治疗的,可申请病假。

•婚假:如因结婚需要休假的,可申请婚假。

1.2 请假申请流程医院职工的请假申请需要按照以下流程进行:1.职工填写请假申请表,注明请假类型、请假事由、请假时间等必要信息。

2.职工将申请表交给上级主管,由主管审核并签字。

3.上级主管将申请表转交给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进行综合评估。

4.人力资源部将申请表转交给医务部,由医务部进行健康状况评估。

5.人力资源部根据主管、医务部的审核结果,最终审批决定是否批准请假。

1.3 请假审批条件医院对职工的请假审批条件有一定的限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年休假:根据职工的工龄和医院的规定,享受相应的年休假。

申请年休假需要提前一定的时间进行申请,并需确保在休假期间有人顶岗或医院工作不受影响。

•事假:事假需确保职工请假期间其他职工能正常接替工作,且请假事由合乎规定。

•病假:病假需提供病假证明,确保职工的健康状况和休息治疗的需要。

•婚假:婚假需提供结婚证明,确保职工的结婚事宜和休假的合法性。

2. 销假规定医院职工在完成请假后,需要按照医院的销假规定进行销假手续。

销假的规定包括以下几个方面:2.1 销假申请职工在请假期满后,需要及时向上级主管提交销假申请,注明请假结束日期,并提供请假期间职工的工作安排。

医院考勤及请销假制度

医院考勤及请销假制度

医院考勤及请销假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医院员工考勤及请销假行为,保障医院正常工作秩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考勤管理1. 员工应按时上下班,遵守工作纪律,不得迟到、早退、脱岗、旷工。

2. 考勤工作实行院、科两级管理,分级负责。

全院考勤工作在院长领导下,由人力资源部具体负责;各科室考勤工作在科室负责人领导下由各科室指定的考勤员负责。

3. 考勤员应每天将科室职工出勤、缺勤、公休、值休、开会、学习、进修等情况以及病假、事假、婚育假等各类假期所涉及的事项核实、登记清楚。

4. 考勤员应在每月25日前完成排班考勤系统中的当月考勤申报,经科主任审核后,将各类假单交人力资源部。

5. 排班考勤系统是记录职工的出勤依据,应如实标记,不得虚报、漏报、误报。

三、请销假制度1. 员工因公或因私需要请假的,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并获准假。

未办理请假手续或未获得准假,擅自不到岗上班的,视为旷工。

2. 员工获准假期时间已满,需延长假期者,应提前办理续假手续并获得准假后,方可延长假期。

擅自延长假期亦为旷工。

3. 员工请假期满返回工作岗位时,应向科室负责人报告,并在考勤系统中进行销假操作。

4. 员工请假期满未按时返回工作岗位的,视为旷工。

四、假期类型及审批权限1. 病假:员工因病需要请假,应提供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疾病证明或病假建议书。

病假时间在3天以内(含3天)的,由科室负责人审批;病假时间超过3天的,由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院长或书记审批。

2. 事假:员工因私事需要请假,应提前向科室负责人申请,并填写《请假审批表》。

事假时间在1天以内(含1天)的,由科室负责人审批;事假时间超过1天的,由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院长或书记审批。

3. 婚假、丧假、产假、探亲假、公伤假、计划生育假等:员工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的假期,应提前向科室负责人报告,并填写《请假审批表》。

由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院长或书记审批。

五、惩罚措施1. 员工每月累计旷工超过3天的,视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医院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卫生院职工请销假制度

卫生院职工请销假制度

卫生院职工请销假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卫生院职工的管理,确保卫生院的正常运行和工作秩序,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管理制度,特制定本请销假制度。

二、请假类型1.事假:因个人原因需要暂时离开工作岗位的,包括婚假、丧假、产假、计划生育假等。

2.病假:因身体原因无法正常上班的,包括病假、工伤假等。

3.年休假:根据国家规定,职工享受的年休假。

4.产假:女职工生育的假期。

5.计划生育假:职工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假期。

6.婚假:职工结婚的假期。

7.丧假:职工直系亲属去世的假期。

三、请假程序1.事假:职工需提前向所在科室主任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事假期间,工资和福利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

2.病假:职工需提供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经所在科室主任批准后方可离岗。

病假期间,工资和福利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

3.年休假:职工需提前向所在科室主任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年休假期间,工资和福利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

4.产假、计划生育假、婚假、丧假:职工需提前向所在科室主任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假期期间,工资和福利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

四、请假审批1.科室主任负责审批本科室职工的请假申请,对于请假时间较长或特殊情况,需报院长审批。

2.职工请假申请需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紧急情况除外。

3.职工请假期间,所在科室应做好工作安排,确保工作正常进行。

五、请假期限1.事假:一般不超过3天,最长不超过10天。

2.病假:根据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最长不超过3个月。

3.年休假:根据国家规定,职工每年享有5-15天的年休假。

4.产假:女职工生育享有98天产假,符合规定条件的,可延长至180天。

5.计划生育假:根据国家规定,职工实施计划生育手术享有15-30天的假期。

6.婚假:职工结婚享有3天假期。

7.丧假:职工直系亲属去世享有3天丧假。

六、请假纪律1.职工应遵守请假纪律,如实报告请假原因,不得编造虚假理由。

2.职工请假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请假地点,不得从事与请假无关的活动。

医院请假销假制度

医院请假销假制度

医院请假销假制度为规范医院员工请假行为,保障医院工作秩序和医疗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在编员工,包括医生、护士、医技人员、行政管理人员等。

二、请假类型1.事假:因个人原因需要临时离开工作岗位的请假。

2.病假:因疾病或受伤需要休息治疗的请假。

3.婚假:员工本人结婚的假期。

4.丧假:员工直系亲属去世的假期。

5.产假:女性员工生育的假期。

6.哺乳假:女性员工生育后哺乳孩子的假期。

7.护理假:男性员工配偶生育的假期。

8.年假:员工根据工作年限享受的带薪休假。

9.调休假:因工作需要调休的假期。

三、请假程序1.员工请假需提前向所在科室(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填写请假条,注明请假原因、请假时间等相关信息。

2.事假、病假、婚假、丧假等短期请假,由科室(部门)负责人审批。

3.产假、哺乳假、护理假等特殊假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人力资源部审批。

4.年假、调休假等需提前安排的假期,由科室(部门)负责人和人力资源部共同审批。

5.请假审批通过后,员工需将请假条交至人力资源部备案。

四、请假时间规定1.事假:一般不超过3天,如需延长,需提前向科室(部门)负责人说明原因,经批准后方可延长。

2.病假:根据医生诊断和病情需要,最长不超过1个月。

3.婚假:男性员工享有3天假期,女性员工享有15天假期。

4.丧假:直系亲属去世,员工享有3天假期。

5.产假:女性员工享有98天假期,其中产前15天,产后83天。

6.哺乳假:女性员工可享受1年哺乳期,每天1小时哺乳时间。

7.护理假:男性员工配偶生育,享有15天假期。

8.年假:根据员工工作年限,享有5-15天带薪休假。

9.调休假:根据科室(部门)工作需要,由科室(部门)负责人安排。

五、销假规定1.员工请假期间,需保持通讯畅通,随时应对医院紧急情况。

2.员工请假返回工作岗位后,需及时向科室(部门)负责人和人力资源部销假。

3.员工请假期间,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假期,需提前向科室(部门)负责人说明原因,经批准后方可延长。

医院请假 销假管理制度

医院请假 销假管理制度

医院请假销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员工请假和销假行为,加强对员工工作情况的监管,提高医院工作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在职员工的请假和销假行为。

第三条请假和销假应严格按照本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确保员工请假和销假的合法性、合规性和及时性。

第四条医院头领应严格落实本管理制度,加强对员工请假和销假的监督和指导工作,确保医院的正常运转。

第二章请假管理第五条医院员工如需请假,应提前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交书面请假申请,说明请假原因、请假时间和请假事由。

第六条请假事由应真实可靠,不得虚构理由请假。

第七条请假时间应提前至少24小时提交请假申请,如有特殊情况需突发请假的,应立即向上级汇报并获得批准。

第八条请假申请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方可生效。

否则请假申请无效。

第九条请假期间需保持通讯畅通,及时回应医院工作需要。

第十条请假期间如需延长请假时间,应提前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交延长请假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生效。

第十一条请假期间如遇不可抗力因素,需提供相应证明,经部门负责人核实后可予以确认。

第十二条不得以请假为借口偷懒、逃避工作,一经发现情节严重者,将面临相应的处罚。

第三章销假管理第十三条请假期间如需销假,员工应在返回工作岗位当天,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交销假申请并说明请假事由和时间。

第十四条销假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方可生效。

第十五条销假后员工需立即回到工作岗位并履行工作职责,不得因销假而拖延工作。

第十六条销假后员工需做好请假期间工作的交接,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第十七条销假后如需恢复加班,需提前向部门负责人报备并获得批准。

第十八条销假后如有未尽事宜,应按时向上级主管报告,以便及时解决。

第四章处罚措施第十九条对违反本管理制度进行恶意请假、违规销假的员工,医院将采取如下处罚措施:1.口头警告:第一次违规,给予口头警告,并告诫其严肃工作纪律。

2.书面警告:第二次违规,给予书面警告,并通报上级主管。

医院请销假制度管理制度

医院请销假制度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内部管理,规范请销假工作,确保医院各项工作正常运转,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员工。

第三条请销假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公平、公正、公开;2. 严肃、认真、负责;3. 合理、高效、便捷。

第二章请假管理第四条请假种类1. 事假:因私事需离开工作岗位的假期。

2. 病假:因疾病需要休息的假期。

3. 产假:女职工生育期间的假期。

4. 丧假:职工直系亲属去世的假期。

5. 探亲假:职工因家庭原因需要探望家属的假期。

6. 年休假:职工根据工作年限享受的假期。

第五条请假程序1. 员工因私事请假,需提前一天向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填写《请假单》。

2. 员工因病请假,需提供正规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经批准后填写《请假单》。

3. 女职工产假,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由医院人事部门审核后,填写《请假单》。

4. 职工丧假,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批准后填写《请假单》。

5. 职工探亲假,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由医院人事部门审核后,填写《请假单》。

6. 职工年休假,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由医院人事部门审核后,填写《请假单》。

第六条请假审批1. 部门负责人审批事假、病假、产假、丧假、探亲假。

2. 医院人事部门审批年休假。

第七条请假期限1. 事假:一般不超过3天,特殊情况需经部门负责人批准。

2. 病假:根据病情和医生建议确定。

3. 产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4. 丧假:一般不超过3天。

5. 探亲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6. 年休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三章销假管理第八条销假程序1. 员工请假结束后,应及时向部门负责人销假。

2. 员工销假时,需填写《销假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医院人事部门备案。

第九条销假期限1. 事假、病假、产假、丧假、探亲假:销假时间为请假结束后的一天内。

2. 年休假:销假时间为休假结束后的一天内。

第四章违规处理第十条违反本制度,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予以处理:1. 未经批准擅自请假的;2. 请假手续不全的;3. 请假结束后未及时销假的;4. 请假时间超过规定期限的;5. 其他违反请销假规定的。

三甲医院职工请销假制度

三甲医院职工请销假制度

xxx中心医院职工请销假制度为了加强医院管理和制度建设,严肃请销假制度和严格执行劳动纪律,维护职工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医院职工请销假制度。

一、年休假年休假是国家规定的法定假,科室负责人应当确保员工享受年休假。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1.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可享受年休假。

2.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1)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的;(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3)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4)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5)在本年度内已休年休假而又请病、事假超过上述规定的职工,下一年度则不享受年休假。

(6)参加各类进修、学习,脱产半年以上的职工,不享受年休假。

学习期满返回单位工作超过半年的职工,当年可享受年休假。

(7)一年内待岗达三个月以上的职工,不享受年休假。

4.有计划地安排休假:各科室可根据工作需求,兼顾职工本人意愿,进行统筹安排。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休假。

二、探亲假凡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周六、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待遇。

但是,职工与父亲或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周六、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1.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三十天。

2.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年给予一次探亲假,假期为二十天。

3.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

4.探亲假跨年不予补休(四年一次探父母假可在四年之间任何一年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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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序号:XXYY-ZWK-001
文档编号:ZWK-20XX-001
XXX医院
干部、职工请销假制度
编制科室:知丁
日期:年月日
干部、职工请销假制度
为严肃纪律,加强管理,进一步规范医院请销假及考勤制度,现根据有关规章,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请假
全体工作人员凡因公、因事、因学习、病假、休假、婚假、丧假、产假、计划生育等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必须办理请假手续。

二、批假
院内职工请假由科室负责人、分管纪律的院领导或院长批准,科室负责人、院务会成员请假由院长批准。

进修生、实习生请假由带教老师、科室负责人、医务科、护理部批准。

三、各种假期批准办法
职工请假3天以内者,由科室负责人批准,报分管纪律的院领导处备案;4天至7天者,由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分管纪律的院领导批准并备案;7天以上由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报院长批准报分管纪律的院领导处备案。

进修生、实习生请假1天以内者,由带教老师批准,报医务科备案;2天至3天者,由带教老师签署意见,科室负责人批准,报医务科备案;4至7天者,由带教老师、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医务科批准并备案;7天以上由进修选派单位(学校)批准医务科备案。

1、事假:职工因事需离岗,必须事先报请有关领导,按
规定得到批准后,凭准假证办理所需的有关手续。

2、病假:因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者,持病情证明填写请假条办理请假审批手续。

3、因有急病或紧急事故不能事先请假者,须次日补办请假手续(科室负责人可代办)。

4、凡因病长期休养,病愈需要恢复工作者,需经医院证明,根据体检情况确实已恢复正常工作者,提交科主任、转呈院务会同意后方可复职。

5、工休假、婚假、丧假、产假、计划生育假等按有关规定执行,不论何种假,均需履行请假手续,不办理请假手续或无故超假者,按旷工对待。

6、请假期满,请假人应立即亲自到原批准请假处销假,因故续假时,须于假期满前阐明理由,再按规定办理有关续假手续,批准后方可生效。

如遇意外情况,不能及时续假而逾期未归者,返院后销假时,应说明原因,再行补假手续。

四、销假
凡请假期满恢复正常工作者,应按请假审批手续办理销假。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视为旷工。

1、未经请假而不上班者;
2、请假、续假未经批准,而不上班者;
3、请假手续、程序不符合规定的;
4、在工作时间未经批准,而擅离职守者;
5、伪造理由,骗取假日而不到班者;
6、调动工作不服从,不上班或限期不到调入岗位上班者。

六、考勤
医院将进行严格考勤,职工月底考勤汇总表经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签字后,报院财务科按医院有关规定执行。

进修生、实习生考勤计入进修、实习鉴定。

七、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知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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