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2005年《河南省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目录》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河南省工商咨询服务中心咨询服务收费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河南省工商咨询服务中心咨询
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法规类别】工商管理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豫发改收费[2005]827号
【发布部门】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5
【实施日期】2005.07.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河南省工商咨询服务中心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豫发改收费〔2005〕827号)
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局《关于规范河南省工商咨询服务中心咨询收费标准的函》(豫工商函[2005]3号)收悉。
根据国家计委等六部委《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两年来的运行情况,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1、你局咨询服务中心开展咨询服务业务,必须坚持自愿委托、协商办理的原则,不得强制服务,强制收费或少服务多收费;不得将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业务转为有偿服务进行收费。
2、省工商咨询服务中心开展对社会提供工商法规咨询、代办申请开业及变更登记等有
偿服务应与受委托单位或个人签定协议,并在规定收费基础上双方协商确定具体收费标准(收费标准详见附表)。
3、上述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仅限省工商咨询服务中心使用,其他单位和部门不得按此规定执行,否则按违价处理。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附件1河南省交通运输厅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序号规范性文件名称发文字号1关于印发《河南省交通基本建设资金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豫交财〔2005〕43号2关于明确我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计算拆分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交征〔2007〕5号3关于下发《河南省交通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交办〔2008〕15号4 关于印发《河南省公路水运工程构造物设计和施工方案安全评审制度》的通知豫交建管〔2009〕86号5 关于修改我省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内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交建管〔2010〕47号6 关于印发《河南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设计变更管理办法》的通知豫交建管〔2010〕60号7 河南省交通运输行业促进物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豫交运管﹝2010﹞6号8 关于印发《河南省交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和相关制度的通知豫交法﹝2010﹞9号9 关于增设超限运输车辆网上行政许可审批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交路政〔2011〕14号10关于印发《河南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通知豫交安监〔2011〕12号11关于进一步强化公路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制度的通知豫交建管〔2011〕66号12 关于印发《河南省交通运输厅信访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豫交〔2011〕68号13 关于进一步加强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设计变更和计量支付管理的通知豫交文〔2012〕2号14 关于加强全省内河水运建设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豫交〔2012〕3号15关于印发《河南省交通重大项目专家评议论证、公示和责任追究制度》的通知豫交〔2012〕40号16关于进一步开放服务区经营市场加快推进服务区经营专业化进程的指导意见豫交〔2012〕112号17关于印发《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安全生产约谈办法》(试行)的通知豫交文〔2012〕153号18 关于进一步严肃查处投标资料造假转包和违法分包等行为的通知豫交文〔2012〕251号19 关于印发《河南省高速公路服务区公共设施维护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豫交文〔2012〕396号20关于加快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设计审批工作的通知豫交文〔2012〕501号21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的通知豫交文〔2013〕29号22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际公交安全运营管理工作的通知豫交〔2013〕12号23关于印发河南省公路监督检查专用车辆管理办法的通知豫交〔2013〕32号24关于印发河南省公路应急保通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豫交〔2013〕93号25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全省普通干线经营性收费公路回归公益工作奖励办法》的通知豫交文〔2013〕1号26关于强力推进全省公路桥梁和隧道施工安全风险评估的通知豫交文〔2013〕136号27关于进一步加快交通建设项目审批工作的通知豫交文〔2013〕144号28 关于印发《河南省货运车辆超限超载信息抄告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豫交文〔2013〕175号29 关于推广应用桥梁预应力智能张拉压浆系统等质量控制技术的通知豫交文〔2013〕186号30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强力推进全省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通知豫交文〔2013〕224号31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调整我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费用提取标准的通知豫交文〔2013〕250号32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治理车辆超限超载罚没收入收缴管理的通知豫交文〔2013〕380号33关于积极开展出租汽车电召服务的通知豫交文〔2013〕460号34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交通重点建设项目施工标准化管理工作的通知豫交文〔2013〕494号35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修改河南省公路工程施工招标实施办法的通知豫交文〔2013〕576号36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公路交通阻断信息报送制度(试行)的通知豫交文〔2013〕593号附件2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决定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序号规范性文件名称发文字号1关于规范对社会中介机构委托行为的通知豫交财〔2004〕63号2关于印发《河南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驻客运站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豫交路运〔2005〕33号3关于下发《河南省交通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豫交办〔2008〕16号4关于印发《河南省交通建设项目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试行)的通知豫交建管〔2010〕77号5关于高速公路交通机电工程施工招标有关事宜的通知豫交建管〔2010〕80号6关于印发《河南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工程开展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的有关规定》的通知豫交建管〔2011〕42号7关于在河南省公路工程项目施工招投标中使用电子图纸的通知豫交规划〔2011〕285号8关于印发《河南省普通国道和省道建设项目计划管理暂行规定(试行)》的通知豫交〔2012〕44号9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速公路通行费收费监管的通知豫交文〔2013〕601号。
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公布《河南省定价目录》的通知
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公布《河南省定价目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公布日期】•【字号】豫计价调[2003]1442号•【施行日期】2003.09.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公布《河南省定价目录》的通知(豫计价调〔2003〕1442号)各省辖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为进一步规范政府价格决策行为,推进政府价格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省计委制定了《河南省定价目录》。
《河南省定价目录》已经省政府审核同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审定,现予公布,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
河南省定价目录┌──┬────┬───────────┬──────┬────────────────┐│编号│ 品名│定价内容│定价部门│备注│├──┼────┼───────────┼──────┼────────────────┤│ 1│重要储│中央储备粮食、食用植物│国家发展改革│承担中央储备任务的企业收储的中央│││备物资│油(料)、棉花的收购价│委会同有关部│储备粮食,中央储备食用植物油(料││││格和销售价格,储备食糖│门│),中央储备棉花、食糖、厂丝,国││││竞卖底价,储备石油的出││家储备原油、中央救灾储备化肥等││││厂价格和出库价格,储备││││││化肥入库和出库价格,储││││││备厂丝收购价格和销售价││││││格│││││├───────────┼──────┼────────────────┤│││省级储备粮食及省政府确│省计委会同有│承担省储备任务的企业收储的省级储││││定的其它重要储备物资的│关部门│备物资。
省辖市储备物资的价格授权││││收购价格和销售价格││省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2│专营商品│烟叶收购价格,食盐出厂│国家发展改革│烟叶中准收购价格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批发价格,民爆器│委会同有关部│会同国家烟草专卖局制定,其他具体││││材出厂基准价格及浮动幅│门│品种等级收购价格由国家烟草专卖局││││度││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食盐定价││││││范围包括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批发企││││││业;民爆器材定价范围包括民爆行业││││││所有生产企业│││├───────────┼──────┼────────────────┤│││食盐零售价格;两碱外工│省计委│省内食盐经营企业;省内两碱外工业││││业盐供应中准价和浮动幅││盐经营企业;省内民爆器材经营企业││││度;民爆器材仓储、运杂││││││费等流通费率或销售价格│││├──┼────┼───────────┼──────┼────────────────┤│ 3│重要农│粮食定购价格和收购保护│省计委会同有│列入省定购和保护价范围的小麦│││ 产品│价格│关部门││││├───────────┼──────┼────────────────┤│││桑蚕茧收购基准价格及浮│省计委会同有│省内有经营资格的桑蚕茧收购企业收││││动幅度│关部门│购的桑蚕茧│├──┼────┼───────────┼──────┼────────────────┤│ 4│重要农│部分化肥出厂基准价格及│国家发展改革│合成氨年生产能力30万吨以上的大型│││业生产│浮动幅度,港口结算价格│委│氮肥企业生产的尿素、硝酸铵出厂基│││资料│││准价格及浮动幅度;有经营资格的企││││││业按照中央进口配额进口的化肥港口││││││结算价格│││├───────────┼──────┼────────────────┤│││进口化肥的结算价格│省计委│有经营资格的企业按省进口配额进口││││││的化肥口岸结算价格│││├───────────┼──────┼────────────────┤│││主要农作物种子销售价格│省计委会同有│省内农作物种子经销企业经营的种子│││││关部门│。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治理规范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10]659号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治理规范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正文:----------------------------------------------------------------------------------------------------------------------------------------------------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治理规范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10]659号)省直有关部门,各省辖市及巩义、邓州、项城、永城、固始、中牟县(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办):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两转两提”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部署精神,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治理规范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0]877号)要求,为进一步优化企业发展环境,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涉及企业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治理和规范工作。
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治理规范的政策措施治理规范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重点是行政事业单位利用(借用)行政权力或垄断地位向企业提供服务的收费。
此外,各地还要对社会团体、中介机构和垄断行业的收费进行治理规范。
(一)坚决取缔各种乱收费。
根据《价格法》和国务院有关收费管理规定,下列收费行为一律取缔:1、超越管理权限,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或制定、调整收费标准;2行政机关以经营服务性收费名义收取费用的;3、将已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继续收取的;4、行政机关擅自将职责范围内的事务交由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其他机构办理,变无偿服务为有偿服务的;5、利用(借用)行政权力和垄断地位强制服务并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的;6、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强制企业到指定机构接受检测、代理、查询等服务并收费的;7、其他乱收费行为。
(二)加强经营服务性收费监管。
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国家宏观调控下主要由市场形成的价格管理机制。
对大多数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对极少数存在垄断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豫政[2005]9号【发布部门】河南省政府【发布日期】2005.02.19【实施日期】2005.02.1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豫政〔2005〕9号)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河南省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已经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据此安排好2005年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项工作。
2005年是“十五”计划的最后一年,也是为“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奠定基础的关键一年,实施好今年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对于抓住重要战略机遇,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实现新跨越,具有重要意义。
各市、各部门一定要倍加珍惜来之不易的好形势,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中原崛起的目标,积极贯彻中央宏观调控政策,着力推进改革开放,加快经济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加快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发展各项社会事业,改善城乡居民生活,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努力完成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项任务。
河南省人民政府二○○五年二月十九日河南省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一、200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2004年,全省上下坚持科学发展观,全面正确积极地贯彻宏观调控政策,在发展中顺应调控,在调控中谋求发展,着力调整经济结构,深化体制改革,转变增长方式,坚持有保有压,加强薄弱环节建设,缓解瓶颈制约,努力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圆满完成了省十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任务。
全省生产总值达到8815.09亿元,人均生产总值突破1000美元,经济和社会发展上了一个新台阶,站在了新的战略起点上。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全省统—换发收费许可证和执收公务证的通知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全省统—换发收费许可证和执收公务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07.09.20•【字号】豫发改收费[2007]l545号•【施行日期】2007.10.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全省统-换发收费许可证和执收公务证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07]l545号)各省辖市及巩义、固始、邓州、永城、项城五县(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办):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省政府关于收费许可证和执收公务证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就全省换发收费许可证和执收公务证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核发范围收费许可证的核发范围为:实施《河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河南省经营服务性收费(价格)项目目录》(具体核发项目详见附件)中所列收费项目的执收单位,应到指定的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
社团及民办非企业组织收取的咨询服务费、技术转让费、代理费、赞助费等项目不发证。
收费许可证以实施收费行为的点为具体发放对象,实行一点一证,并由独立核算的收费单位统一领取,各地得擅自扩大发证范围。
执收公务证的核发范围为:按照《河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暂行规定》应申领的对象,均属此次换发证蜘范围。
非国家正式工作人员和其它不适合直接执收的人员,不得办证。
二、审核发放各级价格主管部门核发收费许可证,必须有合法有效的收费文件做依据,对符合条件的,要按规定的时限及时办结审核手续并发证;对不符合条件的,要及时说明不予核发的理由。
对一次性收费核发的临时收费许可证,必须注明收费时限,过期要即时注销收回。
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或调整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文件,属国家确定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的,可按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核发或变更收费许可证;属国家确定收费项目,由省级制、定或由省级在规定幅度内制定收费标准的。
降低标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20项
取消有线电视初装费,改为有线电视工料费,同时降低收费标准。
邮政
包裹、印刷品逾期保管费
原省计委、邮政局豫计收费〔2001〕1722号
1
三公斤以下(含三公斤)
1元/件日
0.5元/件日
2
三公斤以上
1.5元/件日
1元/件日
3
大宗(同一收件人5件及以上)
2元/件询收费
宗地
宗地
原省物价局、土地局豫价房字〔1995〕012号
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
4‰
3‰
101-200万元部分
3‰
2.5‰
201-1000万元部分
2‰
1.5‰
1001-2000万元部分
1.5‰
1‰
2001-5000万元部分
0.8‰
0.6‰
建设
一
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费
工程设计费
6%
工程设计费
5%
五
房地产评估收费(房产为主)
评估价
评估价
原省物价局、建设厅豫价房字〔1996〕187号
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
5‰
4‰
100万元以上至1001万元
2.5‰
2‰
1001万元以上至2000万元
1.5‰
1‰
2001万元以上至5000万元
0.8‰
0.6‰
六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
原收费标准降20%
省发展改革委豫发改收费〔2004〕1765号
省发展改革委豫发改收费〔2004〕1555号
二
住房以外房产转让手续费
省发展改革委豫发改收费〔2005〕1825号
新建房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河南省工商咨询服务中心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河南省工商咨询服务中心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字号】豫发改收费[2005]827号•【施行日期】2005.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商管理综合规定正文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河南省工商咨询服务中心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豫发改收费〔2005〕827号)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你局《关于规范河南省工商咨询服务中心咨询收费标准的函》(豫工商函[2005]3号)收悉。
根据国家计委等六部委《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两年来的运行情况,经研究,现批复如下:1、你局咨询服务中心开展咨询服务业务,必须坚持自愿委托、协商办理的原则,不得强制服务,强制收费或少服务多收费;不得将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业务转为有偿服务进行收费。
2、省工商咨询服务中心开展对社会提供工商法规咨询、代办申请开业及变更登记等有偿服务应与受委托单位或个人签定协议,并在规定收费基础上双方协商确定具体收费标准(收费标准详见附表)。
3、上述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仅限省工商咨询服务中心使用,其他单位和部门不得按此规定执行,否则按违价处理。
4、收费单位收费前,应到省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实行亮证收费,明码公示,并使用规定发票。
本批复自2005年7 月1 日起执行,豫计收费函[2003]63号文件同时作废。
执行期二年。
附件:河南省工商咨询服务中心服务收费标准一、工商事务咨询和企业名称核准 50-60元/次二、代理企业法人开业登记(按注册资金计算)1、50-100万元(含50万元)800-1200 元/次2、100-300万元(含100万元) 1200-1800 元/次3、300-500万元(含300万元) 1800-2500 元/次4、500-1000万元(含500万元) 2500-3500 元/次5、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 3500-4500 元/次三、代理申请变更登记 60-120 元/项.次四、代理申请注销登记 100-300元/次五、代理企业年检 200-300元/次六、代办法人证书、法人委托证书 10-30 元/次七、代办经纪人资格证书 10-60元/次八、代办广告经营审批 800-1200元/次九、代企业办理各类公告,注销、歇业、遗失声明(不含报刊收费)等 50元/次十、代拟文书1、企业章程 200-300元/次2、各类经济合同文本及其他 100-200元/次十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防伪复印 5元/张十二、委托担任企业常年工商代理服务1、大型企业 4000-6000元/次2、中型企业 2000-3500元/次3、小型企业 1000-2500元/次。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的通知-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的通知正文:----------------------------------------------------------------------------------------------------------------------------------------------------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的通知各省辖市发展改革委,巩义、邓州、永城、固始、项城、中牟县(市)发展改革委,省各有关部门:为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豫发〔2008〕10号)精神,进一步提高我省服务业发展整体水平,经省政府同意,选择郑州、洛阳、开封、鹤壁市和固始县作为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试点改革总体要求(一)基本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方向,进一步改革体制机制,创新发展模式,激发发展活力,推动试点市(县)服务业实现更大规模、更高水平发展,带动提高全省服务业发展整体水平。
(二)试点原则。
一是坚持开拓创新。
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思路,破除障碍,大胆创新,积极探索符合实际、行之有效的服务业发展路子;二是坚持突出重点。
选择一些基础较好、优势突出的领域率先开展试点工作,重点突破,以点带面;三是坚持政府推动,充分发挥政府的推动作用,完善政策,加大投入,优化环境,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三)试点范围。
围绕破除服务业发展体制机制障碍,从实际出发,选准突破口,各有侧重,重点突破,形成各具特色的发展格局。
郑州市要着重在现代物流、金融、会展等现代服务业发展及集聚区建设上予以突破;洛阳市要着重在为先进制造业提供支撑的生产性服务业发展上予以突破;开封市要着重在为促进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上予以突破;鹤壁市要着重在促进城市与农村服务业协调发展上予以突破;固始县要着重在为现代农业发展提供支撑的农村服务业发展上予以突破。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安全技术防范工程检验检测收费的批复-豫发改收费[2005]1112号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安全技术防范工程检验检测收费的批复正文:----------------------------------------------------------------------------------------------------------------------------------------------------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安全技术防范工程检验检测收费的批复(豫发改收费〔2005〕1112号二00五年八月十日)省信息产业厅:你厅《关于省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安全技术防范工程检验检测收费标准的函》(豫信函[2005]25号)收悉。
根据《河南省安全技术防范管理规定》有关精神,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一、省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开展安全技术防范工程检验服务,应取得相应资格认可后方可收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附表。
二、收费单位收取安全技术防范工程检验检测费,应坚持自愿委托原则,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
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当事人接受服务并收费。
三、收费单位收费前应到同级价格主管部门申领《收费许可证》,实行亮证收费,依法纳税,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本批复自2005年8月15日起试行。
试行期二年。
附件:河南省安全技术防范工程检验检测收费标准┌──┬─────────────────────┬───────┬────────┐│序号│收费项目│计费│收费标准││││单位││├──┼─────────────────────┼───────┼────────┤││安全技术防范工程│││├──┼─────────────────────┼───────┼────────┤│ 1 │30万元以下(含30万元,下同)│合同额│ 2.5% │├──┼─────────────────────┼───────┼────────┤│ 2 │30-100万元│合同额│ 1.5% │├──┼─────────────────────┼───────┼────────┤│ 3 │100万元以上│合同额│1% │└──┴─────────────────────┴───────┴────────┘——结束——。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2005年《河南省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目录》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2005年《河南省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05]1880号)各省辖市及巩义、固始、邓州、永城、项城五县(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办):根据《国家计委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定价目录》(国家计委第11号令)、省计委《关于公布〈河南省定价目录〉的通知》(豫计价调[2003]1442号)、《河南省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试行办法》(豫计收费[2003]923号,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及省整治企业经营环境联席会议豫整发[2003]4号文件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对经营服务性收费的管理,编制了《河南省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目录》汇总了国家和省批准的,截止2005年11月30日前的全省现行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
具体收费项目的执收单位(部门)执收范围、征收标准、执收时限等,应分别按照《目录》中注明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二、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目录管理,对符合《办法》第四条规定的新增收费项目,由当地价格主管部门逐级报省价格主管部门审批或授权市、县价格主管部门审批,并自动进入管理目录。
管理目录实行年度定期公布制度。
管理目录以外的收费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
三、本《目录》共汇总了收费项目69项,其中属国家发展改革委立项并制定标准的24项;国家发展改革委立项,省发展改革委制定标准的23项;省发展改革委立项并制定标准的22项。
医疗服务价格和教育收费仍按现行规定执行,未列入本《目录》。
四、2005年11月30日以前国家和省批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以《目录》为准;2005年12月1日以后,我省新增或调整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省发展改革委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本通知未尽事宜由省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
河南省经营服务性收费(价格)项目目录┌────┬─────────────────────┬─────────┬───────────┬──────────────────────────────────────┬───────────────┐│序号│收费项目│行业或业务主管部门│管理部门│批准机关及文号│备注││││││││├────┼─────────────────────┼─────────┼───────────┼──────────────────────────────────────┼───────────────┤│ 1 │资产评估收费│财政│国家发改委│国家物价局、国有资产管理局[1992]价费字625号;省物价局、财政厅、国有资产管理│││││││局豫价房字[1992]222号││├────┼─────────────────────┼─────────┼───────────┼──────────────────────────────────────┼───────────────┤│ 2 │社会审计业务收费│财政│省发改委│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审计厅豫价房字[1997]340号│国家立项,省定标准│├────┼─────────────────────┼─────────┼───────────┼──────────────────────────────────────┼───────────────┤│ 3 │产权交易中介服务费│财政│省发改委│省计委豫计收费[2003]2190号;省发改委豫发改收费[2004]1387号││├────┼─────────────────────┼─────────┼───────────┼──────────────────────────────────────┼───────────────┤│ 4 │税务代理业务收费│国税地税│省发改委│国家计委、国家税务局计价格[1999]2370号;│国家立项,省定标准││││││省物价局、省国税局、省地税局豫价费[1999]238号││├────┼─────────────────────┼─────────┼───────────┼──────────────────────────────────────┼───────────────┤│ 5 │商标代理收费│工商│国家发改委│国家计委计价格[1995]746号;省物价局豫价费字[1995]220号│国家管理以外部分由省制定│├────┼─────────────────────┼─────────┼───────────┼──────────────────────────────────────┼───────────────┤│ 6 │工商咨询代理服务收费│工商│省发改委│省发改委豫发改收费[2004]1386号、[2005]827号││├────┼─────────────────────┼─────────┼───────────┼──────────────────────────────────────┼───────────────┤│ 7 │土地评估收费│国土资源│国家发改委│国家计委、国家土地局计价格[1994]2017号;省物价局、土地局豫价房字[1996]12号││├────┼─────────────────────┼─────────┼───────────┼──────────────────────────────────────┼───────────────┤│ 8 │测绘产品收费│国土资源│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计委财综字[2001]94号;国家测绘局国测财[2002]3号;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04]3031号;省发改委豫发改收费[2005]1007号││├────┼─────────────────────┼─────────┼───────────┼──────────────────────────────────────┼───────────────┤│ 9 │地产交易服务费│国土资源│省发改委│国家计委、建设部计价格[1995]971号;省计委豫计收费[2001]1667号│国家立项,省定标准│├────┼─────────────────────┼─────────┼───────────┼──────────────────────────────────────┼───────────────┤│ 10 │地籍档案资料信息咨询服务费│国土资源│省发改委│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1107号│国家立项,省定标准│├────┼─────────────────────┼─────────┼───────────┼──────────────────────────────────────┼───────────────┤│ 1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咨询收费│环保│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计委财财综[2001]54号;国家计委、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计价格[2002]125 │││││││号;省计委、环保局豫计收费[2002]454号││├────┼─────────────────────┼─────────┼───────────┼──────────────────────────────────────┼───────────────┤│ 12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收费│环保│国家发改委│国家计委计价格[2001]783号;省计委豫计收费[2001]1147号││├────┼─────────────────────┼─────────┼───────────┼──────────────────────────────────────┼───────────────┤│ 13 │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收费│环保│国家发改委│国家计委、国家环境保护局计价格[1999]1556号;国家计委计办价格[2002]39号││├────┼─────────────────────┼─────────┼───────────┼──────────────────────────────────────┼───────────────┤│ 14 │核设施环境影响咨询收费│环保│国家发改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环保总局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4]1333号;省发改委、省│││││││环保局豫发改办[2004]81号││├────┼─────────────────────┼─────────┼───────────┼──────────────────────────────────────┼───────────────┤│ 15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建设│国家发改委│国家计委、建设部计价格[2002]10号;省计委、建设厅豫计收费[2000]94号││├────┼─────────────────────┼─────────┼───────────┼──────────────────────────────────────┼───────────────┤│ 16 │房地产价格评估收费│建设│国家发改委│国家计委、建设部计价格[1995]971号│以房产为主││││││;省物价局、建设厅豫价房字[1996]187号││├────┼─────────────────────┼─────────┼───────────┼──────────────────────────────────────┼───────────────┤│ 17 │工程建设监理费│建设│国家发改委│国家物价局、建设部价费字[1992]479号;省物价局、建设厅豫价房字[1992]196号││├────┼─────────────────────┼─────────┼───────────┼──────────────────────────────────────┼───────────────┤│ 18 │房产交易手续费│建设│国家发改委│国家计委、建设部[2002]计价格121号;省物价局豫价房字[1999]332号;省计委、建设│省定部分标准││││││厅豫计收费[2002]315号││├────┼─────────────────────┼─────────┼───────────┼──────────────────────────────────────┼───────────────┤│ 19 │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建设│省发改委│国家计委、建设部计价格[1995]971号;省物价局、建设厅豫价房字[1996]第187号│国家立项。
河南省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目录-房地产行业
二
仲裁收费
国办发[1995]44号、豫计收费[2003]2163号
1000元以下
争议金额
40-100元
1001-50000元
争议金额
4-5%
50001-100000元
争议金额
3-4%
100001-200000元
争议金额
2-3%
200001-500000元
元/次测点
50
5
易燃易爆场所、防静电装置
元/次测点
55
(三)
防雷装置施工技术检测收费
元/测点
40
国土
一
土地评估费
省物价局、土地局豫价房字[1995]12号、豫政[2008]52号
涉及“三改”企业减半收费
(一)
宗地地价评估收费
1
100万元以下(含100万)
评估额
3‰
2
101—200万元
评估额
2.5‰
3
240
由于搬家和房屋拆迁等原因,需挪动终端、重新配置器材铺设线路的其工料费
元/户
50
(二)
联网费
每户以一个输出口
1
500户以下者(含500户)
元
100
2
501-1000
元
80
3
1001-5000
元
70
4
5001-10000
元
60
5
10000户以上者
元
50
(三)
网络维护费
元/端口.月
6
(四)
节目收视费
1
新建商品住房
元/平方米
3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交通厅关于核定全省经营性收费公路收费年限的通知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交通厅关于核定全省经营性收费公路收费年限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06.08.22•【字号】豫发改收费[2006]1204号•【施行日期】2006.08.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路正文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交通厅关于核定全省经营性收费公路收费年限的通知(二○○六年八月二十二日豫发改收费〔2006〕1204号)各省辖市及巩义、固始、邓州、永城、项城发展改革委、物价局、交通局,有关收费公路经营企业:根据《公路法》、国务院《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省政府办公厅《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治理向机动车辆乱收费和整顿道路站点有关问题通知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02]89号),以及省交通厅、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我省投资经营性公路管理的通知》(豫交计[2003]398号)等规定,自2006年9月1日起对河南省境内的经营性收费公路核定收费年限。
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经营性收费公路收费年限按照收回投资并有合理回报的原则确定,最长收费年限不超过30年。
核定经营性收费公路收费年限一般在收费公路正式收费运行一年以后进行。
二、转让收费公路的权益,包括转让收费公路收费权、广告经营权、服务设施经营权,其中收费权中的收费年限需经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交通厅审批。
经营性收费公路收费期满必须终止收费,并在规定期限内拆除收费设施。
三、经营性收费公路收费年限根据收费公路投资额、收费公路年收入及增长比例、收费公路车流量及增长比例、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费用、收费公路大修改造费用以及地理位置等核定。
其中:1、投资额包括:收费公路投资决算总额。
收费公路项目资本金比例投资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经营性收费公路年收入额,2005年以前按各年通行费实际收入额计算;2005年以后以2005年收入为基础,并按一定的年递增比例确定。
年递增比例参照收费公路已收费年度递增比例和河南省国民经济增长幅度,以及河南省机动车递增比例确定。
河南省医疗服务价格汇总(2005年10月15日修订)
110900100
普通病房床位费
床日
110900101 110900102 110900103 110900104 110900200 110900300 110900301 110900302 110900303 110900400 110900401 110900402 110900403 1110 1110 111000001 111000002 111000003 111100001
次 次 次 次 次 次 次 次 人次
指个体健康咨询 指群体健康教育
(四)其他医疗服务项目
尸体料理 指尸体常规清洁处理及包裹,不含专业性尸 体整容 指尸体常规清洁处理及包裹,不含专业性尸 体整容 次 次 次 日 次
1401000010 尸体料理(传染病人) 140100002 140100003 140100004 s11 s1109 专业性尸体整容 尸体存放 离体残肢处理
单人间 双人间 三人间 四人及以上 9.床位费 床位费 急诊留观、 急诊留观、床位费 特殊防护病房床位费
床日 床日 床日 床日 含诊查、护理、床位费 指核素内照射治疗病房 病房家俱:病床、床头柜、座椅(或木凳)、 床垫、棉褥、棉被(或毯)、枕头、床单、病 人服装、热水瓶、洗脸盆、痰盂、拖鞋、废 品袋(或篓)、大小便器 日 日
一、综合医疗服务类 说明: 说明:
本类包括一般医疗服务、一般检查治疗、社区卫生服务及预防保健项目和其他医疗服务项目
编码 1101 项目名称 项目内涵 除外内容 计价单位
(一)一般医疗服务
1.挂号费 挂号费 含门诊、急诊及其为患者提供候诊就诊设施 条件、病历档案袋、诊断书、收费清单、病 历手册 次
110100001
单人间 双人间 三人间 四人及以上 层流洁净病房床位费 干部病房 套间 单人间 双人间 母婴同室病房 单人间 双人间 三人间及以上 10.会诊费 10 会诊费 院际会诊 副主任医师 主任医师 计算机远程会诊 门诊输液费 含占床(座)、观察 含占床(座)、观察 药品 药品 1.指达到规定洁净级别、有层流装置、风 淋通道的层流洁净间;2.指采用全封闭管 理,有严格消毒隔离措施及对外通话系统。 含取暖、降温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降低部分政府定价药品价格的通知-豫发改价管[2005]1213号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降低部分政府定价药品价格的通知正文:----------------------------------------------------------------------------------------------------------------------------------------------------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降低部分政府定价药品价格的通知(豫发改价管[2005]1213号)各省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药品差比价规则(试行)》,切实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经研究决定降低我省部分政府定价药品最高零售价格。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此次降低政府定价药品44个品种,74个规格,全部为西药注射剂型(具体品种和价格见附表)。
二、含量标识相同的小容量注射液,溶液(剂)装量在10ml(含10ml)以下的,在价格上不予区分,也不区分容器类型和材料差别差价。
大容量注射液适当考虑容器类型和材料差别差价。
即以同容量规格玻璃瓶为基础,塑料瓶最高加2元,软袋最高加4元。
三、附表中尚未公布剂型规格的药品,生产经营单位需按有关程序申报审批。
四、附表中公布的药品最高零售价格如高于全省医疗机构中标药品零售价格的,中标药品零售价格不得上调,执行现行中标药品临时零售价格。
如低于全省医疗机构中标零售价格的,要严格按照附表中公布的药品价格执行。
五、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抓紧贯彻实施,在实施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
同时要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力度,对不执行本通知有关规定的,依法严肃查处。
六、本通知自2005年9月15日起执行,凡过去文件规定与本通知有抵触的,以本通知为准。
二00五年八月三十日附表:河南省部分政府定价药品最高零售价格表┌──┬────────────┬─────┬──────────┬───┬──────┬───────────────┐│序号│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单位│最高零售价格│备注│├──┼────────────┼─────┼──────────┼───┼──────┼───────────────┤│ 1│阿魏酸钠│注射液│2ml∶100mg │支│23 ││├──┼────────────┼─────┼──────────┼───┼──────┼───────────────┤│ 2││冻干粉针│100mg │支│26 ││├──┼────────────┼─────┼──────────┼───┼──────┼───────────────┤│ 3│奥扎格雷钠│注射液│2ml∶40mg│支│42.3││├──┼────────────┼─────┼──────────┼───┼──────┼───────────────┤│4││冻干粉针│40mg │支│45.3 ││├──┼────────────┼─────┼──────────┼───┼──────┼───────────────┤│ 5││注射液│250ml∶80mg │瓶│76 ││├──┼────────────┼─────┼──────────┼───┼──────┼───────────────┤│ 6│多烯磷脂酰胆碱│注射液│5ml*1支│支│31.6 │专利药品,安万特公司生产,商品││││││││名易善复│├──┼────────────┼─────┼──────────┼───┼──────┼───────────────┤│ 7│丙戊酸钠│冻干粉针│0.4g │瓶│157 │专利药品,赛诺菲公司生产,商品││││││││名德巴金│├──┼────────────┼─────┼──────────┼───┼──────┼───────────────┤│ 8│琥珀酰明胶│注射液│500ml∶20g│瓶│128││├──┼────────────┼─────┼──────────┼───┼──────┼───────────────┤│ 9│肌氨肽苷│注射液│2ml∶3.5mg(多肽)∶│支│13.4 ││││││0.5mg(次黄嘌呤)││││├──┼────────────┼─────┼──────────┼───┼──────┼───────────────┤│10│赖氨匹林│冻干粉针│0.5g │支│10 ││├──┼────────────┼─────┼──────────┼───┼──────┼───────────────┤│11│硫普罗宁│注射液│2ml∶0.1g │支│30 ││├──┼────────────┼─────┼──────────┼───┼──────┼───────────────┤│12││冻干粉针│0.1g │支│33 ││├──┼────────────┼─────┼──────────┼───┼──────┼───────────────┤│13│葡萄糖酸依诺沙星│注射液│0.1g∶2ml│支│30││├──┼────────────┼─────┼──────────┼───┼──────┼───────────────┤│14││注射液│0.2g∶100ml │瓶│56 ││├──┼────────────┼─────┼──────────┼───┼──────┼───────────────┤│15││冻干粉针│0.2g ││54 ││├──┼────────────┼─────┼──────────┼───┼──────┼───────────────┤│16│托烷司琼│注射液│5mg∶2ml │支│300 │专利药品,诺华公司生产,商品名││││││││欧必亭│├──┼────────────┼─────┼──────────┼───┼──────┼───────────────┤│17││注射液│6mg∶3ml ││180 ││├──┼────────────┼─────┼──────────┼───┼──────┼───────────────┤│18│盐酸丁咯地尔│冻干粉针│50mg │支│21.8 ││├──┼────────────┼─────┼──────────┼───┼──────┼───────────────┤│19││注射液│5ml∶50mg │支│18.8 ││├──┼────────────┼─────┼──────────┼───┼──────┼───────────────┤│20│注射用重组人白细胞介素-2│冻干粉针│10万IU│支│31││├──┼────────────┼─────┼──────────┼───┼──────┼───────────────┤│21│││50万IU ││106 ││├──┼────────────┼─────┼──────────┼───┼──────┼───────────────┤│22│││100万IU ││180 ││├──┼────────────┼─────┼──────────┼───┼──────┼───────────────┤│23│││200万IU ││306 ││├──┼────────────┼─────┼──────────┼───┼──────┼───────────────┤│24│盐酸头孢吡肟│冻干粉针│1g │支│150 │专利药品,施贵宝公司生产,商品││││││││名马斯平│├──┼────────────┼─────┼──────────┼───┼──────┼───────────────┤│25││冻干粉针│1g │支│110 ││├──┼────────────┼─────┼──────────┼───┼──────┼───────────────┤│26│紫杉醇│注射液│5ml∶30mg│支│767││├──┼────────────┼─────┼──────────┼───┼──────┼───────────────┤│27││冻干粉针│30mg ││770 ││├──┼────────────┼─────┼──────────┼───┼──────┼───────────────┤│28│胞磷胆碱(胞二磷胆碱、胞│冻干粉针│0.25g│支│5.4││││磷胆碱钠)││││││├──┼────────────┼─────┼──────────┼───┼──────┼───────────────┤│29││注射液│0.25g∶100ml │瓶│7.4 ││├──┼────────────┼─────┼──────────┼───┼──────┼───────────────┤│30│倍他司汀│冻干粉针│20mg│支│7.8││├──┼────────────┼─────┼──────────┼───┼──────┼───────────────┤│31│吡硫醇│注射液│0.2g∶2ml │支│25.5 ││├──┼────────────┼───尔硫卓│冻干粉针│10mg│支│41.6││├──┼────────────┼─────┼──────────┼───┼──────┼───────────────┤│33│多巴胺│冻干粉针│20mg │支│3.6 ││├──┼────────────┼─────┼──────────┼───┼──────┼───────────────┤│34│多巴酚丁胺│注射液│50mg∶100ml│瓶│9││├──┼────────────┼─────┼──────────┼───┼──────┼───────────────┤│35│氟尿嘧啶│注射液│250mg∶100ml │瓶│5.1 ││├──┼────────────┼─────┼──────────┼───┼──────┼───────────────┤│36│肌苷│注射液│0.2g∶100ml│瓶│4││├──┼────────────┼─────┼──────────┼───┼──────┼───────────────┤│37││冻干粉针│0.2g │支│3.7 ││├──┼────────────┼─────┼──────────┼───┼──────┼───────────────┤│38│己酮可可碱│冻干粉针│0.1g│支│13││├──┼────────────┼─────┼──────────┼───┼──────┼───────────────┤│39│甲氯芬脂│冻干粉针│0.1g │支│28.8 ││├──┼────────────┼─────┼──────────┼───┼──────┼───────────────┤│40│利巴韦林(三氮唑核苷)│冻干粉针│0.25g│支│3.8││├──┼────────────┼─────┼──────────┼───┼──────┼───────────────┤│41│林可霉素│冻干粉针│60万单位│支│4││├──┼────────────┼─────┼──────────┼───┼──────┼───────────────┤│42│尼麦角林│冻干粉针│2mg│支│12.6││├──┼────────────┼─────┼──────────┼───┼──────┼───────────────┤│43││冻干粉针│4mg │支│21.4 ││├──┼────────────┼───喜树碱│注射液│5mg∶2ml│支│90││├──┼────────────┼─────┼──────────┼───┼──────┼───────────────┤│45││冻干粉针│5mg │支│93 ││├──┼────────────┼─────┼──────────┼───┼──────┼───────────────┤│46│特布他林│冻干粉针│0.25mg│支│21.6││├──┼────────────┼─────┼──────────┼───┼──────┼───────────────┤│47│维生素C│冻干粉针│0.5g │支│3.4 ││├──┼────────────┼─────┼──────────┼───┼──────┼───────────────┤│48││注射液│1g∶100ml │瓶│5.6 ││├──┼────────────┼─────┼──────────┼───┼──────┼───────────────┤│49│西咪替丁(甲氰咪胍) │注射液│0.4g∶100ml │瓶│5.7 ││├──┼────────────┼─────┼──────────┼───┼──────┼───────────────┤│50││冻干粉针│0.2g │支│3.4 ││├──┼────────────┼─────┼──────────┼───┼──────┼───────────────┤│51│硝酸异山梨酯│冻干粉针│5mg │支│9.5 ││├──┼────────────┼─────┼──────────┼───┼──────┼───────────────┤│52││冻干粉针│10mg │支│16.2 ││├──┼────────────┼─────┼──────────┼───┼──────┼───────────────┤│53│溴已新│注射液│4mg∶100ml │瓶│3.7 ││├──┼────────────┼─────┼──────────┼───┼──────┼───────────────┤│54│甘草酸二铵││150mg:250ml│瓶│18││├──┼────────────┼─────┼──────────┼───┼──────┼───────────────┤│55││冻干粉针│150mg │支│20 ││├──┼────────────┼─│昂丹司琼(恩丹西酮) │注射液│8mg∶100ml │瓶│78 ││├──┼────────────┼─────┼──────────┼───┼──────┼───────────────┤│57││冻干粉针│8mg │支│76 ││├──┼────────────┼─────┼──────────┼───┼──────┼───────────────┤│58│高三尖杉酯碱│注射液│2mg:100ml│瓶│8.4││├──┼────────────┼─────┼──────────┼───┼──────┼───────────────┤│59││注射液│2mg:250ml │瓶│8.9 ││├──┼────────────┼─────┼──────────┼───┼──────┼───────────────┤│60│格拉司琼│注射液│3mg:100ml│瓶│83││├──┼────────────┼─────┼──────────┼───┼──────┼───────────────┤│61││冻干粉针│3mg │支│82 ││├──┼────────────┼─────┼──────────┼───┼──────┼───────────────┤│62│烟酸│冻干粉针│5mg│支│3.3││├──┼────────────┼─────┼──────────┼───┼──────┼───────────────┤│63│氨溴索│冻干粉针│15mg │支│8.6 ││├──┼────────────┼─────┼──────────┼───┼──────┼───────────────┤│64││注射液│100ml∶15mg │瓶│9││├──┼────────────┼─────┼──────────┼───┼──────┼───────────────┤│65│氨甲环酸│注射液│250mg∶5ml │支│8││├──┼────────────┼─────┼──────────┼───┼──────┼───────────────┤│66││冻干粉针│250mg │支│11 ││├──┼────────────┼─────┼──────────┼───┼──────┼───────────────┤│67│双嘧达莫│注射液│10mg∶2ml │支│0.36 ││├──┼────────────┼─────┼──────────┼───┼──────┼───────────────┤│68││冻干粉针│10mg │支│3││├──┼────────────┼─────┼──────────┼───┼──────┼───────────────┤│69│重酒石酸长│冻干粉针│10mg │支│326 ││││春瑞宾││││││├──┼────────────┼─────┼──────────┼───┼──────┼───────────────┤│70│葛根素│冻干粉针│100mg│支│20.5││├──┼────────────┼─────┼──────────┼───┼──────┼───────────────┤│71││注射液│200mg∶100ml │瓶│35 ││├──┼────────────┼─────┼──────────┼───┼──────┼───────────────┤│72││注射液│400mg/250ml│瓶│59││├──┼────────────┼─────┼──────────┼───┼──────┼───────────────┤│73││注射液│500mg/250ml │瓶│67.6 ││├──┼────────────┼─────┼──────────┼───┼──────┼───────────────┤│74│门冬氨酸钾镁│冻干粉针│门冬氨酸850mg∶│支│4.3││││││钾114mg∶镁42mg││││└──┴────────────┴─────┴──────────┴───┴──────┴───────────────┘——结束——。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公布继续有效、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57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票据领取和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
豫财办综〔2008〕11号
2008年2月20日
58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豫财办综〔2008〕15号
2008年3月17日
59
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收取助理社会工作师和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收费的批复
豫财办综〔2006〕85号
2006年12月30日
40
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收费项目及标准等有关问题的批复
豫财办综〔2007〕4号
2007年2月15日
41
河南省财政厅教育厅公安厅民政厅工商行政管理局体育局关于贯彻落实《财政部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工商总局体育总局关于制止彩票入侵校园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76
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二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豫财办综〔2009〕78号
2009年10月15日
77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政策的紧急通知
豫财综〔2004〕47号
2004年7月15日
17
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新乡至郑州收费还贷高速公路收取车辆通行费的通知
豫财综〔2004〕69号
2004年9月20日
18
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收取翻译专业资格、土地登记代理人员资格考试费的通知
豫财综〔2004〕75号
2004年9月30日
豫财办综〔2005〕17号
2005年4月6日
22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同意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对职业技能鉴定费实行分成的复函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专利代理收费标准的批复-豫发改收费[2005]1114号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专利代理收费标准的批复正文:----------------------------------------------------------------------------------------------------------------------------------------------------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专利代理收费标准的批复(豫发改收费〔2005〕1114号)河南省知识产权局:你局《河南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申请调整河南省专利代理收费标准的报告》(豫知[2005]16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以及1999年省定专利代理收费标准(豫价费字[1999]300号)执行以来的情况变化,经研究,现就河南省专利代理收费标准的有关问题批复如下:一、专利代理收费应遵循公开、公正、诚实信用、公平竞争和自愿委托的原则,代理双方签订协议,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二、专利代理机构必须认真执行国家规定的专利代理收费标准(见附件),不得超范围、超标准收费;不得采取不正当方式招揽业务;不得对委托人进行价格欺诈和价格歧视。
三、专利代理机构应在收费场所的显著位置公布服务程序和业务规程、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实行明码标价,接受社会监督。
四、专利代理机构收费前应按规定到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实行亮证收费。
使用规定合法票据,自觉接受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
五、本批复自2005年9月1日起执行,豫价费字[1999]300号文件同时废止。
附件:河南省专利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序号│收费项目│计费单位│收费标准││││├─────┬────┬────┤││││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1 │申请文件撰写费(含一项独立权项,│元/件│ 1800 │1200 │600 │││九项从属权项)│││││├──┼────────────────┼─────┼─────┴────┴────┤│ 2 │附图│元/幅│100 │├──┼────────────────┼─────┼──────────┬────┤│ 3 │增加独立权项│元/项│150 ││├──┼────────────────┼─────┼──────────┼────┤│ 4 │增加从属权项│元/项│80 ││├──┼────────────────┼─────┼──────────┼────┤│ 5 │说明书撰写附加费│元/页│30 ││├──┼────────────────┼─────┼─────┬────┴────┤│ 6 │代办答复实审意见│元/件│ 600 ││├──┼────────────────┼─────┼─────┴────┬────┤│ 7 │代办意见陈述│元/件│600 │400 │├──┼────────────────┼─────┼──────────┴────┤│ 8 │代办恢复权利│元/件│300 │├──┼────────────────┼─────┼───────────────┤│ 9 │代理复审请求(或答辩)│元/件│1600 │├──┼────────────────┼─────┼───────────────┤│10 │代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元/件│1000—1500 │├──┼────────────────┼─────┼───────────────┤│11 │代理无效宣告请求(或答辩)│元/件│4000 │├──┼────────────────┼─────┼──────────┬────┤│ 12 │代理行政复议│元/件│1000 │800 │├──┼────────────────┼─────┼──────────┴────┤│ 13 │专利事务咨询费│元/小时│30 │├──┼────────────────┼─────┼───────────────┤│ 14 │文件制作、邮寄费│元/件│实收│├──┼────────────────┼─────┼───────────────┤│ 15 │检索专利文献费││按文献服务部门规定标准执行│├──┼────────────────┼─────┼───────────────┤│ 16 │代办检索专利文献费││实费+100 │├──┼────────────────┼─────┼───────────────┤│ 17 │专利纠纷、诉讼法律事务││参照相应律师收费标准│├──┼────────────────┼─────┼───────────────┤│ 18 │专利顾问费││参照相应律师收费标准│├──┼────────────────┼─────┼───────────────┤│ 19 │不丧失新颖性申请手续费│元/件│90 │├──┼────────────────┼─────┼───────────────┤│20 │要求优先权手续费│元/件│90 │├──┼────────────────┼─────┼─────┬─────────┤│ 21 │实质审查申请手续费│元/件│90 ││├──┼────────────────┼─────┼─────┼─────────┤│ 22 │提前公开申请手续费│元/件│90 ││├──┼────────────────┼─────┼─────┴─────────┤│ 23 │撤销申请手续费│元/件│30 │├──┼────────────────┼─────┼───────────────┤│24 │著录项目变更手续费│元/件│100 │├──┼────────────────┼─────┼───────────────┤│25 │期限延长或日期变更手续费│元/件│100 │├──┼────────────────┼─────┼───────────────┤│26 │声明放弃专利权手续费│元/件│30 │├──┼────────────────┼─────┼───────────────┤│ 27 │代办缴纳各项专利费用的手续费│元/件│50 │├──┼────────────────┼─────┼───────────────┤│ 28 │代理专利许可贸易│元/件│50+成交额的10%—15% │├──┼────────────────┼─────┼───────────────┤│ 29 │代办专利许可证合同手续费│元/件│成交额的2% │├──┼────────────────┼─────┼───────────────┤│30 │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请求代办手续费│元/件│100 │└──┴────────────────┴─────┴───────────────┘注:1、所有专利事务中的电讯费、差旅费由委托方按实支付。
郑州市物价局关于加强对市区非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郑价费[2005]27号
郑州市物价局关于加强对市区非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正文:---------------------------------------------------------------------------------------------------------------------------------------------------- 郑州市物价局关于加强对市区非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郑价费〔2005〕27号)市内各区物价局及有关单位:为了进一步规范非机动车停放服务行为,保护存车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对非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的管理。
根据《河南省经营服务性收费(价格)项目目录》(豫价收费[2003]1591号)文件规定,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非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为:自行车白天(早7:00至晚23:00,下同)0.10元/次,夜间(晚23:00至次日7:00,下同)0.20元/次,无锁加收一倍;人力三轮车、残疾人专用车、电动自行车白天0.50元/次,夜间1元/次。
十分钟以内免收一切费用。
非自然垄断经营的停车场,参照以上标准执行。
二、各停车场所经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到所在区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按规定明码标价,接受群众和物价部门的监督。
停车场所应当给存放车辆人员出具凭证,否则存车人有权拒绝付费。
三、各区物价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非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的管理,加大宣传力度,并搞好监督检查,以规范和推动明码标价为基础,对那些群众反映强烈,未执行明码标价规定乱收费的单位和个人,从严查处并进行曝光。
同时要发挥12358价格举报的作用,营造良好的环境,取信于民。
四、其他有关非机动车存放服务收费的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
五、本通知自2006年1月1日起执行。
二○○五年十二月六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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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2005年《河南省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05]1880号)各省辖市及巩义、固始、邓州、永城、项城五县(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办):根据《国家计委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定价目录》(国家计委第11号令)、省计委《关于公布〈河南省定价目录〉的通知》(豫计价调[2003]1442号)、《河南省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试行办法》(豫计收费[2003]923号,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及省整治企业经营环境联席会议豫整发[2003]4号文件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对经营服务性收费的管理,编制了《河南省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目录》汇总了国家和省批准的,截止2005年11月30日前的全省现行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
具体收费项目的执收单位(部门)执收范围、征收标准、执收时限等,应分别按照《目录》中注明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二、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目录管理,对符合《办法》第四条规定的新增收费项目,由当地价格主管部门逐级报省价格主管部门审批或授权市、县价格主管部门审批,并自动进入管理目录。
管理目录实行年度定期公布制度。
管理目录以外的收费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
三、本《目录》共汇总了收费项目69项,其中属国家发展改革委立项并制定标准的24项;国家发展改革委立项,省发展改革委制定标准的23项;省发展改革委立项并制定标准的22项。
医疗服务价格和教育收费仍按现行规定执行,未列入本《目录》。
四、2005年11月30日以前国家和省批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以《目录》为准;2005年12月1日以后,我省新增或调整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省发展改革委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本通知未尽事宜由省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
河南省经营服务性收费(价格)项目目录┌────┬─────────────────────┬─────────┬───────────┬──────────────────────────────────────┬───────────────┐│序号│收费项目│行业或业务主管部门│管理部门│批准机关及文号│备注││││││││├────┼─────────────────────┼─────────┼───────────┼──────────────────────────────────────┼───────────────┤│ 1 │资产评估收费│财政│国家发改委│国家物价局、国有资产管理局[1992]价费字625号;省物价局、财政厅、国有资产管理│││││││局豫价房字[1992]222号││├────┼─────────────────────┼─────────┼───────────┼──────────────────────────────────────┼───────────────┤│ 2 │社会审计业务收费│财政│省发改委│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审计厅豫价房字[1997]340号│国家立项,省定标准│├────┼─────────────────────┼─────────┼───────────┼──────────────────────────────────────┼───────────────┤│ 3 │产权交易中介服务费│财政│省发改委│省计委豫计收费[2003]2190号;省发改委豫发改收费[2004]1387号││├────┼─────────────────────┼─────────┼───────────┼──────────────────────────────────────┼───────────────┤│ 4 │税务代理业务收费│国税地税│省发改委│国家计委、国家税务局计价格[1999]2370号;│国家立项,省定标准││││││省物价局、省国税局、省地税局豫价费[1999]238号││├────┼─────────────────────┼─────────┼───────────┼──────────────────────────────────────┼───────────────┤│ 5 │商标代理收费│工商│国家发改委│国家计委计价格[1995]746号;省物价局豫价费字[1995]220号│国家管理以外部分由省制定│├────┼─────────────────────┼─────────┼───────────┼──────────────────────────────────────┼───────────────┤│ 6 │工商咨询代理服务收费│工商│省发改委│省发改委豫发改收费[2004]1386号、[2005]827号││├────┼─────────────────────┼─────────┼───────────┼──────────────────────────────────────┼───────────────┤│ 7 │土地评估收费│国土资源│国家发改委│国家计委、国家土地局计价格[1994]2017号;省物价局、土地局豫价房字[1996]12号││├────┼─────────────────────┼─────────┼───────────┼──────────────────────────────────────┼───────────────┤│ 8 │测绘产品收费│国土资源│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计委财综字[2001]94号;国家测绘局国测财[2002]3号;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04]3031号;省发改委豫发改收费[2005]1007号││├────┼─────────────────────┼─────────┼───────────┼──────────────────────────────────────┼───────────────┤│ 9 │地产交易服务费│国土资源│省发改委│国家计委、建设部计价格[1995]971号;省计委豫计收费[2001]1667号│国家立项,省定标准│├────┼─────────────────────┼─────────┼───────────┼──────────────────────────────────────┼───────────────┤│ 10 │地籍档案资料信息咨询服务费│国土资源│省发改委│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1107号│国家立项,省定标准│├────┼─────────────────────┼─────────┼───────────┼──────────────────────────────────────┼───────────────┤│ 1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咨询收费│环保│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计委财财综[2001]54号;国家计委、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计价格[2002]125 │││││││号;省计委、环保局豫计收费[2002]454号││├────┼─────────────────────┼─────────┼───────────┼──────────────────────────────────────┼───────────────┤│ 12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收费│环保│国家发改委│国家计委计价格[2001]783号;省计委豫计收费[2001]1147号││├────┼─────────────────────┼─────────┼───────────┼──────────────────────────────────────┼───────────────┤│ 13 │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收费│环保│国家发改委│国家计委、国家环境保护局计价格[1999]1556号;国家计委计办价格[2002]39号││├────┼─────────────────────┼─────────┼───────────┼──────────────────────────────────────┼───────────────┤│ 14 │核设施环境影响咨询收费│环保│国家发改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环保总局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4]1333号;省发改委、省│││││││环保局豫发改办[2004]81号││├────┼─────────────────────┼─────────┼───────────┼──────────────────────────────────────┼───────────────┤│ 15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建设│国家发改委│国家计委、建设部计价格[2002]10号;省计委、建设厅豫计收费[2000]94号││├────┼─────────────────────┼─────────┼───────────┼──────────────────────────────────────┼───────────────┤│ 16 │房地产价格评估收费│建设│国家发改委│国家计委、建设部计价格[1995]971号│以房产为主││││││;省物价局、建设厅豫价房字[1996]187号││├────┼─────────────────────┼─────────┼───────────┼──────────────────────────────────────┼───────────────┤│ 17 │工程建设监理费│建设│国家发改委│国家物价局、建设部价费字[1992]479号;省物价局、建设厅豫价房字[1992]196号││├────┼─────────────────────┼─────────┼───────────┼──────────────────────────────────────┼───────────────┤│ 18 │房产交易手续费│建设│国家发改委│国家计委、建设部[2002]计价格121号;省物价局豫价房字[1999]332号;省计委、建设│省定部分标准││││││厅豫计收费[2002]315号││├────┼─────────────────────┼─────────┼───────────┼──────────────────────────────────────┼───────────────┤│ 19 │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建设│省发改委│国家计委、建设部计价格[1995]971号;省物价局、建设厅豫价房字[1996]第187号│国家立项。
省制定收费管理办法,│││││││部分收费授权省辖市制定收费标准│├────┼─────────────────────┼─────────┼───────────┼──────────────────────────────────────┼───────────────┤│ 20 │建筑劳务服务收费│建设│省发改委│省计委豫计收费函[2003]32号││├────┼─────────────────────┼─────────┼───────────┼──────────────────────────────────────┼───────────────┤│ 21 │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收费│建设│省发改委│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02]21号;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格[2002]520号│国家立项,省定办法│├────┼─────────────────────┼─────────┼───────────┼──────────────────────────────────────┼───────────────┤│ 22 │委托拆迁劳务费│建设│省发改委│省物价局豫价房字[1996]248号││├────┼─────────────────────┼─────────┼───────────┼──────────────────────────────────────┼───────────────┤│ 23 │城建档案技术咨询服务费│建设│省发改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办价格[2003]197号,省发改委豫发改收费[2004]1764号│国家立项,省定标准│├────┼─────────────────────┼─────────┼───────────┼──────────────────────────────────────┼───────────────┤│ 24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建设│省发改委│省发改委豫发改收费[2004]1765号││├────┼─────────────────────┼─────────┼───────────┼──────────────────────────────────────┼───────────────┤│ 25 │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收费│建设│省发改委│省发改委豫发改收费[2004]1555号││├────┼─────────────────────┼─────────┼───────────┼──────────────────────────────────────┼───────────────┤│ 26 │垃圾处理收费│建设│省发改委│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建设部、国家环保局计价格[2002]872号;省计委、财政厅│国家立项,省制定收费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