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办法
青岛市教育局关于推荐选拔2018年青岛拔尖人才工作的通知
青岛市教育局关于推荐选拔2018年青岛拔尖人才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8.11.19•【字号】青教办字[2018]129号•【施行日期】2018.11.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正文青岛市教育局关于推荐选拔2018年青岛拔尖人才工作的通知青教办字[2018]129号各区、市教育(体)局,高新区人才服务和教育体育发展局,局属有关单位,有关民办学校: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推荐选拔2018年青岛拔尖人才的通知》(青组总字[2018]132号)精神,现就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推荐选拔2018年青岛拔尖人才(以下简称市级拔尖人才)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推荐选拔范围和条件推荐对象须是在我市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以及市级、区(市)级教科研机构和少年宫等校外教育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教育管理、教育科研工作的人员,鼓励遴选有较大发展潜力,堪当重任的一线优秀青年人才。
推荐对象须符合《关于推荐选拔2018年青岛拔尖人才的通知》(附件1)规定的条件。
二、推荐选拔方式推荐工作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申报人员根据本人所从事工作的岗位性质,从教育教学、教育管理和教育科研三类岗位中选择本人申报类别(不得兼报),按要求提报材料,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党组织审核把关,报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推荐到市委组织部进行评选。
各区市教育主管部门应及时与当地组织部门做好沟通对接,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三、有关说明及要求(一)市级拔尖人才实行“全出竞进”的动态管理办法,除至2018年底仍在管理期内的市级拔尖人才(附件2)外,符合本次推荐选拔条件的人员均可按通知要求申报。
(二)推荐选拔拔尖人才工作是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措施,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将本通知传达到推荐范围内全体人员,做好动员申报、推荐选拔各阶段工作。
青岛市高层次人才推荐选拔申报事宜
青岛市高层次人才推荐选拔申报事宜为方便市北区所辖各单位进行高层人才推荐选拔申报,现将各项申报类别及条件作以整理,请符合条件人员积极申报。
(一)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一、推荐选拔范围凡在我市企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长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做出突出贡献并被聘为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办法》规定条件,年龄不超过50周岁。
二、推荐选拨条件(一)在自然科学领域取得具有创造性的研究成果,或在技术上有重大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获得国家或省(部)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等奖项的主要研究人员;(二)在完成国家或省(部)重点工程、重大科技攻关和在大中型企业技术改造、引进消化高新技术中,创造性地解决了重大技术难题,并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专业技术人员;(三)在社会科学研究方面,学术造诣深厚,研究成果有独到见解,以首位作者出版或发表过在学术界和社会上有较大影响的学术著作或学术论文,并获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学科带头人;(四)在教书育人方面成绩卓著,影响较大,并获得国家或省优秀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以上或者在医疗卫生、农业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服务及其他专业技术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作出突出成绩或特殊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
推荐时以近5年的工作实绩和成果为主要依据,兼顾长期贡献。
(二)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选拔一、推荐选拔范围(一)专业技术人才凡在我市企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在科技、教育、卫生、文化等岗位和工农业生产第一线做出重大贡献和取得突出业绩的专家、学者、技术人员均在推荐范围。
(二)高技能人才凡在我市各类所有制经济、社会组织中,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在一线岗位上直接从事技能工作,具有绝技绝招、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带徒传技,个人职业技能在国内同行业中处于领先、省内同行业中处于拔尖水平并得到社会广泛认可的优秀高技能人才,均在推荐范围。
青岛市四方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文件
青岛市四方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文件四人才字〔2005〕1号————————★————————关于推荐选拔四方区第六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的通知区直各党(工)委、机关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为全面贯彻落实人才强区战略,进一步加强我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鼓励广大专业技术人员为我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多做贡献,根据《四方区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办法》(四办字〔2005〕52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推荐选拔四方区第六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荐范围区属机关、事业单位和在四方区注册纳税的各类企业的在职专业人员,遵纪守法,崇尚科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为我区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符合四方区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条件(见附件一)者。
二、推荐方式推荐工作采取单位推荐、学术团体举荐或个人自荐的方式进行。
单位推荐和学术团体举荐的,由个人向所在单位或学术团体申请,材料核实后,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推荐人选。
确定推荐人选应当广泛征求单位职工意见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如无问题, 由主管部门党组织统一报四方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委组织部)。
个人自荐须本人提出,直接报四方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联系人:姜盛涛,地址:四方区政府机关大楼1309房间,电子信箱。
推荐截止时间为2005年10月21日。
三、推荐材料和要求推荐上报材料主要包括:(一)《四方区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推荐(自荐)登记表》一份(见附件二)。
(二)2002年以来取得符合四方区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条件(附后)的学术、技术成果,需报送以下附件:1、技术成果的获奖证书、鉴定证书复印件。
成果推广应用后取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需有相关财税部门的证明;2、学术成果的论文、专着封面复印件或影印件,注明发表时间、刊物或出版机构名称,属中文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用“*”标识,属SCI、EI、ISTP等国际索引收录并被检索的要提供相关证明;3、作为主要责任人,承担完成国家和省部级重大科研课题、项目的计划书或协议书的复印件;4、能反映人选突出业绩的图文照片或报道,并配以注释说明。
中共青岛市委、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度青岛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的决定
中共青岛市委、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度青岛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1.04•【字号】青委[2009]1号•【施行日期】2009.01.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党内其他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中共青岛市委、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度青岛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的决定(2009年1月4日青委〔2009〕1号)近年来,全市广大专业技术人员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投身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勤奋工作,刻苦攻关,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一批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典型。
为激发全市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市委、市政府决定,授予丁洪斌等179名同志“青岛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称号(名单附后),并予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同志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
全市广大专业技术人员要向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学习,立足本职,开拓进取,为把青岛建设成为富强文明和谐的现代化国际城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各级党委政府要牢固树立、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人才观,坚定不移地实施“科教兴市”、“人才强市”战略,不断创新人才工作机制,改善人才工作环境,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和更好地发挥聪明才智搭建良好平台,为推进“环湾保护、拥湾发展”战略的实施和实现青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附件:2008年度青岛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名单(按姓氏笔画排列)丁洪斌青建集团股份公司总裁、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于万成青岛市职业教育公共实训基地教育培训部主任、中学高级教师、数控高级技师于良民中国海洋大学化学化工学院教授于俊生青岛市海慈医疗集团副总院长、主任医师于雪初青岛波尔旺肉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工程师马学真青岛市肿瘤医院副院长、主任医师、教授王玮青岛市广播电视局副总编辑,青岛人民广播电台副台长、高级编辑王(亻+凡)玉青岛市普通教育教研室教研员、中学高级教师王少华青岛市市立医院药学部主任、主任药师王圣诵青岛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王竹泉中国海洋大学文科处处长、管理学院副院长、教授王志庆青岛喜盈门双驼轮胎有限公司总经理、高级经济师王志斌青岛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心脏超声科主任、主任医师、教授王均国青岛市衡器管理所副所长、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王绍波青岛大学美术学院院长、教授王金健青岛高校软控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高级工程师王春波青岛大学医学院人体机能学实验室主任、教授王洪仁青岛双瑞防腐防污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高级工程师王洪恩青岛市公安局行动技术支队副调研员、高级工程师王振海中共青岛市委党校副校长、青岛行政学院副院长王清印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水产研究所所长、研究员王斌贵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研究员王新强青岛市机关事务局东部管理中心副总经理、高级技师王德宝青岛科技大学人事处副处长、副教授牛同和胶南市珠海路小学教师、中学高级教师牛膺筠青岛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主任医师、教授尹凤福海尔集团技术研发中心绿色设计及资源再生技术研究所所长、高级工程师尹衍升中国海洋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研究院院长、教授尹焕三中共青岛市委党校正处级调研员、教授石中年南车青岛四方机车车辆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工程部副部长、高级工程师石兆胜胶南市职业中专校长、胶南市职教中心主任、青岛电大胶南分校校长、中学高级教师左华青岛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副院长、教授级高工左铁军青岛市海青机械总厂厂长、高级工程师史文伯海信科龙(广东)空调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特种空调事业部部长、工程师宁征青岛市实验幼儿园园长、中学高级教师邢泉生青岛市妇女儿童医疗保健中心儿童医院副院长、主任医师吉中强青岛市海慈医疗集团总院长、主任医师、教授吕佩师青岛海尔洗衣机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兼全球企划部部长、高级工程师曲月锋青岛市优秀运动队高级教练曲立清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国信海底隧道项目筹建处副总经理、研究员曲凯先崂山区中韩街道办事处枯桃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兼任青岛市崂山区枯桃花卉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朱中青岛海信网络科技公司副总经理、高级工程师朱校斌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研究员刘晓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研究员刘占杰青岛海尔特种电器有限公司本部长、研究员刘玉霞中国海洋大学基础教学中心艺术系副主任、教授刘光洲青岛双瑞防腐防污工程有限公司研发部部长、高级工程师刘怀荣青岛大学文学院副院长、教授刘国庆胶南市畜牧科技指导站研究员刘学斌青岛市公安局网络警察支队支队长、高级工程师刘增人青岛大学鲁迅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刘德进中交一航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关茜市南区教育研究指导中心教研员、中学高级教师许振超青岛港前湾集装箱码头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技术部固机高级经理、高级技师孙勇青岛大学医学院药剂教研室主任、教授孙大庆青岛市林木种苗站站长、高级工程师孙立荣青岛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小儿科副主任兼小儿血液科主任、主任医师、教授孙先亮青岛第二中学校长、中学高级教师孙明波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杜长河青岛高校信息产业有限公司总裁、高级工程师杨为东青岛即发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兼技术中心主任、工程师李平青岛市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兼市政设计院院长、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李杨青岛市市立医院院长、主任医师李明青岛海湾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兼任青岛海晶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高级工程师李娜青岛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耳鼻喉科主任、主任医师李琪中国海洋大学水产学院常务副院长、教授李群青岛大学应用化学系主任兼应用化学研究所所长、特聘教授李卫国青岛市优秀运动队高级教练兼国家羽毛球队领队、教练李文华青岛市海慈医疗集团影像科主任、主任医师李宁毅青岛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主任医师、教授李延团中国海洋大学医药学院副院长、教授李成林山东省海水养殖研究所科研计划与管理办公室主任、副研究员李自普青岛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儿科副主任、主任医师、教授李志刚即墨市第二十八中学校长、中学高级教师李美华胶州市振华路小学教师、小学高级教师李建英青岛供电公司调度处自动化班班长、高级工程师、高级技师李荣贵青岛大学医学院生物系主任、教授李德爱青岛市市立医院科研科主任、主任医师连新国青岛市歌舞剧院院长、国家一级导演肖国林青岛海洋地质研究所海洋油气与水合物资源室副主任、研究员肖建林海信集团副总裁吴平青岛市京剧院名誉院长、国家一级演员吴力群青岛大学医学院外科学教研室主任兼附属医院外科主任、肝胆外科主任、主任医师吴乐琴青岛第二十一中学语文教研组组长、中学高级教师吴时国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研究员邹云雯青岛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骨科主任、主任医师、教授沙淑芬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宋林生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研究员宋瑞兰青岛第五十八中教师、中学高级教师宋德强青岛市胶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工人、高级技师张博青岛颐中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高级经济师张七一青岛市市立医院副院长、主任医师张士璀中国海洋大学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部副主任、教授张元信解放军第四○一医院手外科中心副主任、副主任医师张化新青岛出版社科技出版中心总编辑、编审张正欣青岛饮料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兼青岛崂山矿泉水有限公司董事长、青岛华东葡萄酿酒有限公司总经理、高级工程师张永升青岛地恩地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志刚青岛东佳纺机(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工程师张国防青岛明月海藻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工程师张国辉青岛市供水管理处处长、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张荣华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党委书记兼副院长、教授张健春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产品开发部副总经理、高级工程师张爱国青岛英派斯(集团)有限公司总裁、经济师张铁柱青岛大学副校长兼车辆电子技术研究所所长、教授张增惠青岛市体育运动学校田径项目国家级教练兼山东省田径队总教练张德奎青岛市第八人民医院院长助理兼大外科主任、主任医师陆玲青岛市群众艺术馆文艺部主任、副研究馆员陈戈中国海洋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教授陈守国青岛国泰集团有限公司、青岛海生肿瘤医院董事长陈西广中国海洋大学海洋生命学院海洋生物系主任、教授陈松林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水产研究所农业部海洋渔业资源可持续利用重点开放实验室常务副主任、研究员陈振德青岛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党委副书记兼副院长、研究员陈索斌青岛金王集团董事长、高级经济师陈常乐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计量仪表处化工仪表与自动化高级技师陈维强青岛海信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高级工程师邵永春青岛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副研究员迟登亮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八○八工厂轮机车间船舶钳工班长、高级技师武鹏崑青岛首创瑞海水务有限公司总经理、高级工程师林琪青岛农业大学农学与植物保护学院院长、教授林凤章青岛双桃精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高级工程师苗志敏青岛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院长、主任医师、教授罗兵青岛大学医学院微生物学教研室主任、教授金显仕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水产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金道谟青岛海尔新材料研发有限公司总经理、高级工程师周云杰海尔集团公司副总裁、高级工程师周岩冰青岛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普外科主任、主任医师、教授单若冰青岛市妇女儿童医疗保健中心儿童医院副院长兼新生儿科主任、主任医师郑永允山东省海水养殖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郑生春青岛市勘察测绘研究院副院长、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建方方青岛科技大学发展规划处处长、教授相佃国青岛第六十六中学副校长、中学高级教师柳学周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水产研究所海水鱼类养殖与设施渔业研究室研究员赵东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人身险监管处处长赵君财海信电器股份公司产品引入中心总监、工程师赵其圣海信宽带多媒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光模块研发部部长、工程师赵铁军青岛理工大学副校长、教授战文斌中国海洋大学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部副主任、教授修新红青岛市妇女儿童医疗保健中心妇幼保健所妇保科主任、副主任医师逄增昌青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共卫生顾问、主任医师宣世英青岛市市立医院副院长、主任医师姜正俊青岛云龙纺织机械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高级工程师姚军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石油工程学院院长、教授耿以龙青岛市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站站长贾庆鹏青岛出版社副总编辑、编审贾维敏青岛市胶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工人、高级技师夏延致青岛大学纤维新材料与现代纺织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副主任兼阻燃纤维研究所所长、图书馆馆长、教授柴永森青岛海尔通信有限公司本部长、高级工程师徐建青岛市胶州中心医院副院长、主任医师徐万珉青岛市社科联党组书记、主席,社科院院长徐明振胶州市农业局总农艺师、高级农艺师徐青峰青岛大学纺织服装学院服装研究所所长、副教授徐恭藻利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总裁、高级经济师徐殿平青岛市优秀运动队副队长兼国家女子柔道队领队、国家级教练郭峰青岛理工大学机械工程学院摩擦学研究所副所长、教授郭锐南车青岛四方机车车辆股份有限公司首席制造师、钳工高级技师郭育晖市北区教研电教室副主任、小学高级教师郭爱青青岛第十五中学教研组长、中学高级教师高汝钦青岛市卫生监督局局长、主任医师栾少湖德衡律师集团事务所主任黄倢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水产研究所海水养殖生物疾病控制与病原分子生物学实验室主任、研究员黄婷婷青岛市农业科学研究院蔬菜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黄港青岛市话剧院副院长、国家一级导演曹茂永山东科技大学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院长、教授曹健伟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多媒体研发中心专业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平台所所长、液晶所所长、工程师龚鲁阳青岛市民族艺术剧院院长助理兼吕剧工作室主任、国家一级演员常德传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总裁、高级经济师傅平青岛市妇女儿童医疗保健中心妇幼保健所副所长、主任医师隋学礼青岛创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韩方希青岛滨海学院院长、副教授韩珍德胶州市向阳路小学校长、中学高级教师葛方明青岛捷能汽轮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高级经济师葛玉钦胶州市洋河农牧产品研究开发协会会长、高级农艺师董蒨青岛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副院长兼儿科研究所所长、教授董晓光山东省眼科研究所党委书记兼常务副所长、研究员、教授喻子达海尔集团公司副总裁、高级工程师翟广顺青岛市教育科学研究所所长、研究员翟翌立青岛海尔电子有限公司总工程师戴淑真青岛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妇产科主任、教授魏立青青岛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技术处五科科长、高级工程师。
中共青岛市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组织部
中共青岛市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组织部文件中共青岛市黄岛区委组织部青开组总字…2012‟37号★关于实施“智岛计划”—“行业紧缺高端人才培育项目”暨开展第七批拔尖人才和第三批优秀青年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各街道党工委,工委(区委)各部委,区直各单位,驻区有关单位:为加快推进“智岛计划”实施,全面落实《关于“智岛计划”项目化推进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发挥行业主管部门主体作用,培养激励各行业紧缺高端人才,按照成熟项目先行先试的工作思路,拟于近期实施“行业紧缺高端人才培育项目”,开展第七批拔尖人才和第三批优秀青年人才推荐选拔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荐选拔条件(一)基本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遵纪守法,崇尚科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2、截至2012年8月31日,拔尖人才人选年龄在55周岁以下(即1956年8月31日后出生)、优秀青年人才人选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即1971年8月31日后出生),且在我区工作满2年,其中我区引进的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或工作业绩突出的优秀人才可适当放宽。
(二)业务条件近4年(2008年8月以来)在以下领域取得突出成绩并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作为被推荐对象:1、科学研究、科技创新方面取得下列成绩之一者(1)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获得国家部委、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前四位人员;获得一项以上省厅(局)、青岛市科学技术奖一、二等奖前四位人员或青岛开发区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前三位人员;获得两项以上省厅(局)、青岛市科学技术奖三等奖前四位人员或区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前三位人员;(2)获得一项以上发明专利或三项以上实用新型专利,并已转化为生产成果,取得明显经济或社会效益的;(3)承担区级以上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经相关科技部门鉴定、验收或评价,证明已取得明显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前三位完成人;或在工农业生产第一线开发新产品和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能解决关键性技术问题,在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方面成绩突出,取得明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青政办发[2013]34号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青政办发〔2013〕34号)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青岛市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11月21日青岛市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快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调动广大技能劳动者学技术、比贡献的积极性,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发〔2011〕63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青岛市首席技师(以下简称首席技师),是指技能人才队伍中具有高超技能水平,良好职业道德、丰富实践经验、贡献比较突出,在本行业、领域中影响带动作用大,得到业内广泛认可的高技能人才。
第四条首席技师选拔应当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充分考虑技术技能型、知识技能型、复合技能型等高技能人才的不同特点和行业布局,重点从本市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和优势行业领域中选拔产生。
第五条首席技师每两年选拔一次,最多不超过80人,管理期限为4年。
第六条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首席技师选拔管理的组织领导工作。
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经济信息化、财政、商务、国资、工会等相关部门成立市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选拔管理办公室),选拔管理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具体日常工作。
青岛市卫生局关于开展推荐选拔青岛市卫生局第二届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工作的通知
青岛市卫生局关于开展推荐选拔青岛市卫生局第二届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卫生局•【公布日期】2010.01.07•【字号】•【施行日期】2010.01.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青岛市卫生局关于开展推荐选拔青岛市卫生局第二届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工作的通知局直各单位党委(支部):为适应我局卫生事业改革发展的需求,加快实施“科教兴医”战略,进一步加强我局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从政策、制度上扶持、保护贡献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鼓励广大专业技术人员为全局卫生事业发展多做贡献,根据《青岛市卫生局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管理暂行办法》(卫发[2005]66号)的有关规定,首届青岛市卫生局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管理期限已满3年,自动终止局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资格。
经市卫生局党委研究,决定在局直各单位开展推荐选拔青岛市卫生局第二届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荐范围凡局直单位在编从事卫生专业技术和医院(站、所、校)管理工作的人员,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遵纪守法,崇尚科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为全局卫生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符合青岛市卫生局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条件(附件1)之一者,均可参加局拔尖人才的评选。
已获得国务院津贴,省、市级拔尖人才称号的,不再作为局级拔尖人才的评选对象。
选拔局级拔尖人才,以中青年专业技术人员为主,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对贡献大、名望高、身体健康仍从事本职工作的个别专家学者,年龄可放宽到55岁。
二、推荐方式推荐工作主要采取单位推荐的方式进行。
申请人根据选拔条件向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同时提交能够反映本人专业水平和工作实绩的论文、著作、获奖证书等原始材料(管理型人才涉及经济效益的材料,要有财税部门的证明),由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对人选提交材料真实性进行把关。
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要根据选拔范围和条件对人选进行初评。
中共青岛市委组织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岛市公安局
中共青岛市委组织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岛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引进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人事综合规定【发文字号】青人社办发[2012]13号【发布部门】中共青岛市委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岛市公安局【发布日期】2012.03.20【实施日期】2012.03.2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中共青岛市委组织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岛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引进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办发〔2012〕13号)各区、市党委组织部,各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劳动保障局)、公安局(分局),各有关单位:为了更好地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快建设宜居幸福的现代化国际城市,根据《青岛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高技能人才引进工作通知如下:一、进一步明确高技能人才引进的重点我市第十一次党代会明确提出:“要突出蓝色经济引领作用,加快产业转型步伐,强化创新和人才支撑”。
高技能人才是我市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行各业产业大军的优秀代表,是技术工人队伍的核心骨干,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高企业竞争力、推动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今后一段时间,要根据我市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加快建设蓝色经济区和高端产业聚集区的目标要求,大力引进高端装备制造、机电技术、生物工程、海洋开发与利用、新能源、新材料、信息技术、农业技术、节能环保技术、现代物流、文化创意、金融、科技信息等领域高技能人才,努力建设一支门类齐全、技艺精湛的高技能人才队伍,为我市率先科学发展、实现蓝色跨越提供人才支撑。
重点引进以下人才:(一)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技能类人才表彰、国家级或省部级技能竞赛金、银、铜奖或一、二、三等奖的高技能人才。
(二)符合我市重大项目、传统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需要,具有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职业资格的高技能人才(具体引进工种目录见附件)。
中共青岛市委办公厅、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共青岛市委办公厅、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中共青岛市委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02.21•【字号】•【施行日期】2020.02.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中共青岛市委办公厅、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区、市党委和人民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工委、管委,市委各部委,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中央、省驻青各单位,青岛警备区:《青岛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办法》已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青岛市委办公厅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2月21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选拔范围和条件第三章选拔方式和程序第四章支持保障第五章管理考核第六章附则青岛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营造识才、爱才、敬才、用才的良好社会氛围,充分激发各类人才的创造活力,更好发挥人才在开放、现代、活力、时尚的国际大都市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青岛拔尖人才(以下简称拔尖人才)是指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文化艺术等领域,工作业绩突出,代表国家、省、市领先水平,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矢志爱国奉献、勇于创新创造”的优秀人才。
第三条拔尖人才选拔坚持党管人才、服务发展、科学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着眼高端、崇尚实干,突出专业性、创新性、实用性,以对青岛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贡献为主要依据。
第四条拔尖人才实行动态管理,每两年选拔一次,每一届管理期四年;管理期满后资格自动终止,同时不再享受有关待遇,但可参加新一届拔尖人才评选。
第二章选拔范围和条件第五条凡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内工作,政治坚定,遵纪守法,崇尚科学,业绩突出,具有良好品德的各类优秀人才,近四年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内取得以下业绩之一者,均可参加拔尖人才选拔。
中共青岛市委办公厅、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青岛菁英工程”的意见》的通知
中共青岛市委办公厅、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青岛菁英工程”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中共青岛市委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12.31•【字号】•【施行日期】2020.12.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中共青岛市委办公厅、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青岛菁英工程”的意见》的通知各区、市党委和人民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工委、管委,市委各部委,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中央、省驻青各单位,青岛警备区:《关于实施“青岛菁英工程”的意见》已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青岛市委办公厅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12月31日关于实施“青岛菁英工程”的意见为深化人才强市战略,优化整合人才资源,提升青岛人才竞争力,着力打造和培养一支德才兼备、引领作用明显、创新能力强劲、创业成效突出的产业领军和行业拔尖人才队伍,为创业城市建设提供人才支撑,按照中央有关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现结合我市实际,就实施“青岛菁英工程”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党管人才原则,紧扣建设上合示范区、山东自贸试验区青岛片区,打造“一带一路”国际合作新平台等国之重任,围绕建设创业城市,打造“青岛菁英工程”品牌,充分激发高层次人才队伍在重点战略实施、重点产业集聚、重点区域发展等方面的引领作用,为我市实现更高水平开放、更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智力支撑。
到“十四五”末,力争选拔培育300名左右青岛产业领军人才、900名左右青岛行业拔尖人才。
二、工程体系“青岛菁英工程”着眼于在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技术链“四链合一”的大坐标中突出人才赋能和市场化导向,设立产业领军和行业拔尖2项人才计划。
(一)青岛产业领军人才计划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现代海洋、高端化工及传统制造业、现代高效农业、高端装备、医养健康等重点领域,选拔业绩显著、潜能突出,能推动产业创新和技术成果转化,为我市赢得未来发展优势的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授予“青岛产业领军人才”称号。
选拔拔尖人才实施方案
选拔拔尖人才实施方案为了更好地发掘和培养优秀人才,提高企业和组织的竞争力,制定选拔拔尖人才实施方案是至关重要的。
下面我们将就此方案的具体实施内容进行详细介绍。
一、明确选拔标准。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选拔拔尖人才的标准。
在选拔过程中,应该注重个人的综合素质,包括专业技能、团队合作能力、创新能力、领导才能等方面的表现。
同时,还要考虑个人的潜力和发展空间,以及对企业或组织的贡献度。
二、建立科学的选拔体系。
其次,建立科学的选拔体系是非常重要的。
可以通过面试、考核、评定等多种方式,全面了解候选人的能力和潜力。
同时,还可以结合实际工作表现和项目成果进行评估,以确保选拔出的人才真正符合组织的需求。
三、提供个性化的培训计划。
针对选拔出的拔尖人才,我们应该提供个性化的培训计划。
这包括针对个人的专业技能培训、领导力培养、团队协作能力提升等方面的培训内容。
通过有针对性的培训,可以更好地发挥人才的潜力,提高其工作效率和贡献度。
四、设立激励机制。
除了培训计划,我们还应该设立激励机制,以激励拔尖人才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可以通过薪酬激励、晋升机会、项目奖励等方式,让人才感受到自己的价值和贡献,从而更加努力地为企业或组织发展贡献力量。
五、定期评估和调整。
最后,选拔拔尖人才的实施方案需要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
随着企业或组织发展的变化,选拔标准和培训需求也会发生变化。
因此,需要及时对方案进行调整,以适应新的发展需求。
总之,选拔拔尖人才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是企业或组织发展的关键环节。
通过科学的选拔标准、多元化的选拔体系、个性化的培训计划、激励机制的设立以及定期的评估和调整,可以更好地发掘和培养优秀人才,为企业或组织的长远发展奠定良好的人才基础。
《市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制度》
《市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充分发挥拔尖人才在我市“两个社会”建设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励更多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努力营造“四个尊重”的良好社会氛围,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证,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拔尖人才选拔要紧密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拔尖人才培养要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全面发展。
拔尖人才管理要立足于管好、管活,重在搞好服务、发挥作用。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拔尖人才是指为*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在职在岗的各类优秀专业技术、经营管理、高技能和农村实用人才。
第二章选拔第四条拔尖人才选拔对象面向全市机关、事业、企业单位工作人员,自由职业者,农民,不受学历、职称、身份、资历、行业限制。
每届选拔名额视*经济社会和人才队伍发展情况确定。
第五条拔尖人才的基本条件是。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爱岗敬业,在各自领域做出显著成绩,起到学术、技术带头人或领军人物作用;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超过55周岁,有特殊成就和贡献的也可以列入推荐选拔范围。
每届的具体选拔标准由市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制订。
第六条拔尖人才选拔工作程序。
(一)宣传发动。
通过新闻媒体向全社会广泛宣传拔尖人才选拔的政策、条件、对象等,营造良好的选拔氛围。
(二)推荐。
由所在单位、学术团体、同行专家推荐,也可由本人自荐。
推荐对象需经各县、市、区委组织部或市级主管部门党委(党组)审核同意。
(三)资格审查。
按照选拔条件对参评对象进行资格审查。
(四)评审。
采取专业评审和综合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根据推荐和资格审查情况,成立若干个专业评审组,对参评对象进行专业评审。
在专业评审基础上,成立综合评审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审,确定初步名单。
(五)公示和审批。
拔尖人才初步名单经市委组织部部务会议讨论同意后,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通过,在新闻媒体上予以公示后,报市委、市政府批准。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青岛市专业技术人才能力提升计划》的通知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青岛市专业技术人才能力提升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15.04.09•【字号】青人社办字[2015]98号•【施行日期】2015.04.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青岛市专业技术人才能力提升计划》的通知青人社办字[2015]98号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各单位(组织)人事处,各市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现将《青岛市专业技术人才能力提升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5年4月9日青岛市专业技术人才能力提升计划为推动我市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工作,建设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根据《青岛市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结合2015年度继续教育工作实际,制订本计划。
一、重要意义专业技术人才是实现技术创新的主体,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力军,专业技术人才能力建设直接关系到企事业单位和相关组织的竞争力,关系到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关系到能否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构建一支大规模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对于提高我市企事业单位的生产力和服务水平,增强我市的整体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市等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二、总体目标2015年实施"青岛市专业技术人才能力提升计划"的总体目标是:培训一大批包括卫生计生人才在内的专业技术人才,培养一批急需紧缺高层次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提升我市专业技术人才的执行力和创新服务力。
全年培训专业技术人才10万人。
三、项目计划(一) 组织以"专业技术人才能力提升"为主题的公需科目学习培训学习教材:2015年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选定学习教材为《专业技术人员执行力与创新服务力培训教程》(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汤文颖主编,2014年11月出版。
培训数量:2015年,参加公需科目学习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将达到2万人。
中共青岛市卫生局关于公布青岛市卫生局第二届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的通知-青卫发[2010]7号
中共青岛市卫生局关于公布青岛市卫生局第二届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的通知正文:---------------------------------------------------------------------------------------------------------------------------------------------------- 中共青岛市卫生局关于公布青岛市卫生局第二届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的通知(青卫发[2010]7号)局直各单位党委(支部),局机关党委:为适应全市卫生事业改革发展的需求,加快实施“科教兴医”战略,进一步加强我局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从政策、制度上扶持、保护贡献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鼓励广大专业技术人员为全局卫生事业发展多做贡献,根据《青岛市卫生局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管理暂行办法》(卫发[2005]66号)的规定和《关于开展推荐选拔青岛市卫生局第二届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工作的通知》(青卫发[2010]1号)的要求,经专家评审组初评、评审委员会评审、各单位张榜公示等程序,市卫生局党委会研究,决定授予青岛市市立医院王子轩等35名同志“青岛市卫生局第二届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称号(管理期为3年)。
希望以上同志珍惜荣誉,奋力拼搏,再接再厉,勇创佳绩。
全局广大专业技术人员要向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学习,学习他们解放思想、锐意进取的创新意识;学习他们刻苦攻关、勇攀高峰的敬业精神;学习他们实事求是、严谨谦逊的治学态度,立足本职,勤奋工作,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全局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人才观,坚定不移地实施“科教兴卫、人才强医”战略,着力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创新人才工作机制,改善人才工作环境,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和更好地发挥聪明才智搭建好平台,为加快推进全市卫生事业快速、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附:青岛市卫生局第二届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名单2010年3月18日附:青岛市卫生局第二届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名单单位姓名性别职务职称从事专业市市立医院王子轩男主治医师介入放射学市市立医院王玉玲女副院长、主任护师(内聘)护理管理市市立医院王明山男科主任、主任医师(内聘)麻醉学市市立医院王青男科主任、主任医师消化内科市市立医院孙忠东男副主任医师心脏外科市市立医院曲彦女重症医学科主任、主任医师、教授重症医学(ICU)市市立医院池一凡男副院长、心脏中心主任、教授、主任医师(内聘)心脏外科市市立医院邢雪男肝胆外科副主任、主任医师肝胆外科市市立医院宋卫青男检验科输血科主任、副主任技师检验,输血市市立医院宋达琳女副主任医师老年医学市市立医院杨一丁男中医市市立医院唐华平男科主任、副主任医师呼吸内科市市立医院袁晓男口腔医学中心副主任、副主任医师口腔正畸学市市立医院矫文捷男科主任、副主任医师(内聘)、硕士研究生导师胸外科市海慈医疗集团刘隆熙男科主任、主任医师神经外科市海慈医疗集团杨秀丽女神经内科副主任、副主任医师老年病的中西医结合防治市海慈医疗集团陈德喜男骨科市海慈医疗集团唐明男副院长、主任医师神经内科市海慈医疗集团葛湄菲女主任医师中医儿科市中心医院王明民男副院长、主任医师骨科创伤市中心医院姚民秀男科主任、副主任医师内分泌代谢性疾病市中心医院耿燕女眼科主任、副主任医师眼科市中心医院高焕民男科主任、副主任医师神经病学市精神卫生中心王冠军男业务副院长、主任医师精神医学和心理学市精神卫生中心王春霞女业务副院长、主任医师神经精神市第八人民医院刘宏男院长、主任医师医院行政管理市妇女儿童医院王文棣女内一科主任、主任医师、教授小儿内科市妇女儿童医院申彩霞女副主任医师临床医学妇产科市妇女儿童医院刘华林女内二科主任、主任医师、硕士研究生导师儿科血液病和儿科免疫病市妇女儿童医院匡桂芳女心理科主任、副主任医师儿童心理卫生市妇女儿童医院张战红女业务副院长、主任医师妇产科医疗市口腔医院王万春男院长、副主任医师、硕士研究生导师口腔内科市急救中心赵珊女中心主任、主任医师急救医疗及行政管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于维森男科主任、副主任技师卫生检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李善鹏男中心副主任、副主任医师疾病预防控制——结束——。
中共青岛市委办公厅、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人才特区”建设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中共青岛市委办公厅、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人才特区”建设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9.02•【字号】青厅字[2011]38号•【施行日期】2011.09.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技术进步与高新技术产业化正文中共青岛市委办公厅、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人才特区”建设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青厅字〔2011〕38号)各区、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中央、省驻青各单位,青岛警备区:《青岛“人才特区”建设实施办法(试行)》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青岛市委办公厅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1年9月2日青岛“人才特区”建设实施办法(试行)第一条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促进自主创新和科技创业,发挥高层次人才引领经济科技发展的示范作用,根据《青岛市引进高层次优秀人才来青创新创业发展的办法》(青发〔2008〕19号),市委、市政府确定,在青岛高新区胶州湾北部园区(以下简称青岛高新区)设立“人才特区”。
为推进青岛“人才特区”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高层次人才,来“人才特区”创办电子信息业、高端装备制造业、节能环保业、生物与医药业、现代服务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方面的企业,从事合作研究、实施成果转化或者为高新技术企业提供配套服务,经评估可以享受“人才特区”相关政策,认定为“特区创业人才”。
(一)在国际上某一学科或者技术领域内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曾担任过海内外著名跨国企业或者知名科研机构高级职务的工程技术专家和经营管理专家、具有相当资历和知名度的高层次领军型人才(含外籍专家)来“人才特区”创新创业的。
(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并且其科研或者技术成果属国际(内)先进水平,市场开发前景广阔的国家级杰出人才,来“人才特区”进行成果转化或者产业化生产的。
中共青岛市委、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2年青岛拔尖人才的决定
中共青岛市委、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2年青岛拔尖人才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4.07•【字号】青委[2013]69号•【施行日期】2013.04.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党内其他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青岛市委、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2年青岛拔尖人才的决定(青委[2013]69号)近年来,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各单位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实施人才强市、人才强海战略,积极推动各类优秀人才投身青岛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以及生态文明建设,涌现出一批业绩突出的优秀人才。
为进一步激发各类人才创新创业创优的激情和活力,营造尊重人才、爱惜人才、支持人才的浓厚氛围,市委、市政府决定,授予丁乃秀等199名同志“青岛拔尖人才”称号(见附件),并予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同志在新的起点上,再接再厉,再创佳绩。
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要以他们为榜样,立足本职,爱岗敬业,开拓进取,创先争优。
各级党委、政府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一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牢固树立科学人才观,不断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努力营造更加有利于人才施展才智和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团结凝聚各类优秀人才,为率先科学发展、实现蓝色跨越,加快建设宜居幸福的现代化国际城市而努力奋斗。
2013年4月7日附件2012年青岛拔尖人才名单(以姓氏笔画为序)丁乃秀青岛科技大学副教授丁叁叁南车青岛四方机车车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技术中心常务副主任、高级工程师于万成山东省青岛工贸职业学校工会主席、高级讲师、高级技师于文功中国海洋大学医药学院教授于芝涛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传媒网络公司副总经理、工程师于卓琳山东省青岛第二中学、中学高级教师于俊生青岛市海慈医疗集团中医医院常务副院长、主任医师于秦峰山东即墨妙府老酒有限公司总酿酒师、总工程师、高级技师于维森青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副主任技师于腾波青岛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关节外科副主任、主任医师于德翔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高级工程师马清青岛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副院长、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马秀珍青岛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主任、高级农艺师马学真青岛市肿瘤医院副院长、主任医师丰育功青岛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神经外科主任、主任医师王凡北电能源(青岛)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王凡玉青岛市普通教育教研室教研员、中学高级教师王昕中国海洋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研究院院长、教授王强青岛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脑科医院副院长、康复医学院科主任、康复医学一科主任、教授王燕青岛理工大学土木工程学院教授王迪青岛市群众艺术馆馆员王乙潜青岛大学物理科学学院材料物理系主任、教授王万春青岛市口腔医院院长、主任医师王才强中国重汽集团青岛重工有限公司施工员、高级技师王少华青岛市市立医院药学部主任、主任药师王印庚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水产研究所成果转化处处长、研究员王廷祥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侦查二处处长、检察员王竹泉中国海洋大学管理学院副院长兼会计学系主任、教授王志庆青岛喜盈门双驼轮胎有限公司董事长、高级经济师王建华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王英振青岛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关节外科副主任、主任医师王金健软控股份有限公司总裁王星云山东福田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王春波青岛大学医学院药学系副主任、实验室主任、教授王春德青岛海杰水产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副教授王洪仁青岛双瑞海洋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研究员王玲玲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研究员王清印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水产研究所所长、研究员王德育青岛市公安局信息通信处副处长、高级工程师毛元辉青岛市广播电视台广播新闻频率总监、高级记者毛伟征青岛市市立医院主任医师、教授方建光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水产研究所生态研究室主任、研究员邓贤东大唐山东发电有限公司总经理石宝珍青岛京润石化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龙云泽青岛大学物理科学学院物理系主任、教授卢玉明青岛塞维电子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技术主管田野海信(山东)空调有限公司总经理史大永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副研究员史伟云山东省眼科研究所副所长、主任医师付振明青岛征和工业有限公司总工程师、研究员宁征青岛市实验幼儿园园长、中学高级教师邢泉生青岛市儿童医院副院长、主任医师、教授吉中强青岛市海慈医疗集团总院长、主任医师曲彦青岛市市立医院东院重症医学科主任、主任医师曲立清青岛国信胶州湾交通有限公司总经理,青岛城投空间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研究员曲丽君青岛大学纺织服装学院纺织工程系副主任、教授曲善珊青岛市农业技术推广站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吕燕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副庭长、审判员吕佩师青岛海尔洗衣机有限公司模块开发经营体长、研究员朱振鹏青岛市市级机关东部管理中心府新餐饮部经理、高级技师刘利青岛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副院长、总工程师、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刘林青岛市普通教育教研室教研员、中学高级教师刘莉青岛科技大学高级工程师刘世国青岛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主治医师刘占杰青岛海尔特种电器有限公司总经理、研究员刘玉霞中国海洋大学艺术系副主任、教授刘立安青岛市海慈医疗集团针灸康复科主任、主任医师刘光尧山东省青岛市五十九中学、中学高级教师刘光洲青岛双瑞海洋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研发部部长、研究员刘怀荣青岛大学文学院副院长、教授刘学斌青岛市公安局网络警察支队支队长、高级工程师刘金波青岛远洋大酒店首席总厨兼膳食部经理、高级技师刘炳言青岛海德威科技有限公司研发经理、高级工程师刘海军青岛海川建设集团副总裁、高级工程师刘惠荣中国海洋大学法政学院常务副院长、教授刘鲁民青岛蔚蓝生物集团有限公司技术总监、副教授刘德进中交一航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总工程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关茜青岛市市南区教育研究指导中心初中部主任、中学高级教师许晨青岛市文联文学创作研究室专业作家、文学创作一级孙泓青岛市普通教育教研室教研员、中学高级教师孙涛青岛市勘察测绘研究院高级工程师孙梅山东省青岛实验初级中学、中学高级教师孙立荣青岛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小儿血液科主任、主任医师孙明波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纪建奕青特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工程师杜长河青岛高校信息产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杜祖远新华锦(青岛)即墨老酒有限公司总经理、技术中心主任、高级酿酒师、品酒师李杨青岛市市立医院院长、主任医师李娜青岛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耳鼻喉科主任、主任医师李标海尔集团技术研发中心超前研发总监、高级工程师李文华青岛市海慈医疗集团影像科主任、主任医师李月高青岛海信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李发成青岛市文联文学创作研究室专业作家、文学创作三级李宁毅青岛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主任医师李先杰青岛洋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助理工程师李成林山东省海水养殖研究所遗传育种中心主任、研究员李自普青岛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科教部副主任、教学管理科科长,黄岛分院普通儿科主任、主任医师李志刚即墨市第二十八中学校长、中学高级教师李建隆青岛科技大学教授李忠祖青岛海都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高级经济师李思衡青岛市城阳第三高级中学、中学高级教师李树柏青岛瀚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总监、高级工程师李德爱青岛市市立医院主任药师、教授李慧斌青岛农业大学艺术学院副教授杨为东青岛即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高级工程师杨红生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吴力群青岛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外科主任兼肝胆外科主任、主任医师吴书义青建集团股份公司常务副总裁、高级工程师吴玉波莱西市实验小学校长、中学高级教师吴荣华青岛科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总工程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邱正松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石油工程学院副院长、教授邹云雯青岛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骨科主任、主任医师沙淑芬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宋军青岛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副院长、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宋嵘中国外运山东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宋瑞兰山东省青岛第五十八中学、中学高级教师张华青岛海信宽带多媒体技术有限公司接入网事业部产品线总经理张录青岛热电能源集团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青岛热电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张星青岛市崂山区实验小学校长、小学高级教师张博青岛颐中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张磊青岛内分泌糖尿病医院副院长、副主任医师张七一青岛市市立医院副处级调研员、主任医师张士璀中国海洋大学海洋生物多样性与进化研究所副所长、海洋生命学院教授张元信解放军济南军区第401医院手外麻醉室主任、副主任医师张化新青岛出版集团总经理助理、青岛出版社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科技出版中心总编辑,正高级编审张正欣青岛饮料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张永升青岛地恩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守才青岛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副院长、二级研究员张秀晶青岛市京剧院一级演员张国辉青岛市供水管理处处长、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张春玲青岛市中心医院副院长、主任医师张海英青岛黄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张增惠青岛市体育运动学校副校长(正处级)、国家级教练陈文青岛市崂山区第二中学、中学高级教师陈先海洋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教授级高级工程师陈刚青岛蔚蓝生物集团有限公司总裁、董事长陈凯功胶州市向阳小学校长、一级教师陈振雨青岛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医学美容中心主任、主任医师陈振德青岛市农业科学研究院二级研究员陈索斌青岛金王集团董事长、高级经济师邵永春青岛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副研究员迟晓燕青岛市市北区教育发展中心副主任、小学高级教师苗志敏青岛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痛风病重点实验室主任、医院管理研究室主任,主任医师范国强青岛画院专业书画家、二级美术师林慧山东省青岛实验初级中学、中学高级教师林建业青岛科技大学艺术学院副院长、教授单若冰青岛市妇女儿童医疗保健中心业务副院长、主任医师郑生春青岛市勘察测绘研究院原院长、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金显仕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水产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周云杰海尔集团公司执行副总裁兼首席市场官、高级工程师周瓴青岛杰生电气有限公司技术总监周远斌青岛大学文学院教授周岩冰青岛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外科副主任兼普外科主任、主任医师赵金山青岛市畜牧良种繁育推广中心主任、青岛市畜牧兽医研究所所长,高级畜牧师相佃国山东省青岛第六十六中学副校长、中学高级教师柳学周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水产研究所研究员侯元江山东省青丰种子有限公司总经理修新红青岛市妇女儿童医疗保健中心妇保科主任、主任医师姜志荣青岛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东区特检科主任、教授宣世英青岛市市立医院副院长、主任医师宫相勤青岛海佳助剂有限公司总经理、技术中心主任、高级工程师战文斌中国海洋大学海水养殖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副主任、生命科学与技术部副主任、水产学院教授逄伟艳胶州市机关幼儿园副园长、一级教师逄增昌青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共卫生顾问、主任医师贾庆鹏青岛出版集团副总编辑兼副总经理、青岛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青岛出版社有限公司总经理兼总编辑,正高级编审夏延致青岛大学图书馆馆长、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副主任,教授凌红丽青岛宝依特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高级兽医师郭斌山东诚功律师事务所主任郭强青岛画院专业书法家、三级美术师郭少泉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唐明青岛市海慈医疗集团海慈医院副院长、主任医师徐朝晖青岛广电影视传媒集团副总经理、工程师徐殿平青岛市优秀运动队国家级教练徐瑞芳胶州市第四实验小学副校长、中学高级教师黄港青岛市演艺集团艺术总监、市歌舞剧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一级导演黄婷婷青岛市农业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常德传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总裁崔健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崔云龙青岛东海药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梁建英南车青岛四方机车车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技术中心主任、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梁海山海尔集团执行副总裁、白电集团总裁、高级工程师葛大鹏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研发中心主任葛方明青岛捷能汽轮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蒨青岛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副院长、教授韩英山东省青岛市第四十四中学、中学高级教师韩方如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高级经济师韩先正青岛凯源祥化工有限公司技术中心主任、高级工程师辜长明青岛海泰新光科技有限公司技术总监、副研究员喻子达海尔集团副总裁、研究员傅平青岛市妇女儿童医疗保健中心调研员、主任医师鲁洪强青岛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曾庆良山东科技大学研究生学院院长、教授谭丕功青岛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翟广顺青岛市教育科学研究所研究员翟翌立青岛海尔电子有限公司总工程师、研究员薛长湖中国海洋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教授薛庆忠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理学院副院长、教授戴淑娟青岛画院专业画家、一级美术师魏铁英山东省青岛市第四十七中学校长、中学高级教师。
青岛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办法
青岛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办法(青办发〔2005〕3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树立“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风尚,激励专业技术人才多出、快出优秀成果,促进青岛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青岛专业技术拔尖人才(以下简称拔尖人才)是指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工程技术等领域,从事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工作,并代表着当前青岛地区领先水平,为青岛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学术、技术带头人.第三条选拔拔尖人才应当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严格标准、总量控制的原则,以对青岛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实际贡献和现实政治表现为主要依据,不受学历、职务、资历、身份、年龄的限制.第四条对拔尖人才实行“全出竞进”的动态管理办法.拔尖人才每两年选拔一次,每一届管理期四年;管理期满后拔尖人才资格自动终止,同时不再享受有关待遇,但可参加新一届拔尖人才的评选.第二章选拔范围和条件(一)获得国家技术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和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以及获得山东省、青岛市科技进步一等奖的首位人员;(二)获得两项以上山东省、青岛市科技进步二等奖的首位人员;(三)获得国家技术发明专利并已实施,且具有较大经济或社会效益的;(四)获得两项以上国家设计金质奖、银质奖,省优秀设计一等奖,并均取得显著经济或社会效益的;(五)在工农业生产一线研制开发和推广应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在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方面成绩突出,并取得显著经济或社会效益的;(六)在企事业单位从事管理工作,运用现代管理知识进行科学管理,有重大改革创新的管理措施,有反映其管理思想和经验的论文、综述或著作,所在单位管理水平及综合经济效益指标达到省内同行业先进水平的;(七)在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重大建设项目和招商引资中,作出突出贡献,并带来显著经济或社会效益的;(八)获得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并具有较大科学和实用价值的;(九)在文化、艺术、新闻、出版等方面成绩突出,获国家、省(部)级表彰,为青岛市精神文明建设赢得重大荣誉的;(十)在政法、教育、卫生、体育等专业技术工作中有突出贡献,在省内外行业和专业领域享有较高声誉,被公认为青岛市专业学科学术、技术带头人的;(十一)专业技能水平高,在职业技能操作中有被社会公认的绝招绝技,代表青岛市参加国内外重大评奖或竞赛获得优异成绩,在全省乃至全国有较大影响,并取得突出经济和社会效益的.第三章选拔方法和程序第七条拔尖人才选拔工作由青岛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市委组织部会同市人事局、市科技局组织实施.选拔程序为:(一)宣传发动.广泛宣传选拔拔尖人才的相关政策,公布拔尖人才评选标准、条件和方法步骤.(五)组织考察.根据不同行业、专业具体情况,确定考察人选比例.组成考察组对人选进行综合考察,重点核实人选的政治表现、职业道德、成果业绩等情况.(六)社会公示.青岛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对通过综合考察的人选进行审核并提出初选人员名单,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并征求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部门意见.(七)组织审批.将经公示无问题的初选人员名单,提报市委审议批准.第四章奖励形式和待遇第八条拔尖人才由市委、市政府表彰,并颁发《青岛专业技术拔尖人才》证书.第九条拔尖人才在管理期内,每人每月享受1000元政府津贴,享受二类医疗保健待遇,休假20天.第十条拔尖人才在管理期内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不受所在单位岗位数额限制;管理期满未续评为拔尖人才的,应当参加所在单位的岗位竞聘.第十一条拔尖人才在管理期内一般不办理退休手续(因身体健康原因或个人申请除外).管理期满的拔尖人才退休后,退休费补贴到本人退休时标准工资的100%.第十二条连续两届以上(含两届)被评为拔尖人才的,授予“青岛市资深专家”称号.第五章管理内容和措施第十三条拔尖人才由市委组织部会同市人事局、市科技局代市委、市政府进行综合管理,各区市、各主管部门协助管理,拔尖人才所在单位负责具体管理工作.(一)目标管理.拔尖人才根据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四年奋斗目标和办法措施,填写《青岛专业技术拔尖人才考绩档案》,并每年以书面形式报告工作、学习、生活情况.(二)重点扶持.拔尖人才申报的科研项目,在同等条件下,应当由所在单位优先申报,主管部门优先审批,科研经费优先拨付.其科研成果的开发应用和学术著作的出版发行,列入重点计划,给予经费支持.(三)实绩考核.主管部门和所在单位对拔尖人才进行日常跟踪考察,了解掌握其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和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及时报市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和考核目标,对拔尖人才进行年度考核.(四)培训教育.将拔尖人才的政治理论教育纳入全市干部教育培训计划,每两年至少轮训1次,每次时间不少于5天.(五)走访联系.建立市委组织部、各主管部门和所在单位负责同志与拔尖人才联系制度,经常交流思想,及时掌握情况,听取拔尖人才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六)宣传表彰.积极宣传贡献突出拔尖人才的先进事迹和突出业绩,大力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社会氛围.第十四条重视发挥青岛高级专家协会的作用,支持和帮助拔尖人才开展科研和合作攻关活动,积极促进科研成果向社会生产力的转化.第十五条市财政在资金上对拔尖人才的管理服务工作给予重点保障,按每位拔尖人才每年3600元的标准拨付工作经费,用于拔尖人才年度目标考核、休假、培训、查体等有关管理工作.青岛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市委、市政府管理使用年度经费,专款专用.第十六条拔尖人才犯有严重错误,或因个人过失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后果的,取消其拔尖人才称号和相关待遇;管理期内的拔尖人才,连续两年不能完成工作计划,或奋斗目标中期考核不称职的,调整出拔尖人才队伍;脱离专业技术岗位的,不再作为拔尖人才管理.第十七条拔尖人才调出本市或专业工作有变动,以及有其他重大变故的,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应当及时报告市委组织部,并征得同意.第十八条获得国家、山东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和山东省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称号的,直接列入拔尖人才管理服务范围,不重复发放政府津贴.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外省市获奖成果项目和国外获奖项目不作为拔尖人才评审的主要依据,但是可以作为参考.第二十条对扶持和爱护拔尖人才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压制、刁难拔尖人才发挥作用者予以严肃处理.第二十一条对弄虚作假骗取拔尖人才称号的,取消其称号,追回已发放津贴,取消其四年内拔尖人才申报资格.第二十二条各区市、市直各单位和中央、省驻青各单位可参照本办法,制定本地本单位本行业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青岛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过去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以本办法为准.2005年0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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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办法
(青办发〔2005〕3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树立“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风尚,激励专业技术人才多出、快
出优秀成果,促进青岛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青岛专业技术拔尖人才(以下简称拔尖人才)是指在自
然科学、社会科学和工程技术等领域,从事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工作,并代表着当前青岛地区领先水平,为青岛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
突出贡献的学术、技术带头人.
第三条选拔拔尖人才应当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严格标准、
总量控制的原则,以对青岛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实际贡献和现实
政治表现为主要依据,不受学历、职务、资历、身份、年龄的限制.
第四条对拔尖人才实行“全出竞进”的动态管理办法.拔尖人才每两年选拔一次,每一届管理期四年;管理期满后拔尖人才资格自动终止,同时不再享受有关待遇,但可参加新一届拔尖人才的评选.
第二章选拔范围和条件
(一)获得国家技术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和国际科
学技术合作奖,以及获得山东省、青岛市科技进步一等奖的首位人员;
(二)获得两项以上山东省、青岛市科技进步二等奖的首位人员;
(三)获得国家技术发明专利并已实施,且具有较大经济或社会
效益的;
(四)获得两项以上国家设计金质奖、银质奖,省优秀设计一等奖,并均取得显著经济或社会效益的;
(五)在工农业生产一线研制开发和推广应用新技术、新产品、
新工艺,在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方面成绩突出,并取得显著经济或社会效益的;
(六)在企事业单位从事管理工作,运用现代管理知识进行科学
管理,有重大改革创新的管理措施,有反映其管理思想和经验的论文、
综述或著作,所在单位管理水平及综合经济效益指标达到省内同行业
先进水平的;
(七)在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重大建设项目和招商引资中,作出突出贡献,并带来显著经济或社会效益的;
(八)获得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并具有较大科学和
实用价值的;
(九)在文化、艺术、新闻、出版等方面成绩突出,获国家、省(部)级表彰,为青岛市精神文明建设赢得重大荣誉的;
(十)在政法、教育、卫生、体育等专业技术工作中有突出贡献,在省内外行业和专业领域享有较高声誉,被公认为青岛市专业学科学术、技术带头人的;
(十一)专业技能水平高,在职业技能操作中有被社会公认的绝
招绝技,代表青岛市参加国内外重大评奖或竞赛获得优异成绩,在全省乃至全国有较大影响,并取得突出经济和社会效益的.
第三章选拔方法和程序
第七条拔尖人才选拔工作由青岛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市委组织部会同市人事局、市科技局组织实施.选拔程序为:
(一)宣传发动.广泛宣传选拔拔尖人才的相关政策,公布拔尖人
才评选标准、条件和方法步骤.
(五)组织考察.根据不同行业、专业具体情况,确定考察人选比例.组成考察组对人选进行综合考察,重点核实人选的政治表现、职业
道德、成果业绩等情况.
(六)社会公示.青岛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对通过综合考察的人
选进行审核并提出初选人员名单,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并征求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部门意见.
(七)组织审批.将经公示无问题的初选人员名单,提报市委审议批准.
第四章奖励形式和待遇
第八条拔尖人才由市委、市政府表彰,并颁发《青岛专业技术拔
尖人才》证书.
第九条拔尖人才在管理期内,每人每月享受1000元政府津贴,享受二类医疗保健待遇,休假20天.
第十条拔尖人才在管理期内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不受所在单位岗位数额限制;管理期满未续评为拔尖人才的,应当参加所在单位的
岗位竞聘.
第十一条拔尖人才在管理期内一般不办理退休手续(因身体健
康原因或个人申请除外).管理期满的拔尖人才退休后,退休费补贴到本人退休时标准工资的100%.
第十二条连续两届以上(含两届)被评为拔尖人才的,授予“青岛市资深专家”称号.
第五章管理内容和措施
第十三条拔尖人才由市委组织部会同市人事局、市科技局代市
委、市政府进行综合管理,各区市、各主管部门协助管理,拔尖人才所在单位负责具体管理工作.
(一)目标管理.拔尖人才根据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制定年度工作
计划、四年奋斗目标和办法措施,填写《青岛专业技术拔尖人才考绩
档案》,并每年以书面形式报告工作、学习、生活情况.
(二)重点扶持.拔尖人才申报的科研项目,在同等条件下,应当由所在单位优先申报,主管部门优先审批,科研经费优先拨付.其科研成果的开发应用和学术著作的出版发行,列入重点计划,给予经费支持.
(三)实绩考核.主管部门和所在单位对拔尖人才进行日常跟踪
考察,了解掌握其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和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及时报市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和考核目标,对拔尖人才进行年度考核.
(四)培训教育.将拔尖人才的政治理论教育纳入全市干部教育
培训计划,每两年至少轮训1次,每次时间不少于5天.
(五)走访联系.建立市委组织部、各主管部门和所在单位负责
同志与拔尖人才联系制度,经常交流思想,及时掌握情况,听取拔尖人
才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六)宣传表彰.积极宣传贡献突出拔尖人才的先进事迹和突出
业绩,大力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社会氛围.
第十四条重视发挥青岛高级专家协会的作用,支持和帮助拔尖人
才开展科研和合作攻关活动,积极促进科研成果向社会生产力的转化.
第十五条市财政在资金上对拔尖人才的管理服务工作给予重点
保障,按每位拔尖人才每年3600元的标准拨付工作经费,用于拔尖人才年度目标考核、休假、培训、查体等有关管理工作.青岛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市委、市政府管理使用年度经费,专款专用.
第十六条拔尖人才犯有严重错误,或因个人过失造成重大损失和
严重后果的,取消其拔尖人才称号和相关待遇;管理期内的拔尖人才,连续两年不能完成工作计划,或奋斗目标中期考核不称职的,调整出拔尖人才队伍;脱离专业技术岗位的,不再作为拔尖人才管理.
第十七条拔尖人才调出本市或专业工作有变动,以及有其他重大
变故的,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应当及时报告市委组织部,并征得同意.
第十八条获得国家、山东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和山东省专
业技术拔尖人才称号的,直接列入拔尖人才管理服务范围,不重复发放政府津贴.
第六章附则
第十九条外省市获奖成果项目和国外获奖项目不作为拔尖人才
评审的主要依据,但是可以作为参考.
第二十条对扶持和爱护拔尖人才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
彰奖励;对压制、刁难拔尖人才发挥作用者予以严肃处理.
第二十一条对弄虚作假骗取拔尖人才称号的,取消其称号,追回已发放津贴,取消其四年内拔尖人才申报资格.
第二十二条各区市、市直各单位和中央、省驻青各单位可参照
本办法,制定本地本单位本行业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办法.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青岛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过去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以本办法为准.
2005年0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