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产地案例学习
rcep原产地证书 案例
rcep原产地证书案例以下是RCEP原产地证书的案例:案例1:中国企业A公司与新加坡企业B公司达成一项贸易协议,通过RCEP进行贸易。
A公司生产的产品将销往新加坡市场。
为了符合RCEP的规定,A公司需要向B公司提供一个RCEP原产地证书,证明产品的原产地是中国。
A公司首先要确保其产品符合RCEP的原产地规则,例如需要生产在中国境内,并且产品的原材料也来自于RCEP成员国。
A公司需要收集并整理相关的原产地证明文件,例如生产制造过程的文件、原材料的进口证明文件等。
接下来,A公司需要向中国的认证机构申请办理RCEP原产地证书。
申请时,A公司需要提供相关的文件和信息,如产品描述、生产工艺、原材料来源等。
认证机构会对申请进行审核,并进行现场检查以确保相关要求的符合。
一旦申请被批准,认证机构将颁发RCEP原产地证书给A公司。
A公司可以将这个证书提供给B公司以供其在新加坡进行进口清关手续时使用。
案例2:日本企业C公司与韩国企业D公司签订了一份贸易合同,以RCEP进行贸易。
C公司生产的产品将出口到韩国市场。
C公司需要准备RCEP原产地证书来证明产品的原产地是日本。
C公司首先需要确定产品是否符合RCEP的原产地规则,例如生产地点和原材料来源。
如果符合规定,C公司需要收集和整理相关的原产地证明文件,例如生产制造过程的文件、原材料的进口证明文件等。
接下来,C公司需要申请办理RCEP原产地证书。
C公司需要向日本的认证机构提交申请,提供相关的文件和信息,如产品描述、生产工艺、原材料来源等。
认证机构会对申请进行审核,并实地检查以确保符合要求。
一旦申请被批准,认证机构将向C公司颁发RCEP原产地证书。
C公司可以将该证书提供给D公司,以供其在韩国进行进口清关手续时使用。
这些案例仅是对RCEP原产地证书的一种简单描述,实际操作需要遵循RCEP的规定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操作。
具体的要求和流程可能因国家和产品的不同而有所变化。
原产地知识培训材料
4、转口贸易的情况下,如何证明货物未在 第三国加工 ?
根据中国与欧盟达成的协议精神,外经贸 部授权国检局直属的香港中国检验有限公 司对中国经香港转输欧盟普惠制项下的出 口商品,在港签发“未再加工证明”,作 为中国经香港转输欧盟普惠制项下的出口 商品在港未进行加工的证明。 为了证明货物未在第三国加工,贸易方可 以在第三国申请签发“未再加工证明书”。
5、证书已签发,但需变更证书内容如何处 理?
更改证书,是指签证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构已经签出产地证,申 请单位需要更改证书内容。对此,申请单位 应书面申明理由,提交已更改的产地证,并退 回原证书正本。 原证书正本如果遗失或损 毁,则需要在国家级经济类报刊上登报申 明作废。
关于证书的填制说明可登陆张家港出入境 检验检疫局网页(), 至办事指南-产地证申报栏查阅。涉及产地 证签证方面的相关管理规定可到国家质检 总局网站(检验检疫/产地证)查阅,网 址:;或登陆张家 港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网页 ()查阅。
误区四:申领过优惠原产证的产品,出口 其他给惠国也可以申领同类原产地证。
真相: 1、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制定有不同的原产地 标准要求; 2、申请不同给惠国的原产地证书,应符合 该国的原产地标准和要求; 3、联盟内各国执行同一个原产地标准。
3、几个重要的联盟: 欧盟(英国、法国、德国、意大利、爱尔兰、 比利时、荷兰、卢森堡、希腊、丹麦、西班牙、 葡萄牙、瑞典、芬兰、奥地利、塞浦路斯、马耳 他、捷克、爱沙尼亚、匈牙利、拉脱维亚、立陶 宛、波兰、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罗马尼亚、 保加利亚) 东盟(文莱,柬埔寨,印度尼西亚,老挝,马 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和越南) 亚太(孟加拉、印度、老挝、韩国、斯里兰卡)
原产地规则案例分析(OD)
不能
案例分析
该票货物能否享受协定税率?
原产于智利的进口货物,经过其他国家或者地区运输至我国境内,同时符合下列条 件的,应当视为“直接运输”: (一)由于地理原因或者运输需要;
(二)该货物在经过其他国家或者地区时,未做除装卸和为使货物保持良好状态或者 运输所必需处理以外的其他处理;
(三)未进入该国家或者地区进行贸易或者消费。 不论该货物是否换装运输工具,其进入所经过的其他国家或者地区停留时间最长不得 超过3个月。
不能
案例分析
“该货物以集装箱运输方式自智利起运后,经香港转船运抵上海口 岸,但企业无法提供中国检验(香港)公司 签注的未再加工证 明。”
所以,这批货物不能享受《中华人民共和 国与智利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的协 定税率
不能
谢谢!
案例分析不能该货物以集装箱运输方式自智利起运后经香港转船运抵上海口岸但企业无法提供中国检验香港公司签注的未再加工证所以这批货物不能享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智利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的协定税率谢谢
原产地规则案例分析
海管1302 老司机分队
王若愚 杨轩 李高艳
案例介绍
42100),并申请适用中国—智利自贸协定税率。该 进口企业向海关提交了中国—智利自贸协定项下优惠原产地证 书及贸易、运输单证、发票、船公司情况说明等。 经海关审核,该货物以集装箱运输方式自智利起运后,经 香港转船运抵上海口岸,但企业无法提供中国检验(香港)公 司 签注的未再加工证明。海关在进口环节对该批货物的查验显 示集装箱箱号与封志号等装运信息与联运提单所列一致,且集 装箱封志完好无损。
案例分析
该票货物能否享受协定税率?
从智利直接运输进口的货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其原产地为智利,适用《中华 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以下简称《税则》)中的中智自贸协定税率: (一)在智利完全获得或者生产的;
rcep原产地规则运用简单举例
rcep原产地规则运用简单举例
RCEP是《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的简称,是由中国、澳大利亚、日本、韩国、新西兰等15个亚洲国家签署的自由贸易协定。
该协定涵盖了经济、贸易、投资、服务、电子商务等领域的规则,包括了原产地规则。
在RCEP中,原产地规则被用来决定一种产品是否符合协定规定的原产地要求,进而决定享受协定下的关税优惠等待遇。
以下是一个简单的例子来说明RCEP原产地规则的运用:
假设有一个中国的企业生产了一批电子产品,计划出口到日本。
根据RCEP的原产地规则,产品必须在RCEP成员国内进行重要的加工和生产,才能被视为符合原产地要求。
在这个例子中,如果这批电子产品的主要零部件是在中国生产的,但在日本进行了终端组装和包装,那么这批产品就符合了RCEP的原产地要求。
因此,这批产品在出口到日本时,可以享受RCEP下的关税优惠等待遇。
这个例子只是简单解释了RCEP原产地规则的运用,实际上,原产地规则的具体要求还包括了对加工内容、产地的金额要求等具体细则。
不同的产品可能会有不同的规定,具体的应用需要根据RCEP的相关文件进行判断和操作。
原产地规则案例
原产地规则案例【篇一:原产地规则案例】■案由1886年美国在贸易的贝壳案中最早提出了关于产品原产地认定的思路。
该案争论的焦点是进口的经清洗和磨光后的贝壳是否仍为贝壳制品,如果是贝壳制品,按美国当时的应征收35%的从价税;如果不是贝壳制品,则免征进口税。
■裁决美国最高法院最后认定经清洗及磨光后的贝壳仍为贝壳。
与贝壳相比,清洗及磨光后的贝壳并未加工成具有完全不同的名称、特征或用途的一项不同的新产品。
■点评这一贝壳案对于原产地认定的思路对于后来国际贸易中货物原产地的界定产生了重大影响。
目前普遍接受的原产地定义是:经一个以上国家加工制造的产品的原产地,是对该产品施加最后一个实质性改变(形成了一种完全不同的名称、特征或用途的新产品)的国家,而原产地原则的主要作用体现在关税的征收上。
假设有甲、乙两国是wto的成员国,丙国不是wto成员。
丙国生产的服装对乙国出口,再将其出口到甲国,对这一交易甲国打算征收15%的关税。
假设甲国在wto中的承诺关税是10%,是否可以控告甲国违背wto的承诺或是最惠国待遇原则?回答是否定的,因为服装产于丙国,而它不是wto成员国,不受wto规则的约束和保护。
我国在原产地问题上的规定,随着进出口的增加,也在从无到有,不断完善。
但是我国的原产地规则存在很多问题,标准还没有完全和wto及国际惯例接轨,可作性差,在国际贸易中保护本国产业的作用不强。
我国进入wto之后,应尽快完善原产地原则,不但大的框架要改进,甚至对某一种产品的特别规定都要完善。
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关税的正常征收和对国内企业的适当保护。
总之一个原则,越是全球化,越要注意运用原产地原则。
■张孝松由国恒久集团鬻虢目前,国际上还没有通行统一的原产地规则,各国都有权利制定自己的原产地规则。
随着区域经济一体化和国际贸易中关税壁垒与非关税壁垒的产生与发展,原产地规则种类越来越繁多,原产地规则的应用范围也随之扩展,使得原产地规则从单纯的海关技术性统计问题转变为各国实施其贸易政策的有力工具,带有浓厚的贸易保护主义的色彩。
原产地证明实训报告
一、实训目的本次原产地证明实训旨在通过实际操作,加深我们对原产地证明的理解和认识,掌握原产地证明的申请、审核和颁发流程,提高我们在国际贸易中处理原产地证明的能力。
通过实训,我们能够更好地了解原产地证明在国际贸易中的重要性,以及如何正确运用原产地规则,为企业提供优质的服务。
二、实训背景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国际贸易日益频繁,原产地证明作为证明商品产地的重要文件,在进出口贸易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原产地证明不仅关系到商品进出口关税的减免,还直接影响到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因此,熟悉原产地证明的申请、审核和颁发流程,对于从事国际贸易的工作人员来说至关重要。
三、实训内容1. 原产地证明的基本概念原产地证明是指由出口国政府或其授权机构出具的,证明商品原产地的官方文件。
原产地证明包括一般原产地证明、普惠制原产地证明、产地来源证明等。
2. 原产地证明的申请(1)了解原产地证明的种类和适用范围;(2)收集出口商品的原产地证明资料;(3)填写原产地证明申请表;(4)提交申请材料至相关部门。
3. 原产地证明的审核(1)审核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2)核实出口商品的原产地;(3)评估申请材料的真实性;(4)出具审核意见。
4. 原产地证明的颁发(1)根据审核意见,决定是否颁发原产地证明;(2)打印、盖章原产地证明;(3)将原产地证明交付给出口企业。
四、实训过程1. 学习原产地证明的基本概念和种类,了解其在国际贸易中的重要性。
2. 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和操作流程,熟悉原产地证明的申请、审核和颁发流程。
3. 以实际案例为依据,模拟原产地证明的申请、审核和颁发过程。
4. 分析实训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总结经验教训。
五、实训结果通过本次实训,我们掌握了以下内容:1. 原产地证明的基本概念、种类和作用;2. 原产地证明的申请、审核和颁发流程;3. 原产地证明在国际贸易中的重要性;4. 在实际操作中,如何正确处理原产地证明相关问题。
肯尼亚原产地规则的实际案例
肯尼亚原产地规则的实际案例
就说肯尼亚有个做木雕的小作坊,那木雕可精美了,各种动物造型栩栩如生。
有个欧洲的大商家看中了这些木雕,想大批进口到欧洲去卖。
按照肯尼亚的原产地规则呢,如果这木雕要被认定是肯尼亚原产的,那得原材料大部分来自肯尼亚本地。
这个小作坊用的木材啊,都是从肯尼亚当地的森林里合法获取的,这就满足了一个重要条件。
而且呢,这木雕的加工工序,从最初的原木切割、粗雕、细雕到最后的打磨、上油,全都是在肯尼亚本土完成的。
没有把半成品运到其他地方加工再运回来冒充肯尼亚原产。
这个小作坊老板呢,一开始也不太懂这些规则。
有个外国商人还忽悠他说,你稍微改改说法,就说木材是进口的更好卖。
老板差点就信了,还好后来咨询了懂行的人。
要是真那么干了,就违反原产地规则了。
后来这个小作坊顺利出口木雕到欧洲,就因为严格遵守肯尼亚原产地规则。
在海关检查的时候,那些官员一看,木材来源清楚,加工全在肯尼亚,就顺利盖章放行啦。
这小作坊的木雕在欧洲市场上也因为是纯正肯尼亚原产的,特别受那些喜欢异域风情的顾客欢迎呢。
关于农产品加工正面案例剖析
关于农产品加工正面案例剖析一、引言农产品加工是指将从农田获得的原料,通过一系列的加工工艺,制成满足人类需求的成品食品。
农产品加工产业在促进农民收入增加、农产品附加值提高的也对促进乡村经济发展、农村产业结构转变、农村就业促进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
本文将对在农产品加工领域中取得成功的正面案例进行深入剖析,以期为农产品加工领域的企业和从业者提供有益启示。
二、案例一:某农产品加工企业某农产品加工企业以当地特色优质农产品为原材料,精心设计了一系列的产品,包括饮料、零食、保健食品等。
通过市场调研和定位,他们找准了目标消费群体,并在产品包装、质量、口感等方面进行精心打磨,形成了自己的特色。
利用互联网技术,他们开发了线上销售渠道,积极开拓线下市场。
产品销路遍布全国各地,并逐渐拓展到国外市场,取得了良好的市场口碑和经济效益。
三、案例分析上述案例成功的关键在于企业不仅在产品研发和制造工艺上做了很多工作,更重要的是他们能够正确看待市场需求,针对性地进行产品定位,找准了市场定位并加以落实。
更值得一提的是,他们善于利用互联网技术,开辟了新的销售渠道,使得产品能够更好地走出大山,走向全国,乃至国际市场。
这是一个成功的案例,值得其他农产品加工企业学习和借鉴。
四、案例二:某农产品深加工合作社某合作社致力于农产品的深加工,他们将从农民手中收购的农产品进行二次加工,生产出各种精加工农产品,包括果蔬汁、脱水蔬菜、果酱、干果等。
在产品开发过程中,合作社充分尊重农产品原有的特性,力求保持原汁原味的注重了产品的包装和品质把控。
在销售方面,他们不但在线下设立农产品专卖店,同时还开发了电商平台,通过“互联网+农产品深加工”模式,成功拓宽了产品销售渠道,提高了产品知名度和销量。
五、案例分析该合作社的成功经验值得总结和借鉴。
他们的成功离不开对农产品的深度了解和尊重,注重产品质量和品牌塑造,同时用互联网技术对销售渠道进行优化,发挥了线上线下协同的作用,这为农产品深加工企业提供了有益的启示。
进口食品原产地国案例
进口食品原产地国案例
xx年1月12日,苏州市吴江区市场监管局平望分局执法人员在对吴江斌龙食品经营部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工作人员正在撕毁一堆进口冷链食品包装标签,继而张贴中文标签。
根据经营人员供述,上述涉案产品均为进口冷链食品,原产地为马来西亚、巴基斯坦等国。
经查,当事人未将涉案的进口冷链产品(冻带鱼)按规定录入“江苏冷链”系统,涉案进口冻带鱼包装盒上所粘贴的国产标签内容中除品名外,其他内容均为虚假信息,数量合计1.15吨,货值金额3.4万元,所有冻带鱼均未销售。
根据相关规定,市场监管部门作出责令当事人改正,警告,处货值金额15倍的罚款51.23万元、没收冻带鱼115箱的行政处罚。
据悉,市场监管总局已连续两年分别将“生产销售劣质儿童玩具”和“面向未成年人开展‘无底线营销’”等与儿童身心健康密切相关领域的违法行为列入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执法重点。
当天,江苏省市场监管局还通报了全省市场监管系统查处的一批涉及儿童产品相关领域典型案例。
今年3月15日,徐州邳州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对校园周边商店进行检查时发现,邳州市甬文商店的货架上摆放着11盒品名为“低调含
片”“2货根治片”“白痴丸”的薄荷糖,执法人员现场责令当事人停止销售行为,并对涉案产品采取了行政强制措施。
这些薄荷糖的外包装上未标明净含量、规格、生产者和经销商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等信息。
根据规定,市场监管部门对当事人作出罚款0.1万元,没收薄荷糖11盒的行政处罚。
江苏省市场监管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部分食品生产经营者为了吸引未成年人消费,在其食品外包装上突出标注具有色情、暴力及其他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内容,无底线营销,严重违反了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危害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必须依法打击。
原产地案例
[摘要] 文章分析了美国有关纺织品服装的非优惠性原产地规则和优惠性原产地规则,并进一步阐述了原产地规则对我国纺织品服装出口美国的影响。
[关键词] 非优惠性原产地规则优惠性原产地规则纺织品服装出口WTO的《原产地规则协议》确立原产地的标准有两项,即“完全获得”和“实质性改变”。
但对于什么是“实质性改变”,并没有就纺织服装产品达成统一的技术标准。
因此各国往往从自身利益出发,通过实施对自己有利的原产地规则,创造对自身有利的贸易环境。
一、美国有关纺织品服装的原产地规则从适用范围看,美国的各种原产地规则可以分成非优惠性原产地规则和优惠性原产地规则两大类。
表1 美国原产地规则的适用范围资料来源:根据相关内容整理1.纺织品服装的非优惠性原产地规则美国现行的针对纺织品服装的非优惠性原产地规则主要适用于输入美国的纺织品和服装的数量限制、关税,以及原产地标记。
长期以来美国就对纺织品服装进口实施严格的原产地规则以保护本国服装业的发展。
1984年5月,美国颁布的海关暂行条例规定:“就执行多种纤维协定而言,一件纺织品和服装的原产地应以该物品中的原料裁剪地为准”。
1985年颁布的最终条例中规定:“如纺织品经实质性制造和加工工序转变为一件商品上新的不同的产品,则视为发生了实质性改变”。
1996年7月1日美国新的纺织品及服装原产地规则——乌拉圭回合协定法案Section 334 (b)(2) of the Uruguay Round Agreements Act [19 U.S.C. 3592 (b)(2)]以纺织品或服装的加工过程或缝制过程作为判定原产地的依据。
美国1996年原产地规则生效之后,许多贸易伙伴纷纷指责该规则违背了美国对WTO协议的义务。
1999年,美国同意修改部分纺织品的原产地规则。
2000年贸易和发展法案405款(Section 405 of the Trade and Development Act of 2000对乌拉圭回合协定法案的334款原产地规则(the Origin Rules Section 334 of the URAA)[H.R.434]做出了修改。
原产地规则案例范文
原产地规则案例范文原产地规则是国际贸易领域中的一项重要规则,它决定了商品的原产地身份以及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的资格。
原产地规则的制定和应用对于国际贸易的发展和贸易伙伴之间的经济利益分配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通过一个关于汽车行业的实际案例来说明原产地规则的重要性和具体应用。
假设美国和德国签署了一项自贸协定,按照该协定,美国从德国进口汽车可以享受关税优惠。
然而,为了避免德国将其汽车零部件从其他国家进口,并以德国为原产地销售给美国,美国制定了原产地规则。
根据原产地规则,汽车的原产地定义为完成最后加工或制造的国家。
这意味着汽车在德国完成组装后,德国可以将其定义为“德国制造”的汽车,并享受关税优惠。
然而,由于汽车是一个复杂的产品,其组装涉及多种零部件的使用,并且这些零部件可能来自世界各地。
为了确定汽车的原产地,美国制定了一系列的原产地规则,比如“全材料规则”和“品质规则”。
例如,美国规定如果汽车的主要原材料来自德国,且由德国进行了重大加工或者制造,那么这辆汽车可以被认定为德国制造。
此外,美国还规定汽车的品质必须达到一定标准,否则将无法享受关税优惠。
然而,实际上,汽车生产涉及的零部件数量众多,且来自不同国家。
由于无法一一验证每个零部件的原产地,原产地规则的实施存在一定困难。
因此,德国和美国可以协商并制定更具体明确的原产地规则,以简化程序并确保其公平可行。
此外,在原产地规则的应用过程中,还需要考虑到如何有效监督和管理原产地的证明、应对滥用等问题。
例如,汽车生产企业可能试图通过虚构原产地或采取其他欺诈手段来获得关税优惠。
因此,需要建立起一套监管机制和合理的惩罚体系来约束企业的行为。
总之,原产地规则对于促进国际贸易的公平和发展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通过规定和认定商品的原产地,可以确保贸易伙伴之间的利益分配合理,并促进贸易的自由化和便利化。
然而,原产地规则的应用也存在诸多挑战,需要各国通力合作,制定合理的规则并开展有效的监管,以促进贸易规则的合理实施。
原产地管理典型案例
四个典型案例,为企业提供参考借鉴。
案例一:原产地证书不符广东某企业拟申报进口原产于新加坡的奶
粉并申请享受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税率,并向海关提交优惠原产地
证书及其他相关商业单证。经单证审核,海关发现该企业提交的其他商业
单证均真实有效、符合海关要求,相关优惠原产地证书的安全特征亦与总
格式。但应当注意的是,上述案例的相关进口货物尽管其新加坡原产资格
并无疑问,但因进口商申请适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而非中国-新加坡自
由贸易协定税率、必须向海关提交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项下的原产地证
书。鉴此,可以判断相关货物不适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协定税率。
法规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
原产地管理典型案例
四个典型案例,概括了企业自《中国-东盟自贸协定》国家、地
区进口商品时常见的问题。
文|海关总署关税司原产地办公室中国-东盟自贸协定自2004年
实施以来,对促进双方贸易、产业融合起到积极作用。企业应该如何利用
好该协定,在进出口环节需要注意哪些问题,成为企业非常关注的话题。
(海关总署令第199号)第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优惠
原产地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181号)第十五条案例二:签名签章不
全福州某渔业发展有限公司申报进口原产于印度尼西亚的冻鱼一批,申请
享受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协定税率并提交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项下印尼
原产地证书。
海关经审核发现,该原产地证书缺少签证机构签章及官员签名。企
署备案资料一致,但该证书抬头印有“REPUBLICOFSINGAPORE
越南原产地认证案例
越南原产地认证案例
以下是一个越南原产地认证案例:
公司A是一家越南农产品出口企业,主要出口越南特产水果。
为了提高产品竞争力,公司A决定进行越南原产地认证。
公
司A按照越南贸易部的要求,通过以下步骤进行认证:
1. 准备材料:公司A准备了越南产品的出口合同、发票、装
箱单、出口许可证、护照、商业登记证明等相关文件。
2. 检验检疫:公司A的产品需要进行越南出口检验检疫,以
确保产品符合越南质量标准和卫生安全要求。
公司A联系了
越南检验检疫部门,安排产品的抽样检测和检疫。
3. 原产地证明:公司A需要提供越南原产地证明,证明产品
是在越南境内生产或加工的。
公司A提交了越南农业部的原
产地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文件,如生产工艺流程、加工设备和原材料来源等。
4. 认证评估:越南贸易部安排了一家认证机构对公司A的申
请进行评估。
评估主要包括对公司A生产过程、原材料采购、质量控制体系等的审核和检查。
评估结果将作为认证的依据。
5. 认证颁发:经过认证评估合格后,越南贸易部将颁发越南原产地认证证书给公司A。
证书上将明确标注该产品的原产地为越南,为产品提供了国际认可的产地证明。
通过越南原产地认证,公司A的产品将得到国际市场的认可和信任,扩大了产品的销售渠道和市场份额。
此外,认证还能加强公司A与国内供应商之间的合作关系,提高产品的采购稳定性和质量控制水平。
同时,该认证还能提高公司A对农产品供应链的可追溯性和质量管理能力。
原产地案例学习
《原产地规则》实用课堂案例案例一:广东某企业拟申报进口原产于新加坡的奶粉并申请享受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税率,并向海关提交优惠原产地证书及其他相关商业单证。
经单证审核,海关发现该企业提交的其他商业单证均真实有效、符合海关要求,相关优惠原产地证书的安全特征亦与总署备案资料一致,但该证书抬头印有“REPUBLIC OF SINGAPORE PREFERENTIAL CERTIFICATE OF ORIGIN”字样,并非常见的“ASEAN-CHINA FREE TRADE AREA PREFERENTIAL TARIFF CERTIFICATE OF ORI GIN”,亦无“FORM E”及“Issued in(country)”的相关字样。
该票货物能否享受协定税率?案例二:福州某渔业发展有限公司申报进口原产于印度尼西亚的冻鱼一批,申请享受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协定税率并提交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项下印尼原产地证书。
海关经审核发现,该原产地证书缺少签证机构签章及官员签名。
企业称相关证书均由印尼出口企业向签证机构按正常程序申请,但无法解释证书缺少签章和签名的原因。
海关启动境外核查程序,经印尼方面核实,该证书因签证机构工作人员失误导致填制不规范,认定证书无效,但相关货物能否享受协定税率交由中方判断。
最后,海关判定企业不能凭该份填制不规范的无效证书享受协定税率,要求企业重新提交符合规定的原产地证书。
案例三:某外商在华投资制造汽车,从美国进口原产于美国的车辆底盘(归入税号8706),价值3000美元;从新西兰进口原产于新西兰的汽车零件和附件(归入税号8708),价值2500美元;其余零部件在国内采购,价格为3800美元。
该公司在中国组装最终生产载人车辆(归入税目8703),出厂价为10000美元/台。
请问:1、从新西兰进口的汽车零件是否有可能享受协定税率?为什么?2、从美国进口的汽车底盘是否有可能享受协定税率?为什么?3、中国-新西兰自贸区对于HS 8703四位税号的原产地标准是什么?4、从新西兰进口的汽车零件和附件可否与国内成分进行累加计算?法律依据是什么?5、该公司组装的载人车辆是否符合该标准?请计算该车辆的区域价值成分。
买卖原产地证案例
买卖原产地证案例买卖原产地证是指一种有关国际贸易中商品产地证明的文件。
原产地证明是一种重要的贸易文件,用于证明商品的产地和制造过程是否符合一定的标准和要求。
买卖原产地证可以帮助买卖双方确保商品的质量和合规性,减少贸易争议和风险。
以下是一个关于买卖原产地证的案例分析:国外企业B在收到原产地证明文件后进行了审核和验证,并与国企业A进行了进一步的沟通和协商。
国外企业B要求国企业A提供更详细的制造过程和原材料的证明文件,并邀请第三方审核机构进行实地考察和检验。
国企业A配合并提供了相关证明文件,并接受了第三方审核机构的审核。
经过一系列的审核和验证,国外企业B对于产品的质量和原产地的真实性表示满意,并与国企业A签订了正式的采购合同。
合同中明确规定了产品的数量、价格、交货日期和质量要求,并约定了对于任何质量问题的解决方式和责任分担。
在生产和交货的过程中,国企业A严格按照合同要求进行生产,并进行了全面的质量控制和管理。
国外企业B也派出了自己的质检员对产品进行了检验和抽样测试,并在发现问题时即时与国企业A沟通和处理。
最终,国企业A按时交付了符合合同要求的产品给国外企业B。
国外企业B对产品的质量和原产地的真实性表示满意,并支付了全部货款。
以上案例中,买卖双方通过买卖原产地证明文件进行了详细的合作和沟通,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各自的责任和义务。
原产地证明文件的使用帮助买卖双方保障了产品的质量和合规性,减少了贸易争议和风险。
双方的合作关系得到了加强,并为今后的业务发展奠定了基础。
买卖原产地证明文件在国际贸易中的作用是不可忽略的。
它不仅可以帮助买卖双方确保商品的质量和原产地的真实性,还可以为各国政府监管机构提供了更好的管理和监控手段。
因此,在进行国际贸易时,买卖双方应积极应用买卖原产地证明文件,以确保贸易的顺利进行和双方的可持续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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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产地规则》实用课堂案例
案例一:广东某企业拟申报进口原产于新加坡的奶粉并申请享受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税率,并向海关提交优惠原产地证书及其他相关商业单证。
经单证审核,海关发现该企业提交的其他商业单证均真实有效、符合海关要求,相关优惠原产地证书的安全特征亦与总署备案资料一致,但该证书抬头印有
“REPUBLIC OF SINGAPORE PREFERENTIAL CERTIFICATE OF ORIGIN”字样,并非常见的
“ASEAN-CHINA FREE TRADE AREA PREFERENTIAL TARIFF CERTIFICATE OF ORI GIN”,亦无“FORM E”及“Issued in(country)”的相关字样。
该票货物能否享受协定税率?
案例二:福州某渔业发展有限公司申报进口原产于印度尼西亚的冻鱼一批,申请享受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协定税率并提交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项下印尼原产地证书。
海关经审核发现,该原产地证书缺少签证机构签章及官员签名。
企业称相关证书均由印尼出口企业向签证机构按正常程序申请,但无法解释证书缺少签章和签名的原因。
海关启动境外核查程序,经印尼方面核实,该证书因签证机构工作人员失误导致填制不规范,认定证书无效,但相关货物能否享受协定税率交由中方判断。
最后,海关判定企业不能凭该份填制不规范的无效证书享受协定税率,要求企业重新提交符合规定的原产地证书。
案例三:某外商在华投资制造汽车,从美国进口原产于美国的车辆底盘(归入税号8706),价值3000美元;从新西兰进口原产于新西兰的汽车零件和附件(归入税号8708),价值2500美元;其余零部件在国内采购,价格为3800美元。
该公司在中国组装最终生产载人车辆(归入税目8703),出厂价为10000美元/台。
请问:
1、从新西兰进口的汽车零件是否有可能享受协定税率?为什么?
2、从美国进口的汽车底盘是否有可能享受协定税率?为什么?
3、中国-新西兰自贸区对于HS 8703四位税号的原产地标准是什么?
4、从新西兰进口的汽车零件和附件可否与国内成分进行累加计算?法律依据是什么?
5、该公司组装的载人车辆是否符合该标准?请计算该车辆的区域价值成分。
案例四:南京某公司向海关申报进口一批原产于原产于泰国的八甲基环四硅氧烷,并提交了格式与签名相符的原产地证书。
审单时发现,货物由泰国直接运输到我国,提单却由日本签发。
企业解释:货物的卖方是日本贸易商,承运的船公司在各个国家都有分支机构,该贸易商在本土即可办理船运手续,船公司在日本直接签发了提单。
如果日本贸易商到货物的原产国泰国签发提单再把提单交给进口商,周期会比较长,会出现货物到达中国而提单未到的情况。
该票货物能否享受协定税率?请说明评判的依据。
案例五:深圳A公司申报进口一批“吨装大包袋”(税号63053900)并申请适用中国-东盟自贸区协定税率。
该企业向海关提交了印尼授权机构签发的中国-东盟自贸区项下的优惠原产地证书及贸易、运输单证。
海关审核发现:该货物由雅加达Tg Priok港直接运抵深圳盐田港;贸易关系方面,货物由新加坡中间商B公司从印尼出口商C公司处购买后,再转卖给A
公司,并由新加坡中间商出具商业发票。
该票货物能否享受协定税率?
案例六:某外商在华投资公司生产医用X光机(归入品目90.22)。
进口材料有X光探头(3000美元)、软件(2000美元)、控制电脑(2000美元);其余零部件在国内采购,包括螺母、钢板等,总价1500美元。
该公司生产的X光机出厂价为12000美元/台。
产品出口欧美。
问题:该产品可以取得中国原产资格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