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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产地规则

原产地规则

案例2:欧盟对我国彩电反倾销
• 欧盟1994年发起针对我国原产的大屏幕彩电的反倾销调 查就是一个典型案例。当时我国向欧盟出口的大屏幕彩电 共计51.5万台,为欧盟2450万台彩电消费总量的2.1%, 超过了2%的最低限额。但实际上其中3家中日合资企业 出口的11.7万台采用了日本产显像管。按照欧 盟彩电原 产地标准的规定,彩电原产地应依显像管的原产地而定, 即11.7万台采用日本产显像管组装的彩电应视为原产于日 本。这样,另外采用中国产显像管取得“中国国籍”的 39.8万台彩电仅占到了欧盟消费总量的1.6%, 低于2% 的最低限额,从而不能构成欧盟对我国彩电提起反倾销诉 讼的前提条件。然而依照我国彩电原产地标准,彩电只要 在我国境内进行“插件、焊接和装配”工序即可视为中国 原产。欧盟在进行反倾销调查时,按照中国的原产地规则 标准,将这11.7万台彩电判定为原产于中国。结果,上述 中日合资企业的11.7万台彩电,包括中国的39.8万台彩电 都被欧盟征收28.8%的反倾销税,导致我国彩电丧失确定的原则,以确定生产或制 造货物的国家或地区的具体规 定
原产地规则的标准:
• 整件生产标准。即产品完全是受惠国 生产和制造,不含有进口的和产地不 明的原材料和部件。 • 实质性改变标准。是适用于确定有两 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参与生产的产品的 原产国的标准。
原产地规则应用国际贸易的一些范畴 • • • • • • • • 贸易统计 差别关税的计征: 地区经济一体化的互惠措施 进口配额的管理 反倾销(反补贴)诉案的审理 原产地标记的监管 政府采购中货物的原产地判定 涉及濒危动植物的保护
作用
• 世界大多数国家根据进口产品的不同来源, 分别给予不同的待遇。在实行差别关税的 国家,进口货物的原产地是决定其是否享 受一定的关税优惠待遇的重要依据之一。 在采取禁运、反倾销、进出口数量限额、 贸易制裁、联合抵制、卫生防疫管制、外 汇管制等贸易措施中,只有在对进口货物 的原产地能够作出准确的判定时,其贸易 措施才能真正发挥作用。因此,在许多情 况下,原产地规则都是国家贸易政策的重 要组成部分,具有广泛的多方面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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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原产产品标准
“本条例第三条所称完全在一个国家(地区)获得的货物,是指: (一)在该国(地区)出生并饲养的活的动物;(二)在该国 (地区)野外捕捉、捕捞、搜集的动物;(三)从该国(地区) 的活的动物获得的未经加工的物品;(四)在该国(地区)收获 的植物和植物产品;(五)在该国(地区)采掘的矿物;(六) 在该国(地区)获得的除本条第(一)项至第(五)项范围之外 的其他天然生成的物品;(七)在该国(地区)生产过程中产生 的只能弃置或者回收用作材料的废碎料;(八)在该国(地区) 收集的不能修复或者修理的物品,或者从该物品中回收的零件或 者材料;(九)由合法悬挂该国旗帜的船舶从其领海以外海域获 得的海洋捕捞物和其他物品;(十)在合法悬挂该国旗帜的加工 船上加工本条第(九)项所列物品获得的产品; (十一)从该国 领海以外享有专有开采权的海床或者海床底土获得的物品;(十 二)在该国(地区)完全从本条第(一)项至第(十一)项所列 物品中生产的产品。 ”
两种不同观点:合理性和可操作性之间的矛盾
服务提供者的“原产地”
1、“另一成员的自然人”(GATS第28条(k)项)
“居住”(resides)在该另一成员或任何其他成员领土 内的自然人,且根据该另一成员的法律,属该另一成员的 “国民”(national)或有地”

从价百分比
“从价百分比,是指在某一国家(地区)对非该国(地区)原产材 料进行制造、加工后的增值部分,超过所得货物价值一定的百分 比。 ”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 》第6条)
“ ‘从价百分比’标准,是指在某一国家(地区)对非该国(地区) 原产材料进行制造、加工后的增值部分超过了所得货物价值的30%。 用公式表示如下: 工厂交货价 - 非该国(地区)原产材料价值 ————————————————————×100%≥30%

第三节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的确认与税率适用(ppt)

第三节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的确认与税率适用(ppt)
4、《中巴贸易协议》规则: 提交进口货物所需单证 提交巴基斯坦政府签发的原产地证书 经一个或多个非受惠国家、地区的,提交巴基斯坦签
发的联运提单、发票。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五)原产地证明书
1、《亚太贸易协定》规则的原产地证书 一证一货,不可多次使用
不能提供原产地证书的,由海关依法确定原产地征税放 行,自货物进境之日起90天内补交证书,其多征税款予 以退还
适用制造或加工及从价百分比标准的货物清单
从价百分比≥30% 从价百分比= 工厂交货价-非工该厂国交(地货区价)原产地材料价值×100%
•工厂交货价:是指支付给制造厂所生产的产品的价格; •非该国(地区)原产地材料价值:是指直接用于制造或装配最终产品而进口的
原料、零部件的价值(含原产地不明的原料、零配件)以CIF计算
实质性改变标准
(1)完全获得标准: 是指一种货物完全是在一个国家(地区)获得或生产制造。
在该国(地区)领土或领海开采的矿产品; 在该国(地区)领土或领海收获或采集的植物产品; 在该国(地区)领土出生和饲养的活动物及从其所得产品; 在该国(地区)领土或领海狩猎或捕捞所得的产品; 由该国(地区)船只在公海捕捞的水产品和其他海洋产品; 该国(地区)加工船加工的前述第5项所列物品所得的产
第三节进出口货物 原产地的确认与税
率适用(ppt)
第三节 进口货物原产地的确定与税率运用
一、 进口货物原产地的确定
(一)原产地规则的含义:
各国为了适应国际贸易的需要,并为执行本国关税及非关税方面 的国别歧视性贸易措施,必须对进出口商品的原产地进行认定。为此, 各国以本国立法形式制定出其鉴别货物“国籍”的标准,这就是原产 地规则。
(柬、缅、越最惠国待遇) CEPA港、澳 《中巴自贸协定》 (《早期收获协议》) 《中智自贸协定》 2、非优惠原产地规则

第四章原产地规则

第四章原产地规则

第四章原产地规则第十五条原产货物本协定中, 货物在满足下列条件时应当被视为原产于中国或智利:(一)货物按照第十六条的规定在一缔约方境内完全获得或生产;(二)货物完全在一缔约方或缔约双方的境内生产, 且仅使用符合本章规定的原产材料;或者(三)除附件三所列明的货物必须符合该附件特别规定的要求以外,在一缔约方或缔约双方的境内使用非原产材料生产的货物符合区域价值成分不少于40%的标准。

同时所有货物必须符合本章的其他适用规定。

第十六条完全获得货物根据第十五条第一款,下列货物应当视为在一缔约方境内完全获得或生产:(一)在中国或智利的境内的土地或海床提取的矿产品;(二)在中国或智利收获的植物和植物产品;(三)在中国或智利出生并饲养的活动物;(四)由在中国或智利饲养的活动物中获得的产品;(五)在中国或智利狩猎、诱捕或在内陆水域捕捞所获得的产品;(六)在中国或智利的领海或专属经济区捕捞获得的鱼类和其他产品2;(七)悬挂中国或智利国旗的船只在专属经济区以外的海域捕捞获得的鱼类及其他产品;(八)在悬挂中国或智利国旗的加工船上仅由第六项和第七项的产品加工所得的产品;(九)在中国或智利收集的仅适用于原材料回收的旧物品;(十)在中国或智利生产加工过程中产生且仅适用于原材料回收的废碎料;(十一)在中国或智利领海以外,该方独享开发权的海床或海床底土提取的产品;及(十二)在中国或智利由第一项至第十一项所列产品加工获得的产品。

第十七条区域价值成分(RVC)一、货物的区域价值成分应当依据下列方法计算:V – VNMRVC = ———————— x 100V在上述公式中:RVC指以百分比表示的区域价值成分;V指按照海关估价协定规定,在船上交货价格(FOB)基础上调整的货物价值;及VNM指除本条第四款规定的情况外,按照海关估价协定规定,在成本、保险费加运费价格(CIF)基础上调整的非原产材料的价值。

二、除附件三所列的货物应当符合第十八条规定的产品特定标准外,货物区域价值成分不得少于40%。

第四章 原产地规则

第四章  原产地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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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惠原产地规则VS非优惠原产地规则

资料:海关总署解读我国优惠原产地规则 与非优惠原产地规则差异.doc
总之,无论如何划分,各国原产地制定 一般都包括原产地标准、原产地证明文件和直 接运输规则三个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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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三、原产地规则的作用
Every coin has two sid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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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苹果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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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苹果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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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惠原产地规则VS非优惠原产地规则
• 优惠原产地规则与非优惠原产地规则在内容、结 构上并无本质的区别;主要差异在于: • 一是优惠原产地规则适用于协定关税和特惠关 税措施的实施;非优惠原产地规则适用于最惠国待 遇措施、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以及报复性措 施的实施。 • 二是优惠原产地规则是为使优惠措施的利益不 被其他国家所享有,对原产产品的要求更加严格; • 三是对有关货物的运输、原产地证明书的签发 机构、向海关提交原产地证明书等有明确规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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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完全获得标准
• (7)在该国(地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只能弃置或者 回收用作材料的废碎料; • (8)在该国(地区)收集的不能修复或者修理的物品 ,或者从该物品中回收的零件或者材料; • (9)由合法悬挂该国旗帜的船舶从其领海以外海域获 得的海洋捕捞物和其他物品; 9-11项为从领海以外海域捕捞获得的海洋产品。 • (10)在合法悬挂该国旗帜的加工船上加工上述第 (9) 项所列物品获得的产品; • (11)从该国领海以外享有专有开采权的海床或者海 床底土获得的物品; • (12)在该国(地区)完全从上述第(1)项至第(11)项 所列物品中生产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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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块三原产地规则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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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货物原产地的认定标准 1.完全获得标准 2.实质性改变标准 税号改变 从价百分比:非受惠国原产的材料、零件 或者产物的总价值小于所生产或者获得产品 离岸价格的60%。
(二)必须具备的其他条件 1.直接运输条件 2.原产地证书条件
五、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规则
生效时间:2006年1月1日 适用对象:从巴基斯坦进口的《早期收获协 议》项下货物,但以加工贸易方式进口的货 物除外。
(7)在该国(地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只能 弃置或者回收用作材料的废碎料 (8)在该国(地区)收集的不能修复或者修 理的物品,或者从该物品中回收的零件或者 材料 (9)由合法悬挂该国旗帜的船舶从其领海以 外海域获得的海洋捕捞物和其他物品 (10)在合法悬挂该国旗帜的加工船上加工 上述第(9)项所列物品获得的产品 (11)从该国领海以外享有专有开采权的海床 或者海床底土获得的物品 (12)在该国(地区)完全从上述第(1)项 至第(11)项所列物品中生产的产品
(二)对于非完全在某一个受惠国获得或 生产的进口货物,如果符合以下条件,则该 国为货物的原产地。
对货物进行的最后加工制造工序在该 国境内完成; 用于加工制造的非原产于受惠国及产 地不明的原材料、零部件等成份的价值占 进口货物离岸价的比例不高于50%。 原产于最不发达受惠国(孟加拉国) 的产品,上述比例为60%。
原产地证书通常由原产地政府指定的公证 机构出具。我国为出口货物出具原产地证书 的机构是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和进出口商品 检验局。前者负责签发一般出口货物的原产 地证书;后者负责签发普惠制原产地证书。
原产地证书的内容包括:出口商、收货人、 运输工具、货物名称、件数、包装、重量等。
以下进口货物不需要提供原产地证书: (1)个人自用的行邮物品; (2)少量的寄售物品(一般在60美元以 下); (3)临时进口货物; (4)过境、通运和转关货物; (5)国家间有协定无须提供原产地证明的 进口货物。

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

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

附件五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说明一、适用于某一特定品目(四位税目)或子目(六位税目)的特定规则或特定的系列规则紧接于该品目或子目之后。

二、下列定义适用于本附件:(一)本附件所列产品特定规则以协调制度为基础制定,包括其总规则、类注和章注;(二)类是指协调制度的类;(三)章是指协调制度的章;(四)品目是指协调制度中税则分类号的前四位码;(五)子目指协调制度中税则分类号的前六位码。

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税号品名产品特定规则第一章活动物0101 马、驴、骡如果动物在成员方境内出生并饲养,可赋予原产地。

0102 牛如果动物在成员方境内出生并饲养,可赋予原产地。

0103 猪如果动物在成员方境内出生并饲养,可赋予原产地。

0104 绵羊、山羊如果动物在成员方境内出生并饲养,可赋予原产地。

0105 家禽,即鸡、鸭、鹅、火鸡及珍珠鸡如果动物在成员方境内出生并饲养,可赋予原产地。

0106 其他活动物如果动物在成员方境内出生并饲养,可赋予原产地。

第二章肉及食用杂碎章注:屠宰不赋予品目0201、0202、0204及0210产品原产地。

0201 鲜、冷牛肉从任何其他章改变到品目02010202 冻牛肉从任何其他章改变到品目02020203 鲜、冷、冻猪肉从任何其他章改变到品目02030204 鲜、冷、冻绵羊肉或山羊肉从任何其他章改变到品目02040205 鲜、冷、冻马、驴、骡肉从任何其他章改变到品目02050206 鲜、冷、冻牛、猪、绵羊、山羊、马、驴、骡食用杂碎从任何其他章改变到品目02060207 品目0105所列家禽的鲜、冷、冻肉及食用杂碎从任何其他章改变到品目02070208 其他鲜、冷、冻肉及食用杂碎从任何其他章改变到品目02080209 未炼制或用其他方法提取的不带瘦肉的肥猪肉、猪脂肪及家禽脂肪,鲜、冷、冻、干、熏、盐腌或盐渍的从任何其他章改变到品目02090210 肉及食用杂碎,干、熏、盐腌或盐渍的;可供食用的肉或杂碎的细粉、粗粉从任何其他章改变到品目0210第三章鱼、甲壳动物、软体动物及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0301 活鱼从任何其他章改变到品目0301 0302 鲜、冷鱼,但品目0304的鱼片及其他鱼肉除外从任何其他章改变到品目0302 0303 冻鱼,但品目0304的鱼片及其他鱼肉除外从任何其他章改变到品目0303 0304 鲜、冷、冻鱼片及其他鱼肉(不论是否绞碎)从任何其他章改变到品目0304税号品名产品特定规则0305 干、盐腌或盐渍的鱼;熏鱼,不论在熏制前或熏制过程中是否烹煮;适合供人食用的鱼的细粉、粗粉及团粒从任何其他章改变到品目03050306 带壳或去壳的甲壳动物,活、鲜、冷、冻、干、盐腌或盐渍的;蒸过或用水煮过的带壳甲壳动物,不论是否冷、冻、干、盐腌或盐渍的;适合供人食用的甲壳动物的细粉、粗粉及团粒从任何其他章改变到品目03060307 带壳或去壳的软体动物,活、鲜、冷、冻、干、盐腌或盐渍的;不属于甲壳动物和软体动物的水生无脊椎动物,活、鲜、冷、冻、干、盐腌或盐渍的;适合供人食用的水生无脊椎动物(甲壳动物除外)的细粉、粗粉及团粒从任何其他章改变到品目0307第四章乳品;蛋品;天然蜂蜜;其他食用动物产品0401 未浓缩及未加糖或其他甜物质的乳及奶油从任何其他章改变到品目0401 0402 浓缩、加糖或其他甜物质的乳及奶油从任何其他章改变到品目0402 0403 酪乳、结块的乳及奶油、酸乳、酸乳酒及其他发酵或酸化的乳和奶油,不论是否浓缩、加糖、加其他甜物质、加香料、加水果、加坚果或加可可从任何其他章改变到品目04030404 乳清,不论是否浓缩、加糖或其他甜物质;其他品目未列名的含天然乳的产品,不论是否加糖或其他甜物质从任何其他章改变到品目04040405 黄油及其他从乳提取的脂和油;乳酱从任何其他章改变到品目0405 0406 乳酪及凝乳从任何其他章改变到品目0406 0407 带壳禽蛋,鲜、腌制或煮过的从任何其他章改变到品目0407 0408 去壳禽蛋及蛋黄,鲜、干、冻、蒸过或水煮、制成型或用其他方法保藏的,不论是否加糖或其他甜物质从任何其他章改变到品目04080409 天然蜂蜜从任何其他章改变到品目0409 0410 其他品目未列名的食用动物产品从任何其他章改变到品目0410 第五章其他动物产品0501 未经加工的人发,不论是否洗涤;废人发从任何其他章改变到品目0501 0502 猪鬃、猪毛;獾毛及其他制刷用兽毛;上述鬃毛的废料从任何其他章改变到品目0502 0504 整个或切块的动物(鱼除外)的肠、膀胱及胃,鲜、冷、冻、干、熏、盐腌或盐渍的从任何其他章改变到品目0504税号品名产品特定规则0505 带有羽毛或羽绒的鸟皮及鸟体其他部分;羽毛及不完整羽毛(不论是否修边)、羽绒,仅经洗涤、消毒或为了保藏而作过处理,但未经进一步加工;羽毛或不完整羽毛的粉末及废料从任何其他章改变到品目05050506 骨及角柱,未经加工或经脱脂、简单整理(但未切割成形)、酸处理或脱胶;上述产品的粉末及废料从任何其他章改变到品目05060507 兽牙、龟壳、鲸须、鲸须毛、角、鹿角、蹄、甲、爪及喙,未经加工或仅简单整理但未切割成形;上述产品的粉末及废料从任何其他章改变到品目05070508 珊瑚及类似品,未经加工或仅简单整理但未经进一步加工;软体动物壳、甲壳动物壳、棘皮动物壳、墨鱼骨,未经加工或仅简单整理但未切割成形,上述壳、骨的粉末及废料从任何其他章改变到品目05080510 龙涎香、海狸香、灵猫香及麝香;斑蝥;胆汁,不论是否干制;供配制药用的腺体及其他动物产品,鲜、冷、冻或用其他方法暂时保藏的从任何其他章改变到品目05100511 其他品目未列名的动物产品;不适合供人食用的第一章或第三章的死动物从任何其他章改变到品目0511第六章活树及其他活植物;鳞茎、根及类似品;插花及装饰用簇叶0601 鳞茎、块茎、块根、球茎、根颈及根茎,休眠、生长或开花的;菊苣植物及其根,但品目1212的根除外060110 休眠的鳞茎、块茎、块根、球茎、根颈及根茎,从任何其他子目改变到子目060110 060120 生长或开花的鳞茎、块茎、块根、球茎、根颈及根茎;菊苣植物及其根从任何其他子目改变到子目060120 0602 其他活植物(包括其根)、插枝及接穗;蘑菇菌丝060210 无根插枝及接穗从任何其他子目改变到子目060210 060220 食用水果或食用坚果的树、灌木,不论是否嫁接从任何其他子目改变到子目060220 060230 杜鹃,不论是否嫁接从任何其他子目改变到子目060230 060240 玫瑰,不论是否嫁接从任何其他子目改变到子目060240 060290 其他从任何其他子目改变到子目060290 0603 制花束或装饰用的插花及花蕾,鲜、干、染色、漂白、浸渍或用其他方法处理的从任何其他品目改变到品目06030604 制花束或装饰用的不带花及花蕾的植物枝、叶或其他部分,草、苔藓及地衣,鲜、干、染色、漂白、浸渍或用其他方法处理的从任何其他品目改变到品目0604 第七章食用蔬菜、根及块茎税号品名产品特定规则0701 鲜或冷藏的马铃薯从任何其他章改变到品目0701 0702 鲜或冷藏的番茄从任何其他章改变到品目0702 0703 鲜或冷藏的洋葱、青葱、大蒜、韭葱及其他葱属蔬菜从任何其他章改变到品目0703 0704 鲜或冷藏的卷心菜、菜花、球茎甘蓝、羽衣甘蓝及类似的食用芥菜类蔬菜从任何其他章改变到品目07040705 鲜或冷藏的莴苣及菊苣从任何其他章改变到品目0705 0706 鲜或冷藏的胡萝卜、萝卜、色拉甜菜根、婆罗门参、块根芹、小萝卜及类似的食用根茎从任何其他章改变到品目07060707 鲜或冷藏的黄瓜及小黄瓜从任何其他章改变到品目0707 0708 鲜或冷藏的豆类蔬菜,不论是否脱荚从任何其他章改变到品目0708 0709 鲜或冷藏的其他蔬菜从任何其他章改变到品目0709 0710 冷冻蔬菜(不论是否蒸煮)从任何其他品目改变到品目0710 0711 暂时保藏(例如,使用二氧化硫气体、盐水、亚硫酸水或其他防腐液)的蔬菜,但不适于直接食用的从任何其他品目改变到品目07110712 干蔬菜,整个、切块、切片、破碎或制成粉状,但未经进一步加工的从任何其他品目改变到品目0712 0713 脱荚的干豆,不论是否去皮或分瓣从任何其他品目改变到品目0713 0714 鲜、冷、冻或干的木薯、竹芋、兰科植物块茎、菊芋、甘薯及含有高淀粉或菊粉的类似根茎,不论是否切片或制成团粒;西谷茎髓从任何其他章改变到品目0714第八章食用水果及坚果;柑桔属水果或甜瓜的果皮0801 鲜或干的椰子、巴西果及腰果,不论是否去壳或去皮从任何其他章改变到品目0801 0802 鲜或干的其他坚果,不论是否去壳或去皮从任何其他章改变到品目0802 0803 鲜或干的香蕉,包括芭蕉从任何其他章改变到品目0803 0804 鲜或干的椰枣、无花果、菠萝、鳄梨、番石榴、芒果及山竹果从任何其他章改变到品目0804 0805 鲜或干的柑桔属水果从任何其他章改变到品目0805 0806 鲜或干的葡萄从任何其他章改变到品目0806 0807 鲜的甜瓜(包括西瓜)及木瓜从任何其他章改变到品目0807 0808 鲜的苹果、梨及榅桲 从任何其他章改变到品目0808 0809 鲜的杏、樱桃、桃(包括油桃)、梅及李从任何其他章改变到品目0809 0810 其他鲜果从任何其他章改变到品目0810 0811 冷冻水果及坚果,不论是否蒸煮,加糖或其他甜物质从任何其他章改变到品目0811 0812 暂时保藏(例如,使用二氧化硫气体、盐水、亚硫酸水或其他防腐液)的水果及坚果,但不适于直接食用的从任何其他章改变到品目08120813 品目0801至0806以外的干果;本章的什锦坚果或干果从任何其他章改变到品目0813税号品名产品特定规则0814 柑桔属水果或甜瓜(包括西瓜)的果从任何其他章改变到品目0814皮,鲜、冻、干或用盐水、亚硫酸水或其他防腐液暂时保藏的第九章啡、茶、马黛茶及调味香料0901 咖啡,不论是否焙炒或浸除咖啡碱;咖啡豆荚及咖啡豆皮;含咖啡的咖啡代用品-未焙炒的咖啡:090111 --未浸除咖啡碱从任何其他章改变到子目090111090112 --已浸除咖啡碱从任何其他章改变到子目090112 -已焙炒的咖啡:090121 --未浸除咖啡碱从任何其他子目改变到子目090121,且区域价值成分不能低于40% 090122 --已浸除咖啡碱从任何其他子目改变到子目090122,且区域价值成分不能低于40% 090190 -其他从任何其他子目改变到子目090190,且区域价值成分不能低于40%0902 茶,不论是否加香料从任何其他章改变到品目09020903 马黛茶从任何其他章改变到品目09030904 胡椒;辣椒干及辣椒粉-胡椒:090411 --未磨从任何其他章改变到子目090411090412 --已磨从任何其他子目改变到子目090412 090420 辣椒干及辣椒粉从任何其他章改变到子目090420 0905 香子兰豆从任何其他章改变到品目09050906 肉桂及肉桂花-未磨:090611 --锡兰肉桂从任何其他章改变到子目090611090619 --其他从任何其他章改变到子目090619090620 -已磨从任何其他子目改变到子目090620 0907 丁香(母丁香、公丁香及丁香梗)从任何其他章改变到品目09070908 肉豆蔻、肉豆蔻衣及豆蔻从任何其他章改变到品目09080909 茴芹子、八角茴香、小茴香子、芫荽从任何其他章改变到品目0909子、枯茗子及蒿子;杜松果0910 姜、番红花、姜黄、麝香草、月桂从任何其他章改变到品目0910叶、咖喱及其他调味香料第十章谷物1001 小麦及混合麦本品目货物必须在成员方境内完全获得1002 黑麦本品目货物必须在成员方境内完全获得1003 大麦本品目货物必须在成员方境内完全获得1004 燕麦本品目货物必须在成员方境内完全获得1005 玉米本品目货物必须在成员方境内完全获得税号品名产品特定规则1006 稻谷、大米本品目货物必须在成员方境内完全获得1007 食用高粱本品目货物必须在成员方境内完全获得1008 荞麦、谷子及加那利草子;其他谷物本品目货物必须在成员方境内完全获得第十一章制粉工业产品;麦芽;淀粉;菊粉;面筋1101 小麦或混合麦的细粉从任何其他章改变到品目1101 1102 其他谷物细粉,但小麦或混合麦的细粉除外从任何其他章改变到品目1102 1103 谷物的粗粒、粗粉及团粒从任何其他章改变到品目1103 1104 经其他加工的谷物(例如,去壳、滚压、制片、制成粒状、切片或粗磨),但品目1006的稻谷、大米除外;谷物胚芽,整粒、滚压、制片或磨碎的从任何其他章改变到品目11041105 马铃薯的细粉、粗粉、粉末、粉片、颗粒及团粒从任何其他章改变到品目1105 1106 用品目0713的干豆或品目0714的西谷茎髓及植物根茎、块茎制成的细粉、粗粉及粉末;用第八章的产品制成的细粉、粗粉及粉末从任何其他章改变到品目11061107 麦芽,不论是否焙制从任何其他章改变到品目1107 1108 淀粉;菊粉从任何其他章改变到品目1108 1109 面筋,不论是否干制从任何其他章改变到品目1109第十二章含油子仁及果实;杂项子仁及果实;工业用或药用植物;稻草、秸秆及饲料1201 大豆,不论是否破碎从任何其他章改变到品目1201 1202 未焙炒或未烹煮的花生,不论是否去壳或破碎从任何其他章改变到品目1202 1203 干椰子肉从任何其他章改变到品目1203 1204 亚麻子,不论是否破碎从任何其他章改变到品目1204 1205 油菜子,不论是否破碎从任何其他章改变到品目1205 1206 葵花子,不论是否破碎从任何其他章改变到品目1206 1207 其他含油子仁及果实,不论是否破碎从任何其他章改变到品目1207 1208 含油子仁或果实的细粉及粗粉,但芥子粉除外从任何其他章改变到品目1208 1209 种植用的种子、果实及孢子从任何其他章改变到品目1209 1210 鲜或干的啤酒花,不论是否研磨或制成团粒;蛇麻腺从任何其他章改变到品目1210 1211 主要用作香料、药料、杀虫、杀菌或类似用途的植物或这些植物的某部分(包括子仁及果实),鲜或干的,不论是否切割、压碎或研磨成粉从任何其他章改变到品目1211税号品名产品特定规则1212 鲜、冷、冻或干的刺槐豆、海草及其他藻类、甜菜及甘蔗,不论是否碾磨;主要供人食用的其他品目未列名的果核、果仁及植物产品(包括未焙制的菊苣根)从任何其他章改变到品目12121213 未经处理的谷类植物的茎、秆及谷壳,不论是否切碎、碾磨、挤压或制成团粒从任何其他章改变到品目12131214 芜菁甘蓝、饲料甜菜、饲料用根、干草、紫苜蓿、三叶草、驴喜豆、饲料羽衣甘蓝、羽扇豆、巢菜及类似饲料,不论是否制成团粒从任何其他章改变到品目1214第十三章虫胶;树胶、树脂及其他植物液、汁1301 虫胶;天然树胶、树脂、树胶脂及油树脂(例如,香树脂)从任何其他章改变到品目1301 1302 植物液汁及浸膏;果胶、果胶酸盐及果胶酸酯;从植物产品制得的琼脂、其他胶液及增稠剂,不论是否改性从任何其他章改变到品目1302第十四章编结用植物材料;其他植物产品1401 主要作编结用的植物材料(例如,竹、藤、芦苇、灯芯草、柳条、酒椰叶,已净、漂白或染色的谷类植物的茎秆,椴树皮)从任何其他章改变到品目1401 1404 其他品目未列名的植物产品从任何其他章改变到品目1404第十五章动、植物油、脂及其分解产品;精制的食用油脂;动、植物蜡1501 猪脂肪(包括已炼制的猪油)及家禽脂肪,但品目0209及1503的货品除外从任何其他章改变到品目15011502 牛、羊脂肪,但品目1503的货品除外从任何其他章改变到品目1502 1503 猪油硬脂、液体猪油、油硬脂、食用或非食用脂油,未经乳化、混合或其他方法制作从任何其他章改变到品目15031504 鱼或海生哺乳动物的油、脂及其分离品,不论是否精制,但未经化学改性从任何其他章改变到品目1504 1505 羊毛脂及从羊毛脂制得的脂肪物质(包括纯净的羊毛脂)从任何其他章改变到品目1505 1506 其他动物油、脂及其分离品,不论是否精制,但未经化学改性从任何其他章改变到品目1506 1507 豆油及其分离品,不论是否精制,但未经化学改性从任何其他章改变到品目1507 1508 花生油及其分离品,不论是否精制,但未经化学改性从任何其他章改变到品目1508 1509 油橄榄油及其分离品,不论是否精制,但未经化学改性从任何其他章改变到品目1509 1510 其他橄榄油及其分离品,不论是否精制,但未经化学改性,包括掺有品目1509的油或分离品的混合物从任何其他章改变到品目1510税号品名产品特定规则1511 棕榈油及其分离品,不论是否精制,但未经化学改性从任何其他章改变到品目1511 1512 葵花油、红花油或棉子油及其分离品,不论是否精制,但未经化学改性从任何其他章改变到品目1512 1513 椰子油、棕榈仁油或巴巴苏棕榈果油及其分离品,不论是否精制,但未经化学改性从任何其他章改变到品目15131514 菜子油或芥子油及其分离品,不论是否精制,但未经化学改性从任何其他章改变到品目15141515 其他固定植物油、脂(包括希蒙得木油)及其分离品,不论是否精制,但未经化学改性从任何其他章改变到品目15151516 动、植物油、脂及其分离品,全部或部分氢化、相互酯化、再酯化或反油酸化,不论是否精制,但未经进一步加工从任何其他章改变到品目15161517 人造黄油;本章各种动、植物油、脂及其分离品混合制成的食用油、脂或制品,但品目1516的食用油、脂及其分离品除外从任何其他章改变到品目15171518 动、植物油、脂及其分离品,经过熟炼、氧化、脱水、硫化、吹制或在真空、惰性气体中加热聚合及用其他化学方法改性的,但品目1516的产品除外;本章各种油、脂及其分离品混合制成的其他品目未列名的非食用油、脂或制品从任何其他章改变到品目15181520 粗甘油;甘油水及甘油碱液从任何其他章改变到品目1520 1521 植物蜡(甘油三酯除外)、蜂蜡、其他虫蜡及鲸蜡,不论是否精制或着色从任何其他章改变到品目1521 1522 油鞣回收脂;加工处理油脂物质及动、植物蜡所剩的残渣从任何其他章改变到品目1522第十六章肉、鱼、甲壳动物、软体动物及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的制品1601 肉、食用杂碎或动物血制成的香肠及类似产品;用香肠制成的食品从任何其他章改变到品目1601 1602 其他方法制作或保藏的肉、食用杂碎或动物血从任何其他章改变到品目1602 1603 肉、鱼、甲壳动物、软体动物或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的精及汁从任何其他章改变到品目1603 1604 制作或保藏的鱼;鲟鱼子酱及鱼卵制的鲟鱼子酱代用品从任何其他章改变到品目1604 1605 制作或保藏的甲壳动物、软体动物及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从任何其他章改变到品目1605 第十七章糖及糖食1701 固体甘蔗糖、甜菜糖及化学纯蔗糖从任何其他章改变到品目1701税号品名产品特定规则1702 其他固体糖,包括化学纯乳糖、麦芽糖、葡萄糖及果糖;未加香料或着色剂的糖浆;人造蜜,不论是否掺有天然蜂蜜;焦糖从任何其他章改变到品目17021703 制糖后所剩的糖蜜从任何其他品目改变到品目1703 1704 不含可可的糖食(包括白巧克力)从任何其他品目改变到品目1704 第十八章可可及可可制品1801 整颗或破碎的可可豆,生的或焙炒的从任何其他章改变到品目1801 1802 可可荚、壳、皮及废料从任何其他章改变到品目1802 1803 可可膏,不论是否脱脂从任何其他章改变到品目1803 1804 可可脂、可可油从任何其他章改变到品目1804 1805 未加糖或其他甜物质的可可粉从任何其他章改变到品目1805 1806 巧克力及其他含可可的食品从任何其他章改变到品目1806第十九章谷物、粮食粉、淀粉或乳的制品;糕饼点心1901 麦精;细粉、粗粒、粗粉、淀粉或麦精制的其他品目未列名的食品,不含可可或按重量计全脱脂可可含量低于40%;品目0401至0404所列货品制的其他品目未列名的食品,不含可可或按重量计全脱脂可可含量低于5%从任何其他章改变到品目19011902 面食,不论是否煮熟、包馅(肉馅或其他馅)或其他方法制作,例如,通心粉、面条、汤团、馄饨、饺子、奶油面卷;古斯古斯面食,不论是否制作从任何其他章改变到品目19021903 珍粉及淀粉制成的珍粉代用品,片、粒、珠、粉或类似形状的从任何其他章改变到品目1903 1904 谷物或谷物产品经膨化或烘炒制成的食品(例如,玉米片);其他品目未列名的预煮或经其他方法制作的谷粒(玉米除外),谷物片或经其他加工的谷粒(细粉、粗粒及粗粉除外)从任何其他章改变到品目19041905 面包、糕点、饼干及其他烘焙糕饼,不论是否含可可;圣餐饼、装药空囊、封缄、糯米纸及类似制品从任何其他章改变到品目1905第二十章蔬菜、水果、坚果或植物其他部分的制品2001 蔬菜、水果、坚果及植物的其他食用部分,用醋或醋酸制作或保藏的从任何其他章改变到品目2001 2002 番茄,用醋或醋酸以外的其他方法制作或保藏的从任何其他章改变到品目2002 2003 蘑菇及块菌,用醋或醋酸以外的其他方法制作或保藏的从任何其他章改变到品目2003 2004 其他冷冻蔬菜,用醋或醋酸以外的其他方法制作或保藏的,但品目2006的产品除外从任何其他章改变到品目2004税号品名产品特定规则2005 其他未冷冻蔬菜,用醋或醋酸以外的其他方法制作或保藏的,但品目2006的产品除外从任何其他章改变到品目20052006 糖渍蔬菜、水果、坚果、果皮及植物的其他部分(沥干、糖渍或裹糖的)从任何其他章改变到品目20062007 烹煮的果酱、果冻、柑桔酱、果泥及果膏,不论是否加糖或其他甜物质从任何其他章改变到品目20072008 用其他方法制作或保藏的其他品目未列名水果、坚果及植物的其他食用部分,不论是否加酒、加糖或其他甜物质从任何其他章改变到品目20082009 未发酵及未加酒精的水果汁(包括酿酒葡萄汁)、蔬菜汁,不论是否加糖或其他甜物质从任何其他章改变到品目2009第二十一章杂项食品2101 咖啡、茶、马黛茶的浓缩精汁及以其为基本成分或以咖啡、茶、马黛茶为基本成分的制品;烘焙菊苣和其他烘焙咖啡代用品及其浓缩精汁从任何其他章改变到品目21012102 酵母(活性或非活性);已死的其他单细胞微生物(不包括品目3002的疫苗);发酵粉从任何其他章改变到品目21022103 调味汁及其制品;混合调味品;芥子粉及其调制品从任何其他品目改变到品目2103 2104 汤料及其制品;均化混合食品从任何其他品目改变到品目2104 2105 冰淇淋及其他冰制食品,不论是否含可可从任何其他品目改变到品目2105 2106 其他品目未列名的食品从任何其他品目改变到品目2106第二十二章饮料、酒及醋章注:如果仅仅通过用水或其他物质进行稀释得到品目2208(子目220890除外)的货物,但没有从本质上改变该货物的特征,则品目2208(子目220890除外)的货物不应视为原产。

原产地规则案例新概述

原产地规则案例新概述
? 可追溯源头并确认是国内获得的工业品,可适用 “完全 获得”
原产地规则要求
? 要原文引用原产地规则,同时要注意对“本节、第X款、 附件X”之类的用语做必要的加注或转换。 例如: 铝制散热器(870891),出口新西兰,铝型材 (760410)国内生产,初始原料原产地不祥,适用条款 “完全生产”,原产地规则要求填: (1)中新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对7604项下产品的规定是: “从任何其他品目改变到品目7604”; (2)对完全生产的规定是:“该货物是在一方或双方境内, 完全由符合本节(原产地规则)规定的原产材料生产”。
非原产原料
? 请编写人员将此栏名称改为;非原产原料(名称、HS编 码、来源地、单位用料价值及合计含量占比(%)
? 应列明各非原产原料的名称、HS编码、来源地、单位 用料价值及合计含量占比%(不涉及百分比条款的,后 两项可不填),
? 此栏的单价、计量单位应与产品出厂价或离岸价的单位 保持一致。
非原产原料
04
实质性改变、 实质性改造
实质性改变
税则归类改变、税则号改变
区域价值成分(FTA)、百分比标 准(GSP)、从价百分比(CO)
税则归类改变(在实质性改变后加 注,下同)
区域价值成分(FTA)、百分比标 准(GSP)、从价百分比(CO)
适用条款名称及顺序
序号 05
名称
统一名称
微小加工及处理、简单加工、不充分加工 微小加工
06 原产地累积(FTA)、原产地累计(GSP) 原产地累积
全球性累计(GSP) 07 给惠国成分(GSP)
全球性累积(GSP,在原产地 累积后加注)
给惠国成分(GSP)
08 微小含量 09 吸收原则、分段计算
微小含量(仅适用税则归类改 变情形) 吸收原则

原产地规则案例(新)

原产地规则案例(新)

分析与判定


分析参考: “该产品未该产品未列入产品特定清单,应采用上述增值百 分比标准。根据中国-东盟原产地规则累积原则,可把印尼 天然橡胶视为原产成份,这样非原产成份价值占产品离岸价 的百分比就从原来的69.27%降至19.03%,从而满足了非原 产原料价值不超过60%的要求。” “该产品未列入《加工清单》,根据上述规则要求,应当适 用税则归类改变标准(4位品目号)。 鉴于产品在生产过程 中使用了与制成品同品目号的非原产电极片(HS901890), 且我国非优惠原产地规则中无微小含量规则,因此不符合实 质性改变要求。”
原产原料

请编写人员将此栏名称改为;原产原料(名称、HS编码 及单位用料价值) 应列明各原产原料的名称、HS编码及单位用料价值(不 涉及百分比条款的,可不填价值); 例:品名为“窗帘附件套装”,离岸价为3.5美元/套, 原产原料为: 窗帘杆支架(830241),0.57美元/套; 铁钩(732690),0.29美元/套; 铁夹(732690),0.38美元/套; 铁质装饰品(830629),1.12美元/套。

分析与判定


分析参考: “本案中由于进口原料价值已超过产品离岸价的50%,故不 符合俄罗斯原产地规则,但考虑到印尼与中国同为俄罗斯的 受惠国,且实行全球性累积,则可将印尼原料视为原产原料, 产品可视为中国原产。” “打蛋机中的塑料杯(3924.25)由进口聚乙烯粒子( 3901.10)制成,在生产过程中,非原产原料的品目号发生 了改变,产品符合上述39章的原产地规则,即杯子已经取得 了原产资格。根据吸收原则,该杯子应以原产身份进入打蛋 机,因此在判定打蛋机原产地资格时,无需考虑杯子所含的 进口聚乙烯成分。由于其他部件均为国产,产品可视为中国 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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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原产地累积(FTA)、原产地累计(GSP) 原产地累积
全球性累计(GS累积(GSP,在原产地 累积后加注)
给惠国成分(GSP)
08 微小含量 09 吸收原则、分段计算
微小含量(仅适用税则归类改 变情形) 吸收原则
10 成套货物
成套货物
授课:XXX
5
适用条款名称及顺序
授课:XXX
9
非原产原料
请编写人员将此栏名称改为;非原产原料(名称、HS编 码、来源地、单位用料价值及合计含量占比(%)
应列明各非原产原料的名称、HS编码、来源地、单位 用料价值及合计含量占比%(不涉及百分比条款的,后 两项可不填),
此栏的单价、计量单位应与产品出厂价或离岸价的单位 保持一致。
授课:XXX
12
原产地规则要求
应列明产品适用的具体原产地规则. 例如:滑雪服(621120),填充料非原产,出口秘鲁, 适用条款“实质性改变”, 原产地规则要求填: 中秘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对621120项下产品的规定是: “不要求税则归类改变,只要其区域成分价值不低于 50%”。
授课:XXX
13
自贸协定原产地规则中,除中哥、中秘自贸区外,其他 自贸区采用成员国成分的,不适用”完全获得”。
可追溯源头并确认是国内获得的工业品,可适用 “完全 获得”
授课:XXX
16
原产地规则要求
要原文引用原产地规则,同时要注意对“本节、第X款、 附件X”之类的用语做必要的加注或转换。 例如: 铝制散热器(870891),出口新西兰,铝型材 (760410)国内生产,初始原料原产地不祥,适用条款 “完全生产”,原产地规则要求填: (1)中新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对7604项下产品的规定是: “从任何其他品目改变到品目7604”; (2)对完全生产的规定是:“该货物是在一方或双方境内, 完全由符合本节(原产地规则)规定的原产材料生产”。
技术性贸易措施知识培训
2016年5月5日. 山东蓬莱CIQ
授课:XXX
1
编号
编号由6位数字+1位字母组成,即: HS章(2位)+适用条款(2位)+证书类型(1位)+ 序列号(两位 ),
例如:8504S01,代表85章的产品,适用04号实质性 改变条款,瑞士证书,01个案例。 由各分组长单位负责编号。 适用条款顺序号见下表。
序号 11
名称 可互换材料
统一名称 可互换材料
12 中性成分
中性成分
13 包装材料及容器
包装材料及容器
14 附件、备件及工具
附件、备件及工具
15 直运规则、直接运输
直运规则
17
18
授课:XXX
6
生产厂家
企业允许公开厂名的,按实际名称填写,例如: 杭州神 旺食品有限公司。
厂名无地址的,在厂名前用括号加注地址,例如: (义乌)东羽服饰有限公司。
厂名无行业信息的,在厂名后用括号加注行业信息, 例如 : (萧山)达利有限公司(服饰)。
厂名要求保密的,注明地名与行业,例如义乌某化工 厂。
授课:XXX
7
出厂价/离岸价(FOB)
请编写人员将此栏的名称改为 :出厂价/离岸价(FOB) 价格为本案例计算单价,如出厂价5美元/件; 离岸价1美
元/米 ; 离岸价10欧元/千克 出厂价10元(RMB)/套; 离岸价100美元/打。 按原产地规则要求列明出厂价或离岸价(FOB); 单价、币种及计量单位应与原料中的保持一致。
“吸收原则”和“完全生产”案例要同时列明两个条款,一是由初始 原料变成“符合原产资格”原料的原产地规则,二是“符合原产资格” 原料变为最终产品的原产地规则。
授课:XXX
15
“原产地规则要求”注意事项
考虑到普惠制、CO、亚太贸易协定中无“完全生产”分 类,签发以上三类证书的产品不适用“完全生产”案例;
原产地规则要求
以下填法不正确: 根据中国-东盟原产地规则及签证操作程序判定 根据《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和《关于非优惠原产地规
则中实质性改变标准的规定》判定 如果产品完全在受惠国获得的,则该产品被认定该受惠国
的原产品
授课:XXX
14
原产地规则要求
应列明产品适用的所有原产地规则. 例如:打蛋机(850940),其中塑料杯(392425)采用进口聚乙烯例 子(390110)制得,出口瑞士,适用条款”吸收原则“,原产地规则 要求填: (1)中瑞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对392425项下产品的规定是:”品目 改变或非原产原料价值55%; (2)对850940项下产品的规定是:“非原产材料价值不得超过50%”。
授课:XXX
10
非原产原料
例如:羽绒上衣,离岸价48.8美元/件, 非原产原料: 金属钮扣(960622),意大利,2.09美元/件; 吊钟(830810),意大利,1.01美元/件; 拉链头(960720),意大利,1.9美元/件; 商标(580710),意大利,0.76美元/件。 非原产原料价值合计占产品离岸价的11.8%。
04
实质性改变、 实质性改造
实质性改变
税则归类改变、税则号改变
税则归类改变(在实质性改变后加 注,下同)
区域价值成分(FTA)、百分比标 区域价值成分(FTA)、百分比标 准(GSP)、从价百分比(CO)授课:X准XX(GSP)、从价百分比(CO) 4
适用条款名称及顺序
序号 05
名称
统一名称
微小加工及处理、简单加工、不充分加工 微小加工
授课:XXX
2
适用条款
适用条款——按照下表统一叫法填写。 税则归类改变、区域价值成分、从价百分比均归入
04号实质性改变的子条款,例:实质性改变-区域价值 成分。
授课:XXX
3
适用条款名称及顺序
序号
不同叫法
统一叫法
01
属地性
属地性
02
完全原产、完全获得
完全获得(不分证书类型)
03
完全生产
完全生产 ( 仅限FTA案例)
授课:XXX
8
原产原料
请编写人员将此栏名称改为;原产原料(名称、HS编码 及单位用料价值)
应列明各原产原料的名称、HS编码及单位用料价值(不 涉及百分比条款的,可不填价值); 例:品名为“窗帘附件套装”,离岸价为3.5美元/套, 原产原料为:
窗帘杆支架(830241),0.57美元/套; 铁钩(732690),0.29美元/套; 铁夹(732690),0.38美元/套; 铁质装饰品(830629),1.12美元/套。
授课:XXX
11
非原产原料
以下填法不正确,应列明每码所用非原产原料的价值。 染色棉混纺布,离岸价3.77美元/码,
非原产原料: 棉纱 (520512 ),巴基斯坦 ,3.7美元/千克 染料(320416 ),泰国 ,15.22美元/千克 助剂(380991),美国 ,13.1美元/千克 非原产原料价值合计占产品离岸价的3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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