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个人所得税税年度汇算热点问题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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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中的问题及应对措施

浅谈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中的问题及应对措施

浅谈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中的问题及应对措施作者:张磊来源:《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下旬刊》2021年第06期【摘要】2020年3月至6月是税法规定的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期,也是我国最新修订个人所得税法后,第一次实行汇算清缴。

面对一个全新的利民政策,各行业、各单位都在不断地研读政策,摸索正确的执行方法。

随着个税汇算清缴工作的开展,政策执行中的一些问题也逐步凸显出来,论文对汇算清缴中出现的问题展开讨论,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

【Abstract】The period from March to June 2020 is the final settlement period of individual income tax stipulated in the Tax Law. It is also the first final settlement period after the latest revision of China's Individual Income Tax Law. In the face of a new policy for the benefit of the people, all industries and units are constantly studying the policy and exploring the correct implementation methods.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the final settlement of individual income tax, some problems in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policy are gradually highlighted. The paper discusses the problems in the final settlement of individual income tax, and puts forward the corresponding solutions.【關键词】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汇算清缴;应对措施【Keywords】special additional deduction for individual income tax; final settlement; countermeasures【中图分类号】F812.4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1069(2021)06-0116-021 引言自2019年1月1日起,我国开始执行最新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制定《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个人所得税的预缴和年度汇算

个人所得税的预缴和年度汇算

个人所得税的预缴和年度汇算个人所得税是指个人根据所得税法,按规定缴纳的一种税种。

个人所得税的预缴和年度汇算是纳税人在某一年度内对其个人所得税进行先预缴后结算的程序。

本文将详细介绍个人所得税的预缴和年度汇算的概念、计算方法、申报流程以及应注意的问题。

一、个人所得税预缴的概念与计算方法个人所得税预缴是指纳税人在当年度内根据前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进行预缴的行为。

预缴的目的是使个人所得税实现及时化,便于国家财政的运转。

预缴税额以分次逐月预缴为原则,纳税人可根据自己的收入状况选择不同的预缴方式。

个人所得税的预缴计算方法一般有三种:1.累进预缴方法:按照预缴比例对纳税人的工资、薪金等进行逐月预缴。

例如,某纳税人在2019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10万元,预缴税率为20%,则纳税人每月需预缴的个人所得税为10万元×20%/12。

2.实际收入预缴方法:根据纳税人的实际所得收入进行扣缴,逐月预缴个人所得税。

此方法适用于月度收入波动较大的个体工商户或自由职业人士。

3.年终一次性预缴方法:年终结算时,根据纳税人当年的实际收入,结合预缴税额进行调整。

此方法适用于一年内纳税人收入情况难以准确预测的情况。

个人所得税预缴税额的计算方法根据纳税人的情况有所不同,纳税人可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预缴方式。

二、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的概念与申报流程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是指纳税人按照国家税务部门的要求,在当年度结束后对前一年度的个人所得税进行真实和完整的计算和申报的过程。

纳税人在年度汇算时需将全年的收入、扣除项目及应纳税额详细列示,并申报给税务部门。

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的申报流程如下:1.准备申报材料:纳税人应准备就业报酬、劳务报酬及其他经营所得等的税务凭证材料,包括工资收入证明、个体工商户的完税凭证等。

2.填写纳税申报表:根据纳税人的收入情况及扣除项目,逐项填写个人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3.缴纳税款:根据年度汇算结果,计算出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款额,并按时缴纳给国家税务机关。

2019个人所得税申报问题及解决方式

2019个人所得税申报问题及解决方式
解决方式:出现该问题是因为信息采集中员工任职受雇日期有问题,要把日期修改为2019年1月及之前月份。
[711]申报失败,请重新申报。凭证中的税款所属期止必须小于2019-01-01!
用新的报表申报,不能用老的扣缴表申报。
该纳税人本属期无对应的税费种认定信息,请通过税费种认定功能先补充税费种认定信息后,再申报!
问题种类
解决方法
纳税人本属期无对应的税费种认定信息!
请通过税费种认定功能先补充税费种认定信息后,再申报。或者税款所属税务机关和主管税务机关不一致,请联系征管或者找到可以变更税费种认定信息的岗位进行操作,使得两者一致,以主管税务机关为准。
首个新个税申报期扣缴客户端出现纳税人未扣减基本减除费用5000元!
(1)通知纳税人通过到大厅做{变更税务登记}菜单进行企业信息街道乡镇的变更
[1014]您该税款所属期已申报,请不要重复申报。
已申报
申报失败,请重新申报。解析非居民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申报表凭证信息失败,主表业务对象为空!
更新客户端至最新版本,重新Fra bibliotek报。详细查看税费种判断原因。
[711]申报失败,请重新申报。解析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适用于综合所得预扣预缴)凭证信息失败,主表业务对象为空!
更新客户端至最新版本,重新申报。
税款所属期止必须小于2019-01-01!
用新的报表申报,不能用老的扣缴表申报。
申报表已作废(更正申报)
作废申报。
[711]申报失败,请重新申报。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适用于综合所得预扣预缴)表头校验错误;街道乡镇代码不能为空!

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典型案例解析

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典型案例解析

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典型案例解析随着新《个人所得税法》确立的综合与分类税制相结合的全面实施,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我国将迎来首次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以下简称“汇算清缴”),即符合税法规定的居民个人需要将2019年度内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在平时预扣预缴的基础上,合并全年收入、按年计算税款、汇缴多退少补。

笔者结合典型案例解析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可能涉及的各种情形。

一、不需要办理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典型案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4号,以下简称“44号公告”)第二条规定,如果纳税人在2019年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无需办理年度汇算的情形包括:纳税人年度汇算需补税但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的;纳税人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纳税人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或者不申请年度汇算退税的。

(一)只有一处工资薪金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不超过6万元,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不需要汇算清缴。

案例1:王某(居民个人,下同)在甲公司任职受雇,2019年1~12月取得工资薪金收入65635元(税前应发工资,下同),个人负担缴纳“三险一金”11875元,专项附加扣除39600元,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商业健康保险)2400元;甲公司按照累计预扣法已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0元,计算过程如下:2019年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所得额=65635-60000-11875-39600-2400=-48240(元),小于0,即不需要预缴税金。

假设王某未取得其他综合所得。

分析:王某2019年综合所得收入额为65635元,2019年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65635-11875=53760(元)小于6万元,不属于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情形,也不存在免除汇算清缴义务的问题。

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相关问题探讨

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相关问题探讨

2020年第19卷第20期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相关问题探讨□肖远菊【内容摘要】全国各地于2020年4月1日开始实施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的汇算清缴。

这是我国个人所得税历史上的第一次汇算清缴,意义重大。

对综合所得实行汇算清缴,不仅增强了普通民众的纳税意识,也是我国个人所得税法逐步走向 完善的一个表现。

但从实施的具体情形来看,发现还存在诸多需要面对的问题。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作者简介】W 远菊(1979. 3 ~),女,四川德阳人,贵州财经大学副教授,硕士;研究方向:财税理论及实务—、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概述现行《个人所得税法》于2019年1月1日开始全面实 施。

依据其第二条规定,取得综合所得的居民个人要按纳税 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

对于有扣缴义务人的纳税人,其 综合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进 行预扣预缴。

其中综合所得包含四项所得项目,即工资薪金 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个人所得税的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是指纳税人在平时取 得综合所得的各个项目时先按规定办法计算并预缴税款,年度终了后,再对综合所得进行合并来计算全年最终应缴纳的 个人所得税金额,最后用该金额减去当年已经预扣预缴的税 款,根据计算结果对纳税人进行多退少补。

同时,现行《个人 所得税法》还在第十一条对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 缴的时间期限作了明确规定,划定为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 日至6月1日。

2020年由于全国受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 情的影响,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开始时间由原定3月1日延迟到了4月1日,需要申报办理该事项的纳税人可以通过个 人所得税A P P 进行掌上办理或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进行问题都是一个重要的问题,男女双方形成合法的婚姻关系 后,就会面临生育问题,之后还会出现子女生育、子女抚养方 面的问题,这些问题都会对家庭的和谐稳定产生影响。

目前 的新婚姻法中,与生育相关的规定并不明确,缺乏明确的生 育制度,在婚姻关系中,一旦出现生育相关的问题,就无法找 到与之相关的法律法规,人们的合法权益就得不到法律的 保护。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例题及解析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例题及解析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例题及解析【实用版】目录1.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定义和意义2.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征收对象和时间3.所得税汇算清缴的计税基数和纳税调整4.所得税汇算清缴的举例和解析5.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注意事项和原则正文一、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定义和意义所得税汇算清缴是指纳税人在年度终了后,根据会计准则和税务规定,对年度内应纳税所得额进行计算、调整和清缴的过程。

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意义在于,确保纳税人按照法定税率和税收法规,正确计算和缴纳所得税,防止逃税和漏税现象的发生。

二、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征收对象和时间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征收对象主要包括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其他所得和清算所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缴纳企业所得税申请表。

三、所得税汇算清缴的计税基数和纳税调整所得税汇算清缴的计税基数是会计利润加纳税调整数。

纳税调整主要包括对企业收入、成本、费用等方面的调整。

例如,对于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 60% 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 5%。

无收入则不能税前扣除。

四、所得税汇算清缴的举例和解析例如,某企业在 2019 年度内实现会计利润 100 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支出 20 万元。

根据税收法规,业务招待费支出最高扣除额度为当年销售收入的 5%,即 5 万元。

因此,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需要对业务招待费支出进行纳税调整,调整金额为 20 万元 - 5 万元 = 15 万元。

五、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注意事项和原则在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应注意以下事项和原则:1.遵循合理性原则,确保税收计算和缴纳符合实际情况。

2.事前性原则,即在进行税收计算和缴纳前,要充分了解和掌握税收法规和政策。

3.税务处理清晰性原则,确保税收计算和缴纳的过程清晰明了,便于税务部门检查。

4.税务、会计差异化处理原则,对于会计和税务在收入、成本、费用等方面存在的差异,应根据税收法规进行调整。

新个税改革6项专项附加扣除重点难点问题探讨

新个税改革6项专项附加扣除重点难点问题探讨

新个税改革6项专项附加扣除重点难点问题探讨近日,新个税法正式实施,自2019年1月1日起,国内将实行新的个人所得税制度。

此次个税改革主要是以加强个税专项扣除为核心内容,力图降低居民的税负压力。

其中,最重要的内容就是新增了6项专项附加扣除,包括:提高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标准。

而这些专项附加扣除又都是以一定的限额为基础进行计算的,因此在认真了解新政策后,每个纳税人需要综合考虑自己的各项具体情况,以选择最优的方式进行登录申报。

下面,我们来看看这些专项附加扣除方面的重点难点问题。

一、子女教育子女教育方面,新政策规定了每个子女每年的扣除金额为1.2万,不可叠加。

也就是说,每个纳税人每年最多可以扣除2.4万元。

需要注意的是,扣除的时间不是按学年,而是按自然年。

难点问题:1. 子女是否必须是在校学生?答:不是。

根据新规定,子女无需是在校学生也能够享受教育附加扣除。

2. 扣除为什么是按自然年?答:这是因为政府想要激发家庭教育、培养科学兴趣的潜力。

如果按学年进行扣除,那么就意味着有些孩子的教育时间会得到合理补偿,但也会有个别人的教育时间因时间差的原因而无法得到合理补偿。

二、继续教育继续教育方面,新政策规定了每个纳税人每年可以扣除学费和教材费的金额,不可叠加,以一个子女的实际支付金额为准,但是最高不超过4000元。

具体计算办法为:若实际支付金额不超过4000元,则可扣除实际支付金额。

若实际支付金额超过4000元,则只能扣除4000元。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可扣除的金额包括了学费和教材费的总金额,教材费不得单独计算。

1. 何种类型的继续教育费用可以抵扣?答:继续教育的范围包括非学历教育、技能培训、业余技术培训等,可以选择在线学习、面授培训等形式。

答:可以提供学校开给的费用发票、证书和相关教育机构出具的收费凭证。

三、大病医疗大病医疗方面,新政策规定在纳税人本人或其扶养子女、配偶、父母在患有特殊疾病时,可扣除医药费用和住院伙食补助费用的一部分,线上票据均可认证。

个税APP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操作指引及热点解答

个税APP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操作指引及热点解答

个税APP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操作指引及热点解答一、准备阶段(一)手机个税APP绑定个人银行卡(1类卡)教职工可通过点击【个人中心】-【银行卡】,点击【添加】功能进行银行卡的绑定,且必须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开户的银行卡,后续可以使用绑定的银行卡来完成税款的缴税与退税。

(您可通过电话银行查询您的银行卡是否属于1类卡)(二)查询、完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如果您2019年度存在符合条件但未及时填报的专项附加扣除,点击首页【专项附加扣除填报】,选择扣除年度【2019】年。

根据您个人实际情况填写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如果您2019年度已填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有误,可在首页【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查询】界面,选择扣除年度【2019】年,进行查询、修改、作废。

(三)查询纳税收入明细点击首页【收入纳税明细查询】,选择纳税记录年度及所得类型,点击【查询】可查看收入及申报税额。

二、标准申报操作阶段(提示:标准申报提供预填报服务。

系统将自动归集您在纳税年度的收入纳税数据(普通劳务报酬、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需手动选填),并直接预填至相应申报栏次。

但可能与纳税人的实际情况存在一定出入,还需要纳税人据实对预填的信息进行确认、补充或完善)第一步:登录成功后,点击首页“常用业务”下的【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或者首页【我要办税】(【办税】)-“税费申报”【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填报方式有【使用已申报数据填写】和【自行填写】两种选择。

为方便您申报,推荐选择【使用已申报数据填写】。

第二步:确认信息、提交申报(1)对界面显示的个人基础信息、汇缴地、已缴税额进行查看、确认。

(2)确认预填的收入和扣除信息无误,可直接点击【下一步】。

数据系统将自动计算您本年度综合所得应补(退)税额。

确认结果后,点击【提交申报】即可。

教职工如校外有劳务报酬、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收入的可以点击—【查询导入】—右上角【新增】导入上述3项所得收入或者【手工填写】—右上角【新增】录入上述3项所得收入。

个人所得税改革后的几点思考

个人所得税改革后的几点思考

摘要:2019年1月1日我国正式实施新的个人所得税法,本次个人所得税法较以往做出了非常大的修订。

首次提出了“综合所得”的概念,摒弃了以往按月申报方式,改为按月预缴年度汇算清缴模式,增加了专项附加扣除的减税措施,研发了纳税人手机端APP操作软件。

这一系列变化成为本次改革的亮点。

新的模式与思路必然带来新的问题,本文将针对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变化以及出现的新的问题和解决思路与方法做出一些研究与思考。

关键词:个税改革;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专项附加扣除个人所得税是国家税收的一项重要保障,是纳税人最为直观面对的一项税收政策。

从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到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已经历经了七次的修订。

每一次的修订,都是结合当时国情、民生、收入水平等实际情况,都在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发展历程中书写了浓厚的一笔,都会给纳税人带来最直观的感受、税负的降低。

然而,最新一次的个人所得税法的修订,呈现在公众面前的不仅仅只是税负降低这单一的表现形式,我们从新的个人所得税法中直观感受的是翻天覆地的巨大变化。

在这个里程碑式的变化面前,专业领域的财务、税务工作者应引起足够的重视。

一、个人所得税法的重要改革变化(一)对纳税人分类提出具体明确的界定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首先明确了纳税义务人范围的全面界定,提出了居民个人与非居民个人的概念。

居民个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

非居民个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183天的个人。

选取了以183天为时间节点的界定标记,规定居民个人与非居民个人在征收个人所得税时按照不同的计算方法,区别对待。

纳税人类别概念的清晰明确帮助财务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合理清楚的辨明纳税人身份,确保了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准确。

(二)将多种形式的收入做统一规范居民个人的收入范围提出了“综合所得”的概念,其包含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四项所得。

2019年起,劳务报酬所得个税计算方式大变

2019年起,劳务报酬所得个税计算方式大变

云帐房致力于智能财税软件系统、精准获客商机、营销转化赋能服务2019年起,劳务报酬所得个税计算方式大变各位会计人注意了!新个税法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最新起征点和税率。

而最近最受大家关注的劳务报酬,劳动报酬个税问题你了解多少?下面随小编一起来看看具体变化。

新个税法重点一览:2018年10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先将工资薪金所得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提高到每月5000元,并按新的税率表计算纳税,不实行专项附加扣除。

2019年1月1日起,将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三项所得与工资薪金合并起来计算纳税,并实行专项附加扣除。

那么,哪些日常收入属于劳务报酬呢?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云帐房致力于智能财税软件系统、精准获客商机、营销转化赋能服务 劳务报酬所得个税怎么算?1月1日后计算方式完全变了!举个例子:小明帮着一家公司翻译外文,取得了12万元的劳务报酬,小明想知道这笔劳务所得如何计缴个人所得税呢?2018年的计算方式:个税=(12-12×20%)×40%-7000=3.14万元提醒: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然后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但是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适用以下税率表:云帐房致力于智能财税软件系统、精准获客商机、营销转化赋能服务2019年的计算方式:若是2019年不考虑其他所得与其他各项专项附加扣除项目的情况下:个税=(12-12×20%-6)×3%-0=1080元提醒:明年劳务报酬跟工资薪金、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均并入属于综合所得,适用的税率表如下:云帐房致力于智能财税软件系统、精准获客商机、营销转化赋能服务提醒:居民个人综合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是指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项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每年)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94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94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涉及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94号
成文日期:2019-12-07 为贯彻落实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进一步减轻纳税人的税收负担,现就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涉及有关政策问题公告如下:
一、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居民个人取得的综合所得,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且需要汇算清缴补税的,或者年度汇算清缴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居民个人可免于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时存在扣缴义务人未依法预扣预缴税款的情形除外。

二、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取得综合所得办理汇算清缴时,汇算清缴地与预扣预缴地规定不一致的,用预扣预缴地规定计算的减免税额与用汇算清缴地规定计算的减免税额相比较,按照孰高值确定减免税额。

三、居民个人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存在明显错误,经税务机关通知,居民个人拒不更正或者不说明情况的,税务机关可暂停纳税人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居民个人按规定更正相关信息或者说明情况后,经税务机关确认,居民个人可继续享受专项附加扣除,以前月份未享受扣除的,可按规定追补扣除。

四、本公告第一条适用于2019年度和2020年度的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

其他事项适用于2019年度及以后年度的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

特此公告。

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系统操作类热点问题

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系统操作类热点问题

top【建议】【收藏】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系统操作类热点问题(12366平台发布)更新日期:2020年05月21日【有效】【主动公开】【适用范围:国家】1.我可以通过什么渠道下载官方个人所得税APP?答:您可以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官方网站,在网站右上角选择“个税APP”,通过扫码进行下载。

您也可以在各大官方手机应用商城下载。

2.我有几种方式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答:您可以使用身份证件号码、手机号等,配合密码登录个人所得税APP。

登录后,可以在“个人中心-安全中心”功能中开启指纹登录。

3.我输错密码账号被锁定了怎么办?答:您可以等锁定期结束后再登录,也可以通过【找回密码】进行操作。

4.我通过网络方式(邮寄方式、办税服务厅)进行申报,如何查看申报受理状态?答:您可以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查询了解您的汇算清缴办理进度。

【手机个人所得税APP】(1)首页【我要查询】-【申报信息查询】-【申报查询】进行查询。

(2)底部菜单【服务】-【申报信息查询】-【申报查询】【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可通过首页-【常用业务】-【申报查询】;顶部菜单【我要查询】-【申报查询(更正/作废申报)】进行查询。

5.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如何查询我的收入纳税明细?答:您可以在首页进入“我要查询”模块,在“申报信息查询”内选择“收入纳税明细查询”即可。

6.手机个人所得税APP申报时填写了专项附加扣除,为什么申报表中不显示?答:请您查看并确认您填报专项附加扣除时选择的“扣除年度”是否为2019年。

7.我通过单位在预扣预缴时享受了专项附加扣除,在年度汇算申报时需新增扣除的,是需要通过单位新增还是可以在手机APP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由本人直接新增?答:您可以在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直接新增可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8.怎么知道绑定的银行卡是否符合标准?答:系统会对银行卡进行账户核验。

银行卡核验后,会在银行账号后面标记核验状态,核验不通过的,还会向您发送消息提示,您只需等待核验结果即可。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政策解读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政策解读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政策解读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政策是指纳税人在一定年度内的应纳税所得
额和应纳税额与已缴纳的税款相比较,进行纳税结算和调整的一种政策。

从2019年开始,我国全面实施了新个人所得税法,其中包括了个
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政策。

根据规定,纳税人在每年3月1日到6月30日期间,可以根据上
一年实际取得的收入、开支等情况,向税务机关申报并进行个人所得
税汇算清缴。

在进行汇算清缴时,可以申报的扣除项目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租金、房贷利息、赡养老人等。

如果在汇算清缴后,发现纳税人应纳税额少于已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会及时退还差额。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政策的实施,有助于减轻纳税人的经济负担,鼓励劳动者增加收入和消费,有利于推进消费升级和经济转型升级,
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

因此,纳税人应当认真了解相关政策,按照规
定进行申报和汇算清缴,避免因不了解政策而影响到个人税务问题。

2019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个税有关个人所得税扣除的问题及专项附加扣除常见问题详解

2019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个税有关个人所得税扣除的问题及专项附加扣除常见问题详解

2019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个税有关个人所得税扣除的问题及专项附加扣除常见问题详解1.享受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是否需要提供证明资料?为了让专项附加扣除制度更好地落实,方便纳税人享受,实行“申报信息即可享受,部门协作事后核验,严重失信联合惩戒”的征管方式。

因此,纳税人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只需填报相关信息给单位或税务机关;相关资料,既不用提供给扣缴单位,也不用给税务机关,自己留存备查就可以了。

如果税务部门事后核验时,发现您填报的信息与相关部门信息核对不上,会找您核对,这时需要您出示相关的资料,也希望大家能够支持和配合。

2.什么时点开始可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各项扣除的享受的时间是怎么规定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第三条规定,不同扣除项目,可以扣除的计算时间分别为:子女教育。

在学前教育阶段,为子女年满3周岁当月至小学入学前一月。

在学历教育阶段,为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全日制学历教育结束的当月。

继续教育。

学历(学位)继续教育,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结束的当月,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48个月。

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为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

以上两项教育类专项附加扣除,相关学历教育和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期间,包含因病或其他非主观原因休学但学籍继续保留的休学期间,以及施教机构按规定组织实施的寒暑假等假期。

大病医疗。

为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记录的医药费用实际支出的当年。

住房贷款利息。

为贷款合同约定开始还款的当月至贷款全部归还或贷款合同终止的当月,自2019年1月起享受扣除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0个月。

住房租金。

为租赁合同(协议)约定的房屋租赁期开始的当月至租赁期结束的当月。

提前终止合同(协议)的,以实际租赁期限为准。

赡养老人。

为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的当月至赡养义务终止的年末。

2019年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专题解读报告

2019年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专题解读报告
NO.2 情形二
-上述三项综合所得的收入来源分散, 收入不稳定,可能存在多个扣缴义务人, 难以做到预扣税款与汇算清缴税款一致, 需要汇算清缴。 -Eg:员工甲1-12月份在B平台兼职连续 取得劳务所得1万元/月,9-12月份取 得稿酬所得共计3万元。预扣预缴时未 减除6万元,且预扣率高。
NO.3 情形三
☆纳税人向扣缴义务人提出代 办要求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办 理。由扣缴义务人代办年度汇 算的,纳税人应及时向扣缴义 务人提供本人除本单位以外的 2019年度综合所得收入、扣除、 享受税收优惠等信息资料,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负责。
经办主体
税人自行办理; 2.通过取得工资薪金或连续性取得劳 务报酬所得的扣缴义务人代为办理; 3.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 及个人代为办理,受托人需与纳税人 签订授权书并妥善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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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的退税情形有哪些?
1
季节性生产企业员工 -上半年高收入,高税收; -下半年低收入,低税收或零税收; -纳税不均衡,退回已缴税款
2
取得单一劳务、稿酬、特许经营权所得 -劳务报酬预扣率20%-40%; -稿酬减按70%计算所得额,预扣率20%; -特许经营权预扣率20%; -综合所得预扣率3-45%,存在预扣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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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所得汇算清缴计算案例
黄先生在A企业任职,2019年1月-12月每月在甲企业取得工资薪金收入16000元,无免税收入;每月缴纳三险一金2500元,从
案 例
1月份开始享受子女教育和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共计3000元,无其他扣除。另外,2019年4月取得劳务报酬收入3000元,稿
酬收入2000元,9月取得劳务报酬收入30000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2000元。
20,000
24,000

2019年取得工资薪金、劳务报酬、年终奖等计算方法详解,居民与非居民的计算区别

2019年取得工资薪金、劳务报酬、年终奖等计算方法详解,居民与非居民的计算区别

2019年取得工资薪金、劳务报酬、年终奖等计算方法详解,居民与非居民的计算区别2019年1月开始,工资的计算有很大的变化,HR要提前学习,计算方法不同,适用的税率表不同,下面详细讲一下各种收入的计税方式:居民取得工资薪金的计税方式和适用税率表居民取得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的计税方式和适用税率表。

居民个人取得年终奖的计税方式和适用税率表非居民取得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的计税方式和适用税率表首先要区分居民和非居民,否则计算一定出现问题。

居民: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

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非居民: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

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居民在公司是最常见的,基本上出生在中国的人一般都是居民。

一、居民取得工资薪金的计税方式和适用税率表2019年开始单位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的应当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适用以下税率表(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适用):计算公式:累计预扣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其他扣除-累计基本减除费用累计应预扣预缴税款=累计预缴应纳税所得额*按适用税率计算本期应预扣预缴税款=MAX(本期累计应扣-累计上期已预扣,0)本期实发收入=本期收入-本期专项扣除-本期应预扣预缴税款举个栗子例:小刘2019年1月1日入职某公司,从事销售岗位,月工资为基本工资+提成,1-3月份工资分别为10000元、12000元、13000元,三险一金扣除额1500元/月,专项附加扣除2000元/月,每月应如何计算预扣预缴税额?实发工资是多少?答:1月预扣税额:10000-1500-2000-5000=1500×3%-0=45元1月实发工资:10000-1500-45=8455元2月预扣税额:(10000+12000)-1500×2-2000×2-5000×2=5000×3%-0=150-45=105元2月实发工资:12000-1500-105=10395元3月预扣税额:(10000+12000+13000)-1500×3-2000×3-5000×3=9500×3%-0=285-150=135元3月实发工资:13000-1500-135=11365元注意:累计基本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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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汇算政策热点问题
6.如果我放弃个税综合所得汇算退税后,又想申请退税,最迟什么时 候可以重新申请退税? 答:纳税人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申报,其多缴税款可以 自实际汇算申报之日起3年内申请退税。 例如:其在2020年5月31日办理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2019年度汇算 申报,其2019年度多缴税款可以在2023年5月31日前申请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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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汇算政策热点问题
举例:居民个人小刘2019年1月从单位取得2018年度全年绩效奖金48000 元,2019年全年工资120000元,不考虑三险一金,无其他所得收入,专 项附加扣除12000元。如何计缴个人所得税?
(1)如选择全年一次性奖48000元单独计算: 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48000÷12=4000(元) 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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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汇算政策热点问题
2. 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的“收入”,包括全年一次性 奖金吗? 如果您取得的全年一次性资金选择单独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则不包括在“年收入”中。 如果您选择将全年一次性资金并入综合所得一起计算缴纳个人 所得税,则包括在“年收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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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汇算政策热点问题
3.个人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在预缴环节选择了单独计算方式,年度 汇算时能否改为并入综合所得计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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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补)税重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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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补)税重点问题 1.为什么我的退税审核不通过或者退税失败?
答:如果存在以下情形之一,可能导致退税审核不通过或者退税失败:
(1)您的身 份信息不正

(2)您提交的 银行账户信 息不正确或
者无效
(3)您的申报 数据存在错 误或者疑点
(4)税务机 关审核发现有 需要向您核实 了解的情况, 但联系不上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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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汇算政策热点问题
对于个人取得符合国税发〔2005〕9号所称的“全年一次性奖金”的 ,属于“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 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即为“工 资、薪金”性质的所得。 因此,无论是选择并入综合所得计税还是选择单独计税方式,都可以 享受上述残疾人、孤老人员和烈属所得减征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答:可以享受。根据桂政发〔2019〕21 号规定,“残疾(不含重度 残疾)人员、孤老人员和烈属所得,减征 50%的个人所得税;重度 残疾人员所得,减征 100%的个人所得税。”该优惠政策中所称的 “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 用费所得,经营所得;但不包括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 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
2019年个税年度汇算 热点问题解析
2020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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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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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汇算政策热点问题 退(补)税重点问题 专项附加扣除要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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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汇算政策热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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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汇算政策热点问题
1.关于全年一次性奖金是否并入综合所得计税问题
1.合并计税
并入当年综合所 得计税(发放时 并入当月工资)
两种计税方 式(在2021年
因此,纳税人若在2019年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时是单独计算纳 税的,年度汇算时也可以选择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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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汇算政策热点问题
4.在网上办理年度汇算时系统数据如何归集? 如果您全年综合所得和日常单独计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加总后收入额 超过了 6 万元,则需由您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全年一次性奖金是并入综 合所得计税,还是维持单独计税。 通过网络方式申报的,税务机关为您提供的申报数据预填服务中,暂 不包括全年一次性奖金, 如纳税人选择将其并入综合所得计税,需在 工资薪金栏次通过“奖金计税方式选择”将其并入。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 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4号)规定, 2019年度汇算仅计算并结清本年度综合所得的应退或应补税款,不涉 及以前或往后年度,也不涉及财产租赁等分类所得,以及纳税人按规 定选择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等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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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汇算政策热点问题
8.如果我有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应该怎么办? 答:如您因不可抗力(如水灾、火灾、风灾、地震等人们无法预见、 无法避免、无法克服的自然灾害等情形),无法按时办理年度汇算申 报,您可以在6月30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延期申报。 同时,当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您需立即向税务机关报告,并办理申 报。
全年一次性奖应纳个人所得税=48000×10%-210=4590(元) 综合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120000-60000-12000)×10%-2520=2280)
(2)如选择全年一次性奖48000元并入2019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120000+48000-60000-12000)×10%-2520=70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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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汇算政策热点问题
全年一次性奖金设置
年度汇算时,如您选 择将全年一次性奖金 合并至综合所得计税 的,或者有多笔全年 一次性奖金的,可通 过 【奖金计税方式 选择】进行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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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汇算政策热点问题
5. 符合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可减征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残疾人员, 如果从任职企业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选择单独计税方式时,能否享受 残疾人个人所得税减征优惠?
12月31日前)
2.单独计税
不并入当年综合 所得
提醒: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并入当年综合 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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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汇算政策热点问题 单独计税方式: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月度 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 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月度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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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汇算政策热点问题
7.未按规定办理年度汇算,会有什么后果? 答:如果纳税人属于需要退税的情形——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如纳税人需要补税(符合规定的免予汇算情形除外),未依法办理综合 所得年度汇算的,可能面临税务行政处罚,并记入个人纳税信用档案。 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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