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品定点采购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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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品定点采购管理暂

行办法

定点采购特点是工作量较轻,一次采购,长期供货和服务,容易操作。采购效率较高,支付也比较方便。下文是小编收集的关于河北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品定点采购管理暂行办法,仅供参考!

定点采购优势与劣势定点采购特点是工作量较轻,一次采购,长期供货和服务,容易操作。采购效率较高,支付也比较方便。

一是从政府管理部门来看,通过一次招标确定了供应商,政府需要某种货物时就可以直接与定点供应商签订若干合同,简化了复杂而又费时的招投标程序,提高了工作效率,节约了大量的采购资金,又方便了管理;

二是对供应商而言,”政府采购”是个潜在的大市场,他们有着浓厚的兴趣,他们通过增加投资,上设备或扩大经营规模,转变经营理念,提高报务质量和管理水平,积极参加竞争,不仅繁荣了市场,还促进了经济的发展;

三是对定点商家方面,虽然在招标时压低了价格,商品价格利润降低,但是定点增加了销售量,其经济效益只会提高,同时,通过竞争被确定为定点单位,也提高了自身的信誉和社会影响力;四是对采购单位来说,定点单位地点固定,

距离相对又近,商品价格低,质量可靠,服务优良,不仅采购方便,用起来放心,还节约了大量的采购成本。

但定点采购有它的局限性,一是市场竞争力较差,一年只组织一次(如果一年组织几次,采购效率就要受到很大影响),不容易得到广大潜在供应商的注意,加上市场经济,供应商优胜劣汰,变化频率很快,容易失去最佳的供应商;二是不容易控制价格的浮动,尤其是在市场经济活动中,价格是受价值规律控制的,其变化因素很多,不易掌握;三是供应商容易受利益驱动,一旦中标,不再争取好的价格和好的服务,停留在招标时的水平上;四是由于政府采购采购量的不确定因素,当采购量长期低于投标预计量且有一定的幅度时,供应商的积极性就会受到挫折,就要影响到供货质量。

河北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品定点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河北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品采购管理,节减开支,促进廉政建设,根据

《河北省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稿)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河北省直党政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下统称

行政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自筹资金购买办公用品的行为。

驻石家庄市以外的省直行政事业单位购买办公用品的,

执行属地财政部门制定的办公用品

定点采购管理办法。其中属地为省辖市市区内的,执行市财政部门制定的办公用品定点采购管

理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中办公用品是指办公用的纸张、笔墨、信封、资料夹、计算器、计算机耗

材、其它消耗用品等。

第四条河北省财政厅负责省直办公用品定点采购的日常管理、监督、检查。

第五条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品定点单位的确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

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确定,一次确定若干家,两年一定。

第六条河北省财政厅的职责:

1、统筹制定定点单位布局方案,对定点单位资质提出总体框架。

、委托河北省省直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对办公用品定点采购单位进行公开招标。

、对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的预中标人的资质、经营状况、服务质量、价格水平以及定点单

位布局等情况进行审查,提交备选名单报定点采购领导小组审定。

、鉴于办公用品定点采购的特殊性,河北省财政厅代表省

直行政事业单位与办公用品定点

单位签订《河北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品定点合同》,核发定点资格证书和牌匾标志。河

北省财政厅不做为合同一方参加合同的实际履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河北省财政厅负责对下

列内容进行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定点单位合同履约情况;

(2)办公用品价格标准执行情况;

(3)规定信息向河北省财政厅反馈情况;

(4)财经纪律执行情况。

、将定点单位选定情况通知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并制发《河北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

品定点采购证》。各单位凭证到定点单位采购办公用品,享受统一的优质服务。

、会同物价部门对办公用品定点单位收费价格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定点单位的财

政监督联络员进行业务指导。

、会同监察、审计等有关部门,加强对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品定点采购执行情况的管

理、监督、检查。主要内容包括:

(1)执行定点采购政策情况;

(2)《河北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品定点采购证》

记载情况;

(3)财经纪律执行情况。

第七条河北省省直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的职责:

1、按照河北省财政厅提出的定点单位布局方案、资质要求,审查定点单位资格。

、接受河北省财政厅委托,按照国家、省制定的招投标管理办法以及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

有关规定组织招投标。

、向河北省财政厅提供预中标单位的详细情况。

第八条对办公用品定点商场(店)单位的要求:

1、热情为河北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服务,设专人负责,保证售出的商品质量高、价格低、

数量足、服务优。可电话采购的,及时送货上门。

对体积超过0.5立方米或重量超过10公斤的货物,必须提供免费送货服务。对需要安装的,

负责免费安装调试。

、按照《河北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品定点合同》的规定,制作本商场(店)办公用

品定点采购价目表,除报省政府采购办备案外,还应分送在本商场(店)定点采购的省直行政

事业单位,并将办公用品价目表悬挂在本商场(店)醒目位置以备监督。

、经销的办公用品必须是全新且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的现货,不允许出现假冒伪劣商品。

、对外宣传、刊登广告时涉及定点问题的,要按河北省财政厅统一规定执行。

、设置1—2名财政监督联络员,接受财政部门的管理。财政监督联络员受财政部门委托对

定点单位办公用品的供应和价格优惠情况进行监督,每月5日前(节假日顺延)向河北省财政厅

政府采购办公室报送上月办公用品结算表和有关资料。

、自觉接受财政部门的工作指导、业务协调和监督检查。

、认真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业规范,严禁弄虚作假、营私舞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按规定

缴纳税费,必须提供带税章的正式发票,有权拒绝购买办公用品单位提出的办公用品采购以外

的不正当要求;不得为购买单位开具虚假发票;坚决杜绝给个人送礼品、给回扣等一切不正当

竞争行为。

第九条对省直行政事业单位的要求:

1、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办公用品购买、保管、领用登记制度,严格执行本办法。

、建立采购询价制度。特别是在采购较大数额之前,至少应在定点范围内货比三家,择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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