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岗前培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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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岗前培训制度
为了进一步完善我中心岗前培训工作,使新聘用人员全面地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及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明确义务和责任,尽快适应医院工作的要求,更好地履行岗位职责,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凡我中心新聘用人员,必须参加医院举办的新聘用人员岗前培训,未参加岗前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岗前培训
表现作为新聘用人员试用期考核的评价内容之一。
第二条新聘用人员的岗前培训,由人事科制订岗前培训课程安排计划表,相关科室要积极配合。
第三条对于新聘用人员的培训,分为三级培训。即院级岗前培训、科室岗前培训和岗位培训。院级岗前培训由人事科
统一组织、安排,各职能科室负责进行相关规章制度、
规范的具体宣教工作;科室岗前培训由人由科主任、护
士长负责;岗位培训由科室带教老师负责。
第四条岗前培训定于报到的第一天进行,采取集中培训与自学相结合的形式。集中岗前培训为期5-7天。
第五条岗前培训要注重讲究效率,为有效达成教育培训目标,就酌情安排、灵活制订培训内容,并严格予以实施。
第六条参加培训人员必须根据安排参加培训,迟到、早退或缺席者,按《开元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奖惩条例》进行
处罚。
第七条岗前培训结束1周内,参加培训人员必须认真填写岗前培训心得体会,上交人事科。
第八条岗前培训结束后,由人事科做好本次岗前培训的总结、评估,相关资料由人事科存档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