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医院员工宿舍管理暂行规定
店个提与公提方法
民营医院员工食宿管理制度一、员工宿舍日常管理规定(一)员工宿舍日常管理规定1、目的为使员工宿舍保持一个良好、清洁、舒适的环境,以保证员工在工作之余得到充分的休息,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2、宿舍设置兼职管理员,主要工作内容如下:(1)监督、管理宿舍内务,保证环境整洁、生活有序,设施完好、居住安全。
(2)管理宿舍公共区域,如:大门口、走廊、门窗、卫生间的卫生。
(3)检查各独身宿舍房间内的清洁卫生、物品排放整齐等情况,帮助各室长建立“卫生值班表”,并监督执行。
(4)对于违反员工宿舍管理制度的人和事进行批评、制止,情节严重者要及时向院领导报告。
3、宿舍内一律不得容留外来人员过夜,特殊情况必须经院办公室主任以上领导批准后方可住宿。
为了安全,晚上外出时最好两人以上。
4、保持宿舍环境整洁,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果皮、纸屑、烟头等。
一切车辆要按指定位置排放整齐。
5、宿舍内一律不得私拉电源线,不得使用超负荷电器,不得躺在床上吸烟,防止发生火灾。
6、宿舍内卫生清扫由居住者负责,并排出轮流值日表,清扫出的垃圾要倒到指定的位置。
7、宿舍内床铺、物品要叠放整齐,贵重钱物要自行妥善保管,以防丢失。
8、自觉维护宿舍区的安静,中午及晚上10:30后禁止大声喧哗。
电视机声音放小,以免影响他人休息,超过12点禁止看电视。
9、除值班、加班人员外,员工每晚要在11:00前归宿,如有事不能按时归宿者,事先向寝室长或领导请假,三次不请假者,取消住宿资格。
10、未经允许不得私自调换房间。
11、节约用水、用电、用气(员工自理),洗完衣服要在指定地点晾晒。
12、在宿舍区不得从事赌博等违法或不健康的活动。
13、用电或用液化气洗澡的宿舍一定要注意安全,洗澡时最好有其他员工在宿舍。
14、爱护宿舍内一切公共财务,损坏公物一律赔偿。
15、住宿员工每月入住时间不得少于20天/月,若连续2个月未按规定入住,院方将责令退舍。
(二)员工住宿标准1、凡需要院方提供住宿的,院方承担房费,员工用水、电、气、暖气费由住宿人员平均分摊。
医院职工寝室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职工寝室管理,提高职工生活质量,保障职工身心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职工寝室。
第三条医院职工寝室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以人为本,关注职工身心健康;(二)依法管理,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三)科学合理,提高寝室管理水平。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医院后勤管理部门负责职工寝室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职工寝室管理员职责:(一)负责寝室的日常管理,确保寝室设施完好、整洁;(二)负责寝室的安全保卫工作,预防火灾、盗窃等事故;(三)负责寝室的卫生清洁工作,保持寝室环境卫生;(四)负责寝室的设施维修和更换工作;(五)负责寝室的投诉处理和意见反馈。
第三章寝室设施与维护第六条寝室设施应满足职工生活需求,包括床铺、衣柜、书桌、椅子、照明设备等。
第七条寝室设施应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确保设施完好、安全。
第八条职工不得擅自改变寝室设施,如有损坏,应立即报告管理员,并按规定赔偿。
第四章寝室卫生与清洁第九条职工应保持寝室的整洁,每日进行清洁,做到地面干净、床铺整洁、物品摆放有序。
第十条寝室清洁工具由管理员负责定期清洗、消毒,确保清洁卫生。
第十一条职工不得在寝室内吸烟、酗酒、赌博等,保持寝室良好的生活秩序。
第五章寝室安全与保卫第十二条寝室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灭火器、防盗门窗等。
第十三条职工应遵守寝室安全规定,不得在寝室内使用大功率电器、易燃易爆物品等。
第十四条职工不得擅自将他人带入寝室,确保寝室安全。
第十五条寝室管理员应定期巡查寝室,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第六章违规处理第十六条职工违反本制度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罚款、解除合同等处理。
第十七条职工对寝室设施造成损坏,应按规定赔偿。
第七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医院后勤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本制度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可根据医院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
医院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医院员工宿舍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员工宿舍的管理,营造一个安全、舒适、和谐的居住环境,提高全体员工的居住质量和满意度,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员工宿舍,包括职工宿舍楼、新职工宿舍楼以及其他相关的员工住宅。
第三条医院对员工宿舍实行统一管理,并委托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工作。
第二章宿舍使用规定第四条员工宿舍只对本院职工开放,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宿舍区。
第五条员工宿舍由医院统一配建和配套设备,且具备基本的居住条件,员工入住时需按规定交纳一定的费用。
第六条宿舍的装修、改造以及任何其他改变宿舍结构的行为需要医院批准,并按照规定进行。
第七条宿舍内禁止携带任何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并严禁在室内吸烟、使用明火等违规行为。
第八条员工宿舍内禁止养宠物,严格禁止在宿舍内从事家禽养殖、烧炭等活动。
第九条员工宿舍内设有公共设施,如卫生间、洗衣室、厨房等,员工使用完后需及时清洁并保持整洁。
第十条员工宿舍内禁止乱扔垃圾,员工应按规定投放垃圾,做到分类投放,保持宿舍环境的整洁。
第三章秩序维护第十一条员工宿舍严禁组织或参与违法违纪活动,禁止从事赌博、吸毒、卖淫等违法行为。
第十二条员工宿舍严禁发生吵闹、打斗等扰乱秩序的行为,严禁恶意损坏公共财物。
第十三条员工宿舍内如发生火灾、漏水或其他突发事件,员工应立即报告物业或相关部门,协助处理。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四条员工宿舍禁止乱拉乱接电线,禁止私拉乱接燃气。
第十五条员工宿舍禁止使用违章电器和电缆,禁止使用报废或损坏的电器设备。
第十六条员工宿舍必须配备灭火器和烟雾报警器,并定期检查和维护。
第十七条员工宿舍内设有保安巡视,确保夜间宿舍的安全和秩序。
第五章违纪处罚第十八条对于违反本管理制度的员工,医院将根据情节轻重进行相应的惩处,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停用宿舍等措施。
第十九条对于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医院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执行,如有需要进行修改,应经医院领导同意并下发通知。
医院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员工宿舍管理,保障员工生活环境的整洁、安全、舒适,提高员工生活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员工宿舍,包括宿舍楼、单身宿舍、家属宿舍等。
第三条宿舍管理应遵循以人为本、服务至上、安全第一的原则。
第二章宿舍分配与入住第四条宿舍分配原则:1. 按照员工岗位性质、工作年限、家庭情况等因素进行合理分配;2. 遵循先来后到、公开透明的原则;3. 新入职员工优先安排单身宿舍。
第五条宿舍入住流程:1. 员工需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 人力资源部门审核申请,确定分配方案;3. 员工按照分配方案办理入住手续;4. 人力资源部门将宿舍分配情况通知相关部门。
第三章宿舍管理第六条宿舍卫生管理:1. 员工应保持宿舍内整洁,定期进行清洁;2. 宿舍内不得乱堆乱放物品,保持通道畅通;3. 宿舍内不得饲养宠物。
第七条宿舍用电管理:1. 员工应合理使用电器,不得私拉乱接电线;2. 禁止在宿舍内使用大功率电器;3. 发现电器故障,应及时报修。
第八条宿舍消防安全管理:1. 员工应遵守消防安全规定,不得在宿舍内吸烟、使用明火;2. 定期检查宿舍消防设施,确保消防通道畅通;3. 发现火情,立即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九条宿舍公共设施管理:1. 员工应爱护公共设施,不得损坏;2. 定期对公共设施进行维修、保养;3. 发现设施损坏,应及时报告。
第四章违规处理第十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理:1. 警告;2. 记过;3. 调离宿舍;4. 严重者,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医院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三条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医院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医院员工宿舍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员工宿舍管理,提高员工生活质量,营造和谐的工作环境,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医院员工宿舍的管理。
第三条医院员工宿舍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为员工提供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
第四条医院员工宿舍由医院统一管理,鼓励员工自愿入住,不得强制要求员工入住。
第五条医院员工宿舍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理委员会”)是医院员工宿舍管理的执行机构,负责宿舍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第六条医院员工宿舍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等规定,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七条员工宿舍不得进行违法乱纪活动,不得进行商业活动,不得擅自转租、出租或转让。
第八条所有入住员工都需遵守本管理制度,不得违反宿舍规定,否则将受到相应的管理处罚。
第二章宿舍管理第九条医院员工宿舍管理委员会定期检查宿舍的卫生情况,要求员工保持宿舍的整洁和卫生。
第十条宿舍入住人员需遵守宿舍的入住及退宿规定,不得擅自变更房间、搬动家具。
第十一条宿舍入住期间,如需请假或离开,需提前向宿舍管理员请假并填写请假记录,以便宿舍管理。
第十二条宿舍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不得饲养宠物,不得在宿舍内进行损坏设施或乱扔垃圾等行为。
第十三条宿舍内不得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不得在宿舍内吸烟,不得酗酒。
第十四条宿舍内禁止留宿他人,禁止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第十五条宿舍内不得私拉乱接电线、私接私拉改动水、电设备线路,不得私自增设用电、用水设备。
第十六条宿舍内的窗户、门禁需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门窗的安全和使用正常。
第十七条宿舍内备有灭火器及应急照明,员工需了解其使用方法,确保在发生紧急情况时可以及时处理。
第十八条宿舍内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员工需在使用时正确佩戴,确保个人安全。
第十九条宿舍内应配备应急物资,如药品、急救箱等,员工需了解其存放位置及使用方法。
第二十条宿舍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医院员工宿舍的定期例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减少因设施维护不当对员工生活造成的安全隐患。
医院职工宿舍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职工宿舍的管理,保障职工的住宿权益,维护良好的住宿环境,提高职工的生活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职工宿舍的管理。
三、宿舍分配1. 职工宿舍的分配原则为:公平、公正、公开,优先考虑医院工作需要和职工的实际需求。
2. 职工宿舍的分配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3. 职工申请宿舍时,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入住。
四、宿舍入住规定1. 职工入住宿舍时,需遵守以下规定:(1)爱护公共设施,不得随意损坏、破坏宿舍设备。
(2)保持宿舍内整洁,定期打扫,不得在宿舍内乱扔垃圾、杂物。
(3)宿舍内不得饲养宠物、种植植物。
(4)宿舍内不得进行赌博、酗酒、吸毒等违法活动。
(5)宿舍内不得私自改变房屋结构,不得私自搭建、拆除设施。
2. 职工入住宿舍后,应遵守以下纪律:(1)按时作息,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影响他人休息。
(2)宿舍内不得大声喧哗,不得进行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
(3)宿舍内不得私自外借、转租、转卖宿舍。
(4)宿舍内不得擅自使用大功率电器,如电热水壶、电磁炉等。
(5)宿舍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
五、宿舍维修与维护1. 职工宿舍的维修由后勤部门负责,职工需在发现问题时及时向后勤部门报告。
2. 职工宿舍的维护由宿舍管理员负责,定期检查宿舍设施,确保宿舍安全、整洁。
3. 职工发现宿舍设施损坏,应及时报告宿舍管理员,由宿舍管理员上报后勤部门进行维修。
六、宿舍退出与退房1. 职工因工作调动、退休、辞职等原因离开医院,需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退房手续。
2. 职工退房时,应将宿舍内的物品清空,保持宿舍整洁。
3. 退房手续办理完毕后,职工方可离开宿舍。
七、违反制度处理1. 职工违反本制度,由宿舍管理员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可给予警告、罚款等处理。
2. 职工损坏宿舍设施,需照价赔偿。
3. 职工在宿舍内进行违法活动,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医院员工住宿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医院员工住宿安全,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住宿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员工住宿管理,提高员工住宿安全意识,确保住宿环境安全、有序。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医院住宿管理部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实施和监督。
第五条宿舍管理员负责宿舍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宿舍卫生、安全、设施维护等。
第六条员工宿舍实行“宿舍长”负责制,宿舍长负责本宿舍的卫生、安全、纪律等方面的日常管理。
第三章宿舍安全第七条宿舍安全管理(一)宿舍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性等危险物品。
(二)禁止在宿舍内吸烟、生火、玩火、焚烧物品以及燃放烟花爆竹等。
(三)宿舍内安全用电,禁止私拉乱接电源,使用大功率电器。
(四)宿舍内消防设施设备齐全,员工应熟悉消防设施的使用方法。
(五)宿舍内通道畅通,禁止堆放杂物,确保人员疏散通道畅通。
第八条宿舍防火安全(一)严格执行《消防法》,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度。
(二)禁止破坏供电、消防、防雷设备和设施。
(三)非紧急情况下,任何人不得随意将消防设施堵塞、损毁、挪动、试用或挪为它用。
(四)员工应会使用灭火器,如发现火灾,立即采取措施扑灭初期火灾,同时迅速疏散人员并报警。
第九条宿舍用电安全(一)宿舍内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使用大功率电器。
(二)定期检查宿舍电路,确保用电安全。
(三)禁止在床上使用充电器、电热毯等电器。
第四章宿舍卫生第十条宿舍卫生管理(一)宿舍内应保持整洁、干净,员工应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二)宿舍内垃圾要及时清理,不得堆放。
(三)宿舍长负责制定卫生值日表,员工应按照值日表进行卫生清洁。
第五章应急处理第十一条住宿员工应了解本制度的各项规定,提高安全意识。
第十二条发生火灾、盗窃等突发事件时,员工应立即报警,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自救和互救。
第十三条医院住宿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六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医院住宿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民营医院员工宿舍管理规定
民营医院员工宿舍管理规定为了保持医院居住环境的干净、舒适、安全,使医院员工工作之余有一个良好的休息场所,特制定本规定。
一、由后勤部依据宿舍房源情况和住房标准分配员工宿舍住房、配置生活用品等。
医院宿舍提供给在职员工本人居住,员工不得转让给他人住宿。
二、医院员工宿舍楼内一切设施属医院所有,未经后勤部许可,任何人不得把物品搬离宿舍楼,室内设施不准随意搬离和拆卸。
员工出入色设必须及时锁好房门和大门。
一、维护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烟头、垃圾,不往外倒水、扔杂物。
二、保护室内清洁卫生,物品摆放整齐,不乱挂、晾衣物等。
三、爱护公共财物,不得随意破坏门、窗、水电等公共设施,如发现有损坏及时报告门卫,以便维修。
四、节约用水、用气、用电,水龙头用完后要关好,休息时关好路灯和宿舍内灯,离开宿舍时必须关好风扇、电灯及其他电器的电源。
五、禁止使用电炉,禁止乱拉、接电线、插座等。
六、妥善保管好自己的个人物品。
七、禁止在宿舍内酗酒闹事,聚众赌博,大声嬉闹,中午午休及晚上12:00之后不得有娱乐活动,以免影响大家休息。
八、所有入住人员必须按登记在册的房间住宿,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变更、串联。
九、原则上不准私自带入外来人员。
如特殊原因,须在门卫处登记来访关系并经被访者签字认可后方可进入;多人间外来人员必须在晚12:00前出来,不得留宿,如本房间发生财物丢失,则由被访人承担全部损失;单人间直系亲属则须经门卫登记后方可留宿,其他人员不得留宿,单人间如发生财物丢失责任自负;如有外人进入而门卫处没有登记,则宿舍发生财物丢失由门卫承担全部责任;如无外人进入,宿舍发生财物丢失则报公安机关处理。
十、遵守作息时间,有事外出须在晚01:00前返回,特殊情况不能返回时应事先向门卫通报,否则后果自负。
十一、凡退房人员,均需与后勤管理员移交清所有用具物品,对有毁损的需照价赔偿。
十二、以上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望共同遵守,营造一个优美、良好的生活环境。
医院员工宿舍管理规定
员工宿舍管理规定1、员工住宿由医院统一安排,不得私自调换房间和床位;员工自行
在外租房,所需费用由租房员工自行承担.
2、为确保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任何人不得私自容留非本单位员工在
院租宿舍住宿.否则,宿舍发生的一切问题由私自容留员工负责,并给予200元罚款/次.有家属探亲,需提前向有关领导请示,可以在单位食堂免费就餐,原则上每月免费就餐时间不超过三天,超出时间者按7元/天/人收取适当进餐费用.
3、禁止未经允许下的男女混住,严禁在宿舍内赌博、酗酒、打架、聚众闹事等行为.严禁在室内外乱丢垃圾.
4、严禁将医院物品带回宿舍私用,发现一次罚款100元,如不能由谁带回,则由该宿舍内所有人员分摊罚款.检举者给予适当奖励.
5、未经领导同意,每周在外留宿两天以上或者每月累计7天以上者,医院不再提供住宿.
6、员工应于11:00点前回宿舍就宿,注意人身财产安全.因擅自在外留宿导致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自己承担.
7、员工离职须提前一个月提成申请,在单位同意离职后到办公室领取辞离职表,按照辞职离职规定和流程办理手续,两天内移交宿舍内所有物品和配发的公共用品工衣、工牌、钥匙、鞋子等,并有相关人员签字,否则在结算工资中扣除.财务科在结算工资时要认真审查辞职离职表,对手续不全的不予结算工资.。
医院员工公寓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员工公寓管理,保障员工住宿环境,提高员工生活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在册员工及因工作需要临时住宿的员工。
第二章公寓分配与管理第三条公寓分配原则:1.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员工职务、职称、工作性质等因素进行分配。
2. 优先考虑工作表现优秀、家庭困难、急需住宿的员工。
3. 实行轮换住宿制度,每两年进行一次调整。
第四条公寓管理:1. 公寓实行封闭式管理,设管理员一名,负责公寓的日常管理工作。
2. 管理员负责对公寓设施进行维护、管理、监督,确保设施完好。
3. 员工入住前,应与管理员签订住宿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4. 员工应遵守公寓管理规定,爱护公共设施,维护公共卫生。
第三章公寓设施与卫生第五条公寓设施:1. 公寓内配备床铺、衣柜、书桌、椅子等基本生活用品。
2. 厨房、卫生间等公共区域配备必要的生活设施。
3. 公寓内禁止私自改装、拆卸、损坏设施。
第六条公寓卫生:1. 员工应保持室内整洁,每日清扫,定期通风。
2. 公共区域由管理员负责清洁,员工应自觉维护公共卫生。
3. 禁止在公寓内吸烟、赌博、酗酒等不良行为。
第四章公寓安全第七条公寓安全:1. 公寓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
2. 员工应自觉遵守消防安全规定,不得私拉乱接电线,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
3. 公寓内禁止饲养宠物,不得擅自改变建筑结构。
4. 员工应按时归寝,不得留宿外来人员。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八条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将予以处理:1. 损坏、破坏公共设施,擅自改装、拆卸设施。
2. 不爱护公共卫生,乱扔垃圾、污物。
3. 吸烟、赌博、酗酒等不良行为。
4. 未经批准,擅自留宿外来人员。
5. 其他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
第九条违规处理方式:1. 警告:对初次违规者给予警告,并要求其改正。
2. 罚款:对情节较重者,根据违规程度给予罚款。
3. 暂停住宿:对情节严重者,暂停其住宿资格。
私立医院的宿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宿舍的管理,提高宿舍居住环境,保障住院患者、医护人员及家属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院宿舍区域,包括宿舍楼、公共区域、设施设备等。
第三条宿舍管理应遵循“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服务至上、文明和谐”的原则。
第二章权利与义务第四条住院患者、医护人员及家属享有以下权利:1. 合法使用宿舍设施;2. 获得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3. 对宿舍管理提出建议和意见;4. 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第五条住院患者、医护人员及家属应履行以下义务: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医院规章制度;2. 维护宿舍公共秩序,爱护公共设施;3. 保持宿舍环境卫生,不乱扔垃圾;4. 自觉遵守宿舍作息时间,不影响他人休息;5. 未经允许,不得私自转让、转借宿舍。
第三章宿舍管理职责第六条宿舍管理部门负责宿舍的日常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 制定宿舍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2. 负责宿舍的安全检查、消防演练;3. 维护宿舍环境卫生,定期进行清洁消毒;4. 处理宿舍内的投诉、纠纷;5. 定期对宿舍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修;6. 收集患者、医护人员及家属对宿舍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
第七条宿舍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2. 熟悉宿舍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3. 具备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突发事件处理能力。
第四章宿舍安全与卫生第八条宿舍安全1. 宿舍楼内禁止吸烟、饮酒、赌博等违法行为;2.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进入宿舍;3. 宿舍内禁止私拉乱接电线,防止火灾事故发生;4. 严格执行宿舍楼门禁制度,确保宿舍安全。
第九条宿舍卫生1. 宿舍内保持整洁,定期进行清洁消毒;2. 患者、医护人员及家属应自觉保持个人卫生,不乱扔垃圾;3. 宿舍内不得饲养宠物,保持空气流通;4. 遵循垃圾分类制度,将垃圾投放到指定地点。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十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宿舍管理部门有权进行批评教育、警告、罚款等处理措施。
民营医院宿舍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医院宿舍管理,保障职工的居住环境,提高职工的生活质量,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职工宿舍。
三、宿舍分配1. 职工宿舍分配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优先考虑工作性质、职务、职称等因素。
2. 新入职职工根据岗位需求和实际情况,由人力资源部门统一安排宿舍。
3. 职工调离、辞职或退休后,其宿舍由人力资源部门收回,并重新分配。
四、宿舍设施与维护1. 职工应爱护宿舍内的设施,不得随意损坏、改造或丢弃。
2. 职工应定期对宿舍进行清洁,保持宿舍卫生整洁。
3. 宿舍内的电器设备使用应严格按照说明书操作,不得超负荷使用。
4. 发现宿舍设施损坏,应及时向宿舍管理员报告,由管理员联系维修人员进行维修。
五、宿舍安全1. 职工应自觉遵守宿舍安全管理规定,不得在宿舍内进行危险活动。
2. 职工不得在宿舍内私拉乱接电线,不得使用电炉、电热毯等违规电器。
3. 职工离开宿舍时应关闭门窗,确保宿舍安全。
4. 宿舍管理员负责定期检查宿舍安全,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六、宿舍用电1. 职工应合理使用宿舍用电,不得浪费。
2. 职工不得在宿舍内私拉乱接电线,不得使用电炉、电热毯等违规电器。
3. 宿舍管理员负责监督宿舍用电情况,发现违规用电行为及时制止。
七、宿舍卫生1. 职工应保持宿舍卫生,不得乱扔垃圾。
2. 宿舍管理员负责定期对宿舍进行清洁,保持宿舍卫生整洁。
3. 职工应配合宿舍管理员进行卫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八、宿舍管理制度1. 职工应遵守宿舍管理制度,不得违反规定。
2. 职工不得在宿舍内进行赌博、吸毒、卖淫等违法活动。
3. 职工不得在宿舍内饲养宠物,不得影响他人休息。
4. 职工不得在宿舍内乱贴乱画,不得破坏公共设施。
九、处罚措施1. 职工违反宿舍管理制度,给予警告、罚款等处罚。
2. 职工故意损坏宿舍设施,赔偿损失。
3. 职工在宿舍内进行违法活动,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十、附则本制度由医院宿舍管理部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民营医院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民营医院员工宿舍管理,提高员工住宿环境,保障员工身心健康,促进医院和谐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全体员工宿舍的管理。
第三条员工宿舍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2. 公平公正,服务至上;3. 便于管理,提高效率。
第二章宿舍分配与入住第四条员工宿舍分配应遵循以下规定:1. 根据员工岗位性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等因素,合理分配宿舍;2. 宿舍分配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每位员工享有住宿权利;3. 新员工入职后,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分配宿舍。
第五条员工入住宿舍应遵守以下规定:1. 按照分配的宿舍入住,不得私自调换;2. 入住时,应向宿舍管理员出示相关证明材料;3. 严格遵守宿舍管理规定,维护宿舍秩序。
第三章宿舍卫生与安全第六条宿舍卫生管理:1. 员工应保持宿舍内清洁,定期打扫;2. 不得在宿舍内乱扔垃圾、乱涂乱画;3. 宿舍内禁止饲养宠物。
第七条宿舍安全管理:1. 宿舍门禁系统应保持完好,员工出入宿舍需刷卡或登记;2. 宿舍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3. 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确保消防通道畅通;4. 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向宿舍管理员报告。
第四章宿舍设施与维修第八条宿舍设施管理:1. 宿舍内设施设备由宿舍管理员负责维护和管理;2. 员工应爱护宿舍设施,不得私自拆装或损坏;3. 发现设施损坏,应及时向宿舍管理员报修。
第九条宿舍维修:1. 宿舍维修实行报修制度,员工发现设施损坏应及时报修;2. 宿舍管理员接到报修后,应尽快安排维修;3. 维修费用由损坏原因决定,如属人为损坏,维修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第五章退宿与续租第十条员工因工作调动、离职等原因需要退宿,应提前向宿舍管理员提出申请,办理退宿手续。
第十一条员工续租宿舍:1. 员工需在原有租期届满前一个月向宿舍管理员提出续租申请;2. 宿舍管理员对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双方签订续租协议。
民营医院员工宿舍管理暂行规定
员工宿舍管理暂行规定一、住宿须知(一)住宿员工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凡住宿员工,必须遵守员工宿舍管理之规定,若有违反者,视情况给予处罚或取消其住宿资格。
2、住宿员工,必须服从安排,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调换房间或床位;严禁乱住、混住,若有违者,给予罚款200元。
3、任何人不得带他人进入宿舍或留宿;员工亲属需留宿者,必须填写书面申请,经总务科科长和部门经理批准后,方可留宿;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200元;造成后果,违者自负。
4、禁止在员工宿舍内饮酒滋事、赌博,凡被查获利用纸牌或麻将在员工宿舍赌博者,给予无经济补偿解雇;无理取闹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5、未经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进入异性房间,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200元(因工作原因或医院检查宿舍除外)。
6、使用厨卫时,禁止将下水道网盖移开,以免发生下水道堵塞。
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100元;若有堵塞,疏通费用由住宿人员均摊。
7、爱护宿舍各类公用设施,保障设施的完好,对人为因素损坏公用设施的,将严惩违纪者,并责令赔偿公司经济损失;对不能举报肇事者的,由其房间员工平均承担赔偿金。
8、各房间员工必须将垃圾放入指定的垃圾桶内,不得乱扔、乱放,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30 元。
9、各宿舍需选出一名室长,负责宿舍的日常管理,其他人员必须服从室长的管理。
9、住宿的员工,必须在晚上23:00前返回,23:30前必须关灯休息,若有违反,影响他人休息无理取闹者,一经举报给予罚款50元。
10、有偷窃行为者,发现一次取消其住宿资格,并给予处罚。
11、安全告知:(1)不在宿舍内做饭;不在宿舍内使用电磁炉、热得快、电热毯等电器,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200元,后果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2)用电热水器洗浴时把热水器插头拔掉或切断电源;(3)用燃气热水器洗浴时,将窗户开启,做好通风工作;(4)不要将贵重物品和钱物放在宿舍内,保管好自己随身携带的贵重物品及钱物;(5)水龙头用后随时关闭,以防跑水、漏水现象发生。
民营医院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民营医院员工宿舍的管理,保障员工住宿安全、舒适,提高员工生活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全体员工住宿管理。
第二章宿舍分配第三条宿舍分配原则:1. 公平、公开、公正;2. 按照岗位性质、工作年限、职务等级等因素进行分配;3. 优先考虑单身员工、家庭困难员工。
第四条宿舍分配程序:1. 员工提出住宿申请;2. 人事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核;3. 通知员工分配结果;4. 员工按照分配结果入住宿舍。
第三章宿舍管理第五条宿舍设施维护:1. 宿舍内设施设备由宿舍管理员负责日常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2. 员工发现设施设备损坏,应及时向宿舍管理员报告,由管理员安排维修;3. 禁止私自拆装、改动宿舍设施设备。
第六条宿舍卫生管理:1. 员工应保持宿舍整洁,定期进行卫生打扫;2. 宿舍内禁止吸烟、乱扔垃圾;3. 每月由宿舍管理员组织一次大扫除。
第七条宿舍安全:1. 员工应自觉遵守宿舍安全规定,不得在宿舍内进行危险活动;2. 禁止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3. 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4. 员工离开宿舍时,应关闭门窗、切断电源。
第四章退宿与调宿第八条退宿:1. 员工因工作调动、离职等原因需退宿的,应提前向人事部门提出申请;2. 退宿时,应将宿舍内设施设备完好无损地归还,经宿舍管理员验收后方可办理退宿手续。
第九条调宿:1. 员工因个人原因需调换宿舍的,应向人事部门提出申请;2. 人事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核,经批准后方可办理调宿手续。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十条奖励:1. 对遵守宿舍管理制度,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表扬或物质奖励;2. 对积极参与宿舍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的员工,给予表彰。
第十一条处罚:1. 对违反宿舍管理制度,造成不良后果的员工,给予批评教育、罚款等处罚;2. 情节严重者,可予以辞退。
第六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医院宿舍管理制度
职工宿舍管理(暂行)规定第一条为了让广大员工能有一个安全、整洁、舒适、卫生的住宿环境,特订立《职工宿舍管理(暂行)规定》,以期共同维护良好的环境、秩序。
第二条宿舍管理部门及职责宿舍由总务科管理,具体负责人总务科长(XXX):1、负责协调安排住宿员工住宿事宜。
2、每周对宿舍不定期检查一次。
3、协调宿舍备品购买及维修事宜。
4、每月召开一次寝室长会议,听取寝室长汇报,了解寝室情况,解决存在的问题。
第三条住宿条件1、职工宿舍房租由医院承担,外地员工在市内无适当住所可申请宿舍,提供水、电、空调、热水器等基础设施设备。
2、本医院提供员工宿舍系现住人尚在本医院服务为条件,倘若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免职、解职等)时,对宿舍的使用权自然终止,届时该员工应于离职手续办结三天内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
第四条宿舍设立寝室长,其工作任务如下:1、监督管理本宿舍一切内务,分配清扫,保持整洁,维持秩序,水、电基础设施管理。
2、负责向总务科填报设备维修申请单,通知办公室及时缴纳水电、费。
3、监督值班人员维护环境清洁、门窗关闭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4、寝室长由宿舍区人员共同选举产生,寝室长应掌握住宿者通讯及联系方式。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通知总务科或院方领导长:(1)违反宿舍管理规则,情节重大。
(2)未经同意留宿他人。
(3)宿舍内有不法行为或外来灾害时。
(4)与员工生命健康有关须通知院方情况。
6、根据院方要求履行寝室长工作职责,记录汇报有关违规情况。
第五条员工对所居住的宿舍,不得随意改造或私自调换宿舍房间。
第六条员工不得将宿舍之一部分或全部转租或借予他人使用,一经发现,即停止其居住权利。
第七条医院宿舍管理部门视察宿舍,住宿员工不得拒绝。
第八条住宿员工有责任维护宿舍所有公用器具设备完好。
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由责任人担负修理费或赔偿费,情节严重的予以除名。
如无法确定责任人的,由所在寝室全体人员分摊费用。
第九条住宿员工应遵守下列规则:1、服从院方宿舍管理,共同维护安全卫生住宿环境。
医院员工休息寝室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医院员工休息寝室的管理,保障员工休息环境的安全、舒适和有序,提高医院整体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员工休息寝室的管理。
三、寝室设施及维护1. 每间寝室应配备必要的家具、床上用品、照明设备等设施,确保员工休息所需。
2. 寝室内的设施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3. 员工不得擅自改动寝室内的设施,如需维修或更换,应向相关部门报备。
4. 寝室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
四、寝室卫生及安全1. 员工应保持寝室卫生,每天进行清扫,定期进行消毒。
2. 寝室内的垃圾应分类存放,并及时清理。
3. 寝室内禁止吸烟、饮酒,禁止使用违规电器。
4. 寝室内的消防设施应完好无损,员工应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5. 员工不得在寝室内进行危险活动,如高空抛物、私拉乱接电线等。
五、寝室秩序及纪律1. 员工应自觉遵守作息时间,不得影响他人休息。
2. 寝室内的音响设备音量应适中,不得影响他人。
3. 员工不得在寝室内进行赌博、酗酒等违法活动。
4. 员工不得将宠物带入寝室。
5. 员工不得在寝室内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六、违规处理1.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医院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罚款等处理。
2. 情节严重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八、其他1.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医院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完善。
2. 员工应认真学习并遵守本制度,共同维护医院员工休息寝室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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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宿舍管理暂行规定
一、住宿须知
(一)住宿员工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凡住宿员工,必须遵守员工宿舍管理之规定,若有违反者,视情况给予处
罚或取消其住宿资格。
2、住宿员工,必须服从安排,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调换房间或床位;
严禁乱住、混住,若有违者,给予罚款200 元。
3、任何人不得带他人进入宿舍或留宿;员工亲属需留宿者,必须填写书面
申请,经总务科科长和部门经理批准后,方可留宿;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200元;造成后果,违者自负。
4、禁止在员工宿舍内饮酒滋事、赌博,凡被查获利用纸牌或麻将在员工宿舍
赌博者,给予无经济补偿解雇;无理取闹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5、未经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进入异性房间,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200
元(因工作原因或医院检查宿舍除外)。
6、使用厨卫时,禁止将下水道网盖移开,以免发生下水道堵塞。
若有违反者,
给予罚款100 元;若有堵塞,疏通费用由住宿人员均摊。
7、爱护宿舍各类公用设施,保障设施的完好,对人为因素损坏公用设施的,
将严惩违纪者,并责令赔偿公司经济损失;对不能举报肇事者的,由其房间员工平均承担赔偿金。
8、各房间员工必须将垃圾放入指定的垃圾桶内,不得乱扔、乱放,若有违反
者,给予罚款30 元。
9、各宿舍需选出一名室长,负责宿舍的日常管理,其他人员必须服从室长的
管理。
9、住宿的员工,必须在晚上23:00 前返回,23:30 前必须关灯休息,若有违
反,影响他人休息无理取闹者,一经举报给予罚款50 元。
10、有偷窃行为者,发现一次取消其住宿资格,并给予处罚。
11、安全告知:
(1)不在宿舍内做饭;不在宿舍内使用电磁炉、热得快、电热毯等电器,若有
违反者,给予罚款200 元,后果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2)用电热水器洗浴时把热水器插头拔掉或切断电源;
(3)用燃气热水器洗浴时,将窗户开启,做好通风工作;
(4)不要将贵重物品和钱物放在宿舍内,保管好自己随身携带的贵重物品及钱
物;
(5)水龙头用后随时关闭,以防跑水、漏水现象发生。
(6)上下班要关好门窗、水电等开关。
(7)未经医院同意,不带非本公司人员入住宿舍;
(8)若违反上述规定,引发的后果由员工自负。
(二)住宿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寝室其他人员应立即通知相关领导或总务科:
1.违反宿舍管理规定,情节严重;
2.宿舍内有不法行为(保护现场)或外来灾害时;
3.员工身体不适,病情较重须通知亲友或送医院的。
二、设立兼职管理员,其工作任务如下:
1、负责宿舍安全、纪律、卫生的检查管理工作;
2、负责宿舍水、电煤气费的上缴和报销和电表数的抄报统计工作。
3、负责宿舍各房间钥匙的保管工作;负责宿舍钥匙限量、空调遥控器、电扇
的发放登记和管理工作;每年定期发放、收回,并清理干净,妥善保管。
4、负责退宿人员物品的清洁管理和收回保管工作。
5、管理员要做到了解并掌握消防安全设施的使用;熟悉住宿人员和周边情
况;及时发现汇报宿舍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
6、根据季节,做好对老鼠、蚊蝇、蚂蚁、蟑螂等害虫的杀灭工作。
三、卫生管理
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勤洗澡,勤理发,勤洗手,勤换衣服;被
罩、床单、枕套要定期清洗,保持整洁;
注重公德修养,保持宿舍环境卫生整洁:
垃圾、杂物每日早8 点30 分前倒在指定的垃圾桶内;
不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烟头等;自觉保持卫生间
的卫生,用后要随时冲刷、清理;为防止交叉污染,洗衣
机内严禁洗袜子内衣、内裤,洗衣机用后清洗干净;不
在宿舍区内的公共场所堆放杂物等。
四、员工退宿:员工在劳动合同期满后离开公司、辞职、解聘退房时应将使用
的床位、物品、卫生清理干净,经管理员清点好物品后,办理移交和其它手续,否则,不予办理任何人事调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