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加班费发放管理暂行办法
加班费管理办法(暂行)
加班费管理办法(暂行)加班费发放管理办法为规范加班费的管理,进一步调动全体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结合分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一)工作必需原则加班应以分局工作必需为前提,即必须是为了完成公司安排的指令性、突击性工作或专项工作而需在国家法定休假日加班的。
(二)从严控制原则为确保职工休息休假的权利,同时避免因加班管理不善而可能出现的负面影响,加班前首先由班组长申报,核准需要加班人数、工作量及加班时间,然后由公司审批,同时核准加班费,在加班程序上从严把关。
二、具体规定(一)加班范围凡因完成局安排的指令性、突击性任务或专项工作,而必须在法定休假日加班的,须经履行有关申报、审批、核定程序,可计加班。
(二)非加班范围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基础上,可采取轮休调休、弹性事情时间等适当的事情和休息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事情义务的完成。
下列情况不属于加班范围:1.为完成本职事情和职责范围内的通例事情而延长事情时间或在双休日事情的不另计加班;2.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为完成本职事情和正常的职责范围内的事情而在上班时间以外事情的,不计加班。
(三)法定加班时间及加班费计发尺度1.法定加班时间为:元旦:放假1天(1月1日)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加班起止时间与折算:加班工作时间按正常工作日时间执行,自3小时开始起计,加班3—5小时,计加班半天;加班6—8小时,计加班1天。
加班期间由值班人员德律风或实地查岗,发现加班期间脱岗、擅自离岗或德律风联系不上等情形的,按2-(2)扣罚尺度执行。
2.加班费计发标准:。
加班补贴与奖金发放管理制度
加班补贴与奖金发放管理制度第一条概述为了有效管理企业加班补贴与奖金发放,激励员工的工作乐观性和创造性,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和绩效,特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部员工,包含全职、兼职、合同工和临时工等。
第三条加班补贴管理1.加班定义–定义:加班是指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依照公司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工作时间。
–全职员工加班时间不得超出每周40小时,兼职员工加班时间不得超出每周20小时。
–加班时间应提前向部门负责人报备并获得批准,加班时长以实际工作时间为准。
2.加班补贴发放标准–全职员工加班补贴依照每小时正常工资的1.5倍计算,兼职员工依照每小时正常工资的1倍计算。
–加班时间不足1小时的依照1小时计算,超出1小时不足半小时的依照半小时计算,超出半小时不足15分钟的依照15分钟计算。
–加班补贴发放以月度为周期,于次月末统一发放。
3.加班补贴申请和审批流程–员工需提前向部门负责人提交加班补贴申请,附上加班事由、估计加班时间和工作内容。
–部门负责人依据工作情况和岗位需求,审批加班申请并记录。
–加班补贴申请记录和批准文件需保管至少6个月,以备查询核对。
第四条奖金发放管理1.奖金评定标准–奖金发放分为个人奖金和团队奖金。
–个人奖金依照员工的绩效表现以及工作质量、效率、创新等方面进行评定。
–团队奖金依照团队整体绩效、协作本领、项目完成度及客户满意度等综合考量。
2.奖金发放周期–个人奖金依照季度进行发放,每季度末依据绩效考核结果统一发放。
–团队奖金依照项目周期进行发放,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并经公司领导审批后发放。
3.奖金评定和发放流程–奖金评定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组织,参考绩效考核结果、工作记录、客户反馈等相关信息。
–奖金发放由财务部门依据评定结果和领导审批看法进行核准并发放。
–奖金发放信息应保密,仅限相关财务和人力资源部门人员访问,未经授权不得外传。
第五条监督和违规处理1.监督机制–员工可通过正常渠道向部门或公司管理人员反映加班补贴和奖金发放的疑问和问题,如存在管理欠妥或不公正现象,公司将进行调查并及时处理。
加班费发放管理办法
加班费发放管理办法随着劳动力市场的竞争加剧,不少公司为了满足市场需求和提高生产效率,常常需要员工加班工作。
然而,为了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加班费的发放管理办法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加班费的定义、发放计算方法、申请和审批流程以及监督与维权等方面,探讨加班费发放的管理办法。
一、加班费的定义加班费是指员工在规定工时之外的工作时间所获得的报酬。
根据法律法规以及企业内部制度,确定了员工的加班费发放标准与计算方法。
二、加班费的发放计算方法加班费的计算方法可以分为两种,分别是固定加班费和按小时计算的加班费。
1. 固定加班费固定加班费是指根据员工的职位和级别,规定每月或每年固定的加班费数额,不论实际加班时长。
这种方式更适用于常规稳定的工时与工作强度,适合于那些加班时间相对稳定的员工。
2. 按小时计算的加班费按小时计算的加班费是指根据员工实际加班时长进行计算。
通常采用加班工时乘以基本工资再乘以加班系数得出加班费的计算公式。
这种方式更能体现员工的实际劳动价值,适用于工作安排不固定,加班时间较为灵活的员工。
三、申请和审批流程为了确保加班费的合理发放,公司应建立完善的申请和审批流程。
1. 申请:员工应按照公司规定的流程和时间,向所在部门提交加班申请,说明加班事由、加班时间和预计加班费用等信息。
同时,员工也应留存相关证据,如加班记录、邮件通知等,作为后续核算和维权的依据。
2. 审批:部门负责人或相关主管对员工的加班申请进行审批,并确保审批过程合规、公正。
审批过程中还需关注员工的工作负荷与健康状况,不得长期强制加班。
四、监督与维权加班费的发放管理必须建立监督和维权机制,以保障员工的权益。
1. 监督:公司应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或委员会,负责加班费的监督与检查。
该机构应定期对加班情况进行核查,确保加班费的计算与发放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
2. 维权:如发现加班费存在问题,员工有权向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或工会提起申诉。
公司应建立完善的投诉与反馈渠道,并及时处理员工的投诉,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加班补偿发放及管理暂行办法
加班补偿发放及管理暂行办法一、背景加班是指员工在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情况,通常以超出每天工作规定时间或每周工作规定时间为标准。
为了保障员工的权益,加班补偿发放及管理暂行办法制定了加班工资的计算方法和管理流程。
二、加班工资的计算方法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加班工资应以不低于员工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计算,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加班工资 = (员工本人工资 ÷工作规定时间) ×加班时间 ×加班系数其中,工作规定时间指每天或每周的标准工作时间,加班系数是根据加班时间不同而确定的,通常为正常工作时间的一定倍数。
为了确保加班工资的计算准确,员工应及时向人力资源或相关部门报备加班情况,提供可信的加班记录。
三、加班补偿发放的管理流程为了保证加班补偿的发放和管理的规范与公正,制定以下加班补偿发放的管理流程:1. 员工应填写加班申请表,并经上级主管审批同意后进行加班工作。
2. 加班工作结束后,员工应将加班工作时间和内容记录在加班记录表中。
3. 加班记录表应由员工和上级主管共同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
4. 人力资源或相关部门定期汇总和审核加班记录表。
5. 根据加班记录表,计算员工的加班工资,并进行核对和发放。
6. 发放加班工资时,应通知员工核对工资金额,确保准确无误。
7. 加班补偿发放的相关记录和资料应妥善保存,以备查验。
四、补充规定1. 如果员工加班时间超过一定限制(例如每月超过40小时),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加班费用的发放。
2. 具体的加班补偿标准和计算方法可以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员工需求进行相应调整,但不得低于劳动法的规定要求。
以上为加班补偿发放及管理暂行办法的要点概述,具体的实施细则和操作细节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并经相关部门审核和批准。
这一暂行办法的目的是确保员工的加班工资得到合理计算和准确发放,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工作效率和员工满意度的提升。
值班加班补助管理暂行办法
值班加班补助管理暂行办法
为了提高机关工作效率,维护干部职工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相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福利待遇;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提高公务员的福利待遇;公务员实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休假;公务员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休”。
根据相关规定,机关工作人员值班加班原则上给予一定的补助.
二、机关工作人员在日常夜间值班和国家法定节假日值班,可按本办法标准发放值班补助.
三、机关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安排加班,确需加班的,须经相关负责领导批准,方可安排加班。
加班后原则上安排补休,对于加班后无法安排补休的,经相关负责领导批准,可按本办法标准发放加班补助.
四、值班补助标准
1、日常夜间值班,每人每次补助10元;
2、国家法定节假日值班,每人每天补助100元.
五、加班补助标准
1.正常工作时间后安排干部职工延长工作时间的,每人每次按20元的补助标准安排就餐。
2.休息日(周六和周日)安排干部职工加班的,每人每天按50元的补助标准安排就餐。
3.国家法定节假日安排干部职工加班的,每人每天发给100元补助.
六、对出差、会议和单位组织社会活动占用节假日的,不执行本办法规定。
七、发放值班加班补助,采取办公室汇总申请、分管负责领导审核、局长审批的办法,按月进行发放,每半年统计公布一次。
八、相关负责领导要加强对值班加班工作的管理,从严控制值班加班补助发放。
九、本暂行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职工加班费发放管理暂行办法
职工加班费发放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职工加班费的发放管理,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在职职工。
第三条加班费的发放应遵循公平、合理、及时的原则。
第二章加班费的计算第四条职工加班分为工作日加班、休息日加班和法定节假日加班三种情形。
第五条工作日加班费按照不低于职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150%计算。
第六条休息日加班费按照不低于职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200%计算。
第七条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按照不低于职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300%计算。
第三章加班费的审批与发放第八条职工加班需提前向部门负责人申请,并经人力资源部门审批同意。
第九条加班结束后,职工应填写加班记录表,并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第十条加班记录表应在加班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提交至人力资源部门。
第十一条人力资源部门应在收到加班记录表后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加班费的核算工作。
第十二条加班费应于核算完成后的当月工资发放日一并发放。
第四章特殊情况处理第十三条如遇特殊情况,职工无法提前申请加班,应在加班结束后立即补交加班申请,并说明原因。
第十四条因工作需要连续加班超过法定时限的,应由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经人力资源部门审批,并报单位领导批准。
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十五条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对加班费发放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确保本办法的执行。
第十六条职工对加班费发放有异议的,可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诉,人力资源部门应在接到申诉后五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与本办法不一致的规定同时废止。
第十九条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单位所有。
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上述内容以符合单位的具体规定和要求。
加班费发放管理规定
加班费发放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规定目的为了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合理管理加班费发放事宜,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规定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员工。
第二章加班费管理标准第三条加班费计算标准1.加班费的计算标准为按小时支付,每小时工资的1.5倍。
2.加班以全天为单位计算,不足半小时不计算为加班时间。
3.周末、法定假日加班的,加班费的计算比例为按小时工资的2倍。
第四条加班费发放方式1.加班费由员工填写《加班费申请表》,经直接上级审批后,提交给人力资源部进行核算。
2.核算后,加班费将会在下一月工资发放之前进行打款,以工资形式发放到员工指定的银行账户上。
3.加班费的发放不影响正常工资与津贴的发放。
第五条加班费申请和记录1.员工需事先向直接上级提出加班需求,并填写《加班费申请表》。
2.上级经过审核后,将申请表交予人力资源部备案,并进行加班费核算。
3.人力资源部将对申请表进行记录,并将审核结果告知员工。
第六条加班费标准调整1.加班费的标准调整需要企业内部管理层的批准。
2.所有调整需提前至少一个月通知员工,调整方案应在公司内部通告。
第三章考核标准第七条加班申报及合理性评估1.加班需提前填写《加班费申请表》,并由直接上级审批。
2.直接上级在审批时必须评估加班的合理性,并且在加班申请表中填写审批意见。
3.不得强制员工加班,员工加班需自愿并确认加班事由。
第八条加班费的合理性核算1.人力资源部对每一份加班费申请进行合理性核算。
2.加班费核算以员工填写的加班时间为准,进行核对和确认。
第九条监督和检查1.人力资源部将定期对加班费进行监督和检查。
2.发现申报不真实或滥用加班费的情况,将按照公司规定进行惩罚,包括扣减加班费和纪律处分等。
第四章附则第十条对员工权益的保障1.公司将全面保障员工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支付正确的加班费。
2.如发现有不当行为或违反规定的情况,员工可以向人力资源部举报,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加班和值班补助管理暂行办法
加班和值班补助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加班和值班补助的管理,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加班和值班补助应遵循公平、合理、透明的原则。
第二章加班补助第四条加班定义: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因工作需要继续工作的情况。
第五条加班审批:员工加班需提前向直接上级申请,并得到批准后方可加班。
第六条加班补助标准:1. 平日加班:加班时间超过1小时不足4小时的,按小时工资的150%支付加班费;超过4小时的,按正常日工资支付。
2. 周末加班:按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费。
3. 法定节假日加班:按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费。
第七条加班补助计算:加班费计算基数为员工的月基本工资。
第三章值班补助第八条值班定义:员工在非工作日或工作时间外,因特殊原因被安排进行的临时性工作。
第九条值班安排:值班应提前一周由部门负责人安排,并通知到具体员工。
第十条值班补助标准:值班补助按次计算,每次值班补助金额为员工日工资的100%。
第四章补助申请与发放第十一条补助申请:员工应在加班或值班结束后一周内,填写加班/值班补助申请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给部门负责人审核。
第十二条审核流程:部门负责人审核通过后,提交人力资源部门复核,复核无误后,由财务部门负责发放补助。
第十三条发放时间:加班和值班补助应在审核通过后的下一个工资发放日支付给员工。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对于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本办法如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相冲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七条本办法经公司管理层审议通过,自XXXX年XX月XX日起实施,原有相关办法同时废止。
请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调整上述内容,确保符合公司的具体规定和法律法规要求。
加班补贴及调休管理办法
加班补贴及调休管理办法加班补贴及调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加班补贴及调休管理工作,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提高工作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加班补贴管理第二条加班补贴是指员工超过正常工作时间的工作小时所获得的补贴。
加班补贴的申请、核算、发放等管理事项如下:第三条加班补贴申请1.员工需提前向所属部门领导提交加班申请,包括加班日期、加班时间、加班原因等信息。
2.部门领导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审批加班申请,并将审批结果通知员工。
第四条加班补贴核算1.加班补贴核算按照国家相关劳动法律法规执行,包括加班标准和加班费计算公式等。
2.加班补贴核算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根据员工提交的加班记录进行核算。
第五条加班补贴发放1.加班补贴在每月工资发放日一并发放,通过工资支付渠道直接打入员工指定的银行账户。
2.发放过程中发现错误或异议,员工可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诉,由人力资源部门及时核查并给予回复。
第三章调休管理第六条调休是指员工通过加班所累积的工作时间,通过休息时间的调整而获得的福利。
调休的管理事项如下:第七条调休申请1.员工可根据个人需求提前向所属部门领导提出调休申请,需注明调休日期、调休天数等。
2.部门领导根据公司工作情况和员工申请情况,审批调休申请,并将审批结果通知员工。
第八条调休安排1.员工在调休日期前需提前向所属部门领导报备,以便安排工作和调休时间。
2.部门领导根据员工的调休申请和公司的工作需要,安排合理的调休时间,并将安排结果通知员工。
第九条调休结算1.调休的结算按照国家相关劳动法律法规执行,包括调休的计算方法和调休的使用期限等。
2.调休结算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根据员工的调休记录进行核算和更新。
第四章附件1.加班补贴申请表2.加班补贴核算表3.调休申请表4.调休结算表第五章法律名词及注释1.加班:指员工在超过正常工作时间的情况下继续工作的行为。
2.加班费:指员工根据加班工作时间获得的补贴。
3.调休:指员工通过加班累积工作时间后获得的休息时间。
加班费发放及管理暂行办法
加班费发放及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加班费的发放与管理,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
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正式员工。
第三条加班费的发放与管理应遵循公平、合理、透明的原则。
第二章加班费的计算
第四条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为员工的月基本工资。
第五条工作日加班,加班费按基本工资的150%计算;休息日加班,按200%计算;法定节假日加班,按300%计算。
第六条加班时间的计算以小时为单位,不足一小时按一小时计算。
第三章加班费的申请与审批
第七条员工加班需提前填写加班申请表,并经直接上级审批。
第八条加班申请表应包括加班时间、加班原因、预计加班成果等内容。
第九条直接上级应在接到加班申请后24小时内完成审批,并报人力
资源部门备案。
第四章加班费的发放
第十条加班费的发放时间原则上与工资发放同步。
第十一条人力资源部门应根据审批后的加班申请表,计算加班费,并
在工资发放前完成审核。
第十二条加班费应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发放至员工工资账户。
第五章加班费的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加班费的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加班费的准
确发放。
第十四条员工对加班费有异议的,可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复核申请。
第十五条人力资源部门应定期对加班费的发放情况进行内部审计。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十八条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单位所有。
加班制度管理办法加班补助发放管理办法
加班制度管理办法加班补助发放管理办法一、加班制度管理办法1.加班定义为了满足工作需要,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继续工作的时间称为加班。
加班应当是为了完成工作任务或者提高工作效率,不得滥用加班。
2.加班申请与批准(1)员工需要加班时,应当提前向上级汇报,并填写加班申请表。
(2)上级根据实际情况,对于必要的加班,进行审批并签字。
(3)批准加班后,应当将加班期限、加班开始与结束时间等记录下来,并通知员工。
3.加班时间的计算与记录(1)加班时间按照实际加班时间计算,并挂钩到员工的考勤记录中。
(2)员工应当按照加班时间记录表,准确记录自己的加班时间。
4.加班费用报销(1)对于强制加班或者超过法定时间的加班,公司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加班费标准支付加班费。
(2)加班费应当在员工工资发放日之前支付给员工。
5.加班管理与安全(1)加班时,公司应当保证员工工作环境的安全与卫生。
(2)对于连续加班时间过长或者遇到疲劳乏力的员工,应当及时给予休息与调整。
6.加班制度的告知与宣传公司应当将加班制度以适当的方式向员工告知,并定期进行宣传与培训。
1.加班补助标准(1)根据国家规定的加班费标准,公司将作为加班补助的基准。
(2)对于需要连续加班或者加班时间过长的员工,可以适当调高加班补助标准。
(3)加班补助标准应当在公司内部公示,并定期进行调整。
2.加班补助发放(1)员工应当准确记录自己的加班时间,并在每月的工资发放日之前上报给财务部门。
(2)财务部门根据加班记录,计算加班补助金额,并在工资发放日同时发放给员工。
3.加班补助的税收处理加班补助按照国家税收法规处理,应当扣除符合规定的个人所得税。
4.加班补助管理与监督(1)公司应当建立相应的制度和流程,确保加班补助的公正、公平、透明发放。
(2)财务部门应当定期对加班补助发放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确保补助的准确性。
5.加班补助的记录与统计(1)公司应当准确记录加班补助发放情况,并建立相关的统计报表。
加班费与补贴管理制度
加班费与补贴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规范加班费与补贴管理,保障员工权益,提高企业管理效率,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全体员工。
第二章加班费管理第三条定义加班费是指员工依照正常工作时间外延长工作时间所产生的费用。
第四条加班费计算1.加班费依照每小时工资的肯定比例支出,具体比例依据员工所属岗位和工作性质的不同而有所差别。
2.加班费计算公式:加班费 = 每小时工资× 加班时数×加班费比例。
第五条加班费报销1.员工需要在加班时将加班时间记录在加班记录表中,并由所属部门经理审核后报送人力资源部。
2.人力资源部依据加班记录表确认加班时数,并依照加班费计算公式计算加班费。
3.加班费在每月工资结算时统一支出给员工。
第六条加班费标准1.工作日加班:工作日加班时间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的,依照正常工资的1.5倍支出加班费。
2.休息日加班:休息日加班时间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的,依照正常工资的2倍支出加班费。
3.法定节假日加班:法定节假日加班时间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的,依照正常工资的3倍支出加班费。
第三章补贴管理第七条定义补贴是指员工在特定情况下获得的额外津贴,与员工的工作条件、地域等有关。
第八条通讯补贴1.依据员工的工作需要,对需要频繁通讯的员工予以通讯补贴。
2.通讯补贴标准由各部门依据工作实际情况在公司规定范围内自行确定。
第九条交通补贴1.对于需要常常出差或工作地方阔别公司的员工,公司将供应交通补贴。
2.交通补贴的标准由人力资源部于年初依据员工交通费用情况和工作地方的远近确定。
第十条住房补贴1.对于异地员工或公司要求员工在公司相近居住的员工,公司将供应住房补贴。
2.住房补贴标准由人力资源部依据员工居住地房租水平和企业经济情况确定。
第十一条其他补贴除通讯补贴、交通补贴和住房补贴外,公司还可依据员工工作特殊需要或便利条件等情况,适时供应其他补贴,具体标准由相关部门依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四章监督与惩罚第十二条监督责任各级管理人员对加班费和补贴管理负有监督责任,确保其执行情况合规。
某厂加班管理办法
员工加班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企业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保持正常的生产及工作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相关行政法规,结合我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员工加班是指经过单位领导批准,在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因产量超过定额或工作计划以外新增工作导致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的延点、休息日的出勤和法定节假日的出勤。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协议工资员工以外的全部员工。
第二章工作时间第四条员工的工作制分为三种:标准工作时间制、不定时工作制、综合计算工时制。
第五条标准工作时间指除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外每周工作5天、每天工作8小时。
如:中层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等。
第六条不定时工作制,是针对因生产特点、工作性质特殊或职责范围的关系,无法按标准作业时间衡量或在时间上需要机动作业的员工所采用的一种工时制度。
如:高级管理人员、抄表收费工、乘用车司机等。
第七条综合计算工时制,是指针对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或生产任务不均衡等原因无法实行标准工作时间的一种工作制度,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
实行以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集中工作与集中休息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
如:生产车间的直接人员、准直接人员及为生产车间服务的相关岗位人员等。
各周期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方法为: 1、工作日的计算:年工作日=当年日历天数-当年周休息日-当年法定节假日季工作日=当年工作日÷4季/年月工作日=当年工作日÷12月/年2、工作小时数的计算:工作小时数=每周(月、季、年)工作日*8小时/日第三章加班管理第八条加班是一种超时劳动,必须是在制度工作时间内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工作计划以外新增工作时,方可安排加班。
未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而延长劳动时间的不属加班。
在制度工作日停产休息期间,部分员工的正常工作不属加班。
第九条加班分为三种情形:(一)特性加班:指临时、紧急工作任务导致的加班。
加班费发放管理规定_加班费发放管理制度
加班费发放管理规定_加班费发放管理制度加班费发放管理规定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规范加班费的发放管理,推进企业管理体制的完善,提高员工积极性,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关于加班加点工资支付问题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的加班费发放管理。
第三条:加班费计算方式
1. 标准计算:加班工资按员工基本工资的1.5倍计算。
2. 假日计算:如遇周末、法定假日等,按员工基本工资的2倍计算。
3. 深夜计算:如遇夜间工作,按员工基本工资的1.8倍计算。
第四条:加班费发放管理流程
1. 员工需提出加班申请,由工作主管审批后确认加班事宜。
2. 加班申请单需在加班当天或次日,由员工提交给人力资源部门。
3.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检查加班申请单及加班记录,并按照相应的计算方式核算加班费用。
4. 加班费将在下个月的薪资中发放。
第五条:特殊情况处理
1. 如员工在加班期间因病无法工作,需出现医生证明,人力资源部门将按照病假计算方式进行加班费的处理。
2. 如员工因私人原因需离开加班现场,且无法完成加班工作,人力资源部门将按照事假计算方式进行加班费的处理。
3. 如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不能正常加班的情况,经工作主管和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后,将进行特殊处理。
第六条:加班费的申诉与处理
如员工对加班费有异议,可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诉,人力资源部门将进行核查并处理,确保加班费的公平合理。
第七条:附则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如有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加班费发放及管理暂行办法
加班费发放及管理暂行办法一、加班费发放标准及条件为规范加班费发放及管理,并保障员工权益,公司制定了以下暂行办法:1.加班费发放标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定,普通工作日超过正常工作时间的加班,按照小时计算,加班工资为基本工资的1.5倍;节假日加班,按照小时计算,加班工资为基本工资的2倍。
2.加班费发放条件:员工须提前申请加班,并得到主管领导批准;加班时间需纳入考勤系统,并由相关部门核实确认后方可发放加班费。
3.特殊情况加班费:对于突发性工作任务或紧急事件所产生的加班费,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补偿。
二、加班费管理流程为了确保加班费的规范发放和管理,请所有员工遵守以下步骤:1.申请加班:员工有加班需求时,需提前向主管领导提交加班申请,包括加班时间、原因等相关信息,并等待批准。
2.加班登记:员工在加班时需将加班时间记录在考勤系统中,以便后续核实和确认。
3.加班费发放:经过相关部门核实确认后,加班费将在下一个工资周期内发放至员工工资账户。
4.加班费异议处理:如员工对加班费的发放有异议,可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诉,并提供相关证据以便核实。
5.加班费记录保存:公司将对加班费的发放进行记录和保存,以备查阅和核实。
三、加班费的其他事项1.加班费结算标准调整: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加班费的发放标准进行调整,并提前通知员工。
2.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公司鼓励员工合理安排工作时间,避免长时间加班,保障身体健康。
3.遵守公司规定:员工在加班时需遵守公司相关规定,不得私自加班或虚报加班时间。
通过制定和执行以上加班费发放及管理暂行办法,公司将更好地保障员工权益,促进工作效率,营造和谐的工作氛围。
希望全体员工共同遵守并落实相关规定,共同促进公司的发展与进步。
XX学院加班费、劳务费管理暂行办法
XX学院加班费、劳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总则为进一步规范加班费、劳务费发放管理工作,严肃收入分配秩序,根据有关法律和国家绩效工资政策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发放类别(一)加班费:是指教职工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处理职责内突发性事件、完成上级布置的临时性工作和专项工作等的报酬。
(二)劳务费:是指教职工职责范围之外,作为专家主讲校内讲座,参加校内评审、咨询等活动的报酬。
第三条发放标准根据工作内容和支付事由按以下标准执行:(一)加班类1.延时加班:在工作日内正常工作时间外延时工作的,可给予一定的加班费,上限不超过50元/小时/人。
2.休息日加班:在休息日加班的,可参照双倍工资的标准给予一定的加班费,上限不超过200元/半天/人。
3.节假日加班: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可参照三倍工资的标准给予一定的加班费,上限不超过300元/半天/人。
寒暑假期间加班可参照加班处理,酌情发放一定的加班费,上限不超过50元/半天/人。
(二)劳务类1.聘请校内专家主讲的专题讲座等,支付的劳务费上限不超过500元/半天/人。
2.学术性项目评审、论证等,可根据评审论证项目的层次、需要的时间、难易程度等综合考虑,支付给专家的劳务费为200-500元/半天/人。
3.专业性项目评审、论证等,支付给专家的劳务费不超过200元/半天/人。
4.各类评选、人才选聘等活动,评委劳务费发放参照专业性项目评审标准执行。
5.教职工参加临时安排的各类监考(不含期中、期末考试),其劳务费标准参照加班类执行。
(三)各单位可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自行制定本单位具体发放标准(不得超过上述标准的最高限额),报学院备案后执行。
(四)课时费、科研项目支付的费用依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以上各项未涵盖的加班费、劳务费,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没有规定的由职能部门根据实际另行制定方案,报学院同意后执行。
(六)上述规定的加班费、劳务费均为税前金额,须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加班费与绩效奖金发放管理制度
加班费与绩效奖金发放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加班费与绩效奖金的发放管理,激发员工的乐观性和创造力,提高企业的绩效和竞争力,特订立本制度。
第二章加班费发放管理第一节加班费计算1.加班费依照国家劳动法相关规定执行。
2.加班费计算方式为按小时计算,基本工资按月计算。
3.加班费的计算公式为:加班费 = 加班小时数× 加班基准工资。
4.加班小时数以半小时为单位计算,不足半小时不计算加班费。
第二节加班费的发放1.员工应填写加班登记表并由部门经理审核确认后,提交至人力资源部门。
2.人力资源部门依据加班登记表上的加班小时数和计算公式,计算加班费。
3.加班费每月于正常工资发放日前发放到员工银行账户。
第三节加班费的稽核1.人力资源部门每月随机抽查若干员工的加班登记表和计算过程,确保加班费的发放准确和公正。
2.若发现员工存在弄虚作假、夸大加班时间等行为,将视情况予以相应的纪律处分,并收回相应的加班费。
第四节特殊情况下的加班费1.若员工因公需加班,公司将依照相关政策进行额外嘉奖,具体嘉奖标准由公司领导决议。
2.特殊情况下的加班费应经过部门经理和人力资源部门确实认,并由财务部门支出。
第三章绩效奖金发放管理第一节绩效考核标准1.公司将依据岗位职责和业绩指标订立绩效考核标准,并于每年年初公布。
2.绩效考核标准包含工作绩效、团队合作、专业本领等方面的评价指标,具体评分细则由人力资源部门订立。
3.绩效考核标准应与员工实际工作内容和目标相匹配,公平、公正、透亮。
第二节绩效奖金计算1.绩效奖金依照员工的绩效评分和岗位工资基数进行计算。
2.绩效奖金计算公式为:绩效奖金 = 绩效评分× 岗位工资基数。
3.绩效奖金按季度或年度进行发放,发放时间由财务部门确定。
第三节绩效奖金的发放1.绩效奖金发放前,人力资源部门应进行审批和确认。
2.绩效奖金的发放方式包含银行转账和现金两种方式,由员工自行选择。
3.绩效奖金的发放应及时、准确,并在发放后及时通知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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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加班费发放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为规范置业中心职工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增加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规定加班范围,主要有以下三种:(一)工作日期间加班,一般加班时间1小时,最长不超过3小时。
(二)休息日加班,一般为周六日加班,时间为正常工作日8小时。
(三)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法定节假日当天属于节假日加班,法定节假日第二天放假加班属于休息日加班范围。
第三条: 原则上不鼓励工作日加班,职工应当在工作日完成正常的工作任务,如果遇到突发情况,确实需要加班的,应提前填写加班申请表,获得领导批准后加班有效,否则对于未获批准的自主加班不予给予调休和加班费补贴。
第二章加班费的程序
第四条:加班人员工作日当天加班,需要在加班工作日当天16.00前将加班申请表交到办公室;休息日需要加班,需在加班前最后一个周五16.00前将加班申请表交到办公室;法
定节假日需要加班,需提前一周将加班申请表交到办公室,否则视为自主加班,不予加班调休和发放加班费。
第五条: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提交者,应由加班人员的部门主管通知办公室主任,在正常上班后的第一个工作日17:00前补交。
第六条:加班人员凭借加班申请表作为加班的凭证,每个月末核对本月加班工时,并以此作为单位调休和发放加班费的依据,其加班工时按照《劳动法》等相关法律规范进行核算。
第七条:除因以下不可抗力因素,可排除第六条限制,否则视为违规加班行为,皆不作为单位加班发放加班费。
(一)因火灾、遗失等意外因素造成加班人员加班申请表遗失的,由加班人员经理领导同意重新填写加班申请表,并以此为准重新计算加班调休和加班费。
(二)因紧急事态需临时加班的,可在加班后第一个工作日17.00前补交加班申请表。
第八条:员工可以根据当月《加班确认单》记录的实际加班时间,在配合公司安排、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提前两天填写《调休申请单》,申请不超过实际加班时间的调休。
第三章加班费发放的标准
第九条:加班补偿方式有调休和加班补贴两种,一年内累计加班15个工作日(含15个工作日)以下,按调休处理;超过15个工作日,则根据工作紧张程度和员工本人意愿安排调休或
发放加班补贴。
第十条:调休时间计算:
(一)工作日加班按1:1的比例折算调休时间;
(二)周末和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按1:1.5的比例折算调休时间。
第十一条加班补贴计算:
(一)工作日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资1.5倍计算加班补贴;(二)周末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资2倍计算工资报酬;(三)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资的3倍计算工资报酬。
第四章罚则
第十二条:为取得加班补贴,在正常工作期间以降低工作效率或者增加虚假工作的形式取得加班机会进行加班的人员,一经核实,取消加班补贴,并处于加班工时相等同工资的罚款。
第十三条:加班期间消极怠工,在指定加班时间内未完成交付的应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补偿,并视情节轻重惩处。
第五章附则
第十四条:加班轮休应于当年度用完,当年度未用完者,不累积到下一年度。
第十五条:加班费于加班下月结算工资时发放,以加班当月月有效加班申请表为准。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年月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