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政务服务中心各项制度

合集下载

XXX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制度

XXX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制度

XXX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提高行政服务质量,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需求,根据《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XXX镇设立行政综合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

第二条服务中心依法履行行政职能,提供便捷、高效的行政服务,促进政府和群众之间的沟通、互动和合作。

第二章服务中心的职责和任务第三条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是:1.受理、审核、办理行政审批事项;2.提供政务公开服务;3.提供咨询、投诉、举报等服务;4.承担行政服务中心综合协调、通讯联络、技术支持等职能。

第四条服务中心的具体任务包括:1.受理行政审批事项,并保证在法定时限内作出回复;2.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接收、处理和回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设立咨询窗口,为群众提供政务咨询、纳税咨询、法律咨询等服务;4.建立投诉举报机制,受理群众的投诉和举报,及时处理并反馈结果;5.协调各部门,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和效率;6.负责行政服务中心的信息化建设和维护;7.组织、协调相关部门的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服务水平。

第三章服务中心的组织架构第五条服务中心设立行政审批科、政务公开科、投诉举报科、综合协调科和信息科等职能部门,具体职责如下:1.行政审批科: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核和办理工作;2.政务公开科:负责政务公开的工作,包括接收、处理和回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投诉举报科:负责受理群众的投诉和举报事项,并及时处理和反馈结果;4.综合协调科:负责政务服务的综合协调工作,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和效率;5.信息科:负责服务中心的信息化建设和维护工作。

第六条服务中心设立服务窗口,根据不同类别的行政事项,设立相应的窗口,方便群众办理业务。

第四章服务中心的工作流程第七条服务中心的工作流程包括:1.受理并核实申请材料;2.审核并决定是否受理;3.办理并决定是否批准;4.发放办理结果。

第八条服务中心根据行政审批事项的复杂程度和办理时限,制定办理的优先级和服务标准,并向社会公布。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规章制度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规章制度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政务服务中心的管理工作,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服务效率,树立政府形象,制定本制度规章。

第二条政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是政府与社会公众互动沟通的平台,其任务是为公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

第三条服务中心的管理应坚持公正、公开、公平原则,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

第二章服务机构的设立第四条根据服务中心的规模和职能定位,确定相应的服务机构。

第五条服务中心应建立一站式服务窗口,包括接待、咨询、办理等功能。

第六条为了方便公众,服务中心应设立自助终端设备,实现在线办理功能。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七条服务中心应聘请具备相关专业知识、服务意识和沟通能力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后方可上岗。

第八条服务中心应建立人员考核制度,对服务人员的表现进行评估,以确保服务质量。

第九条服务中心应建立奖惩制度,对服务中心人员的业绩进行奖励和激励,对不履行职责的人员进行相应的惩处。

第四章服务管理第十条服务中心应建立统一的服务流程和工作规范,指导服务人员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服务中心应建立24小时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处理公众的投诉和举报,确保问题能得到及时解决。

第十二条服务中心应建立投诉处理制度,明确投诉处理的流程和时限。

第五章设备管理第十三条服务中心应配备先进的计算机设备、传真设备、打印设备和网络设备,以支持各项工作的进行。

第十四条服务中心应建立设备维护制度,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五条服务中心应建立数据备份制度,保障信息的安全和可靠性。

第六章安全管理第十六条服务中心应建立保密制度,对公众的个人信息及涉及行政事务的文件资料进行保密。

第十七条服务中心应建立安全防范制度,确保服务中心的安全设施和设备完好,并开展安全培训。

第七章监督与评估第十八条服务中心应接受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督,依法履行职责。

第十九条服务中心应建立服务满意度调查制度,定期对公众的满意度进行调查,及时改进工作。

政务服务中心_制度范本

政务服务中心_制度范本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政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中心的主要职责是:宣传解释各项政策、法律法规,接受群众咨询;办理行政服务、科技服务、村帐服务等业务;代办各类外来投资项目及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开展基层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政务活动。

第三条中心的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执行服务中心制定的规章制度。

第二章工作制度第四条服务承诺制:接待热情和蔼、主动询问、有问必答。

做到来有应声,走有送声,接待热心,询问细心,解答耐心,办事诚心。

让办事(来访)者高兴而来,满意而归。

第五条一次性告知制:工作人员在办理业务过程中,对办事群众的申请材料和相关情况,应当场一次性告知所需材料、办理程序、承诺时限等事项。

第六条限时办结制:中心各窗口对办事群众的申请,应在规定的承诺时限内办结。

确需延长的,应向申请人说明原因,并承诺办理时限。

第七条首问负责制:中心工作人员对办事群众的首次咨询,应负责解答或指引办理。

不得推诿、敷衍、拖延。

第八条预约服务制:对特殊原因或需紧急办理的事项,中心窗口可实行预约服务,约定办理时间。

第九条透明办公制:中心各窗口要将办事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收费标准等在窗口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条质量责任制:中心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业务流程办理各项业务,确保办理质量。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十一条中心工作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职业操守。

第十二条工作人员应遵守中心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团结协作,相互支持。

第十三条工作人员应按时到岗,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不得迟到、早退、擅自离岗。

第十四条工作人员应遵守工作纪律,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五条中心财务管理工作应严格执行国家财政法规和财务制度。

第十六条中心收费项目应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不得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

镇政务服务中心各项制度

镇政务服务中心各项制度

镇政务服务中心各项制度目录镇政务服务中心各项制度 (1)首问负责制 (1)限时办结制 (2)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2)服务承诺制 (4)AB岗工作制 (5)一次性告知制度 (6)政务代办员服务要求 (7)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须知 (7)领导服务责任制度 (8)绿色服务代办制 (9)领导值班制度 (11)首问负责制为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效率,强化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广泛接受群众监督,特制定本制度。

一、首问责任人不论询问的内容与本人或本窗口职责是否有关,都要热情接待,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脱。

二、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的事项,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要一次性告知有关办理事项及所需材料和办理方法。

三、不属于责任人职责范围内但属本单位其他处室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要予以说明,并主动告知经办处室(单位)的联系电话。

四、属于业务部明确或涉及交叉业务的,首问责任人要及时请示负责人,协调有关业务部门一同解决。

五、首问责任人必须做到:热情接待,耐心听讲,文明用语,周到服务;严禁不理不睬、视而不见、听而不闻、杜绝使用“不知道”、“不清楚”、“不归我管”等言语敷衍搪塞或简单生硬地对待服务对象的请求和询问。

六、凡在接待中因态度恶劣引起纠纷或因不负责任产生不良后果,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追究首问责任人的责任。

限时办结制为进一步提高机关办事效率,强化中心各窗口效能,按照建立“便民、规范、高效、廉洁”窗口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限时办结制度就是窗口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其受理的事项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办结的一种制度。

二、坚持效能的原则,不断优化工作程序,保质前提下减少多余环节,明确办事时限或承诺办理时限,按规定时限完成。

可以提前的要争取提前办理。

三、遇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完成的,须请示有关领导,并积极与交办事项的有关部门协调,取得服务对象谅解。

四、特殊事务、事项的办理,要本着效能的原则,特事特办,注重结果。

镇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镇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镇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镇便民服务中心的管理,提高便民服务的质量和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镇便民服务中心的各项管理工作。

第三条镇便民服务中心是为居民提供方便快捷服务的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协助居民处理各类业务办理事项,提供信息咨询和政策宣传等服务。

第四条镇便民服务中心应依法独立行使权力,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为广大居民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

第五条镇便民服务中心应当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和机构的工作,加强沟通与协作,提高综合效益。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组织机构包括中心主任、副主任和职能部门等。

第七条中心主任是镇便民服务中心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中心的日常工作和决策,必要时可以召开会议进行讨论和决策。

第八条中心副主任协助中心主任工作,负责分管相应的职能部门,处理日常事务和应急情况。

第九条职能部门包括业务办理部门、信息咨询部门、政策宣传部门等,各部门负责相应的工作内容。

第十条镇便民服务中心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配备情况,适时调整组织机构和职能部门设置。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十一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协助居民办理各类业务办理事项,提供便民服务;(二)提供信息咨询和政策宣传等服务,回答居民咨询;(三)收集和反馈居民的意见建议,为居民提供参与和监督的机会;(四)加强与相关部门和机构的沟通与协作,提高综合效益。

第四章工作流程第十二条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流程如下:(一)接待居民:居民前来办理业务或咨询事项,由接待员进行接待,并登记相关信息;(二)业务办理:根据居民的要求和需求,由业务办理部门进行相应的工作办理;(三)咨询解答:居民有关业务办理和政策宣传方面的问题,由信息咨询部门进行解答;(四)政策宣传:主动向居民宣传相关政策和法规,并及时反映居民的要求和意见;(五)意见反馈:收集居民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及时处理和落实;(六)工作总结:定期对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并提出改进措施,完善工作流程。

镇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镇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镇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一、组织管理1.设立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中心的管理规定和工作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中心管理问题。

2.设立中心办公室,负责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协助管理委员会履行职责。

3.成立多个工作小组,分别负责中心的各项工作,包括政务服务、社区服务、人员管理、财务管理等,确保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4.建立健全中心内部的沟通机制,确保各个岗位之间的沟通畅通,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二、岗位设置和职责划分2.社区服务岗位:包括社区服务员、志愿者等,负责组织社区活动、解决市民困难,提供社区服务。

3.人员管理岗位:负责招聘、培训和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确保工作人员的素质和能力与职责相匹配。

4.财务管理岗位:负责中心的财务管理工作,包括财务核算、资金管理、预算编制等。

5.督导评估岗位:负责对中心的工作进行督导和评估,确保中心的工作按照规定进行。

三、工作流程1.开展市民需求调研,了解市民的需求和意见,及时调整和改进中心的服务内容和方式。

2.规范窗口服务流程,制定详细的办事流程和操作规范,确保服务过程规范化、高效化。

3.制定明确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确保中心服务时间覆盖市民的需求,并保证工作人员的工作负荷合理。

5.组织各类专题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

四、服务质量管理1.建立服务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定期对中心的服务质量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2.建立市民满意度调查机制,了解市民对中心服务的满意度和改进建议,作为改进工作的依据。

3.加强市民投诉处理工作,建立健全投诉处理机制,及时解决市民的问题和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4.建立激励机制,对出色完成工作的工作人员进行表彰和奖励,激发工作积极性。

以上是一份针对镇便民服务中心的管理制度,通过制度的规范和落实,能够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进一步满足市民的需求,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一、中间工作人员守则(一)、配证上岗,礼貌待人;优质办事,热忱严密。

(二)、毋忝厥职,爱岗敬业;规范办件,接收监督。

(三)、遵纪守法,依法行政;自负自重,清正廉洁。

(四)、联结友爱,互相合营;尽职尽责,屈从安排。

(五)、穿戴整洁,讲究卫生;防火防盗,安稳保密。

(六)、尽力进修,进步本质;开创朝长进步,争创佳绩。

二、审批项目治理及办件规矩中间项目干事轨制为加强文家市镇人平易近当局政务办事中间(以下简称中间)规范化治理,确保中间健康有序运转,特制订本干事轨制。

1、办事主旨中间本着公平、公布、公平、高效、廉洁的原则,尽力削减干事法度榜样,切实进步干事效力,竭诚履行政务公布,严格规范行政行动,以形成“一条龙”配套办事,廉洁高效干事的行政办事轨制,为前来干事的境表里公平易近、法人和其他组织供给优质、便利的行政办事。

2、项目治理(一)进入中间的办事项目,必须按照合法、合理、便平易近、配套的原则,由中间研究后报经区人平易近当局赞成设立(详见:《中间项目治理方法》)。

因情形变更,确需撤消、变革、调剂的办事项目,窗口单位向中间申报,经中间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并报区人平易近当局赞成方可撤消、变革和调剂。

(二)行政许可事项必须要有司法、律例和当局规章为依照,并在法定依照一栏注明所依照的司法、律例、当局规章的名称及相干条则。

(三)行政许可事项干事指南中的申请前提、申报材料必须有司法、律例、规章的明白规定,行政机关在司法、律例、规章规定之外自行增长申请前提或申报材料的应当撤消。

(四)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法度榜样应当是法定法度榜样,行政机关不得在审批过程中增长与该项许可事项无关的其他审批环节。

(五)尚未进入中间的办事项目,仍由原渠道解决,但须向群众公示干事法度榜样和收费标准。

3、办件原则(一)凡申请在中间解决的行政办事项目,可分为即办件、承诺件、答复件、联办件、报批件5类。

依照实际情形,急事急办,特事特办(详见:《项目办件规矩》)。

为民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各项制度

为民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各项制度

为民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各项制度为了更好地服务广大民众,为民服务中心必须建立一系列政务服务制度。

政务服务制度是实现政务服务的基本要求,通过规范办事流程、优化服务方式和完善管理机制,提高效率、提升服务质量,真正实现服务政策、服务大众的目标。

首先,为民服务中心应建立便民办事制度。

便民办事是政务服务的核心,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是为民服务中心的首要任务。

便民办事制度应当包括办事指南的公示、窗口设置与布局、办事场所的设施设备、服务人员的素质与流程操作等内容,旨在提供便利的办事环境和流程,方便民众办理各类政务事项。

其次,为民服务中心应建立高效服务制度。

政务服务的效率直接关系到群众对政府的满意度。

高效服务制度包括提供在线服务、加强信息共享、合理安排服务人员等措施,旨在让群众少跑腿、少排队,尽可能减少服务时间,提高办事效率。

再次,为民服务中心应建立规范服务流程制度。

规范服务流程是保障政务服务质量的重要环节。

需要明确各类事项的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及办理时限等,确保服务透明化和合规化。

同时,还需要建立一站式服务和指引服务的制度,为群众提供全程陪办和办事指引服务,确保服务过程的顺利进行。

此外,为民服务中心应建立信息公开和监督机制。

信息公开是政府向民众提供信息的重要方式,通过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向民众公开政策、办事流程、服务流程等重要信息,增强政务公开透明度。

同时,建立监督机制,鼓励民众对政府的政务服务进行监督和反馈,及时纠正问题,改进服务质量。

最后,为民服务中心应建立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

建立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是保障政务服务质量的重要保证。

应该针对服务人员的业务水平、服务态度、服务效率等进行考核,及时奖惩,激发服务人员的积极性和责任心,提高服务质量。

综上所述,为民服务中心政务服务的各项制度是为了更好地服务大众,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便民办事制度、高效服务制度、规范服务流程制度、信息公开和监督机制以及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政务服务中心一岗双责制度范本(4篇)

政务服务中心一岗双责制度范本(4篇)

政务服务中心一岗双责制度范本一、引言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政务服务中心在政府机构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为了提高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建立一岗双责制度是必要的。

本文将提供一份政务服务中心一岗双责制度范本,以供参考。

二、总则1. 一岗双责制度是指每位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担任两个以上具体的工作岗位,旨在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和工作效率。

2. 一岗双责制度适用于政务服务中心的所有工作人员。

3. 工作人员需根据岗位需求和自身能力,确定并履行两个以上具体的工作岗位职责。

三、工作岗位职责1. 接待服务岗位工作职责:- 负责政务服务中心的接待工作,热情地接待来访人员,并提供必要的指引和帮助。

- 负责解答来访人员的咨询和问题,提供相关资讯和服务。

- 协助处理来访人员的投诉和建议,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和改进。

- 维护政务服务中心的秩序和安全,遵守工作规范和服务流程。

2. 业务办理岗位工作职责:- 负责政务服务中心的业务办理工作,包括证件申办、资料审核等。

- 了解和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办理过程合法合规。

- 向申办人提供准确的信息和指导,协助其顺利完成办理流程。

- 积极反馈申办人的需求和问题,以推动服务流程的改进和优化。

3. 数据统计岗位工作职责:- 负责政务服务中心的数据统计与分析工作,包括数据收集、整理、汇总等。

- 维护政务服务中心的数据库,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 协助上级部门进行数据分析和报表制作,为决策提供依据和参考。

- 主动发现数据异常或问题,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和解决。

4. 客户管理岗位工作职责:- 负责政务服务中心的客户管理工作,包括客户关系维护、投诉处理等。

- 熟悉客户需求和偏好,提供个性化的服务和建议。

- 积极跟踪客户反馈和投诉,及时解决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 参与客户满意度调研,通过反馈结果改进服务质量。

四、一岗双责管理办法1. 工作安排:根据需求和工作人员的能力,科学合理地安排工作岗位,确保每位工作人员参与到两个以上的工作岗位中。

镇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范文(四篇)

镇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范文(四篇)

镇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范文章节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镇便民服务中心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提供优质的便民服务,便于群众办事,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镇便民服务中心的全体工作人员。

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本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工作职责,保密工作内容,维护便民服务中心的形象。

第三条镇便民服务中心管理人员应当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确保大家了解本管理制度的内容并依法执行。

章节二:组织结构第四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组织结构由镇政府审批设立,中心主任负责全面组织工作。

第五条镇便民服务中心下设多个部门,包括咨询部、办事部、投诉部等。

各部门的具体职责和人员配置由中心主任根据工作需要确定。

第六条镇便民服务中心应当设立值班制度,保证正常工作时间内有工作人员值班,对来访者提供信息咨询、办事指导等服务。

第七条镇便民服务中心应当建立信息管理系统,对来访者的咨询、办事、投诉等情况进行登记记录,方便日后的查询和统计。

章节三:工作职责第八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 提供各类政务服务信息的咨询和查询。

2. 协助解答办事流程和材料要求等问题,指导来访者办理相关业务。

3. 接收并处理来访者的投诉和意见,妥善解决各类问题。

4. 提供各类便民服务,如提供表格、办理证件等。

5. 组织开展各类培训和宣传活动,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

第九条镇便民服务中心应当进一步完善办事流程,减少办事时间,提高办事效率,为来访者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第十条镇便民服务中心应当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发布政务信息,提供便民服务的方式和渠道,并接受来访者的监督和建议。

章节四:工作要求第十一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和业务水平,能够熟练运用办事流程和材料要求,能够解答来访者的咨询,处理来访者的投诉。

第十二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维护工作的公正、客观和保密性,不得向来访者索取、接受任何物品、礼金等。

镇便民服务中心各项规章制度

镇便民服务中心各项规章制度

镇便民服务中心各项规章制度镇便民服务中心是为了方便广大群众生活、提高服务质量而设立的,在提供便民服务的同时,也需要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以保障所有服务的顺利进行。

下面是镇便民服务中心的规章制度:一、服务时间:服务时间为每天早上8点至晚上5点,节假日除外。

二、服务对象:所有居民均可享受便民服务中心的服务。

三、服务项目:提供的服务项目包括:生活缴费、证件办理、咨询服务等。

四、服务流程:顾客在前台登记后,在服务区域等待叫号服务,如需咨询可向工作人员提出。

五、服务费用:生活缴费按实际收费标准收取,证件办理按规定缴纳相关费用,咨询服务免费。

六、服务质量:服务人员应周到、热情、耐心、细致,为居民提供良好的服务体验。

七、服务态度:服务人员应遵守服务规范,不得迟到早退,不得随意更改服务流程。

八、安全管理:服务中心应设立安全保障措施,确保服务区域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九、餐饮限制:服务中心禁止食品饮料进入服务区域,以免造成环境污染。

以上是镇便民服务中心规章制度,希望在提供便民服务的同时,也能够遵守这些规定,让服务质量更加高效、有序。

随着现代化的步伐加快,在生活中的服务质量和效率成为越来越重要的问题,这就需要创建一些便民服务中心,以提供更好的服务,确保所有的服务项目得以顺利完成。

便民服务中心的建立不仅给人们提供了便捷、高效、舒适的服务环境,同时也为社会进步和发展带来了积极的影响。

一、服务时间镇便民服务中心的服务时间通常为早上8点至晚上5点,除节假日外。

服务必须按照规定时间进行。

二、服务对象便民服务中心的服务对象应该是所有的居民,即市民和非本地居民。

尤其对于那些没有更好的服务资源的居民,更应该提供咨询和相关服务。

三、服务项目便民服务中心可为居民提供各种服务项目,如生活缴费、证件办理、咨询服务等,以解决生活和工作上的各种问题。

四、服务流程顾客在前台登记后在服务区域等待叫号服务,如果需要咨询,可以向工作人员提出。

然后将会被联系到相应的工作窗口。

行政服务中心各项规章制度

行政服务中心各项规章制度

行政服务中心各项规章制度一、概述为了更好地规范行政服务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保障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效率,特制订本规章制度。

二、组织结构1. 行政服务中心主任负责行政服务中心的全面工作,直接向上级主管单位负责。

2. 行政服务中心设立办公室、综合科、窗口服务科、事务科等职能部门,各部门负责具体工作内容。

3. 行政服务中心各职能部门应遵循统一决策、分工协作的原则,相互配合,共同完成服务中心的工作任务。

三、服务流程1. 服务对象:行政服务中心的服务对象为社会公众及相关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个人等。

2. 服务范围:行政服务中心的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审批、政务公开、咨询服务、证照办理等。

3. 服务流程:服务流程应遵循“便民、高效、规范、透明”的原则,服务流程包括接待预约、资料审核、办理审批、结果告知等环节。

四、服务标准1. 服务态度:服务人员应热情、礼貌、耐心,提供专业、高效的服务。

2. 服务质量:服务质量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确保服务过程合法、规范。

3. 服务效率:服务效率应高效,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

4. 服务满意度:定期对服务对象进行满意度调查,针对问题及时改进和优化服务。

五、服务规范1. 服务秩序:服务现场应干净整洁,秩序井然,不得出现乱扔垃圾、吸烟等行为。

2. 服务制度:服务人员应遵守相关规章制度,不得擅自变动服务事项、收费标准等。

3. 服务纪律:服务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服务时间、服务流程、服务标准进行工作,不得擅自调整。

六、服务监督1. 监督机制:建立服务质量监督机制,定期对服务中心开展监督检查,对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

2. 监督途径:通过投诉举报、满意度调查、社会评议等途径对服务中心的工作进行监督。

3. 监督结果:对监督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处理,确保服务质量和效率。

七、服务改进1. 改进机制:建立服务改进机制,对服务中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制定改进方案。

2. 改进措施:通过组织培训、提高服务水平、更新服务设施设备等措施,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规定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规定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一、中心工作人员守则一、配证上岗,礼貌待人;优质服务,热情周到;二、忠于职守,爱岗敬业;规范办件,接受监督;三、遵纪守法,依法行政;自尊自重,清正廉洁;四、团结友爱,相互配合;尽职尽责,服从安排;五、穿戴整齐,讲究卫生;防火防盗,安全保密;六、努力学习,提高素质;开拓进取,争创佳绩;二、审批项目管理及办件规则中心项目办事制度为加强文家市镇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规范化管理,确保中心健康有序运转,特制定本办事制度;1、服务宗旨中心本着公平、公开、公正、高效、廉洁的原则,努力减少办事程序,切实提高办事效率,竭诚推行政务公开,严格规范行政行为,以形成“一条龙”配套服务,廉洁高效办事的行政服务制度,为前来办事的境内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优质、便捷的行政服务;2、项目管理一进入中心的服务项目,必须依照合法、合理、便民、配套的原则,由中心研究后报经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详见:中心项目管理办法;因情况变化,确需取消、变更、调整的服务项目,窗口单位向中心申报,经中心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并报区人民政府批准方可取消、变更和调整;二行政许可事项必须要有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为依据,并在法定依据一栏注明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政府规章的名称及相关条文;三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中的申请条件、申报材料必须有法律、法规、规章的明确规定,行政机关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之外自行增加申请条件或申报材料的应当取消;四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程序应当是法定程序,行政机关不得在审批过程中增加与该项许可事项无关的其他审批环节;五尚未进入中心的服务项目,仍由原渠道办理,但须向群众公示办事程序和收费标准;3、办件原则一凡申请在中心办理的行政服务项目,可分为即办件、承诺件、答复件、联办件、报批件5类;根据实际情况,急事急办,特事特办详见:项目办件规则;二需转报、上报审批的办件申请,受理窗口应尽快与上级主管部门联系,并负责办理完结;三凡发现未按要求办理的,服务对象有权向中心投诉受理机构投诉;4、作息时间、中心每天实行“早九晚六”工作时间即上午九时至十二时,午后二时至六时;、周末双休日、五一劳动节、国庆节、元旦节、春节等国家规定的节假日期间,原则上按规定休假,如有特殊紧要事宜,可安排专人办理;5、考核办法一中心对服务窗口及窗口工作人员实行严格的工作考核详见:服务窗口与工作人员考核办法;二窗口单位工作人员月考核评为不称职,中心有权要求窗口单位换人;窗口单位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结果与所在单位年终目标考核以及奖励挂钩;中心项目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政务服务项目管理,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进入政务服务中心的服务项目管理;第三条政务服务中心负责服务项目的确定、调整、协调与管理;第四条进入政务服务中心的服务项目依照“合法、合理、便民、配套”的原则确定;一对所有行政许可项目由政务服务中心统一格式印制项目办事指南,其内容包括:实施部门、项目名称、项目依据、所需材料、办理程序、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等;同时,各窗口免费提供可供当事人借鉴的表格、资料样板;二除特殊项目经区政府批准外,所有行政许可项目一律纳入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统一受理,办理结果由窗口统一送达行政相对人;所有行政许可项目的受理、办理和收费,均应按要求及时输入计算机;三各窗口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应当编号登记并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项目受理通知书、项目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和指导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的全部内容,并出具材料补齐通知书;四承诺时限应在法定的时限内根据项目办理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缩减;五收费的项目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收费文件和许可证;第五条服务项目实行动态管理一各窗口单位依法设立、取消或调整、变更服务项目,应及时向政务服务中心申报;二政务服务中心和窗口单位及时制定相应的内部运作程序和制度,并根据情况授予服务窗口及工作人员相应的办理权限;第六条服务项目实行“服务内容、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五公开;第七条服务项目办理:一服务项目的受理、初审、缴费、核发证照、批准文件、转报等环节,应在政务服务中心办理;二已进入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的服务项目,原单位一律不再受理;三依法调整项目收费及变动相关手续,应报政务服务中心备案;服务项目公布为免费的,一律不得收费;第八条凡违反本办法,经查实后,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第九条本办法由政务服务中心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项目办件规则为加强服务中心办件的规范化管理,方便服务对象,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制定本规定;一、即办件的管理一即办件的认定服务对象提出的申请事项,办事程序简单,申报材料齐全,可当场办结的;二即办件的办理1、即办件即收即办;2、办结的即办件要及时输入到即办件数据库;二、承诺件的管理一承诺件的认定服务对象提出的申请事项,需经审核、论证、公告、现场踏勘等,不能当场办结的且需要1个工作日以上的;二承诺件的办理1、承诺件收件后,应及时将数据输入到承诺件数据库,并出具项目受理通知书,明确办理时限;2、承诺件所涉及的内容,如属于部门相互协作办理的事项,应由受理窗口单位自行协调处理,不得要求服务对象办理相关手续;三、答复件的管理一答复件的认定申请人提出的申请事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或国家明令禁止办理的;二答复件的办理窗口工作人员应当场作出解释,明确答复不能办理;对申请事项较为复杂,无法当场确定的申请事项,可按承诺件先予受理,并在承诺时限内由受理机关组织人员审定,提出明确意见,定为不予许可的,应当说明,并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并告之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权力;四、联办件的管理一联办件的认定申请人提出的申请事项涉及两个含两个以上机关许可或需要办理两个以上许可事项的;二联办件的办理“中心”管委会牵头,有关部门参与实行互联审批;在受理时,应向申请人提供互联审批申请书,申请人按要求填写互联审批申请书后,并按要求向有关许可审批部门及时提交办理互联审批所需的相关材料;有关许可审批部门在收到“中心”抄告的互联审批申请书后,应及时与申请人取得联系,在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时间内作出同意或不同意的审批意见;五、报批件的管理一报批件的认定服务对象的申请事项属于转报、上报审批的;二报批件的办理受理窗口应积极与上级对口部门联系,争取支持,及时办理;凡属转报的重大投资项目或生产性项目,受理部门应派专人上报,跟踪办理结果,办理结果应及时通知申请人;一次性告知制度第一条为了真正体现政务服务中心便民、为民的服务宗旨,加强对受理行政审批事项的规范化管理,真正转变行政机关工作作风,中心要求每一位窗口工作人员热情接待每一位当事人,一次性向当事人告知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的相关事宜;第二条当事人到窗口申请办理或咨询行政审批事项时,窗口工作人员应一次性告知当事人该事项的办理程序及所需申报材料,并发放有关表格;第三条窗口工作人员在受理行政审批事项咨询时,应当热情、主动地提供咨询服务,不得以自己不了解情况和不熟悉业务为借口,要求当事人到部门去咨询或到部门去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第四条任何一个窗口的工作人员遇到当事人咨询或申请办理非本部门受理范围内的行政审批事项时,应当热情地将当事人带到有关部门的窗口或指点有关部门窗口的所在的位置,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当事人推出本窗口了事;第五条窗口工作人员应把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相关法律依据置放于窗口上,方便当事人查阅;项目审批督促检查制度第一条为规范政务服务中心的有效管理,提高办事效率,真正体现执政为民的服务意识,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政务服务中心督查股每天应当进行行政审批的日常督促检查,及时了解各窗口单位受理行政审批项目的办理情况;第三条中心督查股在日常督促抽查中发现当天超期未办结,并未注明超期未办结原因的,应督促该窗口工作人员说明原因,并提出解决方案;第四条同一行政审批事项连续延期三个工作日未办结时,如属当事人材料不齐等原因的,有关单位应当视其情况做退件处理或要求当事人及时补齐有关材料;如属行政机关工作中的原因造成延期的,有关单位应及时向当事人说明情况,取得当事人的谅解,并提出解决方案;同时,中心督查股应与当事人取得联系,征求其意见;第五条中心督查股每月应当对本月内各窗口单位已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抽查,了解当事人的满意程度,并将抽查情况在每月月报中予以公布;第六条窗口单位延期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的,中心将在一定范围进行通报,并纳入窗口月季、年度考核和单位的年终目标考核;中心投诉处理制度第一条为了促进和完善中心窗口工作,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完善办事程序,提高窗口工作人员的素质,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使当事人对在办理行政审批事项中的意见投诉有门,并能得到满意的答复,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设立投诉机构;管委会督查股受理对窗口及工作人员的投诉,包括现场投诉、电话投诉和信函投诉,具体负责受理当事人的投诉工作;第三条受理投诉后,中心应当详细登记备案,按投诉来访登记表逐项填写投诉人、投诉时间、投诉方式、投诉内容、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等,并及时移交有关部门进行处理,随时追踪了解有关部门的处理情况,及时将有关情况反馈给当事人;第四条当事人投诉窗口和窗口工作人员及行政审批办理程序中的问题,中心督查股要及时了解投诉方和被投诉方的情况,限时要求窗口工作人员或窗口单位提出当事人满意的处理意见,同时应将处理结果抄报中心备查;第五条投诉人对处理意见不服的,中心应当要求处理单位重新进行核实,如过错责任在窗口工作人员或窗口单位的,中心应当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单位和领导,并提出处理意见;中心督查股还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投诉人进行回访,了解有关情况,征询其对中心的意见;第六条被投诉的窗口工作人员或窗口单位,一经核查属实,责任在窗口工作人员或窗口单位的,中心将在一定范围进行通报,并纳入窗口月季、年度考核和单位的年终目标考核;投诉受理人受理当事人对有关窗口部门和工作人员违纪违法的投诉,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投诉纪律,做好保密工作,未经投诉人同意不得公开其情况,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如违反投诉纪律导致投诉人受到打击报复的,一经查实,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造成不良后果的,将追究法律责任;行政许可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第一条为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提高行政许可效率,保证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正确、及时、公正、高效地实施行政许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家公务员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行政许可过错,是指窗口工作人员在受理或办理行政许可事项中因故意、过失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规定的职责,损害行政许可对象合法权益,对行政许可工作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第三条中心负责对窗口工作人员的行政许可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并依照本规定追究其行政许可过错责任;第四条窗口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实施行政许可行为,必须做到主体合法、内容合法和程序合法;严格按照中心项目办事制度、项目管理制度、办件规则的要求实施行政许可;第五条窗口工作人员在实施行政许可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当事人的行政许可过错责任:一对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应予受理而不予受理的;二受理不出具受理通知书,答复件只作口头说明,不出具书面答复意见的;三对申请资料不全,不符合法定形式,未能一次清楚告知申请人补充材料及相关具体要求,出具材料补齐通知书的;四无规定依据实施许可,或超越规定权限实施许可的;五受理承诺件、联办件,未在承诺时限内办结,并未及时告知理由、说明原因的;六承诺件、联办件未能按时办结,而弄虚作假,在政务处理系统中将该件修改为办结的;七在窗口受理后,不在窗口交费或交件,致使办事群众再回原单位办理各项手续、交费或取件的;八项目办理无需上报,但在政务处理系统中按照上报件受理的;九上报件受理后,不主动与上级部门联系催办的;十受理承诺件、联办件时,为逃避监督,故意按即办件、答复件录入的;十一为服务对象强行指定中介机构,强行推销产品的;十二对联办许可事项,不履行首接责任,拖延不办或相互推诿,本部门许可事项完成后不移交或拖延移交其他部门的;十三无法定依据实施收费,擅自改变收费标准或搭车收费,或违法收取抵押金、保证金及其他费用的;十四实施收费不开具合法收据或不使用法定部门制发的专用票据的;十五窗口工作人员工作时间脱岗,贻误申请人办事的;十六其他违反许可工作规定,贻误许可工作或者损害被许可人合法权益的;十七滥用职权实施行政许可的;第六条行政许可过错责任追究,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究和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第七条承担行政许可过错责任的窗口工作人员除向服务对象正式道歉外,分别给予如下处理:一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并限期改正;二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资格;三退回原单位,由原单位按有关规定处理,处理结果应报区纪委监察局、区委组织部和区人事局;第八条视主观意识、情节轻重、损害后果、影响大小和改正错误的态度,行政许可过错分为一般过错、严重过错和特别严重过错,根据过错性质依据第七条给予相应的处理:一情节轻微,主观不存在故意,且属首次出现行政许可过错,给被许可人造成损害后果和影响较小,当事人经教育后认识深刻,并能积极主动改正错误的,属一般过错;对一般过错的当事人,给予第七条第一项行政处理;二情节严重,主观上存在故意,行政过错给被许可人造成损害后果严重、影响较大,当事人经教育后能认识错误的,属严重过错;对出现严重过错的当事人,给予第七条第二项行政处理;三情节特别严重,主观上存在故意,行政过错给被许可人造成损害后果特别严重,对经济发展软环境和窗口形象造成恶劣影响,或当事人经教育后仍不思悔改的,属特别严重过错;对当事人,给予第七条第三项行政处理;四违反本办法第五条第十七款的,给予第七条第三项行政处理;第九条本办法适用于政务服务中心全体窗口工作人员;窗口工作人员由于请假等原因委托别人代岗发生的行政过错责任由代岗人承担;第十条本办法由区政务服务中心负责解释;第十一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项目首接责任制试行办法第一条首接责任制是指中心窗口及其工作人员在首先接到申请人提交的行政许可申请或提出咨询时应当履行的一种职责;首先接受申请或咨询的窗口为首接责任单位,首先接受申请或咨询的工作人员为首接责任人;.第二条首接责任制的基本内容和要求一询问责任;申请人在中心任何窗口递交申请或咨询时,工作人员须问清当事人要办理几个手续、哪些手续;二告知责任;当得知申请人需要同时办理两个或两个以上手续且需要不同的窗口部门共同办理时,一要告知申请人可同时向中心相关窗口提交申请,或到“并联审批窗口”提出并联审批要求;二要告知“并联审批窗口”工作人员或直接告诉管委会督查股有关申请人的并联审批事宜;只涉及本部门内部科室的并联审批事项,要迅速告知相关科室人员或报告分管领导,牵头组织并联审批;三催办责任;各窗口部门内部的并联审批,由其窗口负责人或首接责任人负责催办,加快进度或特事特办,确保在承诺时限内办结;通过中心“并联审批窗口”牵头组织的并联审批,由管委会督查股承担催办责任;四联络责任;各部门内部并联审批的联络,由其窗口负责人或首接责任人负责;联络的事项主要包括:通知本单位有关科室备件、交件和客户按时到中心取件等;通过中心“并联审批窗口”组织的并联审批,由管委会督查股承担联络责任;第三条奖罚一对认真履行上述责任的首接责任单位及首接责任人,管委会将根据其履行的情况、当事人的反映,在考评时予以加分或通报表扬,并作为评选先进的参考因素;二对不履行或履行首接责任较差者,按窗口和工作人员考核规范与标准扣分,造成较坏影响者,加重扣分并通报批评,并在年终评选先进时实行“一票否决”;三、中心管理制度工作人员行为规范一、文明用语要求:文明礼貌、态度和蔼、语气亲切、表达清楚;1、接待服务对象特别是外地来的人员要讲普通话;2、见到服务对象要主动打招呼,办理完毕后要说:再见;3、电话铃响三声以内要迅速接听,接听时首先讲:您好;4、遇到本人无法回答的问题时要讲:对不起,请稍等,我帮您问一下别的同志;或者把服务对象指导到应去的窗口;5、当服务对象提出意见或建议时要讲:谢谢您,欢迎您监督和帮助;6、当受到服务对象表扬时要讲:没关系,这是我们应该做的;7、在办理有关审批手续、证件时,要说:请稍侯,我马上给您办;对不起,您还缺少××材料,我现在把补办的清单给您;下面的手续请到××窗口办理等;8、禁止使用“不知道、我不管、少嗦”等生、冷、硬、顶有伤感情、激化矛盾的语言;二、仪表形象要求:服装整齐、仪表端庄、地面清洁、窗口卫生;1、衣冠整洁,佩带工作牌,有统一制服的要按规定着装;2、姿态端雅、自然大方,站、坐的姿势要端正,在服务对象面前不准做任何不礼貌的举动;3、男同志发式大方,不准留与身份不符的发型;女同志化妆要大方适度,佩带饰品要庄重得体,上班时间不穿背心、吊带、拖鞋;4、窗口服务台、电话、电脑、报纸、档案材料等物品要按规定统一摆放;5、不得随意吐痰、乱扔杂物,保持窗口卫生;三、服务态度要求:主动热情、态度诚恳、行为文明、服务周到;1、接待服务对象时,要主动打招呼,并请其就坐,然后再为其办理手续;2、服务对象咨询有关问题时,要耐心倾听,全面细致地解答清楚,对服务对象没有提到而在办理过程中可能涉及的问题也要一并讲清;要做到耐心热情、百问不厌,不准冷落、刁难、训斥和歧视服务对象;3、做到“四个一样”,即干部与群众一样尊重;生人与熟人一样热情;忙时、闲时一样耐心;大件、小件一样对待;4、对服务对象所办业务,要一次了解清楚、一次告知清楚;材料齐全后,一次办理完毕;5、要实行三“心”服务,即:“热心、诚心、耐心”,在任何情况下都严禁对服务对象闹情绪、耍态度,当服务对象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时,要冷静倾听,耐心解释,不予争辩,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四、工作纪律要求:遵纪守法、勤政廉洁、公开透明、办事公道;1、“中心”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心”及部门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在工作时间做到“八不”即:不吸烟;不喝酒;不吃零食;不说笑打闹;不大声喧哗;不乱串岗位;不扎堆聊天;不在办理业务过程中看书、看报;不传播流言蜚语;2、自觉执行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行政、依法审批,严格办事程序,不得擅自主张,各行其是;3、严格遵守“中心”考勤和请销假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脱岗,不空岗;4、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办理行政审批手续,无特殊原因不得逾期;5、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得以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得以任何形式吃、拿、卡、要,不准损坏“中心”信誉和政府形象,勤政廉洁,优质服务,树立人民公仆的良好形象;学习制度1、“中心”管理人员和窗口工作人员都必须自觉参加政治、业务学习,坚持集中学习与平时自学相结合;“中心”管理人员集中学习由综合科组织实施,时间为每周五下午;业务学习由窗口工作人员自行安排;窗口工作人员必须参加“中心”安排的集中学习,并认真做好学习笔记;2、综合科负责制定“中心”的学习计划,坚持政治学习与政策、法规业务学习相结合;3、建立集中学习点名制度,由督查科记录参加学习的人数、缺席者姓名及缺席原因等,以便查阅;4、会议由综合科负责记录;5、因故不能参加学习,应事先请假,因公出差人员应即时说明情况;无故不参加学习者,按缺勤半天处理;廉政建设制度为加强中心的廉政建设,规范中心管理人员和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行为,确保全体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廉洁自律,树立政府良好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乡镇政务工作制度

乡镇政务工作制度

乡镇政务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乡镇政务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乡镇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工作部门和乡镇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

第三条乡镇政务工作应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第四条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政务服务体系,完善政务服务中心的功能,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应网尽网”,让群众“最多跑一次”。

第五条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提高政府公信力。

第六条乡镇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职责,廉洁奉公,不得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

二、政务服务第七条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上级人民政府的要求,明确政务服务事项,并根据法律法规的变化及时调整。

第八条乡镇政务服务中心应当设立综合受理窗口,统一受理政务服务事项,并根据事项性质和办理流程,合理设置办理时限。

第九条乡镇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在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时,应当遵循便民、高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提供优质服务。

第十条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政务服务事项的协调和管理,优化办理流程,简化办理手续,提高办理效率。

第十一条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推进政务服务“互联网+”,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方便群众办事。

三、政务公开第十二条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明确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范围和时限。

第十三条乡镇人民政府应当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新闻媒体等渠道,及时发布政务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第十四条乡镇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应当主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五条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监督机制,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乡镇便民效劳中心工作制度效劳承诺制(一)接待热忱和气、主动询问、有问必答。

做到来有应声,走有送声,接待热心,询问细心,解答急躁,办事诚意。

让办事(来访)者快乐而来,满足而归。

(二)实行首问负责制。

第一位接待办事(来访)者为第一责任人,属自已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快速办结,属其他窗口单位办理的事项应将办理者送至窗口,并说明相应状况。

(三)实行限时办结制。

中心工作人员必需根据办理各项事务的规定时限,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结,无故超过时限的按违纪论处。

(四)实行急事急办,特事特办。

(五)无“三乱”问题发生。

严格执行国家的收费政策,杜绝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现象。

(六)24小时受理举报。

对举报窗口工作人员或执法人员的行业不正之风、工作作风问题,做到24小时受理,并快速查处,查处结果正式通知举报人。

举报电话:首问负责制(一)首问负责制是指中心各窗口单位工作人员对办事人了解、询问的事项首问负责答复和解决的制度规定。

(二)首问负责是指最先受理办事人员询问、投诉的窗口单位及工作人员,作为首问负责的部门和工作人员,负责处理和协调、催促相关部门解决问题。

首问人是指各窗口单位第一位被上门办事的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办事人)询问到的工作人员。

(三)首问人责任1、对办事人询问、办理、投诉的问题,无论是否属于本部门所辖范围的事情,首问部门或工作人员都必需主动热忱接待,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搪塞、冷漠拒绝办事人。

2、凡办事人询问、办理、投诉的问题属于本单位范围的事情,首问部门或工作人员能马上答复、办理的,必需当场答复、办理,并一次性告知有关事项,并仔细填写受理通知书,做好解释工作。

如由于客观缘由不能当场答复,或不属于本人或单位窗口职责范围内的问题时应做到:(1)马上将办事人带到中心相关窗口询问、办理。

(2)可用电话协调解决的,当场与相关领导、单位窗口联系解决。

3、办事人如提出的办理事项属于联办件的工程,首问单位及窗口要领办事人到中心业务科协调办理。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3篇)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3篇)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为加强对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管理,建立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服务机构,更好的为广大群众提供服务,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执行服务中心制定的。

二、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必须按照工作程序,尽职尽责,努力完成任务,不能以任何籍口拖而不办。

三、考勤制度: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加强组织纪律,遵守上班作息时间,上午为8:30—11:30,下午为2:30—5:30;8:00—8:30为签到时间,缺签一次扣____元,矿工一天扣____元。

四、请销假制度: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确需请假的按下列规定执行:①因公外出办事或请假一天以内的,报分管领导审批同意;②请假二天以上的,需书面申请,报党政主要领导审批;③请、销假手续均由党政办登记备案。

五、卫生保洁制度:①全体工作人员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不随地吐痰,不乱丢垃圾,工作资料、用品要摆放整齐,保持“中心”室内外卫生;②各窗口要做到每日一小扫,每周一大扫;每天窗口工作人员必须在上班前对本窗口的桌、椅、柜、地面等进行一次清扫。

六、办公设施管理制度:①政务中心办公设施实行党政办同意管理,各窗口工作人员负责,需要更换和添置须报办公室批准;②工作人员必须做好本中心的安全防盗和消防工作,保证正常的工作秩序及财产、人身安全;③工作人员下班以后和节假日期间要做到“三好一无”(即物品整理好、电器关闭好、柜门锁好,无事故隐患);④各窗口工作人员,对使用的设施设备要精心爱护;⑤“中心”各窗口所有电器有个窗口办公人员负责,他人不的随意使用,不得私自安装、下载各种软件,不得访问非法和不健康网站。

七、廉政建设制度:①艰苦奋斗,勤俭节约;②严禁向服务对象索取钱物或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③严禁违反规定从事有偿中介活动,以及为亲友违规办理审批手续;④严禁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品、礼金及吃请;⑤严禁上班期间上网、玩游戏以及参与赌博。

镇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3篇)

镇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3篇)

镇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镇便民服务中心的运行和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便于群众就近享受服务,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组织架构:1. 镇便民服务中心设立一个管理委员会,由相关镇政府部门负责人和便民服务中心负责人组成。

2. 便民服务中心设立综合服务窗口、业务办理区域、信息咨询区域等。

3. 综合服务窗口负责服务咨询、业务受理和证件发放等工作,业务办理区域负责各类行政办证等工作,信息咨询区域负责提供政府政策解读和便民信息咨询。

三、服务内容:1. 综合服务窗口提供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办理、户口迁移、居住证办理、社保办理等。

2. 业务办理区域提供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注册、土地使用权办理、农民工就业登记等。

3. 信息咨询区域提供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解答政府政策、提供最新便民信息。

四、服务流程:1. 群众前往便民服务中心需办理相关业务前,先在综合服务窗口进行咨询和确认业务受理流程。

2. 综合服务窗口工作人员根据群众需求提供相关材料清单,群众提供相关材料后交付窗口进行审核。

3. 审核通过后,综合服务窗口将业务办理区域的办理号码告知群众,群众按号码等待办理。

4. 业务办理区域工作人员按照流程进行相关业务办理,办理完成后将相关证件交给群众。

5. 如需提供咨询服务,群众可前往信息咨询区域进行咨询。

五、办事指南:1. 群众前往便民服务中心办理业务时,携带相关材料齐全,材料不齐全不予受理。

2. 服务人员要高效、规范办理业务,不得搞脱离工作职责之外的私活。

3. 服务人员要对群众提出的问题给予解答,提供专业和准确的指导。

4. 办理过程中,如有群众投诉,需及时由管理委员会接待并记录投诉内容,以便及时处理。

六、服务评估:1. 定期对便民服务中心的服务进行评估,以保障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2. 通过电话回访、上门调研等方式对群众对服务质量的满意度进行调查,及时改进服务不足之处。

七、职责追究:1. 对于严重失职、玩忽职守的工作人员,将进行相应的处理,包括批评教育、扣减奖金等。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规章制度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规章制度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升政务服务的效能和质量,推动政务服务中心的规范化管理,增强政务服务中心的服务能力,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制定本管理制度规章制度。

第二条政务服务中心是指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为政府、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提供行政服务的机构。

第三条政务服务中心的任务是为社会提供高效、便捷、优质、精细的政务服务,提升政府的公信力和服务能力。

第四条政务服务中心应当遵循“四个服务”原则,即服务民主、服务市民、服务经济、服务社会。

第五条政务服务中心应当积极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推进数字化转型,提升服务效能。

第二章政务服务中心的组织架构第六条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管理机构,负责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政务服务中心的管理机构由中心主任、副主任、各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八条政务服务中心的部门设置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包括公民服务部、企业服务部、政务资源部等。

第三章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职责第九条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职责包括:(一)办理各项政务服务事项,提供相关政策咨询和指导;(二)接受并办理申请、申报,提供审批、备案等服务;(三)发布政务信息,提供信息查询和公告服务;(四)受理投诉和举报,提供投诉处理和监督管理服务;(五)开展政务服务的培训和宣传工作。

第四章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流程第十条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流程包括申请受理、事项办理、结果反馈等环节。

第十一条申请受理环节包括申请接收、申请材料审核、申请受理等。

第十二条事项办理环节包括业务办理、内部协调、审批备案、结果反馈等。

第十三条结果反馈环节包括结果通知、结果公布、投诉处理等。

第五章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要求第十四条政务服务中心应当树立精细化服务理念,为申请人提供优质服务。

第十五条政务服务中心应当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和效能。

第十六条政务服务中心应当加强内部协作机制,提升工作协同能力。

第十七条政务服务中心应当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服务的智能化水平。

第十八条政务服务中心应当建立健全投诉处理机制,加强监督和纠正。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镇政务服务中心各项制度目录镇政务服务中心各项制度 (1)首问负责制 (1)限时办结制 (2)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3)服务承诺制 (4)AB岗工作制 (5)一次性告知制度 (6)政务代办员服务要求 (7)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须知 (8)领导服务责任制度 (8)绿色服务代办制 (9)领导值班制度 (11)首问负责制为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效率,强化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广泛接受群众监督,特制定本制度。

一、首问责任人不论询问的内容与本人或本窗口职责是否有关,都要热情接待,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脱。

二、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的事项,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要一次性告知有关办理事项及所需材料和办理方法。

三、不属于责任人职责范围内但属本单位其他处室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要予以说明,并主动告知经办处室(单位)的联系电话。

四、属于业务部明确或涉及交叉业务的,首问责任人要及时请示负责人,协调有关业务部门一同解决。

五、首问责任人必须做到:热情接待,耐心听讲,文明用语,周到服务;严禁不理不睬、视而不见、听而不闻、杜绝使用“不知道”、“不清楚”、“不归我管”等言语敷衍搪塞或简单生硬地对待服务对象的请求和询问。

六、凡在接待中因态度恶劣引起纠纷或因不负责任产生不良后果,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追究首问责任人的责任。

限时办结制为进一步提高机关办事效率,强化中心各窗口效能,按照建立“便民、规范、高效、廉洁”窗口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限时办结制度就是窗口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其受理的事项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办结的一种制度。

二、坚持效能的原则,不断优化工作程序,保质前提下减少多余环节,明确办事时限或承诺办理时限,按规定时限完成。

可以提前的要争取提前办理。

三、遇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完成的,须请示有关领导,并积极与交办事项的有关部门协调,取得服务对象谅解。

四、特殊事务、事项的办理,要本着效能的原则,特事特办,注重结果。

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一、政务过错责任追究范围雷平镇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在实施政务许可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不良后果的,应当追究政务过错责任:(一)无法定依据实施政务许可的;(二)未按规定权限、程序和时限实施政务许可的;(三)对不予受理的申请未告知理由的;(四)对申请资料不全者未在规定时限内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或者未清除告知申请具体要求的;(五)未在规定或者承诺时限内完成许可事项的;(六)对设计不同部门的许可,不及时主动协调,相互推诿或拖延不办,本部门许可事项完成后不移交或拖延移交其他部门的;(七)违法收取抵押金、保证金、许可费用或进行有偿咨询的;(八)其他违反实施政务许可规定,受到服务对象投诉的。

二、政务过错责任追究形式(一)通报批评;(二)责令作出书面检查;(三)诫免;(四)党纪、政纪处分;(五)承担法律责任。

三、政务过错责任追究程序投诉窗口负责受理投诉、检举和控告;调查政务过错行为;草拟调查报告、审理报告、提出处理意见提交镇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服务承诺制为进一步优化我镇政务服务中心各窗口服务职能,提高服务水平和公众满意度,塑造“便民、规范、高效、廉洁”的窗口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一、简化办理程序、缩短办理时限,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

二、明确服务内容。

政务服务中心各窗口向公众明确本窗口的具体职能和服务项目,帮助公众了解本窗口的工作职责。

三、规范服务标准。

(一)工作质量标准。

熟悉政策、法规,热情接待办事对象,严格认真受理各项业务;坚持热心、细心、耐心、诚心。

(二)工作纪律标准。

准时上下班,不串岗、不离岗;清正廉明,妥善解决矛盾;工作实践不得在窗口从事与窗口工作无关的事项。

(三)仪表举止标准。

窗口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内要精神饱满、举止得体,要按规定着装、佩证上岗。

(四)安全卫生标准。

严格执行安全防范规定,节省、爱护公物。

保持清洁、卫生、有序。

四、每个项目,都要根据服务内容公开资格要求和办理的必备手续,公开办理程序及流程图表,承诺办理时限。

AB岗工作制为提高我镇政务服务中心办事效率,进一步完善工作程序,避免发生缺位、错位和越位的现象,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个岗位都要明确A岗(主办人)和B岗(协办人)。

二、A岗责任人处理分管岗位工作,并将有关情况主动告知B岗。

三、B岗应熟悉了解A岗的工作内容,B岗代A岗期间,对已明确规定的事项,应及时处理,待A岗返岗后主动保质保量转交好工作。

四、A岗离开岗位,未交代B岗代行承办业务,造成工作缺位并引起不良后果,由A岗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五、B岗在代行A岗责任期间,不履行或不能正确履行相关职责,造成不良后果,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六、窗口工作人员在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也要述廉掌握本窗口的其他业务,遇有紧急时,AB岗应协同办理,保证工作随时高效高质量。

一次性告知制度为提高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效能,简化程序、减少环节,强化服务,提高效率,遵循够公开、公平、公正和便民的原则,不断强化工作人员的效率意识和责任意识,塑造廉洁、务实、高效的窗口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一、承办人应当场审核业务有关手续和材料,按规定即时或限时办理,对手续、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当场一次性向服务对象告知办事程序和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

二、承办人要当场确定是否受理业务,对申请材料目录及材料格式进行审查,告知是否能办理。

三、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政务许可的,应即时告知申请人。

四、申请事项不属于政务服务中心职责范围的,应当即时做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部门申请。

五、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六、申请材料部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应当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七、申请事项法律、法规和规章不明确或情况特殊的,承办人要在第一时间请示有关领导,按照规定时限告知申请人。

八、申请事项属于政务服务中心制作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要求,或者申请人按照本窗口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

九、对不属于政务服务中心职责范围的内容,受理人也要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按首问负责制的要求进行办理。

政务代办员服务要求政务代办员为服务对象提供“五全”服务:一、全过程,为委托办理的投资项目提供从头到尾的服务;二、全天候,不管工作日还是节假日,只要服务对象需要,都应及时提供服务;三、全方位,既为服务对象提供项目审批服务,也可提供其他方面与项目相关的服务;四、全免费,除规费外,整个服务过程不向服务对象收取一分钱代办费;五、全身心,项目受理后,全身心投入,尽全力办理。

全程代理员要有固定的办公地点,要将办公地点、联系电话、服务内容向社会公开。

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须知1、文明代理。

言谈文明,举止雅观,遵纪守法,不得酒后代理。

2、廉洁代理。

清正廉洁,不乱收费,不得向服务对象索拿卡要。

3、高效代理。

勤奋学习,熟悉政策法规和代理业务,方便快捷地为服务对象办事。

4、双向代理。

准确反映服务对象要求,并积极向服务对象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办事规则。

5、热忱代理。

热心代理工作,做到全过程、全天候、全方位、全免费、全身心的服务。

领导服务责任制度一、镇党委政府的主要领导是全镇服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全镇服务工作负全镇;党委政府主管工作的领导在党委、政府领导下,负责全镇政府公开的日常服务工作,对全镇服务工作具体负责;各口分管领导是本口服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口服务工作负责:各基层单位、部门主要领导是本单位、本部门的服务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本部门的服务工作负全责。

二、对不按镇党委、政府统一安排实行服务工作或服务工作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对服务单位、部门相关经办人给予批评教育,经批评教育不改正的,由镇党委、政府领导和主管部门领导对其进行戒免谈话或组织调查,因此对工作造成损失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三、服务工作不及时,缺件漏件,又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补救改正的,对有关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或在全镇范围内进行通报。

四、对服务工作不认真,工作抓得不实,导致不良影响的,要对有关恶人人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进行组织调整或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五、对服务评议结果处于末位的,由镇党委、政府和主管部门对窗口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或戒免谈话,并取消该部门和负责人的评先资格。

连续三年处于末位,要对窗口负责人进行组织调整。

绿色服务代办制为进一步营造“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目标,我镇实施绿色服务代办工作制度,给群众办事提供“咨询、受理、代办、回复、反馈”为一线的“一条龙”服务。

真正做到“宁可窗口麻烦百次,不让群众多跑一趟”。

根据我镇地处市区,土地纠纷、征地拆迁、区域居民低保等业务较多的实际情况及各直属部门工作特质,代办事项囊括土地拆迁、民政、计生、社会保障、土地纠纷等。

我镇各单位相应制定了代办制度。

群众需要代办的事项由相关窗口负责人指定专人限时进行办理。

一、代办制度经过相关服务窗口审核材料齐全,需要代办的事项具体由相关对应的服务窗口负责人指定代办工作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有关部门呈报办理。

二、代办事项社保窗口:1、代办零就业家庭人员联系工作岗位2、帮助4050人员和零就业家庭申请社保补贴3、帮助4050人员和零就业家庭申请公益性岗位计生窗口:1、代办《二孩生育证》2、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确定司法窗口:经镇一级调处后仍有异议需转上级进一步审理的案件国土窗口:土地征收三费补偿、拆迁安置补偿民政窗口:1、代办《残疾证》2、农村低保、城镇低保3、五保户供养4、《复退军人优待证》三、代办时限代办人受理代办事项后,按照上级部门的办结时限内办理。

领导值班制度为进一步加强我镇政务服务中心效能建设,及时协调解决窗口单位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范围凡在本政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设立窗口的单位领导及镇政府分管领导都要安排到中心现场办公,实行领导值班制度。

二、值班时间窗口单位领导及镇政府分管领导按中心编排的时间表到中心值班,每半个月不少于一次,每次值班时间不少于半天。

值班时间表由中心一个季度编排一次,并提前发放到各窗口单位。

三、值班任务(一)掌握本单位窗口人员的工作情况和执行纪律情况,指导和督查窗口工作人员规范办事、合规收费;(二)帮助解决窗口工作人员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三)了解办事群众的意见,及时解决服务对象的投诉;(四)加强与中心的沟通,主动征求中心对窗口建设的意见,并对中心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值班要求(一)各窗口单位领导及镇政府分管领导要按照要求值班,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职责;(二)中心领导将领导值班情况作为年度相关考评的内容;(三)中心领导记录和了解领导值班情况,定期进行通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