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大纲
四川省小型水库大坝安全认定书(编制提纲)

建议及时采取措施实施除险加固,消除安全隐患。隐患消除前应合理调度运用,加强检查监测与应急管理,确保水库安全运行。
认定单位负责人(签字):
认定单位(盖章):××水利(务)局
认定日期:年月日
(二)
(三)运行管理评价:
(四)
(五)防洪标准复核:
(六)
(七)结构安全评价:
(八)
(九)渗流安全评价:
(十)
(十一)抗震安全复核:
(十二)
(十三)金属结构安全评价:
(十四)
水库大坝安全认定结论:
经现场检查、查阅资料和座谈走访发现该水库存在主要病险的问题是:××××××××××××
××××××××××××××。
报告编制单位资格认定:
《××水库大坝安全认定分析报告》由××设计单位编制,为××级资质,资质符合《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要求。
专家资格认定:
《××水库大坝安全认定分析报告》评估专家组成员由水工、水文、地质、管理等专业专家组成水库大坝安全情况认定:
(一)工程质量评价:
工作程序认定:
××年××月××日,××组织设计单位××、水库管理单位××等开展了水库安全现场检查,走访了周围群众,委托××设计单位在开展实测和踏勘的基础上编制了《××水库大坝安全认定分析报告》;××年××月××日××组织专家组对《××水库大坝安全认定分析报告》进行了评估,工作程序符合上级关于小型水库病险问题审核工作的相关要求。
附件3-1:
××市(州)××县(市、区)××水库大坝安全认定书
(编制提纲;仅供坝高15米以下的小(2)型水库参考使用)
水库名称:
所在地点:
大坝安全鉴定

大坝安全鉴定[大坝安全鉴定]大坝安全鉴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水库大坝安全管理,规范大坝安全鉴定工作,保障大坝安全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大坝安全鉴定。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坝高15m以上或库容100万m3以上水库的大坝。
坝高小于15m或库容在10万m3~100万m3之间的小型水库的大坝可参照执行。
本办法适用于水利部门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辖的大坝。
其它部门管辖的大坝可参照执行。
本办法所称大坝包括永久性挡水建筑物,以及与其配合运用的泄洪、输水和过船等建筑物。
第三条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大坝安全鉴定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水利部大坝安全管理中心对全国的大坝安全鉴定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所辖的大坝安全鉴定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机构按本条第四、五款规定的分级管理原则对大坝安全鉴定意见进行审定。
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定大型水库和影响县城安全或坝高50m以上中型水库的大坝安全鉴定意见;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定其它中型水库和影响县城安全或坝高30m以上小型水库的大坝安全鉴定意见;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定其它小型水库的大坝安全鉴定意见。
流域机构审定其直属水库的大坝安全鉴定意见;水利部审定部直属水库的大坝安全鉴定意见。
第四条大坝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所管辖大坝的安全鉴定工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属的大坝安全鉴定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
水库管理单位协助鉴定组织单位做好安全鉴定的有关工作。
第五条大坝实行定期安全鉴定制度,首次安全鉴定应在竣工验收后5年内进行,以后应每隔6~10年进行一次,鉴定材料《大坝安全鉴定》。
运行中遭遇特大洪水、强烈地震、工程发生重大事故或出现影响安全的异常现象后,应组织专门的安全鉴定。
第六条大坝安全状况分为三类,分类标准如下:一类坝:实际抗御洪水标准达到《防洪标准》规定,大坝工作状态正常;工程无重大质量问题,能按设计正常运行的大坝。
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大纲

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大纲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小(2)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供参考)1 一般规定适用范围适用于缺乏设计、地质、施工与大坝观测等基本资料的坝高小于15m或一般小(2)型水库大坝。
对有设计、地质、施工与大坝观测等基本资料的,或重要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可参照一般中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的方法执行。
重要小型水库是指坝高大于15m、库容较大,下游有人口聚集的村镇、重要公路、铁路、重要通讯设施、重要厂矿及军事设施等安全将受到其影响的小型水库大坝。
主要技术工作内容大坝安全现场检查,检查拦河坝、输泄水洞(管)和溢洪道现行工作状态,编写大坝安全现场检查结果报告。
复核拦河坝、输泄水洞(管)和溢洪道的高程和基本尺寸,必要时应进行补充测量。
复核大坝的洪水标准和抗洪能力。
经技术认定,大坝在渗流稳定或结构稳定方面存在或可能存在隐患时,应视情况进行必要的补充勘探或专门的质量检测与认证工作,也可结合除险加固工作进行。
编写水库大坝安全技术认定综合评价报告(提纲见附录3)。
2 大坝安全检查对土石坝大坝安全检查可按《土石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SL60-94参照执行,检查时可按附表1《土石坝安全检查项目内容表》执行。
对混凝土坝大坝安全检查可按《混凝土大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SDJ 336-89(试行)参照执行,检查时可按附表2《混凝土坝安全检查项目内容表》执行。
大坝安全检查主要对象是拦河坝、输泄水洞(管)和溢洪道等三类建筑物;主要内容是涉及渗流稳定和影响结构安全的项目。
大坝安全检查人员中必须有一名经验丰富、熟悉工程情况的水工专业工程师(必要时还须有一名金属结构专业工程师)。
编写大坝安全检查结果报告,并与历次检查结果(如有)作对比分析。
附录2《大坝安全检查结果报告》的格式可供参考。
3 洪水标准复核复核大坝等级,按现行规范确定洪水标准。
按《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00)摘录如下:水库大坝等级标准洪水标准[重现期(年)]设计洪水缺乏流量资料的水库可用雨量资料推求设计洪水。
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大纲

3.2.4汇流计算可根据坝址以上库区流域面积大小选用不同的方法。
集雨面积大于50km2者,可用瞬时单位线法;
集雨面积小于50km2者,可用合理化公式或推理公式。
3.3
坝顶超高复核可参照《小型水利水电工程碾压式土石坝设计导则》(SL189-96)的规定执行,即:
附录3
(供参考)
一 工程基本情况
1工程概况
基本内容至少包括:水库地理位置、库区流域面积、总库容、水库功能,坝址下游保护对象;水库枢纽组成与平面图,大坝结构与断面图;
2 主要特性指标
工程等级与防洪标准
库水位与相应库容
大坝:坝型、坝高、坝顶高程、防浪墙高程,坝顶(底)宽、坝顶长,坝坡,
输、泄水洞(管):洞径、洞长、进口高程,材料结构、过水流量、闸门型式,尺寸,启闭机型号。
进水塔或竖井有无裂缝、渗漏、溶蚀、磨损、空蚀、碳化、钢筋锈蚀等情况
洞身
洞身有无裂缝、渗漏、溶蚀、磨损等情况
伸缩缝开合和止水情况是否正常
消能工
消能设施有无冲刷、磨损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空蚀等情况
溢洪道
控制段
泄 槽
边墙、堰顶和溢流面等处有无裂缝、损伤、砼碳化和钢筋锈蚀情况
伸缩缝和排水孔是否完好
消能工
消能设施有无冲刷、磨损和空蚀情况
小
(供参考)
1 一般规定
1.1
1.1.1适用于缺乏设计、地质、施工与大坝观测等基本资料的坝高小于15m或一般小(2)型水库大坝。
1.1.2对有设计、地质、施工与大坝观测等基本资料的,或重要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可参照一般中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的方法执行。重要小型水库是指坝高大于15m、库容较大,下游有人口聚集的村镇、重要公路、铁路、重要通讯设施、重要厂矿及军事设施等安全将受到其影响的小型水库大坝。
江苏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

江苏省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编制单位:江苏省水利厅二〇〇四年十月目次1 总则 (1)2 基本程序及组织 (1)3 大坝运行管理评价 (3)4 防洪标准复核 (3)5 结构安全评价 (5)6 大坝安全综合评价 (6)附录1 土石坝安全检查内容 (8)附录2 小型水库大坝安全检查结果报告 (10)附录3 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综合评价报告编写提纲 (11)1 总则1.0.1 为做好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工作,规范其技术工作的内容、方法及标准,保证大坝安全鉴定的质量,根据《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及《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导则》(SL258-2000),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1.0.2 本规定适用于坝高小于15m(含15m)的小型水库大坝。
坝高大于15m的,按照《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执行。
大坝包括永久性挡水建筑物以及与其配合运用的泄洪、输水等建筑物。
本规定重要小型水库指下游有城镇、交通干线、重要工矿企业和军事设施的水库。
1.0.3 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全省的大坝安全鉴定工作实施监督指导。
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所管辖大坝的安全鉴定工作(以下简称鉴定组织单位)。
1.0.4 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定小型水库的大坝安全鉴定意见(以下简称鉴定审定部门)。
2 基本程序及组织2.1 大坝安全鉴定包括大坝安全评价、大坝安全鉴定技术审查和大坝安全鉴定意见审定三个基本程序。
2.1.1 大坝安全评价内容包括大坝运行管理评价、防洪标准复核和结构安全评价等。
2.1.2 鉴定组织单位负责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以下简称鉴定承担单位)对大坝安全状况进行分析评价,并提出大坝安全评价报告和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
2.1.3 鉴定审定部门组织并主持召开大坝安全鉴定会,组织专家审查大坝安全评价报告,通过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
2.1.4 鉴定审定部门审定并印发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
2.2 重要小型水库的大坝安全评价,由具有水利水电勘测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的单位承担;其他小型水库的大坝安全评价,由具有水利水电勘测设计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的单位承担。
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大纲

小(2)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供参考)1 一般规定1.1 适用范围1.1.1 适用于缺乏设计、地质、施工与大坝观测等基本资料的坝高小于15m或一般小(2)型水库大坝。
1.1.2 对有设计、地质、施工与大坝观测等基本资料的,或重要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可参照一般中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的方法执行。
重要小型水库是指坝高大于15m、库容较大,下游有人口聚集的村镇、重要公路、铁路、重要通讯设施、重要厂矿及军事设施等安全将受到其影响的小型水库大坝。
1.2 主要技术工作内容1.2.1 大坝安全现场检查,检查拦河坝、输泄水洞(管)和溢洪道现行工作状态,编写大坝安全现场检查结果报告。
1.2.2 复核拦河坝、输泄水洞(管)和溢洪道的高程和基本尺寸,必要时应进行补充测量。
1.2.3 复核大坝的洪水标准和抗洪能力。
1.2.4 经技术认定,大坝在渗流稳定或结构稳定方面存在或可能存在隐患时,应视情况进行必要的补充勘探或专门的质量检测与认证工作,也可结合除险加固工作进行。
1.2.5 编写水库大坝安全技术认定综合评价报告(提纲见附录3)。
2 大坝安全检查2.1 对土石坝大坝安全检查可按《土石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SL60-94参照执行,检查时可按附表1《土石坝安全检查项目内容表》执行。
2.2 对混凝土坝大坝安全检查可按《混凝土大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SDJ 336-89(试行)参照执行,检查时可按附表2《混凝土坝安全检查项目内容表》执行。
2.3 大坝安全检查主要对象是拦河坝、输泄水洞(管)和溢洪道等三类建筑物;主要内容是涉及渗流稳定和影响结构安全的项目。
2.4 大坝安全检查人员中必须有一名经验丰富、熟悉工程情况的水工专业工程师(必要时还须有一名金属结构专业工程师)。
2.5 编写大坝安全检查结果报告,并与历次检查结果(如有)作对比分析。
附录2《大坝安全检查结果报告》的格式可供参考。
3 洪水标准复核3.1 复核大坝等级,按现行规范确定洪水标准。
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

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实用版)目录一、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的背景和重要性二、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的标准和方法三、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的组织和实施四、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的结果和处理五、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的展望和建议正文一、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的背景和重要性水库是重要的水利基础设施,对于调节水资源、保障供水、防洪减灾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然而,由于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的影响,水库大坝可能会出现病险,对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威胁。
因此,进行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是十分必要的。
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是对库容 10 万(含)~100 万立方米(不含)且坝高小于 15 米(不含)的小(2)型水库进行的一种安全评估。
这类水库在我国分布广泛,数量庞大,是水库安全鉴定的重点对象。
对小型水库大坝进行安全鉴定,可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保障水库大坝的安全运行,为国家水利工程建设和民生保障提供有力支持。
二、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的标准和方法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的标准主要包括《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和《坝高小于 15 米的小(2)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试行)》等文件。
这些标准明确了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的程序、方法和要求,为鉴定工作提供了技术指导。
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的方法主要包括现场检查、资料分析和模型计算等。
现场检查是对水库大坝的结构、设备和环境等方面进行实地查看,了解大坝的运行状况。
资料分析是对水库大坝的设计、施工、运行和维护等方面的资料进行收集和整理,分析大坝的安全性能。
模型计算是利用计算机模拟技术,对水库大坝的稳定性和渗流等方面进行计算分析,评估大坝的安全水平。
三、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的组织和实施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的组织实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建立鉴定组织:由水库主管部门(或业主)负责组织,成立大坝安全鉴定委员会,明确鉴定的范围、内容和要求。
2.制定鉴定方案:根据水库大坝的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鉴定方案,包括鉴定的程序、方法和时间安排等。
{安全生产管理}某某中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及小型水库大坝安全技术认定大纲

{安全生产管理}某某中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及小型水库大坝安全技术认定大纲水库管理单位应委托有相应水利水电资质的单位按《评价导则》的规定编写防洪标准复核、结构安全评价和渗流安全评价等专题报告。
7一般中型水库和重要小型水库大坝安全综合评价分类按《评价导则》的规定执行。
一般小型水库按《浙江省小型水库大坝安全技术认定办法》及本大纲方法对大坝进行技术认定分类。
8水库大坝安全评价,除应符合本技术大纲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规定。
(详见附录4)9本技术大纲分为通用部份和专用部份两章。
对中型、重要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和小型水库大坝安全技术认定的共同内容列为通用部份,其不同内容列为专用部份。
需要抗震安全复核的水库大坝,其抗震安全复核可参照《评价导则》的规定执行。
二通用技术大纲1洪水标准复核1.1一般要求1.1.1洪水标准复核,主要包括设计洪水复核和调洪计算,评价大坝工程现状的抗洪能力是否满足现行规范的要求。
1.1.2设计洪水,包括设计洪峰流量、设计洪水总量和设计洪水过程线。
设计洪水采用坝址洪水。
1.1.3根据资料条件,设计洪水可采用以下方法进行计算。
1坝址或其上、下游邻近地点具有30年以上实测和插补延长洪水流量资料,并有调查历史洪水时,可采用流量频率分析法计算设计洪水。
2工程所在地区具有30年以上实测和插补延长暴雨资料,可采用暴雨频率分析法(确无实测资料的小型水库,可查暴雨图集)计算设计暴雨,推算设计洪水。
3对于难以获得流量资料的中小型水库,一般可采用雨量资料或经验公式法推求设计洪水。
4对设计洪水计算过程中所依据的基本资料、计算方法及其主要环节、采用的各种参数和计算成果,应进行分析检查,论证其合理性。
1.2基本资料1.2.1洪水标准复核需要收集大坝设计、运行、验收和以往安全鉴定有关的水文、洪水、库容及保护区社会经济情况等资料。
1.2.2要充分利用实测水文资料,对计算设计洪水所依据的暴雨洪水资料应作合理性检查,对流域特征值应予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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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心整理小(2)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供参考)1一般规定1.1适用范围1.1.1适用于缺乏设计、地质、施工与大坝观测等基本资料的坝高小于15m或一般小(2)型水库大坝。
1.1.2对有设计、地质、施工与大坝观测等基本资料的,或重要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可参照一般中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的方法执行。
重要小型水库是指坝高大于15m、库容较大,下游有人口聚集的村镇、重要公路、铁路、重要通讯设施、重要厂矿及军事设施等安全将受到其影响的小型水库大坝。
1.2主要技术工作内容1.2.1大坝安全现场检查,检查拦河坝、输泄水洞(管)和溢洪道现行工作状态,编写大坝安全现场检查结果报告。
1.2.2复核拦河坝、输泄水洞(管)和溢洪道的高程和基本尺寸,必要时应进行补充测量。
1.2.3复核大坝的洪水标准和抗洪能力。
1.2.4经技术认定,大坝在渗流稳定或结构稳定方面存在或可能存在隐患时,应视情况进行必要的补充勘探或专门的质量检测与认证工作,也可结合除险加固工作进行。
1.2.5编写水库大坝安全技术认定综合评价报告(提纲见附录3)。
2大坝安全检查2.1对土石坝大坝安全检查可按《土石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SL60-94 参照执行,检查时可按附表1《土石坝安全检查项目内容表》执行。
2.2对混凝土坝大坝安全检查可按《混凝土大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SDJ 336-89(试行)参照执行,检查时可按附表2《混凝土坝安全检查项目内容表》执行。
2.3大坝安全检查主要对象是拦河坝、输泄水洞(管)和溢洪道等三类建筑物;主要内容是涉及渗流稳定和影响结构安全的项目。
2.4大坝安全检查人员中必须有一名经验丰富、熟悉工程情况的水工专业工程师(必要时还须有一名金属结构专业工程师)。
2.5编写大坝安全检查结果报告,并与历次检查结果(如有)作对比分析。
附录2 《大坝安全检查结果报告》的格式可供参考。
3洪水标准复核3.1复核大坝等级,按现行规范确定洪水标准。
按《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00)摘录如下:水库大坝等级标准洪水标准[ 重现期(年)]3.2设计洪水3.2.1缺乏流量资料的水库可用雨量资料推求设计洪水。
3.2.2缺乏实测雨量资料的水库可直接查读暴雨图集来计算库区流域设计暴雨。
设计暴雨量的时程分配可按暴雨公式计算,其中暴雨衰减指数可查读暴雨图集。
3.2.3产流计算可采用蓄满产流的简易法。
3.2.4汇流计算可根据坝址以上库区流域面积大小选用不同的方法。
集雨面积大于50km2者,可用瞬时单位线法;集雨面积小于50km2者,可用合理化公式或推理公式。
3.3调洪计算和水库抗洪能力复核坝顶超高复核可参照《小型水利水电工程碾压式土石坝设计导则》(SL189-96)的规定执行,即:Y=R+A式中:Y—坝顶在静水位以上的超高,m;R—风浪沿坝坡的最大爬高,m,由计算确定;A—安全加高,m;正常运行情况取A=0.50m,非常运行情况取A=0.30m。
4大坝安全综合评价4.1大坝安全综合评价包括洪水标准、渗流稳定、结构稳定和金属结构等大坝工程性态专项安全性评价,安全性分为A、B、C三级。
A级为安全可靠;B 级为基本安全,但有缺陷;C级为不安全。
4.2大坝抗洪能力安全评价根据洪水标准复核结果,按下表进行防洪安全性分级。
4.3 大坝渗流稳定和结构稳定安全评价对大坝渗流稳定和结构稳定的安全性采用定性认定的方法。
根据大坝安全现场检查结果,参照大坝运行的历史状况,对拦河坝、输泄水洞(管)和溢洪道的工作性态进行综合评估,评价其安全性级别。
A级—不存在影响正常使用的缺陷,大坝正常工作状态良好。
B 级—部份项目存在有影响正常使用的一般缺陷或异常,但目前尚不危及大坝安全运行C 级—出现有危及大坝正常使用的严重缺陷,或影响大坝正常使用的缺陷正在加剧,按正常情况继续运行将严重危及大坝安全。
当专家组难以评价为B 级或C级时,应暂定为C级。
对土坝尚应核验其坝坡,当实际坝坡不满足经验坝坡时应先暂定为C级。
经地质勘察获取有关参数进行坝坡稳定分析后,最小安全系数满足规范要求时予以改正。
4.4大坝安全综合评价综合上述专项安全性评价的等级来认定大坝安全分类。
有一项C 级,认定为三类坝;有一项B 级,认定为二类坝;有二项A 级,认定为一类坝。
4.5对认定为二、三类坝者,应提出加固措施的建议。
附录 1 大坝安全检查内容表格土石坝安全检查项目内容表附件附表 1续附表1 土石坝安全检查项目内容表附表2 混凝土坝安全检查项目内容表附录2 小型水库大坝安全检查结果报告1基本情况大坝名称、检查日期、检查目的与任务检查组组成情况2检查结果检查结果可参照附表1 或附表2 的格式编写,要求文字简明扼要准确,必要时附略图、素描或照片。
3检查结论与历次检查结果(如有)对比、分析结论要点主要是对涉及渗流稳定和影响结构安全的描述必须加以说明的特殊问题(如有)建议:主要内容是为确保大坝安全,下一阶段应进行的工作。
4检查组成员名单及签名附录3 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综合评价报告编写提纲(供参考)一工程基本情况1工程概况基本内容至少包括:水库地理位置、库区流域面积、总库容、水库功能,坝址下游保护对象;水库枢纽组成与平面图,大坝结构与断面图;2主要特性指标工程等级与防洪标准库水位与相应库容大坝:坝型、坝高、坝顶高程、防浪墙高程,坝顶(底)宽、坝顶长,坝坡,输、泄水洞(管):洞径、洞长、进口高程,材料结构、过水流量、闸门型式,尺寸,启闭机型号。
溢洪道:堰顶高程、开度、型式、泄量。
3工程建设情况基本内容至少包括:建设过程、筑坝材料、坝基与岸坡处理情况,施工中存在的问题。
如缺乏上述确切资料时,可与原设计、施工人员座谈等形式予以收集,但需注明是回忆资料。
二设计洪水与洪水标准复核可按本大纲中《(二)小型水库大坝部份》第3 节“ 3 洪水标准复核”的内容编写。
主要段落如下:1大坝等级与洪水标准根据库容和坝型复核工程等别、工程规模和大坝等级,并确定相应的洪水标准。
2设计洪水计算雨量资料与参数,采用的汇流计算方法、参数与计算成果。
3调洪计算洪水调度的原则,调洪计算成果。
4坝顶高程复核三、大坝渗流与结构稳定分析可根据《大坝安全检查结果报告》和大坝运行情况来认定大坝是否存在渗流与结构稳定安全问题,以及问题的大小或严重性程度。
主要段落如下:1渗流稳定分析可按大坝存在的渗漏现象加以定性地认定。
观测资料分析成果(如有)。
2结构稳定分析可按大坝坝坡和存在的变形、裂缝情况加以定性地认定。
观测资料分析成果(如有)。
本节尚包括坝内涵管(如有)和白蚁危害(如有)情况。
如已进行大坝坝坡稳定分析,则应写明采用的物理力学计算指标、计算工况、计算方法和成果,并附大坝滑弧图。
四、金属结构安全复核可根据《大坝安全检查结果报告》和设备运行情况来认定金属结构是否存在安全问题,以及问题的大小或严重性程度,具体认定可参照本大纲《二通用技术大纲》第3 节“3 金属结构及电气设备安全评价”中的有关规定。
五、大坝运行管理情况1工程管理基本内容包括:水库性质(国有、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其他所有者)及主管部门(或主管单位)、管理单位、有无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水位控制、防汛及调度情况、日常管理情况。
2大坝运行情况基本内容包括:多年来运行中出现的各种安全问题,检查与维修情况。
3大坝目前状况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六、大坝安全综合评价1认定结论根据本大纲和《认定办法》规定的水库大坝安全状况分类标准认定本工程大坝是三类坝、二类坝或一类坝。
2建议七、附件1 水库大坝枢纽平面布置图2 大坝断面图3溢洪道(洞)等主要附属建筑物断面图4水库大坝安全检查结果报告5其他专题报告或材料(如有)附录4 有关的规程规范1 《防洪标准》GB50201-942 《水利工程水利计算规范》SL104-953《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洪水计算规范》SL44-934《碾压式土石坝设计规范》SL274-20015《小型水利水电工程碾压式土石坝设计导则》SL189-966《混凝土面板堆石坝设计规范》SL228-987《浆砌石坝设计规范》SL25-918《混凝土重力坝设计规范》SDJ21-789《混凝土拱坝设计规范》SD145-85 10《溢洪道设计规范》( SL253-2000) 11《水工隧洞设计规范》( SL279-2002) 12《水闸设计规范》SL265-2001 13《水利水电工程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 GB50199-94) 14《水工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SL203-97 15《水工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SL/T191-96 16《水利水电工程钢闸门设计规范》DL/T5013-95 17《水利水电启闭机设计规范》SL41-93 18《水电站压力钢管设计规范》SD144-85(试行) 19《水工建筑物荷载设计规范》( DL5077-1997) 20《水利水电工程钢闸门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DL/T5018-94 21《水利水电工程启闭机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DL/T5019-94 22《水工钢闸门及启闭机安全检测技术规程》SL101-94 23《碾压式土石坝施工技术规范》SDJ213-83、DL/T5129-2001 24《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50123-1999 25《土工试验规程》SL237-1999 26《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SDJ207-8227《水工碾压混凝土施工规范》SL53-9428《水工碾压混凝土试验规程》SL48-94 29《混凝土外加剂》GB8076-1997 30《水工混凝土外加剂技术标准》SD108-83 31《水工建筑物岩石基础开挖施工技术规范》SL47—94 32《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施工技术规范》SL62—94 33《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SDJ249—9034《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 35《钢筋混凝土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GBJ204-83 36《土石坝养护修理规程》SL210-9837《土石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SL60-94 38《土石坝安全监测资料整编规程》SL169-9639《混凝土坝养护修理规程》SL230-9840《混凝土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SDJ336-8941《水文自动测报系统规范》SL61-94 42《水电站大坝安全检查施行细则》能源电[ 1998]37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