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卫生厅、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甘肃省调剂使用院内中药制剂推荐目录(第三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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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卫生厅、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甘肃省调剂使用院内中药制剂推荐目录(第三批)的通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甘肃省卫生厅),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公布日期】2013.02.16

•【字号】甘卫中发[2013]46号

•【施行日期】2013.02.1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医疗管理

正文

甘肃省卫生厅、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甘肃省调剂使用院内中药制剂推荐目录(第三批)的通知

(甘卫中发〔2013〕46号)

各市、州及甘肃矿区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厅直各医疗机构,兰州大学第一、二医院,甘肃中医学院附属医院,省药检所:

为进一步推动院内中药制剂在全省调剂使用,省卫生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专家对各地、各单位推荐的拟在全省范围内调剂使用的院内中药制剂进行了论证,确定了全省调剂使用院内中药制剂推荐目录(第三批),现予公布。请各级医疗机构把推广使用院内中药制剂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通过院内制剂的推广使用,加强专科专病建设。请各级医疗机构根据推荐目录,结合各自工作实际,选择目录中的品种,提出申请,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理相关手续后使用。生产院内中药制剂的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试行)》(GPP)、《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和《医疗机构制剂注册办

法(试行)》等规范性文件,保证提供安全有效、质量可靠、价格合理的院内中药制剂。

附件:甘肃省调剂使用院内中药制剂推荐目录(第三批)

甘肃省卫生厅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3年2月16日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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