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卫生设计规范 美容美发场所
美容美发场所卫生监督
九 良好的个人卫生
• 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不留长 指甲,勤剪发、勤修甲、勤洗澡、勤换衣, 饭前便后、工作前后洗手,操作过程中严 格洗手消毒。工作时不得涂指甲油及佩戴 饰物,操作时应着洁净工作服,工作期间 不得吸烟。
• 2、实行上岗前卫生知识培训制度,组织从 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培训合格后方 可上岗,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每年进行 一次。
三、 卫生信誉度等级公示
• 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等级标识应置于经营 场所明显醒目位置(如大厅、入口、接待 处、前台的面向顾客墙面等处),否则为 不合格卫生技术服务 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 无有效公共场所卫生检测评价报告的不合 格
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
•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 标志。
• 室外公共场所设置的吸烟区不得位于行人必经的 通道上。
• 公共场所不得设置自动售烟机。 •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开展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
十五 消毒设施(化学、物理消 毒可二选一)(关键项)
• 1、若采用化学消毒方法,应设置与本场所 • 公共场所用品用具种类和数量相匹配的清 • 洗池和消毒水池(桶),并有明显标识。
• 2、若采用物理消毒方法,应配备与本场所 • 公共场所用品用具种类和数量相匹配的热 • 力、紫外线、臭氧等消毒设备和清洗池。
• 消毒间的面积不小于3平方米。消毒间应 设置在室内并为独立的隔间,与外环境, 以及其他公共服务场所之间能够相互分隔, 消毒间内如有窗户应可开合。
十四 清洗、消毒间(区)环境
• 1、清洗、消毒间(区)地面、墙面、顶面、 台面、柜内等处均应清洁、无剥落,各类
美发店卫生管理制度
美发店卫生管理制度美发店卫生管理制度11、遵守《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美容美发场所卫生规范》、《理发店、美容店卫生标准》等法律法规和卫生规范标准的有关规定,规范美容美发店经营行为,不符合卫生规范要求的,将马上整改到位;2、建立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设有卫生组织机构,并配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3、从业人员经体检培训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4、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干净;5、理发、美容公共用具〔理发刀具、胡刷、头梳、毛巾、围巾、修手工具、眉钳、美容盆等〕消毒设施和制度落实到位,能做到一客一用一消毒,美发场所配备的毛巾与座位比大于3:1,美发用品用具所配备的数量能满意清洗消毒周转的要求;6、理发、染〔烫〕发分区c设置,染〔烫〕发区分别设置排气通风设施,且运转正常;美发店卫生管理制度21、申领公共场所卫生答应证、亮证经营,按时复核。
2、理发分区设置,染、烫发区,保持内部环境干净,室内无积尘,地面无果皮、痰迹和垃圾。
3、建立卫生管理网络和卫生管理档案,有卫生负责人。
4、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体检和卫生学问培训考核,持健康证和培训合格证上岗,证件集中保管。
5、配置公共用具清洗消毒设施,保持正常使用,理发工具、毛巾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分类存放。
6、地面碎发做到准时清扫,工作台面和理发工具外表无碎发残留。
7、理发人员操作时穿清洁洁净工作服,清面时戴口罩。
双手进行清洗消毒,工作时要戴口罩.8、理发用大小围布常常清洗更换保持干净,脸巾清洁,每客用后清洗消毒。
9、对患有头癣、皮肤病的顾客要配备专用的理发工具,并有明显标志,用后准时消毒,并单独存放。
10、常常保持墙壁、天花板、地板、窗户洁净、常洗常换;11、保持厅内空气清爽;禁止吸烟;12、室内不能有害虫、不应有煮食、不得有宠物等。
美容美发卫生规范管理制度
美容美发卫生规范管理制度一、店面环境和设备1.店面环境应保持整洁,地面、墙面、天花板应定期清洁和消毒,确保无异味。
2.布艺家具、窗帘等应保持清洁,定期更换和清洗。
3.设备、器具、纺织品等应定期清洗、消毒和更换。
4.美容美发工作台、洗头椅等接触人体皮肤的器具应定期消毒和更换。
5.美容美发工作区域与洗头区域应分开设置,确保服务场所卫生。
二、员工卫生管理1.美容美发师每天上岗前应仔细检查自身是否具备健康状况,发现有感冒、发烧等症状应及时请假。
2.美容美发师上岗前应穿戴工作服,戴好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
3.美容美发师每天上岗前应洗手、消毒,并定期更换工作服和洗护用品。
4.美容美发师应定期体检,确保身体健康,不得因个人原因导致影响卫生和服务质量。
三、洗头房间和设备1.洗头房间每天开门前应进行通风,保持空气流通。
2.洗头椅、洗头盆、毛巾等应定期清洁和消毒,确保洗发水、护发素等洗护用品的新鲜度。
3.洗发水、护发素等洗护用品应选用无刺激性、无害性的产品,并定期检查产品的保质期。
4.洗发时应定期更换使用的毛巾,确保顾客的洁净和舒适。
四、美容美发工作区域和设备1.美容美发工作区域每天开门前应进行通风,保持空气流通,工具、设备应摆放整齐。
2.美容美发工作区域的器具需按顾客、顺序使用,完成之后应及时清洁、消毒。
3.美容美发工作区域的剃刀、修眉刀等一次性用品应使用后立即丢弃,不得重复使用。
4.美容美发工作区域的粘毛刷等清洁工具应定期更换,确保清洁效果。
五、废弃物和卫生垃圾的处理1.废弃物和卫生垃圾应定期分类处理,保证环境整洁,并按规定投放至指定的垃圾桶内。
2.废弃物和卫生垃圾应定期请有资质的环保单位进行处理,不得随意倾倒。
六、顾客隐私保护1.美容美发店应保护顾客的隐私权,不得泄露顾客的个人信息和服务记录。
2.顾客的个人信息应妥善保存,防止被他人获取和滥用。
七、消防安全1.美容美发店应配备消防设施,并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查。
2.美容美发店的工作人员应定期接受消防安全培训,掌握基本的消防知识和处置方法。
《公共场所五小行业卫生监督检查标准》
《公共场所五小行业卫生监督检查标准》一、美容美发场所:1、卫生许可证有效并悬挂于明显处,卫生管理制度上墙;2、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工作衣帽整洁、个人卫生良好;3、设有专用消毒间/区,消毒药械(如电子消毒柜、高压锅、酒精、84消毒液等),客用毛巾、围布、刀剪及客用美容用具一客一换一消毒,并做好记录;4、配备皮肤病、头癣患者专用理发工具,并有明显标志,单独存放、一客一换一消毒;5、设立专用染/烫发专区,加强通风;6、店内外保持卫生整洁,垃圾袋装密闭存放。
二、住宿场所:1、卫生许可证有效并悬挂于明显处。
卫生管理制度上墙;2、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工作衣帽整洁、个人卫生良好;3、必须设有公用物品消毒间和设施;4、配备的脸盆、脚盆要做好标记并一客一换一消毒;5、床上用品一客一换一消毒并有记录,外送床上用品提供检测报告;6、店内外保持卫生整洁,垃圾袋装密闭存放。
三、歌舞厅场所1、有有效的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持有效的健康、培训合格证明上岗,从业人员掌握岗位基本卫生知识,个人卫生好;2、有专门的消毒柜及保洁设施,客用茶具一客一换一消毒,话筒用后擦拭消毒,来苏尔喷洒地面进行消毒;消毒记录完整;4、内外环境整洁,有机械通风装置。
5、禁止吸烟,有醒目的禁烟标志,不设烟缸;6、厕所为水冲式,有洗手、通风设施,无臭味、无积粪、无尿垢、无蝇蛆;垃圾袋装密闭存放。
第二篇: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内容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内容一、旅馆业1、持有效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有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证,从业人员熟练掌握卫生法规知识。
2、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卫生管理制度健全,有日常消毒记录,有公共用具消毒效果检测报告3、应设有专用的消毒间和清洗、消毒设施,做到专人管理,制度上墙,操作规范;客房卫生间清洗、消毒时做到三桶三刷,清洗操作符合卫生要求;每客用后消毒。
4、被套、枕套(巾)床单等床上用品做到一客一换,长住客每周一换。
5、客房毛毯、床罩至少每月清洗一次。
公共场所卫生设计规范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公共场所卫生设施、功能房间、物品配置贮存、顾客用品用具清洗消毒、生活饮用水、公共卫生用品和从业人员卫生等方面卫生管理的基本要求和准则。
本标准适用于宾馆、旅店、招待所、饭馆、咖啡馆、酒吧、茶座、公共浴室、美容店、理发店、影剧院、音乐厅、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商场(店)、书店、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候诊室、候车(机、船)室与公共交通工具等公共场所。
其他公共场所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296.3 消费品使用说明化妆品通用标签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XXXX 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GB 17051 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WS 394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卫生部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顾客用品用具 articles in public place公共场所提供顾客重复使用的床单、枕套、被套、毛巾、浴巾、浴衣等各种棉纺织品和杯具、洁具、拖鞋、美容美发用品、修脚工具等各种用具以及其他提供顾客重复使用且与皮肤接触的公共用品用具。
3.2工作车 work handcart宾馆、旅店、招待所等住宿场所经营单位在卫生清扫时用于清洁物品放置和临时保洁,存放一次性用品、耗损品,回收污染物品和废弃物的工作车辆。
4 基本卫生要求4.1 物品采购、配置4.1.1 采购:公共场所采购公共卫生用品应执行采购索证、进货验收制度,产品质量应符合卫生要求,中文标识规范。
物品出入库应有记录,做到先进先出。
公共卫生用品索证、验收等资料应至少保存2年。
4.1.2 物品配置:场所内顾客用品用具的配备数量应能满足经营需要,可以使用一次性用品用具。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范围(2021年版)
XX自治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范围(2021年版)
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国务院关于整合调整餐饮服务场所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决定》(国发〔2016〕12号)以及相关规章、卫生规范和标准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确定我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范围。
一、纳入卫生监督范围的公共场所
(一)住宿场所;
(二)沐浴场所;
(三)游泳场所;
(四)美发、生活美容场所;
(五)文化娱乐场所;
(六)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
(七)商场(店)、书店;
(八)候车(机、船)室。
二、部分公共场所的适用范围界定
(一)住宿场所:指向消费者提供住宿及相关综合性服务的场所。
包括宾馆(饭店、酒店)、旅店、招待所、度假村等。
(二)沐浴场所:指从事经营服务的公共浴室。
包括(含会馆、会所、俱乐部等所设的浴场)、桑拿中心(含宾馆、饭店、酒店、娱乐城等的桑拿部和水吧SPA)、浴室(含浴池、洗浴中
1。
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
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作者:来源:《中国质量与标准导报》2019年第07期公共场所系列卫生标准由《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规范》《公共场所卫生学评价规范》《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5项标准组成。
其中GB 37489《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已于2019年4月4日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并将于2019年11月1日开始实施。
GB 37489《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分为5个部分:——第1部分:总则;——第2部分:住宿场所;——第3部分:人工游泳场所;——第4部分:沐浴场所;——第5部分:美容美发场所。
GB 37489.1—2019《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第1部分:总则》部分代替GB 9663—1996《旅店业卫生标准》、GB 9664—1996《文化娱乐场所卫生标准》、GB 9665—1996《公共浴室卫生标准》、GB 9666—1996《理发店、美容店卫生标准》、GB 9667—1996《游泳场所卫生标准》、GB 9668—1996《体育馆卫生标准》、GB 9669—1996《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卫生标准》、GB 9670—1996《商场(店)、书店卫生标准》、GB 9671—1996《医院候诊室卫生标准》、GB 9672—1996《公共交通等候室卫生标准》、GB 16153—1996《饭馆(餐厅)卫生标准》中有关设计的通用卫生要求内容。
与GB 9663~9672—1996、GB 16153—1996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在第1部分总则中提出了关于各类公共场所设计均适用的通用卫生要求;——增加了选址的卫生要求;——细化了功能设置与总体布局的卫生要求;——增加了储藏间(区)的卫生要求;——细化了清洗消毒间(区)、公共卫生间的卫生要求;——细化了暖通空调、给水排水、采光照明、病媒生物防治的卫生要求。
GB 37489.2—2019《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規范第2部分:住宿场所》部分代替GB 9663—1996《旅店业卫生标准》中有关设计卫生要求内容。
美容院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美容院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美容院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美容院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篇11、美容美发场所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健康检查,领取“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证明”后方能上网工作。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3、理发店、美容店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4、美容美发场所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接受卫生知识培训,学习有关的'卫生法律法规,基本卫生知识和基本卫生操作技能等,熟悉并严格执行本岗位的各项卫生操作规程和有关卫生要求。
5、美容美发场所从来人员上岗后每两年进行一次卫生知识复训。
6、健康检查项目按卫生部《预防性体检管理办法》进行,“健康证明”均不得涂改、转让、倒卖、伪造。
7、美容美发场所从业人员必须讲究个人卫生,做到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穿戴整洁工作衣帽。
8、美容美发场所经营单位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有连续二年应检与应培训人员、已检与已培训人员和已领健康证、培训证人员名单;有卫生监督部门通知的不合格人员名单及其去向记录。
美容院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篇21、卫生许可证悬挂在大厅、入口等醒目处。
2、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卫生管理人员。
3、环境应整洁、明亮、舒适。
随时清扫地面废弃物,并有专门容器存放。
4.有健全的.卫生制度,店内有消毒设施或消毒间(区)5.理发用围布、毛巾,美容用毛巾、面巾、床单、被罩等应清洁,一客一用一消毒。
6.美容工具、理发工具、胡刷等用后应消毒。
清洗消毒后的工具应分类存放。
7.对患有头癣等皮肤传染病的顾客要有专用的理发工具,并有明显标志,用后及时消毒,并单独存放于皮肤病人专用理发工具箱。
8.工作人员(包括临时工)每年进行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取得健康证明、卫生知识培训证明后方可上岗。
9、工作人员在工作前双手必须清洗消毒,应穿清洁干净的工作服,洁面时要戴口罩。
美容理发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美容理发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1、理发店经营单位必需领取“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前方能营业。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必需悬挂在店内惹眼处,并按国家规定定期到卫生监视部门复核。
逾期3个月未复核,原“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自行失效。
2、新建、改建、扩建或变更许可工程必需报卫生监视部门审核,验收合格并取得卫生许可前方能营业。
3、经营场所的卫生条件、卫生设施和用品用具必需符合GB9666-1996《理发店卫生标准》的要求。
4、应建立卫生治理制度和卫生治理组织,配备专职或兼职卫生治理人员,应建立和健全卫生档案。
应帮助、支持和承受卫生监视机构的监视、监测。
5、从业人员必需持有效“安康证明”和“卫生学问培训证明”上岗,并按国家规定进展复检和复训。
6、空调场所应有新风供给,新风入口应设在室外,远离污染源,空调器过滤材料应定期清洗或更换。
7、必需备有供患头癣等皮肤病的顾客专用的理发用具,用后准时消毒。
专用具必需单独存放,并能正常使用。
8、应有齐全的、有明显标志的消毒设施和消毒制度,配备足够数量供消毒周转用的理发工具、用具和毛巾。
毛巾须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
9、理发用毛巾应与烫发染发用毛巾分开,洁净毛巾应存放在带门的专用存放柜内。
10、剃须应使用一次性剃须球或一次性剃须刀片。
理发工具应使用理发工具消毒箱进展消毒。
11、室内制止吸烟,并有明显的禁烟标志。
12、理发、烫发、染发、美容用的化学制剂、化装品应符合《化装品卫生监视条例》和GB7916-87《化装品卫生标准》的有关规定。
美容理发公共场所卫生治理制度篇2一、“公共场所”经营单位位,需取得“卫生许可证”前方可开业,“卫生许可证”需挂在显目处。
二、从业人员(包括临时工)每年进展一次安康检查,检查合格后持有效安康证明上岗。
三、从业人员需每年进展法律法规及卫生学问培训,经考核合格领取培训合格证后上岗。
四、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必需建立、健全相应的卫生治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卫生治理工作五、定期清理室内卫生,保持环境干净。
公共场所“五小”行业
设施设备管理规定
第十五条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根据经营 规模、项目设置清洗、消毒、保洁、盥洗 等设施设备和公共卫生间。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建立卫生设施设备维 护制度,定期检查卫生设施设备,确保其 正常运行,不得擅自拆除、改造或者挪作 他用。公共场所设置的卫生间,应当有单 独通风排气设施,保持清洁无异味。
1987年9月15日卫生部发布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1991年3月11日卫生部发布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11年3月10日修订5月1日实施1988年发布了旅店业卫生标准文化娱乐场所卫生标准公共浴室卫生标准理发美容店卫生标准等11项公共场所卫生标准1996年卫生部和国家技术监督局重新发布了卫生标准增加了饭馆餐厅卫生标准2001年发布了公共场所用品卫生标准和公共场所卫生综合评价方法室内空气质量标准2003年卫生部出台了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及配套的卫生规范评价规范清洗规范3个规范2007年卫生部又会同有关部门出台了游泳场所卫生规范住宿业卫生规范美容美发场所卫生规范沐浴场所卫生规范四个规范
(一)未按照规定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 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 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的; (二)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 、消毒、保洁,或者重复使用一次性用品用 具的。 这款在于强调经营者一定要检测、消毒,如 果不检测不消毒的话,除了要求整改以外还 要给于处罚,如果不整改抽检结果又不合格 的话,则要重罚。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三)未按照规定设置与其经营规模、项目相适应的清洗 、消毒、保洁、盥洗等设施设备和公共卫生间,或者擅自 停止使用、拆除上述设施设备,或者挪作他用的; (四)未按照规定配备预防控制鼠、蚊、蝇、蟑螂和其他 病媒生物的设施设备以及废弃物存放专用设施设备,或者 擅自停止使用、拆除预防控制鼠、蚊、蝇、蟑螂和其他病 媒生物的设施设备以及废弃物存放专用设施设备的;
美发卫生管理制度规章
美发卫生管理制度规章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美发行业的卫生管理工作,保障顾客的健康和安全,提升美发服务质量,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美发场所包括美发店和美容美发学校,均应遵守本规章。
第三条美发店和美容美发学校应当建立完善的卫生管理制度和相关操作规定,指定专人负责卫生管理工作。
第四条美发店和美容美发学校应当定期进行卫生检查,并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无证经营的美发活动。
第二章美发场所的卫生要求第六条美发店和美容美发学校应当保证场所整洁、通风良好。
第七条美发店和美容美发学校经营场所应当防止昆虫、霉菌等生物的滋生。
第八条美发店和美容美发学校的用水、用电、用气设施应当经常保持清洁,定期检查。
第九条美发店和美容美发学校应当配备必要的卫生消毒设备,并按照规定使用。
第十条美发店和美容美发学校应当设置封闭式垃圾箱,并定期清理、更换。
第三章美发用品的卫生管理第十一条美发店和美容美发学校应当定期清洗、消毒发型工具、理发椅等设备。
第十二条美发店和美容美发学校应当使用干净的洗发水、护发素等产品,避免交叉感染。
第十三条美发店和美容美发学校应当妥善保管化妆品、美发产品,避免变质或受潮。
第十四条美发店和美容美发学校的员工应当保持个人清洁,保持清洁头发、干净衣服。
第十五条美发店和美容美发学校应当定期培训员工卫生管理知识,提升员工的卫生意识。
第四章顾客服务及反馈第十六条美发店和美容美发学校应当为顾客提供洁净的毛巾、围裙等用品。
第十七条美发店和美容美发学校应当定期清洗、消毒顾客用梳子、剃须刀等个人卫生用品。
第十八条美发店和美容美发学校应当重视顾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正存在的问题。
第十九条顾客对美发店和美容美发学校的服务不满意时,可通过投诉渠道进行投诉,作出及时处理。
第五章管理与监督第二十条美发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美发场所的卫生管理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二十一条美发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美发人员的卫生管理培训,提升卫生管理水平。
发廊店面卫生管理制度
发廊店面卫生管理制度一、总则发廊作为一个提供理发、美容服务的场所,店面卫生管理是关乎顾客健康和形象的重要环节。
为了确保顾客的健康和安全,提升服务质量和形象,特制定本《发廊店面卫生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店所有员工和顾客,要求严格执行。
二、卫生管理责任1. 店长负责全面负责发廊店面卫生管理工作,包括制定卫生管理规程和监督执行情况。
2. 美发师应当爱护店面设施、保持个人卫生,认真执行本制度。
3. 所有员工都有义务遵守卫生管理规范,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4. 顾客也应积极配合,保持店面卫生整洁。
三、店面卫生管理规范1. 杀菌消毒1.1. 美发工具按照使用频率进行定期消毒,保持工具的清洁卫生。
1.2. 每日清洁消毒工作台、座椅等不易清洁的设施,确保无菌状态。
1.3. 空气清洁处理设施应定期清洁维护,确保室内空气质量符合卫生标准。
2. 店面环境清洁2.1. 定期对店面进行全面清洁,包括地面、墙面、天花板等。
2.2. 定期清洗店面所有设施,确保店面整洁干净。
3. 店面设施维护3.1. 定期检查店面设施设备,如电吹风、洗头盆等,发现异常及时维修。
3.2. 损坏设施及时更换、修理,确保设施设备完好。
4. 店面垃圾处理4.1. 店面应配备垃圾桶,并进行分类投放垃圾。
4.2. 垃圾桶定期清理消毒,防止细菌滋生。
5. 店面食品管理5.1. 禁止在店面经营食品,如有需要,应进行严格管理。
5.2. 如有提供饮料等,应购买有合格证明的产品,并定期检查保质期。
6. 店面空气流通6.1. 店面应保持良好通风,确保空气流通。
6.2. 店内应设置足够数量的空气净化设备,确保空气清新。
7. 店面消防安全7.1. 店面应配备灭火器等消防工具,并定期检查保养。
7.2. 定期开展消防演练,提高员工应急能力。
8. 店面卫生宣传8.1. 在店面显眼位置张贴卫生宣传标语,提高员工和顾客的卫生意识。
8.2. 通过员工会议等形式,定期宣传卫生管理知识,增强员工对卫生管理的重视。
美容美发场所卫生规范
美容美发场所卫生规范卫监督发〔2007〕221号关于印发《住宿业卫生规范》等规范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商务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商务局:为了进一步加强住宿业、沐浴业和美容美发业的卫生管理,规范经营行为,提高卫生管理水平,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卫生部、商务部组织制定了《住宿业卫生规范》、《沐浴场所卫生规范》和《美容美发场所卫生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以上3个卫生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住宿业卫生规范.doc2.沐浴场所卫生规范.doc3.美容美发场所卫生规范.doc二〇〇七年六月二十五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为加强美容美发场所卫生管理,规范经营行为,防止传染病传播与流行,保障人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一切从事经营服务的美容美发场所,但不包括开展医疗美容项目的场所和无固定服务场所的流动摊点。
第三条用语含义(一)美容场所,是指根据宾客的脸型、皮肤特点和要求,运用手法技术、器械设备并借助化妆、美容护肤等产品,为其提供非创伤性和非侵入性的皮肤清洁、护理、保养、修饰等服务的场所,包括等候、洗净、美容等区域和专间。
(二)美发场所,是指根据宾客的头型、脸型、发质和要求,运用手法技艺、器械设备并借助洗发、护发、染发、烫发等产品,为其提供发型设计、修剪造型、发质养护和烫染等服务的场所,包括等候、洗发、理发、烫染等区域和专间。
(三)公共用品用具,是指美容美发场所和美容美发操作过程中使用的,与顾客密切接触的物品。
美容用品用具包括美容棉(纸)、倒膜用具、修手工具、眉钳、刷子、梳子、美容盆、美容仪器等物品;美发用品用具包括围布、毛巾、刀剪、梳子、推子、发刷、胡刷等物品。
(四)健康危害事故,是指美容美发场所内发生的因空气质量、水质不符合卫生标准、用品用具或设施受到污染导致的群体性健康损害事故。
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
标准咨询CHINA QUALITY AND STANDARDS REVIEW标 准 浏 览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公共场所系列卫生标准由《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规范》《公共场所卫生学评价规范》《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5项标准组成。
其中GB 37489《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已于2019年4月4日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并将于2019年11月1日开始实施。
GB 37489《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分为5个部分:——第1部分:总则;——第2部分:住宿场所;——第3部分:人工游泳场所;——第4部分:沐浴场所;——第5部分:美容美发场所。
GB 37489.1—2019《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 第1部分:总则》部分代替GB 9663—1996《旅店业卫生标准》、GB 9664—1996《文化娱乐场所卫生标准》、GB 9665—1996《公共浴室卫生标准》、GB 9666—1996《理发店、美容店卫生标准》、GB 9667—1996《游泳场所卫生标准》、GB 9668—1996《体育馆卫生标准》、GB 9669—1996《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卫生标准》、GB 9670—1996《商场(店)、书店卫生标准》、GB 9671—1996《医院候诊室卫生标准》、GB 9672—1996《公共交通等候室卫生标准》、GB 16153—1996《饭馆(餐厅)卫生标准》中有关设计的通用卫生要求内容。
与GB 9663~9672—1996、GB 16153—1996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在第1部分总则中提出了关于各类公共场所设计均适用的通用卫生要求;——增加了选址的卫生要求;——细化了功能设置与总体布局的卫生要求;——增加了储藏间(区)的卫生要求;——细化了清洗消毒间(区)、公共卫生间的卫生要求;——细化了暖通空调、给水排水、采光照明、病媒生物防治的卫生要求。
公共场所卫生设计规范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公共场所卫生设施、功能房间、物品配置贮存、顾客用品用具清洗消毒、生活饮用水、公共卫生用品和从业人员卫生等方面卫生管理的基本要求和准则。
本标准适用于宾馆、旅店、招待所、饭馆、咖啡馆、酒吧、茶座、公共浴室、美容店、理发店、影剧院、音乐厅、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商场(店)、书店、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候诊室、候车(机、船)室与公共交通工具等公共场所。
其他公共场所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296.3 消费品使用说明化妆品通用标签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XXXX 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GB 17051 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WS 394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卫生部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顾客用品用具 articles in public place公共场所提供顾客重复使用的床单、枕套、被套、毛巾、浴巾、浴衣等各种棉纺织品和杯具、洁具、拖鞋、美容美发用品、修脚工具等各种用具以及其他提供顾客重复使用且与皮肤接触的公共用品用具。
3.2工作车 work handcart宾馆、旅店、招待所等住宿场所经营单位在卫生清扫时用于清洁物品放置和临时保洁,存放一次性用品、耗损品,回收污染物品和废弃物的工作车辆。
4 基本卫生要求4.1 物品采购、配置4.1.1 采购:公共场所采购公共卫生用品应执行采购索证、进货验收制度,产品质量应符合卫生要求,中文标识规范。
物品出入库应有记录,做到先进先出。
公共卫生用品索证、验收等资料应至少保存2年。
4.1.2 物品配置:场所内顾客用品用具的配备数量应能满足经营需要,可以使用一次性用品用具。
美容美发场所卫生规范
美容美发场所卫生规范美容美发场所卫生规范〔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依据为增强美容美发场所的卫生管理,预防疾病,保证人体安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那么、«化装品卫生监视条例»等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美容美发运营的场所,但不包括展开医疗美容项目的场所和无固定效劳场所的活动摊点。
第三条本规范以下用语的含义〔一〕美容场所:是依据宾客的脸型、皮肤特点和要求,为其清洁、护理、保养皮肤、美化容颜等提供效劳的场所,包括等候、洗净、美容等区域和专间。
美容:是运用手法技术、器械设备并借助化装、美容护肤等产品,为消费者提供人体外表无创伤、非侵入性的皮肤清洁、皮肤保养、化装修饰等效劳。
〔二〕美发场所:是依据宾客的头型、脸型、发质和要求,为其提供设计剪修、制造发型、美化容颜等效劳的场所,包括等候、洗头、理发、烫染等区域和专间。
美发:是运用手法技艺、器械设备并借助洗发、护发、染发、烫发等产品,为消费者提供发型设计、修剪外型、发质养护和烫染等效劳。
〔三〕公共用品用具:是指美容美发场所和美容美发操作进程中运用的,与顾客亲密接触的物品。
美容用品用具:是指美容进程中运用的,与顾客亲密接触的物品,包括美容棉〔纸〕、倒膜用具、修手工具、眉钳、刷子、梳子、美容盆、美容仪器等物品。
美发用品用具:是指美发进程中运用的,与顾客亲密接触的物品,包括围布、毛巾、刀剪、梳子、推子、发刷、胡刷等物品。
〔四〕危害安康事情:是指美容美发场所内发作的,因空气质量不契合卫生规范致人虚脱休克、公共用品用具和设备遭受污染招致传染性疾病和皮肤病、化装品不合格引发不良反响等形成顾客安康损害的事情。
第二章场所卫生要求第四条选址要求美容美发场所室外25米范围内应当无坑式厕所、渣滓站〔堆〕污水池等污染源。
理发店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对场所消防和安全演练的要求
消防安全提示
理发店应在显眼位置设置消防安全提示标识,提醒顾客注意消防安全,并告知紧急疏散 路线。
安全演练告知
安全演练计划告知
理发店应向顾客告知定期进行的安全演练计 划,让顾客了解演练的时间、内容和目的。
安全演练指导
火灾应急处理培训
使员工了解消防安全法规,提高消防安全 意识。
教导员工正确使用灭火器、消防栓等消防 设备。
培养员工在火灾发生时冷静应对,掌握疏 散和自救技能。
安全演练技能培训
紧急疏散演练
定期组织紧急疏散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急救技能培训
教授员工基本的急救技能,如心肺复苏、止血等。
防暴技能培训
在显眼位置设置消防设施标识,明确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方法和注意 事项。
火源安全管理
火源隔离
确保易燃物品远离火源,禁止私 拉乱接电线,严禁在营业场所内 吸烟。
火源监控
安装监控设备,对火源进行实时 监控,及时发现并处理火源隐患 。
紧急疏散措施
紧急疏散通道
保持紧急疏散通道畅通无阻,不得堆放杂物,确保通道照明 设施完好。
、消毒,确保卫生安全。
03
员工在服务过程中应保持个 人卫生,勤洗手、勤剪指甲
、勤换工作服等。
消毒杀菌要求
01 营业场所内使用的工具、器械、设备等物品应定 期进行消毒杀菌,确保无菌状态。
02 消毒杀菌方法应符合相关规定,不得使用对人体 有害的消毒剂。
03 消毒杀菌记录应完整,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监督。
垃圾处理要求
教导员工应对暴力事件的正确方法,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05
公共场所卫生设计规范 美容美发场所
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美容美发场所1 范围GB XXXX的本部分规定了美容美发场所的平面布局、相关卫生设施设计的卫生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美容店、理(美)发店的设计及评价。
其他美容美发场所参照执行。
本部分不适用于医疗美容场所。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XXXX 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GB XXXX.1 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第1部分:总则3 基本要求在美容美发场所建设项目设计时,应符合GB XXXX.1《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第1部分:总则》的要求,应对各场所进行合理的平面布局及相关设施的设置,设计恰当的空气质量、微小气候、采光、照明等室内环境参数,使其达到GB XXXX 《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中相应的卫生要求,防止美容美发场所建设项目内可能产生的健康影响因素对理发、美容顾客的身体健康产生危害。
4 设计卫生要求4.1 场所设置与布局4.1.1 美容美发场所应当设置在室内,并有良好的通风和采光。
美容场所经营面积应不小于30m2,美发场所经营面积应不小于10m2。
4.1.2 美容美发场所的地面、墙面、天花板应当使用无毒、无异味、防水、不易积垢的材料铺设,并且平整、无裂缝、易于清扫。
4.1.3 兼有美容和美发服务的场所,美容、美发操作区域应当分隔设置。
经营面积在50m2以上的美发场所,应当设有单独的染发、烫发间;经营面积小于50m2的美发场所,应当设有烫、染工作间(区),烫、染工作间(区)应有机械通风设施,并设置强制排风设施。
4.1.4 美容美发场所应当设置公共用品用具消毒设施,美容场所和经营面积在50m2以上的美发场所,应当设立单独的清洗消毒间,专间专用;50m2以下的美发场所应设置清洗消毒区,并设置消毒设备。
理发店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的内容及要点。
汇报人:
contents
目录
• 卫生管理规定 • 员工卫生规定 • 顾客卫生规定 • 应急处理措施 • 卫生管理制度的监督与执行
01
卫生管理规定
卫生标准
卫生标准
理发店应保持环境整洁,无杂物、无异味。理发工具、座椅、地 面等应定期清洁,保持无尘、无污渍。
卫生设施
理发店应配备洗手设施,提供洗手液、干手器等卫生用品,确保顾 客和员工使用。
卫生检查
检查制度
理发店应建立卫生检查制 度,定期对卫生状况进行 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
检查内容
检查内容包括理发工具的 清洁度、座椅的舒适度、 环境的整洁度等。
检查结果
检查结果应记录在案,对 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项目进 行整改,并追究相关责任 人的责任。
02
员工卫生规定
健康检查
员工需进行定期健康检查,确保无传 染病等影响公共卫生的疾病。
第三方检测机构
接受卫生监督部门的委托,对理 发店的卫生状况进行检测和评估 ,确保卫生标准的落实。
行业协会
协助卫生监督部门开展工作,组 织会员单位学习卫生法规和标准 ,提高行业整体卫生水平。
执行与奖惩
执行主体
理发店经营者是执行卫生管理制度的主体, 应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卫生管理工作。
奖惩措施
对于执行卫生管理制度表现良好的理发店, 可给予一定的奖励或表彰;对于违反卫生管 理制度的行为,应依法进行处罚或责令整改 。
卫生宣传
理发店应在显眼位置张贴卫生宣传标语,提醒顾客注意个人卫生, 遵守公共卫生规定。
清洁与消毒
01
02
03
清洁频次
理发工具应每日清洁,座 椅、地面等应每周彻底清 洁,保持无死角。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美容美发场所
1 范围
GB XXXX的本部分规定了美容美发场所的平面布局、相关卫生设施设计的卫生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美容店、理(美)发店的设计及评价。
其他美容美发场所参照执行。
本部分不适用于医疗美容场所。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XXXX 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
GB XXXX.1 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第1部分:总则
3 基本要求
在美容美发场所建设项目设计时,应符合GB XXXX.1《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第1部分:总则》的要求,应对各场所进行合理的平面布局及相关设施的设置,设计恰当的空气质量、微小气候、采光、照明等室内环境参数,使其达到GB XXXX 《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中相应的卫生要求,防止美容美发场所建设项目内可能产生的健康影响因素对理发、美容顾客的身体健康产生危害。
4 设计卫生要求
4.1 场所设置与布局
4.1.1 美容美发场所应当设置在室内,并有良好的通风和采光。
美容场所经营面积应不小于30m2,美发场所经营面积应不小于10m2。
4.1.2 美容美发场所的地面、墙面、天花板应当使用无毒、无异味、防水、不易积垢的材料铺设,并且平整、无裂缝、易于清扫。
4.1.3 兼有美容和美发服务的场所,美容、美发操作区域应当分隔设置。
经营面积在50m2以上的美发场所,应当设有单独的染发、烫发间;经营面积小于50m2的美发场所,应当设有烫、染工作间(区),烫、染工作间(区)应有机械通风设施,并设置强制排风设施。
4.1.4 美容美发场所应当设置公共用品用具消毒设施,美容场所和经营面积在50m2以上的美发场所,应当设立单独的清洗消毒间,专间专用;50m2以下的美发场所应设置清洗消毒区,并设置消毒设备。
4.1.5 美容美发场所应当设置从业人员更衣间或更衣柜,根据需要设置顾客更衣间或更衣柜。
美发场所应当设置流水式洗发设施,且洗发设施和座位比不小于1:5。
4.1.6 确保美容美发场所内温度、相对湿度、风速、噪声、新风量等设计参数符合GB XXXX 《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的要求。
4.2 清洗消毒间
4.2.1 清洗消毒间面积应不小于3m2,有给排水设施,通风和采光良好,地面、墙壁防透水,易于清扫。
墙裙用瓷砖等防水材料贴面,高度不低于1.5m。
配备操作台、清洗、消毒、保洁和空气消毒设施。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