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病历书写格式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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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病历书写范文]住院病历书写规范及范例

[住院病历书写范文]住院病历书写规范及范例

[住院病历书写范文]住院病历书写规范及范例[住院病历书写范文]住院病历书写规范及范例篇一 : 住院病历书写规范及范例一、病历的组成、病历包括门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完整病历应包括与病人诊断治疗相关的所有的文字记录。

一般分门诊病历及住院病历。

1、门诊病历,是病人在门诊就诊时,由接诊医师书写的病历记录。

2、住院病历:是病人办理住院手续后,由病房医师以及其它相关医务人员书写的各种医疗记录。

、门诊病历有以下内容组成:1、门诊病历首页;2、门诊病历记录。

3、在门诊进行的化硷、特殊检查声、影像学报告单等。

、住院病历有以下内容组成;1、住院病历首页:要求一定要写好主要诊断及次要诊断。

2、入院记录,住院病历。

3、病程记录班记录、阶段小结、转出记录、术前讨沦、术前小结、麻醉记录、手术记录、术后病程记录、抢救记录等)。

4、出院记录或死亡记录及死亡讨论。

5、化验及其他辅助检查报告单。

6、体温单。

7、医嘱单。

8、护理记录。

9、手术报告单或手术知情同意书及有创伤性的检查和治疗、输血、自费药等的知情同意书等。

二、病历书写注意事项、住院病历中的病历要求用蓝黑色墨水书写。

病历中各个大标题用红墨水笔书写。

血型、过敏药物,化验异常者用红墨水笔或红园珠笔标记。

对上级医师查房记录要求有明显标示。

、病历书写文字要求通顺简练、字迹清晰、无错别字、自造字及非国际通用的中、英文缩写。

词句中的数字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书写。

病历中任何内容不允许有涂改。

病程记录之后如有空白,要求用斜线标志,不能再加其他内容。

、病历书写内容要求真实完整,重点突出,条理清晰,有逻辑性、有科学性的综合分析讨论意见。

要求用中文医学术语书写病历。

、入院记录或住院病历应在病人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

对多次住本院病人可写第X次入院记录;对入院不到24小时出院的病人,可写入出院记录,格式同出院记录。

首次病程记录要求住院医师及时完成;术后首次病程记录由参加手术的住院医师立即完成。

、入院记录、首次病程记录、阶段小结、交接班记录、抢救记录、死亡记录及死亡讨论必须由住院医师书写;手术记录原则上应由第一手术者书写,如有特殊情况可由第一助手书写,但要求必须有第一手术者审阅后签名负责。

住院病历书写格式及要求

住院病历书写格式及要求

住院病历书写格式及要求第二节入院记录书写规范及要求入院记录由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医师在患者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

一、书写内容:包括患者一般项目、主诉、现病史、既往史、个人史、婚姻史、月经生育史、家族史、望闻切诊、体格检查(专科情况)、辅助检查、诊断(初步诊断、入院诊断、修正诊断)和书写病历医师签字。

二、书写要求1.一般项目:共14项,分6行书写;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婚姻状况、出生地、现住址、工作单位、职业、入院日期、记录日期(年、月、日、时)、病史陈述者、可靠程度、发病节气等。

不允许有空项、漏项及误填。

2.主诉是指促使患者就诊的主要症状(或体征)及持续时间。

3.现病史是指患者本次疾病的发生、演变、诊疗等方面的详细情况,应按时间顺序书写,并结合中医问诊要求,记录目前情况。

内容包括发病情况、主要症状特点及其发展变化情况、伴随症状、发病后诊疗经过及结果、睡眠和饮食等一般情况的变化,以及与鉴别诊断有关的阳性或阴性资料等。

与本次疾病虽无紧密关系,但仍需治疗的其他疾病情况,可在现病史后另起一段予以记录。

4.既往史是指患者过去的健康和疾病情况。

内容包括既往一般健康状况、疾病史、传染病史、预防接种史、手术外伤史、输血史、药物过敏史等。

5.个人史记录出生地及长期居留地,生活习惯及有无烟、酒、药物等嗜好,职业与工作条件及有无工业毒物、粉尘、放射性物质接触史,有无冶游史。

6.月经及婚育史:月经情况、初潮年龄、行经期、月经周期、末次月经时间或绝经年龄。

是否结婚、结婚年龄、初孕年龄、妊娠和分娩情况,流产、早产、难产、死产、产后出血史,有无产褥热,节育及节育情况,如足月产次数-早产次数-流产次数-存活数。

配偶及子女健康情况与疾病情况。

7.家族史:父母、兄弟、姐妹健康状况,有无与患者类似疾病,有无家族遗传倾向的疾病。

8.望闻切诊:应当记录神色、形态、语声、气息、舌象、脉象等。

9.体格检查应按照系统循序进行书写。

内容包括体温、脉搏、呼吸、血压,一般情况(包括中医四诊的神色、形态、语声、气息、舌象、脉象等),皮肤黏膜,全身浅表淋巴结,16头部及其器官,颈部,胸部(胸廓、肺部、心脏、血管),腹部(肝、胆、脾、肾等),直肠肛门,外生殖器,脊柱,四肢,神经系统等。

住院病历书写格式及要求(全)

住院病历书写格式及要求(全)

住院病历书写格式及要求第一节住院病历目录填写格式及要求一、住院病案目录填写要求1.住院病案目录是保证病案完整的管理办法。

2.作为法律依据,可以协助医院、医务人员、患者的合法权益不被侵犯。

3.住院病案目录分别由医师、护士填写。

必须在病历回收之前完成。

4.护理病历、长期医嘱、临时医嘱、体温单由护士填写,其他均由医师逐项填写。

分别手工签全名。

5.住院病案目录按张数为单位填写,项目以每张报告单为准。

粘在一张化验粘贴单上的报告单,应逐张数清并填写。

6.病历中未出现的项目栏中划“0”,如项目未包括到的应在其他空格处注明项目名称,并准确填写。

二、住院病案目录住院病案目录第二节病案首页书写格式及要求住院病案首页是患者出院后,在住院病历回收之前,由主管医师按规定和标准逐项填写。

凡栏目中有“□”的,应在“□”内填按照有关写适当阿拉伯数字。

1.第n次住院:指患者本次住院是在该院住院的第几次。

2.病案号:患者住院时院方给定的顺序号,即患者编号。

再次住院的患者要用第一次住院号(同一患者只能有一个病案号)。

3.姓名:患者的姓名。

生僻字可用汉语拼音标注。

4.性别:指患者的性别,选填一项分类代码。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人的性别代码》(GB2261-80)为准〔0.未知 1.男性 2.女性 3.女性改变为男性4.男性改变为女性 5.未说明的性别〕。

5.出生日期:应填写八位数。

例:2001年02月05日。

年龄(Y,M,D):成人应填写实足年龄,三岁以下婴幼儿填写到月,新生儿填写到天,其中,Y表示岁,M表示月,D表示天。

规定:出生到28天以内计为D,28天~12个月计为M,一岁以上计为Y。

例:10天:表示为10D;10个月:表示为10M;10岁:表示为10Y。

6.婚况:指患者当前的婚姻状况。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婚姻状况代码》(GB4766-84)分类为准(1.未婚 2.已婚 3.丧偶 4.离异 5.其他)。

7.职业:指患者当前的具体工作类别的汉字名称。

住院病历的书写规范

住院病历的书写规范

《住院病历的书写规范》一、病历书写的基本要求:(1)内容要真实,不能虚构,不能随心所欲;(2)格式要规范,书写要全面;(3)描述要精练,用词要恰当;(4)不涂改、不刮、擦、粘;错写横线双处理,保留原始痕迹(5)6小时完成首次病程录;24小时内完成入院病历;(6)学会保护性医疗常识,减少纠纷。

二、入院录的规范要求:(可复制内容)第一部分(1)一般眉栏:有项必填。

如:姓名、性别、年龄、职业、民族、住址、病史陈述者、可靠程度(2)主诉(或代主诉)①主诉不超过20个字(症状+部位+时间)②简明扼要,突出第一诊断如:“突发心前区疼痛伴胸闷2小时”③内容真实、逻辑性强,立意客观,使用医学术语,不能白话如:“易汗、易怒、怕热伴消瘦1月余”相反:“易汗、性格暴躁1月余,体重下降60斤”(3)现病史:①围绕主诉描述②阐述疾病的发生、发展、转归、伴随症状、治疗、用药检查经过③充实病史内容,做出初步诊断,与主诉相近的疾病进行鉴别诊断;神志、意识、饮食、睡眠、情况。

如:心绞痛、……(4)系统回顾:(5)既往史:基础病、传染病、食物、药物过敏史(6)月经生育史:女性必写(7)个人史:嗜好、疫水疫区接触(8)家族史:很重要!!!第二部分(1)体格检查:①体检要全面、细致、不遗漏②专科症要重点查;要科学化、具体化③掌握的资料越多,越具备说服力,诊断准确性越高(2)辅助检查:①首选与诊断相关的、必须的检查②记录阳性结果(3)病史小结:①姓名、性别、年龄、职业;②主诉:③查体的阳性专科体征,及BP、意识、心肺、肝脾、NS检查;④辅助检查:阳性结果第三部分:诊断要求(1)住院医师:根据病史小结、写出初步诊断、并签全名(2)主治医师或主任医师:用“红笔”签写,入院诊断或最后诊断、或修正诊断、补充诊断、并签名以示负责。

举例:展示(3)诊断方法:①调查了解,收集资料:病史、体检、辅检、化验②分析综合资料,提出诊断③反复实践验证或修正诊断④基本程序:不能跨越,不能遗漏,也不容颠倒高明的医生,不是靠撒大网的方式诊断疾病,而是根据问诊、体检提出的初步诊断安排必要的检查,以确定、补充、修正、排除诊断。

住院病历书写格式及要求

住院病历书写格式及要求

住院病历书写规范与格式及要求第一节住院病案首页部分项目填写说明一、基本要求(一)凡本次修订的病案首页与前一版病案首页相同的项目,未就项目填写内容进行说明的,仍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修订印发中医住院病案首页的通知》(国中医药发〔2001〕6号)执行。

(二)签名部分可由相应医师、护士、编码员手写签名或使用可靠的电子签名。

(三)凡栏目中有“□”的,应当在“□”内填写适当阿拉伯数字。

栏目中没有可填写内容的,填写“-”。

如:联系人没有电话,在电话处填写“-”。

(四)疾病编码:指患者所罹患疾病的标准编码。

目前中医诊断按照《中医病证分类与代码》(GB/T15657—1995)编码执行,西医诊断按照全国统一的ICD-10编码执行。

(五)病案首页背面中空白部分留给各省级卫生、中医药行业管理部门结合医院级别类别增加具体项目。

二、部分项目填写说明(一)“医疗机构”指患者住院诊疗所在的医疗机构名称,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的机构名称填写。

组织机构代码目前按照WS218-2002卫生机构(组织)分类与代码标准填写,代码由8位本体代码、连字符和1位检验码组成。

(二)医疗付费方式分为: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4.贫困救助;5.商业医疗保险;6.全公费;7.全自费;8.其他社会保险;9.其他。

应当根据患者付费方式在“□”内填写相应阿拉伯数字。

其他社会保险指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农民工保险等。

(三)健康卡号:在已统一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健康卡”的地区填写健康卡号码,尚未发放“健康卡”的地区填写“就医卡号”等患者识别码或暂不填写。

(四)“第N 次住院”指患者在本医疗机构住院诊治的次数。

(五)病案号:指本医疗机构为患者住院病案设置的唯一性编码。

原则上,同一患者在同一医疗机构多次住院应当使用同一病案号。

(六)年龄:指患者的实足年龄,为患者出生后按照日历计算的历法年龄。

年龄满1周岁的,以实足年龄的相应整数填写;年龄不足1周岁的,按照实足年龄的月龄填写,以分数形式表示:分数的整数部分代表实足月龄,分数部分分母为30,分子为不足1个月的天数,如“2 月”代表患儿实足年龄为2个月又15天。

病历书写规范:病历的内容及要求——住院病历

病历书写规范:病历的内容及要求——住院病历

一)入院病史的收集询问病史时要对患者热情、关心、认真负责,取得患者的信任和协作,询问时既要全面又要抓住重点;应实事求是,避免主观臆测和先入为主。

当病人叙述不清或为了获得必要的病历资料时,可进行启发,但切忌主观片面和暗示。

1.一般项目姓名,性别,年龄,婚姻,民族,职业,出生地,现住址,工作单位,身份证号,邮政编码,电话,入院时间,记录时间,病史叙述者(注明可靠程度)。

填写要求:(1)年龄要写明“岁",婴幼儿应写“月”或“天",不得写“成”、“孩”、“老”等。

(2)职业应写明具体工作类别,如车工、待业、教师、工会干部等,不能笼统地写为工人、干部。

(3)地址:农村要写到乡、村,城市要写到街道门牌号码;工厂写到;车间、班组,机关写明科室。

(4)入院时间、记录时间要注明几时几分。

(5)病史叙述者:成年患者由本人叙述;小儿或神志不清者要写明代诉人姓名及与患者的关系等。

2。

主诉(1)主诉是指患者入院就诊的主要症状、体征及其发生时间、性质或程度、部位等,根据主诉能产生第一诊断。

主诉语言要简洁明了,一般以不超过20字为宜。

(2)不以诊断或检验结果为主诉内容(确无症状者例外)。

主诉多于一项时,可按主次或发生时间的先后分别列出。

3。

现病史现病史是病史中的主体部分。

围绕主诉,按症状出现的先后,详细记录从起病到就诊时疾病的发生、发展及其变化的经过和诊疗情况。

其内容主要包括:(1)起病时间、缓急,可能的病因和诱因(必要时包括起病前的一些情况)。

(2)主要症状(或体征)出现的时间、部位、性质、程度及其演变过程。

(3)伴随症状的特点及变化,对具有鉴别诊断意义的重要阳性和阴性症状(或体征)亦应加以说明。

(4)对患有与本病有关的慢性病者或旧病复发者,应着重了解其初发时的情况和重大变化以及最近复发的情况.(5)发病以来曾在何处做何种诊疗(包括诊疗日期,检查结果,用药名称及其剂量、用法,手术方式,疗效等).(6)与本科疾病无关的未愈仍需诊治的其他科重要伤病,应另段叙述.(7)发病以来的一般情况,如精神、食欲、食量、睡眠、大小便、体力和体重的变化等.4。

住院病历书写要求及规范(范本)

住院病历书写要求及规范(范本)

住院病历书写要求及规范
1.住院病历由实习医师、试用期住院医师或无处方权的进修医师书写。

2.对新入院患者必须写一份住院病历,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住址、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家族史、个人生活史、月经史、婚育史、体格检查、化验检查、特殊检查、病历小结、鉴别诊断、诊断及治疗等,医师签全名。

3.住院病历应尽可能于次日晨上级医师查房前完成,最迟须在患者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

急症、危重患者可先书写详细的病程记录,待病情允许时再完成住院病历。

4.须行紧急手术者,术前应写详细的病程记录,术后再补写住院病历。

接收大批患者或伤员时,住院病历完成时间可由科主任酌情规定。

5.实习医师书写住院病历前的询问病史和体格检查,应在住院医师指导下进行。

6.住院病历必须由5年以上上级医师及时审阅,做必要的修改和补充。

修改住院病历应用红墨水,修改后,修改者用红墨水签名。

被修改6处以上者应重新抄写。

住院病历书写要求与格式

住院病历书写要求与格式

住院病历书写要求与格式一、入院病史的收集要求:询问病史时要对患者热情、关心、认真负责,取得患者的信任和协作,询问时既要全面又要抓住重点;应实事求是,避免主观臆测和先入为主。

当病人叙述不清或为了获得必要的病历资料时,可进行启发,但切忌主观片面和暗示。

二、住院病历的内容要求住院病历一般由实习医师或试用期住院医师书写,是对患者病史、体检、诊疗经过、已有的实验室和器械检查等资料综合、归纳、加工而成。

目前住院病历已不是正式的医疗文件,仅作为临床教学使用。

由于入院记录是住院病历的合理简化,以下是详细说明每一部分的书写的格式和要求。

1.一般项目患者一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填写实足年龄或出生年、月、日,不可用“儿”或“成”代替,婴幼儿应写月或天)、婚姻状况、出生地(写明省、市、县)、民族,职业(写明具体工作,如钳工、油漆工,而不要笼统地写为干部、工人)、工作单位、住址(农村应记录到村,城镇应记录到街道门牌号码)、入院日期、记录日期(应具体到时、分),病史陈述者(代述者应注明与患者的关系)。

2.主诉(1)主诉是指患者入院就诊的主要原因,包括引起患者不适的症状(体征)及其性质和持续时间。

(2)主诉既要简明精炼,又要能确切反应患者的发病特点,一般不超过20个字,能导出第一诊断。

如阵发性右侧腰腹部绞痛1小时,如反复尿频、尿急、尿痛10年等。

(3)主诉一般应用症状学名词,原则上不用诊断名称或检查结果代替。

但在特殊情况下,如疾病已明确诊断,住院目的是为进行某项特殊治疗(如化疗、放疗)者,可用病名;如确诊急性淋巴细胞性白血病1年,入院行第4个疗程化疗;无症状(或体征)的实验室检查及影像检查异常结果也可作为主诉,如发现血肌酐、尿素氮升高2月;发现空腹血糖升高1月等。

(4)主诉症状多一项时,应按发生时间先后顺序依次列出,一般不超过3个。

例如“发热4天,皮疹1天”。

在描述时间时,要尽量明确,避免用“数天”“数小时”等含糊不清的概念。

住院病历的书写规范和要求

住院病历的书写规范和要求

住院病历的书写规范和要求住院病历的书写一、住院病历书写的基本要求1. 住院病历要求手写的部分(包括签名)均需用蓝黑墨水笔书写。

2. 病历书写文字要求通顺简练、字迹清晰,无错别字、自造字及非通用的中、英文缩写。

标点符号准确,法定计量单位规范,日期、数字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书写。

3. 病历内容要求真实完整,重点突出,条理清楚,有逻辑性及科学性。

要求用中文医学术语书写病历。

4. 病历中不允许有涂改。

出现错别字及错误内容时用双横线整齐划在错误处,书写正确内容并签名,保持原来记录的字迹可以辨认。

上级在修改处书写正确内容并签名。

5. 入院记录、首次病程记录、阶段小结、交接班记录、抢救记录、死亡记录及死亡讨论记录必须由经治医师书写,实习医师不具备书写资格。

由实习医师书写的各项记录,如住院病历(大病历)、病程记录和出院记录,须经其上级医师审阅、补充并签名。

6. 化验单要求粘贴有序,并在眉头处标记日期、标本类别、检查项目及结果(正常结果用蓝黑墨水,异常结果用红墨水笔标出)。

7. 病人出院后,经治医师需全面检查病历的完整性,各种检查报告单是否齐全,缺者应及时查找补全,经主管医师及主诊医师认真检查签名后,再由护士长或主管护师按出院病历排列顺序整理后放置规定地点,待病案管理科人员回收。

8. 专科新增加的表格病历,须经病案管理科审核,报请医疗处批准后,方可使用。

9. 中医科的病历,除书写一份入院记录外,还应同时书写一份中医病历。

二、病案首页填写要求首页的上半部分内容由门诊住院处书写。

出生年、月、日及年龄要求以公历为准,须填写身份证或军官证(文职证)证件号码。

1. 职业:国家劳动人事部把职业分为八大类,须填写具体职业类别。

n 各类专业技术人员。

n 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事业单位负责人。

n 公务员及有关办事人员。

n 商业工作人员。

n 服务人员。

n 农、林、牧、渔劳动者n 生产工人、运输工人和有关人员。

n 不便分类的其它劳动者,解放军和武警部队不包括在上述八大职业内,应具体填写兵种职务。

住院病历书写格式与要求

住院病历书写格式与要求

目录1.住院病历书写基本要求2.三级医师查房要求3.上级医师首次查房记录要点4.乙级、丙级病案判定标准5.出院记录6.死亡记录7.住院证8.入院(再次、第N次入院)记录9.24小时内入出院记录10.24小时内入院死亡记录11.首次病程记录12.病程记录13.交班记录14.接班记录15.转出记录16.转入记录17.阶段小结18.抢救记录19.术前讨论记录20.术前小结21.手术知情同意书22.麻醉前小结23.麻醉知情同意书24.手术记录单25.术后首次病程记录26.疑难(死亡)病例讨论记录27.特殊检查(治疗)知情同意书28.输血治疗同意书29.尸检知情同意书30.会诊记录31.辅助检查报告粘贴单32.长期医嘱单33.临时医嘱单34.出院后病案排列装订顺序住院病历书写基本要求一、文字、用语与书写:1.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2.病历书写要求条理清晰,语句通顺,表述准确,字迹清晰,书写(或打印)整洁,无错别字、自造字。

书写过程中出现错误时,书写者用蓝色墨水笔(上级医师修改者用红色墨水笔)双斜线左高右低划在错误处并修正,不得采用刮、涂、粘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3.病历书写应当使用中文和医学术语。

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

中医术语的使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中医临床诊疗术语》(最新版)、《中医病证分析与代码》(最新版)、和中医药行业标准《中医病证诊断疗效标准》(最新版)等有关标准规范;西医疾病诊断及手术名称依照国家标准《疾病分类与代码》(最新版)。

中药名称的使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最新版);中西药名一律用中文、英文或拉丁文书写,不能用代替性符号或缩写,一种药名不能中英文混写。

度量衡单位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4.患者因同一种疾病第2次住入我院时书写“再次入院记录”,患者因同一种疾病第3次及以上住入我院时书写“第N次入院记录”。

住院病历书写要求1(2)

住院病历书写要求1(2)

住院病历书写要求一、病案首页:1、病历首页由经治医师在患者出院或死亡后24小时内完成,各项由经治医师认真、逐项填写,不得遗漏;2、无执业证医师不得在住院医师一栏填写名字,也不用在进修及实习医师栏填写名字;3、首页上的签名须在患者出院后,质控医师及护士须在完成检查全病案内容完成后签名的工作;二、入院记录、再次或多次入院记录:1、应当在患者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并打印签字,医师签名处为有证医师的名字,不得出现无证医师的名字,也不得出现空白;2、24小时入出院记录应当在患者出院后24小时内完成,24小时内入院死亡记录应于患者死亡后24小时内完成,医师签名处为有证医师的名字,不得出现无证医师的名字;3、主诉:通常不宜用诊断或检查结果为主诉内容(确无症状者例外,无症状者,应注明入院的主要目的或原因),在一些特殊情况下,疾病已明确诊断,住院目的是为了进行某项特殊治疗者可用病名,如:肺鳞癌术后第三次化疗;主诉与现病史时间必须一致(如主诉中“3+月或3+天”,现病史中必须为“3+月或3+天”,不能写成“3月或3天");4、现病史:(1)主要内容包括:起病情况、主要症状特点、病情发展和演变、伴随症状、诊治经过、一般情况、追述共七项;(2)诊治经过中,对患者提供的药名、诊断和手术名称需加“”以示区别;(3)一般情况:简要记录患者发病后的精神状态、睡眠、饮食、大小便、体重;(4)追述:对于慢性疾病(如慢支炎),凡与这次发病有关的病史,虽年代久远亦包括在内;(5)与本次疾病虽无关系,但仍需治疗的其他疾病情况,在现病史后另起一段记录;(6)入院症见:应包括主要症状、精神状态、睡眠、饮食、大小便.(7)月经史:对老年女性患者,月经史不详者,也要记录“月经史不详者”;(8)患者入院后24小时内应完成的检查结果:血、尿、大便常规、心电图;(9)入院记录中只写初步诊断,不再写最后诊断或补充诊断.(10)现病史中(包含入院记录及首次的现病史),病人“以×××病入院”,此句话中的疾病须是中医疾病名,比如“以颈痹症入院".注:只写西医病历的科室除外。

住院病历的书写要求及内容

住院病历的书写要求及内容

住院病历的书写要求及内容1、住院病历内容包括住院病案首页、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手术同意书、麻醉记录单、手术及手术护理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出院记录(死亡记录)、病程记录(含抢救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等。

2、住院志是指患者入院后,由经治医师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获得有关资料,并对这些资料归纳分析书写而成的记录。

住院志的书写形式分为入院记录、再次或多次入院记录、24小时内入出院记录、24小时内入院死亡记录。

(1)入院记录、再次或多次入院记录应当于患者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2)24小时内入出院记录应当于患者出院后24小时内完成;(3)24小时内入院死亡记录应当于患者死亡后24小时内完成。

3、新入院病员必须书写一份完整入院记录,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或住所、主诉、现病史、既往史、个人史、婚育史、女病人月经史、生育史、家族史、体格检查、专科特殊情况、辅助检查、初步诊断等,由医师书写签字。

4、病程记录的要求及内容:(1)首次病程记录是指患者入院后由经治医师或值班医师书写的第一次病程记录,应当在患者入院8小时内完成。

首次病程记录的内容包括病例特点、诊断依据及鉴别诊断、诊疗计划等。

诊断依据包括中医辨病辨证依据与西医诊断依据,鉴别诊断包括中医鉴别诊断与西医鉴别诊断。

(2)日常病程记录是指对患者住院期间诊疗过程的经常性、连续性记录。

由医师书写,也可以由实习医务人员或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

书写日常病程记录时,首先标明记录日期,另起一行记录具体内容。

对病危患者应当根据病情变化随时书写病程记录,每天至少1次,记录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

对病重患者,至少2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

对病情稳定的患者,至少3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

对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至少5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

(3)上级医师查房记录是指上级医师查房时对患者病情、证候、诊断、鉴别诊断、当前治疗措施疗效的分析及下一步诊疗意见等的记录。

住院病历书写要求与格式

住院病历书写要求与格式

住院病历书写要求与格式一、入院病史的收集要求:询问病史时要对患者热情、关心、认真负责,取得患者的信任和协作,询问时既要全面又要抓住重点;应实事求是,避免主观臆测和先入为主。

当病人叙述不清或为了获得必要的病历资料时,可进行启发,但切忌主观片面和暗示。

二、住院病历的内容要求住院病历一般由实习医师或试用期住院医师书写,是对患者病史、体检、诊疗经过、已有的实验室和器械检查等资料综合、归纳、加工而成。

目前住院病历已不是正式的医疗文件,仅作为临床教学使用。

由于入院记录是住院病历的合理简化,以下是详细说明每一部分的书写的格式和要求。

1.一般项目患者一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填写实足年龄或出生年、月、日,不可用“儿”或“成”代替,婴幼儿应写月或天)、婚姻状况、出生地(写明省、市、县)、民族,职业(写明具体工作,如钳工、油漆工,而不要笼统地写为干部、工人)、工作单位、住址(农村应记录到村,城镇应记录到街道门牌号码)、入院日期、记录日期(应具体到时、分),病史陈述者(代述者应注明与患者的关系)。

2.主诉(1)主诉是指患者入院就诊的主要原因,包括引起患者不适的症状(体征)及其性质和持续时间。

(2)主诉既要简明精炼,又要能确切反应患者的发病特点,一般不超过20个字,能导出第一诊断。

如阵发性右侧腰腹部绞痛1小时,如反复尿频、尿急、尿痛10年等。

(3)主诉一般应用症状学名词,原则上不用诊断名称或检查结果代替。

但在特殊情况下,如疾病已明确诊断,住院目的是为进行某项特殊治疗(如化疗、放疗)者,可用病名;如确诊急性淋巴细胞性白血病1年,入院行第4个疗程化疗;无症状(或体征)的实验室检查及影像检查异常结果也可作为主诉,如发现血肌酐、尿素氮升高2月;发现空腹血糖升高1月等。

(4)主诉症状多一项时,应按发生时间先后顺序依次列出,一般不超过3个。

例如“发热4天,皮疹1天”。

在描述时间时,要尽量明确,避免用“数天”“数小时”等含糊不清的概念。

住院记录书写内容及基本要求

住院记录书写内容及基本要求

住院记录书写内容及基本要求住院记录是医学领域中非常重要的文书,用于记录患者在住院期间的病情、诊断、治疗过程等相关信息。

合理、准确地书写住院记录对于医生诊治和患者康复非常关键。

本文将介绍住院记录的基本内容和要求,并提供合适的格式供应用。

一、住院记录基本内容1. 患者信息: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等基本信息。

2. 入院诊断:记录患者入院时的主要诊断,可以包括主要症状、体征以及初步的诊断结论。

3. 病程记录:患者住院期间,每天都要对其病情进行详细记录,包括症状、体征、药物治疗等。

需要注意的是,要描述清楚每天的主要情况,例如体温、脉搏、呼吸、血压等指标的变化,以及具体的治疗手段和效果。

4. 治疗方案:详细记录医生对患者的治疗方案,包括药物治疗、手术操作、特殊检查等。

需要注明治疗的目的、方法和预期效果。

5. 检查结果:记录各项检查的结果,如血常规、尿常规、影像学检查等。

需要注明检查的日期、指标数值以及医生对结果的分析和判断。

6. 医生的诊断和建议:根据患者的病情和检查结果,医生应该进行科学准确的诊断,并提出相应的治疗建议。

同时,还需要注意患者对治疗的配合情况,以及医患之间的沟通记录。

7. 出院记录:当患者出院时,需要撰写出院记录,总结住院期间的治疗效果、转归情况,对患者进行出院指导,并指明是否需要复诊。

二、住院记录的基本要求1. 准确性:住院记录需要准确反映患者的病情和治疗过程。

医生应该仔细观察患者的症状和体征,进行科学分析,确保记录的准确性。

2. 完整性:住院记录应包括患者住院期间的重要信息,尽量做到全面详细,以保障医患之间的沟通和治疗效果的评估。

3. 规范性:住院记录应符合医学记载的规范,使用医学术语和格式,不得出现个人对患者的主观评价和言语攻击。

4. 时效性:住院记录应及时更新,一般每天至少记录一次患者的病情和治疗情况。

当患者出院时,要及时完成出院记录,总结住院期间的治疗过程和转归情况。

5. 保密性:住院记录包含患者的个人隐私信息,医生应严格保护患者的隐私权,不得泄露患者的个人信息。

住院病历书写要求与格式

住院病历书写要求与格式

住院病历书写要求与格式住院病历书写是医疗工作中一项非常重要的任务,它记录了患者的病情、治疗方案以及病程等关键信息。

准确且规范的病历书写对于医生之间的交流、病情分析以及诊断与治疗的有效性都至关重要。

本文将介绍住院病历书写的要求与格式,以提高病历质量和患者安全。

一、住院病历书写要求1.信息准确:病历中的内容必须准确无误,包括个人信息、病史、过敏史、体检结果、病程记录、诊断和治疗方案等。

医生应当在书写前充分核实患者的身份信息,并逐一确认病历中所涉及到的各项内容,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2.格式规范:住院病历应当按照一定的格式进行书写,包括患者基本信息、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各项检查结果、诊断和治疗方案等,且各部分之间要有明确的分隔线。

同时,为了方便医生之间的查阅和病历的整理与归档,还应当标注各项信息的时间和医生的签名。

3.语言简练:病历中的语言应当简练明了,语句通顺,避免使用过多的专业术语,以确保医生之间的沟通顺畅,也方便患者了解自己的病情。

4.时间及签名确认:在书写病历时,医生应当及时签名并注明书写的日期和时间,确保每一份病历都是真实、准确、及时的。

二、住院病历书写格式住院病历的格式可以分为头部信息、主要内容和结尾信息三个部分。

1.头部信息头部信息应包括患者的基本信息和住院编号等关键信息。

例如:姓名:(患者姓名)性别:(患者性别)年龄:(患者年龄)住院号:(住院编号)科室:(所在科室)病区:(所在病区)入院日期:(患者入院日期)2.主要内容主要内容是住院病历的核心部分,包括主诉、现病史、既往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诊断和治疗方案等。

具体每一部分的内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书写。

3.结尾信息结尾信息应包括医生的签名和书写时间。

医生应在结尾处签名,并注明日期和时间。

三、住院病历书写注意事项1.书写清晰:医生在书写病历时应当使用清晰、工整的字迹,避免出现模糊或难以辨认的情况。

2.修正规范:如果在书写病历过程中出现错误或需要修正的地方,医生应当使用斜线将错误内容划去,并在旁边注明修正的内容,以确保病历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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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病历书写规范与格式及要求第一节住院病案首页部分项目填写说明一、基本要求(一)凡本次修订的病案首页与前一版病案首页相同的项目,未就项目填写内容进行说明的,仍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修订印发中医住院病案首页的通知》(国中医药发〔2001〕6号)执行。

(二)签名部分可由相应医师、护士、编码员手写签名或使用可靠的电子签名。

(三)凡栏目中有“□”的,应当在“□”内填写适当阿拉伯数字。

栏目中没有可填写内容的,填写“-”。

如:联系人没有电话,在电话处填写“-”。

(四)疾病编码:指患者所罹患疾病的标准编码。

目前中医诊断按照《中医病证分类与代码》(15657—1995)编码执行,西医诊断按照全国统一的10编码执行。

(五)病案首页背面中空白部分留给各省级卫生、中医药行业管理部门结合医院级别类别增加具体项目。

二、部分项目填写说明(一)“医疗机构”指患者住院诊疗所在的医疗机构名称,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的机构名称填写。

组织机构代码目前按照218-2002卫生机构(组织)分类与代码标准填写,代码由8位本体代码、连字符和1位检验码组成。

(二)医疗付费方式分为: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4.贫困救助;5.商业医疗保险;6.全公费;7.全自费;8.其他社会保险;9.其他。

应当根据患者付费方式在“□”内填写相应阿拉伯数字。

其他社会保险指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农民工保险等。

(三)健康卡号:在已统一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健康卡”的地区填写健康卡号码,尚未发放“健康卡”的地区填写“就医卡号”等患者识别码或暂不填写。

(四)“第N 次住院”指患者在本医疗机构住院诊治的次数。

(五)病案号:指本医疗机构为患者住院病案设置的唯一性编码。

原则上,同一患者在同一医疗机构多次住院应当使用同一病案号。

(六)年龄:指患者的实足年龄,为患者出生后按照日历计算的历法年龄。

年龄满1周岁的,以实足年龄的相应整数填写;年龄不足1周岁的,按照实足年龄的月龄填写,以分数形式表示:分数的整数部分代表实足月龄,分数部分分母为30,分子为不足1个月的天数,如“2 月”代表患儿实足年龄为2个月又15天。

(七)从出生到28天为新生儿期。

出生日为第0天。

产妇病历应当填写“新生儿出生体重”;新生儿期住院的患儿应当填写“新生儿出生体重”、“新生儿入院体重”。

新生儿出生体重指患儿出生后第一小时内第一次称得的重量,要求精确到10克;新生儿入院体重指患儿入院时称得的重量,要求精确到10克。

(八)出生地:指患者出生时所在地点。

(九)籍贯:指患者祖居地或原籍。

(十)身份证号:除无身份证号或因其他特殊原因无法采集者外,住院患者入院时要如实填写18位身份证号。

(十一)职业:按照国家标准《个人基本信息分类与代码》(2261.4)要求填写,共13种职业:11.国家公务员、13.专业技术人员、17.职员、21.企业管理人员、24.工人、27.农民、31.学生、37.现役军人、51.自由职业者、54.个体经营者、70.无业人员、80.退(离)休人员、90.其他。

根据患者情况,填写职业名称,如:职员。

(十二)婚姻:指患者在住院时的婚姻状态。

可分为:1.未婚;2.已婚;3.丧偶;4.离婚;9.其他。

应当根据患者婚姻状态在“□”内填写相应阿拉伯数字。

(十三)现住址:指患者来院前近期的常住地址。

15 30(十四)户口地址:指患者户籍登记所在地址,按户口所在地填写。

(十五)工作单位及地址:指患者在就诊前的工作单位及地址;邮编应具体填写不能划—。

(十六)联系人“关系”:指联系人与患者之间的关系,参照《家庭关系代码》国家标准(4761)填写:1.配偶,2.子,3.女,4.孙子、孙女或外孙子、外孙女,5.父母,6.祖父母或外祖父母,7.兄、弟、姐、妹,8/9.其他。

根据联系人与患者实际关系情况填写,如:孙子。

对于非家庭关系人员,统一使用“其他”,并可附加说明,如:同事。

(十七)入院途径:指患者收治入院治疗的来源,经由本院急诊、门诊诊疗后入院,或经由其他医疗机构诊治后转诊入院,或其他途径入院。

(十八)治疗类别:指对该患者采用何种类别医学方法治疗。

1.中医:是指针对病人的主病主证,主要以中药(或民族药)各种剂型、各种途径进行治疗和/或以中医(或民族医)非药物疗法进行治疗的方法。

(注:选中医治疗时,需明确是采用中医(1.1)或民族医(1.2),不能填写阿拉伯数字1)。

2.中西医:是指针对主要疾病和主要症状体征,结合运用中医和现代医学的技术方法,以及在中西医结合研究中不断创造的中西医结合理论方法所进行的治疗。

(十九)转科科别:如果超过一次以上的转科,用“→”转接表示。

无转科则划“—”.(二十)实际住院天数:入院日与出院日只计算一天,例如:2011年6月12日入院,2011年6月15日出院,计住院天数为3天。

(二十一)门(急)诊诊断:指患者在住院前,由门(急)诊接诊医师在住院证上填写的门(急)诊中医病证诊断、西医诊断。

(二十二)临床路径:应当根据对患者选择的临床路径实际情况在“□”内填写相应阿拉伯数字。

(二十三)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医疗机构中药制剂是医疗机构根据本单位临床需要经批准而配制、自用的固定的中药处方制剂。

包括本院注册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以及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外院调剂使用的中药制剂。

(二十四)中医诊疗设备:中医诊疗设备(含民族医诊疗设备)是指在诊疗活动中,在中医理论指导下应用的仪器、设备、器具、材料及其他物品(包括所需软件)。

具体品种可以参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诊疗设备评估选型推荐品目。

(二十五)中医诊疗技术:中医诊疗技术是以中医理论为指导的,以简、便、廉、验为特点的,能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临床实用技术。

(二十六)辨证施护:指根据临床辨证的结果,针对某种(类)疾病、症状(体征)在临床护理中的突出问题,采取相应的中医护理措施。

(二十七)出院诊断:指患者出院时,临床医师根据患者所做的各项检查、治疗、转归以及门急诊诊断、手术情况、病理诊断等综合分析得出的最终中医主要病证诊断、西医诊断。

1.主病:指患者在住院期间确诊的主要中医病名。

2.主证:指患者所患主病的主要证候。

3.主要诊断:指患者住院过程中对身体健康危害最大,花费医疗资源最多,住院时间最长的西医疾病诊断。

外科的主要诊断指患者住院接受手术进行治疗的疾病;产科的主要诊断指产科的主要并发症或伴随疾病。

4.其他诊断:除主要诊断外的其他西医诊断,包括并发症和合并症及医院感染名称(诊断)。

(二十八)入院病情:指对患者入院时病情评估情况。

将“出院诊断”与入院病情进行比较,按照“出院诊断”在患者入院时是否已具有,分为:1.有;2.临床未确定;3.情况不明;4.无。

根据患者具体情况,在每一出院诊断后填写相应的阿拉伯数字。

1.有:对应本出院诊断在入院时就已明确。

例如,患者因“乳腺癌”入院治疗,入院前已经钼靶、针吸细胞学检查明确诊断为“乳腺癌”,术后经病理亦诊断为乳腺癌。

2.临床未确定:对应本出院诊断在入院时临床未确定,或入院时该诊断为可疑诊断。

例如:患者因“乳腺恶性肿瘤不除外”、“乳腺癌?”或“乳腺肿物”入院治疗,因确少病理结果,肿物性质未确定,出院时有病理诊断明确为乳腺癌或乳腺纤维瘤。

3.情况不明:对应本出院诊断在入院时情况不明。

例如:乙型病毒性肝炎的窗口期、社区获得性肺炎的潜伏期,因患者入院时处于窗口期或潜伏期,故入院时未能考虑此诊断或主观上未能明确此诊断。

4.无:在住院期间新发生的,入院时明确无对应本出院诊断的诊断条目。

例如:患者出现围手术期心肌梗死。

(二十九)损伤、中毒的外部原因:指造成损伤的外部原因及引起中毒的物质,如:意外触电、房屋着火、公路上汽车翻车、误服农药。

不可以笼统填写车祸、外伤等。

应当填写损伤、中毒的标准编码。

(三十)病理诊断:指各种活检、细胞学检查及尸检的诊断,包括术中冰冻的病理结果。

外院检查的病检结果也应填写,连续多次的放、化疗患者病历,第一次住院病历时填写,以后再入院可不填写。

病理号:填写本院病理标本编号,外院检查结果号不填写。

如没有病理诊断可用均用“—”表示。

(三十一)药物过敏:指患者在本次住院治疗以及既往就诊过程中,明确的药物过敏史,并填写引发过敏反应的具体药物,如:青霉素。

印刷制成的病案首页,应用红色字体突显药物过敏四字;电子病历中机打印制成的病案首页,应用加粗字体突显药物过敏。

如没有药物过敏可用“—”表示。

(三十二)死亡患者尸检:指对死亡患者的机体进行剖验,以明确死亡原因。

非死亡患者应当在“□”内填写“-”。

(三十三)血型:指在本次住院期间进行血型检查明确,或既往病历资料能够明确的患者血型。

根据患者实际情况填写相应的阿拉伯数字:1;2;3;4;5.不详;6.未查。

如果患者无既往血型资料,本次住院也未进行血型检查,则按照“6.未查”填写。

“”根据患者血型检查结果填写。

(三十四)签名。

1.医师签名要能体现三级医师负责制。

三级医师指住院医师、主治医师和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

在三级医院中,病案首页中“科主任”栏签名可以由病区负责医师代签,其他级别的医院必须由科主任亲自签名,如有特殊情况,可以指定主管病区的负责医师代签。

2.责任护士:指在已开展责任制护理的科室,负责本患者整体护理的责任护士。

3.编码员:指负责病案编目的分类人员。

4.质控医师:指对病案终末质量进行检查的医师。

5.质控护士:指对病案终末质量进行检查的护士。

6.质控日期:由质控医师填写。

(三十五)手术及操作编码:目前按照全国统一的93编码执行。

表格中第一行应当填写本次住院的主要手术和操作编码。

(三十六)手术级别:指按照《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卫医政发〔2009〕18号)要求,建立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根据风险性和难易程度不同,手术分为四级,填写相应手术级别对应的阿拉伯数字:1.一级手术(代码为1):指风险较低、过程简单、技术难度低的普通手术;2.二级手术(代码为2):指有一定风险、过程复杂程度一般、有一定技术难度的手术;3.三级手术(代码为3):指风险较高、过程较复杂、难度较大的手术;4.四级手术(代码为4):指风险高、过程复杂、难度大的重大手术。

(三十七)手术及操作名称:指手术及非手术操作(包括诊断及治疗性操作,如介入操作)名称。

表格中第一行应当填写本次住院的主要手术和操作名称。

(三十八)切口愈合等级,按以下要求填写:1.0类切口:指经人体自然腔道进行的手术以及经皮腔镜手术,如经胃腹腔镜手术、经脐单孔腹腔镜手术等。

2.愈合等级“其他”:指出院时切口未达到拆线时间,切口未拆线或无需拆线,愈合情况尚未明确的状态。

(三十九)麻醉方式:指为患者进行手术、操作时使用的麻醉方法,如全麻、局麻、硬膜外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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