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师表彰奖励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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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奖惩制度范本

教职工奖惩制度范本

教职工奖惩制度范本引言:教职工奖惩制度是学校管理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对于促进教职工的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优化学术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旨在制定一份全面、明确的教职工奖惩制度,为学校教职工的工作和学习提供有力支持。

第一章奖励政策1.1 个人奖励1.1.1 先进个人奖励根据教职工在工作中表现出的出色业绩、具有创新精神和奉献精神,学校将评选出年度先进个人,并给予相应的表彰和奖励。

1.1.2 优秀教师奖励对于在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突出表现,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教学风格的教职工,学校将评选出优秀教师,并给予相应的荣誉和奖励。

1.1.3 教学成果奖励对于取得显著教学成果、在教学改革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教职工,学校将给予相应的奖励,包括科研项目资助、教材编写奖励等。

1.1.4 学术技术人员奖励对于在学术研究和技术创新方面取得重要成果的教职工,学校将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资助,包括科研项目经费支持、国内外学术交流等。

1.2 集体奖励1.2.1 先进集体奖励对于在团队建设、科研合作等方面表现突出的教职工团队,学校将评选出先进集体,并给予相应的表彰和奖励。

1.2.2 教研团队奖励对于在教学研究领域取得显著成果、推动教学改革的教研团队,学校将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支持,包括经费和场地的保障等。

1.2.3 实践创新项目奖励对于在实践创新项目中取得卓越成果的教职工团队,学校将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资助,包括项目经费和实验设备的支持等。

第二章惩罚政策2.1 通报批评对于工作中表现出不严谨、不负责任的教职工,学校将进行通报批评,并要求其进行整改,并记录在个人档案中。

2.2 追究责任对于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有损学校声誉的教职工,学校将严肃追究其责任,并按照学校规定进行处理,包括停职、降职、解聘等处理。

2.3 经济处罚对于工作中造成经济损失的教职工,学校将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按照学校规定进行经济处罚。

第三章调查与申诉3.1 奖惩政策的公开和透明学校将制定奖惩政策的公开和透明机制,确保教职工对奖励和惩罚政策有清晰的了解,并在适当的时间对政策进行宣传和解读。

学校管理奖励惩罚制度

学校管理奖励惩罚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学校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激发教职工和学生的工作、学习积极性,树立良好的校风校纪,特制定本制度。

二、奖励制度1. 教职工奖励(1)优秀教职工奖:对在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成绩显著,为学校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教职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2)教学质量奖:对在教学工作中,认真负责、教学效果良好的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

(3)科研成果奖:对在科学研究、技术创新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果的教职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4)优秀班主任奖:对在班级管理、学生教育等方面表现突出的班主任,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学生奖励(1)三好学生奖:对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

(2)优秀团员奖:对积极参加团组织活动,表现突出的团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3)优秀学生干部奖:对在学生工作中表现突出,为同学服务的优秀学生干部,给予表彰和奖励。

(4)单项奖:对在学科竞赛、文体活动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

三、惩罚制度1. 教职工惩罚(1)警告:对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情节较轻的教职工,给予警告。

(2)记过:对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情节较重的教职工,给予记过。

(3)降职:对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情节严重的教职工,给予降职。

(4)解聘:对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造成恶劣影响的教职工,给予解聘。

2. 学生惩罚(1)警告:对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情节较轻的学生,给予警告。

(2)记过:对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情节较重的学生,给予记过。

(3)留校察看:对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情节严重的学生,给予留校察看。

(4)开除:对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造成恶劣影响的学生,给予开除。

四、实施与监督1. 学校成立奖励惩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奖励惩罚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2. 奖励惩罚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奖励、惩罚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3. 教职工和学生有权利对奖励、惩罚的决定提出申诉,学校应及时予以处理。

4. 学校定期对奖励惩罚工作进行总结,不断完善奖励惩罚制度。

三中优秀教师表彰制度范文(2篇)

三中优秀教师表彰制度范文(2篇)

三中优秀教师表彰制度范文一、制度背景作为一所富有传统和荣誉的学校,为了进一步激励和表彰那些为学校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推动学校教学工作不断提升和完善,三中决定制定并实施优秀教师表彰制度。

二、评选标准通过本制度评选出的优秀教师应具备以下条件和标准:1.教育教学能力突出。

具备较强的教育教学水平、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善于运用现代教育教学方法,能够针对学生的个性和特点进行因材施教,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和能力。

2.师德高尚。

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爱岗敬业,对学生负责,能够以身作则,起到良好的示范和引领作用。

3.学术研究积极。

善于进行教育教学研究,积极参加学科研讨活动,不断提升自己的学术水平和教学能力。

4.工作经验丰富。

拥有多年的教育教学工作经验,具备一定的管理能力和组织能力,能够有效地组织和协调教学工作。

5.取得突出成绩。

能够在学校的各项评比和考试中取得突出的成绩,为学校争得荣誉和名誉。

三、评选程序1.公示和推荐阶段学校会在每个学年初公示优秀教师表彰制度,并向全校教师宣传相关政策和要求。

全校教师可以根据自身工作成绩和经验推荐自己或其他教师参评。

2.初审和筛选阶段学校设立专门的评选工作小组,由学校领导和相关教研团队成员组成。

评选工作小组将结合教师的个人申请材料和学校的考核成绩,初步筛选出符合条件的教师,并将其推荐给学校领导。

3.面试和评议阶段学校领导和评选工作小组会面试候选教师,并进行评议,根据教师的综合表现和成绩,综合确定优秀教师的人选。

4.公示和表彰阶段学校会对评选出的优秀教师进行公示,并进行隆重的表彰活动。

优秀教师将受到学校领导的嘉奖,并获得相应的证书和奖励。

四、奖励措施学校将为评选出的优秀教师提供以下奖励措施:1.发放奖金。

学校将根据评选结果给予优秀教师一定的奖金,以资鼓励和激励。

2.提供培训机会。

学校将优先安排优秀教师参加各类培训和研讨活动,提升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和学术能力。

教师安全工作奖罚制度

教师安全工作奖罚制度

一、制度目的为加强学校安全管理,提高教师安全意识,保障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教师。

三、安全工作职责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学校安全工作要求。

2. 加强班级安全管理,确保学生活动安全有序。

3. 认真开展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4. 及时排查班级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协助处理。

5. 积极参与学校安全培训和演练活动,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6. 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培养学生的安全行为习惯。

四、奖罚措施(一)奖励措施1. 安全工作先进个人奖- 对在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

- 表彰对象包括:班级安全无事故、安全教育工作成效显著、安全排查和处理及时有效的教师。

2. 安全工作优秀团队奖- 对在安全工作中团结协作,共同完成安全工作任务,取得优异成绩的团队,给予表彰和奖励。

3. 安全工作突出贡献奖- 对在安全工作中做出特别贡献,为学校安全工作做出重大贡献的教师,给予特别表彰和奖励。

(二)惩罚措施1. 安全工作责任追究- 对因失职、渎职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教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 对因工作疏忽、玩忽职守,导致学生发生意外伤害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级、撤职等处分。

2. 安全工作通报批评- 对在安全工作中存在严重问题,未按要求履行安全职责的教师,进行通报批评。

3. 安全工作经济处罚- 对在安全工作中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教师,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一定数额的经济处罚。

五、实施与监督1. 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 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安全工作的协调和管理。

2. 安全工作检查- 学校定期开展安全工作检查,对教师安全工作进行评估。

- 检查内容包括:安全工作制度落实情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安全教育开展情况等。

学校荣誉教师制度

学校荣誉教师制度

一、背景为了表彰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教师,激发广大教师的工作热情和创造力,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我校特制定学校荣誉教师制度。

二、制度目标1. 建立一套科学、公正、公开的教师评价体系,全面、客观地评价教师的工作实绩。

2. 激励教师爱岗敬业、乐于奉献,不断提升自身教育教学水平。

3. 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劳动的良好氛围,增强教师职业荣誉感和归属感。

4. 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持续提高,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贡献力量。

三、荣誉教师评选条件1.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

2. 扎实业务功底,教育教学能力突出,所任学科教学质量在同类学校中名列前茅。

3. 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探索创新教学方法,在教育教学研究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4. 关注学生全面发展,关心学生成长,所教学生综合素质高,得到学生和家长的一致好评。

5. 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为学校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四、评选程序1. 自下而上推荐。

各年级、各学科组根据评选条件,推荐候选人。

2. 评审委员会评审。

学校成立荣誉教师评审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评审。

3. 公示结果。

评审委员会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接受全校师生监督。

4. 确定荣誉教师。

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正式确定荣誉教师。

五、荣誉与待遇1. 荣誉教师可获得学校颁发的荣誉证书和奖牌。

2. 荣誉教师在职称评定、岗位晋升等方面享受优惠政策。

3. 学校为荣誉教师提供一定的经费支持,用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参加学术交流活动等。

4. 学校对荣誉教师给予一定的精神鼓励,提高其在全校师生中的地位。

六、实施与监督1. 学校荣誉教师制度每学年评选一次,评选结果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考核。

2. 学校设立举报电话和邮箱,接受全校师生对评选过程的监督。

3. 学校定期对荣誉教师进行跟踪调查,确保评选结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总之,学校荣誉教师制度旨在激发教师的工作热情,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学校发展贡献力量。

教师评优表彰管理制度

教师评优表彰管理制度

教师评优表彰管理制度近年来,教师评优表彰成为学校教师管理中的重要环节。

教师评优表彰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不仅是对教师工作的肯定和奖励,更是促进教师进一步提高教学水平的有效手段。

本文将从评优表彰的背景、评优表彰的目的、评优表彰的内容、评优表彰的程序等多个方面展开讨论。

一、背景教师评优表彰管理制度的建立是学校管理体系不断完善的必然结果。

随着教育改革的推进,如何提高教师教学水平,成为各级学校关注的焦点。

评优表彰作为一种管理手段,可以从制度层面推动教师的专业成长和提升,增强教师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学校的整体发展。

二、目的评优表彰的根本目的在于激励教师积极工作,提高教学质量。

通过评优表彰,学校可以将先进的教育理念和先进的教学方法传播给全体教师,激励他们不断学习和探索,提升自身的教学能力和专业素养。

同时,评优表彰还有利于构建良好的师德风尚,树立起优秀教师的榜样形象,引导全体教师向优秀的教师看齐,形成良好的教师队伍建设氛围。

三、内容评优表彰的内容应当覆盖教师的教学水平、教学成果、教学创新、师德师风等方面。

在教学水平方面,可以从师生互动、学生评价、教学效果等方面进行评估。

在教学成果方面,可以按照教师的科研论文、教材编写、教学示范等来评估。

在教学创新方面,可以关注教师在教学中采用的新技术、新方法和创新的教学模式等。

在师德师风方面,则可以根据教师的自律性、责任心、奉献精神等进行评价。

四、程序评优表彰应当建立科学的程序,确保评优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首先,应当明确评审的标准和要求,制定详细的评审流程和时间节点。

其次,评优表彰应当通过多方评审,既包括学校内部的评审,也应当引入外部专家的评审。

同时,评优表彰的结果必须公示,确保结果的透明化和公开化。

五、实施评优表彰的实施需要学校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指导。

学校可以通过开展教师培训、制定教师教学发展计划等方式,为教师提供学习和成长的机会。

同时,学校还应当积极推动教师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形成教学创新的氛围。

学校教师奖励惩罚制度

学校教师奖励惩罚制度

一、总则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激励教师爱岗敬业、教书育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奖励原则1.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2. 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3. 坚持奖优罚劣、奖勤罚懒的原则;4. 坚持以德为先、德才兼备的原则。

三、奖励范围及标准1. 教学成果奖励:(1)对年度教学质量评价优秀、学生满意度高的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2)对参加教育教学比赛并取得优异成绩的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3)对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取得显著成果的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

2. 教育教学成果奖励:(1)对在教育教学研究、课程开发、教材编写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果的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2)对参与学校教育教学项目、课题研究并取得优异成绩的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

3. 教师职业道德奖励:(1)对师德表现突出、关爱学生、为人师表的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2)对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志愿服务的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

4. 物质奖励标准:(1)年度教学质量评价优秀者,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2)教育教学比赛获奖者,根据获奖等级给予相应的物质奖励;(3)教育教学成果获得者,根据成果等级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4)教师职业道德奖励者,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四、惩罚原则1. 坚持依法依规、严肃纪律的原则;2. 坚持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3. 坚持预防为主、惩前毖后的原则。

五、惩罚范围及标准1. 教学纪律违规:(1)对无故缺课、迟到、早退的教师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2)对教学过程中违反教学纪律、影响教育教学质量的教师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

2. 教师职业道德失范:(1)对违反师德规范、损害学生利益、造成恶劣影响的教师,视情节给予警告、记过、降级、撤职等处分;(2)对参与有偿家教、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行为的教师,视情节给予警告、记过、降级、撤职等处分。

教师奖励表彰管理制度

教师奖励表彰管理制度

教师奖励表彰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教师奖励表彰管理制度是为了激励教师积极主动地投入教学工作,提高教育质量,推动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而建立的一套制度。

它旨在通过明确目标、建立公正评审机制、制定奖励政策来鼓励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也可以起到激励教师队伍发展、促进团队建设的作用。

二、制度设计1. 奖励的类型教师奖励分为个人奖励和团队奖励两类。

个人奖励主要包括教学成果奖、教学能力提升奖、科研创新奖等,团队奖励则以教学团队为单位,鼓励团队协作、共同提升。

同时,制度设计还可以考虑设置特殊奖励,如师德师风奖等,以强调教师的全面素质。

2. 评审机制设立一个独立的评审委员会,由校领导、学科专家和教师代表组成。

委员会成员应具备专业素养和公正意识,并有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

评审委员会的成员应定期轮换,以保证评审过程的公正性。

3. 评审标准评审标准应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既要注重教学成果,也要体现教师的教学能力、师德师风和科研能力等方面。

在评审标准中,可以参考其他教育机构的经验,也要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和发展方向进行确定。

三、政策落实1. 激励政策制定相应的奖励政策,明确奖励的形式、金额、评选周期等。

政策要公开透明,让教师清楚奖励的获得方式和标准。

2. 资金保障教师奖励需要一定的资金投入,学校应确保足够的奖励经费,并及时拨付。

同时,可以利用校企合作、校友捐赠等渠道,增加奖励的资金来源。

四、奖励的意义教师奖励可以激发教师的工作热情和创造力,增强教师的归属感和荣誉感。

奖励的公正性和透明度也可以提高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其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

五、师德师风建设教师奖励制度应与师德师风建设相结合。

通过奖励优秀的师德表现,可以引导教师向德育教育方向发展,建设一支品德高尚、业务精湛的教师队伍。

六、公平评选在教师奖励评审过程中,要确保公平公正。

评审委员会成员应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准确、客观地评价教师的教学成果和能力,并避免主观偏见。

教师表彰奖励管理规定

教师表彰奖励管理规定

教师表彰奖励管理规定随着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教师表彰奖励的管理规定也越发重要。

教师表彰奖励是对教师工作的肯定和激励,能够有效提高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然而,由于教师表彰奖励管理规定的缺失或不健全,导致表彰奖励制度的效果不够明显。

因此,建立一套合理有效的教师表彰奖励管理规定势在必行。

一、健全评选机制教师表彰奖励管理规定的第一步就是健全评选机制。

评选机制要公开透明、公正公平,避免一切不正当的干扰和人为因素的介入。

评选委员会的成员应该包括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和家长代表等多方面的人员,形成共商共议的决策机制。

二、丰富奖励形式教师表彰奖励应该有丰富的形式,既有物质奖励,也有精神奖励。

物质奖励可以是奖金、旅游等,精神奖励可以是荣誉称号、表彰信等。

不同的奖励形式能满足不同教师的需求,同时也能充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

三、注重过程管理教师表彰奖励管理规定中应注重过程管理。

评选过程要规范、透明,不应该有后门、非常规的操作。

评选的结果应当经过公示,并向整个教师队伍进行解释和说明。

同时,教师在进行教学活动时,也应有一定的过程管理规定,确保评选奖励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四、强化考核机制教师表彰奖励管理规定还应强化考核机制。

评选的依据应当建立在教师的教学质量、师德师风、教育教学研究等多方面指标上,而非简单地以学生平均成绩作为唯一标准。

只有建立全面、综合的考核机制,才能够真正反映教师的工作水平和贡献。

五、加强动态管理教师表彰奖励管理规定应加强对获奖教师的动态管理。

这包括对获奖教师在一定时期内的工作情况进行跟踪和评估,对表彰奖励的效果进行监测和分析。

同时,对获奖教师的个人成长和发展也应给予关注和支持,使他们在教育事业中不断进步和提高。

六、确保奖励公正教师表彰奖励管理规定的一项重要内容是确保奖励的公正性。

评选过程中,应该遵循公正、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不偏袒不公。

对于评选结果存在争议的情况,应建立申诉和复核机制,确保每一位教师都能获得公正的评价和待遇。

高中教师工作奖惩制度范本

高中教师工作奖惩制度范本

高中教师工作奖惩制度范本一、奖励制度1. 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对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教师,每学期末进行一次评选,给予表彰和奖励。

奖励标准如下:(1)班级平均成绩排名年级前列的,奖励每人每次500元;(2)所任教科目成绩排名年级前列的,奖励每人每次300元;(3)所任教班级学生升学考试成绩优秀,录取率高于全校平均水平的,奖励每人每次200元。

2. 教育教学创新奖励:对在教育教学改革和创新中取得突出成绩的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

奖励标准如下:(1)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的,奖励每人每次1000元;(2)教育教学创新案例在省级及以上范围内推广的,奖励每人每次500元;(3)教育教学方法创新取得显著成效,被学校推广应用的,奖励每人每次300元。

3. 师德师风奖励:对在师德师风建设中表现突出的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

奖励标准如下:(1)被评为校级及以上师德师风先进的,奖励每人每次500元;(2)在师德师风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奖励每人每次300元。

4. 班主任工作奖励:对在班主任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

奖励标准如下:(1)所任教班级被评为校级及以上先进集体的,奖励每人每次500元;(2)所任教班级德育工作成绩显著的,奖励每人每次300元。

二、处罚制度1. 教育教学工作处罚:对不认真履行教育教学职责,导致班级平均成绩、所任教科目成绩下滑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或调离教学岗位的处理。

2. 师德师风处罚:对违反师德师风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教师,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降级或开除的处理。

3. 班主任工作处罚:对不认真履行班主任职责,导致班级德育工作不达标、发生重大问题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或调离班主任岗位的处理。

4. 其他违规行为处罚:对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工作纪律的教师,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降级或开除的处理。

三、考核与评价1. 教师考核分为教育教学工作考核、师德师风考核、班主任工作考核三个方面,每个方面满分100分,总分300分。

教师奖惩制度10篇

教师奖惩制度10篇

教师奖惩制度10篇教师奖惩制度1一、建立教职工考核制度对教职工从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和素质、工作表现和教学成绩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将考核结果记录在案,作为评优和实施工资奖惩的依据。

二、工作机制1、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长:__X成员:__X、__X、__X2、细化考核项目及权重考核项目:业务考核、师德考核、工作活动考核、出勤考核、安全考核、教学成绩考核六大项。

3、考核标准及程序以《西翟庄幼儿园教师考核细则》为主要依据,日常考核由分管领导根据每学期的常规工作和重点工作在每学期初自已制定考核标准,按月对教师进行评估打分,学期末汇总。

学期末考核领导小组集中评价,按考核成绩分层排序。

考核与评估相结合,日常考核与期末考核相结合,个人自评与园内评估相结合,确保考核工作的科学性、客观性、真实性。

三、教职工必须自觉遵守幼儿园的考核评估,通过考核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促进工作质量的提高。

奖励⒈凡改进工作效果很好、成绩显着者可获得专项奖(如保健工作成绩突出、教改中有突出成绩、幼儿膳食品种多样、创编教材或制作教具成绩显着、创设与教育相适应的环境成绩突出等);2、凡在县以上发表的优秀论文(经验总结)或指导的节目可获得个人奖。

3、能为西翟庄幼儿园争得荣誉,如在"六一"活动或其他比赛中做出成绩的重奖。

惩罚:1、不服从工作需要,不服从组织分配,体罚、变相体罚或虐待幼儿,工作失职,出了责任事故或差错(如幼儿走失、骨折、食物中毒、消毒不严格等),根据具体情况,扣除当月奖金或部分工资;2、工作擅离职守,干私活或无故旷工一天以上扣除当月奖金;3、闹无原则纠纷、讲粗言烂语、造谣中伤、破坏团结等除进行批评教育外,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制裁;4、凡违反职业道德规范和本园师德要求,因自己的言行影响集体荣誉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惩罚,直至解聘。

四、各项考核细则(一)师德考核制度(10分)1、遵纪守法、洁身自好(1)受到园纪处分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小学教职工奖惩管理制度

小学教职工奖惩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教职工队伍建设,激发教职工工作积极性,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教职工,包括教师、行政人员、后勤人员等。

第三条奖惩工作应当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制度为准绳。

第二章奖励制度第四条奖励分为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两种。

第五条精神奖励包括:(一)授予“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二)在教职工大会上进行表彰;(三)在校园内张榜公示;(四)优先推荐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表彰活动。

第六条物质奖励包括:(一)根据教职工的工作表现和贡献,给予一定的奖金;(二)优先晋升职务或职称;(三)优先安排进修、培训;(四)给予一定的休假待遇。

第七条以下情况应给予奖励:(一)教育教学成绩显著,对学生教育有突出贡献的;(二)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取得显著成效的;(三)在教育教学、科研、管理、后勤服务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四)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为学校争得荣誉的;(五)无私奉献,表现突出,事迹感人的。

第八条奖励的申请和审批程序:(一)教职工根据奖励条件向学校提出申请;(二)学校相关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三)学校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四)在学校教职工大会上进行表彰。

第三章惩戒制度第九条惩戒分为警告、记过、降职(级)、辞退等。

第十条以下情况应给予惩戒:(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情节严重的;(二)在工作中玩忽职守,给学校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三)违反职业道德,损害学校声誉的;(四)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的;(五)其他违反师德师风的行为。

第十一条惩戒的申请和审批程序:(一)教职工违反规定,由学校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二)根据调查结果,提出惩戒意见;(三)学校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四)将惩戒决定通知被惩戒教职工。

第十二条被惩戒教职工如有异议,可向学校申诉委员会提出申诉。

小学教师奖励制度模版

小学教师奖励制度模版

小学教师奖励制度模版一、背景介绍小学教师是教育事业中的中坚力量,对于培养学生健康成长、提升学校整体教育质量具有重要作用。

为了增强小学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激发他们的教育热情,建立科学合理的教师奖励制度势在必行。

二、奖励原则1. 公正公平:奖励制度应当依据事实和数据,客观评价教师的教育贡献,保证奖励的公正公平性。

2. 激励先进:奖励应当鼓励教师刻苦钻研、不断提升教育教学水平,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和创新能力。

3. 激发活力:奖励制度应当具有一定的竞争性,激发教师们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推动教育事业的顺利发展。

三、奖励内容1. 学术研究类奖励(1) 科研成果奖:对于在教育科研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根据其研究成果的质量和影响力进行表彰和奖励。

(2) 教学论文奖:对于在学术期刊或教育杂志上发表优秀教学论文的教师,给予奖励,鼓励他们分享教育教学经验和研究成果。

(3) 教材编写奖:对于参与小学教材编写并取得良好效果的教师,给予奖励,鼓励他们参与教材建设,提高课本的质量和适用性。

2. 教育教学类奖励(1) 优秀教学奖:对于在教学中取得明显优异的教师,评选出一定比例的优秀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激发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2) 教育创新奖:对于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具有创新意义、培养学生创新能力的教师,进行表彰和奖励,推动教育教学改革。

(3) 精准辅导奖:对于在辅导学生学习中表现出色、帮助学生取得良好成绩的教师,给予奖励,鼓励他们继续关注学生个体差异,开展个性化辅导。

3. 教师发展类奖励(1) 研修进修奖:对于参加教师培训、学术研讨、进修学习等专业发展活动的教师,给予奖励,激励他们持续学习和进步。

(2) 资源支持奖:对于参与学校教学资源开发、分享和改进的教师,给予奖励,推动教学资源的共建共享。

四、评选流程1. 提名阶段:学校教职工和学生可以提名有突出表现的教师,并提交相关材料。

2. 评审阶段:学校设立评审委员会,由相关专家和学校领导组成,对提名的教师进行评估和筛选。

2024年表彰奖励实施细则(2篇)

2024年表彰奖励实施细则(2篇)

2024年表彰奖励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鼓励和表彰在经济、科技、教育、文化、环保、社会责任等各个领域作出杰出贡献的个人和集体,激发社会创新创业活力,加快推进国家现代化建设,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表彰奖励的基本原则是公正、公平、公开、激励性。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表彰奖励事项。

第四条表彰奖励包括个人表彰和集体表彰两种形式。

个人表彰包括荣誉称号、奖金、证书等,集体表彰包括团体奖、集体荣誉称号等。

第二章表彰奖励的范围和条件第五条在经济领域,对积极探索创新的企业家、创业团队,以及在产业升级、科技创新、市场拓展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企业和单位给予表彰奖励。

第六条在科技领域,对在科学研究、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果的科研人员和团队,给予表彰奖励。

第七条在教育领域,对在人才培养、教学创新、教育管理等方面做出杰出贡献的教育工作者和学校,给予表彰奖励。

第八条在文化领域,对在文学、艺术、传媒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奖励。

第九条在环保领域,对在环境保护、资源利用、生态建设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个人和单位,给予表彰奖励。

第十条在社会责任领域,对在社会公益事业、扶贫济困、慈善捐助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组织,给予表彰奖励。

第十一条表彰奖励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业绩突出、创新能力、推动落地、示范引领、社会影响等。

第三章表彰奖励的评选办法第十二条表彰奖励由专门组织负责评选,评选办法必须公正、公平、公开,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尊重科学、客观的原则。

第十三条评选办法包括但不限于:评审委员会制度、评选标准、评审程序等。

第四章表彰奖励的执行办法第十四条表彰奖励的执行由有关单位负责具体实施,确保奖励的及时、有序、规范进行。

第十五条执行办法包括但不限于:奖金的发放、证书的颁发、媒体宣传、荣誉展示等。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六条对于评选过程中存在的弄虚作假、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对于评选结果存在的不公正、不公平等问题,受到投诉的,将进行调查核实,并及时进行整改。

优秀教师奖励表彰制度范文(三篇)

优秀教师奖励表彰制度范文(三篇)

优秀教师奖励表彰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节目的和依据1. 为了激励优秀教师的工作热情,提高教学质量,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制定本奖励表彰制度。

2. 本制度的制定依据有:《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相关规章制度。

第二节评选范围1. 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各级各类教师。

第三节评选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评选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中立、公平、公正的原则,保证评选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2. 综合考评原则:综合考察教师在教学、管理、科研等方面的表现,全面评价教师的综合素质。

第二章评选条件第一节基本条件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保持良好的教师道德操守。

2. 具备相应的教学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3. 教学效果突出,具有良好的教学评价。

4. 在教学工作中无违纪违法行为。

第二节高级条件1. 参与、组织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有卓越的教改创新成果。

2. 积极参与学校教研活动,发表高水平的教学研究论文。

3. 在教学工作中取得突出的成绩,有较高的教学贡献。

4. 在教师管理、师德师风建设等方面有杰出表现。

第三章评选程序第一节提名阶段1. 学校组织教师自荐和推荐。

2. 教师只能自荐或被推荐一次。

第二节评选阶段1. 评选委员会由学校聘请有关专家和教育局的有关人员组成,负责评选工作。

2. 评选委员会对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评选入围名单。

3. 评选委员会将评选入围名单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4. 评选委员会组织对入围教师进行综合评价。

5. 评选委员会根据综合评价结果确定最终获奖教师。

第三节公布和颁奖阶段1. 学校公布最终获奖教师名单,并向获奖教师颁发荣誉证书。

2. 学校组织表彰仪式,向获奖教师颁发奖金和奖杯。

第四章奖励待遇第一节荣誉奖励1. 获得优秀教师称号,并颁发相应荣誉证书。

2. 在学校和教育局官方网站上公布获奖教师的事迹。

第二节经济奖励1. 每年奖励一定金额的奖金,作为对获奖教师的经济支持。

【学校管理规章制度】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奖励规定

【学校管理规章制度】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奖励规定

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奖励规定第一条为了鼓励我国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长期从事教育事业,奖励在教育事业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对长期从事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管理、服务工作并取得显著成绩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分别授予“全国优秀教师”和“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荣誉称号,颁发相应的奖章和证书;对其中作出贡献者,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人事部门授予“全国模范教师”和“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颁发相应的奖章和证书。

第三条“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基本条件是: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模范履行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坚持素质教育思想,热爱学生,关心学生的全面成长,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显著;(二)认真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突出;(三)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有创造性的成果,具有较大的科学价值或者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四)在学校管理、服务和学校建设方面有突出成绩。

第四条奖励“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和“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每三年进行一次,并于当年教师节期间进行表彰。

第五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向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推荐“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和“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的比例控制在本地区教职工总数的万分之二以内,其中“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的比例不超过本地区教职工总数的十万分之六。

解放军、武装警察部队奖励人选的推荐比例另行确定。

第六条奖励“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工作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全国教育工会、中国中小学幼儿教师奖励基金会统一组织领导;奖励“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的工作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人事部门统一组织领导,负责组织评审和批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解放军、武装警察部队推荐的相应奖励人选。

2023年教师奖励制度

2023年教师奖励制度

2023年教师奖励制度2023年教师奖励制度1为进一步完善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建立一个健康的导向和合理的激励机制,来调动全体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教师的整体素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推动学校可持续发展。

特制订本校教师奖惩制度如下:一、师德:在学校教育、教学活动中,每一位教师必须认真学习、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切实做到教师"十要十不要"规定。

树立以德立教,为人师表的思想,做到既教书又育人,进一步提高自己的职业道德水平。

严禁有损师德(如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参与赌博、搞不团结及有偿家教等)、有损学校声誉、有损教师形象的现象发生。

学校实行记分制,如无违反师德规定,每学期给与奖励;如有家长、学生、社会群众或上级部门来电、来信或来人向学校领导反映有违反《规范》等的现象,并经调查核实,学校将根据社会、家长反响大小,造成的后果轻重,每次给予记分1-3分,一学期12分,根据记分予以一定的经济处罚,每1分扣学期师德奖还将与教师年度考核直接挂钩,超过10分,同时给予行政处罚。

二、考勤:每一位教师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坚守岗位,做到有事请假,有病请假,病假三天以上同时还须医院证明及病历卡。

半天假由教导处批准,一天以上假应由校长批准,并交教导处备案并及时销假。

如未请假则按旷工对待。

1、学校设月考勤奖,另设学期考勤奖。

事假每天扣15元,病假每天扣奖10元。

产假、婚假、男教师陪产假以及未婚教师的自己父母丧假三天内(不含路途假)、已婚教师的双方父母丧假三天内(不含路途假)按上级有关部门文件规定执行。

每位教师应严格遵守学校作息时间,按时签到,不迟到早退。

教导处要对教师到校和离校情况根据及时告知和无告知按周进行统计,每周定期以公告形式进行公布,并作为年度考核的依据之一。

学期考勤奖,半天不扣,一天及以上每请假半天扣学期考勤奖。

2、长期公出学习、培训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3、为体现教师工作的辛劳和特殊性,特在元旦、春节、妇女节、劳动节、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节日对全体教师分实行相应待遇政策。

教师工作表彰管理制度

教师工作表彰管理制度

教师工作表彰管理制度教师工作表彰管理制度简介教师工作表彰管理制度是指学校或教育机构为了对教师的工作表现进行肯定和激励而建立的一套制度。

它旨在通过评选出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成果,激发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推动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

下面将从制度依据、评选条件、评选程序、激励措施等几个方面来展开回答。

一、制度依据教师工作表彰管理制度的建立应有明确的法律法规依据和学校章程的支持。

教育部门在颁布教师工作评价标准的同时,也应明确要求学校制定相应的表彰管理制度。

学校章程中应规定对优秀教师和教育成果的表彰和奖励制度,以及评选条件、程序等相关内容。

这样可以确保教师工作表彰管理制度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二、评选条件教师工作表彰的评选条件应综合考量教师的教学质量、教育教学研究和创新成果、师德师风等方面的表现。

教师的教学评估结果应是参考条件之一,但不应仅以此为唯一标准。

应该注重对教师的教学能力、教育思想和教育贡献的全面评估。

此外,也可以考虑学生、家长和同事的评价意见,以及教师的自我评价。

三、评选程序教师工作表彰的评选程序应公开、公平、透明。

学校应制定详细的评选办法和评审组织机构,明确评审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评审程序应包括初评、复评和终评等环节,以确保评选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评选结果应及时向教师公布,并提供申诉渠道,确保教师对评选过程提出疑虑与建议的权利。

四、激励措施教师工作表彰的激励措施应多样化和有针对性。

除了物质奖励,如奖金、荣誉证书等,还可以给予教师更多的专业发展机会和提升空间。

学校可以安排优秀教师参与教育教学研究和课题研究,并向他们提供项目资金和支持。

此外,还可以组织教师间的经验交流和授课示范活动,让优秀教师分享自己的经验和教学方法。

结语教师工作表彰管理制度的建立对于提高教育质量和教师积极性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合理、公正、透明的评选程序,及时、有效地表彰和激励优秀教师,可以提高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进一步推动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

小学教师奖惩规章制度

小学教师奖惩规章制度

小学教师奖惩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小学教师的管理行为,激励优质教师,严惩违纪者,树立良好的教师形象,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教师奖励第一条教师奖励的目的是激励教师提高教学质量,促进教师专业成长。

第二条教师奖励设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1. 优秀教师奖:每学年评选表现优秀的教师,奖励一定金额或礼品。

2. 教学成果奖:对教学成果显著的教师进行奖励,包括教学比赛获奖、学生获奖等。

3. 先进教师奖:对在学校教学、管理等方面表现杰出的教师进行表彰和奖励。

4. 教育教学创新奖:对于具有创新能力和成果的教师给予奖励。

5. 岗位学习进步奖:对于不断学习进步,提高自身素质的教师给予奖励。

6. 公益奖:对于积极参与公益活动,回馈社会的教师给予奖励。

第三条教师奖励的评选标准应当公平公正,评选工作应当公开透明。

第四条教师奖励的资金由学校教育行政部门拨款,学校财务部门进行审计和监督。

第五条教师奖励的发放应当及时,奖金或礼品应当符合税法规定,不得私吞。

第六条对于获得奖励的教师,学校应当进行隆重表彰,为他们树立榜样,鼓舞全体教师的积极性。

第三章教师惩罚第一条教师惩罚的目的是维护学校秩序,规范教师行为,教育教师遵守法律法规。

第二条教师惩罚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1. 违规违纪:包括违纪旷课、迟到早退、懒散失职等行为。

2. 不端行为:包括言语辱骂、虐待学生、欺负同事等行为。

3. 教学不当:包括教学内容不符合要求、对学生不负责等行为。

4. 私生活不端:包括酗酒、赌博、家暴等行为。

5. 法律违规:包括教师涉嫌犯罪、违法行为等。

第三条教师惩罚应当依法依规,严格执行程序,保障教师合法权益。

第四条对于轻微违规违纪的教师,学校可以采取口头警告、书面通报等方式进行处理;对于严重违规违纪的教师,学校应当依法依规进行调查处理,可以暂停工作、撤销职务等。

第五条对于教师的违法行为,学校应当及时报警,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维护学校和教师的合法权益。

教师师德表彰奖励规定

教师师德表彰奖励规定

教师师德表彰奖励规定教师师德是教育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而师德表彰奖励则是对教师师德的一种肯定和激励。

教师师德表彰奖励规定是指为了激发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教师师德水平,以及鼓励和表彰优秀教师,教育工作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一系列规定。

一、奖励的目的和重要性教师师德表彰奖励的目的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为了提高教师的师德修养和职业道德水平,推动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的提高;二是为了鼓励和表彰那些在教育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激发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教师师德表彰奖励的重要性在于,它是一种对师德的正面引导和激励机制,可以帮助教师们树立正确的职业道德观念,增强责任感和荣誉感,同时也可以激发教师的工作热情和创造力,为教育事业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二、奖励对象和标准教师师德表彰奖励主要针对的是优秀教师和先进集体。

对于优秀教师的评选标准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教学成果的突出表现,教学方法的创新和探索,关爱学生和帮助学生个性发展的能力,以及教育教学理论研究和教育改革实践方面的贡献等。

对于先进集体的评选标准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整体素质的提高和创新发展,团队协作效果的显著表现,积极参与社会义务活动和公益事业,以及在教育教学改革中取得的突出成果等。

三、奖励方式和形式教师师德表彰奖励的方式和形式多种多样,常见的有个人commendation award、先进个人奖、团队荣誉称号、荣誉证书等。

除了以上传统的奖励方式外,现代科技也为教师师德表彰奖励提供了更多的形式。

比如,可以通过互联网平台发布优秀教师的事迹和成就,进行网络投票和点赞,提高表彰的公开性和互动性。

同时,还可以邀请优秀教师在全国或地方教育会议上进行分享和展示,以鼓舞更多教师的士气和激励更多教师的创新。

四、奖励程序和机构教师师德表彰奖励的程序和机构需要建立起科学合理的体系。

首先,应该设立专门的奖励评选机构,由行业专家和相关教育管理部门的代表组成,负责制定评选标准和审核表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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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表彰激励制度






上冯家庄小学教师表彰激励制度
1、学校建立定期表彰制度,对职业道德高尚的教师和职业道德建设成绩突出的进行表彰奖励,并大力宣传。

2、对“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教师,加强教育,限期改正,保证教师队伍的基本素质。

3、积极鼓励,并配合家长会,学会座谈会和社会有关方面对学校教职工师德进行监督、评议,学校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改进工作。

对教职工的意见及时反馈,要求整改。

4、对于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守则》,遵守、执行的教师,在教师年度考核,评优、评先,职称评聘等方面给予优先评选。

5、对于违反师德规范,触犯“十不准”规定,经学生或家长举报,调查属实者,视其情节轻重,影响恶劣程度,给予教师大会点名批评、告诫、检讨直至报送教育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并按规定取消年度教师考核评优、评先、评聘职称等资格,酌情扣发该学期学校发放奖金。

具体规定如下:
( 1 )对学生实行体罚或变相体罚者,一经学生本人或其家长举报,经调查属实,由校长在教师大会上点名批评;情节较重,影响较恶劣者,责令当事人于教师大会上作检讨,艰以告诫,造成学生身体受伤害的,由当事人赔偿医疗费用;事实真相被反映到报刊或有关部门,对学校声誉造成严重影响,经调查属实者,将报送教育主管部门对当事人予以相应行政处分,有以上行为者,取消学年度评优,评先等资格,并视其影响酌情扣发该学期学校所发奖金。

( 2 )将学生赶出教室,停学生的课,剥夺学生上课权利者,一经学生或其家长举报,经调查属实,由校长在教师大会上点名批评,多次触犯,造成恶劣影响,责令当事人在教师大会上作检讨,予以告诫。

如因此造成学生发生意外事故者,由当
事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并报送教育主管部门给予相应处分,有以上行为者,取消当年度评优、评先等资格,酌情扣发该学期学校发了奖金。

( 3 )未经校长批准,应学生邀请参加学生本人或其家人生日等喜庆宴会者,酌情扣发该学期学校所发绩效工资。

( 4 )违反“十不准”其它规定者,经举报,调查属实,由校长在教师大会上予以点名批评,告诫,影响较恶劣者,责令其在教师大会上作检讨,对学校声誉造成严重影响者,取消该学年度评优、评先资格,酌情扣发该学期学校所发奖金,并报送教育主管部门处理。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德育队伍建设,激励教职工献身教育事业,制定本制度。

一、表彰对象和荣誉称号
1.学校班级德育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班主任老师,授予“模范班主任” 荣誉称号。

2.在学校德育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其他德育工作者(主要是指德育主管领导、少队辅导员、品德教师等),授予“德育工作先进个人”、“先进教育工作者”荣誉称号。

3在教学工作中,每次考试成绩高或成绩提升高得教师,授予“教学质量奖”荣誉称号。

二、评比条件
(一)模范班主任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四项基本原则;
2、热爱教育事业,教育思想端正,责任心强,作风正派;
3、班级组织管理能力强,班主任综合考评成绩优异;
4、班级被评为“文明班级”;“先进集体”等称号;
5、班集体积极、健康、向上,有良好的班风班貌;
6、能组织开展生动活泼、富有教育意义的主题班会或队会活
7、师生关系融切,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现象;
8、有一定质量的德育工作论文或班主任工作经验介绍文章;
(二)德育工作先进个人
1.热爱德育工作,教育思想端正,责任心强,作风正派。

2.经常学习教育法规和有关重要文件,熟悉《未成年人保护法》、《小学德育大纲》、《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生手册》等法规和制度。

3.在工作中注意调查研究,了解学生的特点和思想实际,讲究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4.积极参加教育理论和业务的讲座、研讨会、观摩等活动。

5.有较强的德育工作组织管理能力,在本岗位发挥了骨干带头作用。

三、评比办法
推选时应坚持民主评议和量化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公平、公正。

考核标准见《教师综合考核细则》。

四、奖励表彰
1.被评比为“德育工作先进个人”、“模范班主任”、“优秀教师”、“课改先进个人”、“教学质量奖”,授予相应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和一定的物质奖励。

2.有以上荣誉称号的老师,在干部晋级、职称评定、等活动中,同等条件下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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