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发动机大修竣工技术条件
9、商用汽车发动机大修竣工出厂技术条件(第1部分:汽油发动机)
9、商用汽车发动机大修竣工出厂技术条件(第1部分:汽油发动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商用汽车发动机大修竣工出厂技术条件第1部分:汽油发动机GB/3799.1-2005(代替GB/T3799-1983)1 范围GB/T 3799的本部分规定了商用汽车汽油发动机大修竣工出厂的技术要求、质量保证和包装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商用汽车汽油发动机(往复活塞式)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T 3799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改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T 5624 汽车维修术语GB/T 18297 汽车发动机性能试验方法JT/T 104 汽车发动机缸体与汽缸盖修理技术条件JT/T 105 汽车发动机曲轴修理技术条件JT/T 106 汽车发动机凸轮轴修理技术条件3 术语和定义GB/T 5624确立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部分。
4 技术要求4.1 发动机外观4.1.1 发动机的外观应整洁、无油污。
发动机外表应按规定喷漆,漆层应牢固,不得有起泡、剥落和漏喷现象。
4.1.2 发动机点火、燃料供给、润滑、冷却和进排气等系统的附件应齐全,安装正确、牢固。
4.1.3 发动机各部分应密封良好,不得有漏油、漏水、漏气现象;电器部分应安装正确、绝缘良好。
4.2 发动机装备4.2.1 外购的零、部件和附件均应符合其制造或修理技术要求。
4.2.2 修复的零、部件装配前应经检验,其性能达到规定的技术要求。
主要零部件汽缸体和汽缸盖、曲轴、凸轮轴等如进行修理(应满足原制造厂维修技术要求或JT/T 104,JT/T 105和JT/T 106的要求。
4.2.3 发动机应按装配上艺要求装配齐全;装配过程中应按要求进行过程检验,过程检验合格后再进行下一步装配。
车辆维修技术标准及保证措施
车辆维修技术标准及保证措施1、车辆维修技术标准(1)汽车大修竣工出厂技术条件(GB/T 3798.2-2005);(2)汽车发动机大修竣工技术条件(DB11T 135—2001);(3)机修二级维护技术标准:①更换润滑油及润滑油滤清器。
②检查燃油系统是否紧固,可靠,无渗油现象等。
燃油滤清器按实际情况更换。
③检查、清洁或更换空气滤清器芯,其部件必须按规定紧固。
④检查点火系统。
检修或更换白金、火花塞等,调整点火正时。
⑤检查水泵,水管是否松动,渗漏,水温在标准值内。
⑥检查进气门间隙,有异响时调整(用液压挺杆气门不用调整)。
⑦检查各传动皮带的磨损程度及张紧力,调整压轮等。
⑧检查、调整加速踏板自由行程,调整怠速使其符合厂方标准。
⑨检查发动机渗漏润滑油情况(严重者加做单项维修)。
⑩检查及调整,制动踏板和方向机的自由行程。
⑪检查离合器作用是否分离完全,结合是否平稳,有无异响,离合总泵和分泵是否有渗漏现象,工作液是否变质等。
⑫检查变速箱,分动器,差速器等,视油质情况补充或更换齿轮油。
⑬检查传动轴或横轴,前后悬挂,方向机构等部件是否变形或连接是否紧固,可靠,并加以润滑(特殊车型无加油嘴除外)。
⑭检查减震器是否有效工作,并紧固,检查有无渗油现象。
⑮检查动力辅助方向机构的工作液油质是否有渗漏油,工作有无异响。
⑯检查制动系统:包括总分泵是否有渗漏油,分泵是否活动灵活,驻车制动工作是否正常(无卡死)。
制动碟/鼓平滑无裂纹不超限,制动皮应无油污及有一定的厚度。
各部件应紧固可靠,路试时,制动无偏刹,制动距离应符合国标(以检测线为准)。
⑰轮胎气压应符合厂方标准,并根据轮胎磨损情况适当调整位置,车轮螺栓必定按厂方标准扭力拧紧。
⑱路试时,方向盘应正中对称,行驶不跑偏,左右转弯半径一致。
⑲前后车轮轴承应检查油质,必要时清洗和更换润滑油(特殊车型除外)。
(4)电器二级维护技术标准◆年审二保:①灯光齐全,开关正常灵敏,各总成必须紧固防水等。
职业技能训练指导书
汽车中级工实习指导书发动机大修竣工验收标准:本标准适用于国产往复活塞式汽车发动机(汽油机、柴油机)。
同类型的进口汽车发动机参照执行。
1、装配的零、部件和附件均应符合规定程序批准的制造或修理技术条件。
2、发动机应按规定程序批准的装配技术条件进行装配,并装配齐全。
3、装配后的发动机应按规定程序批准的工艺和技术条件进行冷、热磨合,拆减和清洗。
4、发动机在正常工作温度下,5s内能起动。
柴油机在环境温度下不低于5°C,汽油机在环境温度不低于-5°C时,起动顺利。
5、发动机怠速运转稳定,其转速应符合原设计规定。
注:原设计是指汽车制造厂或规定程序批准的改造、改装的技术条件(下同)6、四行程汽油机转速在500~600-1时,以海平面为准,进气歧管真空度应在0.056~0.069范围内.其波动范围,六缸汽油机一般不超过0.003,四缸汽油机一般不超过0.005 .7、发动机在各种转速下运转稳定,在正常情况下,不得有过热现象.改变转速时,应过渡圆滑.突然加速或减速时,不得有突爆声,化油器不得回火,消声器不得有放炮声.8、在规定转速下,机油压力应符合原设计规定.9、汽缸压缩压力应符合原设计规定,各缸压缩压力差,汽油机应不超过各缸平均压力的8%,柴油机应不超过10%.注:上述1.5~1.9条,水冷式发动机应在水温为75~85°C,风冷式发动机应在油温为80~90°C时进行测试.10、发动机起动运转稳定后,只允许正时齿轮﹑机油泵齿轮﹑喷油泵传动齿轮及气门脚有轻微均匀响声﹑不允许活塞销﹑连杆轴承﹑曲轴轴承有异响和活塞敲缸及其它异常响声.11、发动机最大功率和最大转矩均不得低于原设计标定值的90%.12、发动机最低燃料消耗率不得高于原设计规定.13、发动机不应有漏油﹑漏水﹑漏电现象,但润滑油﹑冷却水密封接合面处允许有不致形成滴状的浸渍.14、发动机排放限值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15、发动机应按原设计规定加装限速片,或对限速装置作相应的调整并附加铅封.16、发动机外表应按规定涂漆,涂层应牢固,不得有起泡﹑剥落和漏涂现象.17、发动机应按规定加注润滑剂.18、其它有关要求应符合原设计规定.综合故障部分:一、曲轴主轴承响1现象①发动机转速突然变化时,发出低沉连续“镗镗”的金属敲击声,严重时发动机机体发生振动。
汽车维修技术标准
汽车维修技术标准(一)汽车大修竣工出厂技术提条件(国家标准GB3798-83)1.一般技术要求(1)装配的零件、部件、总成和附件应符合相应的技术条件。
各项装备应齐全,并按原设计的装配技术要求安装。
允许在汽车大修中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技术文件改变某些零件、部件的设计,但其性能不得低于原设计(注)要求。
(2)主要结构参数应符合原设计规定。
由于经修理而增加的自重,不得超过原设计自重的3%。
(3)驾驶室、客车楔应形状正确、曲面圆顺、转角处无折绉、蒙皮平整、无松弛、污垢及机械操作等缺陷。
注:原设计是指汽车制造厂或按照规定程序批准的改造、改装的技术文件(下同)(4)喷漆颜色协调、均匀、光亮、漆层无裂纹、剥落、起泡、流痕和皱纹等现象。
不需涂漆的部位,不得有漆痕。
刷漆部位允许有不明显的流痕和刷纹。
(5)驾驶室、客车厢、货箱及翼子板左右对称。
各对称部位离地面高度差:驾驶室、翼板/客车厢不大于10mm,货箱不大于20mm。
(6)座椅颜色的形状、尺寸、座间距及调节装置应符合原设计要求。
(7)门窗启闭灵活,关闭严密,锁卡可靠,合缝匀称,不松旷。
挡风玻璃透明,不眩目。
(8)转向机机构各连接部位不松旷,锁卡可靠。
方向盘自由行程(代转向助力器的除外),总重不小于4.5t的汽车不大于30º,总重小于4.5t汽车不大于15º。
(9)离合器踏板、制动踏板的自由行程和驻车制动的有效行程应符合原设计要求。
(10)仪表、灯光、信号和标志齐全,工作正常。
(11)轮胎充气气压应符合原设计要求。
(12)限速装置应铅封。
(13)各部润滑应符合原设计要求。
(14)各部件运行温度正常,各处无漏油、漏水和漏电现象。
但润滑油、冷却水密封结合面处允许有不致形成滴状的浸渍。
2.主要性能要求(1)发动机起动容易,在各种转速下运转正常、无异响。
(2)传动机构工作正常,无异响。
离合器结合平稳、分离彻底、操作轻便、工作可靠。
变速器挂档轻便、准确可靠。
GB 37982
GB /T 3 798《汽车大修竣工出厂技术条件》分为两部分 : — 第 1部分:载客汽车; — 第 2部分:载货汽车。 本 部 分 为 GB/T 3798的第 2部分,代替 GB/T 3798-1983《汽车大修竣工出厂技术条件》,本部分 与 GB/T 3798-1983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 将 原标准中“一般技术要求”和“主要性能要求”部分,修改为“技术要求”,并分为“基本要求”、
3 术语 和 定 义
下 列 术 语 和 定 义适 用 于本 部 分 。 3.1
载货 汽 车 goodsv ehicle 在设 计 和 技术特性上主要用于运送货物的汽车。
4 技 术要 求
4.1 基本要求 4.1.1 整车外观应整洁、完好、周正,附属设施及装备应齐全、有效。 4.1 .2 主要结构参数应符合原设计规定,由修理改变的整备质量,不得超过新车出厂额定值的 3%. 4.1 .3 左右轴距差不得大于原设计轴距的 1/10000 4.1 .4 各部运行温度正常,各处无漏油、漏水、漏电、漏气现象。 4.1.5 各仪表运行正常,指示正确。 4.1 .6 发动机、底盘等各总成均应按原设计规定喷(涂)漆。 4.1 .7 润滑及其他工作介质的使用要求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 列 文 件中的条款通过 GB/T 3798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 日期的引用文
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 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 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
GB /T 3 79 8. 2- 2 00 5
技术要求,无异响,正常工况下不发热;减震器、钢板弹簧,作用良好、有效,无异响;各部连接杆件不松旷。 4.2.4.8 独立悬架式车辆,转向节上下球销不松旷;轴承与轴颈的配合,轴承预紧度调整符合原制造厂 维修技术要求 ,无异响,正常工况下不发热;减震弹簧 、扭杆弹簧、气囊弹簧、减震器 ,作用正常有效 ,无异 响;各部连接杆件衬套 、球销、垫片,齐全不松旷。 4.2.5 制动机构 4.2.5.1 汽车在行驶中无自行制动现象。 4.2.5.2 采用气压制动的汽车,制动系统的装备及其性能应符合 GB 7258中有关条款的规定。 4.2.5.3 制动系装备的比例阀、限压阀、感载阀、惯性阀或制动防抱死装置,应工作正常有效。 4.2.5.4 装有排气制动的柴油车,当排气制动装置关闭 3/4行程时,联动机构应使喷油泵完全停止供 油 ;而当排气制动装置开启时,又能正常供油 。 4.2.5.5 制动踏板的自由行程、有效行程应符合原设计规定 。动作时不应与其他非相关件发生干涉, 放松踏板能迅速回位。衬套与轴的配合应符合原制造厂维修技术要求。采用液压制动的汽车踏板行程 应符合 GB 7258中有关条款的规定。 4.2.5.6 驻车制动操纵杆的有效行程应符合原设计规定。动作时不应与其他非相关件发生干涉。衬 套与轴的配合应符合原制造厂维修技术要求。 4.2.6 车架、车身、驾驶室 4.2.6.1 车架纵梁上平面及侧面的纵向直线度公差 ,在任意 10 00m m长度上为 3m m,在全长上为其 长度的 1%o. 4.2.6.2 车架总成左、右纵梁上平面应在同一平面内,其平面度公差为被测平面长度的 1.% 4.2.6.3 车架分段(前钢板前支架销孔轴线一前钢板后支架销孔轴线一后钢板前支架销孔轴线一后钢 板后支架销孔轴线)检查,各段对角线长度差不大于 5m m. 4.2.6.4 驾驶室、货厢应平整完好 ,无变形、裂损、锈蚀等缺陷。货厢边板、铰链应铰接牢固、启闭灵活。 4.2.6.5 驾驶室总成采用翻转机构的,行驶中应无异响,减震有效 :翻转轻便灵活,翻转角度符合原设 计规定;定位及锁止机构,可靠、完整、有效 。隔热隔震措施有效,符合原设计规定。 4.2.6.6 驾驶室座椅可调节部位,应调节灵活,锁止有效 。 4.2.6.7 驾驶室、货厢、保险杠及翼子板左右对称。各对称部位离地面高度差 :货厢不大于 20m m,其
汽车维修公司服务方案
汽车维修公司服务方案一、服务要求(一)车辆维修要求1、发动机维修的质量要求根据《汽车发动机大修竣工技术条件》的规定,汽车发动机维修竣工检验的主要内容是发动机的动力性、经济性、起动性、可靠性和排放污染物。
(1)动力性:发动机的最大功率和最大扭矩均不低于原设计标准的90%。
经济性:发动机最低燃料消耗率不高于原设计标准的90%。
起动性:发动机在正常温度下5秒钟能起动。
柴油机在环境温度不低于5℃、汽油机在环境温度-5℃时起动顺利。
(2)运转可靠性:装配的零件和附件必须保证质量,发动机在各种转速下,运转稳定。
在正常的情况下,不能有过热现象,改变转速时,应过渡圆滑。
突然加速或减速时,不能有突爆声,化油器不得回火,消音器不得有声。
在规定的运转稳定后,只允许正时齿轮、机油泵齿轮、喷油泵传动齿轮及气门脚有轻微均匀声响,不允许活塞销、连杆轴承、曲轴轴承有异响,发动机应无漏水、漏油、漏气、漏电现象。
(3)排放污染物:发动机排放值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底盘修理的质量要求(1)底盘竣工出厂技术条件中主要规定了对大修车的安全性、可靠性和要求:灯光、信号的技术性能。
对转向机构的技术要求:转向机构操纵轻便。
行驶中无跑偏、无摆头现象。
最大转向角和最小转弯半径应符合原设计要求。
对制动技术性能的要求,制动性能必须根据《机动车安全技术条件》规定,使车辆的制动距离、制动减速度、制动力三个指标符合规定。
照明和信号装置应按《汽车外部照明和信号装置的数量、位置和光色》规定执行。
(2)可靠性:可靠性包括零件的可靠性和各部件的工作可靠性,对装配的零件、部件和附件应符合相应技术条件,也就是说,要保证零部件的质量。
传动机构工作正常无异响,离合器接合平稳,分离彻底,操作轻便,工作可靠,变速器换档轻便,准确可靠。
行走系统工作可靠,无异响。
3、喷漆的质量要求喷漆颜色光洁、光亮,漆层无裂纹、剥落、起泡、流痕、皱纹等现象。
不需喷漆的部位,不得有漆痕。
刷漆部位不允许有明显的刮痕和刷纹。
汽车维修竣工出厂规定与验收标准
四、质量返修的处理
(1)凡属于承修厂技术责任而引起的返修,应确定为质量返修或 维修质量事故。无论所发生的质量返修车辆距厂远近,承修厂都应及 时前往处理,并由承修厂承担全部检修和工料费用。承修厂还应填写 汽车返修记录,继而分析质量事故,以吸取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意见。
(2)凡属于车主操作不当或使用维护不当而引起的故障或损坏 (如由于不执行汽车大修走合规定而造成的故障或损坏),应由车主 及所属单位自行负责。若委托承修厂修理的,其修复的全部工料费用 由车主承担。
(3)倘若涉及双方都有责任的,应根据事故鉴定结果,由双方协 商处理。
二、汽车维修竣工出厂验收标准
4.车身
(1)车身正直,左右对称。驾驶室与客车厢形状正确,蒙皮完整 平滑,合缝匀称,且不得漏水或有异响。
(2)仪表台和车厢内饰紧固、贴服和干净;各操作踏板及其支架 符合规定;挡风玻璃视线清晰,不炫目。靠背坐垫完整舒适,后视镜 及座椅颜色、形状、尺寸、间距及调节装置应符合原厂要求。
(5)送修单位在大修车辆或大修总成修竣出厂后,必须严格 执行走合期使用规定。在质量保证期内,若因维修质量所造成的 故障或损坏,承修单位都应优先安排、免费修理。倘若发生质量 纠纷,可以先行协商;若协商无效,则交由汽车维修行业管理部 门进行技术分析或仲裁。
二、汽车维修竣工出厂验收标准
1.整体要求
(1)凡经过大修修复、送往总装配的零部件、总成 和附件应符合相应的技术条件,且各项装备齐全、组装 正确、连接可靠、无凹陷残缺、裂损和锈蚀。总装后的 汽车主要结构参数应符合原制造厂设计规定。
二、汽车维修竣工出厂验收标准
5.电器设备
(1)蓄电池清洁完好,电解液密度及液面高度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当,发电机发电正常。
汽车维修标准地方与国家政策法规行业标准
汽车维修标准地方与国家政策法规行业标准
1 汽车大修竣工出厂技术条件
2 汽车发动机大修竣工技术条件
3 汽车车架修理技术条件
4 汽车发动机气缸体与气缸盖修理技术条件
5 汽车发动机曲轴修理技术条件
6 汽车发动机凸轮轴修理技术条件
7 大客车车身修理技术条件
8 汽车变速器修理技术条件
9 机动车前照灯使用和光束调整技术规定
10 汽车前桥及转向系修理技术条件
11 汽车传动轴修理技术条件
12 汽车驱动桥修理技术条件
13 汽车制动液使用技术条件
14 汽车燃料消耗量试验方法
15 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 第1部分:一类汽车维修企业
16 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 第1部分:二类汽车维修企业
17 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 第1部分:三类汽车维修业户
18 汽车排放污染物限值及测试方法
19 压燃式发动机和装用压燃式发动机的车辆排气污染物限值及测试方法
20 压燃式发动机和装用压燃式发动机的车辆排气可见物限值及测试方法
21 汽车技术等级评定标准
22 汽车技术等级评定的检测方法
23 交通行业工人技术等级标准
24 交通行业工人技术等级标准
25 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通用技术条件
26 轻型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27 汽车维护工艺规范
28 汽车修理质量检查评定标准
29 汽车修理质量检查评定标准
30 汽车修理质量检查评定标准。
汽车发动机大修竣工出厂技术条件DB11!T135-2008
4.3.10 额定功率和最大扭矩 在标准状态下,发动机额定功率和最大转矩应不低于原设计的 90%。
检验方法按 GB/T 18297 的规定进行。
环境温度在 288K~303K(15℃~30℃)范围内,考虑海拔高度变化的因素,发动机额定功率可按
公式(1)进行修正。
P 修正=PΒιβλιοθήκη 实测/k………………………………(1)
1
DB11/T 135—2008
4.3.3 运转状况 4.3.3.1 在正常工作温度下,发动机在各种工况下应运转稳定、无异响,不得有过热、异常燃烧和爆 震等现象;发动机各工况过渡应平稳,不得有突爆、回火、放炮等异常现象,无失火。 4.3.3.2 当柴油发动机转速超过额定转速时,调速控制装置应正常有效。紧急停机装置在发动机整个 运转过程中可靠有效,不得出现失控现象。 4.3.4 气缸压缩压力
GB/T 5624 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原设计 original design
原设计是指汽车制造厂或按照规定程序批准的设计、改造、改装的技术文件。
4 技术要求
4.1 发动机外观 4.1.1 发动机的外观应整洁完好,各系统的附件应齐全、有效,安装正确、牢固。 4.1.2 发动机各部位应密封良好,不得有漏油、漏水、漏气现象,电器部分应安装正确、绝缘良好。 4.2 发动机装备 4.2.1 装配所用的零、部件和附件均应符合原设计要求或修理技术要求。 4.2.2 发动机应按装配工艺要求装配齐全,装配过程中应按要求进行过程检验。 4.2.3 装配后的发动机应按原设计规定加注润滑油、润滑脂、冷却液。 4.2.4 排气制动装置应可靠有效。 4.2.5 柴油发动机的喷油泵、喷油器、调速器均应进行调试、检测,其性能指标符合原设计要求。 4.2.6 增压或中冷增压发动机,增压装置应按原设计规定进行装配和检验,增压系统应工作正常。 4.2.7 对原设计规定需加装限速装置的发动机,应对限速装置作相应调整并加装铅封。限速装置宜在 发动机走合期满进行首次维护后拆除。 4.2.8 电子控制燃油喷射系统装置应齐全有效。 4.2.9 装配后的发动机如需进行冷磨、热试,应按工艺要求和技术条件进行冷磨、热试,热试后更换 润滑油、机油滤清器或滤芯。原设计有特殊规定的按相应规定进行。 4.3 发动机性能 4.3.1 起动性能
第六章汽车发动机维修(曲柄连杆)方案
连杆校验仪
2)连杆变形的校正
在校正连杆时,首先要记下连杆弯曲与扭曲的 方向和数值,利用连杆校正器进行校正。通常是 先校正扭曲,再校正弯曲。 校正时应避免反复的 过校正。
3)连杆衬套的修复
在更换活塞销的同时,必须更换连杆衬套,以 恢复其正常配合。新衬套的外径应与小端承孔有 0.10~0.20mm的过盈,以防止衬套在工作中发生 转动。 过盈量也不可过大,否则会在压装时将衬 套压裂。选择新衬套时,可用量具分别测量连杆 小端承孔内径和衬套外径,其差值便是衬套的加 工余量。
(2)发动机标定功率或汽缸压缩压力低于标准值25% 以上。
(3)汽缸磨损,其圆柱度误差达到0.175~0.250mm, 或圆度误差达到0.050~0.063mm。
(4)燃油和润滑油消耗量明显增加。 (5)发动机出现异响。 (6)发动机不能正常运转或根本不能运转。 (7)发动机机体发生重大损伤事故。
二、发动机总成大修检测方法
人有了知识,就会具备各种分析能力, 明辨是非的能力。 所以我们要勤恳读书,广泛阅读, 古人说“书中自有黄金屋。 ”通过阅读科技书籍,我们能丰富知识, 培养逻辑思维能力; 通过阅读文学作品,我们能提高文学鉴赏水平, 培养文学情趣; 通过阅读报刊,我们能增长见识,扩大自己的知识面。 有许多书籍还能培养我们的道德情操, 给我们巨大的精神力量, 鼓舞我们前进。
第六章 汽车发动机维修
第一节 汽车发动机维修概述 第二节 曲柄连杆机构的检修 第三节 配气机构的检修 第四节 润滑系统的检修 第五节 冷却系统的检修 第六节 汽油发动机电子控制系统检修 第七节 发动机的装配与调试
第一节 汽车发动机维修概述
一、汽车发动机总成大修条件
(1)发动机加速性能恶化,明显感觉汽车起步加速时 间和超车加速时间延长。
汽车修理质量检查评定标准发动机大修
不符合规定为不合格
B1.4.2
各缸压力差
每缸压力与各缸平均压力的差。汽油机不超过8%,柴油机用发动机分析仪测量
不符合规定为不合格
B1.5
发动机运转情况
B1.5.1
怠速
发动机怠速运转稳定,其转速符合原设计规定。转速波动不大于50r/min
用转速表进行运转试验或用发动机综合分析仪测量
A1.3
发动机大修竣工检验单
(1)发动机大修竣工检验单中内容应包括:
进厂编号、托修单位、承修单位、发动机型号及号码、装备及装配检验、性能检验、检验结论、总检验员签章及日期等。
(2)检验单中字迹应清晰,项目齐全、完整,填写真实、正确。
检验项目、要求、方法、名词术语、和计算单位应符合国家、行业有关标准及相关车辆修理技术文件的有关规定。
3.1 汽车发动机大修质量检查评定qualitative assessment for the major repair of
automobile engines
对汽车发动机大修竣工质量和发动机大修过程中基本检验技术文件完善程度的综合评价。
3.2 汽车发动机大修竣工质量qualitation for the major repair of automobile engines being received
本标准适用于汽车用汽、柴油发动机大修质量的检查评定。
2 引用标准
GB 3799 汽车发动机大修竣工出厂技术条件
GB/T 3845 汽油车怠速污染物测量方法
GB/T 3846 柴油车自由加速烟度测量方法
GB 14761.5 汽油车怠速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4761.6 柴油车自由加速烟度排放标准
汽车维修技术标准
精品文档,放心下载,放心阅读汽车维修技术标准(一)汽车大修竣工出厂技术提条件(国家标准GB3798-83)1.一般技术要求装配的零件、部件、总成和附件应符合相应的技术条件。
各项装备应齐全,并按原设计的装配技术要求安装。
允许在汽车大修中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技术文精品文档,超值下载(1)件改变某些零件、部件的设计,但其性能不得低于原设计(注)要求。
(2)主要结构参数应符合原设计规定。
由于经修理而增加的自重,不得超过原设计自重的3%。
(3)驾驶室、客车楔应形状正确、曲面圆顺、转角处无折绉、蒙皮平整、无松弛、污垢及机械操作等缺陷。
注:原设计是指汽车制造厂或按照规定程序批准的改造、改装的技术文件(下同)(4)喷漆颜色协调、均匀、光亮、漆层无裂纹、剥落、起泡、流痕和皱纹等现象。
不需涂漆的部位,不得有漆痕。
刷漆部位允许有不明显的流痕和刷纹。
(5)驾驶室、客车厢、货箱及翼子板左右对称。
各对称部位离地面高度差:驾驶室、翼板/客车厢不大于10mm,货箱不大于20mm。
(6)座椅颜色的形状、尺寸、座间距及调节装置应符合原设计要求。
(7)门窗启闭灵活,关闭严密,锁卡可靠,合缝匀称,不松旷。
挡风玻璃透明,不眩目。
(8)转向机机构各连接部位不松旷,锁卡可靠。
方向盘自由行程(代转向助力器的除外),总重不小于 4.5t的汽车不大于30o,总重小于 4.5t汽车不大于15o。
(9)离合器踏板、制动踏板的自由行程和驻车制动的有效行程应符合原设计要求。
(10)仪表、灯光、信号和标志齐全,工作正常。
(11)轮胎充气气压应符合原设计要求。
(12)限速装置应铅封。
(13)各部润滑应符合原设计要求。
(14)各部件运行温度正常,各处无漏油、漏水和漏电现象。
但润滑油、冷却水密封结合面处允许有不致形成滴状的浸渍。
2.主要性能要求(1)发动机起动容易,在各种转速下运转正常、无异响。
(2)传动机构工作正常,无异响。
离合器结合平稳、分离彻底、操作轻便、工作可靠。
汽车发动机大修竣工技术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汽车发动机大修竣工技术条件本标准适用于国产往复活塞式汽车发动机(汽油机、柴油机)。
同类型的进口汽车发动机参照执行。
1 技术要求1.1 装配的零、部件和附件均应符合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制造或修理技术条件。
1.2 发动机应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装配技术条件进行装配,并装备齐全。
1.3 装配后的发动机,应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工艺和技术条件进行冷、热磨合,拆检和清洗。
1.4 发动机在正常工作温度下,5秒钟内能起动。
些油机在环境温度不低于5℃,汽油机在环境温度不低于-5℃时,起动顺利。
1.5 发动机怠速运转稳定,其转速应符合原设计规定。
注:原设计是指汽车制造厂或经规定程序批准的改造、改装的技术文件(下同)。
1.6 四行程汽油机转速在500~600min-1时,以海平面为准,进气歧管真空度应在430~530mmHg范围内。
其波动范围,六缸汽油机一般不超过25mmHg,四缸汽油机一般不超过38mmH g。
1.7 发动机在各种转速下运转稳定,在正常工况下,不得有过热现象。
改变转速时,应过渡圆滑。
突然加速或减速时,不得有突爆声,化油器不得回火,消声器不得有放炮声。
1.8 在规定转速下,机油压力应符合原设计规定。
1.9 气缸压缩压力应符合原设计规定,各缸压缩压力差,汽油机应不超过各缸平均压力的8%,柴油机应不超过10%。
注:上述1.5~1.9条,水冷式发动机应在水温为75~85℃,风冷式发动机应在油温为80~90℃时进行测试。
1.10 发动机起动运转稳定后,只允许正时齿轮、机油泵齿轮、喷油泵传动齿轮及气门脚有轻微均匀响声,不允许活塞锁、连杆轴承、曲轴轴承有异响和活塞敲缸及其它异常响声。
1.11 发动机最大功率和最大扭矩均不得低于原设计标定值的90%。
1.12 发动机最低燃料消耗率不得高于原设计规定。
1.13 发动机不应有漏油、漏水、漏气、漏电现象,但润滑油、冷却水密封接合面处允许有不致形成滴状的浸渍。
1.14 发动机排放限值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汽车发动机大修
发动机的维护发动机的维护是指为维持其完好技术状况和工作能力而进行的作业. 维护的原则是:预防为主,定期检测,强制维护. 维护的目的是:保持整洁,及时发现并清除故障隐患,延长零件使用寿命,防止早期损坏和运行中出现故障,保证安全行车. (1) 发动机维护作业的内容发动机维护作业的内容是清洁,检查,补给,润滑,紧固和调整。
1.清洁包括外表清洗,保持滤清器和水,油,气管道的清洁等。
2.检查是维护作业的基础.其他的维护作业一般都要依靠检查作业的结果来进行.检查作业包括人工检视和一起检测诊断,如检视装备是否齐全,整洁,有无漏水,漏油,漏电现象。
3.紧固是指检查并按规定力矩和顺序扭紧所有外露连接件的螺栓和螺母。
4.补给是指按需要添加燃料,润滑剂,冷却液等。
5.润滑是指按要求更换发动机机油和给润滑点加注润滑剂。
6.调整是指按规定对发动机各部委的可调节部分所进行的调整,如调整发动机怠速、点火正时、喷油正时、气门间隙和带的张紧度等. (2) 发动机维护作业的类别发动机维护作业可分为预防性维护和非预防性维护两大类。
其中预防性维护是指按事先规定的维护计划而进行的各种维护作业;非预防维护指的是对于一些突发性故障所采取的事后维护,所以也称为事后维护。
(3) 发动机维护的周期发动机维护的周期是指进行同级维护的间隔期,一般以车辆行驶里程为依据。
如解放CA1040的一级维护周期为1500-2000km,二级维护周期为6000-8000km,桑塔纳、奥迪、夏利等轿车及进口汽车一般没有一级维护和二级维护的提法,如桑塔纳轿车只分为7500km维护、15000km维护、30000km 维护。
每种维护的项目在有关资料中都有详细规定.其中高级维护包含了低级维护的全部项目。
发动机的修理工艺 (1) 发动机的修理级别一般分为小修和大修。
小修一般只一两个局部的修理,大修只全面修理,其修理工艺过程最具有代表性。
发动机大修时进行的各种技术作业总称为发动机修理工艺。
车辆维修检验标准
车辆维修检验标准维修人员对有关工程进展维修后,须确保完成所有维修工作,并符合以下出厂技术标准。
对不符合要求的,下一工序的维修人员或检验员有权拒绝接收或责令返修。
各系统检修的出厂技术标准如下:一、换发动机、发动机大修的出厂技术标准1.空气滤清器、机油滤清器,效能良好,无阻塞及短路现象,安装结实,密封无渗漏现象。
2.发动机无异响,油底无渗漏。
3.发动机各部接口螺栓、螺母安装扭力符合原厂规定。
4.各汽油管、真空管、水管安装正确,不漏油、水、气。
5.各传感器安装扭力符合规定,导线接头连接结实不漏电。
6.发动机皮带无老化开裂及磨损过度现象,紧度符合原厂规定。
7.起动机起动时无空转、打滑现象,电瓶桩头结实,电瓶液正常。
8.发电机充电正常。
9.发动机支架,排气管接口安装结实,接口垫不漏气。
10.离合器自由行程符合规定,离合器接合平稳,别离彻底,挂档不响,无打滑现象。
11.水箱、空调泵、助力泵、发电机安装结实,冷却风扇及设备工作正常。
12.点火正时符合原厂规定。
13.气缸压力〔水温80以上时〕符合原厂规定。
14.在常温下,机油压力应符合技术标准。
15.油门、阻风门工作正常。
16.加速灵敏、不爆震、不回火、不冒烟。
各工况供油正常,过渡平顺。
热磨合4 小时之后,拆下火花塞应无上油现象。
17.在走合期之允许排气管有不明显的冒蓝烟。
在各档均须防止发动机以高转速行驶。
18.尾气排放符合技术标准。
二、发动机中修、发动机更换活塞及活塞环的出厂技术标准1.空气滤清器、机油滤清器效能良好,无阻塞及短路现象,安装结实,密封无渗漏现象。
2.发动机冷车允许有轻微异响,油底壳无渗漏。
3.发动机各部接口螺栓、螺母安装扭力符合原厂规定。
4.各汽油管、真空管、水管安装正确,不漏油、水气。
5.各传感器安装扭力符合规定,导线接头连接结实不漏电。
6.空淘气带、正时皮带紧度符合原厂规定。
7.起动机起动时无空转、打滑现象,电瓶桩头结实,电瓶液正常。
8.发电机充电正常。
汽车发动机大修竣工出厂技术条件DB11T135-2008概要
ICS 43.180R 16备案号:23797-2009DB 汽车发动机大修竣工出厂技术条件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completionand acceptance of vehicle engine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目次前言............................................................................................................................................ ......................II 1范围.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术语和定义 (14技术要求 (15质量保证 (2附录A(资料性附录检验基本文件 (4附录B(资料性附录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 (8参考文献 (10I前言本标准代替DB11/T 135—2001《汽车发动机大修竣工出厂技术条件》。
本标准与DB11/T135—2001相比主要变化如下:——标准的适用范围作了调整;——取消了2条术语和定义;——增加了对发动机排气制动装置性能要求的相关内容(4.2.4;——增加了对柴油发动机性能要求的相关内容(4.2.5和4.3.8;——增加了关于发动机增压的相关内容(4.2.6和4.3.7;——增加了发动机电子控制燃油喷射系统的相关内容(4.2.8和4.3.13; ——在4.3中增加了发动机性能的检验方法;——对大修竣工后汽车发动机的性能要求参数值进行了修订;——取消了对发动机冷起动性能的要求;——增加了对曲轴箱压力要求的内容(4.3.6;——增加了海拔高度功率、转矩修正系数的内容(4.3.10;——对汽车发动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依据的标准作了调整;——将原标准的第5章“检验规则”和第6章“质量保证期”合并为“质量保证”,并对其内容进行了修改、补充。
汽车发动机大修竣工技术标准
汽车发动机大修竣工技术标准(国家标准GB3799-83)本标准适用于国产往复活塞式汽车发动机(汽油机、柴油机),同类型进口汽车发动机参照执行。
一、技术要求1. 装配的零部件和附件均应符合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制造或修理技术条件。
2. 发动机应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装配技术条件进行装配,并装备齐全。
3. 装配后的发动机,应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工艺和技术条件进行冷、热磨合、拆检和清洗。
4. 发动机在正常工作温度下,5秒钟内能起动。
柴油机在环境温度不低于5ºC,汽油机在环境温度不低于-5ºC时,起动顺利。
5. 发动机怠转稳定,其转速应符合原厂设计规定。
6. 四冲程汽油机转速在500~600r/min时以海平面为准,进气歧管真空度应在(430-530mmHG)范围内。
其波动范围,六缸汽油机一般不超过(25mmHg),四缸汽油机一般不超过(38mmHg)。
7. 发动机在各种转速下运转稳定,在正常情况下,不得有过热现象。
改变转速时,应过渡圆滑。
突然加速或减速时,不得有突爆声,不得发生回火、放炮。
8. 在规定转速下,机油压力应符合原设计规定。
9. 气缸压缩应符合原设计规定,各缸压缩压力差,汽油机应不超过各缸压力的8%,柴油机不超过10%。
a) 上述5~9条,水冷发动机应在水温为在75~85ºC,风冷发动机应在油温为80~90ºC时进行测试。
10. 发动机起动运转稳定后,只允许齿轮、机油泵齿轮、喷油泵传动齿轮及气门脚有轻微均匀响声,不允许活塞、连杆轴承、曲轴轴承有异响和活塞及其他异响声。
11. 发动机最大功率和最大扭矩不低于原设计标定值的90%。
12. 发动机最低燃料消耗不得高于设计规定。
13. 发动机不要有漏油,漏水,漏电现象,但润滑油、冷却水密封结合面处允许有不致形成滴状的迹渍。
14. 发动机排放限制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15. 发动机应按照原设计规定加装限速片,或对限速装置作相应的调整,并加铅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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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发动机大修竣工技
术条件
Hessen was revised in January 20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汽车发动机大修竣工技术条件
本标准适用于国产往复活塞式汽车发动机(汽油机、柴油机)。
同类型的进口汽车发动机参照执行。
1 技术要求
装配的零、部件和附件均应符合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制造或修理技术条件。
发动机应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装配技术条件进行装配,并装备齐全。
装配后的发动机,应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工艺和技术条件进行冷、热磨合,拆检和清洗。
发动机在正常工作温度下,5秒钟内能起动。
些油机在环境温度不低于5℃,汽油机在环境温度不低于-5℃时,起动顺利。
发动机怠速运转稳定,其转速应符合原设计规定。
注:原设计是指汽车制造厂或经规定程序批准的改造、改装的技术文件(下同)。
四行程汽油机转速在500~600min-1时,以海平面为准,进气歧管真空度应在430~530mmHg范围内。
其波动范围,六缸汽油机一般不超过25mmHg,四缸汽油机一般不超过38mmH g。
发动机在各种转速下运转稳定,在正常工况下,不得有过热现象。
改变转速时,应过渡圆滑。
突然加速或减速时,不得有突爆声,化油器不得回火,消声器不得有放炮声。
在规定转速下,机油压力应符合原设计规定。
气缸压缩压力应符合原设计规定,各缸压缩压力差,汽油机应不超过各缸平均压力的8%,柴油机应不超过10%。
注:上述~条,水冷式发动机应在水温为75~85℃,风冷式发动机应在油温为80~90℃时进行测试。
发动机起动运转稳定后,只允许正时齿轮、机油泵齿轮、喷油泵传动齿轮及气门脚有轻微均匀响声,不允许活塞锁、连杆轴承、曲轴轴承有异响和活塞敲缸及其它异常响声。
发动机最大功率和最大扭矩均不得低于原设计标定值的90%。
发动机最低燃料消耗率不得高于原设计规定。
发动机不应有漏油、漏水、漏气、漏电现象,但润滑油、冷却水密封接合面处允许有不致形成滴状的浸渍。
发动机排放限值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发动机应按原设计规定加装限速片,或对限速装置作相应的调整,并加铅封。
发动机外表应按规定涂漆,涂层应牢固,不得有起泡、剥落和漏涂现象。
发动机应按规定加注润滑剂。
其他有关要求应符合原设计规定。
2 检验规则
承修单位应对发动机的最大扭矩和最低燃料消耗率进行测试,并按主管部门或修理合同规定对最大功率和负荷特性进行抽样测试。
检验合格的发动机,应签发合同证并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
3 保用条件
承修单位对大修竣工的发动机应给予质量保证,质量保证期自出厂之日起,不少于三个月或行驶里程不少于10000km。
在送修单位严格执行走合期的规定,合理使用、正常保养的情况下,质量保证期内出现的修理质量问题,承修单位应负责包修。
4 包装
发动机包装前应放掉润滑油和冷却水,并堵封好外露通孔,技术资料应齐全。
包装牢固,防潮防锈良好。
包装箱外应标明:承修单位名称,产品名称、型号,收货单位名称及地址,体积,毛重,放置方向,出厂日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