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
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命题研究
・78・丧学为管腿2021年5月1日投稿 网 址: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命题研究**该文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教育学一般课题"基于核心素养的新高考命题研究”(BHA180149)的研究成果杨君陈志国(北京教育考试院,北京,100083)摘要与现行高考相比,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的命题目标要求更高、测量功能更加丰富、操作过程更加复杂,在考试性质、考试形式、成绩呈现和使用方式、考生群体以及命题依据等方面均有较大的差异。
对于等级性考试命题 的研究,应深入分析等级性考试的等级赋分方案以及相应的区分要求、等级成绩的呈现和使用以及相应的考 生成绩分布和难度结构要求,在此基础上,依据课标要求和考生群体实际情况,设计等级考试卷的题型、题量 和难度结构。
关键词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试题命制等级方案等级赋分2020年,北京开始实施等级性考试。
与现行高考相比,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是一项目标要求更高、测量功能更加丰富、操作过程更加复杂的全新 的考试。
本文将对等级性考试的特点和考试对命题的要求进行分析,梳理等级性考试的研究逻辑,研究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的命题策略。
一、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的特点学业水平考试是本轮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措施之一,其中的等级性考试,因其成绩计入总 成绩并在高校招生录取中使用,倍受社会各界关注。
相比现行高考,等级性考试有如下变化。
1.考试性质的变化国务院和教育部的改革实施意见2]中均指出, 学业水平考试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
《普通高中课程标准(2017年版)》(下文简称《新课标》) 的颁布以及学业水平标准的研制,为学业水平考试 和升学考试命题提供了重要依据阻等级性考试对应升学功能,一般而言,在成绩解释上,升学功能对 应常模参照测验,主要考查学生的个体差异,用于衡量学生的相对水平,即学生在群体中的相对位 置,是以选拔为主要目的的考试。
不同的测验性质, 试卷设计会有所不同叫综上,等级性考试是具有常 模参照特征的标准参照考试氏2. 考试形式的变化《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中指出,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区、市),计入高校 招生录取总成绩的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由学生 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 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选择。
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
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教基二[2014]1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现就实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学业水平考试)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学业水平考试是根据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和教育考试规定,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考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是保障教育教学质量的一项重要制度。
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
实施学业水平考试,有利于促进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避免严重偏科;有利于学校准确把握学生的学习状况,改进教学管理;有利于高校科学选拔适合学校特色和专业要求的学生,促进高中、高校人才培养的有效衔接。
二、基本原则坚持全面考核,促进学生完成国家规定的各门课程的学习。
坚持自主选择,为每个学生提供更多的选择机会,促进学生发展学科兴趣与个性特长。
坚持统筹兼顾,促进高中改进教学,服务高校选拔学生,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和学习压力。
三、考试科目与内容1. 考试科目。
《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所设定的科目均列入学业水平考试范围。
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考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
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通用技术、信息技术考试,可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统一要求,确定具体组织方式。
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区、市),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由学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选择。
学生可以在完成必修内容的学习,对自己的兴趣和优势有一定了解后确定选考科目。
2. 考试内容。
各省(区、市)根据国家发布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的规定及要求确定考试内容。
要对相关科目的实验操作、外语听力和口语的考试提出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 实施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
意见
近年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重视普通高中学生参加学业水平考试,努力规范学业水平考试的建设、实施和考试服务。
为此,教育部提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提出,学业水平考试主要包括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也可以结合实际情况,加入物理、化学、英语语法、英语听力、生物、美术、音乐等科目。
学业水平考试的考试科目以及考试时间应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以满足普通高中学生审美、思想、情感等方面的要求。
《实施意见》还指出,普通高中学生参加学业水平考试应该根据综合分析、科学决策、科学安排,确定考生布置学业水平考试内容。
学业水平考试应当坚持考试目的,充分发挥学生的学习能力,强化科学、客观、深入的考试思想,做到考试内容正确、实用、有益,使考试结果具有可比性和可靠性。
《实施意见》还提出,普通高中学生参加学业水平考试,考试形式应采取多种多样的考试形式,比如问答、论证、解答、案例分析等。
考试要做到公开、把握、准确、实用,充分考查学生的综合思考能力和复杂题型的处理能力。
《实施意见》还提出,学业水平考试结果应由评分范围和满分范围两个方面确定,以保证考生的客观性和决策的准确性。
在考试
服务、指导和管理方面,教育部指出,必须结合学生的具体情况,采取分类教学、考试指导、综合评价等措施,以全面提升学生的学习质量。
综上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旨在促进普通高中学生参加学业水平考试,规范学业水平考试的建设、实施和考试服务,以提升学生的学习质量,促进普通高中教育的发展。
四川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
四川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四川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近日,四川省教育厅印发了《四川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这是四川省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教基二〔2014〕1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四川省普通高中教育实际而制定的作为《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16〕20号)重要配套政策的文件。
以下就本《实施办法》中的主要内容做简要解读。
一、《实施办法》出台的背景和意义2010年,教育部发布《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要求“全面实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进一步要求“推行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2014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提出“探索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教育部颁布了配套文件《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教基二〔2014〕10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并要求各地制定出台完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办法。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主要是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是保障教育教学质量的一项重要制度。
我省从2010年实施高中新课程改革,从2010年秋季入学的高中学生开始全面实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多年来,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始终坚持全省统一命题、统一组考、统一评价,保证了考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对全面落实普通高中新课程方案,建立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监控和评价体系,提高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在组织方式、内容和成绩使用上尚需改进。
本次改革是在多年实践基础上的进一步完善,其意义主要在于一是促进学生认真学好国家规定的每一门课程,二是促进学生发展学科兴趣与个性特长,三是促进高中教育多样化特色发展,四是促进高中和高等学校提高人才培养和选拔水平。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0.12.07•【字号】川教[2010]230号•【施行日期】2010.12.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川教〔2010〕230号)各市(州)教育局:现将《四川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试行)》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四川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试行)四川省教育厅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七日四川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试行)为全面落实普通高中新课程方案,建立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监控和评价体系,提高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语文等十五个学科课程标准(实验)的通知》(教基〔2003〕6号)、《教育部关于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教基〔2010〕3号)和《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意见》(川教〔2009〕226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试行)>的通知》(川教〔2010〕28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就我省普通高中学生(课改年级)学业水平考试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学业水平考试的性质和功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是在教育部指导下,依据普通高中课程标准,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国家考试,旨在全面反映普通高中学生各学科课程所达到的学业水平。
其结果是衡量学生是否毕业的主要依据,是反映普通高中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指标。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结果将逐步作为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之一。
二、学业水平考试的对象凡具有本省普通高中学籍的在校学生均应参加学业水平考试。
由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转入我省的没有同类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学生应参加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学业水平考试给高中教育带来了什么
学业水平考试给高中教育带来了什么近日,教育部印发了《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这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部署的重要举措,也是第一次在国家层面上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进行制度设计,对于规范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增强其权威性和公信度具有积极作用。
党和国家的重要教育决策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也称普通高中毕业会考)是用以衡量普通高中学生是否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以及检测学生学习能力的终结性测试,是依据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标准衡量学生学业水平和学校教学质量的一项评价制度。
当前世界主要国家中大多设置有类似的考试, 如英国的中等普通教育证书考试、美国的州毕业考试、德国的州高中毕业文凭考试、日本的高中毕业程度认定考试等。
可以说,通过水平考试对高中学生的学业水平和学习能力进行衡量,对教育质量进行监测已经成为国际性趋势。
上世纪80年代,针对基础教育考试评价制度不够健全,高考升学率成为当时最具权威性的评价高中学校教学质量、教师绩效和学生学业唯一标准的情况,我国开始推行高中毕业会考制度。
1993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遍实行高中会考制度。
但由于高考对高中教育“指挥棒”的强势作用, 且新生的高中毕业会考尚未稳固,评价功能尚未开发,高中所有教育教学活动围绕高考转的惯性仍然十分强大,这使得高中毕业会考制度在几经反复之后形同“鸡肋”。
尽管如此,高中毕业会考对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保证高中毕业生基本文化素质、防止学生严重偏科现象的功能,得到了很多高中校长和教师的认同。
进入本世纪后,随着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全面推进,实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提到了重要的议事日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陆续出台了符合本地实际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办法,学业水平考试逐步取代了高中毕业会考。
2008年,教育部印发《关于普通高中新课程省份深化高校招生考试改革的指导意见》,第一次提出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及综合素质评价逐步纳入高校招生选拔评价体系。
2020年高考新政策
2020年高考新政策今天上午,教育部印发了《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和《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意见》,这是《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重要配套政策。
《意见》出台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有哪些主要政策要点以及如何贯彻落实?教育部基础教育二司负责人就这些问题做了解答。
学业水平考试将覆盖全部14科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区、市),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由学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选择。
学生可以在完成必修内容的学习,对自己的兴趣和优势有一定了解后确定选考科目。
计入高考科目成绩以5等级呈现学校要均衡安排每学年的授课科目,统筹确定每个年级的学生参加考试的科目数量,原则上高一年级2个科目左右,高二年级6个科目左右,高三年级6个科目左右。
各省(区、市)每年组织安排的考试要覆盖所有科目,满足不同学生选考的需要,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学期结束时。
各省(区、市)要创造条件,为有需要的学生参加同一科目两次考试以及更换已选考的科目提供机会。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等级”或“合格、不合格”方式呈现。
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成绩以等级呈现,其他科目一般以“合格、不合格”呈现。
以等级呈现成绩的一般分为五个等级,位次由高到低为A、B、C、D、E。
学业水平考试将覆盖全部14科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区、市),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由学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选择。
学生可以在完成必修内容的学习,对自己的兴趣和优势有一定了解后确定选考科目。
综合素质评价明确五个考察重点综合素质评价旨在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进行观察、记录、分析,促进评价方式改革,转变以考试成绩为唯一标准评价学生的做法,为高校招生录取提供重要参考。
《意见》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分为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五个方面,明确了每个方面的考察重点。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实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的意见(试行)》的通知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实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0.01.14•【字号】晋教基[2010]4号•【施行日期】2010.01.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实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晋教基[2010]4号)各市教育局:根据教育部推进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有关要求和我省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工作安排,省教育厅在广泛征求意见、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制订了《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实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的意见(试行)》,并已经省政府批准。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实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的意见(试行)二○一○年一月十四日附: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实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的意见(试行)根据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教基[2003]6号)和《关于普通高中新课程省份深化高校招生考试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08]4号)等文件精神要求,我省决定从200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起建立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以下简称“学业水平考试”)。
现就有关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以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为指导,以国家和我省《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以及各学科课程标准为依据,建立和完善普通高中教育质量监测体系,推动普通高中严格按照国家新课程方案开全课程、开足课时,引导教师按照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实施教学,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健康发展。
二、学业水平考试的性质和功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是在教育部指导下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判定普通高中学生是否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业标准的终结性考试,旨在全面反映高中学生在各学科所达到的学业水平。
其功能主要有:1、考核普通高中学生相关科目学习是否达到课程标准要求,能否达到各学科课程的毕业标准;2、反映普通高中学校实施高中课程标准的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及办学水平;3、作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普通高中课程管理,督促学校认真执行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规范教育教学行为的重要手段;4、为高等学校招收新生提供依据(具体办法将在我省2011年高考方案中体现);5、为高中学生就业或接受国内外其他各类教育提供高中学业水平证明。
江西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细则试行
江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新课程省份深化高校招生考试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08‟4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赣教基字…2009‟25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学业水平考试”)是在教育部指导下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国家考试,是依据高中课程标准实行的终结性考试,是评价普通高中学生文化课学习领域学科学习质量的水平考试,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普通高中课程管理,督促学校认真执行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规范教育教学行为的重要手段。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水平的主要依据,是决定普通高中学生是否具备毕业资格的必要条件,是反映高中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的重要指标,是高等院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学业水平考试工作在省教育厅学业水平考试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实行省、市、县(市、区)三级分工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的要求组织实施,确保学业水平考试的效度和信度。
学业水平考试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施考、统一评卷、统一成绩管理、分设区市划等。
省会考办负责全省学业水平考试的组织、管理和实施,负责考籍管理、制卷、评卷、等级转换、成绩公布与管理、成绩统计分析、颁发《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书》等工作。
各设区市会考办负责所属县(市、区)学业水平考试组织管理工作,建立学生考籍档案,处理考籍变更。
各县(市、区)会考办负责报名和考试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第四条本细则适用于学业水平考试全省统考科目,考查科目由设区市根据本细则制定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报省会考办备案。
自2008年秋季后入学普通高中的学生,以及报考学业水平考试的社会考生均适用本细则。
参加学业水平考试的所有工作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本细则。
第二章考试科目第五条学业水平考试全省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测试)、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共11科。
山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解读
《山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政策解读按照《山东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鲁政发﹝2016﹞7号)要求,5月11日,我厅印发了《山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就相关问题解读如下。
一、《方案》出台的背景和意义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行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
2014年9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对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作出全面部署,进一步提出“探索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
2014年12月,教育部制定出台《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教基二﹝2014﹞10号),要求各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办法。
2016年3月,省政府印发《山东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提出要“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考试分为合格考试和等级考试,2016年9月前出台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
我省是全国首批高中课改实验省份之一,从2004年高中课程改革试验开始推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探索建立了覆盖10个学科、成绩等级呈现的学业水平考试制度。
十几年来,根据教育改革和教学实际,对考试方式、考试次数、考试组织等方面进行了多次调整完善,具有良好的工作基础。
这次改革是在多年实践的基础上,按照国家关于考试制度的新要求,借鉴上海、浙江两省市试点经验,进行了改进完善,提高了考试的权威性、科学性和公信力。
实施学业水平考试意义重大。
一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学业水平考试制度改革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一门课程,全面提高综合素养,避免严重偏科现象。
二是促进学生个性发展。
记入高校录取总成绩的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可以由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特长和高校选拔人才的要求自主选择确定,尊重学生的自主选择权。
三是提高高中教学质量。
通过学业水平考试制度改革,引领高中学校更加注重学科课程建设和教师队伍建设,丰富教学资源,满足学生个性化学习需要,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
湖北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完整版)
湖北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完整版)湖北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完整版)为了加快在我省建立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下称“学业水平考试”)制度,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教基二[2014]10号)、《湖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围绕立德树人这一根本任务,以问题为导向,从有利于维护教育公平和促进科学选才角度出发,科学建立符合国家要求、具有湖北特色的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充分发挥以考督教、以考促学的作用,引导高中学校加快实施素质教育,认真落实国家课程方案,改进教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更好服务高校科学选拔人才,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多样化高素质人才的需要。
二、基本原则坚持全面考核,促进学生完成国家规定的各门课程的学习。
坚持自主选择,为每个学生提供更多的选择机会,促进学生发展学科兴趣与个性特长。
坚持统筹兼顾,促进高中改进教学,服务高校选拔人才,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和学习压力。
坚持公平公正,严格考试标准,统一考试要求,确保考试安全有序,成绩真实可信。
三、性质与功能学业水平考试是根据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和教育考试规定,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考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是保障高中教育教学质量的一项重要制度,是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是高中学生毕业、升学以及社会人员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重要依据,是分析和评估高中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的重要参考,是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内容,也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用于普通高中课程管理、监测和督促学校认真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规范教育教学行为的重要手段。
四、考试对象、科目、方式和内容(一)考试对象。
具有普通高中学籍的在校生均须参加学业水平考试。
高中阶段其他在校生和社会人员也可报名参加。
四川2023年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最全)
四川2023年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最全)四川2023年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各市(州)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主管部门: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规〔2022〕4号)要求,我省从2022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全面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后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川教〔2022〕55号)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的通知》(川教函〔2022〕291号)精神,确保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以下简称合格性考试)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设置合格性考试共设置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技术、通用技术、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14门科目与物理、化学、生物学、通用技术4门科目的实验(实践)操作考查。
二、考试科目管理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下同)、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等9门科目(以下简称文化统考科目)的考试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实施。
信息技术科目的考试工作,由省教育信息化与大数据中心负责实施。
通用技术科目的考试工作,由各市(州)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3门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工作与物理、化学、生物学、通用技术的实验(实践)操作考查,由市(州)教育主管部门按省级教育主管部门的统一要求,安排学校具体实施,省上负责检查督促并根据需要进行抽查。
三、考试时间安排合格性考试科目原则上安排在高中阶段相应课程教学任务结束后进行,普通高中在籍学生均有一次合格性考试机会,成绩不合格者在校期间可参加补考,也可参加下一轮安排科目的考试。
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的考试时长为90分钟,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技术、通用技术8门科目的考试时长为60分钟。
教育部关于加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管理的意见
教育部关于加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管理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加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管理意见据教育部网站消息,教育部近日发布关于加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务管理的意见,为切实加强考风考纪监督,规范考试秩序,要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并在考前向社会公布,严肃查处考试作弊等各类违规行为,追究相关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对涉嫌犯罪人员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教育部文件指出,学业水平考试是关系教育公平公正的一项国家教育考试,目前学业水平考试的组织和管理还不能完全适应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和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需要,现就加强学业水平考试考务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责任主体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导和统筹本行政区域学业水平考试,要在省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学业水平考试考务管理制度,完善治理考试环境、维护考试安全、整治考风考纪等相关工作机制。
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对考务管理工作负责,加强从命题、制卷、运送、保管、分发、施考到评卷全过程管理。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学校的工作职责,逐级签订考试安全责任书,确保责任落实到岗到人。
关键和重点岗位要一岗多控、人技联防,形成既相互衔接又有效制约的工作机制。
二、规范考试场所省级统一组织的学业水平考试必须全部安排在标准化考点进行,相关学校有义务承担考试任务并按要求做好工作。
要加强标准化考点的日常维护和升级,完善应急指挥系统、网上巡查系统、作弊防控系统、考生身份验证系统,以及防范现代科技手段作弊的相关检查检测设备,全面提高标准化考点技术防范水平。
由各地和学校组织实施的有关科目考试,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要参照《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规范(暂行)》,对考试场所提出规范要求并开展督查。
三、严格考试实施各地要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工作规定,建立健全学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规章制度,严格依规实施考试。
要把好人员关,加强考务工作人员选用工作,选聘责任意识强、业务素质高、身体状况好的教师承担监考工作;加强相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考务管理、作弊识别等方面的培训,全员签订考试安全和考风考纪责任书,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确保考务工作人员履职尽责。
2020届高考语文查漏补缺:写作题型专练(一)
写作题型专练(一)1、阅读下面的材料,根据要求作文。
①《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强学生生涯发展指导。
②无论你是中学生、大学生,还是硕士、博士生,生涯规划应该是第一门课,也是最后一门课。
③中学生人生规划需要具有家国情怀、国际视野。
④做好当下便是对未来最大的负责。
⑤兴趣是人生规划的起点,但并非终点。
⑥让青年在实践的熔炉中百炼成钢。
以上材料触发了你怎样的联想与思考?请据此写一篇文章。
要求:选好角度,确定立意,明确文体,自拟标题;不要套作,不得抄袭;不少于800字。
2、阅读下面的材料,根据要求写作。
①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
(孔子)②少而好学,如日出之阳;壮而好学,如日中之光;老而好学,如炳烛之明。
(刘向)③光景不待人,须臾发成丝。
(李白)④艰难困苦,玉汝于成。
(张载)⑤幸福永远存在于人类不安的追求中,而不存在于和谐与稳定之中。
(鲁迅)⑥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
(费孝通)中国文化博大精深,无数名句化育后世。
读了上面六句,你有怎样的感触与思考?请以其中两三句为基础确定立意,并合理引用,写一篇文章。
要求自选角度,明确文体,自拟标题;不要套作,不得抄袭;不少于800字。
3、阅读下面的材料,根据要求作文。
青春是用来奋斗的,美好青春是奋斗出来的。
无论哪个年代的青年,都应以"青春之我",为实现幸福生活而努力,为创造美好国家而奋斗。
可是现实生活中,也有一些青年不想奋斗、不愿奋斗。
有的总是抱怨生活不如意,埋怨自己人生际遇不好;有的总想一蹴而就,"美梦"成真;有的崇尚一切随缘、得过且过、不太走心的"佛系"式生活,……这引起了人们的深思。
读了上面材料你有怎样的认识与思考?作为新时代的青年,应如何谱写好自己的"青春之歌"。
要求:自拟标题,自选角度,确定立意;不要套作,不得抄袭;不得泄露个人信息;不少于800字。
江苏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实施办法
江苏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实施办法为做好江苏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以下简称“合格性考试”)的各项工作,依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考试科目与内容(一)考试科目合格性考试包括《普通高中课程方案》所设定的所有科目。
其中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10门科目,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考试。
艺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通用技术、理科实验,由省教育厅统一制定考试要求,设区市组织,学校实施考查,省教育厅抽查。
外语科目分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等6个语种,由考生任选其中1个语种参加考试。
参加统一高考的学生,可以用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考试替代相应科目的合格性考试。
(二)考试内容合格性考试内容以普通高中各学科国家课程标准为依据,具体考试内容要求另文发布。
二、考试形式与分值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科目合格性考试采用笔试方式,其中语文科目考试时间为90分钟,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科目考试时间为75分钟,各科满分均为100分。
信息技术科目合格性考试采用机考方式,考试时间为60分钟,满分为100分。
艺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通用技术、理科实验,省教育厅将印发通知,明确考试的具体要求。
三、考试成绩及使用(一)成绩呈现与有效期合格性考试科目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呈现。
卷面得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未参加相关科目考试的,没有成绩。
合格性考试科目成绩长期有效。
(二)成绩认定参加我省普通高考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考试且取得成绩的考生,可认定为相应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合格。
我省户籍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就读的考生,已参加过当地省级教育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可持当地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开具的成绩证明,申请认定我省相应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
(三)考试成绩使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主要衡量高中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是保障教育教学质量的一项重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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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教基二[2014]1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现就实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学业水平考试)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学业水平考试是根据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和教育考试规定,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考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是保障教育教学质量的一项重要制度。
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
实施学业水平考试,有利于促进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避免严重偏科;有利于学校准确把握学生的学习状况,改进教学管理;有利于高校科学选拔适合学校特色和专业要求的学生,促进高中、高校人才培养的有效衔接。
二、基本原则坚持全面考核,促进学生完成国家规定的各门课程的学习。
坚持自主选择,为每个学生提供更多的选择机会,促进学生发展学科兴趣与个性特长。
坚持统筹兼顾,促进高中改进教学,服务高校选拔学生,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和学习压力。
三、考试科目与内容1.考试科目。
《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所设定的科目均列入学业水平考试范围。
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考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
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通用技术、信息技术考试,可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统一要求,确定具体组织方式。
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区、市),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由学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选择。
学生可以在完成必修内容的学习,对自己的兴趣和优势有一定了解后确定选考科目。
2.考试内容。
各省(区、市)根据国家发布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的规定及要求确定考试内容。
要对相关科目的实验操作、外语听力和口语的考试提出要求。
命题应紧密社会实际与学生生活经验,在全面考核学生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基础上,注重加强对能力的考查。
四、考试对象与时间1.考试对象。
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均须参加学业水平考试。
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生和社会人员也可报名参加。
2.考试时间。
学校要均衡安排每学年的授课科目,统筹确定每个年级的学生参加考试的科目数量,原则上高一年级2个科目左右,高二年级6个科目左右,高三年级6个科目左右。
各省(区、市)每年组织安排的考试要覆盖所有科目,满足不同学生选考的需要,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学期结束时。
各省(区、市)要积极创造条件,为有需要的学生参加同一科目两次考试以及更换已选考的科目提供机会。
各省(区、市)要提前公布学业水平考试的报名时间、开考科目、考试时间、报名方式等,便于学校安排教学及学生报名考试。
五、考试成绩呈现与使用1.考试成绩呈现方式。
考试成绩以等级或合格、不合格呈现。
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成绩以等级呈现,其他科目一般以合格、不合格呈现。
以等级呈现成绩的一般分为五个等级,位次由高到低为A、B、C、D、E。
原则上各省(区、市)各等级人数所占比例依次为:A等级15%,B等级30%,C等级30%,D、E 等级共25%。
E等级为不合格,具体比例由各省(区、市)根据基本教学质量要求和命题情况等确定。
2.考试成绩使用。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合格,作为普通高中学生毕业以及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
要将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所有科目成绩提供给招生高校使用,具体要求和使用办法由各省(区、市)及高校确定。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学业水平考试结果的研究与分析,做好教学反馈与指导,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根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给学生排队,不得仅以考试成绩作为评价学校和教师的依据。
学生跨省(区、市)学时,应由出地省级主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接受学生的省(区、市)对用于高校招生录取使用的科目等级成绩进行具体换确定。
六、组织保障1.加强组织领导。
实施学业水平考试是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重大举措,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对学业水平考试进行统一管理。
要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理顺工作关系,加强协调配合。
要确保命题、阅卷、考务等方面的经费投入以及人员配置。
2.确保命题质量。
要由省级专业命题机构组织命题。
建立命题人员资格标准和命题专家库,强化命题人员培训。
加快题库建设。
开展试卷评估和分析,切实提高命题的科学化和专业化水平。
3.严格考试管理。
要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的标准和要求,统一设置考点、考场,规范考场布置、实施程序等。
统一阅卷(考核)程序、标准和方式,确保评分准确。
加强安全保密。
建立健全诚信机制。
严肃考风考纪,建立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对考试作弊等违规行为,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加强教学管理。
严格落实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合理安排教学进度,严禁压缩课程授课时间,开齐开足综合实践活动、技术、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等课程。
学生学完必修内容参加合格性考试后,学校要开设相应的选修课,供有需要的学生选择学习。
高中学校要对学生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完成情况进行考查,确保完成必修学分。
要加强学生生涯规划指导。
调整教学组织方式,满足学生选学的需要,把走班教学落到实处。
加强校长和教师培训,变人才培养观念,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加强设施设备、师资配备等方面的条件保障,满足教学需要。
教育部将建立课程实施监测制度,定期对各地课程实施情况进行评估。
各省(区、市)要结合本地实际,全面推行学业水平考试。
要根据本《意见》,制定本省(区、市)实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具体办法,于2015年8月底前报教育部备案。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由各省(区、市)根据义务教育的特点,参照本《意见》制定实施办法。
教育部2014年12月10日教育部基础教育二司负责人答记者问全面实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教育部基础教育二司负责人就《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答记者问2014-12-16教育部日前,教育部印发了《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重要配套政策。
《意见》出台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有哪些主要政策要点以及如何贯彻落实?教育部基础教育二司负责人就这些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1:国务院文件印发后,社会各界对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十分,请介绍一下《意见》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答:教育规划纲要提出,全面实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强调,推行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
近期,《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探索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并要求2014年出台完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指导意见。
学业水平考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是保障教育教学质量的一项重要制度。
从2005年开始,学业水平考试逐步在高中新课程实验省份推开,目前,已有30个省份实施(有20个省份超过5年)。
但考试组织方式、内容、成绩使用等还亟待改进。
这次改革是在多年实践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进一步提高考试的权威性、科学性和公信力。
实施学业水平考试意义重大。
一是促进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避免严重偏科,打牢终身发展的基础。
二是进一步增加学生选择空间,促进学生学会选择,规划人生。
三是推动高中准确把握学生的学习状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实现因材施教。
四是为高校科学选拔适合学校特色和专业要求的学生提供服务,促进高中、大学人才培养的有效衔接,提升专业人才培养水平。
问2:《意见》政策性、专业性很强,请介绍一下研制过程。
答:《意见》的研制过程主要经历了三个阶段。
一是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开展论证。
委托专业机构开展了相关国际比较研究,对各省实施情况进行了摸底调研,对相关重大基础理论和实践操作问题,组织开展了全面论证。
二是汇聚各方力量,整体系统设计。
规划纲要颁布之后,即组织考试部门、教研部门、高校的专家及高中校长、教师,研究起草文件。
去年以来,根据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新要求,进一步充实了国家考指委等方面的专家力量。
三是广泛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完善。
召开十多次征求意见会,对象包括教育行政、教研、考试部门和高校招生部门,高校和普通高中校长、教师以及有关专家等。
向各省教育行政部门征求了意见。
认真梳理各方意见,反复修改,十几易其稿。
国务院实施意见以及两省市试点方案发布后,根据社会各方面意见,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细化了有关要求。
问3:学业水平考试要考哪些科目,考什么?答:考试范围覆盖所有科目,防止严重偏科。
为不增加学生课业负担,考试组织方式分为两种,语文、数学等科目由省里组织统考,音乐、体育、美术等科目由省里制定统一要求,具体组织方式可以多样。
参加高考的学生,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3个科目,由学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自主选择。
考试内容根据国家颁布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的规定及要求确定。
强调命题要紧密社会实际与学生生活经验,不仅考核学生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还要注重对学生实验等能力的考查。
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均须参加学业水平考试,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生和社会人员也可以问4:学生如何选择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科目?什么时间选择?答:赋予学生考试的选择权,这是考试制度建设的重要突破。
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由学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选择。
可以文理兼修、文理兼选。
为便于选考,学生可以在完成必修内容的学习,对自己的兴趣和优势有一定了解后确定选考科目。
高校要在学生选择考试科目前,公布对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的具体要求,保证信息透明、对称,使学生有充足的时间做出安排。
对于已经确定了3个选考科目的学生,各地要积极创造条件,为有需要的学生参加同一科目两次考试以及更换已选考的科目提供机会,以减轻学生一次考试的心理焦虑和精神负担。
问5:《意见》中对考试时间做了哪些具体规定?答:一是各省每年安排的考试要覆盖所有科目,满足不同学生选考的需要,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学期结束时。
二是为防止学校突击考试、过早结束非高考课程,过多安排时间准备高考科目,根据各门课程的容量和正常教学进度,对每个年级学生参加考试的科目数量提出了原则要求。
三是各省要提前公布学业水平考试的报名时间、开考科目、考试时间、报名方式等,便于学校安排教学及学生报名考试。
问6: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什么以等级呈现?答:长期以来,考试成绩以百分制呈现,给学生造成了很大的课业负担和心理压力。
以合格、不合格和等级呈现成绩打破了只用百分制评价学生、评价教育质量的做法,淡化了分分计较,学生可以腾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学习一些新的、自己感兴趣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