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扩报装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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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扩报装管理办法

为规范、优化办电程序,简化报装接电手续,明确责任,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受理用电申请

(一)受理用电申请的部门

1.各供电局的客户服务中心。

2.“95598”客户服务代表。

(二)受理用电申请的方式

1.客户服务中心直接受理用电申请。

2.“95598”客户服务代表受理客户电话、传真、网络申请。

(三)填写用电申请

客户申请用电必须认真详实的填写格式统一的《客户用电申请表》,并提供相应的证件。

1.居民客户申请用电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房产证),并提供复印件。

2.其他经营性用电客户须出示法人代表或负责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和房产证,并提供复印件。

3.租赁客户申请用电须提供《用电担保合同》,并由担保人在《客户用电申请表》上签字。

4.行政、事业单位申请用电只须填写《客户用电申请

表》。

5.10KV及以上专线客户办理新装用电,应提供工程项目的批准文件。

6.客户提供的复印件一律使用A4纸。

二、确定供电方案

(一)制定供电方案的部门

1.10KV及以上专线客户办理新装、增装、变更用电的供电方案,由计划部牵头组织确定。

2.非专线用电客户办理新装、增装、变更用电由相应的供电局提出供电方案。

(二)审批供电方案

1.10KV及以上专线客户的供电方案,由计划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审批。

2.非专线且容量在315KVA及以上的高压计量客户的新装、增装、变更用电的供电方案由营业用电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审批。

3.低压计量的用电客户的供电方案由供电局组织相关人员在营销MIS网上审批。

(三)确定、审批供电方案流程及时限

1.10KV及以上专线客户,供电局客户服务中心当日打印甲种《用电汇签单》,连同《客户用电申请表》转计划部。计划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现场勘察,15日内确定供电方案,

电专工、营业主任在2日内进行汇签审批,转客户用电服务中心。

5.供电方案确定后,由确定方案的责任单位当日将供电方案书面或网上传递到用电客户服务中心。客户服务中心把经过审批的供电方案当日通知客户。

三、审查工程设计

(一)审查工程设计的部门

1.10KV及以上专线客户办理新装、增装、变更用电的工程设计,由计划部牵头组织审核。

2.非专线以下客户办理新装、增装、变更用电的工程设计由供电局组织审核。

(二)审查工程设计流程及时限

1.10KV及以上专线客户,方案员接到用电客户的工程设计后,转计划部。计划部在7日内将《电气施工设计审查单》反馈给供电局客户用电服务中心。

2.非专线以下用电客户,方案员接到用电客户的工程设计后,转供电局局长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审查,在3日内将《电气施工设计审查单》转客户服务中心。

(三)高压供电客户在送审电气工程设计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和说明:

1.受电工程设计说明书。

2.用电负荷分布图。

3.负荷组成、性质及保安负荷。

4.影响电能质量的用电设备清单。

5.主要电气设备一览表。

6.主要生产设备、生产工艺耗电以及允许中断供电时间。

7.高压受电装置一、二次接线图与平面布置图。

8.继电保护、过电压保护及电能计量装置的方式。

10.配电网络布置图和自备电源及接线方法。

(四)低压供电的客户在送审电气工程设计时应提供负荷组成、用电设备清单及电气工程图纸。

上述设计资料需提供一式二份,确定方案部门一份,供电局客户用电服务中心一份。

(五)客户服务中心及时将客户的受电工程设计文件、有关资料和《电气施工设计审查单》反馈给客户,客户若更改审核后的设计时,应将变更后的设计再送供电局按程序进行复审。客户受电工程的设计,未经供电企业审核同意,客户不得据以施工,否则,供电企业可不予竣检验收和接电。

四、工程施工

(一)客户电气施工设计经审查合格后,客户服务中心填制《电气施工许可证》,用电客户方可施工,供电局负责对客户受电工程实施监督管理,在受电工程施工期间,进行中间检查。

(二)中间检查的主要内容

1.安全防范措施是否符合标准。

2.检查施工设备、工具、试验仪器。

3.检查施工所用的材料、设备是否符合进网标准。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和无进网合格证的输变电设备、材料。

4.检查工程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5.检查有关的技术文件是否齐全。

6.检查工程是否符合《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7.全部电气装置进行外观检查。

8.检查施工人员的进网工作证件、安全记录、管理制度等。

对于中间检查发现问题,填写《电气工程整改通知单》,并监督客户整改。

五、工程验收

客户受电工程竣工后,填写《受电工程竣工验收申请》交供电局客户服务中心。客户须提供工程设计审查时所提供的相应资料,专线及专用变客户须提供电气设备试验记录、隐蔽工程施工验收记录、安全工器具试验记录、电工进网作业证等资料。低压客户须提供用电设备清单和电气工程图纸等资料,客户服务中心应将《受电工程竣工验收申请》及相关资料转有关部门。10kv及以上专线客户,由计划部牵头3

日内组织竣检验收,其他客户由供电局牵头2日内组织竣检验收。

(一)验收范围:电气工程所涉及的送、受电装置。

(二)隐蔽工程验收:对电缆接地装置预埋件、暗敷管线等隐蔽工程,审查在施工过程的中检查形成的记录,并作为竣检验收的资料。

(三)竣工验收的主要内容:

1.受电工程建设是否符合原审定的设计要求。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程规定。

2.各种电气设备试验是否合格。

4.全部工程是否符合安全运行规程要求。

5.各种记录、图表、规程、管理制度是否齐全。

6.安全工器具是否齐全,是否经过试验。

7.审查作业电工,运行值班员的资格。

(四)竣检验收后,填制《客户电气工程竣检验收单》连同竣检验收的全部资料转客户服务中心。

(五)各供电局客户服务中心必须建立《客户用电申请表》、《供电方案》、《用电汇签单》、《电气施工设计审查单》、《受电工程竣工验收申请》、《客户电气工程竣检验收单》的传递登记簿。

六、装表接电

(一)10KV及以上专线客户和高压计量户,竣工验收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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