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和大韩民国科学技术部
国家部委机构规范简称及英文译名
国家部委机构规范简称及英文译名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 General Office of the State Council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中文简称:国务院办公厅二、国务院组成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中文简称:外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 Ministry of National Defence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中文简称:国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National Development and Reform Commission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中文简称:发展改革委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Ministry of Education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中文简称:教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Ministr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中文简称:科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Ministry of Industry and Information Technology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中文简称: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State Ethnic Affairs Commission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中文简称:国家民委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Ministry of Public Security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中文简称:公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部 Ministry of State Security of the People'sRepublic of China 中文简称:安全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Ministry of Supervision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中文简称:监察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Ministry of Civil Affair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中文简称:民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Ministry of Justice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中文简称:司法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Ministry of Finance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中文简称: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Ministry of Human Resources and Social Security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中文简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Ministry of Land and Resource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中文简称:国土资源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Ministry of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中文简称:环境保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Ministry of Housing and Urban-Rural Development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中文简称: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Ministry of Transport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中文简称:交通运输部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Ministry of Railway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of China 中文简称:铁道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Ministry of Water Resource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中文简称:水利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Ministry of Agriculture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中文简称:农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Ministry of Commerce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中文简称: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 Ministry of Culture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中文简称:文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Ministry of Health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中文简称:卫生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National Population and Family Planning Commission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中文简称:人口计生委中国人民银行 People's Bank of China 中文简称:人民银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 National Audit Office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中文简称:审计署三、国务院直属特设机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State-owned Assets Supervision and Administration Commission of the State Council 中文简称:国资委四、国务院直属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General Administration of Customs of the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中文简称: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 State Administration of Taxation 中文简称: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State Administration for Industry and Commerce 中文简称:工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General Administration of Quality Supervision, Inspection and Quarantine 中文简称:质检总局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State Administration of Radio, Film and Television 中文简称:广电总局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 General Administration of Press and Publication (National Copyright Administration) 中文简称:新闻出版总署,版权局国家体育总局 General Administration of Sport 中文简称:体育总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State Administration of Work Safety 中文简称: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统计局 National Bureau of Statistics 中文简称:统计局国家林业局 State Forestry Administration 中文简称:林业局国家知识产权局 State Intellectual Property Office 中文简称:知识产权局国家旅游局 National Tourism Administration 中文简称:旅游局国家宗教事务局 State Administration for Religious Affairs 中文简称:宗教局国务院参事室 Counsellors' Office of the State Council 中文简称:参事室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 Government Offices Administration of the State Council 中文简称:国管局国家预防腐败局 National Bureau of Corruption Prevention 中文简称:预防腐败局五、国务院办事机构国务院侨务办公室 Overseas Chinese Affairs Office of the State Council 中文简称:侨办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 Hong Kong and Macao Affairs Office of the State Council 中文简称:港澳办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Legislative Affairs Office of the State Council 中文简称:法制办国务院研究室 Research Office of the State Council 中文简称:国研室六、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新华通讯社 Xinhua News Agency 中文简称:新华社中国科学院 Chinese Academy of Sciences 中文简称:中科院中国社会科学院 Chinese Academy of Social Sciences 中文简称:社科院中国工程院 Chinese Academy of Engineering 中文简称:工程院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 Development Research Centre of the State Council 中文简称:发展研究中心国家行政学院 National School of Administration 中文简称:行政学院中国地震局 China Earthquake Administration 中文简称:地震局中国气象局 China Meteorological Administration 中文简称:气象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China Banking Regulatory Commission 中文简称:银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China Securities Regulatory Commission 中文简称:证监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China Insurance Regulatory Commission 中文简称:保监会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 State Electricity Regulatory Commission 中文简称:电监会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National Council for Social Security Fund 中文简称:社保基金会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National Natural Science Foundation 中文简称:自然科学基金会七、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国家信访局 State Bureau for Letters and Calls 中文简称:信访局国家粮食局 State Administration of Grain 中文简称:粮食局国家能源局 National Energy Administration 中文简称:能源局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 State Administration of Science,Technology and Industry for National Defence 中文简称:国防科工局国家烟草专卖局 State Tobacco Monopoly Administration 中文简称:烟草局国家外国专家局 State Administration of Foreign Experts Affairs 中文简称:外专局国家公务员局 State Administration of Civil Service 中文简称:公务员局国家海洋局 State Oceanic Administration 中文简称:海洋局国家测绘局 State Bureau of Surveying and Mapping 中文简称:测绘局中国民用航空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中文简称:民航局国家邮政局 State Post Bureau 中文简称:邮政局国家文物局 State Administration of Cultural Heritage 中文简称:文物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State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中文简称:食品药品监管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State Administration of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中文简称:中医药局国家外汇管理局 State Administration of Foreign Exchange 中文简称:外汇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State Administration of Coal Mine Safety 中文简称:煤矿安监局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 Taiwan Affairs Office of the State Council 中文简称:台办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Information Office of the State Council 中文简称:新闻办国家档案局 State Archives Administration 中文简称:档案局国家保密局 National Administration for the Protection of State Secrets 中文简称:保密局国家密码管理局 State Cryptography Administration 中文简称:密码局国家航天局 China National Space Administration 中文简称:航天局国家原子能机构 China Atomic Energy Authority 中文简称:原子能机构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State Language Commission 中文简称:国家语委国家核安全局 National Nuclear Safety Administration 中文简称:核安全局注:1.本文件中的英文译名使用英式拼写,但各单位可根据需要选用美式拼写。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锁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是国务院组成机构,其主要工作是研究提出科技发展的宏观战略和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法规;研究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确定科技发展的重大布局和优先领域;推动国家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提高国家科技创新能力。
研究提出科技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措施;推动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科技自身发展规律的科技创新体制和科技创新机制;指导部门、地方科技体制改革。
目录1机构简介2历史沿革3主要职能4下属机构5机构领导1机构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是国务院组成机构,其主要工作是研究提科技部负责提出科技发展宏观战略出科技发展的宏观战略和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法规;研究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确定科技发展的重大布局和优先领域;推动国家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提高国家科技创新能力。
研究提出科技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措施;推动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科技自身发展规律的科技创新体制和科技创新机制;指导部门、地方科技体制改革。
2历史沿革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是国务院主管国家科学技术工作的部门, 其前身是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成立于1956年5月。
1958年11月23日,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102次会议决定撤销国家技术委员会,设立科学技术委员会。
1970年6月22日中央决定撤销该机构,1977年9月恢复科学技术委员会。
1978年改为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
根据1998年3月10日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的决定》,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更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3主要职能科学技术部研究提出科技发展的宏观战略和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法规;研究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确定科技发展的重大布局和优先领域;推动国家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提高国家科技创新能力。
组织编制全国民用科学技术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研究提出科技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措施;推动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科技自身发展规律的科技创新体制和科技创新机制;指导部门、地方科技体制改革。
中国科学技术部
中国科学技术部中国科学技术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设立的一个国家级行政部门,负责科学技术发展和创新工作。
该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和推动科技政策、促进科技创新和转化、组织实施重大科技项目等。
下面将从科技政策、科技创新和重大科技项目三个方面对中国科学技术部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科技政策是中国科学技术部的核心职责之一。
该部门负责制定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文件,指导和协调全国范围内的科技工作。
这些政策旨在促进科技创新和提高科技水平,推动科技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度融合。
同时,科技政策还重点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重大科技项目,以提升中国在全球科技竞争中的地位。
通过科技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中国科学技术部为科技创新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指导,推动了科技事业的发展。
其次,中国科学技术部致力于推动科技创新。
该部门通过建立科技创新平台和科技创新基地,培育科技创新企业和科技创新团队,推动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中国科学技术部还设立了一系列的科技奖励和激励机制,鼓励和支持各类科技创新人才。
同时,该部门还加强科技国际合作,与国际上的科技机构和学术界合作开展科技研究和项目合作。
通过这些举措,中国科学技术部推动了科技创新的繁荣发展。
最后,中国科学技术部组织实施重大科技项目。
这些项目通常是国家级科技重点项目或重大工程,涉及领域广泛,技术难度较高。
中国科学技术部在项目选题、科研组织、资源配置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该部门通过评估、评定和跟踪督导等手段,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和取得预期成果。
这些重大科技项目体现了中国科学技术部在科技领域的权威和决策能力,也彰显了中国在科技创新方面的突出成就。
综上所述,中国科学技术部在促进科技创新、推动科技发展和组织实施重大科技项目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该部门通过制定科技政策、推动科技创新和培育创新企业,为中国科技事业的发展注入了源源不断的动力。
中国科学技术部的工作成绩和成就不仅对中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也对世界科技事业的进步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英文译名
ChinaInsurance Regulatory Commission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
State Electricity Regulatory Commission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National Council for Social Security Fund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国家体育总局
State Administration of Sport
国家统计局
National Bureau of Statistics
国家林业局
State Forestry Administration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State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Ministry of Education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China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Ministr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China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State Administration of Radio, Film and Television
国家新闻出版署
(国家版权局)
General Administration of Press and Publication
(National Copyright Administration)
Ministry of Railway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China
第二批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附件1第二批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8号)、《国务院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国发〔2014〕64号)、《国务院关于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49号)、《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15〕32号)等文件要求,通过改革创新深化科技金融工作,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以下简称“双创”),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科技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联合开展“第二批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工作,试点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通过改革创新,充分发挥金融资源在支持科技创新创业中的积极作用。
通过深化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深刻把握科技创新和金融创新的客观规律,找到符合中国国情、适合科技创业企业发展的金融模式,为双创建立可持续、多层次的投融资体制。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围绕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积极整合区域科技金融资源,推进科技金融改革创新,探索金融服务科技创新新途径,构建科技金融服务体系,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支持。
(二)基本原则。
1. 加强引导,协同推进。
进一步发挥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工作部际协调指导小组的作用,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布局,发挥各部门的优势,形成政策合力,支持科技金融创新政策在试点地区先行先试,突出地方主体作用,为地方打开实践的政策空间。
2. 创新机制,优化方法。
结合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和金融创新实践,从需求出发,着力在科技金融产品、服务模式和对接机制等方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有特色的范本,放大政策效果,优化政策工具。
3. 营造环境,公平竞争。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合同模板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合同模板合同模板是在合同签订过程中使用的一种标准化文件,用于规范和约束合同双方的权益和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的要求,我们制定了一份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的合同模板,以确保科技项目合同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一、合同模板的基本信息合同模板的基本信息包括合同名称、合同双方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
在使用合同模板时,需根据具体的合同内容进行修改和填写,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二、合同的目的和内容合同模板中需要清晰地说明合同的目的和具体的内容。
根据科学技术部的要求,合同的目的通常是规定科技合作的方式、目标和具体的实施方案。
同时,合同的内容应包括项目的背景、目标、任务分工、项目期限、费用支付方式、知识产权的归属等相关内容。
三、合同的义务和责任在合同模板中,需要明确各方的义务和责任。
科学技术部要求合同双方在合作过程中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保护知识产权,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同时,合同双方还需明确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责任分担、违约责任等相关内容。
四、合同的变更和终止合同模板中应包含合同变更和终止的相关条款。
科学技术部要求合同变更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照程序办理变更手续。
合同的终止可能涉及到合同期满、双方协商一致或违约等情况,也需要明确终止的方式和程序。
五、合同的保密条款合同模板中必须包含保密条款,要求双方在合作过程中保护涉及到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敏感信息。
科学技术部强调保密内容的范围和期限,并要求双方遵守相关的保密义务。
六、合同的争议解决方式在合同模板中,需要明确合同争议解决的方式。
科学技术部推荐采用协商和调解的方式解决合同纠纷,如无法协商一致,双方可以根据合同约定选择仲裁或者诉讼解决争议。
七、合同的法律适用和其他约定合同模板中还需要明确合同的法律适用和其他相关约定事项。
科学技术部要求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同时应对其他事项进行明确和约定,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权威性。
科学技术部职责
科学技术部职责科学技术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成部分,是负责国家科学技术事务的主管部门,也是国家科技政策制定和实施的重要机构。
科学技术部的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制定和实施国家科技政策科学技术部负责制定和实施国家科技政策,推动科学技术创新和发展。
具体来说,科学技术部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科技创新的战略决策,加强科技创新的组织领导和政策引导,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促进科技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
二、推动科技创新和发展科学技术部要加强对科技创新的组织领导和政策引导,推进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研究,推动重大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创新型国家建设。
同时,科学技术部还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支持科技企业发展,推进产学研合作,培养和引进高层次人才,提高科技人才队伍质量和数量。
三、加强国际科技合作科学技术部要加强国际科技合作,推进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提高我国在国际科技领域的地位和影响力。
具体来说,科学技术部要加强与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企业、科研机构的合作,推动国际科技创新和技术转移,加强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提高我国在国际科技领域的地位和影响力。
四、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科学技术部要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促进科技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
具体来说,科学技术部要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的政策引导和组织推动,加强科技成果评价和管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推动科技成果在国民经济各个领域的应用。
五、加强科技管理和监管科学技术部要加强科技管理和监管,推进科技管理制度创新和机制改革。
具体来说,科学技术部要加强科技计划管理和项目管理,完善科技统计和信息化建设,加强科技评价和监督,加强科技安全和知识产权保护,提高科技管理和监管的效率和水平。
六、推动科技教育和普及科学技术部要推动科技教育和普及,提高全民科技素质和科学文化水平。
具体来说,科学技术部要加强科技教育和普及的政策制定和组织领导,推进科技教育和普及的机制建设和实施,加强科技教育和普及的资源整合和共享,提高全民科技素质和科学文化水平。
中国科学技术部
中国科学技术部中国科学技术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部级机构,负责国家的科学技术政策制定、科学技术管理和科学技术活动的组织实施。
中国科技部在推动科技创新、促进科技进步和加强科技合作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科学技术部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和实施国家的科技发展战略、中长期科技规划和年度科技计划;组织实施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支撑计划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推进科技创新与转化,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和商业化;加强科技合作与交流,推动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的开展;提升科技人才培养和引进工作,推动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加强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推动建设创新型国家。
中国科技部在推动科学技术发展和创新方面取得了许多重要成绩。
中国已成为全球科技研发投入第二大国家,科技创新水平不断提升。
科技部积极支持和推动国内研究机构和企业开展创新研究,推动科技成果向经济社会领域转化,促进了科技与经济的深度融合。
中国科技部还积极推动国际科技合作,加强与其他国家和国际组织的科技交流与合作。
推动科技领域的全球治理,共同应对全球挑战,为世界科技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科技部注重科技人才培养和引进工作,构建了一支高水平的科技人才队伍。
在科技创新驱动发展的新时期,科技人才的作用举足轻重,他们是科技创新的中坚力量,推动科技进步与国家发展。
科技部采取措施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回国工作,鼓励海外留学人员回国创新创业,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为科技创新提供了强大的人才支撑。
科技部还推进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构建更加有效的科技创新体系。
建立完善科技评价体系,加强科技项目管理,提高科技成果产出质量和效益。
推进科技创新创业环境的改善,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总之,中国科技部在推动科技创新与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为中国科技事业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未来,科技部将继续坚持科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科技与经济社会的深度融合,推动中国成为科技强国,为全球科技进步和人类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技术咨询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技术咨询合同合同编号:[具体编号]甲方(客户):[甲方名称]乙方(咨询方):[乙方名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保证双方权益,明确双方责任,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科技技术咨询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背景及目的鉴于甲方在[技术领域]需要专业的技术咨询服务,乙方具备在该领域的专业知识和经验,本合同旨在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保障技术咨询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1. 乙方提供的服务内容:[具体咨询内容]。
2. 咨询要求:[具体咨询要求]。
3.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需求,提供专业、准确、及时的技术咨询和建议。
三、合同期限及进度安排1. 合同有效期:[起始日期]至[终止日期]。
2. 进度安排:[具体进度安排]。
3. 双方应共同遵守合同期限和进度安排,确保咨询工作的按时完成。
四、知识产权归属及保密条款1. 乙方在咨询过程中形成的所有知识产权归属于乙方所有,但甲方提供的信息和资料除外。
2. 双方应对涉及的技术信息和商业信息严格保密,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3. 保密期限为合同终止后[具体年限]年。
五、费用及支付方式1. 咨询费用:[具体金额]。
2. 支付方式:[支付方式描述]。
3. 发票及报销:按照约定支付方式和国家相关法规进行发票的开具与报销。
六、违约责任及赔偿1. 若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咨询费用,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2. 若乙方提供的咨询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3. 因违约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七、解决争议的方式及法律适用1. 若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 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 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八、其他条款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亚洲巨灾综合风险评估技术及应用研究》课题申请指南民政部二〇〇八年四月第一章申请须知一、项目总体目标针对亚洲区域巨大自然灾害频发及其所造成的严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在系统整理亚洲区域1900年以来历史巨灾案例事件的基础上,研究制定适用于亚洲区域各国的巨灾标准体系;以地震、台风-暴雨巨灾为例,开展亚洲巨灾综合风险评估技术研究,着重从风险评估模型、风险评估指标体系、致灾因子风险性、承灾体脆弱性、损失评估等方面进行分析,同时考虑区域综合减灾能力对抵御巨大自然灾害的影响,进行亚洲未来10年尺度的地震及台风-暴雨巨灾高风险区识别研究,分别编制亚洲未来10年尺度的地震及台风-暴雨巨灾单灾类高风险区图和综合高风险区图,并编写制图说明书;对亚洲区域综合减灾能力评价技术进行研究、在分析亚洲区域主要致灾因子风险和主要承灾体类型的基础上,结合收集到的历史巨灾案例数据,建设亚洲区域巨灾综合风险数据库;集成亚洲地震、台风-暴雨风险评估技术、亚洲区域综合减灾能力评价技术,开发亚洲巨灾综合风险评估示范系统。
二、项目课题设置本项目设以下四个课题:(1)亚洲巨灾调查分析技术及巨灾划分标准研究(2)亚洲地震巨灾风险评估技术及应用研究(3)亚洲台风-暴雨巨灾风险评估技术及应用研究(4)亚洲巨灾综合风险评估示范系统开发三、项目实施期限及经费来源本项目实施年限为3年(2008年—2010年)。
项目计划总投资2500万元,全部来源于国家拨款,主要用于亚洲巨灾综合风险评估技术及应用研究。
四、申请资格(一) 申报单位的条件和要求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较强科研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内资或内资控股企业、事业单位、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均可单独或联合申报,不接受个人申请。
积极鼓励科研教学单位和企业以“产学研联盟”的方式联合申报课题,实现责任和风险共担、知识产权和利益共享。
每个课题的联合申请方原则上不超过5个法人单位。
日语单词-中国国务院机构名称
外交部外交部がいこうぶ
国防部国防部こくぼうぶ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発展計画委員会こっかはってんけいかくいいんかい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経済貿易委員会こっかけいざいぼうえきいいんかい
教育部教育部きょういくぶ
科学技术部科学技術部かがくぎじゅつぶ
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国防科学技術工業委員会こくぼうかがくぎじゅつこうぎょういいんかい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国家民族事務委員会こっかみんぞくじむいいんかい
公安部公安部こうあんぶ
国家安全部国家安全部こっかあんぜんぶ
监察部監察部かんさつぶ
民政部民政部みんせいぶ
司法部司法部しほうぶ
财政部財政部ざいせいぶ
人事部人事部じんじぶ
劳动社会保障部労働社会保障部ろうどうしゃかいほしょうぶ
国土资源部国土資源部こくどしげんぶ
建设部建設部けんせつぶ
信息产业部情報産業部じょうほうさんぎょうぶ
铁道部鉄道部てつどうぶ
交通部交通部こうつうぶ
水利部水利部すいりぶ
农业部農業部のうぎょうぶ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対外貿易経済合作部たいがいぼうえきけいざいがっさくぶ
文化部文化部ぶんかぶ
卫生部衛生部えいせいぶ
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計画生育委員会こっかけいかくせいいくいいんかい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人民銀行ちゅうごくじんみんぎんこう
审计署審計署しんけいしょ。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科学技术成果评价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科学技术成果评价科学技术成果评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这一评价体系旨在激励科研人员创新、推动科学技术进步、促进产学研合作,以及为国家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以下是科学技术成果评价的主要内容和相关举措:首先,科学技术成果评价的目标是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估科技成果的质量和影响力。
科学技术部会制定评价指标体系,其中包括成果的创新性、实用性、科技辐射效益等方面。
评价过程中要充分考虑科技成果的实际应用和社会经济效益,以确保评价结果具有说服力和指导意义。
其次,科学技术成果评价会注重创新能力的衡量。
科研人员在创新方面的表现,如科技成果的原始性、前沿性、突破性等将成为评价的重要标准。
这有助于激发科学家的创新潜能,并推动科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落地实施。
此外,科学技术成果评价还会关注成果转化的水平。
科技成果的转化与产业应用息息相关,科学技术部会评估科技成果在市场化推广、产业化转化和技术转让等方面的表现。
鼓励科技成果转化为实际生产力,推动科研与产业深度融合。
为了实现科学技术成果评价的目标,科学技术部将采取一系列举措。
首先,建立健全评价制度,确保评价程序公正透明。
其次,加强评价指标的研究和更新,跟踪国内外科技发展趋势,不断优化评价体系。
此外,科学技术部还将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等各方面的合作,共同推进科技成果评价工作,为国家科技创新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综上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的科学技术成果评价工作旨在提高科技成果的质量和影响力,激发科研人员的创新热情,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与应用。
通过科学、公正、全面的评价,科学技术部努力将科技成果评价体系打造成国内一流、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评价体系,进一步推动中国科技事业的发展。
国家机构名称德语
外交部Außenministerium国防部Ministerium für Landesverteidigung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Staatliche Kommission für Entwicklung und Reform教育部Bildungsministerium科学技术部Ministerium für Wissenschaft und Technologie工业和信息化部Ministerium für Industrie und Informationstechnologie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Staatliche Kommission für ethnische Angelegenheiten公安部Ministerium für Öffentliche Sicherheit监察部Ministerium für Disziplinaraufsicht民政部Ministerium für Zivile Angelegenheiten司法部Justizministerium财政部Finanzministerium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Ministerium für Personalverwaltung und Soziale Absicherung国土资源部Ministerium für Bodenressourcen环境保护部Ministerium für Umweltschutz住房和城乡建设部Ministerium für Wohnungsbau und städtische/ländliche Entwicklung交通运输部Ministerium für Verkehr und Transport水利部Ministerium für Wasserwirtschaft农业部Ministerium für Landwirtschaft商务部Handelsministerium文化部Ministerium für Kultur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Staatliche Kommission für Gesundheit und Familienplanung中国人民银行Chinesische V olksbank审计署Staatliche Oberrechnungskammer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taatliches Amt für Nahrungs- und Arzneimittel国家外国专家局Staatliches Amt für Angelegenheiten Ausländischer Experten国家外汇管理局Staatliches Devisenamt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Zentrum für Entwicklungsforschung des Staatsrats国家林业局Staatliches Amt für Forstwirtschaft国家知识产权局Staatliches Amt für Geistiges Eigentum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Staatliches Hauptamt für Industrie und Handel国家体育总局Staatliches Hauptamt für Sport国家文物局Staatliches Amt für Kulturerbe国家海洋局Staatliches Meeresamt中国气象局Amt für Meteorologie新华通讯社Nachrichtenagentur Xinhua国家邮政局Staatliches Amt für Postwesen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Staatliches Hauptamt für Presse, Publikation, Rundfunk, Film und Fernsehen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Hauptamt für Qualitätskontrolle und Quarantäne国家航天局Staatliche Weltraumbehörde国家宗教事物局Staatliches Amt für religiöse Angelegenheiten中国地震局Chinesisches Amt für Seismologie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Kommission des Staatsrats für Kontrolle und Verwaltung des Staatsvermögens国家统计局Staatliches Statistikamt国家税务总局Staatliches Steuerhauptamt国家烟草专卖局Staatliches Amt für Tabakmonopol国家旅游局Staatliches Tourismusamt国家中医药管理局Staatliches Amt für Traditionelle Chinesische Medizin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Staatliches Amt für Landvermessung, Kartografie und Geoinformation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Chinesische Bankenaufsicht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Chinesische Versicherungsaufsicht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Chinesische Wertpapieraufsicht中国民用航空局Chinesisches Amt für Zivilluftfahrt海关总署Hauptzollamt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Allchinesischer Frauenverband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Allchinesischer Jugendverband中华全国总工会Allchinesischer Gewerkschaftsbund中国消费者协会Chinesischer Verbraucherverband中国科学院Chinesische Akademie der Wissenschaften中国社会科学院Chinesische Akademie der Sozialwissenschaften中国工程院Chinesische Akademie der Ingenieurwissenschaften中国国家话剧院Nationaltheater der V olksrepublik China国家原子能机构Chinesische Atomenergiebehörde。
科学技术部行政处罚实施办法2023
科学技术部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科学技术部(以下称科技部)行政处罚行为,保障和监督行政处罚的有效实施,维护公共利益和科技行政管理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违反科技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应当由科技部实施行政处罚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科技部实施行政处罚,应当遵循公开公正、程序合法、宽严相济、过罚相当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规范行使裁量权,维护行政处罚决定执行的严肃性,依法保障当事人的陈述权、申辩权,以及要求听证、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等权利。
第四条科技部以及参与案件办理的有关人员对实施行政处罚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应当依法予以保密。
第二章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第五条科技部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科技部的内设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处罚。
第六条科技部各执法职能部门(以下称执法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业务领域行政处罚案件的立案、调查取证、实施查封扣押、提出处理意见、送达处罚决定、执行处罚决定等。
科技部法制机构负责对重大行政处罚决定进行法制审核,依法组织听证。
科技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会同执法职能部门负责行政处罚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第七条科技部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委托其他行政机关或者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下称受委托组织)实施行政处罚。
委托行政处罚应当采取书面方式,由执法职能部门报科技部负责人批准后制发委托书,并向社会公布。
中国和朝鲜科技合作协定
中国和朝鲜科技合作协定文章属性•【缔约国】朝鲜•【条约领域】外交•【公布日期】1957.12.31•【条约类别】协定•【签订地点】平壤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政府科学技术合作协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政府,为了进一步发展两国间的友好关系和经济联系,实现科学技术方面的合作,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双方将通过互相交流国民经济各部门的先进经验和科学技术成就,,实现双方的科学技术方面的合作。
第二条本协定签订后三个月内,将由两国政府任命的人员组成中朝科学技术合作委员会,每方人员各为三名。
委员会应该采取措施,以便实现第一条中所规定的合作,并且可以向两国政府提出各种有关的建议。
委员会每年至少开会一次,在北京和平壤轮流举行。
第三条双方为了保持有关科学技术合作的事务联系,有必要时可以互派一名委员驻在北京或平壤。
第四条本协定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
如果在期满前一年未经任何一方通知废除的时候,本协定有效期将自动延长五年。
一九五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在平壤签订,共两份,每份都用中文和朝文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代表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政府代表乔晓光崔圣世(签字)(签字)关于延长“中华人民共和政府和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政府科学技术合作协定”有效期的照会(一)我方去照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驻华大使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和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驻华大使馆致意,并谨申述如下:一九五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在平壤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政府科学技术合作协定“经一九六七年双方照会确认延长其有效期后,至今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又将期满。
为了发展中、朝两国的友好合作关系,继续开展两国间的科技合作,中国政府建议自一九七八年一月一日起,将该协定有效期再延长五年,如任何一方在期满前一年未以书面通知另一方要求废除该协定,则该协定将继续自动延长五年。
以上建议,如蒙大使馆复照确认,本照会和大使馆复照即成为原协定的组成部分,并自大使馆复照之日起生效。
科学技术部、国家保密局令第16号——科学技术保密规定
科学技术部、国家保密局令第16号——科学技术保密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科学技术部,国家保密局•【公布日期】2015.11.16•【文号】科学技术部、国家保密局令第16号•【施行日期】2015.11.16•【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保密正文科学技术部国家保密局令第16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现公布修订后的《科学技术保密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科学技术保密规定》(原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国家保密局1995年第20号令)同时废止。
科学技术部部长:万钢国家保密局局长:田静2015年11月16日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国家科学技术秘密安全,促进科学技术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国家科学技术秘密,是指科学技术规划、计划、项目及成果中,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三条涉及国家科学技术秘密的国家机关、单位(以下简称机关、单位)以及个人开展保守国家科学技术秘密的工作(以下简称科学技术保密工作),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科学技术保密工作坚持积极防范、突出重点、依法管理的方针,既保障国家科学技术秘密安全,又促进科学技术发展。
第五条科学技术保密工作应当与科学技术管理工作相结合,同步规划、部署、落实、检查、总结和考核,实行全程管理。
第六条国家科学技术行政管理部门管理全国的科学技术保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学技术行政管理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的科学技术保密工作。
中央国家机关在其职责范围内,管理或者指导本行业、本系统的科学技术保密工作。
第七条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对全国的科学技术保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专家的职责、权利和义务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附件1:专家的职责、权利和义务一、专家的主要职责及工作范围参与科技部、银监会和中国银行业协会及银行组织的专业技术咨询服务等,通过科技专家选聘系统了解银行咨询需求,为银行信贷项目涉及的专业技术把关定位,进言献策,但不参与项目可行与否的最终决策。
二、专家享有的权利(一)专家有权被邀请参与科技部、银监会或中国银行业协会组织的有关专业会议、专题研讨会、咨询和培训活动;(二)专家进行独立评审,提供技术服务的最终意见,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预;(三)在不涉及商业秘密的前提下,专家有权了解技术服务活动目的,认为技术服务所依据的信息不充分时可以要求补充相关资料;(四)对不适宜参加的咨询服务活动可以申请并拒绝参与;(五)专家有权接受银行支付的一般性技术服务报酬。
有权就所承担的特殊项目、重大项目的深度技术服务,与银行协商适当提高技术服务报酬。
为充分调动专家的积极性,使之为科技项目提供更好的技术服务,专家提供的深度技术服务报酬,以及交通、食宿等相关费用由银行另行商定支付;(六)专家有权直接向科技部、银监会或中国银行业协会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专家应履行的义务(一)遵守职业道德,公正、公平、客观和科学地进行咨询论证;对所提出的咨询论证意见承担相应责任;(二)自觉保守国家秘密和被咨询单位的商业秘密,对所知悉的技术服务事项以及相关资料严守保密规定;(三)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受理的技术服务;因故不能参加技术服务,应及时告知银行;对与专家本人有利害关系的咨询事项应主动申请并回避;同时,按照要求在专家咨询系统内对上述内容进行登记;(四)在完成咨询服务后,按照中国银行业协会要求对咨询银行进行评价;(五)在专家个人信息发生变更时及时报备科技部;(六)接受科技部、银监会和中国银行业协会的监督和管理。
四、四、符合符合符合下列情况之一下列情况之一下列情况之一,,专家应当主动申请回避(一)技术服务项目与专家有利益关系的;(二)参与项目竞争的直接竞争者和间接向项目提供服务的;(三)项目单位的人员(包括离退休人员);(四)项目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五)与项目存在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性的;(六)由于身体等原因,无法完成项目技术服务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和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运输部内陆交通运输科学技术合作谅解备忘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和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运输部内陆交通运输科学技术合作谅解备忘录文章属性•【缔约国】英国•【条约领域】科学技术•【公布日期】1985.09.28•【条约类别】谅解备忘录•【签订地点】北京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和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运输部内陆交通运输科学技术合作谅解备忘录(签订日期1985年9月28日生效日期1985年9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和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运输部(以下简称双方),根据一九七八年十一月十五日在伦敦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政府科学技术合作协定以及协定的议定书,为了进一步发展整个内陆交通运输领域的合作,其中包括两国已有的有关铁路事务方面的合作,达成谅解如下:第一条双方在平等、互利和互惠的基础上,鼓励和发展内陆交通运输领域的科学技术合作,并通过适当的方式,促进在内陆交通运输的发展政策、规划、计划和技术方面的合作。
第二条双方将在自己的权限范围内,促进科学技术合作,合作可包括下列方面:一、交换资料、信息和出版物;二、交换人员和代表团;三、组织双边讨论会;四、合作研究;五、合资经营;六、技术咨询;七、人员培训;八、双方同意的其它方面。
第三条一、根据本谅解备忘录第一条和第二条规定的合作领域,双方的代表至少每年会晤一次,以讨论合作的范围并对本谅解备忘录的执行情况作总的检查。
会晤可轮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联合王国进行。
必要时,双方可指定项目代表商谈合作范围内的具体项目和执行计划。
上述关于具体合作项目的商谈也可通过各自国家的使馆进行。
二、双方或其指定的代表应通过协商决定在本谅解备忘录范围内的各项具体合作项目、合作规模和方式,并将其列入本谅解备忘录的议定书中,或者另行商定。
第四条一、与实施本谅解备忘录有关的财务安排将在双方商定的具体合作计划中分别规定,或根据两国有关机构签订的合同执行。
二、双方代表为商谈和检查本谅解备忘录的执行情况所需的国际旅费由派遣方负担,接待方负担来访代表在其国内的旅费和生活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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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和大韩民国科学技术部
关于中韩青年科学家交流计划的谅解备忘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和大韩民国科学技术部(以下称双方)为促进中韩青年科学家交流计划,达成以下谅解:
一、计划背景
本交流计划是根据年月日由两国部长在中国北京举行的中韩科技合作联委会第一次会议上签署的协议执行的。
二、计划目的
双方通过正规的研究人员交流,为他们提供提高科学知识和积累研究经验的机会,以增强各自国家的科技水平。
三、计划概要
、管理机构
为有效的实施本计划,双方指定以下机构负责实施本计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
大韩民国科学财团()
、培训时间:一年
、参加人员:在预算范围内每个国家每年各派人。
、条件:
两国参加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本国政府推荐
2)具有博士学位,并有一定的科研经验
3)原则上是岁以下
4)具有良好的语言说写能力(接受国语言或英语)
5)身心健康,能够胜任科研项目
、优先领域
中方:空间技术、材料科学、电子、生物技术、化学等
韩方:电子和通信、材料、物理等
、工作方向
参加人员在项目管理人员的总体领导下,作为项目组成员之一,在相关领域进行研究。
、培训机构
1)政府支持的研究所
2)大学
3)私营企业研究所
四、费用负担
、赴韩中国学者
国际旅费:中方
生活津贴:韩国政府
医疗保险:韩国政府
家属津贴:韩国政府
研究支持费:韩国政府
、赴华韩国学者
国际旅费:韩国政府
生活津贴:韩国政府
医疗保险:韩国政府
家属津贴:韩国政府
住房:中国政府
五、申请程序
两国政府分别向对方提供候选人名单,接受方将据此在审查申请之后最终选定参加人员。
在培训开始前个月之前,报名人员应向本国有关政府机构提交份申请书。
六、有效期
本备忘录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年
如签字一方未在有效期满前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终止本备忘录,本备忘录将自动延长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