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理业务及其会计处理
会计实务:企业保理业务的账务处理
企业保理业务的账务处理保理业务的简介在当前国内外贸易不断扩张的形势下,为了维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卖方企业一般都会给予买方企业一定的赊账期,但是由于买方企业的信用层次不齐,卖方企业就很可能面临由于赊销而遭受到的资金紧张和买方信用风险等问题。
怎样能更好的权衡这两方面问题呢?一种集贸易融资、商业资信调查、应收账款管理及信用风险担保于一体的新兴综合性金融服务就应运而生—保理。
目前在国内,保理作为一项新兴的业务正在逐渐被广大银行所推出,被广大企业所采用。
那什么是保理呢?保理是指卖方、供应商或出口商与保理商之间存在的一种契约关系。
根据该契约,卖方、供应商或出口商将其现在或将来的基于其与卖方(债务人)订立的货物销售或服务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由保理商为其提供下列服务中的至少两项:贸易融资、销售分户账管理、应收账款的催收、信用风险控制与坏账担保。
保理业务的优势对于供货商,首先可以为企业的客户提供更多的具有竞争实力的付款条件,既维护了良好的客户关系,又能够确保资金的及时回笼,加速了资金的流通,增加了企业的利润。
其次,开展保理业务之后可以由银行进行账款的催收和信用风险的控制,在一定程度上将风险转嫁给了银行。
此外,相比较信用证交易的繁琐,保理业务的手续相对简便。
对于进货商来说,由于银行为供货商提供了提前的资金融通,因此供货商可以给予进货商更优惠的付款条件,有利于进货商的业务扩大,利润的增加。
保理业务的基本分类在实际的运用中,保理业务有多种不同的操作方式。
一般可以分为:有追索权和物追索权的保理;明保理和暗保理;折扣保理保理和到期保理(一)有追索权的保理和无追索权的保理有追索权的保理是指供应商将应收账款的债权转让银行(即保理商),供应商在得到款项之后,如果购货商拒绝付款或无力付款,保理商有权向供应商进行追索,要求偿还预付的货币资金。
当前银行出于谨慎性原则考虑,为了减少日后可能发生的损失,通常情况下会为客户提供有追索权的保理。
保理业务会计处理分录
保理业务会计处理分录在保理的过程中,企业首先得把那些应收账款给保理公司。
哎,别担心,保理公司可不是白拿这些钱的。
他们会收取一定的手续费,算是“服务费”。
这就像我们请人帮忙办事,得给点报酬嘛。
所以,第一步,企业要把这些应收账款转给保理公司。
记得做账的时候可得记清楚,要在账本上分明写上这一笔,这可不是小事哦。
账务处理上,这笔转账要记为“应收账款减少”,同时记上“银行存款增加”。
哎呀,简单吧?就像你把口袋里的钱拿出来,放进银行,心里那叫一个舒坦。
保理公司收到账款后,他们就会把大部分的钱一次性打给企业。
这个时候,企业账上又要来一笔收入。
虽然之前减了一笔应收账款,但这次可是一笔大收入哦!所以呢,要在账本上把这笔钱入账,记作“银行存款增加”,让人看了心里美滋滋。
可不能偷懒,得把这一切都记录得清清楚楚。
不过,等会儿,别急着高兴。
这一笔钱还没完呢,保理公司收了手续费嘛。
你想,谁都不愿意白干活,是吧?所以在账上要把这部分费用也给记上。
哎,手续费得算作“财务费用”,这可不能掉以轻心。
虽然听上去复杂,其实就像我们平时买东西,买贵了心里也不爽,对不对?。
说到这,大家可能会想,那保理公司到底给了多少呢?一般来说,他们会给大约80%90%的应收账款,剩下的部分就是留给自己做为风险的保障。
毕竟,万一客户不还钱,保理公司也得有点本钱留着。
所以在这儿,咱们得把这个风险考虑进去。
怎样确保自己的应收账款安全呢?在签合同之前,最好跟保理公司详细聊聊,看看他们的服务条款,确保自己不会掉进“坑”里。
选择靠谱的合作伙伴,就像谈朋友一样,得看清楚人家有没有责任心。
保理业务也不是一劳永逸的事。
企业得不断地跟客户沟通,确保对方按时付款。
哎,这就跟你约了朋友一起吃饭,你得时不时提醒他们,别让他们忘了哦。
保理业务的成功,离不开企业的努力和积极的沟通。
保理业务的会计处理,看似麻烦,其实只要理清楚每一步的账务,心里就会踏实很多。
这就像生活中的许多事情,只要咱们用心去做,就一定能把它做好。
保理业务的会计处理(精简版)
保理业务的会计处理保理业务的会计处理保理业务主要是为以赊销方式进行销售的企业设计的一种综合性金融服务,是一种通过收购企业应收账款为企业融资并提供其他相关服务的金融业务。
保理的一般做法是,卖方企业向保理商出售通常以发票所表示的对客户的应收账款,同时要求保理商提供与此相关的包括应收账款回收、销售分账管理以及坏账担保等单项或多项服务。
保理业务作为一种融资方式可以有效地满足企业对流动资金的需求。
目前,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光大银行以及中信实业银行都公开对外宣称提供保理业务。
保理业务的迅速开展使规范企业与银行等金融机构之间保理业务的会计处理成为当务之急。
笔者试结合《企业会计制度》及相关规定对企业保理业务的会计处理进行分析。
一、附追索权的保理业务的会计处理附追索权保理指保理商凭应收账款转让向卖方企业融通资金后,如果卖方企业的客户拒付款或无力付款,保理商有权向卖方企业要求偿还资金。
在附追索权的保理业务中,卖方企业出售应收债权时,与之相应的坏账风险并没有转移,根据相关规定及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相当于以应收债权为质押取得借款,其会计处理为:1.出售时,借记“银行存款”、“财务费用”科目,贷记“短期借款”科目。
尽管该笔应收账款已保理融资,但风险没有转移,所以不冲减应收账款。
同时,企业应设置备查簿,详细记录此项应收债权的账面金额、收款期限及回款情况。
2.发生销售退回时,借记“主营业务收入”、“财务费用”、“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
3.经营保理业务的银行收回的应收账款可能高于、低于或等于原借给企业的部分。
如果收回的应收账款等于原借给企业的部分,可以直接对冲“短期借款”和“应收账款”;如果收回的应收账款高于原借给企业的部分,通过企业“银行存款”账户转回银行多收入的部分;如果收回的应收账款低于原借给企业的部分,银行会将此笔资金直接从企业账户扣除,借记“短期借款”科目,贷记“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科目。
保理业务会计核算方法
保理业务会计核算方法保理业务是一种以企业应收账款为基础,通过保理公司进行融资、风险转移和账款催收等一揽子服务的业务形式。
保理业务的核心是账款的转让和回购,即企业将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公司,并向保理公司获得资金。
在保理业务的会计核算中,主要涉及到以下几个方面:一、保理业务凭证的会计处理保理业务的核心是应收账款的转让,企业将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公司,由保理公司向企业提供融资。
在保理业务的凭证会计处理中,需要做好以下几点:1.转让应收账款凭证的会计处理:企业在将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公司时,需要对账款转让进行核算。
企业通过出具应收账款转让凭证,将应收账款计入应收账款转让款项,同时按照转让账款金额计提坏账准备。
保理公司则通过收到应收账款转让凭证,将应收账款计入应收账款。
2.融资凭证的会计处理:在保理业务中,企业通过向保理公司转让应收账款获得融资。
保理公司在向企业提供融资时,需要出具融资凭证,将融资额计入应付账款,同时计提利息费用。
企业则按照融资额计入应付账款。
3.应收账款回购凭证的会计处理:企业在回收应收账款时,需要向保理公司支付回购款项。
企业通过出具应收账款回购凭证,将回购款项计入应付账款。
保理公司则通过收到应收账款回购凭证,将回购款项计入应付账款。
二、保理业务风险准备金的会计处理保理业务中存在着应收账款的坏账风险,保理公司往往要求企业提供相应的风险准备金。
企业在进行保理业务核算时,需要计提相应的风险准备金,以应对可能出现的坏账风险。
计提风险准备金的核算方法有两种:1.比例法:按照保理业务的总金额或应收账款净额的一定比例进行计提。
比例可以根据经验或风险评估结果确定。
计提比例一般为1-5%。
2.单项计提法:根据保理业务中涉及的每个账款的具体情况,对每个账款进行单独计提。
计提金额一般为账款金额的一定比例,比例可以根据经验或风险评估确定。
三、保理费用的会计处理四、保理业务结算的会计处理保理业务的结算主要包括应收账款的回购和利息的支付。
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保理
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保理
1. 保理业务概述
保理业务是指保理商向客户收购应收账款债权,同时向客户提供相关的账款管理、资金融通等服务的一种金融服务行为。
2. 保理业务的会计处理
2.1 卖方会计处理
卖方应根据已转移的风险和报酬程度,判断是否终止确认应收账款。
(1) 终止确认条件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应终止确认应收账款:
- 已将应收账款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了保理商;
- 保留了应收账款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但放弃了对该应收账款的控制权。
(2) 未终止确认条件
若未同时满足上述条件,则不应终止确认应收账款。
应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转移应收账款所收到的对价,并确认相关负债。
2.2 保理商会计处理
(1) 初始确认
保理商应当按照公允价值初始确认应收款项,初始确认金额通常为向卖方支付的对价金额。
(2) 后续计量
应收款项后续计量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两种情况。
3. 信息披露要求
企业应当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与保理业务相关的重要信息,如保理业务的性质、金额、风险等。
以上是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中关于保理业务的主要内容概述。
在实际操作中还需结合具体情况并遵循相关准则的具体要求。
商业保理公司业务流程及账务处理
业务流程及相对应的账务处理一、保理业务概念及营业范围保理是指卖方、供应商或出口商与保理商之间存在的一种契约关系。
根据该契约,卖方、供应商或出口商将其现在或将来的基于其与买方(债务人)订立的货物销售或服务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由保理商为其提供贸易融资、销售分账户管理、应收账款的催收、信用风险控制与坏账担保服务等服务中的至少两项。
二、业务流程模式一:业务操作流程如下:(1)卖方以赊销的方式向买方销售货物;(2)卖方将赊销模式下的结算单据提供给保理公司,作为受让应收账款及发放应收账款收购款的依据,保理公司将收到的结算单据的复印件提交给合作银行,进行再保理业务;(3)银行在审核单据,确认无误后,将相关融资款项划至保理公司的账户中;(4)保理公司将收到的银行融资款项划至卖方在合作银行开立的账户中作为应收账款购买款;(5)应收账款到期日,买方向保理公司偿还应收账款债权。
模式二:业务操作流程如下:(1)卖方以赊销的方式向买方销售货物;(2)卖方将赊销模式下的结算单据提供给保理公司,作为受让应收账款及发放应收账款收购款的依据,保理公司将收到的结算单据的复印件提交给合作银行,进行再保理业务;(3)银行在审核单据,确认无误后,将相关融资款项划至保理公司的账户中;(4)保理公司将收到的银行融资款项划至卖方在合作银行开立的账户中作为应收账款购买款;(5)应收账款到期日,卖方向保理公司回购应收帐,偿还应收账款债权。
三、业务分类1、有追索权的保理有追索权的保理是指供应商将应收账款的债权转让银行(即保理商),供应商在得到款项之后,如果购货商拒绝付款或无力付款,保理商有权向供应商进行追索,要求偿还预付的货币资金。
当前银行出于谨慎性原则考虑,为了减少日后可能发生的损失,通常情况下会为客户提供有追索权的保理。
2、无追索权的保理无追索权的保理则相反,是由保理商独自承担购货商拒绝付款或无力付款的风险。
供应商在与保理商开展了保理业务之后就等于将全部的风险转嫁给了银行。
保理_会计制度(3篇)
第1篇一、引言保理,即保付代理,是一种综合性的金融服务方式,主要包括应收账款融资、销售分户账管理、信用风险控制、账款催收等服务。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保理业务在我国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为了规范保理业务会计处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障各方利益,特制定本保理会计制度。
二、制度目的1. 确保保理业务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为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2. 规范保理业务会计核算,提高会计工作效率。
3. 强化内部控制,防范和化解会计风险。
4. 适应保理业务发展需要,提升保理公司竞争力。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开展保理业务的所有会计核算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业务:1. 应收账款融资业务;2. 销售分户账管理业务;3. 信用风险控制业务;4. 账款催收业务;5. 其他与保理业务相关的会计核算工作。
四、会计核算原则1. 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以经济实质为准,正确反映保理业务的经济活动。
2. 权责发生制原则:以权利和责任的发生为标准,确认收入、费用和负债。
3. 配比原则:收入与费用应当相互配比,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完整。
4. 历史成本原则:以历史成本计量资产和负债。
5. 重要性原则:对会计信息进行分类、汇总和披露,确保会计信息的重要性。
五、会计科目设置1. 应收账款融资业务:- 应收保理款:核算保理公司为客户提供融资所形成的应收账款。
- 预收账款:核算客户预付的保理服务费用。
- 应收利息:核算保理公司应收的利息收入。
- 贷款损失准备:核算因客户违约等原因形成的坏账损失。
2. 销售分户账管理业务:- 应收账款:核算保理公司代理销售的商品或服务形成的应收账款。
- 应收账款备抵:核算因客户违约等原因形成的坏账准备。
3. 信用风险控制业务:- 信用风险准备:核算因客户信用风险形成的准备金。
4. 账款催收业务:- 催收费用:核算保理公司为催收账款所发生的费用。
5. 其他会计科目:- 应收保理款保证金:核算客户为保证履行还款义务而缴纳的保证金。
商业保理公司业务流程及对应的账务处理
商业保理公司业务流程及对应的账务处理 Document number【AA80KGB-AA98YT-AAT8CB-2A6UT-A18GG】业务流程及对应的账务处理一、保理业务概念及营业范围保理是指卖方、供应商或出口商与保理商之间存在的一种契约关系。
根据该契约,卖方、供应商或出口商将其现在或将来的基于其与买方(债务人)订立的货物销售或服务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由保理商为其提供贸易融资、销售分账户管理、应收账款的催收、信用风险控制与坏账担保服务等服务中的至少两项。
二、业务流程模式一:(1)卖方以赊销的方式向买方销售货物;(2)卖方将赊销模式下的结算单据提供给保理公司,作为受让应收账款及发放应收账款收购款的依据,保理公司将收到的结算单据的复印件提交给合作银行,进行再保理业务;(3)银行在审核单据,确认无误后,将相关融资款项划至保理公司的账户中;(4)保理公司将收到的银行融资款项划至卖方在合作银行开立的账户中作为应收账款购买款;(5)到期日,买方向保理公司偿还应收账款债权。
模式二:(1)卖方以赊销的方式向买方销售货物;(2)卖方将赊销模式下的结算单据提供给保理公司,作为受让应收账款及发放应收账款收购款的依据,保理公司将收到的结算单据的复印件提交给合作银行,进行再保理业务;(3)银行在审核单据,确认无误后,将相关融资款项划至保理公司的账户中;(4)保理公司将收到的银行融资款项划至卖方在合作银行开立的账户中作为应收账款购买款;(5)应收账款到期日,卖方向保理公司回购应收帐,偿还应收账款债权。
三、业务分类1、有追索权的保理有追索权的保理是指将应收账款的债权转让银行(即保理商),供应商在得到款项之后,如果购货商拒绝付款或无力付款,保理商有权向供应商进行追索,要求偿还预付的货币资金。
当前银行出于谨慎性原则考虑,为了减少日后可能发生的,通常情况下会为客户提供有的保理。
2、无追索权的保理无追索权的保理则相反,是由保理商独自承担购货商拒绝付款或无力付款的风险。
商业保理公司业务流程及账务处理
商业保理公司业务流程及账务处理商业保理(Factoring)是指一种具备风险管理功能,以应收账款为基础,以买主的信用为依托,以银行为支持,向供应商提供综合融资服务的金融业务。
商业保理公司的业务流程主要包括勾选应收账款、融资审批、融资发布、应收账款回购、呼叫货款和回收款项等环节。
在这个过程中,账务处理是十分重要的环节,本文将简要介绍商业保理公司的业务流程及账务处理。
1.勾选应收账款:商业保理公司通过与买方企业签订合同,确定其应收账款的信用价值和可保理金额。
买方企业将发生的应收账款进行勾选,即将其确认为可以向保理公司借款的账款。
2.融资审批:商业保理公司对勾选的应收账款进行风险评估和审批,审核买方企业的信用状况和应收账款的有效性。
审批通过后,商业保理公司将向买方企业提供融资额度。
3.融资发布:商业保理公司将已审批通过的融资额度告知买方企业,并与买方企业签订保理合同。
买方企业将其已勾选的应收账款转让给商业保理公司,并提供相应的财务和交易文件。
4.应收账款回购:商业保理公司收到买方企业转让的应收账款后,向买方企业支付部分或全部融资款项。
商业保理公司成为应收账款的合法持有人,并负责催收和管理应收账款。
6.回收款项:买方企业根据商业保理公司的要求,通过银行或其他支付方式将应收账款支付给保理公司。
商业保理公司根据收到的款项,扣除自己的服务费用和利息等后,将剩余的款项退还给买方企业。
1.应收账款确认:商业保理公司将买方企业转让给自己的应收账款进行确认,并登记在自己的应收账款账户上。
同时,商业保理公司需要对已确认的应收账款进行核销和管理。
2.融资款项支付:商业保理公司根据融资合同的约定,将融资款项支付给买方企业。
在账务处理中,商业保理公司需要核对融资款项的准确性,并将支付记录登记在自己的资金账户上。
3.服务费用和利息处理:商业保理公司通过向买方企业提供融资服务而获得的利息和服务费用需要进行账务处理。
商业保理公司需要将这些费用记录在自己的收入账户上,并按照约定的方式和时间进行结算。
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会计处理
一、保理业务简介保理业务(又称福费庭,即FORFAITING),是指银行(保理商)与卖方企业(供应商)之间签署协议,卖方企业(供应商)将现在或将来的基于其与买方企业(购货商)订立的货物销售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银行(保理商),由银行为其提供与此相关的包括应收账款回收,销售分账管理,贸易融资,信用风险控制以及坏账担保等单项或多项服务。
国际贸易中信用证使用比例的下降,赊销比例的不断上升为保理业务在国际贸易中发挥作用创造了条件,而且进口保理商的介入和提供信用担保,可以使出口商在赊销的方式下,消除由于对进口国催收账款的法律和实务缺乏理解带来的困难和风险.保理业务为以赊销方式进行销售的企业设计了一种综合性金融服务,它作为一种融资方式可以有效地解决企业流动资金的需求。
保理业务对于我国来说,尚属新兴的金融服务品种。
目前,国内银行已有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光大银行等数家银行加入了国际保理商联合会(FCI),能够开展该业务。
二、保理业务的基本分类在现实运作中,保理业务有不同的操作方式,因而有多种类型。
按照风险和责任的原则,保理可以分为如下几类:(一)有追索权保理和无追索权保理按照保理商是否有追索权来划分,保理可以分为有追索权保理和无追索权保理。
有追索权保理指供应商将债权转让给保理商,供应商向保理商融通货币资金后,如果购货商拒绝付款或无力付款,保理商有权向供应商要求偿还预付的货币资金,如购货商破产或无力支付,只要有关款项到期未能收回,保理商都有权向供应商进行追索,因而保理商具有全部“追索权”.我国许多商业银行在选择保理业务时特别谨慎,大都选择有追索权保理.无追索权保理指供应商将债权转让给保理商,供应商向保理商融通货币资金后,当购货商拒绝付款或无力付款时,保理商放弃对供应商追索的权力,保理商独自承担购货商拒绝付款或无力付款的风险。
(二)明保理和暗保理按供货商是否将保理业务通知给买方来划分,保理业务可以分为明保理和暗保理。
会计实务:保理业务应该怎样记账?
保理业务应该怎样记账?
保理业务是指卖方、供应商或出口商与保理商之间存在的一种契约关系。
根据该契约,卖方、供应商或出口商将其现在或将来的基于其与买方(债务人)订立的货物销售或服务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由保理商为其提供贸易融资、销售分户账管理、应收账款的催收、信用风险控制与坏账担保等服务中的至少两项。
保理业务的账务处理如下:
(一)有追索权保理的账务处理
有追索权的保理相当于是将应收账款质押给了银行,从而获取融资。
银行有追索权,因此企业并没有将相应的风险进行转移。
转让的时候
借:银行存款(按实际收到的款项)
财务费用(按办理保理业务时缴纳的手续费)
贷:短期借款
如果企业销售的这批货物发生了退回,则记
借:主营业务收入
财务费用。
保理业务及其会计处理
一、保理业务概述1.保理业务的界定。
《国际保理公约》指出,保理是指销售商(供应商、出口商)与保理商间存在一种契约关系,根据该契约,销售商将其现在或将来的基于其与购货商(债务人)订立的货物销售、服务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保理商为销售商提供下列服务中的至少两项:①贸易融资;②销售分账户管理;③应收账款催收;④信用风险控制与坏账担保。
2.保理业务的分类。
保理业务根据委托者权益转让程度的不同,可分为有追索权(回购型)保理和无追索权(非回购型)保理;按是否公开保理银行的名称或保理关系来看,可分为公开保理和隐蔽保理;根据销售商与购货商的分布情况,可分为国际保理和国内保理。
3.国内保理的基本运作流程。
目前,国内保理的运作可分为以下几个基本步骤:①销售商寻找有合作前景的购货商,向保理商申请保理额度和核准信用额度;②保理商对购货商进行信用评估,如购货商信用良好,保理商将为其核准保理额度和信用额度;③如果购货商同意购买销售商的商品和服务,销售商开始供货,并将附有转让条款的发票寄送购货商;④销售商将发票副本交给保理商;⑤如销售商有融资需求,保理商按发票金额一定比例付给销售商融资款;⑥保理商于发票到期日前若干天开始向购货商催款;⑦购货商于发票到期日前向保理商付款;⑧保理商扣除融资本息及费用,将余额付给销售商。
二、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经济实质1.经济实质。
笔者认为,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核心在于债权转让,而保理业务实质上是销售商将基于其与购货商订立的货物销售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债权根据契约关系转让给银行,银行针对受让的应收账款为销售商提供贸易融资、销售分账户管理、应收账款催收和信用风险控制与坏账担保等服务中特定的至少两项综合金融服务。
基于保理业务的经济实质,对其按有无追索权进行分类研究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2.有追索权的保理业务的特殊之处。
有追索权的保理业务与无追索权的保理业务及票据贴现业务具有一定的相似之处,也有着本质的不同。
保理业务会计处理
(一)有追索权保理的账务处理有追索权的保理相当于是将应收账款质押给了银行,从而获取融资。
银行有追索权,因此企业并没有将相应的风险进行转移。
转让的时候借:银行存款(按实际收到的款项)财务费用(按办理保理业务时缴纳的手续费)贷:短期借款如果企业销售的这批货物发生了退回,则记借:主营业务收入财务费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贷:应收账款到期时,如果购货商能完全支付掉货款,则借:短期借款贷:应收账款若到期银行收不回货款,由于银行附有追索权,则企业就有义务偿还相应的费用。
借:短期借款贷:银行存款(二)无追索权保理的账务处理无追索权相当于企业将应收账款进行了买断,企业应将所出售的应收债权予以转销,结转计提的相关坏账准备,确认预计可能发生的销售退回、销售折扣、现金折扣等,确认开展保理的损益。
转让时,借:银行存款(实际收到的款项)营业外支出其他应收款(预计将发生的销售折扣和折让)坏账准备(保理业务中应收债权已经提取的坏账准备)财务费用(支付的保理手续费)贷:应收账款营业外收入实际发生销售的退回和折让借:主营业务收入财务费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贷:其他应收款(三)明保理和暗保理的会计处理与有追索权和无追索权保理的账务处理相同。
(四)融资保理是按照发票金额的80%获得银行的融资,余下的20%应收账款等到保理商向购货商全部收回应收账款以后,保理商再向供货商结清应收账款。
它的会计处理是按照有追索权和无追索权的保理进行处理。
到期保理中供货商,企业只在到期后做相应的处理:借:银行存款(实际收到的货币资金)财务费用(实际收到的货币资金与应收账款价值的差额)、坏账准备(已计提的坏账准备)贷:应收账款(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
保理业务会计核算处理
保理业务的会计处理目前,我国还没有专门从事保理业务的保理公司,只有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光大银行及中信实业银行公开对外宣称提供保理业务,并作为保理商加入了国际保理商联合会(Factors Chain Intemational,简称FCI)。
下面简要介绍一下保理业务的内容、保理业务的基本操作流程,接下来重点介绍一下保理业务在会计上的处理。
一、保理业务的内容保理业务(Factoring)主要是为以赊销方式(Open Account)进行销售的企业设计的一种综合性金融服务,是一种通过收购企业应收账款为企业融资并提供其他相关服务的金融业务或产品。
保理的一般做法是,卖方企业(供应商)向保理商出售通常以发票所表示的对债务人(买方企业)的应收账款,同时要求保理商提供与此相关的包括应收账款回收、销售分户账管理、信用销售控制以及坏账担保等单项或多项服务。
在实际操作中,保理业务多种多样。
卖方企业如果享受到保理商提供的上述所有服务即为全保理,如仅享受到一项或几项服务即为部分保理。
根据保理商提供服务的不同,保理业务既可按有无融资划分为融资保理和到期保理;也可按有无追索权或是否承担坏账损失,而分为有追索权保理和无追索权保理;又可按销售合同的买方在国内还是在国外,而划分为国内保理和国际保理;还可按卖方企业是否告知买方企业保理商的参与,而划分为公开型保理和隐蔽型保理。
目前在发达国家十分流行的发票贴现业务也是保理的一种,这种业务中卖方企业通过向保理商出售销售发票而得到融资,并不享受其他服务,也不必通知买方企业,而且保理商对从卖方企业买下的应收账款有完全的追索权,因此它实际上是一种有追索权的隐蔽保理。
保理商通过承购应收账款向卖方企业提供融资,是以卖方企业的供货合同为基础的,这一融资方式的主要依据是卖方的产品在市场上的被接受程度和其盈利情况,而非其资产负债表的状况。
由于保理与传统的银行产品具有完全不同的特点,它往往被视为一种非银行产品,由专门的保理公司或银行中相对独立的部门为卖方企业提供服务和进行操作。
保理业务如何会计记账【会计实务优秀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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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理业务如何会计记账【会计实务优秀文档】
由于企业参与了不同形式的保理业务,因此它所进行的账务处理也不同。
无论采用哪种方式进行保理业务的账务处理,企业都应当设置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财务费用、管理费用等账户。
(一)有追索权保理的账务处理
有追索权的保理相当于是将应收账款质押给了银行,从而获取融资。
银行有追索权,因此企业并没有将相应的风险进行转移。
转让的时候
借:银行存款(按实际收到的款项)
财务费用(按办理保理业务时缴纳的手续费)
贷:短期借款
如果企业销售的这批货物发生了退回,则记
借:主营业务收入
财务费用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应收账款到期时,如果购货商能完全支付掉货款,则借:短期借款
贷:应收账款
若到期银行收不回货款,由于银行附有追索权,则企业就有义务偿还相应的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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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理业务概述1.保理业务的界定。
《国际保理公约》指出,保理是指销售商(供应商、出口商)与保理商间存在一种契约关系,根据该契约,销售商将其现在或将来的基于其与购货商(债务人)订立的货物销售、服务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保理商为销售商提供下列服务中的至少两项:①贸易融资;②销售分账户管理;③应收账款催收;④信用风险控制与坏账担保。
2.保理业务的分类。
保理业务根据委托者权益转让程度的不同,可分为有追索权(回购型)保理和无追索权(非回购型)保理;按是否公开保理银行的名称或保理关系来看,可分为公开保理和隐蔽保理;根据销售商与购货商的分布情况,可分为国际保理和国内保理。
3.国内保理的基本运作流程。
目前,国内保理的运作可分为以下几个基本步骤:①销售商寻找有合作前景的购货商,向保理商申请保理额度和核准信用额度;②保理商对购货商进行信用评估,如购货商信用良好,保理商将为其核准保理额度和信用额度;③如果购货商同意购买销售商的商品和服务,销售商开始供货,并将附有转让条款的发票寄送购货商;④销售商将发票副本交给保理商;⑤如销售商有融资需求,保理商按发票金额一定比例付给销售商融资款;⑥保理商于发票到期日前若干天开始向购货商催款;⑦购货商于发票到期日前向保理商付款;⑧保理商扣除融资本息及费用,将余额付给销售商。
二、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经济实质1.经济实质。
笔者认为,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核心在于债权转让,而保理业务实质上是销售商将基于其与购货商订立的货物销售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债权根据契约关系转让给银行,银行针对受让的应收账款为销售商提供贸易融资、销售分账户管理、应收账款催收和信用风险控制与坏账担保等服务中特定的至少两项综合金融服务。
基于保理业务的经济实质,对其按有无追索权进行分类研究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2.有追索权的保理业务的特殊之处。
有追索权的保理业务与无追索权的保理业务及票据贴现业务具有一定的相似之处,也有着本质的不同。
首先,有追索权的保理业务与无追索权的保理业务相比,坏账的风险并没有由销售商转移给银行,购货商到期无法偿还货款,银行仍有权向销售商索款,这种追索权是基于保理协议存在的。
我国商业银行国内保理业务一向以有追索权保理为主,主要为客户提供贸易融资、销售分账户管理、应收账款催收等服务,而不包括信用风险控制与坏账担保服务。
抛开其法律形式,有追索权的保理业务的经济实质是销售商以质押应收账款的方式取得短期贷款,银行并不收取信用风险担保费用,而只收取贸易融资利息费用(实质上是贷款利息收入)和其他劳务服务费用,所以成本一般会比无追索权的保理业务低。
其次,有追索权的保理业务与票据贴现业务也有相似之处。
两种业务中银行都有追索权,但是两者有着本质的区别。
贴现是商业汇票持有人在汇票到期前为了取得资金,付一定的利息将票据权利转让给金融机构的票据行为,票据持有人不一定是销售商。
贴现所反映的实质上是一种票据关系,实现的是票据权利的转让,其实现方式是背书,贴现中银行的追索权也是票据权利的一种;有追索权的保理业务应收账款债权的转移,其实现方式通常是转移发票副本及销售合同副本等。
所以从交易的经济实质看,有追索权的保理业务中融资利息费用和信用风险担保费用不应当比照票据贴现业务进行会计确认和处理。
3.账务处理时应分项核算。
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是一项以贸易融资为核心的综合金融服务业务,总体上可分为两种性质的金融服务产品,分别为:①保理商开展资信调查、额度审核、账户管理等劳务服务;销售商购买保理商的应收账款管理劳务。
②保理商通过受让应收账款债权提供融资服务(无追索权的保理业务还包括进行信用风险担保);销售商取得资金使用权,以支付融资利息为代价。
对于第一种服务,保理商收取的是手续费及佣金,销售商付出的是管理费用;对于第二种服务,保理商收取的是提供贸易融资服务的利息收入,销售商付出的是融资利息费用。
这种对服务性质的划分,深刻影响着销售商和保理商双方的科目设置及会计确认和核算。
随着应收账款贸易融资业务的扩展,两种服务分别核算也愈加必要,分项核算可以使确认和计量更加客观、准确。
双方在签订保理协议时列明的费用项目,是分别核算的依据。
三、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科目设置及账务处理(一)科目设置1.销售商科目设置。
(1)有追索权的保理业务。
设置“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库存商品”、“短期借款”、“预计负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营业外支出”等科目。
其中:“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销售商估计的销售折让及退回将会冲减的应收账款金额;“短期借款”科目核算销售商的实际融资额,即保理商支付给销售商的款项;“预计负债”科目用于核算估计的购货商到期无法支付的货款,即销售商到期要追偿给保理商的款项;“管理费用”科目用于核算支付给保理商的账户管理费、资信调查费、额度审核费、账款催收费等手续费及佣金;“财务费用”科目用于核算支付给保理商的融资利息费用(包括融资手续费)、信用风险担保费用,按直线法摊销计入,减少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营业外支出”科目与“预计负债”科目相对应,核算预计无法收回的追偿款。
(2)无追索权的保理业务。
设置“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付利息”、“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
其中:“其他应收款”科目用于核算销售商估计的销售折让及退回将会冲减的应收账款金额;“应付利息”科目用于核算支付给保理商的融资利息费用(包括融资手续费)以及信用风险担保费用,以后要按直线法在各期摊销计入财务费用;“管理费用”科目核算内容同上。
2.保理商科目设置。
(1)有追索权的保理业务。
设置“贷款”、“其他应收款”、“贷款损失准备”、“吸收存款”、“应收利息”、“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利息收入”、“资产减值损失”等科目。
其中:“贷款”科目与“吸收存款”科目相对应,用于核算保理商实际支付给销售商的款项,它已扣除了应收取的账户管理费、资信调查费、额度审核费、账款催收费以及融资利息费用等;“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应收取的账户管理费、资信调查费、额度审核费、账款催收费等手续费及佣金;“应收利息”科目核算应收取的融资利息费用,按直线法摊销计入,到期一次收取;“手续费及佣金收入”科目与“其他应收款”科目相对应;“利息收入”科目与“应收利息”科目相对应;“资产减值损失”科目与“贷款损失准备”科目相对应,核算保理商估计的即使向销售商追偿后仍会发生的坏账损失。
(2)无追索权的保理业务。
设置“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保理应收账款面值”、“其他应收款——保理应收账款利息”、“坏账准备”、“吸收存款”、“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利息收入”、“资产减值损失”等科目。
其中:“其他应收款——保理应收账款面值”科目核算扣除销售商估计的销售折让及退回金额后的应收账款余额;“其他应收款——保理应收账款利息”科目核算收取的贸易融资利息和信用风险担保费用,按直线法摊销计入利息收入;“手续费及佣金收入”科目核算收取的账户管理费、资信调查费、额度审核费、账款催收费等手续费及佣金;“利息收入”科目与“其他应收款——保理应收账款利息”科目相对应;“坏账准备”科目核算预期无法从购货商处收回的款项,作为“其他应收款”科目的抵减项;“资产减值损失”科目与“坏账准备”科目相对应。
(二)账务处理1.有追索权的保理业务。
例1:甲公司与乙银行签订应收账款保理协议。
2008年3月1日甲公司销售一批商品给丙公司,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款为10 000元,增值税税额为1 700元,款项尚未收到,销售成本6 000元。
甲丙双方约定,丙公司应于2008年9月1日付款。
甲公司于3月1日将发票副本交给乙银行,甲乙双方协商约定:甲公司将应收丙公司的货款11 700元出售给乙银行,由乙银行保理,乙银行收取账户管理、账款催收等手续费及佣金500元,收取融资费(包括融资手续费)300元;在应收丙公司货款到期无法收回时,乙银行可以向甲公司追偿。
甲公司根据以往经验,预计该批商品将发生的销售退回为234元,其中:增值税销项税额34元,销售成本120元。
实际发生的货物退回由甲公司承担。
银行3月1日实际支付给甲公司的款项为10 666元(11 700-500-300-234)。
甲公司账务处理:(1)3月1日,发生销售业务:借:应收账款11 700元;贷:主营业务收入10 000元,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 700元。
借:主营业务成本6 000元;贷:库存商品6 000元。
(2)3月1日,出售债权,按以应收账款债权为质押取得短期借款处理,本金为乙银行实际支付给甲公司的10 666元:借:银行存款10 666元;贷:短期借款10 666元。
估计销售退回:借:其他应收款234元;贷:应收账款234元。
支付账户管理、账款催收等手续费及佣金:借:管理费用500元;贷:应收账款500元。
(3)按直线法摊销支付的融资费用,列支为财务费用,3~8月每月月末处理如下:借:财务费用50元;贷:应收账款50元。
(4)期间发生销售退回:借:主营业务收入200元,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4元;贷:其他应收款234元。
借:库存商品120元;贷:主营业务成本120元。
(5)9月1日,丙公司全额支付乙银行货款:借:短期借款10 666元;贷:应收账款10 666元。
乙银行账务处理:(1)3月1日,受让甲公司应收账款债权,按质押贷款处理:借:贷款10 666元;贷:吸收存款或银行存款10 666元。
(2)收取账户管理、账款催收等手续费及佣金:借:其他应收款500元;贷:手续费及佣金收入500元。
(3)按直线法确认利息收入,即收取的融资费用,3~8月每月月末处理如下:借:应收利息50元;贷:利息收入50元。
(4)9月1日,到期全额收回货款:借:银行存款11 466元;贷:贷款10 666元,其他应收款500元,应收利息300元。
2.无追索权的保理业务。
例2:甲公司与乙银行签订应收账款保理协议。
2008年3月1日甲公司销售一批商品给丙公司,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款为10 000元,增值税税额为1 700元,款项尚未收到,销售成本6 000元。
甲丙双方约定,丙公司应于2008年9月1日付款。
甲公司于3月1日将发票副本交给乙银行,甲乙双方协商约定:甲公司将应收丙公司的货款11 700元出售给乙银行,由乙银行保理,乙银行收取账户管理、账款催收等手续费及佣金500元,收取融资费(包括融资手续费)、信用风险担保费等600元;在应收丙公司货款到期无法收回时,乙银行不得向甲公司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