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性物质
放射性物质
放射性物质及其危害一、什么是放射性物质?1、某些物质的原子核能发生衰变,放出我们肉眼看不见也感觉不到,只能用专门的仪器才能探测到的射线,物质的这种性质叫放射性。
放射性物质是那些能自然的向外辐射能量,发出射线的物质。
一般都是原子质量很高的金属,像钚,铀,等。
放射性物质放出的射线有三种,它们分别是α射线、β射线和γ射线。
2、放射性污染来源1) 核武器试验的沉降物(在大气层进行核试验的情况下,核弹爆炸的瞬间,由炽热蒸汽和气体形成大球(即蘑菇云)携带着弹壳、碎片、地面物和放射性烟云上升,随着与空气的混合,辐射热逐渐损失,温度渐趋降低,于是气态物凝聚成微粒或附着在其它的尘粒上,最后沉降到地面。
2) 核燃料循环的“三废”排放原子能工业的中心问题是核燃料的产生、使用与回收、核燃料循环的各个阶段均会产生“三废”,能对周围环境带来一定程度的污染。
3) 医疗照射引起的放射性污染目前,由于辐射在医学上的广泛应用,已使医用射线源成为主要的环境人工污染源。
4) 其它各方面来源的放射性污染其它辐射污染来源可归纳为两类:一工业、医疗、军队、核舰艇,或研究用的放射源,因运输事故、遗失、偷窃、误用,以及废物处理等失去控制而对居民造成大剂量照射或污染环境;二是一般居民消费用品,包括含有天然或人工放射性核素的产品。
3、放射性物质分类:1) 低比活度放射性物质2) 表面污染物体3) 可裂变物质4) 特殊形式放射性物质5) 其他形式放射性物质二、放射性物质有什么危害?放射性物质进入人体后,要经历物理、物理化学、化学和生物学四个辐射作用的不同阶段。
当人体吸收辐射能之后,先在分子水平发生变化,引起分子的电离和激发,尤其是大分子的损伤。
有的发生在瞬间,有的需经物理的、化学的以及生物的放大过程才能显示所致组织器官的可见损伤,因此时间较久,甚至延迟若干年后才表现出来。
放射性物质对人体的危害主要包括三方面:1)直接损伤放射性物质直接使机体物质的原子或分子电离,破坏机体内某些大分子如脱氧核糖核酸、核糖核酸、蛋白质分子及一些重要的酶。
放射性物质基础知识
关于放射性物质基础知识(α、β、γ射线)一、放射性元素有些元素能够自发地从不稳定的原子核内部放出粒子或射线(如α、β、γ射线等),同时释放出能量,最终衰变形成稳定元素,这种性质称为放射性,这类元素称为放射性元素。
在元素周期表上,原子序数大于 83 的元素都是放射性元素,83 以下的元素中只有锝(Tc,原子序数 43)和钷(Pm,原子序数 61)是放射性元素。
放射性元素可以分为天然放射性元素和人工放射性元素。
天然存在的放射性元素只有钋、氡(气体)、钫、镭、锕、钍、镤和铀,其中铀和钍最为常见;人工放射性元素是通过核反应人工合成的元素,如锝、钷和原子序数大于 93 的元素,比较出名的就是锝(用于医疗)和钚(用于核工业)。
二、放射性同位素同位素是同一元素的不同种原子,它们具有相同的质子数,但中子数却不同。
例如原子序数为 1 的氢就有三种同位素,分别是氕(H)、氘(D)、氚(T),它们的原子内都只有一个质子,但分别有 0、1、2 个中子。
在自然界,H 占氢元素的 99.98%,D 占 0.016%,T 主要通过人工合成(自然界里极微量的 T 是宇宙射线与上层大气间作用,通过核反应生成的)。
这三种同位素里,T 具有放射性。
碳(C)在自然界有 3 种同位素,它们是 C-12,C-13,C-14,其中 C-14 具有放射性(占碳元素的百万分之一),可以用来测文物年代。
钾(K)在自然界也有 3 种同位素,它们是 K-39,K-40,K-41,其中 K-40 具有放射性(占钾元素的 0.01%,它是岩石和土壤中天然放射性本底的重要来源之一。
铀(U)在自然界同样有 3 种同位素,它们是 U-234(0.005%),U-235(0.720%),U-238(99.275%),它们都具有放射性。
同位素分为稳定同位素和放射性同位素,它们按一定的比例在自然界存在。
碳和钾虽然有天然的放射性同位素,但含量极少,所以这两种元素不被认为是放射性元素。
实验室常见放射性物质危险
实验室常见放射性物质危险放射性同位素在医疗卫生、教学与科学研究等有关领域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放射性同位素具有放射性的特性,需在专门的实验室或者专门设计的装置和设施内进行操作。
放射性实验室是指从事开放型放射性工作和封闭型放射性工作的实验室或场所,所操作和接触的放射性同位素会产生放射线,防护和使用不当会对人体产生危害。
同时,产生的放射性废物处理不当,会对环境造成污染,直接或间接对人体造成危害。
加强放射性同位素的管理,防止放射性事故发生是放射性实验室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
一、放射性基本特点(一)放射性种类有些核素的原子核能自发地发生衰变,放出不同的射线,这种性质称为放射性,发出的射线有α射线、β射线、γ线和中子射线。
射线装置是使用电能产生电离辐射的装置,包括加速器、中子发生器和X 射线机等。
目前可利用的放射性同位素大约有100 种,制成的放射源可达1 500多种,其中金属元素如226Ra、60Co、137Cs、119Ag、59Fe等,非金属元素如14C、32P、35S、131I等。
生物学实验室常用的放射性同位素为3H、14C、32P、131I、40K等。
(二)放射性量和单位对放射性进行定量描述需要了解辐射量和单位,指标为放射性活度(A),放射性活度的国际制单位(SI)是秒的倒数,专用名称为贝可勒尔,简称“贝可”,以符号Bq 表示。
放射性同位素每秒钟发生1次核衰变,其放射性活度为1个贝可勒尔。
剂量是指某一对象物质所接受或“吸收”辐射能量的一种量度。
量度辐射的剂量有吸收剂量、当量剂量、有效剂量、待积当量剂量或待积有效剂量等。
吸收剂量(D)的国际制单位是焦耳/千克(J·Kg-1),专用名称为戈瑞,以符号Gy 表示。
当量剂量是吸收剂量和辐射权重因数的乘积,国际制单位是焦耳/千克(J·kg-1),专用名称为希沃特,以符号Sv 表示。
有效剂量是人体各组织或器官的当量剂量乘以相应的组织权重因数之和,国际制单位也是焦耳/千克(J·kg-1),专用名称为希沃特,以符号Sv 表示。
放射性物质应急处理
放射性物质应急处理放射性物质是一种具有放射性属性的物质,它们在聚变或聚变反应中释放出的能量可以对人的健康和环境造成严重威胁。
因此,应急处理放射性物质泄漏事件至关重要。
本文将探讨放射性物质应急处理的流程和方法,旨在提供一种有效的处理方案。
第一部分:放射性物质应急处理流程1. 紧急响应在发现放射性物质泄漏的情况下,立即启动紧急响应措施。
这包括疏散人员,限制人员进入事故区域,并确保人员远离辐射源。
此外,应向当地政府和应急管理机构报告,以便协调整个处理过程。
2. 辐射监测进行周围环境的辐射监测是应急处理的重要一步。
使用专业的辐射监测仪器对周边地区进行辐射水平的实时监测,并确保收集准确的数据。
这将有助于评估辐射源的泄漏程度,并采取适当的措施来减少对人员和环境的潜在风险。
3. 辐射源定位在监测到辐射源的放射能量之后,必须迅速准确地确定其位置。
采用辐射源定位仪器和技术,对辐射源进行精确定位,并确保远离该区域,以避免进一步的辐射暴露。
4. 封锁和隔离一旦定位辐射源,立即采取封锁和隔离措施。
这包括确保辐射源不再进一步扩散,并防止辐射物质进入环境。
通过设立临时隔离区域,并采用适当的隔离措施,如使用固体屏障和有限通道,确保辐射源和辐射物质被控制在封闭的区域内。
5. 辐射减轻措施为了减轻辐射暴露的风险,必须采取有效的措施来减少辐射水平。
这包括使用合适的防护设备,如防护服和面具,确保工作人员在处理辐射物质时的安全。
此外,可以采用物理方法,如使用铅屏蔽和去除放射性物质的方法,以减少进一步的辐射释放。
第二部分:放射性物质应急处理方法1. 清理和处理对于辐射源和辐射物质的清理和处理是应急处理的重要环节。
使用特殊的器械和技术,将辐射物质进行清理,并将其安全储存或处置。
确保专业人员在进行清理和处理过程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并遵循安全和环境保护的标准。
2. 污染防治为了防止辐射物质的扩散和进一步的污染,必须采取适当的污染防治措施。
这包括建立污染控制区域,并使用合适的防护设备和器材,以防止辐射物质对环境和人员的进一步侵害。
放射性物质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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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放射性物质的种类
1.3 实验用放射性同位素 Am241、Co60、Cs137等 1.4 低活性放射性同位素 如: • 用于检测器的辐射源 • 烟雾检测器 • 校准用辐射源圆盘 1.5 工业用放射源 • 测井辐射源 • 测井卡车 • 测井辐射源的容器 • 具有辐射源的测井探头 • 受污染金属废料
放射性物质介绍
1. 放射性物质的种类 2. 放射性物质的分布 3. 常见的可能含有放射性物质的物品 4.放射性物质的运输 5.辐射基础知识简介以及辐射 对人体健康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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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放射性物质的种类
1.1 受控核武器材料: • 铀235 • 铀233 • 钚239 • 核原料供应国集团定义的其他材料 1.2 辐射发散装置(RDD) 除了核爆炸装置之外专门设计采用辐射材料的任何 装置,包括任何武器或设备,通过传播这些材料并 通过其衰变产生辐射来造成破坏、损伤或伤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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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可用于检测的辐射射线及其特性
唯一可用于检测和鉴别的辐射是穿透性辐射: 伽马射线 • 伽玛射线穿透力强,铅等重金属可有效屏蔽。 • 伽马射线必须有唯一的能量来确定辐射材料 中子射线 • 中子不带电荷,因此具有穿透性 • 中子被含氢的物质所屏蔽,例如水或石蜡 • 中子不能用作为确定辐射材料的唯一手段 • 常见的中子源: • 钚-240 (Pu-240) 在钚中总是污染物 • 锎-252 (Cf-252) 是石油勘探中使用的一种天然中子辐射源 • 镅/铍(“AmBe”) 是筑路和工程人员使用的放射源 • 罐装的六氟化铀用作制造核燃料的原料
• • • • • • • • 5.1四种常见的射线 5.2 可用于检测的辐射射线及其特性 5.3 特殊的核材料 5.4 放射性半衰期 5.5 辐射量和单位 5.6 天然本底 5.7 辐射暴露限度 5.8 辐射保护的基本概念(切记时间、距离和屏蔽)
放射性物质管理制度
放射性物质管理制度简介放射性物质管理制度是指为了保护人员健康和防止放射性物质在环境中的传播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和措施。
放射性物质是指具有放射性的化学元素、化合物或物质,它们可能会导致身体损伤或危害环境。
放射性物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放射性物质使用前的评估和批准•放射性物质环境监测•放射性物质处理和存储•放射性事故应急响应和处置•员工放射性安全培训和资格认证•放射性物质管理的责任和义务管理制度执行的目的是确保放射性物质的合理使用和最小化对人员和环境的危害。
放射性物质使用前的评估和批准针对每一次放射性物质使用,必须进行安全评估和风险分析,以确保使用的放射性物质不会造成对人员和环境的危害。
同时,还需要获得适当的许可证并且获得批准。
放射性物质使用前的评估和批准的程序如下:1.安全评估和风险分析评估和分析必须至少包括以下内容:•使用的放射性物质•使用的场所和环境•使用的频率和数量•使用的过程和方式•对人员和环境的危害程度•防护措施和预防措施2.许可证申请申请许可证必须随附以下内容:•安全评估和风险分析的报告•操作程序和防护措施•员工资格认证证书•紧急事件预案•额外的文件或证明文件3.获得批准批准后,应指定一个负责人对使用放射性物质的操作进行监督和管理。
放射性物质环境监测放射性物质环境监测是指对使用放射性物质的环境进行监测,以确保放射性物质不会对人员和环境造成危害。
放射性物质环境监测的程序如下:1.监测工具的选择和校准监测工具必须是能够准确评估潜在的放射性危害,可靠,准确度高的设备,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校准和检查。
2.监测点的选择和设置监测点必须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选择,并且设置在环境中最易受到放射性物质影响的区域。
3.监测程序的执行监测程序必须根据风险评估和监测点的选择进行安排,应确定监测的频率和时间。
放射性物质处理和存储放射性物质的处理和存储必须按照特定的规章制度进行,以确保人员和环境不会受到危害。
放射性物质处理和存储的程序如下:1.操作规程的书写和执行必须书写具有可操作性的规程,并确保员工掌握这些操作规程。
放射性物质检测方法
放射性物质检测方法放射性物质的存在在许多领域都具有重要意义,尤其是在核能应用、医学诊断和环境监测等方面。
为了保障人类健康和环境安全,需要开发出有效的放射性物质检测方法。
本文将介绍几种常见的放射性物质检测方法,并探讨其原理和应用。
一、闪烁体法闪烁体法是一种常见的放射性物质检测方法,在核能应用和医学领域广泛应用。
该方法利用闪烁体材料对放射性粒子的能量沉积产生的光信号进行检测。
其基本原理是当放射性粒子进入闪烁体后,与闪烁体中的原子发生作用,产生能量。
这部分能量随后通过光子释放出来,被光电倍增管或光敏元件转化为电信号,再进行测量和分析。
二、液闪法液闪法是一种基于有机液体闪烁体的放射性物质检测方法。
相比于固体闪烁体,液闪体具有更高的灵敏度和探测效率。
该方法首先将液体样品与闪烁剂混合,形成液闪体。
当放射性粒子进入液闪体后,产生的能量将被液闪体中的分子吸收,并释放出光信号。
通过光电倍增管或光敏元件转化为电信号后,可以得到放射性物质的浓度。
三、放射化学分析法放射化学分析法是一种基于化学反应的放射性物质检测方法。
该方法通过放射性物质与特定试剂或载体发生化学反应,形成放射性标记物质,再利用特定的分析技术进行测量。
常见的放射化学分析方法包括沉淀法、萃取法和溶液交换法等。
这些方法在核能应用和环境监测中具有重要意义,可以对放射性物质进行定量和定性分析。
四、质谱法质谱法是一种高灵敏度的放射性物质检测方法,适用于对微量放射性物质的测量。
该方法基于质谱仪的原理,通过将放射性样品中的原子或分子离子化,在磁场或电场的作用下进行质量分离和测量。
质谱法能够准确测量放射性物质的同位素含量,对于核能应用和放射性废物管理非常重要。
在放射性物质检测方法的选择中,需要综合考虑目标物质的特性、样品类型、检测灵敏度和测量精度等因素。
不同的方法在不同应用场景中有各自的优势和适用性。
此外,不同的放射性物质检测方法还可以相互结合,提高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食品安全如何正确处理食品中的放射性物质
食品安全如何正确处理食品中的放射性物质食品安全一直备受人们关注,而食品中的放射性物质成为近年来备受争议的话题之一。
放射性物质的存在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潜在危害,因此正确处理食品中的放射性物质问题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介绍食品中放射性物质的来源、风险以及正确的处理方法。
一、放射性物质的来源放射性物质在食品中的来源主要包括两种:自然来源和人为来源。
自然来源的放射性物质主要包括空气中的氡、土壤和水中的铀、钋等。
这些物质在自然界中普遍存在,如土壤含有的铀可以通过作物生长吸收到食品中。
人为来源的放射性物质主要来自核事故、核爆炸以及核污染的产物,如福岛核电站事故导致的放射性核素泄漏。
这些放射性物质会通过飞行尘埃、降雨等方式沉积在土壤和水体中,从而进入食物链。
二、食品中的放射性物质风险评估食品中的放射性物质风险评估是衡量放射性物质对人体健康危害的重要手段。
国际上通常采用剂量当量(dose equivalent)和整体风险(total risk)来评估。
剂量当量用于表示辐射对人体组织的损伤,通过测量人体暴露在放射性物质所产生的辐射中所受到的剂量来进行评估。
而整体风险则考虑了放射性物质对人群的不同敏感性和长期积累的效应,用于评估人群受到放射性物质影响后可能导致的整体危害。
食品中的放射性物质风险评估需要考虑多种因素,如放射性核素的种类、含量、摄入途径以及食物的种类等。
不同的放射性核素对人体的危害程度有所差异,如铀和钍可以通过摄入食物进入人体,对肾脏具有潜在的损害作用;钋则主要通过吸入途径引起肺癌等疾病。
三、正确处理食品中的放射性物质正确处理食品中的放射性物质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环节。
以下是几种常见的处理方法:1. 选择绿色食品:选择有机食品和绿色食品是减少摄入放射性物质的一种有效方式。
这些食品通常生长在污染程度较低的区域,较少受到污染源的影响。
2. 多样化食谱:通过合理搭配食物,摄入多样化的食品可以减少对某一种食品中放射性物质的过度摄入。
放射性物质的安全管理
放射性物质的安全管理放射性物质是指具有放射性衰变性质的物质,可通过辐射释放能量。
这些物质在各个领域中广泛应用,如医疗、工业、农业和科研等。
然而,放射性物质的不当使用和管理可能对人类和环境造成严重的危害。
因此,放射性物质的安全管理至关重要。
放射性物质的安全管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合规性和法规遵守放射性物质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和地区的法规和标准。
管理单位应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确保所有操作都符合法律要求。
此外,管理单位还应建立并维护相关的档案和记录,以证明他们在使用和处理放射性物质过程中的合规性。
2. 人员培训与意识提高为确保放射性物质的安全管理,有必要对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
培训内容包括放射性物质的性质、安全使用和处理方法、事故应对等。
此外,还应定期进行演习和复习,提高员工对放射性物质安全管理的意识和技能。
3. 装备和设施的安全性对于使用和存储放射性物质的设施,必须满足一定的安全标准。
这包括防护设备、防护措施以及相应的紧急救援设备和设施。
管理单位应对这些设备和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安全可靠。
4. 安全操作程序的制定与执行管理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程序,明确每个操作步骤以及所需要的控制措施。
在进行任何涉及放射性物质的操作之前,必须进行仔细的计划和准备,并确保所有操作人员都理解和遵守相关程序和要求。
5. 废物管理与处置放射性物质的使用必然会产生放射性废物。
管理单位应建立废物管理制度,对废物进行分类、标记和储存,并确保其被正确处理和处置。
同时,还应定期进行监测,以确保废物储存和处置的安全性。
6. 事故应急响应与预防尽管采取了各种措施,但事故仍有可能发生。
因此,管理单位应建立紧急响应计划,并定期进行演习和培训。
此外,还应加强事故的预防工作,通过检查设备和设施、定期进行安全评估等措施,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在进行放射性物质的安全管理时,还需要考虑到持续改进的原则。
这包括定期对管理体系进行审查和改进,加强对相关技术和方法的学习和研究,以适应不断变化的需求和风险。
放射性物质的源、处理
1、放射性的基本概念某些物质的原子核能发生衰变,放出我们肉眼看不见也感觉不到,只能用专门的仪器才能探测到的射线。
物质的这种性质叫放射性。
2、放射性污染来源及分类1)、核武器试验的沉降物(在大气层进行核试验的情况下,核弹爆炸的瞬间,由炽热蒸汽和气体形成大球(即蘑菇云)携带着弹壳、碎片、地面物和放射性烟云上升,随着与空气的混合,辐射热逐渐损失,温度渐趋降低,于是气态物凝聚成微粒或附着在其它的尘粒上,最后沉降到地面。
2)、核燃料循环的“三废”排放原子能工业的中心问题是核燃料的产生、使用与回收、核燃料循环的各个阶段均会产生“三废”,能对周围环境带来一定程度的污染。
3)、医疗照射引起的放射性污染目前,由于辐射在医学上的广泛应用,已使医用射线源成为主要的环境人工污染源。
同位素治疗和诊断产生放射性污水。
放射性同位素在衰变过程中产生a-、β-和γ-放射性,在人体内积累而危害人体健康。
4)、其它各方面来源的放射性污染其它辐射污染来源可归纳为两类:一工业、医疗、军队、核舰艇,或研究用的放射源,因运输事故、遗失、偷窃、误用,以及废物处理等失去控制而对居民造成大剂量照射或污染环境;二是一般居民消费用品,包括含有天然或人工放射性核素的产品,如放射性发光表盘、夜光表以及彩色电视机产生的照射,虽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很低,但也有研究的必要。
3、放射性对人体的危害在大剂量的照射下,放射性对人体和动物存在着某种损害作用。
如在400rad的照射下,受照射的人有5%死亡;若照射650rad,则人100%死亡。
照射剂量在150rad以下,死亡率为零,但并非无损害作用,住往需经20年以后,一些症状才会表现出来。
放射性也能损伤遗传物质,主要在于引起基因突变和染色体畸变,使一代甚至几代受害。
4、放射性“三废”处理放射性废物中的放射性物质,采用一般的物理、化学及生物学的方法都不能将其消灭或破坏,只有通过放射性核素的自身衰变才能使放射性衰减到一定的水平。
放射性物质运输方法和管理
放射性物质运输方法和管理放射性物质是指无论是自然界中还是人工合成的具有放射性的物质,如铀、钚、镭、锕等。
这些物质在被利用或运输时都具有一定的危险性。
因此,放射性物质的运输必须遵循相关的国家和国际规定,并通过合理的管理方法确保其安全。
一、放射性物质运输方法1、包装:放射性物质需要在满足相关标准的放射性材料包装容器(Radioactive Material Packaging)中运输。
该容器应具有防辐射的特性,確保輻射不外泄,並且在運輸過程中不會變形或破損。
对于不同类型和量的放射性物质,其包装容器也存在不同的标准和要求。
2、标识:放射性物质运输过程中,包装容器应贴有特定的标识符号,以警示人员和公众。
此外,根据规定,放射性物质运输时所用车辆应贴有特定的标志和标识符号。
3、路线:放射性物质的运输路线应避免通过人口密集地区,尽可能选择规划好的运输路线,以便及时应对紧急情况。
4、速度:放射性物质的运输速度应在国家和国际规定的范围内,严格控制运输的时间,以保证人员安全。
二、放射性物质运输管理1、建立管理机制:对放射性物质进行运输管理时,需要建立完善的管理机制,确保管理的系统性和执行的规范性。
该机制包括各种制度、规定和工作程序。
2、资质人员:对于放射性物质的运输和管理,应有专职的资质人员负责。
这些人员需要具备相关的知识、经验和技能,如放射性物质的性质、运输规程、应急管理等。
3、现场监测:在放射性物质的运输过程中,应严格监测现场环境和运输条件,特别是监测放射性物质是否发生泄露,以及其辐射水平是否超过规定限度。
4、应急预案:针对放射性物质的运输安全,制定应急预案是必要的。
应急预案包括应急情况的分类、处理流程、指挥机构及各人员的职责等,以及针对常见情况和特殊情况采取的措施。
5、培训和教育:对于从事放射性物质运输管理的人员,应定期进行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和教育,并定期进行应急演练,以提高应对紧急情况的能力。
放射性物质的运输必须遵照相关的国家和国际规定,并采用一系列的管理措施确保运输的安全。
放射性物质管理制度
放射性物质管理制度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放射性物质在人类社会的各个领域中被广泛应用。
作为一种有辐射性的物质,放射性物质不仅能够为人类带来巨大的科学技术和医疗进步,同时也存在一定的潜在危险。
为了保障公众健康和环境安全,建立科学严密的放射性物质管理制度非常必要。
首先,对放射性物质的生产、进出口、储存和使用等环节进行全面监管是放射性物质管理制度的核心内容。
在这个制度中,相关部门应根据放射性物质的特性,制定详细的管理规定和工作流程。
例如,要求放射性物质生产企业具备一定的生产资质,并设立专门的安全监测和管理机构。
对于进出口环节,需要建立统一的进口申请和核准程序,确保进口的放射性物质符合国际安全标准。
同样,对于放射性物质的储存和使用,要求各单位建立明确的台账和使用记录,并进行定期检查和审计。
其次,加强放射性物质运输安全管理是放射性物质管理制度的另一个重要方面。
由于放射性物质是一种具有辐射性的危险物质,其运输过程中的安全问题直接关系到公众健康和环境安全。
因此,建立一套严格的放射性物质运输安全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这包括对运输车辆和运输容器的相应规定,要求运输车辆符合安全标准,而容器则需满足放射性物质的保护要求。
另外,还需要对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措施进行明确要求,比如规定运输路线、运输速度和运输条件等,并配备合适的安全设备和应急措施,以保障放射性物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第三,加强放射性物质废弃物管理是放射性物质管理制度的重要内容。
废弃物是放射性物质运用过程中产生的潜在威胁,如果不加以妥善管理可能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和公共卫生问题。
因此,建立废弃物管理制度,对放射性物质废弃物进行分类、储存和处理是非常必要的。
高危废弃物需要经过严密的包装和封存,并通过合法渠道进行安全处置。
而低危废弃物可以进行相对简单的可控处理,降低环境风险。
最后,完善放射性物质事故监管与应急预案也是放射性物质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虽然采取了一系列科学严密的管理制度,但是放射性物质事故仍然有可能发生。
放射性物质危害及预防措施有哪些
建立完善的防护 设施
合理使用医疗设 备
增强个人防护意 识
定期对医疗设备 进行检查和维护
消费品中放射性物质的辐射防护
了解消费品中的放射性物质
认识放射性物质的危害
采取有效的辐射防护措施
定期检测消费品中的放射性物 质
公众的辐射防护措施
第四章
提高公众对辐射防护的意识
了解辐射的危害:了解放射性物质的潜在危害,避免接触或使用未知的放射性物质。
正确使用电器:避免长时间或近距离接触高辐射的电器,如CT机等。 保持安全距离:在医生操作放射性设备时,保持一定的距离以减少辐射的暴露。
佩戴防护用品:在接触高辐射环境时,佩戴专业的防护服、手套、眼镜等防护用品。
避免不必要的照射
避免非必要的X光 或CT检查
减少长时间接触 电子设备
孕妇和儿童应尽 量避免接触放射 性物质
对环境的危害
破坏生态平衡: 放射性物质可能 导致生物体死亡 或变异,破坏生 态系统的平衡
污染水源:放射 性物质会污染水 源,影响人类和 动物的饮用水安 全
损害土壤:放射 性物质会损害土 壤,影响农作物 的生长和产量
威胁人类健康: 长期接触放射性 物质会增加患癌 症等疾病的风险, 威胁人类健康
对物体的危害
对环境和公共健康的潜在影 响
消费品中可能含有的放射性 物质
相关的法规和政策
放射性物质危害的预防措施
第三章
建立有效的辐射防护体系
减少辐射源的暴露时间 增加辐射防护设施 穿戴防护服、手套、眼镜等防护用品 定期进行辐射监测和检查
实施辐射防护管理
建立完善的辐射防护管理制度 对接触放射性物质的人员进行健康监测 配备齐全的防护用品和安全设备 对放射性物质存放和使用场所进行严格的安全控制
放射性物质操作规程
放射性物质操作规程一、引言放射性物质是一种具有放射性的元素或化合物,在各种科研和工业领域广泛应用。
为保障人们的生命安全和环境保护,必须遵守严格的操作规程。
本文将详细介绍放射性物质的操作规程,涵盖规程制定、操作前准备、操作过程、事故应急等方面内容。
二、规程制定1.法律法规依据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和遵守放射性物质操作规程是每个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的必备要求。
各级机构、研究单位应依据法律法规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并明确相关责任人。
2.操作规程编制(1)明确操作程序:根据不同的放射性物质类型和实验目的,编制相应的操作程序,包括实验前准备、实验操作、实验后处理等步骤,以确保操作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2)事故应急预案:编制放射性物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类事故的处理方法、责任分工和应急设备的使用方法等,以应对可能出现的事故风险并及时有效地处理。
三、操作前准备1.培训和教育(1)培训要求:为从事放射性物质操作的人员提供专业培训,使其掌握有关理论知识、操作技能和安全知识,如辐射防护知识、事故应急处置等。
(2)监督和考核:建立监督机制,定期进行操作人员的考核和培训,确保操作人员的操作规程执行情况和技能水平。
2.个人防护措施(1)穿着防护服:在进行放射性物质操作前,操作人员应佩戴防护服,并确保防护服的完好无损。
(2)佩戴防护器具:操作人员应佩戴防护手套、防护眼镜等个人防护器具,以减少辐射对身体的影响。
(3)使用防护设备:操作人员应熟悉并正确使用放射性物质操作台、防护屏等设备,以有效控制辐射泄漏。
(4)洗手和洗消:操作结束后,操作人员应及时洗手,并按规定进行设备和工作区的洗消,确保辐射物质不外泄。
四、操作过程1.实验操作步骤(1)实验前准备:对实验所需设备和试剂进行检查,确保其完好无损,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密封和固定。
(2)样品装载:根据试验目的和方法,将放射性物质按规定数量和方式装入合适的容器或载体中,注意防护和密封。
(3)实验操作:按照操作规程要求,对放射性物质进行必要的操作和测量,并记录实验数据。
放射性物质的安全管理
放射性物质的安全管理是一个极为重要的问题,涉及到公众的健康与安全,环境保护以及国家安全等多个方面。
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进步和放射性物质的广泛应用,在放射性物质的安全管理方面面临了许多挑战。
本文将从放射性物质的特性、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国际和国内的安全管理制度以及未来的发展方向等方面展开论述。
首先,放射性物质具有一定的特性,决定了其带来的风险和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放射性物质具有放射性衰变的特性,可以通过放射线(如α射线、β射线、γ射线)释放能量。
放射线具有穿透性,有可能对人体组织造成伤害,还可能引发核裂变或核聚变反应,产生更高能量的辐射。
此外,放射性物质还具有较长的半衰期,即需要较长的时间才能衰变至安全水平。
因此,对于放射性物质的安全管理需要特别重视。
放射性物质的安全管理具有重要的意义。
首先,放射性物质的泄漏或不当使用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直接的伤害。
高剂量的辐射会引发急性放射病,如放射性灾难中的核辐射病;而长期低剂量的辐射暴露可能导致慢性辐射病,如白血病、甲状腺癌等。
其次,放射性物质的泄漏或不当使用还可能对环境造成污染,破坏生态系统平衡。
此外,放射性物质还存在核扩散和核恐怖主义的风险,对国家的安全造成威胁。
为了保障公众的健康与安全,国际社会和各国建立了一系列放射性物质的安全管理制度。
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是最重要的国际机构之一,负责制定国际放射性物质的安全标准和指南,并提供技术合作与援助。
通过IAEA的国际安全标准,各国可以制定符合国际水平的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加强核安全监督。
另外,各国还建立了核安全机构或委员会,负责监管放射性物质的安全使用和管理。
在我国,放射性物质的安全管理也受到高度重视。
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来规范放射性物质的使用和管理。
《放射性物质管理条例》明确了放射性物质的分类、申请和核准程序、安全控制要求等;《核与辐射安全法》则规定了核与辐射安全的基本要求和责任追究制度。
此外,我国还建立了一批高水平的核安全科研院所和实验室,为放射性物质的安全管理提供技术支持。
放射性物质的来源
放射性物质的来源
1)、核武器试验的沉降物(在大气层进行核试验的情况下,核弹爆炸的瞬间,由炽热蒸汽和气体形成大球(即蘑菇云)携带着弹壳、碎片、地面物和放射性烟云上升,随着与空气的混合,辐射热逐渐损失,温度渐趋降低,于是气态物凝聚成微粒或附着在其它的尘粒上,最后沉降到地面。
2)、核燃料循环的“三废”排放原子能工业的中心问题是核燃料的产生、使用与回收、核燃料循环的各个阶段均会产生“三废”,能对周围环境带来一定程度的污染。
3)、医疗照射引起的放射性污染。
目前,由于辐射在医学上的广泛应用,已使医用射线源成为主要的环境人工污染源。
4)、其它各方面来源的放射性污染。
其它辐射污染来源可归纳为两类:一是工业、医疗、军队、核舰艇,或研究用的放射源,因运输事故、遗失、偷窃、误用,以及废物处理等失去控制而对居民造成大剂量照射或污染环境;二是一般居民消费用品,包括含有天然或人工放射性核素的产品,如放射性发光表盘、夜光表以及彩色电视机产生的照射,虽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很低,但也有研究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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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性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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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组 20
案例2
上世纪80年代,一辆运输学生课桌的卡车触发美国 一个国家实验室门口的辐射监测系统报警。通过调 查,课桌产自墨西哥华雷斯城,其金属部件被钴-60 污染,而且污染这些课桌产品的钴-60放射源正是来 自美国的这个国家实验室。7年前该实验室卖给墨 西哥一家医院一台钴-60远距离治疗机,含有一枚总 活度约810居里的钴-60放射源,后来该机器被医院 弃用,并被维修人员分解后卖给当地钢厂。由此, 造成的被污染产品有30000套桌椅、6600吨建筑钢材, 另外,机器被送往钢厂的运输途中一些钴-60小颗粒 被洒落,使当地居民受照达50多天,直到事故调查 时才被中止,受害者确诊为辐射损伤。估计有4000 人受到超剂量照射,至少有80人剂量超过250毫希伏, 其中7人受照剂量在3~7希伏之间,事故后果非常严 重。
钴-60放射源辐射
席晓东
第七组 10
钴-60放射源辐射事故案例
钴-60是金属元素钴的放射性同位素之一, 它是人工放射性核素,目前由核反应堆生 产出来。把金属钴丝放进核反应堆进行核 反应产生钴-60放射性核素。 钴-60衰变时会放出γ和β射线。主要利用它 的γ射线。钴-60有极强的放射人类的健康危害
确定性效应
随机效应
在高浓度氡的暴露下,集 体出现血细胞的变化。氡 对人体脂肪有很高的亲和 力,特别是氡与神经系统 结合后,危害更大。
由于氡是放射性气体,当 人们吸入体内后,氡衰变 发生的阿尔法粒子可在人 的呼吸系统造成辐射损伤, 诱发肺癌。专家研究表明, 氡是除吸烟以外引起肺癌 的第二大因素,世界卫生 组织把它列为19种主要的 环境致癌物质之一,国际 癌症研究机构也认为氡是 室内重要致癌物质。
放射性物品的分类与特性
放射性物品的应用领域
医疗领域
放射性物品在医疗领域的应用非 常广泛,如核医学、放射治疗、
放射诊断等。
工业领域
工业上利用放射性物品的特性进行 无损检测、材料改性、防腐等处理 ,如航空航天、石油化工等领域。
科研领域
科研领域利用放射性物品的特性进 行物理、化学、生物学等研究,如 核物理、化学分析等领域。
02
放射性物品的分类与特性
• 放射性物品概述 • 放射性物品的分类 • 放射性物品的特性 • 放射性物品的安全使用与管理 • 放射性物品的风险与防护 • 放射性物品的应用前景与发展趋势
01
放射性物品概述
定义与特点
定义
放射性物品是指能够产生电离辐 射的物质,包括天然放射性物质 和人工放射性物质。
特点
用价值。
放射性物品的发展趋势与挑战
技术创新
01
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放射性物品的生产、储存和使
用技术也在不断创新和发展。
安全管理
02 由于放射性物品的特殊性质,其安全管理和防护措施
一直是关注的焦点,需要不断完善和加强。
法律法规
03
针对放射性物品的法律法规也在不断完善,以确保其
安全、合法和有效地应用。
放射性物品的分类
按放射性强度分类
01
02
03
低放射性物品
放射性强度较低,通常用 于医疗、科研等领域,如 放射性药物、放射性器械 等。
中等放射性物品
放射性强度较高,通常用 于工业、农业等领域,如 放射性示踪剂、放射性农 药等。
高放射性物品
放射性强度很高,通常用 于核能、核武器等领域, 如核反应堆、核弹等。
用。
作业人员培训
02
放射性物质管理制度
放射性物质管理制度放射性物质是指具有一定放射性的物质,随着现代科技的进步,放射性物质在生产和科学研究中广泛应用。
随着放射性物质使用的不断增加,相关管理工作也日益重要。
为了保证放射性物质使用的安全性和可控性,制定和实施放射性物质管理制度是必不可少的措施。
一、管理制度必须细化因为放射性物质具有一定的危险性,所以管理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保护人员的生命和健康。
为了保证放射性物质管理的有效性,制度必须详细细化,包括放射性物质的分类、管理、代理授权、督促检查等各个环节。
毫无疑问,制度的细化不能孤立的进行,必须依据特定的情况和实际需要进行具体化、个性化的制度制定。
二、管理制度必须加强监督和检查放射性物质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不可逆的影响,因此对放射性物质管理制度的执行必须严格监督和检查。
监督和检查应当对使用放射性物质的各个环节进行,并且应当有权威的机关对公司或者组织进行抽查,以确保放射性物质的管理与使用符合标准和规范。
尤其是保护人员的健康,是放射性物质管理制度不可逾越的原则。
三、管理制度必须针对实际情况定制放射性物质管理制度要保证适用性,必须根据实际的情况,定制针对性的管理制度。
这包括人员素质,设备设施,规章制度,应急预案等各方面。
只有针对实际情况特定制定,才能保证放射性物质管理制度的有效性,保障人员的身体和生命安全。
四、管理制度必须与法律规定相符放射性物质的管理制度必须严格遵守环保、安全、卫生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主管部门要贴近实际情况,掌握管理要点,督促落实防护成果。
同时,必须加强行业协调,保障放射性物质管理制度的完整性和可行性。
综上所述,放射性物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是重要的安全措施,必须严格了执行、依据实际情况并与法律规定相符合,以确保放射性物质使用的安全和可控性。
管理规定应该详尽,明确相关人员和机构的职责,加强对他们的专业培训,尤其要注重技术人员的素质提升。
同时,监督和检查体系的完善,计划的精细化的运作,避免放射性物质管理管理的空洞化,以提高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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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放射性物質、包裝及包件之規定壹、包裝及包件之一般規定一、包裝之設計及製作,應儘可能使其外表無突出物、且易於除污。
二、包裝外層之設計,應儘可能防止積水。
三、包件之設計應考慮其質量、容積及形狀,使便於安全搬運及運送,並使其在運送時能固定於運送工具。
四、包件上任何吊升配件之設計,在正常使用時應使其不致失效,且於配件失效時,包件仍能符合本規則其他規定。
對抓取式吊升設備應特別考慮其安全因素。
五、包件外表面可作吊升用配件或其他任何裝置,設計時應符合前款要求並能承受包件之質量,或在運送時能夠移去或避免被誤用。
六、運送時任何加於包件之附件,不應減低包件之安全性。
七、包件應能承受在例行運送中可能遭遇之任何衝擊、震動或共振效應,且不損及包件中各容器封閉裝置之效用,或包件整體之完整性。
螺帽、螺栓或其他鎖定裝置之設計,應使在重複使用下,能防止其無意間之鬆動或脫落。
八、包裝、組件或結構體之材料與放射性包容物之間,其物理或化學性質應能相互適應。
並應考慮其在輻射照射下之性能改變。
九、包件中可能洩漏放射性包容物之各閥門應加保護裝置,使未經許可不能任意操作。
十、包件及包裝之性能標準,就保持容器及屏蔽之完整性而言,視所運送放射性物質之數量、性質以及可能遭遇之運送狀況嚴重程度而定。
貳、甲型包件之規定一、甲型包件指裝有活度可高至A1值之特殊型式放射性物質,或活度可高至A2值之特殊型式以外其他放射性物質之包裝、罐槽或貨櫃。
二、甲型包件之設計及製作,除應符合本附件中第壹項包裝及包件之一般規定外,並應符合下列各款規定〆(一)包件外表每一邊均在十公分以上。
(二)包件外面應備有不易破損之封緘,其完整性可供證明包件未被開啟。
(三)應具有能以正向鎖閉裝置安全關閉之包封容器,且此鎖閉裝置不得因內部所產生之壓力或被無意間開啟。
特殊型式之放射性物質可視為包封容器之一組件。
(四)如包封容器為包件中之一獨立單元時,應能以不屬於包裝任何其他部分之正向鎖閉裝置安全關閉。
(五)設計包封容器之任何組件時,應考慮液體或其他易受感應材料之輻射分解,及經化學作用或輻射分解作用所產生之氣體。
(六)包封容器在周圍壓力降低至六萬帕斯卡(O〄六一二公斤力每平方公分)時,應仍能維持其放射性包容物之完整。
(七)除壓力釋放閥外,包件中所有閥門,均應備有盛裝設備以容盛來自閥門內之任何洩漏物。
(八)輻射屏蔽內含有包件之組件,經指定作為包封容器之一部分時,應有防止屏蔽中之組件自屏蔽脫逸之設計。
如屏蔽及其中之組件為一獨立單元,且與包裝之其他部分分開時,應能以不屬於任何其他包裝結構體之獨立正向鎖閉裝置安全關閉。
(九)包件經附件四中三、(二)、1款主管機關規定之試驗,證明具有承受一般運送狀況能力之試驗後,應仍能防止放射性包容物之失落或逸散,且在其屏蔽完整性受損的情況下,仍能使包件外表面上任何一點之輻射強度增加量,在原數值百分之二十以下。
(十)包件上之固定支架,其設計應使在一般運送及意外事故狀況下所受之力量不致影響該包件原有之功能。
(十一)空運時應符合本規則第二十四至二十六條之要求。
(十二)設計供液態及氣態放射性包容物使用之甲型包件,於進行附件四中三、(二)、2款之試驗後,應符合前述第(五)、(六)款之規定。
三、甲型包件之設計,應考慮之溫度範圍為攝氏零下四十度至攝氏七十度。
尤應注意液態包容物之凍結溫度及包裝材料可能之劣化。
四、盛裝液體放射性物質之甲型包件,設計時應預留空間以因應因包容物之溫度、動力效應及灌注動力所引起之變化。
五、盛裝液體放射性物質之甲型包件,設計時應附帶考慮〆(一)盛裝液體放射性物質之甲型包件,經附件四中三、(二)、2款所規定之自由墜落試驗及貫穿試驗後,應仍能防止放射性包容物之失落或逸散,且在其屏蔽完整性受損的情況下,仍能使包件外表面上任何一點之輻射強度增加量,在原數值百分之二十以下。
(二)盛裝液體之甲型包件尚應依下列規定〆1、備有能吸收所盛液體兩倍體積之充分吸收物質。
該吸收物質,應放置在液體洩漏時能充分加以吸收之位置々或2、備有雙層包封容器,其設計應能保證即使在內層容器洩漏時,其外層容器亦能完全包容其液體包容物。
六、盛裝氣體之甲型包件,經附件四中三、(二)、2款所規定之自由墜落試驗及貫穿試驗後,應仍能防止其放射性包容物之洩漏。
設計供盛裝在四十兆貝克以下之氚,或在A2值以下之惰性氣體時,不在此限。
前項A2值之規定見附表七。
七、符合甲型包件設計之每一包件,應在包裝外方,標示清晰耐久之「甲型」字樣。
參、乙型包件之規定一、乙型包件之設計除應符合本附件中第壹項各款及第貳項二(一)至(八)及(十)至(十一)、三、四款之規定外,尚應符合下列各款規定〆(一)包件之設計應使其在經附件四中三、(二)、3之(1)(2)(3)款所規定,證明具有承受運送時意外事故狀況能力之試驗後,或(2)款如為其他包件則採用第一種及第二種墜落試驗後,仍能維持足夠之屏蔽以保證在盛裝此包件所設計最高數量之放射性包容物時,距包件表面一公尺之輻射強度,在每小時十毫西弗以下。
(二)包件之設計應假設在周圍溫度為攝氏三十八度時,包件除以專用運送外其可觸及表面之溫度不得超過攝氏五十度々且包件之設計應假設在攝氏三十八度之周圍溫度及附表一之日照條件下,包件經附件四中三、(二)、1款之一般運送狀況試驗後,若一週未曾更動,包件內部由放射性包容物產生之熱,不得影響此包件之容器及屏蔽功能。
(三)包件如有為符合附件四中三、(二)、3、(2)款所規定之熱體試驗而增加之熱防護設計,應使在承受附件四中三、(二)、1款及三、(二)、3、(1) 款中(甲)及(乙)或(乙)及(丙)所規定之墜落試驗後,仍能保持熱防護效力。
包件外部之任何熱防護結構,在拉裂、切割、側滑、磨損或粗魯搬運之情況下,均不應使其失效。
(四)包件之設計應〆1、經附件四中三、(二)、1款所規定之各項試驗後,仍能限制放射性包容物之流失,每小時在一百萬分之一A2值以下,且在其屏蔽完整性受損的情況下,仍能使包件外表面上任何一點之輻射強度增加量,在原數值百分之二十以下々及2、經附件四中三、(二)、3之(1)(2)(3)款所規定之試驗,及(1)包件之質量在五百公斤以下,依據最外面尺寸計算之密度每立方公尺在一千公斤以下,其放射性包容物大於一千倍A2值,且不為特殊型式之放射性物質時,其機械試驗採用第二種及第三種墜落試驗,或(2)如為其他包件則採用第一種及第二種墜落試驗後,仍能限制在一週內累積流失之放射性包容物在A2值以下,如為氪八五,則在十倍A2值以下。
包件若屬前述第1款之狀況,評估時應將本規則第五十九條之污染限值列入考量。
包件中如有二種以上放射性核種存在時之A2值應依照附表七之規定,惟氪八五之有效A2值可採用十倍A2值。
二、乙型包件在國際間運送僅需單方核准者稱乙(U)型包件,需多邊核准者稱乙(M)型包件。
經原始國主管機關核准之乙(U)型包件可在我國國內運送。
惟設計供運送含有可分裂物質及低擴散性放射性物質之乙(U)型包件,需經多邊核准。
三、乙(U)型包件除應符合前款規定外,尚應符合下列各款規定〆(一)盛裝活度大於十萬倍A2值放射性包容物之包件,其設計經附件四中三、(二)、3、(3)款第二項所規定浸水試驗後,其包封容器仍不致破裂。
(二)包件不得以過濾器或機械冷卻系統方式達成所許可之活度釋放限值。
(三)包件中之包封容器不得設置在附件四中三、(二)、1款及三、(二)、3之(1)(2)(3)款試驗下會逸出放射性物質之壓力釋放系統。
(四)包件之最大正常操作壓力應在七十萬帕斯卡(七公斤力每平方公分)表壓以下。
(五)包件之設計,應使在最大正常操作壓力下承受附件四中三、(二)、1及三、(二)、3之(1)(2)(3)款所規定之試驗後,其包封容器之扭曲程度,應使包件仍能符合本規則中各項適用規定。
(六)包件除作空運外,在假設周圍溫度為攝氏三十八度時,任何可觸及表面之最高溫度,在無日照狀況下不得超過攝氏八十五度,若最大溫度在攝氏五十度以上則應採專用運送,其供保護運送人員之欄柵或網屏可予計入。
(七)包件應針對周圍溫度由攝氏零下四十度至攝氏三十八度進行設計。
四、乙(M)型包件應符合乙(U)型包件之所有規定,但下列情形不在此限〆若包件只在指定之國內或國家間運送時,可經涉及國家之主管機關核准,於設計時改變下列各款假設〆(一)本附件中貳、三款,(二)攝氏三十八度之周圍溫度,(三)附表一之日照條件,(四)本附件第參項第四條,惟上述第(四)款如屬可行,仍應符合。
五、經我國主管機關核准之乙(M)型包件可在國內運送。
六、乙(M)型包件之通氣操作控制經各主管機關接受者,可准許進行運送中之間歇通氣。
七、每一經核准符合乙(U)型或乙(M)型之包件其包裝外方,應有清晰耐久之標示〆(一)經主管機關核配該設計之辨識標記々(二)符合該設計每一包裝之辨識序號々及(三)符合設計之「乙(U)型」或「乙(M)型」字樣。
八、每一符合乙(U)型或乙(M)型設計之包件,應在其耐火及耐水之最外層容器外方,以浮雕、烙印或其他不受火、水影響之方式簡明標示如圖一之基本三葉形符號。
肆、丙型包件之規定一、丙型包件之設計除應符合本附件中第壹項各款及第貳項二(一)至(八)及(十)至(十一)、三、四款之規定外,尚應符合下列各款規定〆(一)包件之設計應使其在經附件四中三、(二)、3之(1)(2)(3) 款所規定,證明具有承受運送時意外事故狀況能力之試驗後,或(2)款如為其他包件則採用第一種及第二種墜落試驗後,仍能維持足夠之屏蔽以保證在盛裝此包件所設計最高數量之放射性包容物時,距包件表面一公尺之輻射強度,在每小時十毫西弗以下。
(二)包件之設計應假設在周圍溫度為攝氏三十八度時,包件除以專用運送外其可觸及表面之溫度不得超過攝氏五十度々且包件之設計應假設在攝氏三十八度之周圍溫度及附表一之日照條件下,包件經附件四中三、(二)、1款之一般運送狀況試驗後,若一週未曾更動,包件內部由放射性包容物產生之熱,不得影響此包件之容器及屏蔽功能。
(三)包件如有為符合附件四中三、(二)、3、(2)款所規定之熱體試驗而增加之熱防護設計,應使在承受附件四中三、(二)、1款及三、(二)、3、(1)款中(甲)及(乙)或(乙)及(丙)所規定之墜落試驗後,仍能保持熱防護效力。
包件外部之任何熱防護結構,在拉裂、切割、側滑、磨損或粗魯搬運之情況下,均不應使其失效。
(四)包件之設計應〆1、經附件四中三、(二)、1款所規定之各項試驗後,仍能限制放射性包容物之流失,每小時在一百萬分之一A2值以下,且在其屏蔽完整性受損的情況下,仍能使包件外表面上任何一點之輻射強度增加量,在原數值百分之二十以下々及2、經附件四中三、(二)、3之(1)(2)(3)款所規定之試驗,及(1)包件之質量在五百公斤以下,依據最外面尺寸計算之密度每立方公尺在一千公斤以下,其放射性包容物大於一千倍A2值,且不為特殊型式之放射性物質時,其機械試驗採用第二種及第三種墜落試驗,或 (2)如為其他包件則採用第一種及第二種墜落試驗後,仍能限制在一週內累積流失之放射性包容物在A2值以下,如為氪八五,則在十倍A2值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