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的调研报告
国土执法问题大调研报告3篇
国土执法问题大调研报告3篇国土执法问题大调研报告第1篇通过单位的执法工作实践,发现执法工作的确有其无比的难度、锁碎性和责任性。
结合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和具体工作实践,对当前国土资源执法工作存在问题和困难进行分析,对加强执法监察工作进行初浅探讨。
一、当前执法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困难(一)执法手段普遍偏软。
一是执法监察人员严重不足,县辖21各乡镇(场),乡镇相距较远,最远的乡镇更是上百公里,而县土地执法监察大队只有5个编制,各乡镇(场)未设基层国土所,土地动态巡查全由现有的5人来做,土地动态巡查无法在全县所有的乡镇(场)实现全覆盖,导致许多土地违法案件很难及时发现。
二是执法经费欠缺,目前县土地动态巡查、土地执法经费全部在国土局有限的办公经费中支出,难以保证国土执法工作顺利开展。
三是乡镇(场)属地管理职责落实不到位,未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职能,未能按要求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巡查,未及时发现土地违法行为,甚至个别乡镇(场)还存在包庇辖区内违规乱建、未批先建行为,四是在土地违法行为查处过程中,少数当事人无理纠缠,拒不停工,若强行制止,可能引发和激化矛盾,执法人员也可能受到人身威胁和侵害。
特别是对基本农田内的农民建房,按照法律规定只能依法拆除,但在强行拆除的过程中,势必诱发新的矛盾和社会不稳定因素。
五是依法处理必须经过调查取证、处罚听证、复议诉讼、申请执行等多个环节,一个环节遇阻,就会造成案件查办久拖不决。
另外,国土资源部门在对违法占地等违法行为做出罚款、没收、拆除等行政处罚决定后,当事人拒不执行,必须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申请有强拆权的相关部门执行,但对于此类申请,法院、相关部门一般不予受理或是申请后不了了之,导致案件查清后,无法移交,找不到接交人。
所以,土地执法处于十分尴尬的境地,久而久之,执法人员对土地违法案件查处缺乏动力和信心。
(二)现行土地法操作困难。
一是法律规定与实际不符或过于原则化。
《土地管理法》第73条和第76条规定,对在非法转让或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符合规划的予以没收,可以并处罚款。
国土执法调研报告
国土执法调研报告第1篇: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调研报告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调研报告守护绿水青山,改善生态环境,一直是国土资源监察部门工作的追求,我国地大物博,资源丰富,在促进经济发展由资源消耗型的粗放增长向提质增效的内涵转变的过程中,更强调对资源的合理利用。
在新常态大背景下,执法部门在执行监察工作时更要自觉地落实职责定位,尽心尽责地保护、节约和集约利用国土资源,不断克服工作中出现的各项难题。
执法监察工作是土地资源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一项复杂且具有难度的工作,需要执法人员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能力和高度的责任感,才能克服执法监察工作中出现的重重困难。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需要对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监察,并对违法行为实施法律制裁,对象具有广泛性,执法、查处存在一定的困难。
面对执法案件查处难、执行难等难题,执法部门要从自身出发,根据具体经验强化巡查,争取早发现、早处置;强化查处,确保履职尽责到位;强基固本,全面提升执法水平。
通过不断提高自身执法监察工作水平,为保障资源可持续利用做贡献。
一、新形势下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面临问题 1.违法案件执行难、查处难由于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在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上的局限性,目前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就是违法案件多,执行、查处起来困难。
首先,在现行土地法律规定和行政处罚案法的规定下,一般的违法案件查起来至少需要2-3个月甚至一年才能结案,时间的延迟给违法案件的查处执行带来极大难度,尤其是需要强制执行的案件,通过立案、调查、会审、派送处决等程序,违法建筑基本上已经建成,申请人民法院强拆也是一个两难的选择。
并且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国土资源部门具有对土地违法行为制止劝说的权力,却缺乏有效的执行手段,看到现场的违法行为,执法监察人员也只能是进行宣传教育,明确责任并交代后果、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但不能及时采取手段制止其违法行为,在违章建筑形成后再根据法定程序落实处罚措施显,这就显得执法活动十分被动,并使双方进退两难。
国土执法调研报告
国土执法调研报告
国土执法调研报告
一、调研目的和背景
国土执法是指国家机关对土地利用、土地资源、土地管理、土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等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罚的活动。
为了加强国土监管工作,提高国土管理的效能和水平,本次调研旨在深入了解国土执法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国土执法工作提供科学的依据和建议。
二、调研方法和过程
本次调研采用了问卷调查、实地考察和专家访谈等方法。
首先,通过问卷调查收集了国土执法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其次,组织了实地考察团队,深入参观了不同地区的国土执法部门,并进行了座谈和交流;最后,邀请了相关领域的专家,就国土执法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
三、调研结果和发现
1. 国土执法人员的素质和执法水平参差不齐,需要加强培训和提升。
2. 国土执法存在信息不畅通、执法不公正、执法资源不足等问题。
3. 地方政府和国土执法部门之间存在协调不力、责任不清等问题。
4. 国土执法中的刑事责任追究存在困难和不足。
四、改进和完善国土执法的建议
1. 加强国土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执法素质和水平。
2. 制定和完善国土执法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执法职责和权限。
3. 加强国土执法信息化建设,提高信息的共享和流通速度。
4. 加强地方政府和国土执法部门之间的协调和配合。
5. 完善国土执法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督和惩处。
五、结论
国土执法是保障土地利用和管理的重要环节,但目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通过本次调研,我们发现了一些改进和完善的方向,希望相关部门能够重视并积极采取措施,提高国土执法的效能和水平,维护国家和社会的利益。
国土执法 调研报告
国土执法调研报告国土执法调研报告一、调研目的和背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国家土地政策的调整,国土执法工作面临着新的挑战和问题。
为了深入了解国土执法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我们进行了一次国土执法调研。
二、调研方法和对象本次调研采取了问卷调查和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法。
调研对象包括国土资源部门、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和普通公众。
三、调研内容和结果1. 国土执法的现状通过问卷调查,我们了解到国土执法存在以下问题:效率低下、执法力度不够、执法标准不一、执法手段单一等。
这些问题导致了国土资源的浪费和乱占现象的屡禁不止。
2. 国土执法存在的问题实地考察中,我们发现国土执法存在以下问题:执法人员素质不高、执法手段滞后、执法程序不规范等。
这些问题导致了执法结果的不公正和权益的损害。
3. 改进措施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我们提出以下改进措施:(1)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素质提升,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执法水平。
(2)推动法律体系建设,完善相关的执法法规和标准,明确执法的目标和标准。
(3)加强执法手段的研发和应用,提高国土执法的科技含量和专业性。
(4)加强与社会公众的互动和沟通,增加执法透明度,接受公众监督。
四、调研结论通过本次调研,我们得出以下结论:1. 国土执法现状不容乐观,存在效率低下、执法力度不够等问题。
2. 国土执法存在素质不高、执法手段滞后等问题。
3. 改进国土执法需要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完善法律体系和加强执法手段的研发。
五、调研建议基于以上结论,我们提出以下建议:1. 国土执法部门应加强人才培养,提升执法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2. 国土执法部门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共同推动执法工作的改进。
3. 国土执法部门应加强公众意识的宣传,提高公众对国土执法的理解和支持。
4. 国土执法部门应加强技术应用,提高执法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
六、调研总结通过本次调研,我们对国土执法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并提出了相应的改进措施和建议。
关于当前基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的调研报告
关于当前基层国土资源执法工作的调研报告一、国土资源执法工作中的难点1、执法环境较差。
在土地、资本、劳动力和科学技术四大生产要素中,土地无疑是最最重要的。
因此有些领导在服务发展、服务招商引资的大旗下,对土地违法现象视而不见、放任不管,甚至纵容包庇,从中谋利。
这样易导致国土执法被动,不能有效遏制违法行为。
虽然我们制定了多种制度,但是仍有违法行为屡屡发生。
这些现象反映出群众法律意识淡薄,甚至有些群众赶在国土部门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前进行抢建,导致动态巡查制度难以落到实处。
2、执法取证难、执行难。
新形势下用地违法行为日益隐蔽和复杂化,尤其是土地市场中隐形转让、改变土地用途等形式多样、花样翻新,加大了对违法用地案件的调查取证难度。
国土部门在执法中无强制执行权,依靠机关又存在经费、人员等多方面困难,在执法工作中出现深不得、浅不得、硬不得、软不得、难以执法到位的尴尬情况,导致出现执法效果取决于违法当事人的怪现象。
二、国土资源违法违规主要特点及原因(一)从违法类型分析,未批先建、未报即用问题比较突出。
未经批准占地行为所占比重最大;(二)从违法主体上看,国家、省重点工程及民生工程违法用地、农村违法用地等未能得到有效遏制。
企事业单位、个人违法用地量仍然较大,且有向乡、村转移的趋势。
个人违法虽高,占发现违法总数的70%以上,但涉地面积较小,此类违法违规用地的发生,不能仅归责于基层政府,更要从加强制度建设、变革土地审批制度和加强与相关部委协调等多层面多途径予以规范。
针对以上土地违法行为分析其主要原因如下:一是城市建设、工业项目用地量较大。
另外扩内需促发展政策,对建设项目力度继续加大。
随着大量项目陆续开工,借机圈地、搭车用地、侵害农民利益行为等违法违规用地问题突出。
二是地方委、政府主导、默许的违规违法用地仍占多数。
由于没有正确处理好权与法的关系,突出的表现是未供即用,无视法律和政策规定。
三是随着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新农村建设的推进,宅基地整理、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城乡建设用地增加和挂钩试点等,特别是农业结构调整、设施农业建设、休闲观光农业建设等变相搞开发,都有不规范的地方,如果政策引导不到位、监管不及时,将形成大规模的违规违法用地。
关于国土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的调研报告
关于国土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的调研报告第一篇:关于国土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的调研报告*****人大主席团关于国土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的调研报告***人大:近年来,随着场镇经济的快速发展,场镇居住人数急剧增长,土地资源的稀缺性更加凸现,土地供需矛盾更加突出。
在通过合法渠道难以及时、足量取得建设用地的情况下,一些农民为了自身利益,造成违法用地情况时有发生。
主要是由于缺乏有效的执法手段和明确的执法权力、土地执法难以到位,现结合本乡实际,浅谈当前我乡农村土地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以实现农村土地合理利用,促进***经济建设更好更快发展。
一、当前农村土地违法的特点1、农村违法用地形式多样,调查取证难。
一是未批先建,批少占多。
村民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占用土地建房,或者不按批准标准建房,任意扩大占地面积。
二是违规出让,私自买卖土地。
村民间私自转让或买卖土地。
三是非法占用、破坏耕地。
擅自取土,破坏耕地植被、破坏土地耕作层等违法行为。
2、农村违法用地面广量大,现场制止难。
在大多数的农村村民建房中,因施工要求不高,加上充足的建筑材料,往往几天之内就可建成。
修建者与执法人员打“游击战”,一旦发现,违法行为已既成事实,现场制止和查处都很难。
3、执法人员配备不够。
因机构调整,现只设有片区国土所,在基础执法中,往往人员缺乏,甚至无力应对。
二、农村违法用地存在的原因1、土地法律、法规不够健全和完善。
2、部门配合难,执法难以到位。
3、执法效果不够明显。
4、个别干部群众依法用地意识淡薄。
三、对农村土地违法的对策及建议1、抓宣传教育,加大现有土地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
要有针对性地加大与农村土地使用相关的土地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力度。
2、抓日常预防,建立巡查制度和监管网络。
要制订国土资源动态巡查实施方案,真正建立乡、村、组三级动态巡查机制,将违法案件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
建议给村、组级国土资源监察员一定的工资补助,例如村级计划生育专管员每年都有1200元的补助,按比例应该给村级国土资源监察员800元/年.人,组级国土资源监察员200元/年.人的补助,以充分发挥村、组国土资源监察、信息员的作用。
关于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的调研报告
浅议当前我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现状及对策分析(詹忠)会理县位于四川省西南部,凉山彝族自治州正南端,攀西资源开发区腹心,辖6个工业(生态)园及50个乡镇304个行政村,幅员面积4527平方公里,总人口约45万人,全县基本农田保护面积28510公顷,耕地保有量38520公顷。
县境内各类非农业建设用地数量多,分布范围广,矿产资源富集,点多、面广、矿种全,从事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加工、经营的企业达350余户,占全州矿业企业总数的三分之一还多,且无证非法矿点多达500余个,国土资源违法违规案件主体复杂、手段隐蔽、量大面广,查不胜查、防不胜防,管理难度大,执法监察难度更大。
一、国土资源违法违规案件的现状、特点以及发展趋势(一)少批多占。
一是受农村特定生活习惯与条件的限制,农村宅基地大多数占地面积都在200平方米以上,大部分村民建房都要超出批准的面积;二是经营性用地逐步实现市场化配置,土地取得成本较高,部分土地使用者为了达到少出钱多占地的目的,通常采取少批多占的手段非法占用土地。
(二)未批先用。
由于国家取消了县级人民政府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权,经营性用地全面实行市场化配置,部分土地使用者为了规避国家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不依照法定程序或不经最终审批机关批准,通常采取隐蔽、突击施工等手段在短期内迅速实施非法占地行为,以造成对土地的破坏来达到其非法占地的目的。
(三)改变用途。
一是部分村民钻国家政策的空子,以修建农业结构调整用房的名义,借机建造永久性住房或商业用房;二是划拨土地未经批准非法入市交易或者擅自改变原批准用途。
(四)农村集体土地非法流转(以租代征)。
一是少数基层干部和村民法制观念淡薄,为了局部和短期利益,打着联营、联办村社企业或者为集体谋利益的幌子,擅自转让、出租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二是部分土地使用者为了规避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甚至采取“以租代征”的方式非法占用集体土地从事非农业建设活动。
(五)无证采矿(以探代采)。
土地监察 调研报告
土地监察调研报告土地监察调研报告一、引言土地监察是指对土地资源的使用和管理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和调查,以确保土地合法合规、科学合理的利用。
土地监察的目的是保护土地资源,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本次调研旨在了解当前土地监察的现状,查找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二、调研方法本次调研采用问卷调查和实地访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问卷调查面向土地监察部门和相关从业人员,实地访谈则主要针对土地使用者和相关利益相关者。
三、调研结果1.土地监察部门的业务能力一般较强,各项监察措施相对完备,但存在一些问题。
具体表现为监察力度不够大,很多违规行为可以逃脱监察;监察部门缺乏信息共享与整合,导致工作效率不高;人员配备不足,严重影响了监察的全面性和及时性。
2.土地使用者对土地监察的工作持有一定的质疑态度。
他们认为监察方式不合理,对违规者惩罚不够严厉,导致违规行为屡禁不止。
也有使用者希望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以保证社会公平公正。
3.利益相关者普遍反映土地监察工作的公信力不高。
他们认为监察工作存在腐败问题,不少违规行为都是通过行贿手段来逃避监察的。
此外,利益相关者亦提出了加强宣传和教育,提高各方对土地监察工作的关注和参与度的建议。
四、改进建议1.加强土地监察的立法工作,明确监察的权力和责任,提高监察的执行力度和效果。
2.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对严重违规行为采取严厉的处罚措施,以起到威慑效果。
3.加强信息共享与整合,优化监察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作,提高工作效率。
4.加大对土地监察部门的人员培训力度,提高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5.加强社会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对土地监察工作的了解和关注度,形成监察与群众的合力。
五、结论土地监察目前存在一些问题,但整体上来说,监察部门的监察工作在不断完善中。
然而,仍需要加大力度改进现有问题,加强立法和培训工作,提高监察的执行力度,以确保土地资源的合法合规利用,保护国家和社会的利益。
关于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的调研报告
关于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的调研报告一、背景介绍国土资源是一个国家的基础资源,对于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在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常常存在着不合法、不规范的行为。
为了保护国土资源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正常秩序,各国都建立了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机构,并开展相应的工作。
本次调研旨在了解国内外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的现状和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
二、国内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现状1.法律和制度建设2.监察机构我国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机构包括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环保部门和公安部门等。
这些机构执法监察力量分散,协调不够,导致执法效果不理想。
3.执法监察工作实践实际执法中,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存在依法执法能力不足、执法标准不一、执法监察手段落后等问题。
同时,利益关系复杂、执法资源短缺也严重制约了工作的开展。
三、国际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经验借鉴1.加强法律和制度建设借鉴国际经验,我国可以进一步完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的法律和制度建设,明确法规的制定和执行过程,建立相应的执法责任制和评估机制,提高执法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2.优化执法监察机构设置和协作机制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机构应当进一步优化设置,提高机构的专业性和效能。
同时,建立跨部门合作机制,形成信息共享、资源共享的良好工作格局。
3.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通过强化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
引进先进的技术手段,提高执法的科学性、高效性和准确性。
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形成威慑效应。
四、我国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需改进之处1.加强执法监察机构的统一领导和协作配合,形成部门间的协同效应。
2.加强执法监察力量的专业化和专业培训,提高执法质量。
3.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严重违法行为给予重罚,形成有效的打击和威慑。
4.加强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机制,确保执法监察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五、结语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是保护国家利益、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工作。
国内外的经验表明,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在法律和制度建设、机构设置与协作、执法能力和水平等方面都还存在不少问题。
国土执法调研报告
国土执法调研报告国土执法调研报告一、背景介绍国土执法是指对土地利用、城乡规划、自然资源保护等领域的法律法规进行监督和执行的工作。
它对于维护国家资源安全、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更好地了解国土执法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本次调研。
二、调研目的1. 了解国土执法的实施情况,查找问题和难点,并提出改进意见。
2. 收集相关数据,为制定国土执法政策提供参考。
3. 加强各执法单位之间的合作与沟通。
三、调研方法1. 网络调查:通过互联网平台发放问卷,调查公众对国土执法的认知程度和态度。
2. 个案分析:选择多个地方进行实地走访,深入了解当地国土执法的具体情况。
3. 与相关部门进行座谈:与国土资源局、环保部门、城乡规划部门等进行座谈,听取他们关于国土执法的看法和建议。
4. 文献研究:收集并分析相关的国土执法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等资料。
四、调研结果1. 公众对国土执法的理解程度不高,存在知识盲区和误解。
需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和素质。
2. 国土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执法效果不明显、执法力度不够、执法标准不统一等。
需要加强执法力度,完善执法标准,确保执法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3. 地方执法部门之间合作不够紧密,信息共享不够高效。
需要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调,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提高执法效率。
4. 国土执法中存在的难点主要包括:资源调查难、证据采集难、法律适用问题等。
需要加强执法人员的培养和素质提高,提供更好的调查与证据采集技术支持。
五、改进意见1.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和知识水平,让公众充分了解国土执法的重要性和目的。
2. 提高执法力度,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让违法者付出应有的代价,形成威慑效果。
3. 完善执法标准,明确权责边界,防止权力滥用和错案发生,确保执法的公正性和效果。
4. 改善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调,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提高执法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5. 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素质提高,提供更好的技术支持和装备,提高他们的工作效能和水平。
对当前基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形势的调研报告
对当前基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形势的调研报告当前基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形势调研报告一、引言国土资源是一个国家宝贵的战略资源,对于国家的可持续发展和经济稳定具有重要作用。
然而,由于基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面临着许多挑战,为了解决问题并提高监察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本报告对当前基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形势进行了调研。
二、调研方法本调研采用问卷调查和访谈的方式进行,主要面向基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机构工作人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共收集到127份有效问卷和20个访谈记录。
三、调研结果1.执法力量不足调研结果显示,目前在基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中,人力资源仍然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大多数基层执法监察机构人员数量相对较少,工作任务繁重,导致执法质量下降。
2.法律法规执行不力尽管我国已经颁布了许多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但在实际执行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少数基层执法监察机构对法律法规的了解不深入,执行力度不够大,对违法者的处罚力度不够。
3.监督机制有待完善基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的监督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调研结果显示,缺乏有效的监督方法,导致内外部监督难以进行。
部分打击违法行为的监察机构不能及时透露处理结果,导致不法分子再次犯罪的可能性增加。
4.信息化建设滞后为了更好地推进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信息化建设显得尤为重要。
然而,调研结果显示,基层执法监察机构的信息化水平较低,缺乏专门的信息化系统支持,导致信息收集、共享和分析的效率较低。
四、存在的问题1.执法力量不足,导致工作质量下降。
2.法律法规执行不力,导致违法行为难以查处。
3.监督机制不完善,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不能健全。
4.信息化建设滞后,效率低下。
五、解决方案1.加强人员培训和队伍建设,提高执法监察队伍的专业素质和执法能力。
2.完善法律法规执行机制,建立健全的执行制度,确保执法监察工作的公正性和效率性。
3.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加强对基层执法监察机构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公布违法行为的查处结果。
土地监管调研报告
土地监管调研报告土地监管是国家对土地使用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对于我国土地资源的保护、合理利用以及农村土地整治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土地监管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本报告将对当前土地监管工作进行调研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一、土地资源保护情况调研1. 土地资源的流失情况调研发现,一些地方存在私挖土砂、非法占地等问题,导致土地资源流失严重。
尤其是一些河道采砂活动,不仅破坏了生态环境,还导致了河道的淤塞和水患的发生。
2.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情况近年来,农村土地流转成为一种普遍现象,但是一些地方存在着乱象,如农民之间违规转让承包经营权、政府部门违规干预等问题。
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农村土地的集约化利用和流转市场的健康发展。
二、土地监管问题分析1. 监管责任不明确土地监管涉及多个部门,但各部门之间的监管责任划分不明确,导致监管工作的协同性和一致性不强。
2. 监管手段不足土地监管主要是靠人工巡查和投诉举报两种方式,但是由于监管力量和手段不足,使得监管效果不尽如人意。
3. 处罚力度不够一些地方对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力度不够,导致一些人对土地违法行为持有侥幸心理,不害怕违法。
三、土地监管的建议1. 明确监管责任相关部门应明确监管职责,建立健全跨部门联动的协调机制,实现监管工作的协同推进。
2. 创新监管手段建议引入现代科技手段,如卫星遥感和无人机巡查等,提高监管效率和准确性。
3. 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应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形成威慑效应。
4. 完善监管机制建议加强对土地监管工作的评估和考核,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推动土地监管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发展。
总结:土地监管是当前我国土地资源保护和农村土地整治工作中面临的重要问题,需要相关部门加强协同合作,创新监管手段,加大执法力度,完善监管机制。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地保护土地资源,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农村土地整治的目标。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机构队伍建设的调研报告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机构队伍建设的调研报告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机构是国家对土地、矿产、能源等资源进行管理与监督的重要部门,其队伍建设是保障国土资源管理工作顺利进行的关键环节。
为了进一步了解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机构队伍建设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本次调研报告将从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机构队伍规模、专业素质、培训机制以及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等方面展开分析。
一、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机构队伍规模调研通过调研了解,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机构的队伍规模一般偏小,人员不足。
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1.经费不足:在一些地方,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机构的经费投入不够,无法招聘足够数量的人员。
2.执法监察职能不明:由于一些地方对于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机构的职能认识不够明确,认为其职能较为单一,导致对于队伍规模的投入有所限制。
针对上述问题,建议加大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机构的经费投入,提高其队伍规模。
同时,应加强与国家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作,明确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机构的职能,使其在资源管理与监督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机构队伍专业素质调研在调研中发现,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机构队伍的专业素质整体较高,但也存在以下问题:1.缺乏专业化培训机会:由于一些地方的经费投入不足,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机构队伍往往缺乏系统、全面的培训,无法及时了解最新的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
2.队伍年轻化程度高: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机构队伍中大部分人员为年轻人,行政经验相对较少,对于复杂的执法监察工作可能存在应对不足的情况。
针对上述问题,建议加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机构队伍的培训工作,组织专业知识培训和法律法规培训,提高队伍的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
此外,应鼓励有经验的干部参与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提供指导和帮助。
三、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机构队伍培养机制调研在调研中了解到,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机构的队伍建设存在以下问题:1.缺乏人才储备:大部分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机构缺乏人才储备机制,一旦人员流动和退休,会造成队伍空缺和连带影响。
国土执法检查情况汇报
国土执法检查情况汇报近期,我部门对国土资源的执法检查工作进行了全面梳理和汇总,现将情况汇报如下:一、执法检查范围。
本次执法检查范围涵盖了城乡规划、土地利用、矿产资源等多个方面,旨在全面排查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国土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二、执法检查重点。
针对城市规划、乡村建设、土地开发等重点领域,我们加大了执法检查力度,重点关注了土地违法占用、违法建设、破坏生态环境等问题,确保了执法检查的深入和全面性。
三、执法检查结果。
通过本次执法检查,我们发现了一些违法违规行为,并及时采取了相应的处罚和整改措施。
具体情况如下:1. 城市规划方面,发现了部分地块存在未经批准的建设行为,已责令停工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2. 乡村建设方面,发现了一些村庄存在违章建筑和违法用地现象,已责令拆除并进行了相应的处罚;3. 土地开发方面,发现了一些地块存在违法占用和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已责令停止施工并进行了环境修复。
四、执法检查成效。
通过本次执法检查,我们有效地震慑了一些违法违规行为,维护了国土资源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国土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同时,也为下一步的执法工作提供了重要的经验和教训。
五、下一步工作安排。
针对本次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我们将继续加大执法力度,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整改到位。
同时,我们还将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社会对国土资源保护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六、结语。
国土资源是国家的重要战略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国土资源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
希望全体执法人员能够牢记职责使命,坚决维护国土资源的合法权益,为建设美丽中国贡献自己的力量。
以上就是本次国土执法检查情况的汇报,请领导和各位同事批阅。
感谢大家的支持和配合!国土资源执法人员谨上。
克东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现状调查与思考
资源执法监察局负责 , 专 门从事 国土资源违法案 资源执法监察部 门的地位有待 近一步提 高 ; 执法 手段不硬 , 影 响
国土资源工作关系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 国家安全 , 与人 民群
2 . 完善 各 项执 法制 度 , 营 造 良好 的 国 土 资 源 众根本利益 息息相关 , 全面落实科学 发展观 , 构建社 会主义和谐
的打击 , 与县监察局 、 法 院、 检察 院、 公 安部 门联 强执法监察工作人员 的教育培训制度和体系建设 , 建立法律法规
一
合下发 了 《 查处 国土资源违法违纪行 为联席会 定期学 习和考核制度 , 通过举办 培训 班等形式 , 不 断提高 队伍 素 议制度 》 、 《 制止 和查处 国土 资源违 法犯罪 行为 质 , 着力提升 国土部门保 障和服务能力 。
群众的合法权益 。
的 根 基
实 可 行 ,又 要 避 免 制 度 与 制 度 之 间 的交 叉 与 衔 接 ,建 立 制 度 体
4 . 调 大 国土资源 宣传音量 , 通过 法制 宣传 夯实 国土资源 管理 系 , 发挥制度的整体效应 。一是正确处 理好保护 与发展 的关 系 , 维护法律 的统一 。 在当前扩大 内需形 势下 , 可能 有些 项 目尚未获 克东县国土部门通过各类 媒体 , 通过在 电台开展 国土资源管 得 报 批 就 先 动 工 或有 些项 目边 。 报边 开工 , 容 易 出 现 违 法 违 规 用
3 . 增加 经费投入 , 改善 法制 工作环境 当前和今后一个很长时期 内,将是资源供需矛盾的凸显期 ,
一 _ 联席会议工作制度》 、 《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
移送涉嫌 国土资 源犯 罪案件工作制度 》 , 并进一
区国土资源局关于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机构、乡镇国土资源所调研情况报告
**区国土资源局关于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机构、乡镇国土资源所调研情况报 告 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 现将我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机构和乡镇国土资源所调查有关情况报 告如下一、基本情况 **区国土资源局成立于 1998 年 5 月,内设办公室、地籍管理股、综 合管理股和用地管理股,土地法规监察股加挂在用地管理股内,土地监察 队不纳入编制。
全局行政编制人员职数 4 人,现有实际人员 9 人,其中局领导成员 3 人,监察股人员 1 人,属行政编制。
乡镇国土资源所 6 个,属于乡镇政府的职能部门,纳入乡镇政府内设 机构编制;编制人员 11 人,实有人员 8 人,均属事业聘用干部,人员工 资由区财政核拨。
二、现编制存在的问题 我区现有编制情况不能适应国土资源管理的需要,主要表现在 1、执 法监察机构不完善,工作力度不足。
首先,机构设置不合理;区政府分配给本单位的内设机构编制只有 4 个,土地执法监察工作作为国土资源管理的重要职能,其机构只是挂靠在用地管理股,管理职能不明确。
其次,人员编制职数较少,全局只有 4 个人员编制,扣除局领导职数 外,全局只有 1 名职数,虽然我局现在实有人数为 9 人,但分配在监察股 的只有股长 1 人, 为确保土地执法监察工作的开展, 我局只得从地产公司、 矿办借出 2 人充实到监察队工作。
2、乡镇国土资源所存在着在编不在岗的问题,职能作用难以到位。
全区国土资源所工作人员 33 人,只有 1 人属于国土资源所编制内人 员,其余的 32 人均是乡镇其他编制人员,而编制实有人数的 8 人之中有 7 人从事乡镇其他工作,这种状态不仅不利于基层所的管理,同时,现有实 际在基层所工作的同志工作十分辛苦,却有为无位,这必然会影响他们的 积极性,基层所的职能作用不能得到很好的发挥。
。
国土执法问题大调研报告
国土执法问题大调研报告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通过单位的执法工作实践,发现执法工作的确有其无比的难度、锁碎性和责任性。
结合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和具体工作实践,对当前国土资源执法工作存在问题和困难进行分析,对加强执法监察工作进行初浅探讨。
一、当前执法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困难(一)执法手段普遍偏软。
一是执法监察人员严重不足,县辖21各乡镇(场),乡镇相距较远,最远的乡镇更是上百公里,而县土地执法监察大队只有5个编制,各乡镇(场)未设基层国土所,土地动态巡查全由现有的5人来做,土地动态巡查无法在全县所有的乡镇(场)实现全覆盖,导致许多土地违法案件很难及时发现。
二是执法经费欠缺,目前县土地动态巡查、土地执法经费全部在国土局有限的办公经费中支出,难以保证国土执法工作顺利开展。
三是乡镇(场)属地管理职责落实不到位,未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职能,未能按要求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巡查,未及时发现土地违法行为,甚至个别乡镇(场)还存在包庇辖区内违规乱建、未批先建行为,四是在土地违法行为查处过程中,少数当事人无理纠缠,拒不停工,若强行制止,可能引发和激化矛盾,执法人员也可能受到人身威胁和侵害。
特别是对基本农田内的农民建房,按照法律规定只能依法拆除,但在强行拆除的过程中,势必诱发新的矛盾和社会不稳定因素。
五是依法处理必须经过调查取证、处罚听证、复议诉讼、申请执行等多个环节,一个环节遇阻,就会造成案件查办久拖不决。
另外,国土资源部门在对违法占地等违法行为做出罚款、没收、拆除等行政处罚决定后,当事人拒不执行,必须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申请有强拆权的相关部门执行,但对于此类申请,法院、相关部门一般不予受理或是申请后不了了之,导致案件查清后,无法移交,找不到接交人。
所以,土地执法处于十分尴尬的境地,久而久之,执法人员对土地违法案件查处缺乏动力和信心。
(二)现行土地法操作困难。
一是法律规定与实际不符或过于原则化。
国土执法监察队科学发展观调研报告
国土执法监察队科学发展观调研报告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国土资源的保护与管理任务日益繁重,国土执法监察队作为国土资源领域的执法监察主体,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为了更好地履行职责,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效能,本次调研围绕科学发展观展开,旨在探讨国土执法监察队如何贯彻科学发展观,推动队伍建设和执法水平的提升。
一、科学发展观在国土执法监察队中的应用1. 加强制度建设科学发展观要求统筹经济、社会和环境三大领域,追求协调发展。
在国土执法监察队中,应建立健全的执法检查、监督制度,确保执法程序规范、合理,同时注重执法效果评估,及时反馈和改进工作。
例如,建立执法考核制度,对执法队员的工作表现进行定期评估,激励优秀人员,督促未达标人员进步。
2. 推动科技创新科技创新是实现科学发展观的必要条件之一。
国土执法监察队需要加强科技管理,引入先进的技术手段,提高执法过程的智能化和信息化水平。
例如,利用卫星遥感技术对违法用地进行监测,实现全面覆盖和实时监控,提高执法效率和准确性。
3. 加强队伍建设队伍建设是国土执法监察队实现科学发展观的基础。
要注重培养队员的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建立健全的人才培养体系,提高队员的执法能力和服务水平。
例如,定期组织执法培训和绩效考核,激励队员提升自身素质和水平,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
4. 推进绿色发展绿色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理念之一,国土执法监察队要积极响应国家环保政策,加强对违法环境行为的打击和整治,推动生态文明建设。
例如,联合其他部门,加大整治力度,对涉嫌环境违法的企业进行集中查处,督促其整改,促进环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结论与建议通过对国土执法监察队科学发展观的调研,可以看出科学发展观对国土执法监察队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在今后的工作中,国土执法监察队应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立足实际,努力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1. 健全制度,完善执法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和执法质量;2. 加强科技创新,引入先进技术手段,提高监察水平和智能化程度;3. 加强队伍建设,培养专业人才,提高队员的执法能力和服务水平;4. 推动绿色发展,积极推进环保工作,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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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当前我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现状及
对策分析
(詹忠)
会理县位于四川省西南部,凉山彝族自治州正南端,攀西资源开发区腹心,辖6个工业(生态)园及50个乡镇304个行政村,幅员面积4527平方公里,总人口约45万人,全县基本农田保护面积28510公顷,耕地保有量38520公顷。
县境内各类非农业建设用地数量多,分布范围广,矿产资源富集,点多、面广、矿种全,从事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加工、经营的企业达350余户,占全州矿业企业总数的三分之一还多,且无证非法矿点多达500余个,国土资源违法违规案件主体复杂、手段隐蔽、量大面广,查不胜查、防不胜防,管理难度大,执法监察难度更大。
一、国土资源违法违规案件的现状、特点以及发展趋势
(一)少批多占。
一是受农村特定生活习惯与条件的限制,农村宅基地大多数占地面积都在200平方米以上,大部分村民建房都要超出批准的面积;二是经营性用地逐步实现市场化配置,土地取得成本较高,部分土地使用者为了达到少出钱多占地的目的,通常采取少批多占的手段非法占用土地。
(二)未批先用。
由于国家取消了县级人民政府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权,经营性用地全面实行市场化配置,部分土地使用者为了规避国家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不依照法定程序或不经最终审批机关批准,通常采取隐蔽、突击施工等手段在短期内迅速实施非法占地行为,以造成对土地的破坏来达到其非法占地的目的。
(三)改变用途。
一是部分村民钻国家政策的空子,以修建农业结构调整用房的名义,借机建造永久性住房或商业用房;二是划拨土地未经批准非法入市交易或者擅自改变原批准用途。
(四)农村集体土地非法流转(以租代征)。
一是少数基层干部和村民法制观念淡薄,为了局部和短期利益,打着联营、联办村社企业或者为集体谋利益的幌子,擅自转让、出租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二是部分土地使用者为了规避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甚至采取“以租代征”的方式非法占用集体土地从事非农业建设活动。
(五)无证采矿(以探代采)。
受经济利益的驱动,极少数人无视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私挖滥采和仅持勘查许可证非法采矿的现象仍时有发生。
(六)非法转让矿产资源或矿业权。
部分矿山企业法制观念淡漠,擅自采取井巷工程承包等名义非法承包、租赁或者买卖、转让矿产资源。
(七)越界开采。
由于资源枯竭,一些矿山企业以增加地方财政和企业收入为由,擅自将不属于自己矿界内的矿产资源以挂靠或承包等形式转让给他人开采或自行开采。
(八)无证加工、经营矿产品。
部份乡镇和企业的法制观念比较淡薄,地方保护主义思想严重,在不同程度上还存在无证非法从事矿产品加工、经营的现象,阻碍了矿业经济健康有序地发展。
为逐步实现资源向资本的根本性转变,珍惜和合理利用资源,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随着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不断配套完善,国家对土地、矿产资源的管理和监控逐步强化,市场化配置资源的体制基本形成。
但同时,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灾后
重建与扩大内需保增长对国土资源的需求急剧增长,保护资源与保障发展的矛盾十分尖锐,国土资源部门尤其是基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部门,身处矛盾焦点的风口浪尖,所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异常严峻和繁重。
再加之我县无耕地占补平衡及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当前乃至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内,我县将面临土地供需矛盾的凸显期,违法用地反弹的压力很大。
未批先用、少批多占、改变用途和农村集体土地非法流转(以租代征)等违法用地依然是今后土地违法案件发展的新趋势。
此外,由于县境内矿产资源分布不均衡,鸡窝矿等小型矿点分布多而零散,管理和监控极为不便,在加之极少数基层干部以及企业法制观念淡漠,地方保护主义思想严重,受经济利益的驱动,对本地区的非法矿业活动不仅不加以制止,有的甚至公然为其提供便利和保护。
所以无证采矿特别是以探代采、越界开采和非法转让矿产资源或矿业权等违法违规问题亦将是今后矿产资源违法案件发展的新趋势。
二、存在的问题
2004年,国土资源部提出了走出“预防为主,事前防范和事后查处相结合”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新路子,全面推行动态巡查责任制,这个新思路、新路子是由我国社会主义性质所决定的,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一条重要原则。
但是当前困扰我县国土资源执法难的问题一直十分突出,主要表现在:
(一)行政执法队伍素质参差不齐,缺乏科学管理手段,行政监督措施还不完善,再加之受人员、经费、编制等的限制,基层行政执法监管力量相对薄弱,国土资源动态管理长效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强化和完善。
(二)部门联席会议与联合执法协调机制虽已建立,但由于相
关制度措施跟不上,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落实不到位,上下协调不够,部门衔接脱链,没有形成整体合力,执法力度不严、执法不到位,失之于软,致使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得不到及时、有效地制止和查处。
(三)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制止难、查处难,执行更难。
由于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诱因大多与地方建设和经济发展有关,政府行为导致的“先上车,后买票”现象,带来了较大的负面影响,致使大量违法违规案件的发生。
同时,由于受体制改革不完善等的影响,“帽子”虽然上收,但是部门预算经费还在地方财政,所以主管部门在查处执行这些案件容易陷于两难的尴尬境地。
(四)行政执法机制不完善,按现行法定程序规定,办案时间拖得过长,费用高、难于操作,在加之行政强制措施有限,缺乏强有力的手段。
法律赋予主管部门检查、调查、制止和行政处罚以及行政处分建议权,但没有强制执行权。
一宗案件从立案到执行整个时间跨度较长,少则二、三月,多则一两年。
一方面给国家、集体或个人造成更多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另一方面导致一些案件最终无法执行,为执法监察工作埋下隐患。
(五)部分法律法规不够完善,有关规定太过原则,适用性和可操作性较低,不利于实际执行操作,且执法手段软弱,制约了行政执法与行政处分和刑事司法的衔接,部门行政处分建议权大多时候形同虚设,“执法难、难执法、法难执”的现象依然存在,执法的对抗性越来越大,抗拒执法的现象时有发生。
(六)国土资源管理信息共享机制尚未真正建立,行政、司法监督机制缺失,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
三、对策及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力度,不断扩大宣传普及面,切实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珍惜和合理利用国土资源的法制观念,增强保护国土资源特别是保护耕地的自觉性与责任感。
(二)动态巡查既是国土资源部“预防为主,事前防范和事后查处相结合”方针的继承、发展和完善,又是唯一相对主动的执法措施,能及时有效的发现和制止正在发生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
因此,当前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队伍素质和基层国土所建设,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加大执法检查办案装备投入,充实执法力量,完善监督机制,建立健全上下协调、整体联动的国土资源管理动态巡查与执法检查长效机制,有利于维护正常的国土资源管理和开发秩序。
(三)建议省、州国土资源及相关主管部门,尽快制定出台集体土地流转细则或办法,以法律或规章的形式明确集体土地入市条件、流转方式以及相关权力、义务等,弥补法律法规的空白,规范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行为。
(四)建立完善部门协作、整体联动工作机制,为行政执法与行政处分和刑事司法衔接提供保障。
进一步强化与公安、检察、法院等司法部门的联席会议制度,完善耕地保护共同责任和国土资源管理信息共享机制,整合各方监管力量,强化统筹协调,切实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和查处力度,狠抓典型案件的公开曝光处理,扩大影响面和教育面,增强执法威慑力。
(五)建议进一步修订完善《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使其适用性和可操作性更强,严格落实耕地保护问责制。
探索建立行政执法与行政问责和刑事司法衔接长效机制,完善行政处分与涉嫌犯罪案件移
送工作机制,确保移送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促进案件移送工作规范化、法制化和科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