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和法院诉讼的区别
劳动仲裁裁决书和法律判决书的区别是什么
劳动仲裁裁决书和法律判决书的区别是什么劳动争议当中,我们是⽐较习惯通过仲裁的⽅式进⾏的,仲裁是由专门的仲裁委员会进⾏解决各类事项的情况。
当然还可以采取其它措施解决,最好的是使⽤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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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裁决书和法律判决书的区别是什么1、判决中解决案件的实体问题,⽽裁定既解决实体问题,也解决程序问题。
适⽤裁定解决的实体问题,如在执⾏期间依法减刑、假释等;解决的程序问题,如驳回⾃诉,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民法院重新审判以及当事⼈耽误期限,⼈民法院对其提出的继续进⾏应当在期满以前完成的诉讼活动的申请是否准许时,可以适⽤裁定处理。
2、在⼀个案件中,发⽣法律效⼒并被执⾏的判决只有⼀个,⽽发⽣法律效⼒的裁定可以有若⼲个。
3、判决必须⽤书⾯形式表现出来,⽽裁定既可⽤书⾯形式,⼜可⽤⼝头形式。
⼝头裁定作出后,记⼊笔录即可。
4、上诉、抗诉期限不同。
不服第⼀审刑事判决的上诉、抗诉期限为10⽇,⽽不服第⼀审裁定的上诉、抗诉期限为5⽇。
裁定书是裁定的书⾯形式。
其格式、写法和署名,与判决书基本相同,只是内容相对简单。
判决书是⼈民法院制作的⽂书。
是对刑事、民事、⾏政诉讼实体法律关系进⾏⼀定裁判制作的⽂书。
裁决书不是⼈民法院制作的⽂书,通常是⾏政机关、仲裁机构(包括民商事仲裁、劳动仲裁、⼈事仲裁机构)制作的⼀种⽂书,对⼀定法律权利义务进⾏⼀定的裁决。
除了判决书以外,⼈民法院制作的⽂书还有;调解书,对民事诉讼、⾏政赔偿诉讼进⾏调解达成的具有执⾏⼒的法律⽂书。
裁定书,对诉讼案件、其他案件进⾏法律程序上的认定,作出的裁判⽂书,例如中⽌诉讼、终结诉讼、驳回管辖异议、对起诉的不予受理、驳回起诉、不予执⾏、撤销仲裁裁决、先予执⾏、财产保全或者⾏为保全、确认或不确认⼈民法院国家赔偿、补正裁判⽂书的笔误、准予或者不准予撤回起诉/上诉、发回重审、驳回案外⼈异议…… 但是,有部分实体法律关系的处理也⽤裁定书,如刑事⼆审维持原判的,减刑、假释,死刑/死缓的复核。
仲裁与诉讼的优缺点对比
仲裁与诉讼的优缺点对比仲裁和诉讼是两种常见的争议解决方式,它们在许多方面都有着不同的优缺点。
本文将对仲裁和诉讼进行详细对比,以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它们的差异。
一、仲裁的优点1.快速解决争议:相对于诉讼程序,仲裁通常更加迅速。
在仲裁中,争议当事人可以自行决定仲裁庭成立的时间和地点,并且往往可以避免繁琐的法律程序。
2.保密性强:仲裁通常以机密方式进行,不会公开审理。
这对于商业争议特别重要,因为商业秘密对公司的竞争力至关重要。
3.灵活性高:在仲裁中,当事人可以选择自己的仲裁员,这有助于确保专业知识和经验与争议的性质相匹配。
此外,当事人还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制定程度较高的程序规则。
4.成本相对较低:虽然仲裁会有一定的费用,但与诉讼程序相比,仲裁通常更加经济实惠。
这是因为仲裁较为简单,避免了繁琐的法院程序以及其他额外的费用。
二、仲裁的缺点1.限制程序选择:在仲裁中,程序的选择通常较为有限。
当事人需要遵循仲裁规则,并且不具备像诉讼那样广泛的法律程序。
2.难以执行:有时候,仲裁裁决在执行上可能存在困难。
当事人可能需要经过额外的步骤来强制执行仲裁裁决,这可能会造成一定的延误和成本。
三、诉讼的优点1.权威性:诉讼是由司法机关进行裁决,裁决的结果具有强制性。
这给予当事人更大的信心,因为他们知道判决将被切实执行。
2.广泛的法律程序:相对于仲裁,诉讼程序拥有更加广泛的法律程序。
当事人可以选择适用的法律程序,并通过上诉等方式寻求更高层次的司法审查。
3.证据收集能力:诉讼程序赋予当事人广泛的权力来获取证据。
当事人可以通过法院传票等方式强制他人提供证据,从而增强自己的案件材料。
四、诉讼的缺点1.费用高昂:诉讼往往需要支付较高的律师费、庭审费等。
此外,诉讼可能需要较长时间,导致当事人花费更多资源。
2.公开审理:诉讼程序通常是公开进行的。
这可能会引起媒体和公众的关注,给当事人带来一定的压力和负面影响。
3.时间周期长:相比仲裁,诉讼通常需要更长的时间来完成。
仲裁、诉讼、复议的区别(精华!)
受理申请之日60日内作出复议决定:维持原决定;被申请人限期履行责任;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
法院接到诉状后,7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按多数仲裁员意见作出,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按首席仲裁员意见作出。
举证责任由被申请人承担
判决
(裁决)
生效
日期
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产生法律效力。裁决书自作出之日产生法律效力。和解书、调解书和裁决书三者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一审由中院管辖:1.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2.对国务院部门或省一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3.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地域管辖:
未复议的由该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复议后改变原行政行为的,由原行政行为的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也可由复议机关所在地法院关系;
对限制人身自由的,由被告或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因不动产提起的,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仲裁庭制:
3名仲裁员组成,设首席仲裁员。简单的可以由1名仲裁员独任仲裁。
(合议制度)一审可一人独审,也可组成合议庭,由审判员、陪审员构成或审判员构成,二审时由审判员构成合议庭。
申请人、被申请人、第三人
由审判员组成或由审判员、陪审员组成合议庭
审理
机构
仲裁委员会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
劳动合同履行地为劳动者实行工作场地,用人单位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案件受理后,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发生变化的,不改变争议仲裁的管辖。
级别管辖:大多数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地域管辖:
一般地域管辖:原告就被告
特殊地域管辖:
1.合同纠纷: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
劳动仲裁与劳动争议诉讼的异同
遇到损害赔偿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劳动仲裁与劳动争议诉讼的异同所谓劳动仲裁诉讼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和劳动争议诉讼两项专门解决劳动争议的法律制度。
劳动争议仲裁是指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根据劳动争议当事人的请求,对劳动争议的事实和责任依法做出判断和裁决,并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一种劳动争议处理方式。
劳动争议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对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裁决或决定而起诉的劳动争议案件,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审理和判决,并对当事人具有强制执行力的一种劳动争议处理方式。
劳动争议仲裁和劳动争议诉讼的关系:劳动争议仲裁是劳动争议诉讼的法定前置程序,即“先裁后审”制,劳动争议当事人须首先将争议提交劳动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仲裁裁决后,如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应在收到裁决书后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未经仲裁而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收到仲裁裁决后,当事人未在十五日内起诉的,裁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履行该裁决,否则对方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十五日内起诉的,仲裁裁决不发生法律效力,人民法院应当对该劳动争议进行全面审理,不受已完成的仲裁的影响。
劳动争议仲裁和劳动争议诉讼的差异:1.性质不同劳动争议仲裁具有行政和司法双重特征。
行政特征是指,仲裁机构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由劳动行政部门的代表、同级工会代表和用人单位方面的代表组成,即机构组成具有“三方性”,同时在方针、政策、规章等方面接受劳动行政部门的领导;司法特征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具有一定的裁制权,仲裁机构所作出的裁决书在当事人未于法定期间内起诉的情况下即产生法律强制执行力。
劳动争议纠纷则是完全的司法性质,具有最终的司法裁判权。
2.依据不同劳动争议仲裁的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劳动争议诉讼的法律依据主要是《民事诉讼法》。
3.原则不同劳动争议仲裁的原则是:①先行调解原则;②少数服从多数原则;③及时原则。
第十二章 仲裁与诉讼的区别
仲裁机构根据仲 仲裁员和法官来源、 法官专职化,由人大任 裁法规定的条件进行聘任, 形成不同 命,实行任命制 专业性较强,专案专办
仲裁与诉讼的区别
差别点
审判庭组成不同
仲 裁
当事人选定仲裁庭人员, 或由仲裁委主任指定,裁 决权由仲裁庭行使
诉 讼
由法院指定审判庭和审 判庭组成人员,审判权 由人民法院行使
下列纠纷不能申请仲裁:
(1)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2)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劳动争议和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 包合同纠纷的仲裁,另行规定。
强制力不同
监督的方式不同
内部有审委会、上级法 内部由中国仲裁协会监督, 院监督,外部有人大、 外部则由法院监督 检察机关、社会大众、 新闻舆论的监督
仲裁委员会仲裁与人民法院起诉 的区别是什么?
1、仲裁排除法院管辖,即如果选择了仲裁,就不能到 法院诉讼了。 2、受案范围不同。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 纷在我国是不能申请仲裁的,而法院却可以受理上述案件。 3、管理机构不同,仲裁委的监督机构是中国仲裁协会, 其仲裁员大多是律师和政府机构人员兼职从事。而法院是 国家的司法审判机关。 4、程序不同,仲裁是一裁终局的,法院诉讼是两审终 审。 5、收费不同,仲裁费高,而且不能缓交、免交、减交。
仲裁与诉讼的区别
2009-8-16
仲裁与诉讼的区别
差别点
性质不同 受案范围不同
仲 裁
带有民间性的居中裁决, 是私权处分权的授予 只能受理当事人有处分权 的私权的争议 必须有双方当事人事前或 事后达成的仲裁协议才能 受理 无级别和地域、专属的限 制,实施协议管辖 实行一裁终结
诉 讼
国家司法权的体现 一切因私权发生的纠纷 均可受理 只要一方当事人起诉合 法就受理 有地域、级别和专属的 强制性管辖 实行四级二审终审、一 般两审终审,还可以申 请再审
仲裁与民事诉讼比较与分析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全球化进程的加速,商业争端日益增多。
在处理商业争端的过程中,仲裁与民事诉讼作为两种主要的纠纷解决方式,逐渐受到广泛关注。
本文将对仲裁与民事诉讼进行比较与分析,从而探讨两者的利弊,以及在不同情况下选择何种方式更为适宜。
一、仲裁的优势仲裁作为一种协商、调解和仲裁三位一体的纠纷解决机制,具有以下优势:1.效率高与普通民事诉讼相比,仲裁程序简便、诉讼周期短,能够快速解决争议,节省时间和经济成本。
2.保密性好仲裁过程及结果通常不公开,其保密性得到较好的保障,对于涉及商业机密或公司利益的纠纷更为适用。
3.自主性强在仲裁流程中,当事人能够自主选择仲裁员,制定仲裁规则,同时在仲裁过程中,当事人也能够强化互动,充分表达各自观点,更能体现当事人的自主性。
二、民事诉讼的优势民事诉讼作为一种正式、公正、法定和强制性的诉讼程序,具有以下优势:1. 权利得到充分保障民事诉讼程序具有严格的法律程序和证明责任,能够充分保障各方的权利。
2. 可强制履行民事诉讼的判决具有强制执行力,能够对被告进行强制执行,保证判决得以有效的执行。
3. 审判公正民事诉讼在审理案件时要求法官对案件进行公正、公平、公开的审理,使其具有法律效力。
在具体的争议情况下,选择仲裁还是民事诉讼呢?一般来讲,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虑:1. 纠纷性质当纠纷涉及到民事、经济等非刑事性质时,可以优先选择仲裁制度,帮助当事人快速解决争议。
2. 合同规定有些合同中规定仲裁协议的,应当依照合同的要求进行调解或仲裁。
在签订有仲裁协议的合同中,一般只有在特定情况下才能够绕过仲裁程序进行民事诉讼。
3. 执行力要求当涉及到对方不服判决强制执行的情况时,选择民事诉讼更为适宜。
因为民事诉讼有可以依靠国家的执行力,能够有效保证判决的强制执行。
4. 机密性要求如涉及到商业秘密、商业机密等敏感信息时,一般选择进行仲裁,因为仲裁APPARATUS流程及结果保密性较好。
4. 经济性考虑在争议预计产生的费用中,如果诉讼的费用高于仲裁,则更应当选择仲裁。
民事诉讼与仲裁有哪些区别-
民事诉讼与仲裁有哪些区别?1、管辖权取得不同2、审理不同。
3、监督程序不同:我国法院实行两审终审制,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发现确有错误,可适用审判监督程序。
我国仲裁委员会则实行一裁终局制,并适用司法监督程序。
仲裁一般是当事人根据他们之间订立的仲裁协议,自愿将其争议提交由非司法机构的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进行裁判,并受该裁判约束的一种制度。
那么民事诉讼与仲裁有哪些区别呢?下面,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一)送达1.居住在我国领域内的,适用我国民事诉讼法的一般规定;居住在我国领域外的,按照涉外民事诉讼制度的特别规定。
《意见》第306条与《民诉》第247条不一致,以《意见》第306条为准2.对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受送达人,可以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受送达人所在国的使领馆代为送达。
《民诉》第247条3.公告送达:6个月。
《民诉》第247条(二)期限1.居住在我国领域内的,适用我国民事诉讼法的一般规定;居住在我国领域外的,按照涉外民事诉讼制度的特别规定。
《意见》第311条与《民诉》第248、249条不一致,以《意见》第311条为准2.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30日内,提出答辩状;3.在判决、裁定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提起上诉4.被上诉人在收到上诉状副本后,应当在30日内提出答辩状;5.不受民事诉讼法第一审普通程序和第二审程序审理的限制。
(三)财产保全1.当事人申请:可以诉讼开始后提出申请,也可以在诉前申请保全。
但是人民法院__________依职权进行保全。
《民诉》第252条2.申请人应当在30日内提起诉讼,逾期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民诉》第252条3.涉外仲裁财产保全:裁定采取保全的,应当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意见》第317条(四)司法豁免1.对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的外国人、外国组织或者国际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办理。
仲裁和诉讼情况范文
仲裁和诉讼情况范文首先,仲裁是指当争议发生时,双方同意由独立的第三方仲裁员进行裁决。
仲裁员通常是受过专门培训的专家,具有深厚的法律知识和经验。
与此相比,诉讼是通过法院提起的纠纷解决方法,法官将根据法律和证据作出判决。
一个显著的区别是在仲裁中,裁决是由仲裁员作出的,而在诉讼中,判决是由法官作出的。
仲裁员的决定称为仲裁裁决,法官的决定称为判决。
尽管法官和仲裁员的角色有所不同,但都是有权力作出决定的权威人士。
由于仲裁裁决与判决一样具有法律约束力,因此仲裁是一种被承认和执行的争议解决程序。
其次,仲裁通常比诉讼更加迅速和经济。
在仲裁中,争议的解决通常只需要数个月,而在诉讼中可能需要数年。
这是因为法院通常面临重重负担,而且有许多步骤和程序需要遵循,例如提交证据、传唤证人等。
这些步骤使诉讼过程变得复杂和耗时。
相比之下,仲裁通常更加高效,因为双方可以自行安排仲裁程序,并且没有那么多法律程序要求。
此外,费用也是仲裁和诉讼之间的重要区别。
在诉讼中,当事人通常需要支付法院费用、律师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这些费用可能会很高,特别是在争议复杂或持续时间较长的情况下。
相比之下,仲裁的费用较为可控,因为当事人可以自行选择仲裁员并商定费用分担方式。
此外,仲裁与诉讼相比还可以节省其他时间和资源,例如不需要在法院排期、等待判决等。
对当事人来说,另一个重要的考虑因素是争议解决的机密性。
在诉讼中,庭审和相关文件通常是公开的,这意味着争议的细节对公众可见。
相比之下,仲裁是一种私密的解决方法,谈判和仲裁裁决的内容通常是保密的。
对于一些商业和商业机密等敏感问题,仲裁通常更受欢迎。
最后,诉讼的结果通常是最终的,难以改变。
即使当事人对判决不满意,上诉的过程也很复杂和耗时。
相比之下,仲裁的结果可以被作为裁决来执行,但在一些司法管辖区域,当事人仍有可能对仲裁裁决提起上诉。
此外,裁决结果可以更容易地进行更改和调整,以适应双方的需要。
总的来说,仲裁和诉讼是解决争议的两种常见方法。
仲裁委员会和法院有什么区别
仲裁委员会和法院有什么区别一、仲裁委员会和法院的区别1、仲裁排除法院管辖,即如果选择了仲裁,就不能到法院诉讼了。
2、受案范围不同。
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在我国是不能申请仲裁的,而法院却可以受理上述案件。
3、管理机构不同,仲裁委的监督机构是中国仲裁协会,其仲裁员大多是律师和政府机构人员兼职从事。
而法院是国家的司法审判机关。
4、程序不同,仲裁是一裁终局的,法院诉讼是两审终审。
5、收费不同,仲裁费高,而且不能缓交、免交、减交。
6、仲裁委员会和法院的区别法院是国家的司法机关,仲裁委员会是民间裁决机构。
如果债务纠纷,可以到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有法律效力,如果当事人无力偿还的话,仲裁委员会没有冻结房产和强制执行的权利,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7、仲裁委员会管辖的原则是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纠纷由仲裁委员会仲裁,或者纠纷发生后,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提交仲裁,否则,只能向法院起诉。
双方当事人约定仲裁的,法院就不受理了。
8、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案件,无权采取保全措施和执行措施,这两项措施仍由法院办理。
二、仲裁委员会的申请程序(1)设立仲裁委员会申请书;(2)组建仲裁委员会的市人民政府设立仲裁委员会的文件;(3)仲裁委员会章程;(4)必要的经费证明;(5)仲裁委员会住所证明;(6)聘任的仲裁委员会组成工作人员的聘书副本;(7)拟聘任的仲裁员名册。
仲裁委员会由主任1人,副主任2至4人和委员7至11人组成。
仲裁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法律、经济贸易专家和有实际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
仲裁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中法律、经济贸易专家不得少于2/3。
仲裁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
任届期满,更换1/3的组成人员。
三、我国的仲裁机构1、人事仲裁机构;2、劳动争议仲裁机构;3、根据《仲裁法》设立的仲裁委员会。
他们受理的仲裁申请范围不尽相同:人事仲裁机构主要受理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之间因人事关系的建立、变更、解除等发生的人事争议,以及按照国家和当地有关规定应当仲裁的其他人事争议;劳动争议仲裁主要受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因认定无效劳动合同、特定条件下订立劳动合同、职工流动、用人单位裁减人员、经济补偿和赔偿发生的争议;仲裁委员会主要受理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什么是仲裁仲裁和诉讼的区别是什么
什么是仲裁仲裁和诉讼的区别是什么【仲裁费用计算】天津仲裁委员会友好仲裁收费办法一、仲裁怎么定义法律常识:仲裁一般是双方当事人协商过后的结果,双方会签订仲裁协议自愿将纠纷内容提交第三者判断,并且双方需约定须遵守仲裁结果。
国际上的仲裁有国际商事仲裁、国际海事仲裁、解决投资争端仲裁,为解决国际纠纷提供很大的帮助。
一般而言,仲裁只用于民事纠纷,而不适用于刑事、行政纠纷,只有在双方当事人均自愿的前提下,仲裁机构才可能受理仲裁案件,我国仲裁为“一裁终局”。
法律依据《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仲裁法》第四条: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
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二、仲裁程序的步骤是什么仲裁程序的步骤是什么(一)申请和受理仲裁的申请是指合同纠纷或财产权益纠纷的一方当事人根据仲裁协议,将所发生的争议依法请求仲裁机构进行仲裁的意思表示。
仲裁申请有其自身特点和作用:一,仲裁申请是仲裁程序开始的准备,是仲裁机构行使仲裁权的前提;第二,仲裁申请是当事人争取采用仲裁解决纠纷的请示;第三,仲裁申请是当事人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积极手段。
仲裁的受理指仲裁机构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后,认为符合法定条件,决定立案进行仲裁的制度。
仲裁案件受理的特点:一,受理是仲裁程序的开始。
即:仲裁申请程序只有与仲裁受理程序相结合,仲裁程序方能开始;第二,仲裁案件的受理标志着仲裁机构行使管辖权的开始,并排除法院审判权的行使;第三,仲裁的受理程序包括仲裁机构对仲裁申请的审查处理和决定受理案件的相关活动。
(二)仲裁庭的组成仲裁机构仲裁案件,不是仲裁委员会直接进行仲裁,而是通过一定的组织实现的。
这个组� 仲裁庭行使仲裁权基于当事人的授权。
根据《仲裁法》,仲裁庭组成有两种形式:1、合议仲裁庭。
即: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
当水人约定由三名仲裁员组庭时,应当各自选定或各自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名仲裁员;第三名仲裁员即首席仲裁员,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
劳动仲裁的面试题目(3篇)
第1篇一、基础知识题1. 请简述劳动仲裁的定义及其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解析:劳动仲裁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对劳动争议案件进行调解和裁决的活动。
在我国,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重要途径,具有法定性和强制性。
2. 劳动仲裁与劳动争议诉讼有何区别?解析:劳动仲裁与劳动争议诉讼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程序不同:劳动仲裁程序相对简便,诉讼程序较为复杂;(2)时效不同:劳动仲裁时效为60日,诉讼时效为1年;(3)裁决效力不同:劳动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诉讼裁决具有终局效力。
3. 请列举我国劳动仲裁法的基本原则。
解析:我国劳动仲裁法的基本原则包括:(1)合法、公正、公开原则;(2)当事人自愿原则;(3)调解原则;(4)依法独立行使仲裁权原则。
4. 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职责有哪些?解析: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职责包括:(1)受理劳动争议案件;(2)组织仲裁庭;(3)进行仲裁调解;(4)作出仲裁裁决;(5)执行仲裁裁决。
5. 请简述劳动仲裁案件的管辖范围。
解析:劳动仲裁案件的管辖范围包括:(1)用人单位所在地;(2)劳动者所在地;(3)合同履行地;(4)签订地。
二、案例分析题1. 案例背景:某公司因经营困难,决定裁员20人,其中包含甲、乙两位员工。
甲乙两位员工均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但合同约定甲的职位为公司经理,乙的职位为公司部门主管。
裁员过程中,公司未与甲乙两位员工进行协商,直接解除了劳动合同。
甲乙两位员工不服,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问题:(1)甲乙两位员工是否符合劳动仲裁的条件?(2)劳动仲裁委员会应如何处理此案?解析:(1)甲乙两位员工符合劳动仲裁的条件,因为他们与公司存在劳动合同关系,且因裁员问题产生争议。
(2)劳动仲裁委员会应首先进行调解,若调解不成,则依法作出仲裁裁决。
2. 案例背景:某公司员工丙因工作失误,导致公司损失10万元。
公司认为丙的行为构成重大过失,要求丙赔偿损失。
丙不服,认为自己的行为并非重大过失,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申诉,诉讼,复议,仲裁的区别通俗易懂
申诉,诉讼,复议,仲裁的区别通俗易懂
申诉、诉讼、复议和仲裁是常见的解决纠纷的方式,但是这些方式之间存在着一些区别。
下面我们来看看它们的区别:
1. 申诉:是指对某个决定或者裁决不满意,向上级机关提出申请,要求重新审查或者改变原来的决定或者裁决。
申诉适用于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机构内部的决定或者裁决。
2. 诉讼:是指当事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裁判解决争议。
诉讼适用于涉及到民事、行政、刑事等方面的纠纷。
3. 复议:是指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决定不满意,要求该机关重新审查决定的合法性、适当性和程序是否合法的一种行政救济方式。
复议适用于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
4. 仲裁:是指当事人通过仲裁机构进行调解,达成协议解决争议的一种方式。
仲裁适用于企业、个人之间的经济纠纷、国际商事纠纷等。
总之,申诉、诉讼、复议和仲裁是不同情况下的解决纠纷的方式,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方式来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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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向法院起诉能否以仲裁委员会为被告
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向法院起诉能否以仲裁委员会为被告近年来,随着我国劳动力市场竞争的加剧,劳动纠纷频发,一些员工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冲突成为一种常态。
在这样的背景下,劳动仲裁成为处理劳动纠纷的一种重要法律途径,但是如果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满意,是否可以向法院起诉,让我们一起来探讨一下这个问题。
首先,根据我国《劳动法》和《仲裁法》规定,劳动仲裁裁决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
如果一方当事人对裁决结果不满意,可以向原审仲裁委员会申请重新审理,但是这种要求会被拒绝的。
如果仍然不能达成妥善解决,又不能履行仲裁裁决,当事人可以在3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接下来,我们来看看能否以仲裁委员会为被告起诉这个问题。
一般来说,起诉劳动仲裁裁决要么是起诉使用单位,要么是起诉劳动行政部门,而不是起诉仲裁委员会。
因为仲裁委员会只是一个仲裁机构,它的职责是处理纠纷,作出裁决,而不是作为一方当事人进行诉讼,因此起诉仲裁委员会的确不太合理。
但是,在某些极特殊的情况下,起诉仲裁委员会可行。
比如说,如果仲裁委员会在处理纠纷的过程中存在严重的违法行为,导致仲裁裁决存在明显的错误或违背法律规定,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仲裁委员会,要求将仲裁裁决撤回,重新进行仲裁。
但是,这种情况非常罕见,需要将事实和证据进行详细调查,否则会降低诉讼的胜算,还会增加起诉的难度。
最后,还有一种情况是,在起诉单位或劳动行政部门的同时,可以采取附带民事诉讼方式,将仲裁委员会列为附带被告,以便在诉讼过程中对仲裁裁决进行适当的审查和讨论,从而达到更为公正的结果。
综上所述,当事人不应该直接起诉仲裁委员会,除非存在严重的违法行为,否则将大大增加起诉的难度。
但是,当事人可以在起诉单位或劳动行政部门的同时,采取附带民事诉讼方式,让仲裁委员会作为附带被告,在诉讼过程中进行审查和讨论。
这样做既可以保证诉讼的公正性,也可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一、劳动仲裁裁决的行政复议如果一方当事人对劳动仲裁裁决的结果不满意,可以向原审仲裁委员会申请重审,但是这种要求经常会被拒绝。
仲裁收费和诉讼收费的比较
根据国务院《仲裁委员会仲裁收费办法》,北京仲裁委员会《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国务院第15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4月1日起施行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以下简称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根据两个收费标准,仲裁的受理费标准这里取上限进行计算,通过计算后得出:财产标的为1000元,仲裁受理费为100元,诉讼受理费为50元;财产标的为2000元,仲裁受理费为150元,诉讼受理费为50元;财产标的为5000元,仲裁受理费为300元,诉讼受理费为50元;财产标的为1万元,仲裁受理费为550元,诉讼受理费为50元;财产标的为10万元,仲裁受理费为4550元,诉讼受理费为2300元;财产标的为20万元,仲裁受理费为7550元,诉讼受理费为4300元;财产标的为50万元,仲裁受理费为13550元,诉讼受理费为8800元;财产标的为100万元,仲裁受理费为18550元,诉讼受理费为13800元;财产标的为200万元,仲裁受理费为23550元,诉讼受理费为22800元;财产标的为250万元,仲裁受理费为26050元,诉讼受理费为26800元;财产标的为300万元,仲裁受理费为28550元,诉讼受理费为30800元;财产标的为400万元,仲裁受理费为33550元,诉讼受理费为38800元;财产标的为500万元,仲裁受理费为38550元,诉讼受理费为46800元;财产标的为1000万元,仲裁受理费为63550元,诉讼受理费为81800元;财产标的为2000万元,仲裁受理费为113550元,诉讼受理费为141800元;财产标的为5000万元,仲裁受理费为236550元,诉讼受理费为291800元;综上数据,可以得出这样的认识:所争议的案件财产标的在250万以上的,诉讼受理费比仲裁案件受理费高。
劳动仲裁与法院的联系与区别
劳动仲裁与法院的联系与区别劳动仲裁和法院是两种常见的劳动纠纷解决机构,它们在解决劳动争议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
尽管二者都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权益,但它们在职能、程序、效率和权威性等方面存在一些不同之处。
本文将探讨劳动仲裁与法院的联系与区别。
一、劳动仲裁与法院的联系劳动仲裁和法院都是解决劳动纠纷的机构,它们有以下几点联系:1. 共同目的:劳动仲裁和法院的共同目的都是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无论是仲裁机构还是法院,其根本宗旨都是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2. 法律依据:劳动仲裁和法院的裁决都基于劳动法律法规。
无论是仲裁员还是法院法官,在做出裁决时都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并根据实际情况判断。
3. 可上诉性:劳动仲裁和法院的裁决结果都具有可以上诉的性质。
当一方对裁决不满意时,都可以根据相关法律程序提起上诉,以争取更好的解决方案。
二、劳动仲裁与法院的区别尽管劳动仲裁和法院有一些共同之处,但它们在一些方面存在明显的区别:1. 组织机构:劳动仲裁是由劳动行政部门或者工会组织设立的,而法院则是由司法机关设立的。
因此,劳动仲裁更加贴近劳动争议的解决,更有利于双方的和解和调解。
2. 程序灵活性:劳动仲裁的程序相对于法院更加简便和灵活。
劳动仲裁没有庭审程序,可以通过书面材料、听证会等方式进行处理,使纠纷解决更加高效和快速。
3. 效力问题:劳动仲裁的裁决结果具有法律效力,与法院的判决具有同等效力。
但在执行过程中,劳动仲裁的裁决结果需要通过法院强制执行,而法院的判决可以直接强制执行。
4. 争议范围:劳动仲裁主要解决的是劳动合同纠纷、工资福利纠纷等劳动争议,而法院则可以解决更广泛的民事纠纷和刑事案件。
5. 权威性:尽管劳动仲裁的裁决结果具有法律效力,但与法院相比,其权威性稍显不足。
在一些重大或复杂的劳动争议中,人们更倾向于通过法院来解决,以获得更为权威和公正的裁决。
总结起来,劳动仲裁和法院在解决劳动纠纷方面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劳动仲裁跟法院起诉的区别是什么?
May you experience the deep malice in this world as soon as possible, and then start the happy life of loving himand who.简单易用轻享办公(页眉可删)劳动仲裁跟法院起诉的区别是什么?导读:劳动仲裁跟法院起诉的区别主要有四个方面,第一是申请条件的不同,第二是申请时效和处理期限不同,第三是法律效力不同,第四是处理机构不同。
一般劳动者与单位发生纠纷时,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一、劳动仲裁跟法院起诉的区别是什么1、申请的条件不同。
调解不是劳动争议的必须程序,而仲裁是通过诉讼解决劳动争议的必须程序。
如果双方发生了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也可以不经过调解而直接申请仲裁。
2、申请时效和处理期限不同。
当事人申请调解应当自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30日内,调解委员会应当自当事人申请调解之日起30日内调解结案;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60日内,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一般应自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45日内作出裁决。
3、法律效力不同。
由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持达成的调解协议书,不具有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只能依靠双方当事人自觉履行;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持达成的仲裁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不能重新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4、处理机构不同。
企业劳动调解是由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主持,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工会代表和用人单位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指派仲裁员并依法组成仲裁庭进行审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仲裁前置规定有哪些
劳动争议仲裁前置规定有哪些法律所规定的劳动争议仲裁程序前置,实指劳动争议这一事实经过仲裁程序,并非要求所有的当事人都经过仲裁程序。
如果要求所有的当事人都经过仲裁程序,只会增加当事人的讼累,不符合立法的目的和愿意。
当大家在遇到劳动争议的时候首先想到的肯定就是进行法律诉讼,其实这样也不是错误的,不过最好还是先进行协商比较好。
现在很多的劳动争议都不能直接进行裁决了,而是要先进行仲裁这一步骤,现在小编就带领大家看一下▲劳动争议仲裁前置▲规定。
▲一、劳动诉讼与劳动仲裁的区别劳动仲裁,或称劳动争议仲裁是指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根据劳动争议当事人的请求,对劳动争议的事实和责任依法做出判断和裁决,并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一种劳动争议处理方式。
劳动诉讼,或称劳动争议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对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裁决或决定而起诉的劳动争议案件,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审理和判决,并对当事人具有强制执行力的一种劳动争议处理方式。
▲二、仲裁前置的规定法律所规定的劳动争议仲裁程序前置,实指劳动争议这一事实经过仲裁程序,并非要求所有的当事人都经过仲裁程序。
如果要求所有的当事人都经过仲裁程序,只会增加当事人的讼累,不符合立法的目的和愿意。
设定仲裁程序前置,其目的旨在劳动争议尽量在专业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解决,以免增加人民法院的负担。
仲裁程序中有不当之处,诉讼中应当予以纠正。
三、劳动仲裁前置的例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3、17条的规定,下列情况发生时,劳动者可以不经过劳动仲裁而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一)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
(二)当事人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持下仅就劳动报酬争议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不履行调解协议确定的给付义务,劳动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
法律的诉讼和仲裁程序
法律的诉讼和仲裁程序一、引言在法律事务中,解决争议是一项至关重要的过程。
为了确保公正和公平,法律系统提供了两种主要的争议解决方式,即诉讼和仲裁。
本文将探讨这两种程序的特点,优缺点以及如何选择合适的程序来解决纠纷。
二、诉讼程序诉讼程序是指通过法院进行争议解决的方式。
它通常包括以下几个阶段:1. 提起诉讼:原告通过递交起诉状的方式将纠纷提交给法院,并向被告通知。
2. 申请证据:在诉讼过程中,各方可以申请法院调取相关证据来支持其主张。
3. 开庭审理:法院将安排开庭审理,各方可以在法庭上陈述自己的立场、提供证据和质询对方。
4. 审判和裁决:法院将根据证据和法律规定做出判决或裁决。
5. 上诉程序:不满意一审判决的任何一方可以选择上诉,将案件提交给上级法院重新审理。
诉讼程序的优点是充分发挥了法院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能够确保公正和权益保护。
然而,诉讼程序通常较为繁琐,耗时较长,并且费用较高。
三、仲裁程序仲裁程序是指通过独立的第三方仲裁机构解决争议的方式。
以下是仲裁程序的主要特点:1. 协议达成:各方通过合同或协议约定选择仲裁作为争议解决方式。
2. 仲裁庭组建:双方委任各自的仲裁员,并协商组建仲裁庭。
3. 裁决过程:仲裁庭组织听证会,各方可以陈述立场、提供证据,并接受庭审。
4. 裁决结果:仲裁庭依据证据和适用法律做出裁决,并作为终局裁决,双方都必须接受。
仲裁程序的优点是快速、灵活,并且双方可以选择自己信任的仲裁员。
此外,仲裁程序通常不公开,可以保护商业秘密。
然而,仲裁程序并不能保证与诉讼一样的公正,仲裁庭的裁决也不具有强制执行力,需要通过法院的确认和执行程序来进行强制执行。
四、选择合适的程序在选择诉讼或仲裁程序来解决争议时,应考虑以下几个因素:1. 争议性质:如果争议涉及重大利益或涉及重大原则问题,诉讼程序更适合。
如果争议是商业性质的小额纠纷,仲裁程序可能更为合适。
2. 快速解决:如果双方追求快速解决,仲裁程序通常比诉讼程序更为迅速。
争议解决法仲裁和诉讼的优缺点分析
争议解决法仲裁和诉讼的优缺点分析争议解决法:仲裁与诉讼的优缺点分析争议解决是在社会中常见的问题,而解决方法的选择对于当事人来说至关重要。
在争议解决的方法中,仲裁和诉讼是两种常见的方式。
本文将对仲裁和诉讼这两种方法的优缺点进行分析。
一、仲裁的优点1. 快速高效:相较于诉讼,仲裁具有处理纠纷更快速高效的优势。
仲裁过程中的程序相对简化,争议的解决更为迅速,能够节约大量时间和成本。
2. 保密性强:仲裁过程中的庭审并非公开进行,争议双方的各项资料都能够保持私密性,不会公之于众。
这对于一些商业纠纷、商业机密的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3. 弹性和灵活性:仲裁可以根据当事人的需求,灵活地选择仲裁员,确定仲裁地点和程序,更便于解决国际争议。
相对于诉讼,仲裁具有更大的弹性和自由度。
二、仲裁的缺点1. 解决效力差:仲裁裁决的衔接性相对较差。
由于仲裁是一种私下的争议解决方式,当事人执行仲裁裁决时,效力不如法院判决被公众广泛接受和普遍承认。
部分国家和地区对仲裁裁决的执行存在一定程度的限制。
2. 专业性过强:仲裁过程需要仲裁员具备专业知识和经验,因此在一些特定领域的争议解决中,专业知识的要求可能对当事人不利。
此外,仲裁员的选择和费用也是仲裁的一大挑战。
三、诉讼的优点1. 解决效力强:法院判决被公众广泛接受和普遍承认,执行力强。
在涉及大量资金、重大利益或重要原则的争议中,法院的裁决能够更好地保护当事人的权益。
2. 公正性与公平性:法院是一个中立的第三方机构,可以确保争议的解决过程公正公平。
法院会根据法律和证据进行审理,并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进行仔细评估和权衡,确保公平的解决结果。
3. 可上诉性: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保留上诉的权利。
如果一方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满意,可以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以争取更合理的判决结果。
四、诉讼的缺点1. 时间成本高:诉讼过程相对繁琐,需要考虑律师的费用、法院的排期等等,导致时间成本相对较高。
争议的解决可能需要很长时间,而这对于当事人来说可能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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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和法院诉讼的区别
劳动争议案件中,劳动仲裁是必经程序。
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服的,才可以向法院起诉。
作为必经程序,劳动争议首先应当进行劳动仲裁,不服者起诉人民法院。
通过对劳动仲裁和法院诉讼进行基本的对比,期望对劳动争议案件的当事人有所帮助。
二者主要的区别在于:
1.处理方式上,有所差别。
劳动仲裁:倾力调解,尽量协商一致。
法院:尽管原则上也期望调解成功,但法官案件甚多,不会有太多时间拘泥于调解,出判决必须及时。
2.举证的严格程度,要求不同。
劳动仲裁:一般接受当庭举证、甚至庭后补交证据。
法院:必须在举证期限届满前进行。
期限届满后提供的证据,除非是新证据(符合法律上“新证据”的要求),否则不作为确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3.事实认定上,侧重点不同。
劳动仲裁:以尽量调查真相,贴近客观事实为基础(所以举证即使过期,只要是事实,均会接受)。
法院:效率与公正的结合,注重证据,以证据反映的“法律事实”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