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高考“论述类文本阅读”客观题强化训练与答案解析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高考“论述类文本阅读”客观题强化训练与答案解析
一、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3题。(9分)
19世纪以来,人工智能已成为科幻小说、科幻电影最钟爱的主题,以至于它占据了我
们关于未来的主要想象空间。不幸的是,这些作品所描述的人工智能窄化了我们对于未来生
命和生活形式的想象,似乎人类未来活动的主要内容就是与机器人的斗争。同时,过去一百年充斥在科幻文化中的拟人化手法也把人工智能窄化了。机器人只是人工智能的一种典型形
式和一个发展方向,而人工智能对我们的意义不只是它可以模拟、延伸和拓展人的思维,更重要的是,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对我们理解人的语言、思维和智能本身有巨大的推进作用。
科幻文化对人工智能的窄化还在于,好莱坞电影中总是将机器人和人的根本差别归于感
情或者说是“爱”,其实人的社会性存在是人工智能尤其是人工生命研究领域最大的难题。
人工智能必须建立一个可预测的世界模型以及反应、修正机制,这都是建立在一个理性个体
的假设之上。问题在于,世界上不止有一个个体,还有无数他者,如何以算法应对无数社会
性个体之间复杂的、充满非理性和偶然性的相互作用?这才是目前人工智能技术的难点所
在。心灵没有方程式,社会性的心灵更加无法用算法解决,这或许正是艺术的机会。
然而,人的社会性在今天这个网络社会受到了新的挑战。近20年来,在日常生活的层
面上,技术在明显加速,我们能够感觉到各种技术对生活的“重置”。技术的发展在引诱着也在强迫着我们跟随,不断跟它一起更新换代——引诱是因为花样翻新、追求时尚,而强迫是因为整个服务系统在更新,我们只能跟着更新,否则等待你的是脱离网络、去社会化。这
种加速度,这种迅即的自动化、现成性,取消了我们自主的学习与生产。那么,我们是不是
还能保持艺术创造的欲望?
在大数据、人工智能最切近的应用场景中,淘宝、京东设置了众多的“推荐”和“方
便”,这些“方便”不但是引导消费的诱饵,更是对我们自身的诱导和窄化。在大数据、
人工智能的合作中,我们的偏好被强化。据说阿里巴巴对每一个淘宝用户的定义,可以拓展到几千个标签。这意味着,它比你自己更了解你的欲望、需求、目的、冲动。然而,这只是
你的数码存在,这不过是由概率算法导出的一种“显示性偏好”。
大数据和人工智能对人群做了无穷细分,但同时人文学者们又总是在抱怨技术把人同质
化了。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我们能否弄清楚,新科技究竟是把社会变丰富了还是变单一了?
我个人这些年的感觉是,在表征意义上人的确变得更加多元、丰富,但是在深层意义上,人
的社会性以及社会能力却被极大地削弱了。
人们思考问题时,如果缺乏辩证思维,会偏向一极而无暇顾及另一极。面对技术把人同质化的趋势,如何找到反向的动力并将之作为“辩证的另一极”?这是未来艺术的根本任
务。
(摘编自《当科幻窄化了人工智能,艺术的新命题出现了》)
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A.受到科幻文化的影响,一些人容易将人与机器人的斗争当作人类未来活动的主要内
容。
B.人工智能技术当下的难点所在,是建立一个可预测的世界模型以及反应、修正机制。
C.各种技术正在“重置”我们的生活,技术的发展在引诱也在逼迫着我们紧随其后。
D.概率算法导出的“显示性偏好”往往是被强化的偏好,与人的真实需求未必一致。
2.下列对原文论证的相关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A.文章第一段提出了科幻文化对人工智能的窄化的问题,为进一步论证奠定基础。
B.文章通过讨论人的社会性在网络社会所受到的新挑战,将论证推向了深入。
C.文章运用例证法,以淘宝、京东为例指出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正在对人群做出无穷细分。
D.就新科技对社会的影响问题,文章从表征意义和深层意义两个维度表明了看法。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说法正确的一项是()(3分)
A.艺术能够应对无数社会性个体之间的相互作用,解决社会性的心灵所产生的问题。
B.艺术可以表现未来,科幻文化可以展现人们对未来科技、生命和生活形式的想象。
C.艺术创造的欲望产生于对迅即的自动化、现成性保持警惕,追求自主的学习与生产。
D.艺术的根本任务是在技术之外找到反向的动力,并能够把它作为“辩证的另一极”。
答案:
1.B(难点是算法如何应对社会性存在问题)
2.A(只是引出后文的论证,并非基础)
3.B(A太过肯定,C不是“产生”,为“保持”,D是“同质化趋势”的反向)
二、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4—6题。(9分)
围绕着“大数据杀熟”是否存在的争论延续至今仍无定论,但从去年初爆出到现在,
“大数据杀熟”所指向的在线差旅平台风波难断。3月11日上午,携程针对微博网友“陈
利人”订购机票遭遇的烦心事发表道歉声明,称二次支付显示无票是系统Bug所致,绝无“大数据杀熟”。
“大数据杀熟”这件事,基本还是各说各的理:消费者言之凿凿“这个可以有”,在线服务摊手表示“这个真没有”。回头看,2008年以来,爆料或控诉在线旅游、酒店、机票
等电商平台的疑似“大数据杀熟”行为不胜枚举;乃至十年之后的2018年,“大数据杀熟”被评为年度中国媒体十大新词语,中消协甚至还将其列为2019年新春重点关注对象。但诡
异的是,迄今没有认定出一个板上钉钉的杀熟案例。信息不对称与不透明如一堵厚重的铜墙
铁壁,将真相阻隔在电商的最终解释权手里。
所谓的“大数据杀熟”,其实就是依据数据的精准分析,对于粘性强的用户,利用信息不对称不动声色加价或者拒绝优惠推送的差别化价格策略。消费行为往往就是这样,用惯了、用多了,价格反而不敏感了。因此,新客50块钱就能买到的服务,老客户可能还是停留在
100块钱的档位上。电商平台的这种策略偏好其实是很容易理解的,在最大化利润的目标面
前,大数据提供的便利是不可能受道德诚信制约的。
有人说愿打愿挨,谁让消费者不去货比三家呢?这话经不起基本逻辑的考量:首先,利用大数据来杀熟果真合法吗?且不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实施不久的《电子商务法》第十七条亦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保障
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第十八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根据消费者的兴趣爱好、消费习惯等特征向其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搜索结果的,应当同时向该消费者提供不针对其个人特征
的选项,尊重和平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利用消费偏好选择性推送本就是一个过于精明的
商业选择,更别说少数电商平台扭曲价格信息等主观恶意行为了。再说,市场进化得再高级,终究是“人”的市场。如果技术只是为卖方提供了耍心眼儿的机会,市场信用岂非要随着技
术迭代而灰飞烟灭?
很多时候,个性化服务与“大数据杀熟”是叫人傻傻分不清的,消费者即便是熟谙“货
比三家”的道理,恐怕终究逃不开数据的惦记。就比如这些所谓的“系统Bug”,谁来为之验明正身呢?有人说,拿过的折扣、用过的满减红包,最后总得通过“大数据杀熟”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