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首问责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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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首问责任制度
政府首问责任制度
首问责任制度是根据群众对机关内设机构,职责分工和办事程序不了解、不熟悉的实际问题而采取的一项便民服务的制度。

l、对办事群众机关办事时,第一个被询问的机关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

2、首问责任人对群众提出的问题或要求,无论是否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项,都要使用明、规范用语,做到热情接待和服务,给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

对不属于本人职责范围,但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事项,首问责任人应负责联系承办人;当承办人不在时,首问责任人应当引导群众填写首问登记表,并为群众代为办理。

3、群众请求和询问的事项不属于本科室、本单位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也要告知应找哪个部门,怎么找,并给予其他必要的帮助。

一次性告知制
1、一次性告知制是指服务对象到政府办(或电话)办事、咨询时,在职责范围内,经办人必须一次性告知其所要办理事项的依据、时限、程序、所需的全部材料或者不予办理理由的制度。

2、对服务对象要求办理的事项,在职责范围内,经办人应当场审核其有关手续和材料,对即时办理的事项要即时办理。

3、对手续、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一次性口头或书面告知其所需补充的手续和材料;申请人按照告知的要求补充后,经办人应当及时予以办理。

对不符合规定,无法办理的事项,经办人应告知法律法规或政策要求,并做好解释工作。

4、服务对象所办事项涉及多个科室的,或相关手续、材料不清楚,法律法规和规范性件规定不明确等特殊情况,经办人应尽可能帮助其咨询了解或请示报告,并将结果告知当事人。

、告知过程中要使用明用语,严禁使用服务忌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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