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职工请假销假制度(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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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职工请假销假制度
学校教职工请假销假制度
学校教职工请假销假制度该具备什么特性?
1.权威性。管理制度由具有权威的管理部门制定,在其适用范围内具有强制约束力,一旦形成,不得随意修改和违犯;
2.完整性。一个组织的管理制度,必须包含所有执行事项,不能有所遗漏,如发现或新的执行事项产生,应相应的制定管理制度,确保所有事项“有法可依”;
3.排它性。某种管理原则或管理方法一旦形成制度,与之相抵触的其他做法均不能实行; 特定范围内的普遍适用性。各种管理制度都有自己特定的适用范围,在这个范围内,所有同类事情,均需按此制度办理;
4.可执行性。组织所设置的管理制度,必须是可执行的,不能偏离组织本身事务,成为一纸空文;
5.相对稳定性。管理制度一旦制定,在一般时间内不能轻易变更,否则无法保证其权威性。这种稳定性是相对的,当现行制度不符合变化了的实际情况时,又需要及时修订。
6.社会属性。因而,社会主义的管理制度总是为维护全体劳动者的利益而制定的。
7.公平公正性。管理制度在组织力对每一个角色都是平等的,任何人不得在管理制度之外。
学校教职工请假销假制度(精选5篇)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学校教职工请假销假制度(精选5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学校教职工请假销假制度1
一、教师请假要履行请假手续,返校后到教导处履行销假手续条,若未及时履行销假手续,在原有请假天数上多记一天假。
二、教师有事必须请假,半天假(上、下午定义为半天,跨越上下午的为一天)向教导处请,并自行调课(向教导处交请假条并登记代课的教师后方可离校),写清具体时间段,一周内请半天假超过两次的,超一次扣5元;一天假向分管副校长请,两天假、三天假向校长请,不准自行调课,教导处统一派课,离校时向教导处交假条,假条上必须有分管副校长或校长的签字,一天扣30元。另外连续请假未超过10天的除去双休日记为请假天数,连续请假超过10天未超过20天的(星期六、日记入请假天数),一个月内累计请假加请假期间双休日超过20天的扣700元,不再享受当月绩效工资。教师如有旷课,旷一节扣10元、旷半天扣30元、旷一天扣日工资。
三、产假、婚丧假等法定假,按上级部门的规定执行。
四、请假人在校内请假留请假条;未在校请假,以短信形式请。
五、一学期内事假累计超过30天,学期考核定为不合格。(请假中若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扣取一月绩效。)
学校教职工请假销假制度2
为了加强教育教学管理,全面促进教育教学工作,理顺请假手续,加强考勤,杜绝无故旷课、旷工现象,特制定本制度。
一、请假制度
(一)、请假办法
1、教职工请假1天以上(含1天),必须写请假条,经所在处室领导签字后,到校长室审批。并在请假条上注明自己所带课程的安排情况。
2、教职工请病假1—7天(含7天),必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请病假7天以上(不含7天),必须持住院医药费发票、出院证销假。
(二)、请假期限
1、学校上课期间原则上不得请普通事假,但确有特殊情况的每年可请普通事假7天,可以是几次普通事假累计,可以是前后接续,也可以是一次性普通事假。
2、直系亲属去世,学校给予10天丧假,不包括来回路途所用时间。少数民族教师直系亲属去世,按民族习惯给予丧假。
3、教职工婚假为15天。女职工在计划生育政策范围内生育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男教师在配偶生育期间可请陪护假7天。
4、教职工请假期间,如包括“五一”、“十一”、周日等法定假期,则一并算为假期。
5、教职工在外函授期间,如与学校上班时间冲突,可请假7天(可在寒暑假前后累计)。
(三)、扣发工资标准
1、丧假、产假、婚假、住院期间不扣工资。
2、每学期病假7天之内(含7天)不扣工资。
3、普通事假一学年累计7天之内(含7天)不扣工资,超过7天,超过的天数按特殊事假对待,特殊事假1天扣发日工资的40%。
4、一学期内7天病假后不得请病、事假。如坚持续请病假,必须持住院医药费发票、出院证销假,否则按特殊事假对待;如坚持续请事假,则按特殊事假对待。住院期满续请事假,按特殊事假对待。特殊事假1天扣发日工资的40%。
5、全年事假累计超过20天(不含20天)或病假累计超过60天(不含60天),不得享受年终福利待遇。
6、教职工每超假一天1天扣日工资的200%。
(四)、其他
1、孩子上幼儿园的教职工,可向处室主任、教研组长口头请假接送孩子。
2、临时外出的教职工须向处室领导口头请假,时间不得超过100分钟,超过时间按旷工对待。
3、临时外出,绝对不得耽误上课,否则按旷课处理。
二、考勤制度
1、上下班、开会、值周、打扫卫生等各种集体活动,迟到、早退累计3次,按旷工1节计。
2、不参加会议、值周、打扫卫生等集体活动1次按旷工1节计;
坐班时间无故外出,每45分钟计旷工1节。
3、教师无故缺勤按期间工作内容考勤,即有课期间按旷课计,无课期间按旷工计。
4、教师旷课1节扣日工资的100%,旷工1节扣日工资的50%。
5、教辅人员累计缺勤1天扣日工资的300%。
6、由教务处、政教处、各班学生进行联合考勤。
三、各处室每月一次把本处室考勤、请假情况报校办,校办统计后给会计室下文扣发工资。
四、本制度自2015年8月13日起执行。
五、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校务会。
学校教职工请假销假制度3
为加强纪律管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教职工请、销假制度,保证学校各项工作正常进行。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教职工请、销假制度规定如下:
一、批假权限
1、一天以内(含一天)的请假由校办公室主任或者教务主任批准。
3、超出一天的请假由校长批准。
5、会议请假由组织会议组织者签字批准。
二、请假类别
(一)、事假
1、实行请假、销假制度。请假一律填写请假条,不请假外出视为旷工。走时请假,来时销假,请假时只需填写好请假起始时间和请假人签名。回来销假时方可填写请假结束时间、销假人签名(实际请假节数由办公室主任填写,教师个人不得填写)。不销假者则以请假8节计算(若实际请假节数超过8节则以实际节数计算)。
2、教师请假单上必须有相关负责人的签字,自行请假销假,无负责人签字的假条视为无效,按旷工处理。
3、教师请事假,凡影响教学安排的,由教师本人与其他任课教师协调,经教务处确定调课无误后,方可离校。否则,按旷工处理。
(二)、病假